合同备案号:2021HTBA00168
灵台县 2021 年三北防护林六期工程人工造林项目(第四包)
合同备案号:2021HTBA00168
甲 方: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乙 方:甘肃省林百林草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灵台县 2021 年三北防护林六期工程人工造林项目采购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灵台县自然资源局 法 人:xxx 委托代理人:边 鑫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甘肃省林百林草发展有限公司 法 人:xxx 电 话:13519333318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灵台县 2021 年三北防护林六期工程人工造林项目采购第 四 标段被乙方甘肃省林百林草发展有 限公司中标,由该公司负责承担造林施工任务,根据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灵台县 2021 年三北防护林六期工程人工造林项目
招标编号:D02-12622700079265086Y-20210906-020829-7
二、造林地点及面积
人工造林总面积 2160 亩,造林地点为:百里镇 1000 亩、
蒲窝镇 1160 亩。全部规划为水土保持林,具体施工范围及
要求详见《灵台县 2021 年三北防护林六期工程人工造林作业设计》规定。
三、造林技术要求
1、林种、树种
项目作业区地处灵台县西部山区,森林气候明显、土层厚度 100cm 以上,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全部营造水土保持林,栽植适应我县的乡土树种刺槐、油松和云杉。
2、整地时间、方式、规格
(1)整地时间:2021 年秋季、2022 年春季。
(2)整地方式和规格:为了蓄水保摘,最大程度地保护植被,整地方式采用水平台整地和鱼鳞坑整地两种方式,密度 110 株/亩,株行距 2*3m,呈“品字形排列”。
水平带(台)整地:在坡度<30°的平缓地段,沿等高 线将坡面修筑成狭窄的台阶状台面,阶面水平或稍向内倾斜,有较小的反坡。台面宽因坡度而异,在 1-1.2m 左右,阶长 无一定标准,视地形而定,外沿培埂,埂宽 0.2m 左右,内 外坡面<60°。水平台整地采用“逐台下翻法”,也叫“蛇 蜕皮法”,即从坡下开始,先修下边一台,然后修第二台, 修第二台时把表土翻到第一台,以此类推(修筑过程类似撩 壕法),最后一台可就近采用表土填盖台面(详见附件:整 地方式示意图)。
鱼鳞坑整地:在梁峁、沟坡等地形比较破碎坡度≥30°的地段,挖掘近似半月形的坑穴,排列呈三角形,挖坑时先把表土堆放在坑的上方,生土堆放在坑的下方,按规格挖好后,再把熟土垫入坑内,用生土围成半环状高 0.25m 的土埂,
并在上方左右两角各斜开一道小沟,以便引蓄更多的雨水。坑的大小和距离,常因小地形和栽植树种的不同而有变化,一般坑长 0.8m,宽 0.6m,深 0.6m,鱼鳞坑整修密度 110 穴/亩,即穴距 2.0m,行距 3.0m。
3、造林时间、造林方式
(1)造林时间:2021 年秋季至 2022 年春季。
(2)造林方式:选用良种壮苗,采取人工植苗造林方式进行造林。栽植时要严格技术标准,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的要求,做到深埋、踩实,并及时浇水,确保苗木成活。
4、造林类型
项目作业区6 个小班全部栽植水土保持林,株行距为2*3米,油松、云杉、刺槐按照 2:3:5 比例块状混交。栽植密度
为 110 株/亩。
5、种苗设计
(1)类型、规格:为了提高造林成活率,坚持采用良种壮苗的原则设计,对造林树种的苗木规格要求如下:
刺槐地径在 0.8cm 以上,高度 80cm 以上,根系长 20cm,侧根达到 4 个;
油松选用多年生营养钵苗,高度 80cm—100cm;云杉选用多年生营养钵苗,高度 60cm—80cm。
(2)苗木需苗量:造林共需要苗木 23.76 万株,其中刺
槐苗木 11.88 万株,油松 4.752 万株,云杉 7.128 万株。 6、苗木成活标准
工程养护期满后,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所规定的成活标准,刺槐、油松和云杉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 85%以上,工程总体苗木平均成活率必须达到 85%以上。
四、时间要求
1、工程施工时间:中标企业合同签订后,要及时组织施工人员抢抓造林的黄金时令,及时进场开展施工,不得无故拖延施工期限,不得转包给另一方施工,工程施工时间共 210 日历天,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开始,至 2022 年 5 月 18日前全面完成工程整修及苗木栽植任务。
2、工程养护期限:为了确保工程造林苗木成活率,养护期内中标企业应及时做好工程的苗木补植补造和抗旱浇水保苗抚育工作,防止苗木假活现象,并确定护林员负责管护好所承担施工地区域所造苗木,严防牛羊入林践踏毁坏苗木。工程养护期 3 年,中标企业对工程养护期从 2021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不得逾期施工,不得超出甲方规划的施工区域和范围施工。
3、工程验收时间:工程施工结束后,中标企业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工程整修、苗木栽植情况先期进行自查验收,形成自查验收报告送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县自然资源局在苗木成活后的 6 月中旬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全面检查验收,形成中期验收报告,工程养护期结束后,县自然资源局再次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最后
验收,形成最终验收结论报告,做为兑现工程承包费的主要依据。
4、工程验收办法:工程面积验收用 l:10000 地形图采取勾绘的办法验收,作业设计规划区域范围外的不予验收,作业设计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据实验收。苗木成活率采取打标准地的办法予以验收。
五、合同金额
1.合同招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肆仟 元整,小写:167.4 万元。
2.合同总额包括乙方造林整地施工费、苗木费、栽植费、运输费、装卸费、后期养护费及因造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3.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 210 日历日。
六、付款方式
项目报账:根据《灵台县营造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单位自查验收和县级全面验收结束后,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流程报账。
项目报账付款分三次进行:项目招投标后,依据与中标 企业签订的合同书,先预付30%的合同款做为项目启动资金;在项目实施进度达到70%以上的工程量后,由项目中标实施 企业组织自查自验上报自查报告,再付30%合同款;在项目 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经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后,成活保存率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拨付下剩的37%合同款,预
x3%的质量保证金;但对于项目竣工检查验收只有部分面积达到合格标准的项目,按照合格面积的比例拨付项目资金;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全部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后拨付。
七、施工要求
1、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中标企业要在施工前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技术培训,指导施工人员规范安全施工,依据《造林技术规程》,严格按规划设计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1)严格整地关,合理确定整地方式。坚持先整地、后造林的原则,根据不同地貌特征确定不同的整地方式,耕地及缓坡地采用水平阶,陡坡地采用簸箕式集雨坑或大鱼鳞坑,严格整修标准,狠抓整地质量,发挥集雨保墙的作用。
(2)严格苗木关,严格执行《苗木生产许可证》、《良种壮苗合格证》、《检疫合格证》和标签“三证一签”制度,严把检疫、调运各个环节,坚持“就地育苗、就地起苗、就地栽植”的原则,优先选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的优质壮苗,严禁弱苗、病苗等劣质苗木进入工程。
(3)严格栽植关,采用拉水点浇、泥浆蘸根、营养钵带土栽植等抗旱保苗措施,积极推广使用保水剂、生根粉等科技xx成果,提高造林成活率。在工程整修和栽植的各个环节中,县自然资源局技术人员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对工程整理修不规范、栽植不到位的要及时返工,苗木做到随到随栽不风干失水,确保成活。
2、及时抚育,确保成活。在工程养护期内,工程承包人要根据苗木成活情况,及时做好工程复修、苗木补植、浇水、抚育管理等措施,确保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3、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中杯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由中标企业全权负责,及时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不安全事故。
八、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2‰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应,如有争议,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提请灵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十、合同生效
x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
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
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各存档一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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