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 JS-07-h1a 地块(姜山镇区)项目电力设备采购 及相关服务
鄞州区 JS-07-h1a 地块(xx镇区)项目电力设备采购 及相关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3 年 10 月
说 明
一、鄞州区 JS-07-h1a 地块(xx镇区)项目电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 年版)、《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办法和招标评标办法》(甬资交管办〔2022〕1 号)、《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甬资交管办〔2022〕2 号)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
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通用合同条款”正文。
二、《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等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
三、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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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表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23年 | 月 | 日16时00分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年 | 月 | 日09时30分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3年 | 月 | 日16时00分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 2023年 | 月 | 日09时30分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鄞州区JS-07-h1a 地块(xx镇区)项目电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 JS-07-h1a 地块(xx镇区)项目招标人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 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23556 万元,工程概算约 17000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 地面积约 10181.64 ㎡,总建筑面积约 31841.39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 25432.51 ㎡。项目建设内容为南北两栋租赁式住宅建筑,采用开放式社区设计,底层两层为社区型商业,二层设置连廊与轻轨出站口接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xx镇,轨道鄞奉线xx站东侧,北至朝阳路,西至中心路,南至高压路,东以预留通道为界。
2.2 招标范围:鄞州区 JS-07-h1a 地块(xx镇区)项目电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但 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相关配套电力设备的制造、供货、检测、包装、现场卸货、储存、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含相关供电设备配套电缆等安装材料)、调试、现场测试、保险、未正式交付招标人之前的保管、垃圾清运、总包配合、技术培训、检验、验收、质保、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设备安装后与其他相关系统所需连接等安装工作的指导、售后服务及提交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利润、税金等。详见《供货要求》。招标控制价 元。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具备通电验收 条件,并满足总包工期需要,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网供电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从高),并最 终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标段划分: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
力;
3.2 具备有效的能源(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均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3 具备所投高低压开关柜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以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参与投标,则招标人都将予以拒绝),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相关服务能力;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
(三)其他: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为 CA 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CA 锁办理,请联系xx: 1.13064780575,2.4000878198。
4.2 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品茗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 电子交易平台运行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 中的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品茗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V1.0》)。
4.5 媒 介 :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x)上发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文件均采用电子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 的宁波市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 )。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00 x)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0、1775783828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00 x)联系人:xx醇 电话:0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0、1775783828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鄞州区 JS-07-h1a 地块(xx镇区)项目电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鄞州区 JS-07-h1a 地块(xx镇区)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 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报价、交货期要求、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规范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要求、违约经济责任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主要商务条款要求等。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供货要求中打*的条款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 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 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图纸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2023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xxxx/xxxxx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h ttps://xxxxxx.xxx.xxxxxx.xxx.xx:8060/suite/login ), 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 0 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双信封 ■单信封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开标一览表; 质保期满后 5 年内备品备件、选购件及价目表;所需关键元器件、原材料及价目表。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①投标总价中包括相关配套电力设备的制造、供货、检测、包装、现场卸货、储存、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含相关供电设备配套电缆等安装材料)、调试、现场测试、保险、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的保管、垃圾清运、总包配合、技术培训、检验、验收、质保、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设备安装后与其他相关系统所需连接等安装工作的指导、售后服务及提交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利润、税金等。 ②投标报价必须是人民币固定价,即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指完全相同的同一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该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 ③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 的单价、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对设备的主要部件、主要系统必须列明 |
生产厂家的名称。 ④投标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 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投标明细价格表”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⑤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尽量避免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如出 现上述或类似情形时,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对投标价格进行相应修正。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 万元整 2.形式: (1)银行电汇 ①应当附入投标文件的材料:转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投标人自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等信息; ③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2)投标保证保险 ①应当附入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凭证; ②如投标人通过其他方式递交保险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原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送达时间为准。 银行保函 ①应当附入投标文件的材料:银行保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对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 ②如投标人通过其他方式递交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送达时间为 |
准。 担保保函 ①应当附入投标文件的材料:担保保函、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 ②如投标人通过其他方式递交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担保保函原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送达时间为准。 4.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及担保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②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服务指南→资料模板)要求的格式出具; 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原件的邮寄地址:xxxxxxxxx000xxxxxxx00x,收件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1)投标人有效的能源(电力)监管部门 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均四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 (2)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投标高低压开关柜制造商的唯一 授权书的复印件。 (3) 详见招标公告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年至 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月 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年 月 日以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 |
4.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品茗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已加密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填报(制作)相关内容及数据,经检查无误后,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要求进行加密。 |
4.2.3 | 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 | (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除外,另见招标文件约定),视为拒收: a.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b.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c.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品茗网上交易系统,点击网站首页的【进入开标大厅】入口进入) |
5.3.1 | 开标补救措施 | 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迟解密时间。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5 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3.2 | 是否组织开展考察及考察内容 | □是,考察内容: ■否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中标结果通知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中标通知书以纸质形式发放至中标单位。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V2.0 公告期限:不少于 3 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 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保险或现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2 %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履约担保收件人:项目业主(宁波轨道和美姜来置业有限 公司) 户 名:宁波轨道和美姜来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区支行账 号:30010122001514639 □不要求 |
8.5.1 | 投诉受理机构 | 投诉受理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地址:xxxxxx 000 x(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电 话:0574-88225165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在网上签到、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在线参与开标室现场直播,投标人可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鄞州区)官网上服务指南,下载并仔细阅读《鄞州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及投标工具》。 |
1、网上签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 (CA)自行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等待开标,并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本项目并点击进入开标室进行签到,签到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 3 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 3 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 3、投标文件的解密: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 45 分钟内完成解密。明确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评标时间。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 4、线上开标:投标人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与开标室现场直播过程,无需另行委派代表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开标交流群窗口提出,招标人借助开标交流群窗口当场作出答复。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通过开标交流窗口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人发出该要求澄清、说明的通知后 30 分钟内予以回复,逾期回复的,视为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5、对投标人参与远程开标的要求:开标期间,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该操作均被视为交易主体的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 温馨提示: (1)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利上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适时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原因引起上传失败或上传时间超出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 (2)投标人须按照《鄞州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及招投标工具》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的解密失败或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
投标文件工具及标书上传等相关技术支持,请联系服务电话 0000-00000000。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交流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 30 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 |
10.2 |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和行贿犯罪查询 |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2020 年 7 月 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 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10.3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4 份。 |
10.4 |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17〕46 号)的规定支付。 (3)其他: / 。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
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 3.1.1 项采用以下条款: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资信标自评分表;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商务标:
(1)投标函;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3.1.1 项采用以下条款: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资信标自评分表;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①若采用单信封形式,招标人应修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内容,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写入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投标函内。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宁波材料设备网络投标2021(CA互认不见面版)”制作生成。
(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操作手册。
3.7.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宁波市鄞州区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确认回执通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2 招标人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投标文件,“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后,即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3 根据本章第 4.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宁波材料设备网络投标2021(CA互认不见面版)” 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 5.1 款采用以下条款: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5.1 款采用以下条款: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 5.2 款采用以下条款: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的内容;
(6)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 投标文件商务标在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完成评审前,将不进行导入和读取。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开标人将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的内容导入并读取;
(5)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7)开标结束。
5.2.4 在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或商务标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5.2 款采用以下条款: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 在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
5.3.1 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 5.3.2 项、第 5.3.3 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 因“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5.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4 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6.3.1 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1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3.2① 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组成 3 人及以上考察小组,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小组出具的考察报告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否组织开展考察及考察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
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4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分项报价。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的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4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表
(2021 年版)
项目名称 | 交易登记号 | ||||||
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 |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质量 | 交货期 | 其他内容 | 签名 | 备注 |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 | 开标(公证)结果:进入开标程序共 家。 | ||||||
招标人代表(签名): | 唱标人(签名): | 记录人(签名): | 监标人(签名): |
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一式三份,招标(代理)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制
27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上传。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①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
(2021 年版)
项目名称 | 交易登记号 | ||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送交易中心核对并统一打印,由招标人负责发放。
2.本中标通知书一式 份,招标人 份,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制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或略有改变但不影响实质性内容响应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审标准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资信部分: 10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分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②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1)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风险控制价的确定: ■风险控制价=招标控制价×80% □M≤7 时,风险控制价=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5% M>7 时,风险控制价=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 M1 个最高值、M2 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85% 其中,M 为通过商务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M1 =0.1M+1,向上进位取整数;M2=0.1M,向上进位取整 |
数。 风险控制价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 “四舍五入”。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1) | 资信评分标准 | (1)基本得分(85 分) 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统一得分 85 分。 (2)认证证书( 5 分) 提供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有 ISO90 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5 分;其他得 2 分。(以投标人获得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准) (3)近五年(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供货内容及规模与招标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指主要设备包括高低压开关柜设备)( 10 分)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根据单项合同金额确认。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 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颁发的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或高端装备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该投标人视为已具备同类产品类似业绩最高分。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体现供 |
企 业类似项目业绩 | 2018 年 7 月 1 日(含)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60%及以上的同类产品 (指主要设备包括高低压开关柜设备)类似业绩,备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合同中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及能反映销售货物范围等相关内容页)。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合同未能体现业绩内容的,则该业绩不予 认定。 |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00% 的,得 10 分; |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80% 的,得 8 分; | ||
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60% 的,得 6 分; |
货内容及规模,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标自评分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 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 | ||
2.2.4 (2) | 报价评分标准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
2.2.5 | 定性评审因素 | (1)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2)环网柜的选型先进性、配置完整性、性能稳定性情况; (3)高低压开关柜设备的选型先进性、配置完整性、性能稳定性情况; (4)高压开关柜内主要元器件(真空断路器、微机保护装置等)及材料的选型、性能、质量情况; (5)所投低压开关柜配置的主要元器件(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电容电抗、仪表等)情况; (6)高低压开关柜、干式变压器的柜体材料与尺寸、组装工艺情况; (7)干式变压器品牌、主要原材料及部件(高低压绕组采用铜芯、变压器线圈、报警装置、温控装置)情况以及空载损耗与负载损耗、噪音指标、局放等情况; (8)直流屏品牌、主要原材料及部件(充电模块、蓄电池等)情况; (9)质保期的响应情况、质量保证及相关管理方案; (10)供货、安装调试的详尽计划,保证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通电验收的方案及措施,以及交付使用后的专业培训计划等; (11)人员配置(包括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从业经验、类似案例)、技术力量是否满足招标项目等情况; (12)售后服务方案及提供备品备件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团队的实力、经验,已有售后服务场所的稳定性及服务场所相对本项目服务地点的便捷性、承诺的响应时间及可行性; (13)投标报价:报价的合理性(未低于风险控制价)及存在的风险。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 评标方法 | 除“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1 款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或者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3.1.2(2) |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标识符相同:①网卡 MAC 地址;②或硬盘(含 U 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0、类似 0100_0000_0000_0000 或 00 00_0100_0000_0000 或FFFF_FFFF_FFFF_FFFF 等采用硬盘 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③或互联网接入 IP 地址; ④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 特别提醒: 请投标人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唯一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身 W IFI(可能造成 MAC 地址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 IP 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 WIFI 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 IP 地址相同);盗版计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同)。 |
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定性评审因素
定性评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1.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3.1.6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1 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选择进入定性评审的投标人: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15 家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进入定性评审。
(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15 家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信评审,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前 15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性评审:
a.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c.评审得分=A;
d.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3.2.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5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对进入定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定性评审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书面理由,并否决其投标。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宁波市鄞州区公共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以投票并说明理由的方式,按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多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6.3.2 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人数,则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二)定标办法
1. 定标方法
本次定标采用直接票决法。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按照本章规定的定标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不足 3 家的,由招标人重新招标。
2. 定标因素
(1)价格因素;
(2)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3)企业实力;
(4)服务方案;
(5)服务安排。
3. 定标程序
(1)若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3 家时,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以票决法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并注明投票理由,最终得票数最高且得票数超过半数的合格投标人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先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评标阶段所形成的书面评标报告材料汇报至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以票决法的方式进行投票。
票决规则: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投票并注明投票理由(若定标委员会成员将票投给投标报价最高的中标候选人,应在票决说明中阐述具体理由),定标委员会每人 1 票,按最终得票总数从高到低排序。若得票总数最高相同,则对得票总数相同的投标人进行再次投票(定标委员会每人 1 票,且票数必须投完),最终得票总数最高且得票数超过半数的投标人,确定
为本项目的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 2 名再次票决,票数最高的
为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 2 名的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再次票决,票数最高的为中标人,如仍
有票数相同的继续票决,直至产生 1 家票数最高的为中标人。
(2)若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小于 3 家时,由招标人重新招标。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合同号:
甲 方: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
乙 方: (中标人)
丙 方:宁波轨道和美姜来置业有限公司(出资方/业主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就鄞州区 JS-07-h1a 地块(姜山镇区)项目电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含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补充协议书、工程变更、签证、工程洽商、有关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证明效力和合同效力的文件或资料;
(2)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过程中形成的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变更通知及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而形成的书面文件;
(6)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在评标过程中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书面回答等;
(7)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所须遵循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 供货要求
合同附件2 图纸(另册)
合同附件3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合同附件4 培训计划
合同附件5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合同附件6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格式
上述(1)至(8)项的顺序即为本合同的解释顺序。在合同文件中若有不一致的地方,若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时,以文字说明为准;前后文件有矛盾时,以时间在后者为准,标准或要求不一致时,以标准或要求高的为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各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其它文件,都属于合同补充文件。
三、合同范围和条件:
(1)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安装地点 | 货物型号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
2 | ||||||
3 |
(2)乙方同意授予甲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合同项下的货物并使用相关专利和/或专有技术的许可。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允许甲方继续无偿使用相关专利和/或专有技术。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设备费 (含税 13%) | 安装费 (含税 9%) | 小计 (元) | 合计 (元) | 备注 |
D | A | B | C=A+B | E=D*C | |||||
合同总价 | 大写: (¥ | ) |
(3)本合同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四、合同价款: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含税综合单价),可调总价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制造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不含税价格不受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的税率调整,税率按新税率执行,则价税合计作相应调整。
本合同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配套电力工程设备的制造、供货、检测、包装、现场卸货、储存、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含相关供电设备配套电缆等安装材料)、调试、现场测试、保险、未正式交付招标人之前的保管、垃圾清运、总包配合、技术培训、检验、验收、质保、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设备安装后与其他相关系统所需连接等安装工作的指导、售后服务及提交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利润、税金等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本项目实行风险包干制,乙方已考虑了下列风险因素:
1)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价格变化;
2)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3)乙方根据自身实力和工程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风险费用,风险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不得单列项目,不论是否计取风险费用即可认为风险费用已包括各项费用中。除甲方提出更改外,其他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不另行计取。
甲方提供水、电接口,乙方应自行解决设备安装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住宿等。本设备具体交货期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应考虑交货期间的材料等费用的上涨因素,中标后的价格不予调整。
五、变更:
1、涉及甲方要求设备变更的,双方在变更确定后 7 天内,乙方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设备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设备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设备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确认后执行,定价依据原则上参照控制价编制并结合中标下浮率后确定。
(4)重新组价依据:
设备费:设备费按市场价计取,设备费税金按 13%计取。
安装费:①参照《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及《浙江造价信息》、《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 年 8 月发布的市场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
②企业管理费、利润:安装工程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安装工程中值费率计取,市政工程按道路、排水、河道护岸、水处理构筑物及城市综合管廊、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中值计取。
③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各专业工程施工组织项目费中值费率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计取,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市区工程计取,不计优质工程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调整按甬建发〔2022〕34 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提升增加费按市建管〔2021〕64 号计取。
④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标准的 30%计取。
⑤税金:根据“浙建建发〔2019〕92 号”文件按 9%计取。
2、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 7 天内不向甲方提出变更签证的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甲方提出的对已交货部分进行变更,乙方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设备,必须报甲方确认,否则视为全部重新利用。
4、现场签证由乙方填写,甲方单位派人审核数量和单价,经甲方代表审定后方为有效。
5、因乙方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清单内规定的设备的更改及对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代表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六、合同的执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应在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和丙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电汇或网银或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后生效。
八、合同签定地点、时间: 。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丙方 份,主管部门备案 份。十、合同条款有矛盾时,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法定(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丙方(盖章)丙方名称:
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开 户 银 行:账 号: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1.1“合同”系指甲乙丙三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丙三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丙方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1.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货物的运输、运输保险;货物运达后的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对甲方使用货物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对甲方人员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甲方”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指定的当事人以及取得甲方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指甲方的任何受让人。在本项目中,甲方指的是宁波轨道和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1.6“乙方”是指其投标文件已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乙方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指乙方的任何受让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中,乙方指的是鄞州区 JS-07-h1a 地块(姜山镇区)项目电力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丙方”是指本项目的出资方,在本合同中,丙方指的是宁波轨道和美姜来置业有限公
司。
1.8“验收”系指合同三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被甲方接受的手续。若合同及其附件中无相应验收规范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1 目标要求
2.1.1 质量要求:符合国网供电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从高),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
2.1.2 进度目标:项目按进度计划完成(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2 工期要求
接甲方书面交货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具备通电验收条件,并满足总包工期需要,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包括图纸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范围内的相关电力配套工程设备的制造、供货、检测、包装、现场卸货、储存、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含相关供电设备配套电缆等安装
材料)、调试、现场测试、保险、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的保管、垃圾清运、总包配合、技术培训、检验、验收、质保、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设备安装后与其他相关系统所需连接等安装工作的指导、售后服务及提交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利润、税金等
3.1 工期
见“2.2 工期要求”
3.2 保险
3.2.1 保险由乙方办理,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交付的所有货物,以及进入项目现场乙方所有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理。
3.3 到货检验
3.3.1 乙方应派员在所供设备到工地时进行到货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予以更换,并妥善处理直至甲方满意。此工作所发生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3.3.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初步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设备开箱验收单”或拒收,但是对于技术协议规定的主要设备的初步验收,可以由双方代表在乙方的制造厂内进行。此检验并不表示货物的最终验收。
3.3.3 乙方负责其提供货物的就位、安装和调试,包括乙方提供货物与公用设施、建筑等界面的连接。
3.3.4 就位、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乙方所需的所有设备工具(含专用工具)、随机附件、辅助设施等由乙方负责。
3.3.5 就位、安装、调试的安全管理
(1)乙方是安装调试的责任人,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所有的责任和费用支付。乙方承诺:应对本项目的相应安装和调试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遵守国家法规和甲方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对项目实施从深化设计、采购到安装、调试直至顺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并按照本项目的设计图纸、标准与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组织本项目的实施,不得偷工减料。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乙方应根据安装工程的实际需要,自行解决施工所用的照明、围栏、各种警示标志和警卫。除不可抗力外,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安装调试过程所产生的设备、设施损失和损坏以及人身伤害(包括甲方的设备、设施受损及配合人员受伤),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有发生的费用,并全价赔偿。
(4)乙方应严格执行安装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工地交通和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达到文明工地标准,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引起的罚款及甲方的损失。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5)乙方承包范围内部分已经竣工的工程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
作,如保护期间发生成品损坏,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或赔偿。四、项目实施延期及延期交货的处理
4.1 乙方只有严格按照技术协议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完成阶段任务,并按时提交阶段项目成果后,才能被视为有能力继续履约。
4.2 乙方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对照工程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的任何未按时完成项目都将被认为延期,乙方将因此承担项目延期违约金。违约金的处理,以人民币 10000 元/天计。
4.3 如果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或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培训等技术服务,将被视为违约。乙方将因此承担项目延期违约金。违约金的处理,以人民币 5000 元/天计。
4.4 如果 4.2-4.3 条发生的延期超过 60 天,乙方除了按上述条款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5.1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乙方应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所有过程中拒收货物、退货或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货物拒收或退货,乙方负担甲方由此发生的工期延误及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工期延误及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5.2 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性能、标准、型号、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并且甲方已在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向甲丙双方退还货物价格相等的款额,同时承担由此发生的工期延误及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对货物进行降价处
理。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丙双方为此付出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对所更换货物给予与同类货物相同的质量保证期。
5.3 如果乙方因设计方案的设计失误导致项目执行出现重大偏离,在甲方提出索赔要求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设计标准对设计方案中的缺陷进行修补,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丙双方为此付出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对修补后的设计方案作出设计质量保证。
5.4 索赔款额列入合同价款,于支付合同价款时同期扣回。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索赔通知后 14 天内未作答复,视同乙方已接受上述索赔要求。如果在接受甲方要求后 14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乙方未能按照上述甲方要求的任一方式处理索赔,则甲方将从支付合同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款。如上述扣款仍不足,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6.1 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根据事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从支付合同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扣款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5%。
6.2 乙方配备的技术指导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办公,同时并负有一定的安全责任,特殊情况离开现场须经甲方同意,擅自离开现场的,每缺岗一次,按 2000 元/次扣罚。
7.1 设备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时,乙方应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48 小时将试车内容、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自行准备试车记录,甲方应为乙方试车提供便利和协助。试车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包含实际试车数据等内容的有效试车记录,甲方应及时确认试车记录。
7.2 经甲方确认单机试车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7.3 设备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的要求,乙方应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后,甲方和乙方在试车记录上确认、签字。
7.4 无负荷试车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由于本合同下设备质量原因试车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采取一切措施进行修补、返工、更换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8.1 竣工资料
8.1.1 设备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 5 份,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竣工验收方式的约定进行验收,需向总包单位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一份。
8.1.2 如果乙方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则认为洁净手术室净化系统尚未达到竣工条件。
8.2 竣工验收
8.2.1 乙方应提前 14 天将竣工验收日期通知甲方,说明在该日期后乙方将准备好进行竣工验收,除另有商定,竣工验收应在该日期后 14 天内由工程师通知乙方的某一日或数日内进行。
8.2.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 28 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 14 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8.2.3 竣工报告被认可,则表明已完成本项目,并视为通过验收,甲方应向乙方颁发项目验收证书。
9.1 甲方只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向乙方颁发项目移交证书(专变除外)。
9.2 乙方应在工程将竣工并准备移交前不早于 14 天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申请后的 28 天内予以回复是否接受移交申请。移交的资料包括图纸、设备合格证书,记录表检验批等,还包括自控程序文件。
10.1 丙方收到乙方的履约担保后,本合同签订生效;
10.2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14 日内丙方预付设备款的 30%;
10.3 主要设备到场经验收合格后,丙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向乙方支付交付至合同总价的 70%;
(1)乙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甲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10.4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送电前且乙方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等全部合格的工程技术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8.5%,同时退还履约担保;
10.5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竣工资料、结算资料并经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最终确认造价后,丙方向乙方支付至造价确认总价的 100%;同时乙方向丙方提供结算造价的 1.5%的质量保证金
(银行保函或电汇或网银或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有效期至验收合格后 2 年。上述款项支付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设备价款和安装价款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6 丙方(业主单位)为甲方(发包人)根据地块合法设立的并取得相应营业执照的,并按照地块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乙方款项支付经确认后由丙方(业主单位)直接支付,相关发票信息按业主单位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户名:宁波轨道和美姜来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中心支行账号:30010122001514639
10.7 丙方(业主单位)负责核实并管理履约担保,收取乙方工作中的违约金(罚款)、补偿款、赔偿款,配合甲方(发包人)处理承包人违约事项,并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方(发包人)或乙方(业主单位)自身对外承担的违约金(罚款)、补偿款、赔偿款之付款责任。
10.8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摊机制实施办法》(鄞发改[2022]6号文)文件精神,“以进线第一级配电(环网)站进线间隔上桩头搭接处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接入工程范围,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电力接入工程已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后期甲方可根据资金来源适时就电力接入工程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甲方对电力工程进行财务决算,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
11.1 乙方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 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乙方办事处、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甲方维修需求。
11.2 乙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发货物完全是崭新的且所有部件的生产日期在近一年之内。
11.3 质保期从送电之日算起 (不少于24个月) 个月,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和保养。 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须有质保期:自零部件更换之日起计 (不少于24个月) 个月。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不合格的部件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部件调换的内陆运输费用,急用部件应免费用快件运达。
11.4 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设计、制造(包括材料、工艺及加工质量)、安装、运输受损等原因导致的故障、损坏,由乙方无偿修理、更换(包括更换零部件甚至整机),直至恢复(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参数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故障停机累计超过 10 天,则保质期顺延相同的时间并赔偿甲方相应的停机损失。
11.5 乙方应对使用的所有材料和附件负责,不管是制造厂生产的还是外购件。
11.6 本合同总价应包含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费用,且乙方所提供的备品备件数量须保证设备在安装调试期间以及质保期内的使用要求,若不能保证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若所提供的备件不足两年使用,乙方应无偿提供并加倍补齐。在随机备品备件总价不变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增减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
质保期满后 5 年内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名 称 | 规范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价 格 | 备 注 |
上表是供设备质保期满后五年使用的零件,专用润滑剂等,由乙方推荐,供甲方选购。费用不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承诺按上表零部件的价格提供。
11.7 在质保期满时,乙方工程师和用户代表将对系统进行一次测试,任何故障由乙方免费解决并取得用户的认可。
11.8 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包括对所有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保修期内,乙方每两个月要对系统进行一次总体检测,每半年对系统进行一次复调。
12.1 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地震、十四级(含)以上的台风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
12.2 不可抗力处理程序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48 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并抄送
甲方。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 7 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在此情况下,乙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货和项目进度。如事故延续十周,甲方有权撤消合同。
13.1 技术培训
乙方须在甲方项目设备安装现场提供调试操作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包括对甲方设备维修人员至少 2 周的专业培训。乙方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产品 5 年以上的维修经验。
13.2 乙方负责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和安排。须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
13.3 培训计划应在执行前日报甲方备案。
13.4 具体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将由乙方与甲方以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培训计划为基础,依据项目执行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最终确定的培训方案的培训内容和强度不能低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培训计划的标准。
13.5 培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已计入本合同价款中。十四、争议与诉讼
14.1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适用法律
15.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六、履约保证
16.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向丙方递交合同总价 2%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电汇或网银/保险/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其中廉政保证金的占履约保证金的 10%,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材料设备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28 天(最晚不超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后 10 日)为止。期满后,丙方依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无息返还。
16.2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丙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6.3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丙方有权从履行保证金取得补偿。不足部分,丙方有权向乙方追缴损失。
17.1 本合同应在三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和丙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同总价 2%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电汇或网银/保险/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后生效。
17.2 合同有效期至三方均已完成本合同下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止。十八、其它
18.1 甲方指派与乙方联系的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18.2 乙方指派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18.3 丙方指派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18.4 乙方派驻现场服务于本项目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的食、宿、行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18.5 合同文件、资料及技术使用的保密
18.5.1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和技术成果透露给第三方(用于本项目的合同项下内容的执行除外)。
18.5.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指派专人做好相关资料和技术成果的收、管、用等工作。
18.5.3 乙方因项目执行的需要所使用到的甲方专利技术,不得透露给第三方或在其他项目中使用。
18.6 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转变责任主体,甲方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8.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8.78
19.1 乙方所交付设备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甲方将罚没履约保证金。同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19.2 乙方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对照工程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的任何未按时完成项目都将被认为延期,乙方将因此承担项目延期违约金。违约金的处理,以人民币 10000 元/天计。
19.3 如果因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或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培训等技术服务,将被视为违约。乙方将因此承担项目延期违约金。违约金的处理,以人民币 5000 元/天计。
19.4 如果 19.2-19.3 条发生的延期超过 60 天,乙方除了按上述条款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金额 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第三部分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 1 供货要求
合同附件 2 图纸 (另册)
合同附件 3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
合同附件 4 培训计划
合同附件 5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合同附件 6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格式
履约保证金保函
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号)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就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签订的 (合同号) 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 (货币名称) 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 ,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2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 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合同附件 7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格式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项目业主(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各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的教育宣传。
(二)严格执行《廉政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丙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丙方或甲方、丙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为配偶子女安排工作。
(四)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甲方、丙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义务
乙方应与甲方、丙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为任何理由为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丙方或甲方、丙方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费用,为甲方、丙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安排工作。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为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廉政保证金的比例按该工程履约保证金的10%确定。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由甲乙丙方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且未造成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丙方按乙方违约行为涉案金额的 1-3 倍从廉政保证金中扣取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廉政保证金的总额。
(三)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或造成甲方、丙方及其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甲方、丙方按乙方违约行为涉案金额的 3-5 倍从廉政保证金中扣取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廉政保证金的总额。
(四)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丙方可根据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做出在一定时间内拒绝其参与投标的决定。乙方违反《廉政合同》的行为未构成犯罪的,甲方、丙方应将具体情况通报至市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
第五条 廉政保证金在本项目材料设备安装完成,并经甲方、丙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最晚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退还。
第六条 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同步签订,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三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七条 《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并报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年 月 日
1. 投标人须按固定单价进行报价,固定单价及总价中包括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及对应图纸中标示的货物的制造、供货、检测、包装、现场卸货、储存、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含相关供电设备配套电缆等安装材料)、调试、现场测试、保险、未正式交付招标人之前的保管、垃圾清运、总包配合、技术培训、检验、验收、质保、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设备安装后与其他相关系统所需连接等安装工作的指导、售后服务及提交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利润、税金等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说明:①高低压柜体之间的连接铜排、变压器与柜体之间铜排或母排(含软连接)包含在高低压柜设备价格中(以图纸为准),不单独报价。
2. 投标人应根据设备供货的特点,充分考虑其它需要总包单位配合的工作内容,如半成品的现场保管费用、二次安装配合费等,相关费用计入总价内,中标后不得因此原因要求招标人增加费用。
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相关约定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中标后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4. 本次清单报价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条件和施工图的实际情况。
5. 本工程设备质保期时间自送电之日起 24 个月,相关售后服务费用应包含在报价内。 6.元器件参考品牌型号说明
(1)以下为招标人为实施本工程确保工程质量,所列举的相当于但不限于同档次的产品品牌系列,投标人在投标时针对每一种材料或产品只能选择同档次的一个品牌系列,“相当于但不限于”的含义是指投标人所选择品牌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所列举的品牌系列在技术和档次上相一致,但并非是指招标人对所列举品牌供货商的最终唯一选择。
(2)招标人提供的建议品牌及对应系列是招标人认为最适合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投标人应予积极响应;投标人也可以选择品牌及产品性能不低于招标人选用要求的其他品牌系列进行报价,而且必须同时在技术部分中说明偏离情况并提供有关技术参数对照资料
二、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一 | 环网站 | |||
1 | 环网柜-电压互感器柜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2 | 环网柜-断路器柜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6 |
3 | 环网柜-负荷开关柜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4 |
4 | 标准化站所环境监测装置 (含门禁、消防等) | 标准化站所环境监测装置(含门禁、消防等) | 间 | 1 |
5 | 标准化配电站所设施 | 标准化配电站所设施 含安全工具器、挡板、模拟图、工具箱、灭火器等 | 间 | 1 |
6 | 电缆 ZC-YJV22-8.7/15-3*300 (环网站进线) | 电力电缆敷设 ZC-YJV22-8.7/15-3*300(环网站 进线),含揭盖盖板等 | m | 1080 |
7 | 电缆中间头 3*300 | 10kV 电缆中间头安装 3*300(含中间接头防火毯) | 个 | 4 |
8 | 电缆终端头 3*300 | 10kV 冷缩式电缆终端头安装 3*300(含电缆加长管) | 个 | 4 |
9 | 电缆 ZC-YJV22-8.7/15-3*300 拆除(红线外) | 电力电缆拆除 ZC-YJV22-8.7/15-3*300,含成品 电缆头、中间头、电缆加长管、揭盖盖板、电缆标牌、防火封堵、电缆防火涂料、防火毯、穿缆管孔封堵等拆除工作内容 | m | 180 |
10 | 控制电缆 ZR-KVVP-10*1.5 | 控制电缆敷设 ZR-KVVP-10*1.5,含控制电缆头、航空插头等 | m | 150 |
11 | 控制电缆 ZR-KVVP-6*2.5 | 控制电缆敷设 ZR-KVVP-6*2.5,含控制电缆头、航空插头等 | m | 100 |
12 | 控制电缆 ZR-KVVP-4*1.5 | 控制电缆敷设 ZR-KVVP-4*1.5,含控制电缆头、航空插头等 | m | 80 |
13 | 14 孔电缆排管 | 12 孔φ200mm + 2 孔φ110mm PVC-C电力专用高强度管铺设,含电缆 井、管道接口、警示桩、警示牌、 土方开挖、原土回填、外运及处置、钢筋混凝土包封、混凝土垫层、碎 石垫层、接地及调试、空管封堵, | m | 147.59 |
其余详见图纸 | ||||
14 | 防火封堵、电缆标牌、防火涂料及电缆穿管封堵器 等(红线外) | 环网站红线外相关的防火封堵、防火涂料、电缆标牌、电缆穿管封堵 器等一切费用 | 项 | 1 |
15 | 防火封堵、电缆标牌、防 火涂料及电缆穿管封堵器等(红线内) | 环网站红线内相关的防火封堵、防 火涂料、电缆标牌、电缆穿管封堵器等一切费用 | 项 | 1 |
16 | 调试部分 | 环网站内所有电力相关调试 | 项 | 1 |
17 | 接地装置及调试 | 环网站内所有设备的接地装置及 相关调试 | 项 | 1 |
二 | 住宅专变 | |||
1 | 高压部分(10KV 部分) | |||
1.1 | KYN28-12 隔离柜 1G1,2G1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2 | KYN28-12 进线柜 1G2,2G2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3 | KYN28-12 计量柜 1G3,2G3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4 | KYN28-12 压变柜 1G4,2G4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 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5 | KYN28-12 出线柜 1G5,2G5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6 | KYN28-12 母分柜 1G6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1.7 | KYN28-12 母联柜 2G6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 | 低压部分(1KV 部分) | |||
2.1 | 直流屏 65AH/DC220V 双屏 (国产优质电池) | 直流屏安装,含屏边、蓄电池安装及调试、就位、接地 | 台 | 1 |
2.2 | GCS-进线柜 T1D1,T2D1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2.3 | GCS-电容柜 200kvar T1D2,T2D2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2.4 | GCS-电容柜 300kvar T1D3,T2D3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2.5 | GCS-出线柜 T1D4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6 | GCS-出线柜 T1D5,T2D4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2.7 | GCS-出线柜 T1D6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8 | GCS-联络柜 T1D8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9 | GCS-出线柜 T1D7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10 | GCS-出线柜 T2D5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11 | GCS-出线柜 T2D6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12 | GCS-出线柜 T2D7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13 | 电力变压器 SCB14-1600-10/0.4 Dyn11 IP2X | 电力变压器安装,含连接变压器的铜排及软连接、变压器就位、接地 | 台 | 2 |
3 | 空气型母线槽 3200/5P | 空气型母线槽安装 3200/5P,含始端箱、终端箱及箱内元器件、铜排 及软连接、支架安装等 | m | 8 |
4 | 电缆 ZC-YJV22-8.7/15-3*185 | 电力电缆敷设 ZC-YJV22-8.7/15-3*185(住宅专 变) | m | 100 |
5 | 电缆 ZC-YJV22-8.7/15-3*95 | 电力电缆敷设 ZC-YJV22-8.7/15-3*95(住宅专 变) | m | 40 |
6 | 电缆终端头 3*185 | 10kV 冷缩式电缆终端头安装 3*185(含电缆加长管) | 个 | 4 |
7 | 电缆终端头 3*95 | 10kV 冷缩式电缆终端头安装 3*95 (含电缆加长管) | 个 | 4 |
8 | 防火封堵、电缆标牌、防火涂料及电缆穿管封堵器 | 住宅专变相关的防火封堵、防火涂料、电缆标牌、电缆穿管封堵器等 | 项 | 1 |
等(住宅专变) | 一切费用 | |||
9 | 调试部分 | 住宅专变配电房内所有电力相关调试 | 项 | 1 |
10 | 接地装置及调试 | 住宅专变配电房所有设备的接地装置及相关调试 | 项 | 1 |
三 | 商业专变 | |||
1 | 高压部分(10KV 部分) | |||
1.1 | KYN28-12 隔离柜 1G1,2G1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 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2 | KYN28-12 进线柜 1G2,2G2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3 | KYN28-12 计量柜 1G3,2G3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4 | KYN28-12 压变柜 1G4,2G4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5 | KYN28-12 出线柜 1G5,2G5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1.6 | KYN28-12 母分柜 1G6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1.7 | KYN28-12 母联柜 2G6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 | 低压部分(1KV 部分) | |||
2.1 | 直流屏 65AH/DC220V 双屏 (国产优质电池) | 直流屏安装,含屏边、蓄电池安装及调试、就位、接地 | 台 | 1 |
2.2 | GCS-进线柜 T1D1,T2D1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2.3 | GCS-电容柜 240kvar T1D2,T2D2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2 |
2.4 | GCS-出线柜 T1D3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5 | GCS-联络柜 T1D4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6 | GCS-出线柜 T2D3 | 柜体安装,含柜内母线安装、柜体就位、接地及屏边安装 | 台 | 1 |
2.7 | 电力变压器 SCB14-630-10/0.4 Dyn11 IP2X | 电力变压器安装,含连接变压器的铜排及软连接、变压器就位、接地 | 台 | 2 |
3 | 电缆 ZC-YJV22-8.7/15-3*95 | 电力电缆敷设 ZC-YJV22-8.7/15-3*95(商业专 变),含揭盖盖板等 | m | 140 |
4 | 电缆 ZC-YJV22-8.7/15-3*70 | 电力电缆敷设 ZC-YJV22-8.7/15-3*70(商业专 变),含揭盖盖板等 | m | 30 |
5 | 电缆终端头 3*95 | 10kV 冷缩式电缆终端头安装 3*95 (含电缆加长管) | 个 | 4 |
6 | 电缆终端头 3*70 | 10kV 冷缩式电缆终端头安装 3*70 (含电缆加长管) | 个 | 4 |
7 | 4 孔电缆排管 | 4 孔φ200mm PVC-C 电力专用高强度管铺设,含电缆井、管道接口、警示桩、警示牌、土方开挖、原土回填、外运及处置、钢筋混凝土包封、混凝土垫层、碎石垫层、接地 及调试、空管封堵,其余详见图纸 | m | 30.44 |
8 | 防火封堵、电缆标牌、防火涂料及电缆穿管封堵器 等(商务专变) | 商业专变相关的防火封堵、防火涂料、电缆标牌、电缆穿管封堵器等 一切费用 | 项 | 1 |
9 | 调试部分 | 商业专变配电房内所有电力相关调试 | 项 | 1 |
10 | 接地装置及调试 | 商业专变配电房所有设备的接地装置及相关调试 | 项 | 1 |
三、具体参数要求
(1)环网柜技术规格要求
招标技术规格要求 | 投标响应 |
1.招标设备清单: | |
1.1 招标设备名称:高压环网柜 | |
1.2 招标设备的主要范围: | |
1.2.1 一次回路电气元件。 | |
1.2.2 二次回路电气元件。 | |
1.2.3 水平主母线系统 | |
2.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
2.1 交流环网开关柜技术参数 | |
2.1.1 额定电压:10KV | |
2.1.2 额定绝缘水平 | |
2.1.2.1 lmin 工频耐压:42KV | |
2.1.2.2 雷电冲击耐压:≥75KV | |
2.1.3 额定频率:50HZ | |
2.1.4 2S 热稳定电流(有效值):20KA | |
2.1.5 额定动稳定电流(峰值):40KA | |
2.1.6 执行的标准:IEC60298(1990)、GB3906(1991) | |
2.1.7 使用条件 | |
2.1.7.1 环境温度:-5℃~40℃ | |
2.1.7.2 海拔高度:≤1000m | |
2.1.7.3 有可能产生凝露 | |
2.2 SF6 负荷开关的技术要求 | |
2.2.1 额定频率: 50Hz | |
2.2.2 相数:三相 | |
2.2.3 额定电压:12kV(RMS) ,按 GB 标准、17.5 kV(RMS) ,按 IEC 标准 | |
2.2.4 额定电流:630A | |
2.2.5 额定开断转移电流: 1750A | |
2.2.6 额定短路热稳定电流:20kA/2s |
2.2.7 额定短路动稳定电流:40kA(peak) | |
2.2.8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40kA(peak) | |
2.2.9 额定开断纯电感电流:>16A(RMS) | |
2.2.10 额定开断纯电容电流:>25A(RMS) | |
2.2.11 开关泡(即灭弧室)的有效期≥20 年 | |
2.2.12 机械寿命:≥2000 次(合分循环) | |
2.2.13 开断额定电流(0.7p.f.,不需维修)次数:≥200 次注:环网开关应能开断 1600kVA 配电变压器的空载电流。 | |
2.2.14 SF6 年泄漏率<1‰ | |
2.3 接地开关额定技术参数 | |
2.3.1 额定短路热稳定电流: 20kA/2s | |
2.3.2 额定短路动稳定电流: 40kA(peak) | |
2.3.3 额定短路关合电流: 40kA(peak) | |
2.3.4 关合额定短路电流而不维修次数:≥100 次 | |
2.4 对电动操作机构的要求 | |
2.4.1 环网开关柜能使用电动操作(可实施远方操作)。在进行手动分、合操作时,电动分、合闸操作功能应能自动退出。 | |
2.4.2 操作机构应为直流操作的弹簧操作机构。其直流额定电压为 48V。平时,操作电源由交流电源整流得到,在交流电源失去后,由免维护的蓄电池供电。直流操作电压为额定电压的 50 ~110 范围内,弹簧操作机构应能可靠动作。蓄电池电能低于 30%不动作并 报警。 | |
2.4.3 负荷开关和接地闸刀的辅助开关接点数除用于本开关使用外,还需要各具备二副常 开、常闭接点。 | |
2.4.4 电动操作机构可根据用户要求配置,但必须具备相应接口和安装位置。 | |
2.4.4.1 操作机构参数要求如下: 48V DC 启动电流 ≤8A稳定电流 ≤4A 二次辅助触点通流容量 10A 分合闸线圈额定电流 5A | |
2.5 电压互感器(PT) | |
2.5.1 采用站用变型电压互感器。 |
2.5.2 其额定参数应与环网柜额定参数一致 | |
2.5.3 额定电压比:10/0.1/0.22kV | |
2.5.4 准确级: 0.5/6P 级 | |
2.5.5 接线方式: V/V 接线 | |
2.5.6 励磁特性:要求有较高的饱和点,在 1.2 倍额定电压时不饱和 | |
2.5.7 局部放电水平:在 1.2×12kV 局部放电测量电压下,环氧浇注型电压互感器对地局部放电量≤50PC。爬电比距:≥2.3kV/cm | |
2.5.8 二次侧绕组为二只; 其中工作绕组 220V 输出容量:2000VA,用于加热器电源及站内照明;二次侧测量绕组 100V 输出容量:150VA;用于 FTU 取样及电压表。 | |
2.5.9 长期工作时各部分的温升限值为 55K。 | |
2.5.10 在额定电压励磁情况下,互感器能承受历时 1s 的二次绕组外部回路直接短路所引起的机械效应和热效应而无损伤。 | |
2.6 后备控制电源技术要求 | |
2.6.1 负载等级:不受产品工作方式限制,产品的负载等级为 1 级,即 100%额定输出电流、连续。 | |
2.6.2 PT 的负载性能应保证满足环网开关柜的正常操作电源、UPS 充电电源和 FTU 及其配套的通讯设备的正常工作电源的要求。 | |
2.6.3 环网开关柜的后备操作电源应能保证在交流电源失去的情况下,能正常分合 4 次,并保证 FTU 及其配套的通讯设备正常工作 24 小时。开关操作电源的后备电源和 FTU 及其配套的通讯设备的后备电源均由独立的免维护蓄电池供给。 | |
2.6.4 交流工作电源: a.应允许交流输入电压幅值的持续波动范围为额定值的-20~+20%,电网额定频率为 50Hz ±5%。 b.电源缺相时应发报警信号。 | |
2.6.5 压变柜内基本配置: a.压变高压刀闸(三相) b.熔断器 c.电压互感器 d. 压变柜体结构 柜体外形尺寸:详见图纸。 |
柜体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40。 柜体结构其他要求应符合 ZBK45 017-90 中第 3.3 条的要求。柜体结构设计应便于安装、调试、维护检修和运行操作。 各元器件的安装应端正整齐,层次布置合理,长期发热元件应考虑散热及相邻元件之间的距离。 金属安装支架、各元器件接地点对柜体(屏架)上总接地处应有防锈措施和明显标志。 柜体涂漆应符合 ZBK45 017-90 中第 3.4 条的要求。柜体颜色与环网柜颜色一致。 | |
2.7 电流互感器(CT) 相数:单相式,装于 A、C 相 额定变比: 核图纸 40A/S 25A/S 30A/S额定容量: 15VA 额定短路电流:16kA/2s准确度: 0.5/10P15 级局放: ≤50PC 热击穿试验符合要求 额定短时电流满足 150 倍要求 | |
2.8 环网开关柜的绝缘水平 | |
2.8.1 负荷开关 工频耐受电压(50Hz): 相对地: 42kV/1min(RMS) 相对相: 42kV/1min(RMS) 断口间: 42kV/1min(RMS) 隔离断口:48 kV/1min(RMS) 冲击耐受电压(1.2/50 s):相对地: 95kV/(peak)相对相: 95kV/(peak) 断口间: 110kV/(peak) | |
2.8.2 电压互感器 工频耐受电压(50Hz): 初级: 42kV/1min、 次级: 2kV/1min 冲击耐受电压(1.2/50 s):初级: 75kV/1min、次级: 5kV/1min感应耐受电压(400Hz): 20kV/15s |
局部放电水平符合 IEC44-4 标准(50PC)长期工作时各部分的温升限值为 55K 互感器能承受在额定电压励磁情况下,历时 1S 的二次绕组外部回路直接短路引起的机械 效应和热效应而无损伤。 | |
2.9 环网开关柜的其他技术指标和要求 | |
2.9.1 爬电比距:环网开关及其相关的高压电力设备的外绝缘应符合《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GB 5582-85)和《关于污染条件的绝缘选择导则》(IEC 815-86)的有关规定。 瓷质绝缘: 23mm /kV有机绝缘: 25mm /kV 伞间最小距离: 20mm,且伞间距 S 和伞伸出 P 之比:S/P 0.65 | |
2.9.2 测量仪表装置及二次回路 测量仪表应设在金属铠装独立小室中,并具有防震措施,在开关动作时不至于影响测量仪表及二次回路的正常工作。 二次回路应采用多股软铜导体绝缘线,其电流回路截面不小于 2.5mm2,其他回路大于 1.5mm2。 端子排接线板及固定螺丝均为铜质材料制成。 | |
2.9.3 三相触头分、合闸不同期时间不得大于 5ms | |
2.9.4 应有负荷开关和接地开关位置的机械位置指示器 | |
2.9.5 开关柜内应有加热去湿装置 | |
2.9.6 应有明显的电缆是否带电的指示器,环进环出间隔应配置短路故障指示器 | |
2.9.7 所有柜体及金属部件应镀锌或其它防锈涂料。镀锌或刷防锈涂料前,须将所有焊渣及锈污清除干净 | |
2.9.8 支线开关应提供一组开关位置信号接点 | |
2.9.9 开关柜内的电缆接线高度应大于 600mm | |
2.10 环网柜参考品牌:ABB、西门子、施耐德或相当于的产品。 | |
2.11 投标方案须满足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国网供电公司审图意见 | |
2.12 投标设备必须适应平面布置条件。 | |
2.13 技术参数如与图纸有矛盾,以图纸描述为准。 |
(2)高压柜技术规范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招标设备名称: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简称:高压开关柜)招标设备型号:KYN28-12 | |
执行标准: GB3906 3.6~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1984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T11022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DL/T 403 12~40.5kV 高压真空断路器定货技术条件 DL/T404 12~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式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DL/T593 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T311.2 绝缘配合 第 2 部分: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使用导则 GB/T16927.1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1 部分:一般试验要求 GB/T16927.2 高电压试验技术 第 2 部分:测量系统 GB/T311.6 高电压测量标准空气间隙 GB1984 高压交流断路器 GB1985 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 GB1207 电压互感器 GB1208 电流互感器 GB11032 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过电压保护器 GB/T772 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 GB8287.1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 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GB8287.2 高压支柱瓷绝缘子 第 2 部分: 尺寸与特性 GB/T11604 高压电器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GB/T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16847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 GBJ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5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其余未提及的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技术及规范要求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若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 |
1、额定参数: 1)系统电压:10 kV 2)额定电压:12 kV 3)额定频率:50 HZ 4)额定电流:按图纸要求 5)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时间:进线柜: 31.5kA 4S,出线柜:25kA 4S(具体详见图纸,以图纸标注为准) 6)额定峰值耐受电流:80kA 7)额定绝缘水平: 雷电冲击耐压:对地、相间:75kV;断口:85kV; 工频耐压(1min):对地、相间:42kV;断口:48kV 8)辅助电源电压:供辅助、加热器采用 AC 220V;控制,储能和继保回路 DC 220V 9)柜体防护等级:IP4X,断路器室门打开后 IP2X; | |
2、性能参数: 1)柜体温升:柜体采用自然正常通风方式下,运行人员易触及部位≤30K;可触及但操作时无需触及部位≤40K;运行人员不易触及个别部位≤65K; 2)断路器机械操作次数:≥20000 次; 3)接地开关机械操作次数:≥1000 次; | |
3、结构要求: 开关柜结构设计除应满足 GB3906-2006“3.6~40.5kV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之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柜体的外壳和各功能单元之间的隔板均采用敷铝锌钢板弯折后栓接而成,钢板厚度不小于 2.0mm。柜顶应设压力释放板。开关柜宜从结构上考虑内故障电弧的影响,柜顶应设压力释放板。电器元件、门、罩子和框架的总装配应平滑、嵌装和无波纹出现,应提供必须的肋和支架以减小撞击,保证功能单元装配既整齐又牢固。 2)每只开关柜应为金属铠装式,可各自分开、自行支承的安装在地面上的单元。 3)每只开关柜内应细分为若干个独立隔室。各柜主母线室应经绝缘套管贯通,主母线安装后,各柜主母线室间被隔开。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4)开关装置的布置应便于进行监视、检查和维修。 5)电缆隔室的地板采用开孔的钢板,橡胶护套防护。孔径应满足三芯 400mm2 截面的电缆单芯分叉进入。开关柜柜宽按图纸要求执行,电缆头连接不低于 650mm 方便安装维护电缆。连接电缆满足每相 1-4 根设计。 6)相关的断路器和接地开关应有联锁装置以防止误操作。 7)接地布置应确保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在限定的安全值之内。沿开关柜排列方向的 接地母线应采用铜母线,其截面应不小于 200mm。全部需要接地的设备都应与此母线连接。应至少有两个接地端子供其与变电所接地网连接。接地端子采用 M12 螺栓。 8)每只开关柜应设置金属铭牌,内容按标准要求,铭牌的位置应易于操作人员观察。 9)每只开关柜应装设有 220V AC 的加热器,采用智能温湿度控制器控制加热器的运行。开关柜低压室和电缆室安装免维护照明设备。 11)开关柜包括高压部分、就地控制设备、导线和支架等应在厂内完全组装成尺寸合适、便于运输的单元。应按照附图的排列顺序在厂内进行预组装,然后进行装运发送。 12)开关柜的绝缘件爬电比距应为:瓷绝缘 ≥18 mm/kV ,有机绝缘:≥20 mm/kV爬电距离=最高工作电压×爬电比距 13)保证裸导体相间空气净距:≥125mm,保证裸导体对地空气净距:≥125 mm; 14)所有绝缘元件应采用阻燃材料制造。 15)柜内断路器导轨、运载小车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以防装载断路器时变形。小车应行走自如灵活方便。 16)对于额定参数和结构相同的可移开部件,则应能互换。 17)在适当的位置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二次电缆敷设和固定。并保证能顺利敷设。 | ||||
4、主要元件详细技术要求: | ||||
4.1、断路器 1)型式:固封极柱式,三相,单断口,陶瓷泡灭弧室,灭弧室采用知名品牌。 2)额定参数: | ||||
项目 | 技术参数 | |||
系统标称电压 kV | 10 | |||
额定电压 kV | 12 | |||
额定电流 A | 630 |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kA | 31.5、25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时间 S | 4 | |||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 kA | 80 | |||
重合闸操作顺序 | O-0.3S-CO-180S-CO | |||
全开断时间 ms | ≤60 | |||
分闸时间 ms | ≤45 | |||
燃弧时间 ms | ≤15 | |||
合闸时间 ms | ≤70 | |||
弹跳时间 ms | ≤2ms | |||
首相开断系数 | 1.5 | |||
合分闸不同期最大时间 | ≤2ms | |||
机械操作次数 | 30000 | |||
额定电流开断次数 | 20000 | |||
满容量短路开断次数 | 20 | |||
断路器免检修年限 | 20 | |||
3)断路器应采用由电动机储能的弹簧操动机构,电源采用 DC220V。失去电源时,可以手动储能。 4)应提供机械手动合分闸装置,以便在失去控制电源时操作断路器。该手动装置应有防误动措施。 5)所有控制设备,包括合分闸线圈,应采用正常工作电压为 220V 的直流系统。其操作电压范围:合闸线圈 75%~110%,分闸线圈 65%~110%,跳闸线圈不应动作的电压≤30%,分合闸线圈电流≥1A; 6)断路器参考品牌:ABB VD4 系列、西门子 3AE 系列、施耐德 HVX 系列、伊顿 3AS4系列或相当于的产品。 投标人除选用以上参考品牌型号的元器件外,也可选用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档次的元 器件,其元器件的档次、质量和性能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可。 | ||||
4.2、电流互感器 采用环氧浇注型,单相式电流互感器,其额定参数应与开关柜额定参数一致(计量电流互感器采用固定装),型号及额定电流比参照图纸。计量电流互感器的选型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4.3、电压互感器 采用环氧浇注型单相式电压互感器,其额定参数应与开关柜额定参数一致(计量柜电 压互感器与高压熔断器必须装于手车上便于更换与检修)。计量电压互感器的选型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 | |
4.4、高分断高压熔断器 1)额定电压: 12kV 2)额定电流: 0.5A 3)开断电流: ≥50kA | |
4.5、过电压保护器 1)型式:硅橡胶无间隙过电压保护器. 2)额定电压: 17 kV 3)最大持续运行电压:13.6 kV 4)标称放电电流:5kA 5)陡波冲击残压(1/3μs,5kA): ≤ 57.5kV(peak) 6)雷电冲击残压(8/20μs,5kA): ≤50kV (peak) 7)操作冲击残压(30/60μs,100A): ≤ 42.5kV(peak) | |
4.6、微机综合保护: (1)微机型综合保护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需满足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 (2)微机综合保护参考品牌型号:无锡凯杰的 KDP8300 系列、宁波美格的 MGP-620系列、江阴东瑞 pdr8510 系列、北京爱博精电 ACUMP760 系列或相当于的产品。 投标人除选用以上参考品牌型号的元器件外,也可选用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档次的元 器件,其元器件的档次、质量和性能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可。 | |
4.7、母线:主母线、分支母线采用铜母线 1)主母线采用矩形铜母线按图纸要求。所有铜母线、母线接头应镀锡(银);分支母线接头应除锈酸洗处理并镀锡(银)。 2)母线应固定在足以承受侧向短路力以及纵向热胀缩的绝缘子上。 3)在额定持续电流下,母线及其连接点的温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 |
4.8、其它元件技术参数见设计图纸。 | |
5、二次部分技术要求 | |
5.1、所有开关柜应有反映断路器小车在“工作”位置或“试验”位置的行程开关,其余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均按“工作”位置一只、“试验”位置一只配置。每台断路器至少应有 3 个备用的辅助接点(2 个常开、1 个常闭),弹簧储能状况除接入控制回路的接点外,还至少应有 2 个备用的接点(1 个常开、1 个常闭),以供其它用途使用。上述辅助接点均应引至开关柜端 子排上。用于断路器控制回路的辅助接点应能可靠地切断断路器分合闸操作电流。 | |
5.2、对断路器跳、合闸回路、加热器回路、电机储能回路及储能状态等应有完善的监视,具体在设计联络会中由招标人认可。 | |
5.3、手车与高压配电柜辅助回路的插头连接,其同一功能单、同一种型式的高压电器组件插头的接线应相同,并能互换使用;插头与插座必须接触可靠,并有锁紧措施;插头与开关应有可靠的机械连锁,当开关设备在工作位置时,插头应拔不出来。插头采用合资品 牌。 | |
5.4、卖方应根据买方提供的图纸在开关柜继电器小室、仪表门上安装电度表、电压表、组合开关、熔断器、继电器等二次设备,其型号及数量见二次图纸。 | |
5.5、所有开关柜上端子排的接线及其排列应与买方提供的图纸一致。端子排上至少应还有 10% 的备用端子。柜内布线应满足下列要求: 1)原理正确,布线合理。 2)导线均为铜绞线,绝缘等级 500V。 3)导线截面:控制、信号回路 1.5 mm、交流电流回路 2.5 mm、计量电压回路 2.5 m m ;计量电流回路 4mm。 4)所有导线的终端应有与买方图纸一致的回路编号或导线走向标识。 5)开关柜一次设备隔室的二次布线严禁使用塑料扎线、尼龙卡子等易变形材料,应采用专用走线槽、隔板或有足够强度耐老化的绝缘线等方式固定。 6)开关柜的出线位置按图纸及招标人实际使用需求布置。 | |
5.6、柜顶小母线采用 6mm 软导线或φ6mm 的铜棒。柜与柜之间穿线孔径不小于 60mm 并加 装绝缘护套。 | |
5.7、二次插座、空气开关采用知名品牌。 | |
5.8、“五防”要求 所有开关柜优先采用简单、可靠的机械“五防”结构,对难以实现机械“五防”的部分,如进线开关柜与隔离柜之间、线路侧禁止带电合接地刀等,可采用电气闭锁,但联锁闭锁回路禁止使用重动辅助接点。但应实现下列功能: 1)当断路器处在合闸位置时,断路器小车无法推进或拉出。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2)当断路器小车未到位置时(指工作或试验位置),断路器无法进行合闸操作。 3)当接地开关处在合闸位置时,断路器小车无法从“试验”位置进入“工作”位置。 4)当断路器小车处在“试验”位置与“工作”位置之间(包括“工作”位置)时,无法操作接地开关。 5)开关柜前面应装有能反映线路侧有无电压的带电显示器。当线路侧带电时,应闭 锁操作接地开关,并且不允许为了流变的工作而拆除柜后的封板。 | |
★6、所投高压开关柜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高压 开关柜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3)低压柜技术规范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1.1 招标设备名称:低压开关设备(简称:低压开关柜) | |
1.2 招标设备型号:GCS。 | |
1.3 招标设备数量:详见清单,方案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图纸。 | |
1.4 招标设备的主要范围: | |
1.4.1 一次回路电气元件。 | |
1.4.2 二次回路电气元件。 | |
1.4.3 水平主母线系统。 | |
1.4.4 垂直配电母线:各柜按标准规范配置。 | |
2.招标设备的主要要求 | |
2.1 主要技术参数 | |
2.1.1 电源系统的标称电压:AC380V(三相五线制) | |
2.1.2 额定绝缘电压:660V | |
2.1.3 额定电流:详见图纸 | |
2.1.4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80KA/1S | |
2.1.5 额定峰值耐受电流:176KA | |
2.1.6 额定频率:50HZ | |
2.1.7 外壳防护等级:IP2X | |
2.1.8 二次控制电压:AC220V | |
2.1.9 正面操作、维护。 | |
2.1.10 执行的标准和编号:IEC439-1、GB7251、1-1997、 GB7251、3-1997、ZBK36001-8 9 其余未提及的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技术及规范要求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若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 |
2.2 使用环境: | |
2.2.1 环境温度:-5-40℃ | |
2.2.2 海拔高度:≤1000m | |
2.3 柜体结构:抽屉式 | |
2.4 电气元件的要求: | |
2.4.1 框架断路器: |
2.4.1.1 框架断路器: 参考品牌型号:上海人民的 RMW 系列、杭州之江的 HSW2A 系列、天水二一三的 GSW 系列或相当于的产品。 注:投标人除选用以上参考品牌型号的元器件外,也可选用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档次的元 器件,其元器件的档次、质量和性能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可。 | |
2.4.1.2 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满足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 | |
2.4.1.3 免维护,反向馈电不降容,周围环境温度 55℃时不降容。 | |
2.4.1.4 其控制单元可现场互换使用。 | |
2.4.1.5 断路器应具有零飞弧。 | |
2.4.2 塑壳断路器: | |
2.4.2.1 塑壳断路器: 参考品牌型号:上海人民的 RMM2 系列、杭州之江的 HSM2、天水二一三的 GSM3E 系列、常熟 CM3 系列或相当于的产品。 注:投标人除选用以上参考品牌型号的元器件外,也可选用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档次的元 器件,其元器件的档次、质量和性能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可。 | |
2.4.2.2 应具有隔离功能,能快速、灵敏切断短路故障电流,二次回路与主回路应隔离。 | |
2.4.3 多功能仪表: 参考品牌型号:江阴东瑞 TR 系列、北京爱博精电 Acuvim-CL 系列、宁波美格 MC7200 系列或相当于的产品。 注:(1)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图纸要求。 (2)投标人除选用以上参考品牌型号的元器件外,也可选用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档次的元器件,其元器件的档次、质量和性能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可。 | |
2.4.4 智能网关+无线采集器: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图纸要求。 | |
2.4.5 电容电抗器及其控制器: 参考品牌型号:许继电气 XJKP/XJTR 系列、江苏莱宝的 JLCKSG+JKPS 系列、胜业电气 TML SY 系列或相当于的产品。 注:(1)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图纸要求。(2)投标人除选用以上参考品牌型号的元器件外,也可选用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档次的元器件,其元器件的档次、质量和性能须经评标 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可。 | |
2.5 投标书必须附上符合投标设备的系统一次修改图。 | |
2.6 投标设备必须适应平面布置条件。 |
3、投标方案须满足招标文件所附图纸及国网供电公司审图意见。 | |
★4、所投低压开关柜具有 CCC 认证报告(或由“自我声明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http: //sdoc.cnca.cn)生成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低 压开关柜的 CCC 认证报告(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打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4)直流屏技术规范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招标设备名称:微机型高频开关直流电流装置 (简称:直流信号屏)招标设备数量:详见清单。 方案详见招标文件所附设计图纸。 参考品牌型号:宁波美格的 MGP-27D 系列、江阴东瑞 pdr8510 系列、北京爱博精电 ACUMP 760 系列或相当于的产品。 注:(1)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图纸要求。(2)投标人除选用以上参考品牌型号的元器件外,也可选用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档次的元器件,其元器件的档次、质量和性能须经评标 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可。 | |
1.合同设备应至少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最新的国家标准。 GB/T3859.1-2013 通用要求和电网换相变流器基本要求规范 ZBK45017-90 电力系统用直流屏通用技术条件 LS(W)30-40-JT 电力系统用微机控制直流电源技术条件 DL/T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JB/T8456-2005 低压直流成套开关设备 DL/T478-2001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2887-2011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其余未提及的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技术及规范要求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若有新版 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 |
2.技术文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买方和设计单位提供下列技术文件资料: (1)图纸:包括组装图、铭牌图、二次接线原理图 (2)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 (3)例行试验报告 | |
3.主要技术参数 | |
(1) 使用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户内 海拔高度:≤1000M 相对湿度≤90%,有可能产生凝露最高环境温度:+40℃ 最低环境温度: -5℃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最高月平均相对湿度:90%(25℃)额定频率:50HZ | |
(2) 额定值及参数 额定交流输入电压:380V(两路输入,互为备用,具备自动及手动切换功能)额定直流输出电压:220V 蓄电池容量:按设备清单要求配置 高频开关充电装置:稳压精度≤±0.2%稳流精度≤±0.5% 纹波系数: ≤±0.1%均流精度: ≤±5% 满载效率: ≥94% 功率因素: ≥0.94 工作噪声: ≤45DB | |
(3)屏柜 组屏结构及数量:按图纸要求配置柜体尺寸:按图纸要求配置 屏柜防护等级:IP30,柜壳必须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柜架必须进行除油,表面防腐处 理采用静电粉末喷塑(亚光),颜色另定。 | |
(4)技术性能 | |
①蓄电池: 蓄电池选用国产优质电池,其它配件全部按照设计型号技术要求配置进行生产。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不低于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设备五年免费维护。 电池容量:按图纸要求进行配置 蓄电池正常浮充使用寿命 10 年 | |
②充电装置必须采用高频开关电源模块,N+1 备份 a.模块能实现带电带负荷热插拨 b.模块采用单片机技术,设置液晶显示屏和键盘,可脱离监控模块自由通过键盘设定各种参数,并可通过 RS485 接口和监控装置进行数据通信,当监控发生故障造成通讯中断或错误时,可以发出监控装置故障信号,实现监控单元和充电模块相互报信。 c.模块必须采用软开关技术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d.模块必须采用自然冷却的方式。 e.设置温度补偿电路,使蓄电池在各种温度环境下都能保持满容状态,并可根据不同蓄电池的要求方便的在面板上自由设定补偿系数。 | |
③监控系统: a.采用大屏幕中文汉字显示,人机界面友好,操作简单。主要功能及特点: b.显示功能:实时显示系统运行控制状态、电池各种运行数据、高频开关电源充电机数据、事件信息、历史数据、绝缘电阻等。 c.设置功能:将各设备运行过程中,需要的参数(运行参数、充电参数)通过键盘输入到系统中去,可设置不同级别的密码 d.程序控制功能: 对蓄电池的过充电、过入电自动保护。均充、浮充自动转换 定期自动均充 根据搜集的数据处理和综合判断,执行相应的动作。 e.告警功能:自动弹出告警信息 f.电源模块管理功能:读取充电模块的输出电压、电流数据及工作、故障、浮均充状态等信号,控制充电模块的开/关、均/浮充,调节充电模块的输出电压和稳流输出。 g.直流绝缘监察,具备直流正负母线同时对地绝缘电阻在线检测功能,且无需在直流母线注入低频信号,避免了分布电容对测量的影响 h.具备蓄电池在线自动活化及单节电池电压、内阻在线检测功能。 i.历史记录:重要的状态和数据,可根据时间存储起来(最多存储 250 条),系统失电不消失,可以随时查看。 j.打印功能:故障、技术参数、历史记录等就地打印。 k.通讯功能:远动无源接点及 RS232、RS422、RS485 通讯接口输出,可实现遥测、遥信、遥控、遥调。各种通讯规约菜单式选用,如 CDT、POLING、ISA、N4F、MODEBUS 等。特殊报文直接可在屏幕上自由编程,无需笔记本电脑重写程序。 l.微机退出运行,整个系统不受影响。 | |
④降压回路:采用硅链自动调压装置。 | |
⑤输出回路:合闸 4 路、控制 4 路 直流输出回路开关必须采用具有高分段能力的直流专用断路器。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⑥元器件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并经过实际运行有成功运行经验的合格产品。其技术性能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典型设计的要求,设备和元器件在安装前必须按有关标准严格筛选和试验,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不选用淘汰的、落后的元器件。元器件和端子 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不重叠,便于维修和安装。长期发热元件安装于柜体上方。 | |
4.信号箱组成 a.信号箱主要有两个回路,预告信号回路及事故信号回路 b.技术参数 报警综合误差<0.5% 试验状态响应时间<1S 预告信号报警的响应时间<0.5S故障信号报警的响应时间<0.5S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0 小时 信号系统可用率:>99.99% | |
5.电气元件的要求 (1) 电气元件不限定图纸标注的型号及品牌,但要求与其为同一档次或更好的产品。 (2)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 (3)应具备相应的生产和销售资质 |
(5)干式变压器技术规范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1、总则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书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其技术参数和性能应符合本技术规范,且应是未使用过的全新设备。干式变压器要求全铜,配有温度指示报警装置和带电开门报警装置。 参考品牌:宁波仁栋、宁波甬嘉、浙江江山、浙江三变或相当于的产品。 | |
1.1、标准 合同设备应至少符合但不限于以下最新的国家标准。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311.2-6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1094 变压器 GB6450 干式干式变压器 GB/T10228 干式干式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GB/T17211 干式干式变压器负载导则 GB7328 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声级测定 HBC21-2004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干式干式变压器 其余未提及的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技术及规范要求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若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 |
1.2、投标书中应提供的资料 (1)产品鉴定文件及型式试验报告 (2)技术参数、结构及性能特点、设备外形尺寸图等技术资料 (3)同类产品成功的供货纪录 (4)主要原材料及部件性能和生产厂家 (5)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 |
1.3、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清单。 | |
1.4、技术文件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买方和设计单位提供下列技术文件资料。 (1)图纸:包括组装图、名牌图、二次接线图 (2)使用说明书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3)例行试验报告 | |
2、技术性能要求 | |
2.1、用环境条件 2.1.1、使用地点:户内 2.1.2、海拔高度:≤1000m 2.1.3、最高环境温度:+42℃ 2.1.4、最低环境温度:-5℃ 2.1.5、最高月平均相对湿度:90%(25℃) 2.1.6、耐地震能力:水平加速度 0.2g,垂直加速度 0.1g,同时作用且安全系数 1.67。 2.1.7、额定频率:50HZ 2.1.8、系统短路电流水平:≤25KA | |
2.2、型式、额定值及参数 2.2.1、型式:无载调压、户内使用、干式绝缘、包封式铜线圈,适合湿热带气候地区的使用要求。带保护外壳,前后有可拆装的盖子,高低压引线在箱体内连接,但外壳留有相应的出线孔供电缆或母线槽的连接。 2.2.2、额定值 (1)额定容量比:一、二次相同 (2)额定电压:初级 10kV±2×2.5%kV 次级 0.4kV (3)阻抗标么值:6% (4)空载电流:1.0% 2.2.3、技术性能参数 (1)绕组连接方式:D ,yn11 (2)冷却方式:带风机强冷 (3)绝缘耐热等级:F 级 (4)温升:100K (5)绝缘水平(对地)LI75AC35/LI0AC3 a.工频耐受电压(Imin): 初级 35kV,次级 3kV b.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初级 全波 75kV 截波 85kV (6)局部放电量:1.1 倍额定电压下,放电量≤20PC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7)损耗: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容量时, a.空载损耗:由投标商提供 b.负载损耗(75℃):由投标商提供 (8)噪音:由投标人提供。 (9)耐受短路能力:按 GB1094.5 标准。且短路后线圈平均温度最大允许值为 350℃。 (10)过负荷能力:按 GB/T17211 标准,供方应提供本变压器过负荷能力和曲线,由买方认可。 (11)效率:(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负荷时)效率>99.1%。 (12)采用铝合金外壳,尺寸详见图纸。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3X,应符合 GB4208 (外壳防护等级)标准的要求。 | |
2.3、技术要求 | |
2.3.1、变压器的铁芯材料应采用导磁率高的晶粒取向冷轧硅钢片。 | |
2.3.2、变压器的铁芯和金属件应有防腐保护层,变压器铁芯和金属件均应可靠接地(铁轭螺杆除外),接地装置应有防锈镀层,并附有明显接地标志。 | |
2.3.3、环氧树脂,采用进口阻燃自熄材料,真空浇铸成型。 | |
2.3.4、高低压绕组采用铜芯,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是线绕还是箔绕。(注明绕组材料产地及生产厂)。变压器线圈:采用全铜绕组。 | |
2.3.5、在低压线圈内部应埋有热敏电阻传感器或其它感温元件,用以测试线圈内温度及 作过载保护之用,在变压器外壳壳体上应配置温度指示器,温控箱和温湿器等,温控箱应能提供 DC4-20mA 标准信号输出(线圈绕组温度)。温控箱应装于便于观察、操作的位置, 并须经招标人确认。 | |
2.3.6、变压器应备有承受整体重量的吊环。 | |
2.3.7、变压器进出线方式详见图纸。高、低压侧为双开门,并设有开门报警装置。 | |
3、质量保证 | |
3.1、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或障碍,卖方应承担责任。产品寿命不少于 30 年。 | |
3.2、空载损耗、负载损耗不得超过规定值,否则按商务合同规定有关条款处罚。 | |
3.3、局放试验应一次合格,否则按商务合同规定有关条款处罚。 | |
3.4、图纸:买方提供的图纸也是本说明的组成部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元件 的规格、参数、数量的改变或设备不适应买方提供的变电所平面图的条件,买方将不予接受。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3.5、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5.1、配置方案: 3.5.1.1、变压器型号、外形尺寸、数量、制造厂家。 3.5.1.2、每台变压器所装电气元件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制造商、品牌。 3.5.1.3、投标人自制的主要部件和全部外购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设备自制的主要部件、全部外购件明细清单”;明细清单的内容包括: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单价、产地、制造商(允许对部分不易统计的电气材料可以不填型号及规格、数量、单价,但其它内容要填报),不得漏项、漏报。 3.5.2、全面质量管理方案: 3.5.2.1、材料、设备、元器件等的采购质量管理。 3.5.2.2、制造过程的质量管理。 3.5.3、检验监测的质量管理。 3.5.3.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应提出制造地点的检验计划,以供买方批准。 3.5.3.2、设备在生产周期内应邀请买方代表到制造厂进行设备监造,在这期间,应给予一切方便与合作,并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资料,包括各类数据及设备的工作原理、检验的生产流程和质量监测措施。 3.5.3.3、买方代表有权在发货前的任何适当时间内到制造厂所在地检查、检验和监督对合同规定提供的所有设备性能进行的试验。 3.5.3.4、在制造厂的检查或测试,并不由此而解除中标人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工厂检验并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3.5.3.5、当设备测试时,中标人应提前二周发出书面通知,有关在何处、何时进行某设备的何种测试;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买方委托的代表不到场,测试仍可按买方代表在场的情况进行,但应及时地把测试结果报告买方。 3.5.3.6、如买方要求,中标人应解释检查试验的一切事项,直到买方满意;如经检验或测试不符合规定,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做无偿改进,由此引起的检验和测试延误,不得 作为延期交货的理由。 | |
3.6、包装和运送方案 3.6.1、投标人应对投标设备的包装和运输及存放按规定提出具体方案,以供买方审批。 3.6.2、每件包装外面应清楚地打上货物名称、合同编号、制造厂名称、存放要求的标记。 3.6.3、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就包括在投标总价内,该包装材料仍是买方的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财产。 3.6.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装在箱内运送并与设备分别包装,这此箱子应适合储存,在它们的整个储存年限内不会损坏,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说明,所有备件应加上标签,以示区别。 3.6.5、买方将拒收运抵现场的被损坏或缺陷的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任何设备,中标人不 得据此作为延期交货的理由。 | |
3.7、免费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提交一分详细售后方案以供买方审批,它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3.7.1、负责试验和调试:由卖方指定具有一定业绩的代表到现场,并提交试验和调试工作计划。 3.7.2、试运行与交付使用:工程的竣工试运行是验证投标设备是否能安全、有效地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有责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指导与配合。试运行应在买方代表监督下进行。如试运行成功,全部满足合同规定,并且提交的图纸与资料也全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表示试运行验收合格。 3.7.3、质保期内的服务:在质保期内如发生买卖双方对故障责任有分歧,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先修复,再协商解决。 3.7.4、培训:投标人应承诺并提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培训地点:设备制造地点。 培训内容:设备的操作、维护、故障排除方法等。 | |
3.8、投标人应提交备品备件: 3.8.1、质保期内的随机备品备件清单;(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8.2、质保期满后的正常运行五年的备品备件清单(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
3.9、铭牌和标志: 3.9.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必须使用中文。 3.9.2、铭牌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 制造厂名称、设备名称、型号、制造日期、出厂编号主要额定参数、防护等级、标准号 | |
3.10、对投标方案的要求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0.1、投标人选定的电气设备和元器件,凡国家对其生产和销售另有规定的,一律应具备相关的资格。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3.10.2、凡进口的电气元件,卖方交货时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制造商证明以及报关、商检的资料。 | |
3.11、卖方在设备交货时,应提供设备的装箱清单、有关的图纸资料、出厂前的合格的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等。 | |
四、其它须知 技术资料:调试、检修、操作所需的线路图等整套资料必须提供。 | |
五、服务范围 投标人需按本技术要求完成:设备提供、运输及装卸、调试试运行、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 |
★六、所投干式变压器具有SCB14系列容量1600kVA(含)以上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干式变压器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1、所有设备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 |
2、技术标准按国家最新版本标准。 | |
3、所有设备应是全新未经使用的,无任何质量缺陷的,技术成熟、材料优良、性能可靠稳定、结构合理、能耗低、运行噪音低、无污染、操作和保养维护简便的设 备。 | |
4、所有设备应符合国内现行规范、标准及环保、消防、安全要求。 | |
5、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 |
6、所有货物质保期时间自送电之日起 24 个月。 | |
7、成交人在接到确定成交通知后,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系统图,可详细深化控制图并经过招标人和设计院的同意,要满足供电部门的入网要求。 | |
8、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应接受招标人、监理、总包方的协调和管 理,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 |
9、成交人须派熟练的技术专家对设备进行调试,技术服务,对设备所要求的各项指标进行测试,达到要求。 | |
10、所有设备必须符合省和宁波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并取得有关使用的许可证,若因 设备存在的问题影响验收,必须由成交人无条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一切损失及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1、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所在地须有售后服务网点,及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和技术维修。 | |
2、售后服务网点应能在质保期内自接到维修电话后,保证 2 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 直至用户满意为止。 | |
3、供应商应能在质保期满后,与招标人建立长期的维修、保养合作关系,提供终 身优质服务。 | |
4、提供所有设备中易耗件的报价,并保证招标人采购时以最优的价格提供。 | |
5、如订货期内因非招标人原因发生产品(含主要元器件)升级(主要性能指标不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低于原报价产品),则必须提前告知招标人,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用升级后的 产品(含主要元器件),且对应产品(含主要元器件)价格不予调整。 | |
6、对质保年限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承诺。 | |
7、对质保期后的维护服务及维修维护费用的优惠承诺。 | |
8、上述设备的特殊技术要求(除元器件品牌、型号外)若与图纸技术要求有出入 的,一律以图纸、电力部门审图意见、设计院技术联系单为准。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1、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成交人有责任与设计部门、监理单位、总包方、安装单位等有关单位保持联系和合作。此责任应包括所有为了开展工作切实有效的交换和 提供所需数据、标准和资料等工作。 | |
2、成交人须参加所有与其有关的现场联络会,并接受总包方、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和建筑规定。 | |
3、成交人应准备相关文件及图纸。包括被上面提及部门认可所需的图纸。 | |
4、由于工程进度和正式使用的不同需求,成交人有责任防止所有设备在未经正式 认可便使用,而应根据业主需要一批批的得到认可后再投入运行。 | |
5、上述技术要求(除元器件品牌、型号外)若与图纸技术要求有出入的,一律以 图纸、电力部门审图意见、设计院技术联系单为准。 | |
6、高、低压计量柜电力部门防窃电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