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惠誉、贝式(AM Best)和穆迪)A(包含 A-)及其以上级别。
附件 3:主要技术需求
一、采购标的
(一)服务类别
董监高责任保险承保。
(二)服务内容、范围、对象或用途
(1)根据我行的投保需要,向我行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保险保障条款及保费;(2)协助我行完成董监高责任险保险结构的搭建;(3)根据我行要求,按照不低于采购会议达成的共识向我行提供所需保险方案;(4)在保险期内就我行的风险变化及时作出备案及回应;(5)针对保险期内的索赔及时向我行作出回应,并配合我行及我行保险经纪人的工作等。
(三)期限
董监高责任保险承保保险公司选聘有效期四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当前供应商采购有效期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到期。
(四)报价构成
报价应为总保费(含税),即包含经纪人佣金在内的保费。
(五)其他
请各保险公司参考五、完成以下表格:
最大承保能力 | |||
各层承保能力 | 是否愿意提供主承保人报价 | 是否愿意参与共保 | |
基础层 | |||
第一超赔层 | |||
第二超赔层 |
文件中应表明其允许中国农业银行或其保险经纪人根据其承保能力构建保险结构,包括但不仅限于共保及超赔结构。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项目资质要求:至少具有如下条件:1、具有在境内从事保险业务的执照及相应资质;2、拥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具有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验;3、具有专业的核保资源及专门的理赔队伍;4、能够提供在保险市场上较有竞争力的保险保障条款及保费水平。
(二)公司财务状况:保险公司(含母公司)评级应维持在国际权威评级机构(含标准x
x、惠誉、贝式(AM Best)和穆迪)A(包含 A-)及其以上级别。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核心保障:
1.被保险人:中国农业银行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管理职责的员工。
2.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日起 12 个月。
3.基本保障:
- 董监高个人责任
- 公司补偿的个人责任
4.司法管辖:全世界包含美国及加拿大
5.免赔额:
- 董监高个人责任:零
- 公司补偿的个人责任:美国以内证券类索赔不超过 25 万美元
其他索赔不超过 10 万美元
- 调查类索赔:美国以内调查不超过 10 万美元
美国以外调查为零
6. 保障层次结构及额度:基础层:1000 万美元
第一超赔层:2000 万美元第二超赔层:2000 万美元
7.主要条款:
各保险公司提供保障应不低于以下:
1. 完全追溯期;
2. 先前及未决诉讼日为 2011 年 3 月 2 日;
3. 被保险人定义包含过去、现在、未来之董监事、高管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雇员;
4. 配偶扩展条款;
5. 遗产继承人及法律代理人扩展条款;
6. 调查、质询抗辩费用扩展,适用完整保单赔偿限额;
7. 危机管理基金的额外限额:不少于 10 万美元;
8. 新子公司自动承保:1)适用于总资产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亿元及无证券在美国的
交易所交易的新子公司;2)免费 60 天扩展给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子公司;
9. 不低于以下保障:未来新证券发行除外条款,但保回美国以外低于已发行市值 25%的证券配售或发行;
10. 可预支抗辩费用和官方调查费用;
11. 保障职业健康和安全索赔的抗辩费用;
12. 包含非实体雇佣行为责任;
13. 无法获得补偿之损失的额外赔偿限额:每人 25 万美元,最多可使用 200 万美元;
14. 损失定义包含惩罚性赔偿;
15. 索赔的定义包括引渡程序;
16. 保释保证金及民事保证金扩展条款;
17. 董事定义包含影子董事;
18. 污染责任除外但:1)若被保险机构破产,则此除外责任不适用;2)保回污染抗辩费用,分项限额为 200 万美元;3)保回股东衍生诉讼;
19. 退休xxx责任扩展;
20. 已退任董事扩展报告期为永久;
21. 外派董事责任扩展:外部实体包括:1)其证券未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公司;2)非盈利机构;
22. 紧急抗辩费用:分项限额为 10%;
23. 诽谤及中伤扩展;
24. 美国被保险人诉被保险人除外,但是即便发生在美国,也应保回:
1) 被保险人所提出之雇佣行为赔偿请求;
2) 被保险人要求分摊或补偿之赔偿请求,但此赔偿请求以由本保单所承保之另一赔偿请求直接导致为限;
3) 代表被保险公司或外部组织所提出之股东衍生诉讼,但以未有被保险个人、被保险公司或外部组织要求、协助或参与为限;
4) 投保公司之前董事、前行政职员或前雇员所提出之赔偿请求;
5)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破产信托人或行政接管人直接或间接代表投保公司提出之赔偿请求,但以未有被保险人或投保公司要求、协助或参与为限;
6) 被保险人或投保公司之雇员,以其作为基于被保险公司董事、公司秘书、行政职员或雇员之利益而成立之养老金、退休金或福利基金之成员或受益人之身份,所提出之赔偿请求;
7) 辨护费用;
25. 雇佣不当行为包含报复行为;
26. 持股 30%及以上大股东索赔除外,但如果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构完全未有要求协助、参与或介入上述股东提起的赔偿请求,则该除外条款并不适用;
27. 金融机构专业责任除外,但是疏于监管责任可保;
28. 双边发现期保障不低于:90 天免费或以 50%的保费购买 12 个月;
29. 无锤子条款;
30. 无 SEC 除外;
31. 除非投保人不支付保费,否则保险人不能取消保单合同;
32. 责任可分性;
33. 投保人无投保时无意或疏忽的未披露,或无意或疏忽的不实xx,保险人并不解除保险合同;
34. 保费支付保证期不少于 90 天;
35. 保险人(含母公司)评级降低至某设定评价以下或保险人清盘,则被保险人可以提出保单注销条款;
36. 生活保障费用扩展条款:每一被保险人的分项限额为人民币 50 万人民币,累计分项限额为 200 万人民币;
37. 税收扩展条款:分项限额 100 万美元;
38. 名誉保护费用扩展:分项限额 12.5 万美元;
39. 起诉费用扩展条款:不设分项限额;
40. 危机处理费用扩展条款:保单限额之外的额外保障,赔偿限额为 12.5 万美元。
41. 预调查费用扩展条款:分项限额:100,000 美元;
42. 聘用律师附加条款;
43. 共保人跟随主承保人的决策(如适用);
44. 附加股东代位诉讼额外保障,分项限额为 10 万美元。以下条款仅适用xx赔层保单:
1. 跟从基础层保单条款;
2. 分项及附加限额不可下拉,但承认其对下层保额的侵蚀;
3. 当下层保险人破产清算或失去偿付能力、但承认保单责任时,超赔层认为下层限额已赔付,并启动超赔层保单开始赔付;
4. 无法获得补偿之损失的额外赔偿限额,不少于 10%;
5. 共保人跟随主承保人的决策。
(二)服务时间及计划要求。保险公司应确保我行 2023-2024 年度董监高责任险保单于
2023 年 3 月 2 日生效。如在保险期间提出索赔或者报告可能导致索赔的相应情形,服务期应延长至索赔结案。
四、合同及其他要求
(一)保密要求
除经我行允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将我行内部数据资料、为我行提供的保险方案等信息向除我行指定的保险经纪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披露。
(二)付款方式
保费于保险生效日后 90 天内支付给各保险公司,付款币种为人民币。
(三)其它
请保险公司提供保单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