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 1 号行政服务中心E 栋三楼
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0月15日,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乙方”)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扩建总部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9亿元建设“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以下称“项目”),用于开展公司主要技术和产品的基础研究,通过进一步扩建总部研发中心,以期巩固和提升公司总部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创新实力;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以下称 “甲方”)签署《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称“本协议”)。同日,公司与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签署了本协议。
根据《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名称: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X xxx
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协议主要内容概述
甲方: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乙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扩建总部,用于开展公司主要技术和产品的基础研究。
(三)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 9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5.4
亿元人民币。
(四)项目投资方: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6,654.97 万元。
(五)项目用地:广州科学城范围内面积约 2.81 万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以国土部门的出让文件和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为准)。
(六)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投资该项目,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或将已有项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至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内,负责该项目的具体运作。甲方将为乙方完成该项目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提供便利。
2、甲方承诺若乙方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有关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扶持政策的要求,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扶持。
3、乙方承诺在土地交付后三个月内报送用地规划方案,土地交付后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两年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大型项目根据建设施工周期与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可以在协议中适当延长主体建筑竣工时间)。
(七)协议生效
x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效。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x次投资旨在满足公司总部研发中心建设及运营管理配套服务的需要,加大
公司在前沿技术、通用型基础技术的研究投入,加强对科技人才、运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育,为科技成果转化、产品研发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为公司未来业务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用地需要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等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3、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x次投资符合公司的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如能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和产品创新实力,对公司中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视源股份总部扩建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