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DDJJ-2024-1059349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阳春监狱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春监狱修缮工程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1059349
(三)预算金额:215,121.75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工程周期: 90个日历天。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 90个日历天。安全xx施工费(元):9535.66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0暂列金额(元):18328.85 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建筑给排水、消防及暖通、建筑电气、防雷、水土保持、施工临时围蔽、建筑废料清除及其它相关工程施工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承包方式:本工程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图 纸、资料及说明,按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xx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竣工验收以及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等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供应商作为规范成熟的服务方,报价应认真复核竞价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充分考虑服务过程可能的估算错误漏量及漏项,参与报价即视为对项目清单工程量、施工图纸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 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情况.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或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工程的相关建设要求,会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局部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是否需要报价前勘查现场:否工程量清单:查看附件 其他材料:查看附件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本工程对七监区监舍一楼大厅进行改造,工程实施内容包括改造原有大房厕所,增加蹲厕、小便槽以及防盗网;.增设亲情电话室、谈话室、监听室以及医务室等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 1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1. 响应承包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数量 项目施工总工期 最高限价(元) 广东省阳春监狱七监区监舍罪犯功能室改造项目 1项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90个日历日 人民币215121.75元 (一)项目施工地点:广东省阳春市松柏镇一号大院阳春监狱监管区内 (二)工程预算:215121.75元(含暂列金及税费);总价包干。 |
2 | 工程内容:本工程对七监区监舍一楼大厅进行改造,工程实施内容包括改造原有大房厕所,增加蹲厕、小便槽以及防盗网;.增设亲情电话室、谈话室、监听室以及医务室等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三)报价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包干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设 计图纸、资料及说明,按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xx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竣工验收以及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等方式完成工程的一切费用,价格精确到分。 |
3 | (四)承包人作为规范成熟的服务方,报价是应认真复核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充分 考虑服务过程可能的估算错误漏量及漏项,采购人报价即视为对项目清单工程量、施工图纸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情况。 (五)报价要求(报价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并对上传的竞价文件资料承担责任) (一)通过报名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要求,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报价,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报价附件(报价表(加盖公 章)、预 |
4 | 算书清单(加盖公章PDF版)和与预算书清单(Excel版)); (二)本工程的响应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供应商设置本工程竞价控制价为人民币215121.75元(大写:贰拾壹万伍仟壹佰贰拾陆壹元柒角伍分),其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含税)9535.66元、暂列金费用(含税)18328.85元,供 应商在响应报价时不得参与浮动,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施工单位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
5 | (二)施工单位资质情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对维修过程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乱倒乱卸,需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规定清理转、处理; 2、施工人员的食宿由施工单位安排; 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伤害等意外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4、因施工造成的损坏由施工单位恢复原状。 四、质量保证期限: 1年,从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质量保证金:施工方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履约保 |
6 | 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间工程没有相关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建设方根据施工方提供的相关凭证一个月内退还相应质量保证金。 五、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选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 1.施工单位组织人员材料进场施工时,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30%(扣除暂列金及暂列金税金)支付工程预付款。2第二期为竣工验收至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100%,履约保证金转作质量保证金, 1 年保修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
7 | 六、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承包人提供经监理或发包人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划分的进度款支付时限作为各阶段工期控制的依据。如未按施工组织计划时限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1)责令整改时限,应在处罚通知书下发一周内完成规定时限的阶段性工作,否则从超期第一天起,每天罚没合同价格的1?。 (2)当整个施工期间扣罚比例累计超过合同价格的3%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 |
8 | 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3)若各阶段工期出现延误被扣罚合同款,而承包人最终仍能够确保在合同工期完成项目进度的情况,发包人将在项目验收时一并返还已被扣罚的进度款。成交人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竞价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以上的违约金。 2、如承包人没有将工程款用于本工程,造成停工、窝工。发包人有权停付下一期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在发包人指正后如仍不改正,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 |
9 | 无条件无偿在发包人限期内退场,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损失。 3、若发生承包人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或所属工人工资的情况,发包人有权在预先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暂扣所拖欠的款项,直至承包人向其分包单位或所属工人付清应支付工程款为止。若发生此情况10天内,承包人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在此承诺并同意发包人将所拖欠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或所属工人,该代为支付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应发包人提供该款项的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无条件无偿在发包人限期内退场,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损失。 3、若发生承包人拖欠分 |
10 | 4、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工期延误情况,凡工期延误超过半年以上的,发包人将通告相关管理部门并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对施工单位按《省属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5、其它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一致同意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 |
11 | 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人负担。 |
12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广东省阳春监狱七监区监舍罪犯功能室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广东省阳春监狱发 包 人:广东省阳春监狱 承 包 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
13 | 发包人:(全称) 广东省阳春监狱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
14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广东省阳春监狱七监区监舍罪犯功能室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广东省阳春监狱 工程内容和规模:本工程对七监区监舍一楼大厅进行改造,工程实施内容包括改造原有大房厕所,增加蹲厕、小便槽以及防盗网;.增设亲情电话室、谈话室、监听室以及医务室等相关配套设施改造工程等内 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 /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15 | 承包范围: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建筑给排水、消防及暖通、建筑电气、防雷、水土保持、施工临时围蔽、建筑废料清除及其它相关工程施工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形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设计图纸、资料及说明,按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 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xx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竣工验收以及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等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
16 | 供应商作为规范成熟的服务方,报价应认真复核竞价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充分考虑服务过程可能的估算错误漏量及漏项,参与报价即视为对项目清单工程量、施工图纸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情况.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或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工程的相关建设要求,会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进行局部适当调整,承包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90个日历天。 |
17 | 拟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严格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以及关于监狱建设工程等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合同价款 |
18 |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 ,其中:暂列金额 元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外,还包括以下合同附件: (1)工程质量保修书 (2)廉政合同 (3)预防不良行为协议书 (4)安全施工协议 (5)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承担违约责任承诺书 |
19 |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 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8.1工程自行施工,若发包人查实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则视同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扣罚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并应立即无条件无偿退场。发包人不需支付任何工程款项,由此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8.2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
20 | 8.3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款项全部用于本工程建设,并允许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本工程项目财务进行检查和监督;(承包人在每次申请工程款项目的同时,必须提供资金安排使用计划,支付后提供支付凭证。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工程款项的支付工作)。 8.4遵守投标文件中的配置的管理人员,并对施工人员负全部管理责任,对进场的劳务工人实行登记制度,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项目部劳务工人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如不按要求派驻管理人员,不允许开工或停工,并通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
21 | 8.5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材料(含变更材料)必须通过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看样定板,并完成准许使用手续后才用于本工程建设中。 8.6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承包方愿意接受发包人的处罚并赔偿发包人所有损失。 8.7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按照审核后的投标清单价格(含综合单价)作为签订合同和施工建设的价格依据。 8.8 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接受附件: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制发的《省属监狱工程承包人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办法(试行)》、《省属监狱建设工程施工变更及费用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款支付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 |
22 | 管理和约束。 8.9 承包人对进入监管区场地内施工的人员必须做好安全教育,不得违反发包人安全监管制度规定和有危害安全监管行为;双方就承包人所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发包人监管区场地施工还需另行签订安全监管补充协议,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和有关禁止行为。(在监管区内施工的项目适用此条款) 8.10承包方需配合发包方设备、强电、弱电等其他专业项目的安装。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
23 |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1.1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文书; 信件; 电报; 传真; 电子邮件; □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 协议书; (2)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 (3)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 (4) 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适用于招标工程); 经确认的工程量 |
24 | 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 专用条款; (6) 甲乙双方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的施工组织方案 (7) 通用条款; (8)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 施工设计图纸; (10) 工程量清单; (11) 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颁发的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标准及规范,以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的 |
25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发包人提供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提供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认可后执行。 5. 施工设计图纸 5.1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签订本合同时。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一套 。发包人在发放最新的施工图纸及变更通知时,承包人除保留一套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外,应同时把已取消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退还发包人,承包人另外要求提退的图纸和资料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5.2 |
26 | 施工设计图纸由承包人提供:不适用。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
27 | 7.工程分包 7.5 (1) 指定分包工程: 除通用条款规定外,须增加以下六点: 1、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方或联营单位,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2、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必须将合同副本送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各一份。 3、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应承担总包方全部的义务和责任。承包人应在分包单位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过错均视为承包人过错。 |
28 | 4、发包人对承包人分包单位有工程监督权、指正权。若分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达不到合格标准,将视为承包人责任,承包人须无条件进行翻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5、禁止一切转包、违法分包,如发现承包人出现违法分包和转包情况,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所有的责任和损 失。 6、分包工程的材料和人员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方确认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停止施工,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2)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由承包人管理和支付。每个月承包人需将分包工程款 |
29 | 支付情况上报给发包人和监理方确认(含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材料款支付情况等)。 13.交通运输 13.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解决,发包人配合协调,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3.2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1)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场外施工道路畅通、安全及整洁,保证沿线相关单位、居民的行车畅通。 (2)承包人负责维修、养护和管理现有场外施工道路和交通安全设施 (包括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修建场内临时施工道路,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 |
30 | 列支费用;维修场外临时道路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协调共同使用临时道路的第三方合理分摊。 (3)承包人使用场外施工道路和交通安全设施因维护和管理问题引起纠纷,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人员进行道路维护,发生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13.4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配合协调相关事宜。 19. 发包人 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 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时间:土 |
31 | 地征用、拆迁在开工前三天完成。场地条件发包人按照现状提供,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涉及到现状场地标高与设计文件中标高要求存在偏 差,由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共同确认,需要承包人实施的,由承包人办理审批手续后组织实施。 (2) 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提供水、电接驳点,表后接驳给排水管道、电力管线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按照供水、供电部门的有关要求配备所 |
32 | 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临时用水、用电设备以及线路维护与保养;维护与保养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 责、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接驳给排水管道、电力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发包人。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不作补偿。 (3) 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 |
33 | 指示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实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 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地质资料与设计文件。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名树名木的资料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核实,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发包人可提供可能的协助和方便。 (5) 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所发生费用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各自承 担。 (6) 现场交验的时间:于工程进场开工前完成。 (7) 提供施工设计图纸、设计文件的时间:签订合同后5天内 |
34 | (8)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签订合同后5天内。 (9)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和做好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形关系问题;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及周围的地下管线(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电讯等)、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名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且由承包人承担在施工过程造成其损伤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以上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10)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 |
35 |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各项在通用条款中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部分工作改为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已在接受委托时已充分考虑,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再作补偿。 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完成。 19.4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1) 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7天后,具体时间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 提供的份数:1份。 (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19.5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工程价款支 |
36 | 其他:达到合同规定的支付条件,由承包人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确定支付。具体支付期限以发包人财务部门审核支付为准,在此期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帐号转帐。 □ 其他方式: 20. 承包人 20.2 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1、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不得故意阻碍其他施工单位施工;2、承包人在施工后必须清理垃圾,如不清理垃圾的,在保证金中 |
37 | 扣除相应费用;3、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人员,严禁发生打架、盗窃等行为,如发生以上行为,除赔偿造成的损失外,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5000元;4、其他按照通用条款规 定。 22. 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分管监狱领导为发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
38 |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除通用条款规定外,现增加以下内容: 1、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发包人代表具体人选,并在开工前将发包人代表任命书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授予其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职责所需的一切权力。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应对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另有限 制。 2、发包人代表应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行使合同明文规定和必然隐含的权力,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授予职权范围内工作,发包人应予认可,并经发包人内部管理制度审核之后盖章确认。 |
39 | 25.承包人代表 25.1 承包人任命()为承包人代表,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号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5.2 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等,必须常驻工地,不得兼职。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及时地、始终地参与本工程的施工管理,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40 | 在承包人在中标后,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除因死亡、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外,每更换一次承担违约金10000元,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低于投标资历(资格、经历)的人员。 如需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和安全员,应事先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且必须为不低于投标资历(资格、经历)的人员。 25.3现场管理要求 (1)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每月不少于22天),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 的,不超过三天的应当事先报 |
41 | 监理单位批准,超过三天的必须报发包人批准,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 如未经监理单位或发包人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违约,第一次违约,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书面警告。第二次起每违约一次,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5000元;累计超过5次违约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须立即无条件退场。 (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随工程实施进度及发包人要求随时驻场。 (3)承包人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机构能及时地、始终有效地参与本工程的施工管理,承包人应建立登记考勤制度,自觉接受发包 |
42 | ①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参加发包人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会议,除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否则每缺席一人次扣除5000元,发包人作好记录,在中间计量支付时扣除。 ➁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 人、施工员和安全员,以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及专业技术负责人等)存在过错行为、违法或涉嫌犯罪,其专业水平或人员素质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岗位要求、违反职业道德、不能有效配合发包人工作(如发包人向承包人书面发出书面指令,驻场工作人员拒签收等)等,发包 |
43 | 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更换的人员须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同意。即使发包人同意更换,也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承包人必须确保发包人与施工现场机构、与承包人高层管理人员能进行充分、有效和通畅的沟通反馈,必要时,承包人高层管理人员应到场指导协调。 28.工程担保 |
44 |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 (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元。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其他时间:本工程不含履约保证金。 (3) 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 / 28.2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 31.不可抗力 31.1(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战争、地震五级以上、台风八级以上、政府行为。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 |
45 | 事故的情况、性质范围,并与发包人签署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 灾害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2天向发包人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33.3 承包人编制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该设计和计划后的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工程进度计划,应对合 |
46 | 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合同约定有单位工程的,承包人还应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承包人应编制每月施工进度报告,同时每季对进度计划修订一次,并在每月或季结束后的7天内向监理理工程师提交上述报告和修订计划一式两份。月施工进度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施工、安装、试验以及其他发包人工作等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说明; (2)材料、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制造商名称、地点以及进入现场情况; (3)索赔情况和安全统计; |
47 | (4)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5)施工组织计划和合同工程进度计划是发包人考核承包人工期的依据,也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6)承包人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合同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的详细说明。如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报发包人批准。 34.开工 |
48 | 34.2 监理工程师(业主)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签发开工令。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1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限于此)的,经发包方确认后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拒绝监理单位管理;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而进行施工; (3)未经监理单位检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4)擅自采用未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认可或批准的材料的,或者使用的原 |
49 | 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的,或者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代用材料的; (5)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6)转包工程; (7)擅自让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8)存在安全隐患,未按监理单位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9)未按双方约定的资料上报要求上报所需资料的。 35.4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暂停施工且引起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增加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或)顺延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润。如因承包人原因在施工期间出现重大质量安全 |
50 | 事故,除及时消除影响外,并赔偿因此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经过整改,返工工程质量仍不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的或承包人不按期整改的,发包人有权另聘他人代为完成及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撤出施工现场。 因承包人下列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1)工作失误或违约造成的; (2)为合同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 (3)施工现场气候条件(除不可抗力停工外)导致的; (4)擅自停工的; |
51 | (5)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原因。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按照通用条款第31条规定处理。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90)个日历天。 承包人提供经监理或发包人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划分的进度款支付时限作为各阶段工期控制的依据。如未按施工组织计划时限完成相应阶段工作,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责令整改时限,应在整改通知书下发一周内完成规定时限的阶段性工作,否则从超期第一天起,承包人每天承担合同价格的1?违约 |
52 | (2)当整个施工期间违约金比例累计超过合同价格的3%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 金,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3)若承包人各阶段工期出现承担违约金情形,而承包人最终仍能够确保在合同工期完成项目进度的情况,发包人将在项目验收时一并返还因违约所承担的违约金。 40.误期赔偿 除按照通用条款外,增加以下三点: 1、如承包人没有将工程款用于本工程,造成停工、窝工。发包人有权停付下一期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在发包人指正后如仍不改正,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 |
53 | 无条件无偿在发包人限期内退场,同时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损失。 2、若发生承包人拖欠分包单位工程款或所属工人工资的情况,发包人有权在预先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暂扣所拖欠的款项,直至承包人向其分包单位或所属工人付清应支付工程款为止。若发生此情况10天内,承包人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在此承诺并同意发包人将所拖欠的款项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或所属工人,该代为支付的款项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该款项的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 |
54 | 3、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工期延误情况,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500.00元,违约金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凡工期延误超过半年以上的,发包人将通告相关管理部门并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对施工单位按《省属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42.质量目标 42.1工程质量标准: (1) 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45.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45.1 安全xx施工的内容: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xx施工若干规定》 |
55 | 和肇庆市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等关于xx施工的措施规定和要求(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 45.5 治安管理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并报发包人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46.测量放线 46.1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在收到监理工程师(业主)提供的原始基准点 |
56 | 基准线、基准高程等书面资料后3天内,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照上述资料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绘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业主)确认。 46.2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标准与规范或规程要求执行。 |
57 |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 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 管。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 (1)种类: 按通用条款规定。 (2)检测机构: 按通用条款规定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3)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的检验试验费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检验试验费由承包人承担。 |
58 |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 中间验收部位有:按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工程验收规定、规范和标准执行。 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无偿进行返工、加固或补强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55.工程试车 55.1 是否需要试车 不需要试车的。 |
59 | 57.竣工验收条件(补充以下内容) 57.1验收依据: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有关设计变更资料和图纸,技术交底及会议纪要,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规定,材料、构件样板及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 57.2 本项目竣工验收前且工程基本完工后,承包人经自检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后才向监理及发包人发出竣工预检通知书,由监理、发包人、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发包人的观感检查标准验收。若第一次未验收达到合格的,承包人应立即采取返工、拆除、重做等措施;经返工、拆除、 |
60 | 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总价2%的违约金,上述款项发包人有权从未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予于一次性扣除,承包人对此无异议。 57.3 由甲乙双方、监理工程师、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机 构、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等共同组织工程整体验收评定。 57.4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并书面确认资料合格之日起10 天内协调各方进行验收。 57.5 若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勘察单位 |
61 | 及设计单位均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盖章签字。如果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合格标准或工程内容有尚未完成者,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行弥补,再进行竣工验收,直至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57.6 承包人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在承包人已取得相关的验收证明后五天内办理工程交接并移交验收证明文件。如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办理交接手续,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 |
62 | 57.7 发包人要求提前使用本工程(包括局部工程),除合同约定外,需征得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办理移交手续。 57.8 全部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在10 天内整理好相应的工程技术资料,在收到发包人通知五天内进行工程的检验交接手续(如按规定可以进行验收或备案则按规定处理)。 57.9 承包人应按《阳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的工作。 57.10 承包人应协助所有工程分包单位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分包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 天内应将完整 |
63 | 57.11 在本工程竣工验收之前10 天内,承包人必须按竣工验收相关规定及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编制整理竣工资料一式四份,提交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竣工图及竣工备案资料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7.12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 天内,须按 市建设工程档案整理与移交办法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四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原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后由承包人提交发包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 57.13 承包人按阳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参加和进行中间验收、分部验收及工程竣工备案。 |
64 | 58.竣工验收 58.10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验收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的,本款不适用。 58.11 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 58.12 竣工后撤场的规定:项目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各单体完整移交给发包人,板房等临时设施三个月内无条件拆除、清理,恢复地表原貌。特殊情况,经发包人批准的除外。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6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 |
65 | 损坏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修复,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2天内派人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在工程质量保证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同时,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每出现1次,发包人有权在工程质量保证金扣除5000元。若发生5次,按承包人违约处理,发包人有权没收其工程质量保证金,且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的质量保修责任和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59.8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质量保修书规定执 行。 61. 工程量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1-18 11:43:59 ~ 2024-01-23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1-24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3家。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四)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五)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周警官 13829803136
采购单位:广东省阳春监狱
2024年01月18日
查看项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