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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2-06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xxx先生的通知,经xxx与杭州鑫曼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鑫曼”)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双方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xxx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与杭州鑫曼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xxx拟通
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鑫曼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0,121,2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约定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的 90%,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2.6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与杭州鑫曼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和签署新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转让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二、《股份转让协议》解除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双方积极推进交易方案的实施。因市场变化的因素,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该协议,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转让协议自解除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履行,且追溯至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对双方无任何法律约束力。
三、《股份转让协议》解除的影响
《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系双方共同审慎研究、友好协商的结果,《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转让协议》的解除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