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2310091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J-2310091
招 标 人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 浙 江 国 际 招 投 标 有 限 公 司 2023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3
一、总则 13
二、招标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五、开标与评标 18
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 21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3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3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6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57
二、资格响应文件 60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62
四、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56
第一部分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
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325 室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2310091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2100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00
采购需求: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太平门直街办公区、江城路办公区、建国路办公区、山南办税点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6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由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要求对合同进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6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进行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325 室;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报名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xxx,康勤勤,联系方式:0571-81061830/18957164355,81061834投标人授权代表凭《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到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招
标文件。
备注:线上报名需将《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0000000000@xx.xxx
售价(元):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301 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开标时间:2023 年 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301 开标室(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说明:
A.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B.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公布为准;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地 址: xxxxxxxxxxxxxx 000 x,000 xx x: /
项目联系人(询问): 夏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6907179 质疑联系人:曹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43830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文三路 90 号东部软件园 1 号楼 3 楼传 真:0571-81061828
项目联系人(询问):xxx,康勤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30/18957164355,81061834
质疑联系人: xxx
质疑联系方式: 0571-81061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夏老师 电话: 0000-00000000
报名单位信息登记表
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项目名称 | ||
报名项目编号 | ||
标项号(如有) | ||
投标单位全称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发票类型(选择请打√)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开票信息 (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纳税识别号,专用发票需要财务确认过的开票信息) | 纳税识别号: (税务备案)地址: (税务备案)电话:开户行: 银行账号: | |
投标保证金退还银行账号 | 单位名称:开户行: 银行账号: | |
发票快递接收地址、联系人、电话 | 地址: 收件人:电话: |
说明:请将此表填好后仔细核对,务必准确。 xxxxx0000000000@xx.xxx。邮件名称请注明单位名称。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2 | 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指定地点 |
3 | 招标编号 | ZJ-2310091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采购内容概 述 | x次招标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要 求详见《采购需求》。 |
6 | 服务期限 | (1)太平门办公区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江城路办公区、建国南路办公区、山南办税点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自 2023 年 2 月 1 日 0 时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合同期内,乙方能严格履行合同,通过甲方的考核,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甲方报经批 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但续签不超过两年(24 个月),每次续签不超过 12 个月。 (2)中标方在签署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内进场,不得延误,进场当日各岗位工 作人员须到岗齐全。 |
7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8 | ▲采购预算 | x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10 万元,超过此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 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
10 | 投标保证金 | x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 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 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部分的实际损失。 |
1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
12 | 招标答疑 |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的,必须在 2023 年 1 月 18 日 17 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至 0571-81061828,并发电子邮件至 0000000000@xx.xxx (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 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公告信息。 |
13 |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有权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请投标人密切关 注公告信息。 |
14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 响应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资格响应文件 (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6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由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要求对合同进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60%;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进行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特定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无。 2.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1)评分索引表; (2)投标函; (3)投标响应一览表;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授权委托书,同时须附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政府采购供应商xx自律承诺书; (7)廉政承诺书; (8)联合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10)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1)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12)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13)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14)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15)技术偏离表; (1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7)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 3.报价响应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本次招标报价时,按实际服务期报总价,同时提供每月单价及不同办公区域的每月报价,并承诺该报价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5 | 投标文件份数 | 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胶装成一册,报价响应文件胶装成一册,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响应文件必须胶装,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封装在一个外层包装中,将报价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封装在另一个外层包装中,投标文件的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或“报价响应文件”字样、项目名称、采 购编号、标项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 不负责任。 |
16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 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7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内有效 |
1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0 | 开标程序 | 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送达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开标程序: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 时间: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时间为准);地点:同第一阶段开标地点。 注:第一阶段评审过程中作无效标处理的投标人不再进入第二阶段开标,报价文件直接退还投标人。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出席开 标大会。 |
21 | 评标程序 | 1. 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 符合性评审: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四、评标程序,第 5 条“无效投标的认定”。 3. 商务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独立评分。商务技术评分汇总。 4. 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将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人的名单,及其商务技术部分得 分情况。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5.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各投标人报价情况。 6.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7. 得分汇总。 8. 结果公布。 | ||
22 | 询标澄清 | 在评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投标人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
23 | 公告发布媒体 | x 项 目 招 标 公 告 及 结 果 公 告 发 布 媒 体 为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 ) 、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x/) |
24 | 质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认为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25 | 投诉 |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 投标人共同提出。 |
26 |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用户需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 (2)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 24、25 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 (4)招标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 无效标处理 |
27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x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以人民币支付,即参照《杭价费[2003]148 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全额代理服务费。 单 位: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账 号: 1202021209906782015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28 | 节能环保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29 | 进口产品投标 | 本项目不适用 |
30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招标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2.支持绿色发展 2.1 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 2.2 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招标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 2.3 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2.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3.2.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2.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 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4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5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6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7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
31 | 招标人是否允许分包 | 🗹是 🞎否 |
32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标的:物业服务,属于 物业管理 行业。 |
33 | 合同签订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3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款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合同履约期满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
35 | 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 |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项目评审组织人员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招标文件一起存档。 | ||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36 | 其他说明 | 1、投标截止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强行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赔偿对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 2、中标后,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 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按预算金额的 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3、存在下列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失信行为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公开: (1)中标或者成交后,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2)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4、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中标人直接提供,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部分分包给第三方。 |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x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监督部门指导和监督。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1.2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3 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用户需求、合同条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合同中的甲方)。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2.3“监督管理部门”系指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法制科。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合同中的乙方)。
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实质性条款”系指招标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
2.7 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为书面告知。
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
3.1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第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并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通过的。
3.2 对投标人的限制
3.2.1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2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2.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 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
3.2.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4.相关说明
4.1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这些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4.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本招标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6、7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
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5.3 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
5.4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将问题传真至 0571-81061828 , 同时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
0000000000@xx.xxx(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6.2 投标人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
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
7.3 在更正(xx)公告发布后,如果投标人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的 24 小时内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同投标人有充足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7.4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清)公告为准。
7.5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发布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中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
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
8.2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
9.投标文件构成
(1)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组成,具体详见前附表。
(2)xx和答辩
x项目不设xx和答辩环节。
10.投标函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
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
11.2 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服务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及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有关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清单需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招标人有权按最好效果、最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相关成本支出由投标人自行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见前附表。
11.4 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投标人确认同意的除外)。
11.5 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
(1) 用户需求中明确的需投标人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成本中;
(2) 招标文件未明示但投标人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成本中;
(3) 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招标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
12.投标货币
投标人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有效。
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
14.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15.投标文件的式样
15.1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成册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5.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须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其中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字迹须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正本中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除此之外的投标 专用章、合同章等均视为无效)、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须为原件。副本可复印正本内容。
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接受。
15.5 投标文件每册目录所示页码应该是该册唯一的页码,其唯一的页码应该与目录所示的页码相吻合。投标人应针对评标细则逐条编制响应内容并标注对应页码,否则招标人不承担因为该项错误导致找不到目录所示内容而漏评或因标书编制质量而被扣分的责任。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 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其中:资格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胶装成一册、报价响应文件胶装成一册(以上正本各 1 份,副本各 4 份,均须胶装)并密封包装。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等字样。投标文件应根据以上其各部分不同内容编制详细的目录,该部分文件的页码是唯一的,不得有漏码或重码或错码。
如果由于目录与页码不一致等原因,导致评标专家在该册文件中无法查找或难以查找到相关评审内容,评标专家可按招标文件关于编制、装订等相关规定,对该投标人作出未提供相关供评审材料的决定,并通过评标委员会集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其投标文件是否构成严重不符或重大偏离。
16.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封装在一个外层包装中,将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全部密封封装在另一个外层包装中,共两个密封包装袋,分别为(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2)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
16.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项目名称;
·C·文件类别(注明密封袋内是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
·D·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限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 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限报价文件)
16.4 除了按本须知第 16.3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16.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6.1 款、第 16.2 款、第 16.3 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投标截止期
17.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上传、递交投标文件。
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本须知第 17 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9.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19.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作任何修改。
19.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3.7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20.开标
20.1 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1.2 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以下称投标人代表)必须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
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投标人如是法人代表的,只须按前款提供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人代表授权一个以上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
20.3 开标程序
x项目按照先拆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开标大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3)按投标人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即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采购响应文件
(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含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下同)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采购响应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投标人代表。
提交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当将其中的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资格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资格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及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21.评标
21.1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21.2 评标纪律
x次评标工作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定标前将保密。
21.3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22.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废标
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 废标后,招标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24.中标人的确定
24.1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4.2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4.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25.合同授予
25.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4.1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5.2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提供一份关于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人员的通讯录作为合同附件。
26.2 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和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可根据 25.2 的原则另行选择中标人;
26.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7.履约保证金
27.1 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x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前附表。 29.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29.1 投标人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2 投标人质疑
29.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2.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
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9.2.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9.3.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3 投标人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30.采购结束
30.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生效后即为采购结束。
30.2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概况
x次采购范围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太平门直街办公区、江城路办公区、建国路办公区、山南办税点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公楼概况及地点:
1、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太平门直街办公区办公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太平门直街 267 号,271 号。建筑主楼 13 层,地下 1 层(地下车库), 总建筑面积 13022 平方米。
2、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江城路办公区办公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 701 号,
建筑主楼 11 层(内含地面停车场),地下 1 层(地下车库),建筑附楼 3 层, 总建筑面积 7920平方米。
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建国路办公区办公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 42
号,建筑主楼 3 层, 总建筑面积 3100 平方米。
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山南办税点办公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87
号,建筑主楼 3 层,建筑附楼 2 层, 总建筑面积 2900 平方米。
(二)工程设备概况:
太平门直街办公区:奥的斯品牌的客梯 4 台;江城路办公区:三菱品牌的客梯 2 台;共计
6 台。
二、物业管理目标和方式
(一)管理目标
1. 突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便民、和谐、健康、廉政的服务理念。
2. 努力达到“三优一保证”即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功能、保证安全。 3.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服务标准。
(二)管理方式
1.中标人需建立所有岗位的岗位责任制、运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并派优秀物业管理质监督导员,对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总体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服务标准。
2.中标人需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招标人负责对中标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督和考核,对中标人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每月进行统计,参与综合评分。
4.招标人定期向有关人员发放“服务意见征询书”,根据反馈意见书进行统计,进行综合评分。
5.招标人根据综合评分酌情进行物业服务费的支付(在合同中体现)。
6.中标人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如消防、抗台等),中标后培训相关人员达到相关要求 。
7.重大接待任务中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三、服务范围
1.负责各办公区、办税点及xx安全监控、巡视管理。办公楼正门、大楼主出入口、消监控室、发票库房实行 24 小时执勤并定时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查;路面停车管理巡查,确保车辆安全停放。
2.负责干部职工办公室调整时调换搬迁工作;负责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3.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公共区域、卫生间等的保洁管理与服务;负责地面、墙面石材打蜡抛光;负责办公室、会议室等的保洁管理;大理石清洁养护、户外所属范围内的卫生清洁管理工作。
4.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公共部位(墙面、地面、吊顶等部位)巡查、报修、清洗保养和管理,确保公共部位完整、清洁。
5.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室外绿化养护和管理。
6.负责访客登记接待、保障等工作。
7.负责相关楼层文件资料收发。
8.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的会议接待、视频、音控会议保障,确保每次会议顺利进行。四、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各办公区及办税点前厅服务、保洁服务、安保服务、报刊收发、会议保障、日常巡查(含电梯、配电、空调、消防、地下车库的监控等)等。
(一)前厅服务
负责做好访客的登记接待服务。
1、上岗位前要规范着装,岗位上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坚持站立式服务,接待访客要主动、热情,保持微笑迎宾。
3、严格执行来人来访的通报、来客证件核验及登记制度,并认真做好核对工作,耐心解答客人的提问,尽量满足客人需求。
4、熟悉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各办公区及办税点科室的分布位置和联系电话,学会处理接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5、树立安全意识,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机关安全。
(二)保洁服务 1、保洁范围:
(1)公共区域及xx范围内(各幢楼内办公室、楼梯、大厅、走廊、天台)的办公环境卫生保洁(包括办公室内收垃圾、更换垃圾袋、清扫地面);办税服务厅地面、墙面、玻璃、窗帘等;会议室、多功能厅、食堂、干部值班室、老干部活动室、党建活动室、职工健身等各个公共活动场地地面、墙面、玻璃、窗帘等;楼道地面、墙面、顶面、玻璃门、窗、垃圾桶、消防箱等;楼层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地面、墙面、顶面、洗手台等;消防楼道梯级、扶手、墙面、配电箱、消防箱(栓)楼道门窗、楼道灯开关及灯具等;室外道路、路灯灯具、地面泊位、室外绿化巡查等;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树木、花草、色块等的日常养护和绿化管理养护,病虫害治疗。
(2)门前三包卫生工作。
(3)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工作、垃圾分类、灭“四害”。
(4)根据工作、勤务需要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保洁要求:
(1)地面无烟蒂、灰尘、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污迹,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墙面洁白,无尘、无印、无污渍;顶面、风口目视干净,无污迹、灰尘。
(2)保持地板整洁,有光泽;保持地毯干净、无污迹斑点,洗后无色差;保持墙面洁白;玻璃无污迹;家具表面清洁、滑爽、不易沾灰。
(3)保持玻璃门、窗、镜等表面无灰尘、污渍、水渍、手印等。
(4)灯具、灯管、灯沿无灰尘,灯具内无虫、无蝇,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5)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地面积水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燥、台面无积水;目视墙角干净,便器洁净无黄迹;厕位无异味、臭味,物品更换及时(擦手纸、厕纸、洗手液、芳香球)。
(6)楼道台阶上无烟头、果壳、纸屑、污渍,楼道扶手无积灰、印迹、污渍,开关表面清洁,无印痕、污渍。
(7)室外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迹、泥沙、破损;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迹,无垃圾黏附物;阴沟内无积水、无杂物;窨井盖完整,无起翘。
3、培训要求:除中标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必要服务人员还需接受招标人的集中进行的卫生安全培训。
4、要求对公共区域提供循环的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及流程。
5、服务区域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于环卫部门交接的指定地点。xx、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6、公共环境:每日安排若干名保洁人员进行清理,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环境的整洁,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7、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及垃圾清运工作。
(三)安保服务
1、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公共区域实行 24 小时执勤,按时巡更。
2、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车辆指挥,引导车辆按正确行车路线行驶,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3、负责对车辆停放状况进行定时检查、登记,发现车辆漏油、漏水、门窗未关等现象,要立即通知主管部门、驾驶员和车主。
4、对外来车辆实行登记制度。
5、维护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各办公区及办税点车辆秩序,确保安全有序。
6、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对区域内的等消控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按安保条例进行监管和操作使用等;对公共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有故障及时上报。
7、对应急事件如各种灾害等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8、负责各楼层电源的切断与开启。
9、负责为干部提供一周一次的洗车服务。
10、按规定进行培训。
11、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四)工程服务
1、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系统、弱电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2、掌握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遇到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3、建立严格的高配供电室制度,严格遵守规程操作,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洁,并做好记录,确保电柜操作运行正常,定期将高配间绝缘地垫、操作工具送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检查,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4、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房屋的日常巡查及小型维修,确保房屋完好。房屋屋面、地面、墙台面、门窗、楼梯的零星维修及巡查;道路路面日常养护维修、水电日常维修。期间如发现无能力修复,应立即转报有关人员和领导处理。
(五)收发服务
1、文件资料收发员要求熟悉各办公室报刊资料数量和名单,文件资料清单每年统计一次,定期更新。
2、每个工作日做好楼层文件档案的发放及时、准确不延误。
(六)会议服务
1、按会议和接待的具体情况搞好相应服务,服务人员要提前到场准备会议,布置会场,根据需要做好席卡、茶水等物品准备,检查灯光、空调温度、音响设备、视频设备等设施设备
2、安排好每次的会议接待和服务工作,过程标准规范做到xx礼貌;在会场服务时做到“三轻”(即走路轻、说话轻、动作轻)。
3、会议前检查音控、视频,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议现场恢复原状,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和门窗才能离开。
4、根据需要做好会场巡查,及时补充茶水、物品等及相关会议服务。五、 相关管理服务岗位要求
1.总体要求:
(1)各投标人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中标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服务,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正常办公,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3)各投标人须在对现场、xx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4)招标人有权在需要时对投标人相关人员做集中调配并以调休、补休等方式进行补偿。此方式投标人必须认可。
(5)投标人需制定消防、抗台、救灾等应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6)投标人需按照接待过程所需的礼仪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人员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培训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所有物业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4)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礼仪的培训。除中标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招标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3.工作时间要求:
(1)工作时间为一周六个工作日,部分岗位实行错时上下班,每天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半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半小时。休息日保证值班人员,xx及发票库房实行 24 小时值班。
各办公区及办税点保安夜班不少于 1 人,每间隔 3 小时巡逻一次。如发现问题立即上报领导,并
且要做好记录。如遇抗台等特殊时期,主管级以上人员 24 小时现场值守。
(2)遇有节假日或重要活动,中标物业公司相关人员须按采购方要求准时到岗,并做好相关服务及应急处理。
4. 岗位设置要求
部门 | 岗位 | 工作人员 | 备注 |
物管处 | 项目经理 | 1 | |
会务服务员 | 2 | ||
工程部 | 工程维修兼高配(含江城路办公区、建国南路办公区、山南办公区综合联系人 1 名) | 6 | 太平门直街办公区 3 人,江城路办公区、建国南路办公区、山南办税点 3 人 |
保安部 | 安保员兼消监控(含安保领班 1 名) | 14 | 太平门直街办公区 5 人,江城 路办公区 4 人,建国南路办公 区 3 人,山南办税点 2 人 |
保洁部 | 保洁员(含保洁领班 1 名) | 13 | 太平门直街办公区 6 人,江城 路办公区 4 人,建国南路办公 区 2 人,山南办税点 1 人 |
合计 | 36 |
注: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需持有各相关职能部门许可的岗位资格证方可上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关的一切经济赔偿。
5. 其他要求
(1)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服装自行配备,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但服装样式需经过招标人认可。
(2)招标人免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楼层配备洁具堆放间,其他工具放置间、物业办公室、保洁仓库、保洁工作间、员工更衣室等,进场后协调解决。
(3)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投标人所有的工作除应按投标人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招标人或第三方的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投标人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扣款或终止合同)。
(4)服务期内,如遇中央或省政府发布物业服务费用相关政策调整,中标人可通过书面向招标人申请调整费用。
(5)中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协定,不得私自向第三方提供招标人的相关信息;如有需求,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执行。
(6)本次招标报价时,按 1 年服务期报价,并在 2 年内有效,合同一年一签。 6.项目实施人员的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年龄在 45 周岁以内,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具有非住宅类项
目5 年以上管理经验。
(2)安保领班具有公安部或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证》,具有人社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3)保洁领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投标人承诺所有保洁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并获得健康证;
(4)会务服务员年龄 45 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1 年以上工作经验;
(5)项目工程维修员年龄在 50 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维修电工三级及以上
证书或特种设备证书的,且具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
(6)投标人需提供人员储备方案以满足本项目需求;六、考核标准:
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应用于付款条件。
考核内容包括综合服务、保安服务、保洁服务、公共绿化服务以及工程服务等五大内容,具体考核标准具体如下。
招标方每季度根据《物业服务方案》对物业企业的物业管理内容及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招标方的考评应客观、公正,并有事实依据,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1。
根据综合满意度意见反馈表的统计结果进行评分,并按照综合评分满意率实行扣罚:若日常管理期内物业管理项目满意率低于80%,扣除当季服务费用5%;满意率低于70%,扣除当季费用10%
(其中有一项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为不满意,扣除当季费用5%,若二项满意度调查测评结果为
不满意,扣除当季费用10%,并以此类推);并按照招标方要求及时整改(扣除的服务费用在下季度服务费支付时予以扣除)。
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人员配置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提供考核方案建议。
附表 1:
满意度调查表
物业名称: 房号: 联系方式:
请于适当表格内填上“√”号,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在意见/建议栏内。
测评内容 | 满意 | 较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服务态度 | |||||
工作服着装 | |||||
各岗位人员到岗率 | |||||
前厅服务 | 前厅接待 | ||||
会务客服 | |||||
保洁服务 | 办公室 | ||||
公共区域 | |||||
卫生间 | |||||
办税服务厅 | |||||
外围卫生 | |||||
安保服务 | 人员管理 | ||||
车辆管理 | |||||
消防安全管理 | |||||
门岗服务 |
您对大楼物业服务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
请您说明不满意的具体事项,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七.资信及商务要求
服务期限及地点 | 1.服务期限: (1)太平门办公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江城路办公区、建国南路办公区、山南办税点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自2023年2月1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合同期内,中标人能严格履行合同,通过招标人的考核,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招标人报经批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但续签不超过两年(24个月),每次续签不超过12个月。 (2)中标人在签署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场,不得延误,进场当日各岗位工作人员须到岗齐全。 2.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 |
报价方式 | x次招标报价时,按实际服务期报总价,同时提供每月单价及不同办公区域的每月报价,并承诺该报价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有效。 | |
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款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合同履约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2. 付款条件:根据合同总额按季支付物业管理费(扣除因满意度考核不达标的 款项)。 | |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 决方式 | 如无特别说明,按“本文件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内容。 | |
售后服务 | 具体服务响应要求 | 1.投标方必需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配齐相关服务人员; 2.投标方必需建立各类工作岗位巡查制度、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员工健康责任制度、消防安全首问责任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3.投标方工作人员需爱护招标方的现有各类设施,如发现有意损坏或破坏招标方的现有各类设备设施,将按照原价赔偿; 4.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临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外的适宜服务内容; 5. 人员缺编时须在 3 日内及时补齐相关岗位人员。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 要求 | 保洁耗材需有一定限度的仓库存量。 | |
培训要求 | 中标方需建立员工月度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根据本项目人员配置的各部门、 各岗位人员,按计划实施培训。 |
快速服务 响应 | 投标人承诺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赶到招标人单位现场 (本条纳入合同考核管理) | |
履 约 能力 | 经验业绩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物业服务项目 |
资信 | 权威认证 | 投标人获得有效的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办公楼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 合同由甲方与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3. “管理服务”系指乙方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4. “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
5. “验收”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第二条适用范围
x合同条款适用与本大楼物业服务及与之相关的补充文件、承诺书等。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物业类型: 办公楼
坐落位置: 上城区太平门直街 267 号,271 号、江城路 701 号、建国路 42 号、大资福庙
前 87 号
物业管理范围(附规划平面图):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办公楼概况及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太平门直街办公区办公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太平门直街 267 号,271 号,建筑主楼 13 层,地下 1 层。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江城路办公区办公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 701 号,建
筑主楼 11 层,地下 1 层,建筑附楼 3 层。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建国路办公区办公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路 42 号,
建筑主楼 3 层。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山南办公点办公楼位于杭州市上城区大资福庙前 87 号,
建筑主楼 3 层。
第四条委托管理事项一.服务范围:
1.负责办公楼及xx安全监控、巡视管理。办公楼正门、大楼主出入口、消控室实行 24 小时执勤并定时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查;机动车出入口执勤及路面停车管理巡查,确保车辆安全停放。
2.负责干部职工办公室调整时调换搬迁工作;负责甲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3.负责办公楼各公共区域、卫生间等的保洁管理与服务;负责地面、墙面石材打蜡抛光;负责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等的保洁管理;负责大楼内大理石清洁养护、电梯维护保养及轿箱内清洁、负责户外办公楼所属范围内的卫生清洁管理工作。
4.负责办公楼公共部位(墙面、地面、吊顶等部位)巡查、报修、清洗保养和管理,确保公共部位完整、清洁。
5.负责室外绿化养护和管理。
6.负责访客登记接待、保障等工作。
7.负责相关楼层文件资料收发。
8.负责大楼的会议接待、视频、音控会议保障,确保每次会议顺利进行。二.物业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前厅服务前厅礼仪接待、保洁服务、安保服务、报刊收发、会议保障、日常巡查和设备维护(含电梯、配电、空调、消防、地下车库的监控等) 等。
(一)前厅服务
负责做好访客的登记接待服务。
1.上岗位前要规范着装,岗位上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坚持站立式服务,接待访客要主动、热情,保持微笑迎宾。
3.严格执行来人来访的通报、来客证件核验及登记制度,并认真做好核对工作,耐心解答客人的提问,尽量满足客人需求。
4.熟悉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各科室的分布位置和联系电话,学会处理接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
5.树立安全意识,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机关安全。
(二)保洁服务 1.保洁范围:
(1)公共区域及xx范围内(各幢楼内办公室、楼梯、大厅、走廊、天台)的办公环境卫生保洁(包括部分办公室内收垃圾、更换垃圾袋、清扫地面);办税服务厅地面、墙面、玻璃、窗帘等;会议室、多功能厅、食堂、干部值班室、老干部活动室、党建活动室、职工健身等各个公共活动场地地面、墙面、玻璃、窗帘等;楼道地面、墙面、顶面、电梯前厅、玻璃门、窗、垃圾桶、消防箱等;楼层卫生间地面、墙面、顶面、洗手台等;消防楼道梯级、扶手、墙面、配电箱、消防箱(栓)楼道门窗、楼道灯开关及灯具等;室外道路、路灯灯具、地下停车库、地面泊位、非机动车停车库、室外绿化巡查等;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树木、花草、色块等的日常养护和绿化管理养护,病虫害治疗。
(2)门前三包卫生工作。
(3)垃圾的收集:协助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垃圾分类、灭“四害”。
(4)根据工作、勤务需要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2.保洁要求:
(1)地面无烟蒂、灰尘、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污迹,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不锈钢表面光亮无污迹;墙面洁白,无尘、无印、无污渍;顶面、风口目视干净,无污迹、灰尘。
(2)保持地板整洁,有光泽;保持地毯干净、无污迹斑点,洗后无色差;保持墙面洁白;玻璃无污迹;家具表面清洁、滑爽、不易沾灰。
(3)保持玻璃门、窗、镜等表面无灰尘、污渍、水渍、手印等。
(4)灯具、灯管、灯沿无灰尘,灯具内无虫、无蝇,灯盖、灯罩明亮清洁。
(5)卫生间等公共设施地面积水要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燥、台面无积水;目视墙角干净,便器洁净无黄迹;厕位无异味、臭味,物品更换及时(擦手纸、厕纸、洗手液、芳香球)。
(6)楼道台阶上无烟头、果壳、纸屑、污渍,楼道扶手无积灰、印迹、污渍,开关表面清洁,无印痕、污渍。
(7)地下车库无垃圾、果壳、纸屑、油渍、污渍、积水、泥土,空气清新,排水口、下水道无杂积物,排水畅通。
(8)室外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迹、泥沙、破损;垃圾桶外表无明显污迹,无垃圾黏附物;阴沟内无积水、无杂物;窨井盖完整,无起翘。
3.培训要求:除中标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必要服务人员还需接受采购人的集中进行的卫生安全培训。
4.要求对公共区域提供循环的清洁服务,做好记录,其中办税服务厅每 2 小时进行一次清洁,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及流程。
5.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于环卫部门交接的指定地点。xx、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6.公共环境:每日安排若干名保洁人员进行清理,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环境的整洁,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7.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及垃圾清运工作。
(三)安保服务
1.门卫、守护和巡逻,维护公共秩序:办公楼公共区域及办公楼xx实行 24 小时执勤,按时巡更。
2.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车辆指挥,引导车辆按正确行车路线行驶,对车辆停放秩序进行管理。
3.负责对车辆停放状况进行定时检查、登记,发现车辆漏油、漏水、门窗未关等现象,要立即通知主管部门、驾驶员和车主;负责公共非机动车管理对借用情况进行登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状况进行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解决。
4.对外来车辆实行登记制度。
5.维护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车辆秩序,确保安全有序。
6.建立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工作计划、对区域内的等消控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按安保条例进行监管和操作使用等;对公共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有故障及时上报。
7.制定消防、抗台、救灾等应急预案,负责各种应急事项的预防和演练。
8.对应急事件如各种灾害等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9.负责各楼层电源的切断与开启。
10.按规定进行培训。
11.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
(四)工程服务
1、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系统、弱电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2、掌握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基本情况,遇到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3、建立严格的高配供电室制度,严格遵守规程操作,按照规定的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洁,并做好记录,确保电柜操作运行正常,定期将高配间绝缘地垫、操作工具送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检查,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
4、负责各办公区及办税点房屋的日常巡查及小型维修,确保房屋完好。房屋屋面、地面、墙台面、门窗、楼梯的零星维修及巡查;道路路面日常养护维修、水电日常维修。期间如发现无能力修复,应立即转报有关人员和领导处理。
(五)收发服务
1.文件资料收发员要求熟悉各办公室报刊资料数量和名单,文件资料清单每年统计一次,定期更新。
2.每个工作日做好楼层文件档案的发放及时、准确不延误。
3.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会议服务
1、按会议和接待的具体情况搞好相应服务,服务人员要提前到场准备会议,布置会场,根据需要做好席卡、茶水等物品准备,检查灯光、空调温度、音响设备、视频设备等设施设备
2、安排好每次的会议接待和服务工作,过程标准规范做到xx礼貌;在会场服务时做到“三轻”(即走路轻、说话轻、动作轻)。
3、会议前检查音控、视频,确保会议顺利进行。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会议现场恢复原状,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和门窗才能离开。。
4、根据需要做好会场巡查,及时补充茶水、物品等及相关会议服务。
第五条合同期限
太平门直街办公区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城路办公区、建国南路办公区、山南办税点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自2023年2月1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合同期内,中标人能严格履行合同,通过招标人的考核,绩效评价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招标人报经批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但续签不超过两年(24个月),每次续签不超
过12个月。
乙方在签署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场,不得延误,进场当日各岗位工作人员须到岗齐全。
第六条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
甲方免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办公场地,但办公用品(指办公桌、电脑、打印机、对讲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
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楼层配备洁具堆放间,其他工具放置间、物业办公室、保洁仓库、保洁工作间、员工更衣室等,进场后协调解决。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的服装自行配备,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服务费总价,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
物业管理过程中所需的材料支出由甲方提供。第七条物业管理收费
x合同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 x元。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物业服务费成本监审:
乙方承诺,接收甲方主管部门实施的物业服务费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物业服务内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4.合理性原则。与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
根据合同总额按季支付物业管理费(扣除因满意度考核不达标的款项)。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除下列 8 点之外,如双方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的,可以通过附件形式进行进一步明确:
1.外观: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乙方应在 24 小时内修复或清理完毕;
2.设备运行: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定期保养,专人维护,无破损,消防系统可随时启用,如出现问题,乙方应立即进行处理或向特定维修机构报修;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保证每月对房屋状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全面检查一次,并按月提供检查报告。乙方保证排污排水等的通畅,并保证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除非确实存在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形,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4.环境卫生: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乙方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
5.急修:应立即到位,确保在最短时间内予以修复,除不能克服的特殊情况乙方可以征得甲方同意后延迟外,应在半个工作日内修复;
6.小修: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修复,除非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延迟;
7.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可随时组织进行对乙方物业服务的综合考评;
8.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十条经营制约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4.乙方必须聘请(或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
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 36 人),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
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 50 元/次累计扣除当季度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需持有各相关职能部门许可的岗位资格证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关的一切经济赔偿。
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
8.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
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同时,xx自觉参加甲方认为有助提高甲方形象的宣传活动。
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 15%行政附加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
12.禁止事项
12.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2.2 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
12.3 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域原有的设施和装潢,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以免无线电受干扰。
12.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3.保险
13.1 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2 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3.3 其他保险及费用
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14.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
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6.乙方保证在承包期满当天下午五时前撤离现场。
17.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综合考评。第十二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 1.0%
( 元)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终止
2.1 提前终止
2.1.1 如果甲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
包,甲方支付给乙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
2.1.2 因乙方在服务期内超过两次物业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
2.1.3 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
2.1.4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乙方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突然无理由终止合同,未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
2.1.5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五倍金额的赔偿金。
2.1.6 提前终止承包期早于月底最后一天,应视为月底最后一天期满,此条适用于上述 2.1.1、2.1.2、2.1.3、2.1.4、2.1.5 五条。
2.1.7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方仍无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立即终止承包。
2.1.8 乙方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
2.2 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
2.3 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服务期满,承包自然终止。在承包服务期内乙方服务通过甲方有关评分标准并得到甲方认可,双方可协商在下一年度续约。
3.承包终止后果
3.1 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金的效力。
3.2 上述 2.1.6、2.1.7 二条的终止,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3 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
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乙方支付甲方代理费及 10%的手续费。
4.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十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根据管理需要向乙方提供房屋相关资料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6)按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7)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8)提供乙方所需的办公用房。
(9)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如出现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
(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3)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6)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8)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自行承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办公、生活用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
第十五条乙方的人员配置 1.乙方的人员配置见附件 1
1.1 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1.2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特别是骨干人员。骨干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
1.3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每月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
2.物业人员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培训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所有物业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
(4)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所有物业人员还需进行相关的培训。除乙方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需接受甲方对服务人员的集中进行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作时间要求:
(1)工作时间为一周六个工作日,部分岗位实行错时上下班,每天上班时间为行政班提前半小时,下班为行政班后移半小时。休息日保证值班人员,安保及部分设备实行 24 小时值班。
保安白班不少于 3 人,夜班不少于 1 人,每间隔 2 小时巡逻一次。如发现问题立即上报领导,并
且要做好记录。如遇抗台等特殊时期,主管级以上人员 24 小时现场值守。
(2)遇有节假日或重要活动,乙方相关人员须按甲方要求准时到岗,并做好相关服务及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
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采购单位(盖章):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签约地点:
附件 1:
岗位设置要求
部门 | 岗位 | 工作人员 | 备注 |
项目经理 | 1 |
物管处 | |||
会务服务员 | 2 | ||
工程部 | 工程维修兼高配(含江城路办公区、建国南路办公区、山南办公区综合联系人 1 名) | 6 | 太平门直街办公区 3 人,江城路办公区、建国南路办公区、山南办税点 3 人 |
保安部 | 安保员兼消监控(含安保领班 1 名) | 14 | 太平门直街办公区 5 人,江城 路办公区 4 人,建国南路办公 区 3 人,山南办税点 2 人 |
保洁部 | 保洁员(含保洁领班 1 名) | 13 | 太平门直街办公区 6 人,江城 路办公区 4 人,建国南路办公 区 2 人,山南办税点 1 人 |
合计 | 36 |
注:以上各岗位工作人员需持有各相关职能部门许可的岗位资格证方可上岗。安排无证人员上岗,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相关的一切经济赔偿。
附件 2:
满意度调查表
物业名称: 部门: 联系方式:
请于适当表格内填上“√”号,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在意见/建议栏内。
测评内容 | 满意 | 较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服务态度 | |||||
工作服着装 | |||||
各岗位人员到岗率 | |||||
客服服务 | 前厅接待 | ||||
会务客服 | |||||
保洁服务 | 办公室 | ||||
公共区域 | |||||
卫生间 | |||||
地下室 | |||||
外围卫生 | |||||
安保服务 | 人员管理 | ||||
车辆管理 | |||||
消防安全管理 | |||||
门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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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制定本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含)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等。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xx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7.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3.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流程如下:
(1) 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3) 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4) 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xx自律承诺书》。
(5) 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xx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
(6) 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
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xx、澄清或申辩;招标代理机构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7)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8) 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如有)、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招标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4.评标程序
4.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开标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14 条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审查内容见“无效投标的认定”。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2 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xx、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4.3 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 87 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4 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5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6 编写评标报告。
5.无效投标的认定
5.1 资格审查阶段
投标人未按照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第 14 条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5.2 商务技术文件评审阶段
评审时,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商务资信和其他评审要求等,评标委员会将逐项进行审查、比较,对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条款的,应当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xx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
(2)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授权委托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
(4)未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5)标文件未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的;
(6)不响应招标文件标注“▲”条款要求的;
(7)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
5.3 报价文件评审阶段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2)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包括投标文件中标明:免费或赠予)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3)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响应文件,或在一份报价响应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未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的。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打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方案 | 完整、思路清晰得 3 分;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得 2 分; 内容完整性、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 | |||
得分 | ||||
物业管理区域内(各幢楼内办公室、楼梯、大厅、走廊、 | ||||
天台)办公环境、办税服务厅卫生管理服务方案:方案 | ||||
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得 5 分;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 得 4 分;内容完整性、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3 分;内容完 | ||||
整性或思路清晰度有欠缺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思 | ||||
路不清晰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卫生间、公共活动场所等所有公共部位、单位内垃圾分 | ||||
类、灭“四害”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得 | ||||
方案 | 5 分;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得 4 分;内容完整性、 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3 分;内容完整性或思路清晰度有欠 | |||
缺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思路不清晰得 1 分;未体 | ||||
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物业管理区域内对树木、花草、色块等的日常养护和绿 | ||||
化管理养护,病虫害治疗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得 5 分;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得 4 分;内容完整 性、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3 分;内容完整性或思路清晰度 | ||||
有欠缺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思路不清晰得 1 分; | ||||
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突发事件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得 5 分; | ||||
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得 4 分;内容完整性、思路清晰 度一般得 3 分;内容完整性或思路清晰度有欠缺得 2 分; | ||||
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思路不清晰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 | ||||
得分 | ||||
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的服务方 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得 5 分;内容较完整、思 路较清晰得 4 分;内容完整性、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3 分; | ||||
内容完整性或思路清晰度有欠缺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完 | ||||
整或思路不清晰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按安保条例进行监管和操作使用等 制度和措施:制度计划内容完整、措施可行的得 5 分;x | ||||
容较完整、措施较可行的得 4 分;内容较完整、措施一般 |
得 3 分;内容完整性或措施有效性有欠缺得 2 分;内容不 | ||||
完整或措施无效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统管理维护方案、弱电系统管理维护方案保障安全方案: | ||||
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得 5 分;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 晰得 4 分;内容完整性、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3 分;内容完 | ||||
整性或思路清晰度有欠缺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思路 | ||||
不清晰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方案 | ||||
整、思路清晰得 5 分;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得 4 分; 内容完整性、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3 分;内容完整性或思路 | ||||
清晰度有欠缺得 2 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或思路不清晰得 1 | ||||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快件报刊信件收发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得 3 分;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得 2 分;内容完整性、 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方案 | 音控、视频,会场巡查等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完整、思路 清晰得 3 分;内容较完整、思路较清晰得 2 分;内容完整 | |||
性、思路清晰度一般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项目经理: | ||||
年龄在 45 周岁以内,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全国物业经 | ||||
理上岗证的,得 3 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证 | ||||
书复印件、由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履历证明);具有非住宅 | ||||
类项目5 年以上管理经验的,得 1 分(提供业绩证明或由 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履历证明)。 | ||||
注:提供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 | ||||
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及投 | ||||
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本 | ||||
项不得分 | ||||
保安领班: | ||||
具有公安部或人社部颁发的《保安员证》得 1 分,具有人 | ||||
社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得 1 分(提供证书复印 | ||||
项目实施的人员配置方案 | 件)。 注:提供投标人和拟派保安领班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 则本项不得分 | |||
保洁: | ||||
保洁领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得 1 分(提供学历证明); | ||||
投标人承诺所有保洁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并获得 | ||||
健康证的,得 1 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注:提供投标人和拟派保洁领班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项 | ||||
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 | ||||
则本项不得分 | ||||
会务服务员: | ||||
年龄 45 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1 年以上工 | ||||
作经验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2 分(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明、由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履历证明) | ||||
注:提供投标人和拟派会务服务员共同出具的保证能在本 | ||||
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及 |
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 | ||||
x项不得分 | ||||
项目工程维修员: | ||||
年龄在 50 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维修电工三 | ||||
级及以上证书或特种设备证书的,且具有3 年以上工作经 | ||||
验的,每人得 1 分,最高得 4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身 | ||||
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由投标单位盖公章的履历证明)。 | ||||
注:提供投标人和拟派项目工程维修员共同出具的保证能 | ||||
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承诺函(格式自 | ||||
拟)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
否则本项不得分 | ||||
根据本项目人员配置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提供培训计 | ||||
培训计划 | 划:计划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的,得 2 分;科学性、可行 | |||
性有欠缺的,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根据本项目人员配置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提供考核方 | ||||
考核方案 | 案:方案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的,得 2 分;科学性、可行 | |||
性有欠缺的,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投标人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临时性工作的,得 1 分 | ||||
服务承 | ||||
诺 | 投标人承诺一周内调换考评不合格办公区的现场负责人的,得 1 分 | |||
管理工作计划、管理方案:对管理目标的定位具有准确性 | ||||
和针对性的,得 2 分;准确性、针对性一般的,得 1 分; 准确性、针对性有欠缺的,得 0.5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 | ||||
内部管理 | 得分 | |||
管理方式: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的,得 2 分;科 | ||||
学性、合理性和先进性一般的,得 1 分;科学性、合理性 | ||||
和先进性有欠缺的,得 0.5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物业服务区域内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消防、防疫、应对极端天气(包 | ||||
括发生台风、暴雨、冻雪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 为例]:方案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 2 分;可行性、可操 | ||||
商务分 | 作性一般得 1 分;可行性、可操作性有欠缺得 0.5 分;未 | |||
(18 分) | 应急预案 | 体现相关内容不得分 | ||
应急预算相应的措施:具有合理性的,得 2 分;合理性一 | ||||
般的,得 1 分;合理性有欠缺的,得 0.5 分;未体现相关 | ||||
内容不得分 | ||||
人员储备方案: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储备方案能够满足本项 | ||||
目需求的,得 2 分;基本满足得 1 分;未体现相关内容不 | ||||
得分 | ||||
投标人获得的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投标人的 资信 |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认证证书、ISO45001 职业健康安 全体系认证证书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 1 | |||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快速服务响应 | 投标人承诺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 小时内赶到招标人单位现场的,得 1 分(本条纳入合同考核管理) | |||
类似项目案例 |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非住宅类项目物业管理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0.5 分,本项最 多得 1 分,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未 |
提供不得分。 | ||||
价格分 (15 分) | 投标报价 |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参照附件格式编制。
2.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招标文件中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编制。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1. 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密封袋)封面
投 标 文 件
(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开标时启封】
招标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ZJ-2310091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2. 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密封袋)封面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第二阶段唱标时启封】
招标人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ZJ-2310091
在 年 月 日第二阶段之前不得启封
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ZJ-2310091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2.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报价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ZJ-2310091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三、资格响应文件
1.资格审查需要的资料
序号 | 评审因素 | 相关证明文件 | 申请人达到程度 |
1 | 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条要求 | 招标文件前附表14 条规定的资格响应文件相关资料 |
注:证明材料附后。
2.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承诺函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2310091】政府采购活动,xxxx: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名称(xx)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已完成信用修复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不包含在上述第 3 点所述情形内(属于重大违法纪录情形的除外)。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所对应的证明材料:
(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 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4)。
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4),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或承接的,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联合协议
(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J-2310091】投标。
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
三、本次联合投标中, 分工如下:(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 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
四、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本协议提交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4),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进行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分包意向协议
(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招标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人名称)若成为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 ZJ-2310091】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 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
一、分包标的及数量
(投标人名称)将 XX 工作内容 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 XX 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三、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的办法
七、其他
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 % 。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
…… 日期: 年 月 日
4.特定资格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无。
四、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
(顺序不做强制;未提供各式的,可自行提供) 4.1评分索引表;
评分索引表
序号 | 评分细则内容 | 投标响应情况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备注 |
4.2投标函
投标函
: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 (采购编号: )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6)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
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份。具体内容为:
(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 (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3)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6、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c)与招标人、其它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 a)至 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4.3投标响应一览表
投标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服务期限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4.4投标人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
企业资质 | 1.等级: | 2.证书号: | 3.发证单位: | |
营业执照 | 1.编号: | 2.营业范围: | 3.发照单位: | |
建立日期 | 现有职工 |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行政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联系方式 |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名称: | 账号: | ||
组织机构框图 |
4.5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我 (投标人名称),现授权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xx)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6政府采购供应商xx自律承诺书
政府采购供应商xx自律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合法参加 采购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就有关xx自律和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行贿、串通等违法行为。
二、本单位与其他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况,不存在法定的不允许投标情形,不存在行贿、串通等违法行为。
三、本单位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纪律。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4.7廉政承诺书
廉 政 承 诺 书
:
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应标。在这次应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并郑重承诺:
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
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应标、中标或服务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
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政府采购办。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8类似业绩
投标人曾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 间 | 项目负责人 | 业主单位全称/联系人/联 系电话 |
注:表中所列业绩如与评分有关的,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满足评审依据,否则不予得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4.9 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合同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条款 | 备注 |
… | |||
注:1.若不填写或只填写“无”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若有好的建议可附建议书。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4.10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附: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4.11 人员投入计划
(1)拟派项目团队配备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x项目拟任岗位 | 年龄 | 性别 | 专业 | 专 业 年限 | 职务和职称 | 备注 |
注:涉及评分项的其它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2)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专 业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项目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系(科),学制 年 | ||||
经 历 | |||||
年 月 | 工作经历 | 担 任 何 职 | 备 注 | ||
注:涉及评分项的其它证明材料附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4.12 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正偏离或负 偏离或响应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顺序和要求进行承诺: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服务内容的实际情况,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真实、认真的填写本表。“偏离情况详细说明”栏注明详细的偏离指标及说明;“备注”栏注明此项偏离为“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应任何原因漏写或缺项或填写不正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不填写或只填写“无”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人真实填写本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打分。
3.投标人注明的偏离情况只作为评审专家评定的参考,最终是否构成偏离或实质性偏离情况应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4.不允许存在实质性负偏离(招标文件中“▲”条款为实质性条款)。
5.投标服务内容的实际偏离情况以评标委员会综合评价为准,解释权属评标委员会。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5.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投标报价 |
1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 | 项 | 人民币(大写) 元 (¥: 元) |
注:本项目预算金额 210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做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5.2 投标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投标报价(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说明:
1.报价应包括项目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
2.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总价将做无效标处理。
3. 表中内容可自行扩展。
4.此表“投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如有矛盾,以“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金额为准。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5.3 投标人认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本次招标报价时,按实际服务期报总价,同时提供每月单价及不同办公区域的每月报价,并承诺该报价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有效)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
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4)。
附件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 期:
附件 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
质疑函xx
x、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招标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附件 3:投诉书xx及制作说明
投诉书xx
x、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招标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的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物业服务,属于 物业管理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填写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中的一种)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 期:
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 3 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