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3-D-0780)
天 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3-D-0780)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1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受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3-D-0780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第二包: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第三包: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第四包:政务云资源服务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第五包:政务云资源服务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第六包: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起始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370000元
第二包:370000元
第三包:370000元
第四包:5918750元
第五包:5918750元
第六包:50000元
第四至五包实际服务过程中存在相互调剂的可能性,但此2包的总支出不超过118375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投标人须自觉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及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不得有因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并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9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3年11月2日9:00至2023年11月23日8:30,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3年11月23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杨光、鲁志强、冯强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01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郭昕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619286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3. 联 系 人:郭昕
4. 联系方式:022-60619286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第四、五包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一、二、三、六包按以下比例向该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45%=50122.5元,服务费缴纳50122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
纳税人识别号:1212 0000 MB1E 44809C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www.tjggzy.cn/ztbxt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2023年11月2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服务而所产生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第一至三、六包报价应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人民币金额。
第四、五包报价人民币金额统一为5918750元(网上应答时填报总价“5918750”即可)。同时报价还应按附件A《服务目录》中所列各项报出最高限价的统一折扣率(如统一折扣率为80%,即报80%。合同结算价格=实际使用量×附件A中的最高限价×中标统一折扣率),作为价格分的计算依据。不接受对附件A《服务目录》中各分项或子项进行不同的折扣报价。统一折扣率报价包含云计算服务、机房环境、人员、运维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合同结算按附件A《服务目录》中各项最高限价乘以中标供应商所报统一折扣率,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计算。
3.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时间、地点要求
1. 时间要求:
第一至五包: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
第六包:合同规定的起始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付款方式
第一至三包: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第四至五包: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预付款150万元,服务期结束验收合格之日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云服务费用(政务云资源“当月申请,次月计费”)。
第六包: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至三包兼投不兼中,评标委员会按第一至第三包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某投标人获得其中某一包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一名资格,则该投标人不入围后续其他包的评标阶段。
第四至五包兼投不兼中,评标委员会按第四至第五包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某投标人获得其中某一包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一名资格,则该投标人不入围后续其他包的评标阶段。
第一至三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66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机房出租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8分。 |
8 |
2 |
IDC机房总体要求评价 |
承诺投入的IDC机房物理安全应当满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等相关要求得2分,其他0分。 |
2 |
3 |
IDC机房建筑要求评价 |
A. 设备区承重:≥800kg/m2; B. 梁下高度:≥4m; C. 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 承诺投入的IDC机房达到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得2分,最多6分。 |
6 |
4 |
IDC机房电力系统评价 |
(1)提供IDC机房供电协议扫描件,供电协议能证明投入本项目的IDC机房具备双路外市电接入且分别来自两个独立的变电站:3分,其他:0分。 (2)承诺投入的IDC机房电力系统达到以下任意一项要求的得2分,最多12分, A. 三级电力保障:双路外市电保障、UPS供电保障和油机供电保障; B. UPS供电保障,采用N+1冗余设计,设备维护或单点故障不影响设备运行; C. UPS必须是真正的双变换、纯在线式的工作模式; D. 油机供电保障,必须建设配套油库,并建立燃油(汽)应急供应体系 E. 供电系统:末端双路供电。设备维护或单点故障不影响设备正常供电; F. 每个机架群配备独立的配电机柜(PDU),标准机架的电流负荷达到12A以上。 |
15 |
5 |
IDC机房制冷系统评价 |
A. 温度范围:24℃±2℃; B. 湿度范围:50%±20%; 承诺投入的IDC机房满足上述任意一项要求得3分,最多6分。 |
6 |
6 |
IDC机房消防系统评价 |
A. 安装自动机房专用消防系统; B. 消防系统应采用环保型气体灭火系统; C. 消防系统须配备智能型温感、烟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专业的温感、烟感探测器; 承诺投入的IDC机房达到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得2分,最多6分。 |
6 |
7 |
IDC机房安保系统评价 |
A. 门禁系统: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实行出入双向刷卡,严格控制进出机房的人员。机房门禁同时具有密码系统,以提高门禁系统的安全性,确保IDC机房的安全可靠。门禁记录保存时间为1 年; B. 监控系统:机房的电子监视系统合理的分布在机房的设备托管区、机房的各出入口,机房各监控点可以实现24小时录像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为90天。根据需求,可将有关的视频监控信号传送至集中的远程监控机房; C. 专业保安人员提供7×24小时安保服务。 承诺投入的IDC机房达到以上任意一项要求的得2分,最多6分。 |
6 |
8 |
IDC机房互联网接入评价 |
A. 提供中国互联网一级骨干网接口; B. 提供本地互联网(城域网)骨干接口; C. 提供光纤、传输设备等多种接入方式。 承诺投入的IDC机房满足上述任意一项要求得2分,最多6分。 |
6 |
9 |
IDC机房智能管理系统评价 |
A. 智能管理系统提供楼宇电力、UPS状态、电池组状态、发电机状态、温湿度监视及漏水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他需要监控管理的系统; B. 对机房的核心网络进行监控,并可定期提供运行数据报告; C. 专业技术人员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和网络运营支撑。 承诺投入的IDC机房满足上述任意一项要求得2分,最多6分。 |
6 |
10 |
IDC机房环保评价 |
A. 按环保要求进行设计,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 B. PUE指标要求小于2.0。 承诺投入的IDC机房满足上述任意一项要求得2.5分,最多5分。 |
5 |
第三部分 主观分(24分) |
分值 |
||
1 |
IDC机房安全方案评价 |
机房物理安全、数据安全保障方案评价(8分) 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机房物理安全制度、数据安全保障措施、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安全责任认定方法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8 |
2 |
IDC机房人员保障方案评价 |
运维人员、安保人员配置方案评价(8分) 至少包含各岗位投入人员数量、各岗位内部人员安排配置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8 |
3 |
IDC机房应急预案保障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当出现不可预知紧急情况时,如何保证服务正常运转的措施,临时增配人员设备、现有人员岗位职责临时增加、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等措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8 |
合计 |
100 |
第四、五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所报统一折扣率≥100%的,投标无效。未超过100%的,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统一折扣率)×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统一折扣率最低的投标统一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45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政务云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19年1月1日或以后)。 每个业绩2分,最多6分。 |
6 |
2 |
投标人或所投云管理平台制造商相关证书评价 |
(1)投标人或所投云管理平台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CRC-数据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8分; (2)投标人或所投云管理平台制造商具备可信云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6分; |
14 |
3 |
所投入云平台评价 |
(1)提供所投云平台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得2分,其他0分; (2)所投云平台软件要求具备软件产品可信评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卓越级的:3分,具备增强级得2分,具备基础级得1分,其他0分; (3)所投云平台软件产品具备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代码扫描测试报告,提供报告关键页扫描件,报告中明确表示代码自主率≥95%得5分,报告明确表示95%>代码自主率≥90%得3分,报告明确表示90%>代码自主率≥85%得1分, 其他0分, |
10 |
4 |
投入人员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项目经理具备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项目管理专业人员(PMP)证书,提供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其他0分。 (2)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实施团队的人员中包含云平台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操作系统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且实施团队不少于20人得4分,其他不得分。 (3)投标人承诺组建运维服务团队(需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组建完毕),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具备数据库工程师、云平台工程师、网络工程师、操作系统工程师、安全系统工程师、运维工程师,驻场运维团队人员不少于6人,提供7×24小时服务得4分,其他不得分。 |
10 |
5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技术要求中非“★”号要求的:5分,其他0分。 |
5 |
第三部分 主观分(45分) |
分值 |
||
1 |
整体服务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整体服务内容、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如何挽回、人员服务态度保障、人员业务专业化水平保障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2 |
实施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人员安排、时间安排、进度保证措施等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3 |
云平台技术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云平台总体设计思路及技术架构设计,快速部署实施方案,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资源的规划,容灾备份方案和系统迁移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4 |
业务连续保障及与统一云管平台对接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业务连续性保障方案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保证云上业务连续运行不中断,统一云管对接方案与云管平台对接的技术手段和可实现的管理功能及范围等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5 |
运行维护服务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具体运维措施、人员岗位安排、服务响应时间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9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9 |
合计 |
100 |
第六包: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 |
第二部分 客观分(40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业绩 |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信息化监理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 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应为2019年1月1日或以后)。 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
10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10分。 |
10 |
3 |
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计算机或信息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6分。 |
6 |
4 |
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评价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备计算机或管理类相关专业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计算机或信息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2分,最多6分。 |
6 |
5 |
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评价(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除外) |
投入的人员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姓名、开标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为投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监理工程师具备 A. 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B.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业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C. ITIL 认证资格证书。 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给分。 每个具备A+B或A+C证书的人员得2分,最多4分,其他0分。 |
4 |
6 |
投标人承诺评价 |
投标人承诺满足报价要求、时间地点要求、付款方式要求和项目需求书的:4分,其他0分。 |
4 |
第三部分 主观分(50分) |
分值 |
||
1 |
项目需求理解评价 |
至少包含对项目现状、性能要求、监理服务实施要求等内容的理解。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8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8 |
2 |
质量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如何挽回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3 |
进度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各阶段工作进度安排、按时限完成的保障措施、进度落后时的挽回措施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4 |
投资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投资控制措施、审核报送工作、项目决算初审工作等方面内容的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5 |
变更控制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对监理所采取的变更控制措施、方法的合理性的描述情况进行综合比较。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6 |
合同管理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如何建立变更控制系统等工作内容的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7 |
文档资料管理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文档资料管理规章制度、项目周报月报制度等工作内容的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8 |
协调组织措施评价 |
至少包含协调组织方案、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协调沟通效果反馈机制等工作内容的方案。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合计 |
100 |
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2019年以来,按照“云服务商投资建设,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方式,遵循“先用后付、先审后付、按需响应、按实结算”原则,经公开招标确定云服务商,截至目前,政务云已为我市50余个市级政务部门的近300余个政务信息系统提供了统一的虚拟主机、存储等政务云服务,实现了计算资源、存储资源、服务支撑、安全保障等共性基础设施的集约共享,为各部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应用提供了“按需、动态、可靠、高效”的基础硬件支撑服务。
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各包具体要求
第一、二、三包: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
一、业务需求
租赁电信运营商1条10G互联网链路,互联网链路相关设备应在指定地点部署,为政务云上各市级部门业务系统提供互联网出口。
为满足政务云对机房环境的要求,需要电信运营商可提供不少于200个42U标准机柜的机房场地。满足双路外市电保障、UPS供电保障和油机供电保障,同时具备天津政务外网接入条件。
二、功能需求
要求该条10G互联网链路能提供4个C的IPv4、IPv6/64、64个互联地址,并支持末端留空和QoS。
三、性能需求
序号 |
参数名称 |
技术参数 |
1 |
总体要求 |
政务云IDC机房,整体机房机柜规模应可容纳不少于200个42U标准机柜,单个机房可容纳连续机柜数量不少于100个。 提供10G专用的独享互联网出口带宽 提供互联网IP地址,互联网链路提供不少于4个C的IPv4、IPv6/64、64个互联地址, 并支持末端留空和QoS 允许联通、移动、电信3大运营商的光纤接入 IDC机房物理安全应当满足但不限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等相关要求。 具备天津市政务外网接入条件。 |
2 |
建筑要求 |
设备区承重:≥800kg/m2 吊挂活荷载:≥240kg/m2 梁下高度:≥4m 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 |
3 |
电力系统要求 |
三级电力保障:双路外市电保障、UPS供电保障和油机供电保障 双路外市电接入,要求分别来自两个独立的变电站 UPS供电保障,采用N+1冗余设计,设备维护或单点故障不影响设备运行 UPS必须是真正的双变换、纯在线式的工作模式 油机供电保障,必须建设配套油库,并建立燃油(汽)应急供应体系 供电系统:末端双路供电。设备维护或单点故障不影响设备正常供电 每个机架群配备独立的配电机柜(PDU) 标准机架的电流负荷达到12A以上。 |
4 |
制冷系统要求 |
机房温湿度标准:温度范围:24°C±2°C;湿度范围:50%±20% |
5 |
消防系统要求 |
IDC机房须安装自动机房专用消防系统 消防系统应采用国际标准的环保型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系统须配备智能型温感、烟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专业的温感、烟感探测器 |
6 |
安保系统要求 |
门禁系统:应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实行出入双向刷卡,严格控制进出机房的人员。机房门禁同时具有密码系统,以提高门禁系统的安全性,确保IDC机房的安全可靠。门禁记录保存时间为1 年 监控系统:机房的电子监视系统合理的分布在机房的设备托管区、机房的各出入口,机房各监控点可以实现24小时录像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为90天。根据需求,可将有关的视频监控信号传送至集中的远程监控机房 专业保安人员提供7×24小时安保服务 |
7 |
互联网接入系统要求 |
提供中国互联网一级骨干网接口 提供本地互联网(城域网)骨干接口 提供光纤、传输设备等多种接入方式 |
8 |
智能管理系统要求 |
智能管理系统提供楼宇电力、UPS状态、电池组状态、发电机状态、温湿度监视及漏水监控报警系统及其他需要监控管理的系统 对机房的核心网络进行监控,并可定期提供运行数据报告 专业技术人员提供7×24小时监控服务和网络运营支撑 |
9 |
环保要求 |
按环保要求进行设计,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设备 PUE指标要求小于2.0 |
四、安全需求
主要涉及环境安全、设备和介质的防盗窃防破坏等方面,具体包括物理位置的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防潮、防静电、温湿度控制、电力供应和电磁防护。物理场所安全设计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并结合系统建设的特殊情况及需求,制定物理场所安全保障策略,以及相关的物理场所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提高场所安全性和可靠性,部署统一集中式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对动力、环境、消防、视频监控、网络流量实现统一采集、管理、监控和报表。
五、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须自觉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及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不应有因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本项目中标单位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须签署《保密承诺书》,避免项目相关资料丢失、泄露、转借、复印等情况,确保项目中标单位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要求,落实个人保密责任。
六、运行维护要求
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和故障申告服务。提供全天候技术咨询、故障申报、机房硬件维修以及政策咨询等。当使用远程支持方式无法解决机房故障时,派遣工程师赶往用户现场,进行故障诊断及故障排除。在重要关键时刻,包括重大会议期间、网络重大割接或其它任何可能对网络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时刻,提供专人现场值守。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半小时,互联网线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4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48小时。
七、验收标准
按照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档案工作机制等文件要求,形成验收文档。项目服务期满后6个月内开展验收专家评审会,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备案材料。
第四、五包:政务云资源服务
一、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提供的云平台须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通过测评;按照《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要求通过评估;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的《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要求通过评估。以上测评及评估,在服务期内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提供的云平台须具有自有产权。
二、业务需求
(一)总体要求
为加强政务云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各云服务商需在建设单位互联网和政务外网出口所在政务云机房内完成政务云平台建设部署,使用统一的互联网和政务外网环境,提供建设政务云平台所需计算、存储、网络、安全、软件资源以及其他必须的设施,形成政务云服务支撑保障能力。各云服务商设备应在采购人互联网出口及政务外网出口所在机房部署,同时机柜等IDC资源服务费由云服务商自理。
构建于政务云平台上的各部门业务系统、所有数据的拥有权及使用权均属于各政务云使用部门,云服务商无权对其进行支配,所有设备的维修、报废等处理需经政务云管理单位同意,并在监管下进行。若发现云服务商未经许可对业务系统和数据进行支配,采购人将对云服务商采取惩罚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云服务商提供的政务云平台整体可用性应不低于99.99%,数据可靠性应不低于99.999%。
提供基础设施的网络、存储、服务器、虚拟化平台及安全服务等。
云服务商负责政务云平台建设、运维和自身云平台的安全保障。云服务商提供的云平台须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通过测评;按照《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要求通过评估;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的《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要求通过评估。以上测评及评估,在服务期内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云服务商须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跨网数据安全交换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GW0205-2014)标准分别在政务外网公共区和政务外网互联网区搭建云平台,满足国家对政务云安全分区要求及不同应用的部署环境需求。
接受安全监管要求,并提供相关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监控及安全接口,支持二次开发与定制维护,或与IT服务管理系统等第三方管理系统集成。
云服务商提供的云平台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并符合其他信息化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提供专职驻场服务及重要时期的应急值守服务,重大活动期间需确保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到场并提前制订预案。
配合用户完成业务系统上云迁移。
软件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政务云管理单位提出相关要求时,云服务商开放相关接口及协议。
及时跟踪云计算发展,特别是业界发生云安全相关事件时,及时报告给政务云管理单位参考。
云服务商承担本项目架构要求内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备份设备及基础软件等软硬件建设费用,以及云平台日常监控、参数调整、配置调优、故障排除等运维保障工作费用。
服务模式采用企业建设和运维、政府按需统一购买服务方式,即企业在政务云机房搭建政务云平台并提供运维服务。政务云管理单位按需统一购买服务,各政务云使用单位直接使用。云服务商为建设本项目采购的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构成了专门为政务云使用单位提供云服务的设施资源,其产品所有权属于云服务商,使用权属于政务云使用单位。
(二)总体框架
按照国家政务云相关网络分区及安全要求,政务云平台由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区两部分组成,通过跨网数据安全交换平台实现两个区域的强逻辑隔离。云服务商在两个区域分别部署云平台资源,以满足不同的应用部署环境需求。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区在边界均需部署边界安全防护区域,通过DDoS、防火墙、入侵防御等设备实现边界安全防护功能,保护政务云服务平台免受外部网络攻击。
政务外网区和互联网区主要由计算资源池,存储资源池、网络资源池和运维管理区组成。要求初始计算资源池包含一定数量的CPU和内存资源。初期建设政务外网区计算资源池实际可用物理核不低于500核,物理内存不低于2000 GB;互联网区计算资源池实际可用物理核不低于300核,物理内存不低于1200 GB。存储总空间,高性能存储不少于20T,普通性能存储不少于70T。
(三)考核要求
在服务期内,云服务商所提供的云平台服务需经过考核。考核由政务云管理部门依据《天津市政务云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云平台服务能力评定、云平台服务质量评价和云平台服务使用满意度评价、合同执行考核标准等。
云服务商服务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对于违反服务质量承诺和服务水平约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的,由政务云管理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总体评价 |
处罚说明 |
不合格 |
向云服务商扣除考核期内有效的所有资源租赁服务合同总额的50% |
基本合格 |
向云服务商扣除考核期内有效的所有资源租赁服务合同总额的20% |
优秀、合格 |
无处罚 |
项目所选考核指标说明
1. 政务云平台服务能力指标:在提供了服务目录中的云资源基础上提供的服务能力,包括上云咨询能力、迁移协助能力、服务技术能力和服务人员能力。
上云咨询能力:云服务商对应用上云的咨询支持、对应用系统需要的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服务、安全资源服务等合理规划的服务能力。
迁移协助能力:云服务商在应用系统迁移上云部署过程中对使用单位及应用开发商提供迁移指导工作能力。
服务技术能力:云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处理技术问题及技术支撑的能力。
服务人员能力:云服务商的运维团队人员处理技术问题及与各方沟通的能力。
2. 政务云平台服务质量:包括计算、存储资源服务质量、网络资源服务质量、安全资源服务质量、事件处理响应质量和工单执行质量。
计算、存储资源服务质量:云服务商提供的计算资源服务质量、存储资源服务稳定性。
网络资源服务质量:云服务商提供的网络资源工作稳定性。
安全资源服务质量:云基础环境自身和提供的租户云安全资源服务组件稳定性。
事件处理响应质量:云服务商事件的响应时间、处理成功率及处理时间。
工单执行质量:云服务商对工单处理准确率、处理时间。
3. 服务使用满意度
服务使用满意度主要由政务云管理单位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评价,主要包括:
入云咨询满意度:上云时对云服务商咨询、配合测试工作的满意度;
信息通报满意度:云服务商在提供云服务的过程中对各类信息通报及时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满意度;
运维满意度:云服务商在提供云服务的期间内,云服务商运维团队的配合度,对使用单位所遇问题的响应及时性、问题解决率;云服务商服务接口人员的稳定性、沟通是否顺畅、人员态度、礼仪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违约责任
云服务商服务期内须严格遵守服务质量承诺及相关管理规定确保服务质量,对于违反服务质量承诺和服务水平约定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的,由政务云管理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云服务商可参照《重大违约行为表》、《严重违约行为表》、《一般违约行为表》,在投标文件中制定罚则条款,承诺的罚则条款及处罚力度应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云服务商应承诺罚则条款将被用于云服务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
重大违约行为:云服务商服务期内的违约行为造成云平台整体故障(非不可抗拒力条件下)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其严重程度分为A级事件和B级事件)。云服务商触发该违约行为将被视为“政务云失信”、取消云服务商资格,同时政务云管理单位将向相关部门及单位通报处罚结果。
严重违约行为:云服务商在服务期内的违约行为对用户业务系统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但其影响和经济损失未达到重大违约行为中规定的B级事件的。云服务商触发该违约行为将进行资金处罚,罚款金额=业务系统云服务费/服务月数*惩罚系数(惩罚系数参见《严重违约行为表》)。
一般违约行为:云服务商在服务期的违约行为对用户业务系统造成的影响未达到重大违约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的其他违约行为。云服务商触发该违约行为将进行资金处罚,罚款金额=业务系统云服务费/服务月数*惩罚系数(惩罚系数参见《一般违约行为表》)。
重大违约行为表
类别 |
范围 |
影响 |
影响时间 |
事件级别 |
次数 |
|
重大安全事故(云服务商主责) |
服务中断 |
云平台整体 |
因非不可抗力造成超过30%以上业务系统中断、影响人数50万以上、导致5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
2小时以上 |
A级 |
1次 |
重大篡改事件 |
应用系统 |
在重大或特别重大保障期间,因云服务商的安全隐患原因造成的系统被恶意篡改事件。事件发生后云服务商未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造成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延误。且该事件被国家级机构或媒体通报、市级领导批示或关注的。 |
30分钟以上 |
|||
数据丢失 |
等保三级或重要业务系统的核心业务数据 |
因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云平台超过3个业务系统丢失超过1个月以上的数据,且确认无法恢复。 |
|
|||
恶意入侵攻击 |
等保三级或重要业务系统 |
被第三方安全机构通报云平台存在安全隐患,云服务商未在24小时内做有效处置或应急防护措施,造成业务系统在重大或特别重大保障期间被恶意篡改或敏感信息泄露事件。 |
|
|||
服务中断 |
云平台整体 |
因非不可抗力造成超过10%至30%业务系统中断、影响人数10万以上、导致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
2小时以上 |
B级 |
一年内3次以上 |
|
重大篡改事件 |
应用系统 |
因云服务商的安全隐患原因造成的系统被恶意篡改事件,事件发生后云服务商未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造成信息安全事件处置延误,且该事件被市级机构或媒体通报、市级领导批示或关注的。 |
30分钟以上 |
|||
数据丢失 |
业务系统核心业务数据 |
因非不可抗力造成1个业务系统丢失超过1个月以上的数据,且确认无法恢复。 |
|
|||
恶意入侵攻击 |
业务系统 |
被第三方安全机构通报云平台存在安全隐患,云服务商未在24小时内做有效处置或应急防护措施,造成业务系统被恶意篡改或敏感信息泄露事件。 |
|
严重违约行为表
序号 |
问题描述 |
惩罚系数 |
1 |
所提供的云服务可用性低于99.99%,或数据可用性低于99.999%,出现问题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
50% |
2 |
因所提供的安全服务出现故障,导致某系统网页被篡改,造成重大影响 |
100% |
3 |
因所提供的安全服务出现故障,导致某系统数据丢失,造成重大影响 |
100% |
4 |
因所提供的安全服务出现故障,导致某系统被入侵,造成重大影响 |
100% |
5 |
在甲方已发出整改通知后未正确处置,出现问题并造成重大事故 |
50% |
6 |
运维需求平均响应时间大于15分钟且小于30分钟,造成重大事故 |
50% |
7 |
运维需求平均响应时间大于30分钟且小于60分钟,造成重大事故 |
30% |
8 |
运维需求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大于30分钟且小于60分钟,造成重大影响 |
50% |
9 |
运维需求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大于60分钟且小于120分钟,造成重大影响 |
100% |
10 |
现场无人值守超过大于1小时且小于2小时,造成重大事故 |
50% |
11 |
现场无人值守超过大于2小时且小于4小时,造成重大事故 |
100% |
一般违约行为表
序号 |
问题描述 |
惩罚系数 |
1 |
所提供的云服务可用性达不到99.99%,或数据可用性低于99.999%,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
30% |
2 |
所提供的云服务可用性达不到99.99%,或数据可用性低于99.999%,且在服务期内接到用户投诉此类情况3次以上的 |
10% |
3 |
在运营期内,如乙方未能按照用户方的扩容需求,在7个自然日内完成云平台的资源扩容,且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能限期满足用户需求的 |
10% |
4 |
因所提供的云服务或安全服务出现故障,造成某系统宕机2小时以上 |
15% |
5 |
因所提供的云服务或安全服务出现故障,造成某系统连续宕机3次以上或累计8小时以上 |
30% |
6 |
在甲方已发出整改通知后未正确处置,出现问题的,未造成重大影响 |
30% |
7 |
运维需求平均响应时间大于15分钟且小于30分钟,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
15% |
8 |
运维需求平均响应时间大于30分钟且小于60分钟,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
30% |
9 |
运维需求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大于30分钟且小于60分钟,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
15% |
10 |
运维需求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大于60分钟且小于120分钟,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
30% |
11 |
现场无人值守超过大于1小时且小于2小时,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
15% |
12 |
现场无人值守超过大于2小时且小于4小时,出现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 |
30% |
(五)其他要求
1. 云服务商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可投入使用,服务期1年。
2. 云平台投入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统一云管平台对接工作,承担现有政务云上业务迁移责任,云平台投入使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有政务云平台的云上业务迁移工作,保障云上业务连续、稳定运行。
3. 云服务商在服务期内应根据用户的扩容需求,可在7日内完成政务云平台的资源扩容。
采购人负责协调统一云管平台对接工作,确保开放接口协议、数据结构等与对接相关的所有资料,若因对接工作需统一云管平台开发商对统一云管平台进行的开发及其费用不属于本项目采购范围。
三、功能需求
政务云为市级政务部门提供基础资源服务、安全资源服务,结合我市信创产业发展要求,按需提供信创云资源服务。按照各市级政务部门对基础设施支撑服务的需求,政务云主要包含以下业务功能:
基础资源服务,包含云服务商提供基于X86架构的计算、存储、网络、备份等基础资源服务。
安全资源服务,云服务商所提供的云基础环境应满足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同时应当根据用户的业务需求,针对不同的业务系统等级保护要求,提供防火墙、堡垒机、云主机防病毒等安全资源服务。
信创资源服务,结合我市信创产业发展要求,按需提供基于ARM、C86等架构的云资源服务,包括计算、存储、备份等信创资源服务。
为保障整个政务云平台的平稳可靠运行,云服务商需从整体上对包括IP网络、服务器、存储、安全设备、中间件、数据库等组件在内的IT软硬件环境进行综合管理,并能够提供云平台运行异常的实时告警和进行图形化问题定位,性能趋势分析和预警,以重要性为导向及时开展事件处理和通知。
四、性能需求
云服务商提供的硬件设备,在功能和性能上不低于下述产品的配置要求。
用途:虚拟化计算资源服务器 |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CPU |
≥2.0Hz;≥ 2路*10核; |
内存配置数量 |
≥256GB; |
网络接口 |
≥2个千兆以太网口,≥2个万兆以太网口; |
电源和风扇 |
配置冗余电源和风扇; |
用途:集中式存储 |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接口 |
至少提供12个16Gb光纤接口; |
存储模式、容量 |
同时支持FC-SAN和IP-SAN提供的统一存储;存储支持固态盘、SAS、NL SAS异构混插; |
硬盘类型 |
支持闪存盘、SAS盘、SATA盘; |
在线扩容方式 |
支持在线扩容; |
操作系统 |
支持AIX、HP-UX、Solaris、32/64位Windows Server、32/64位Linux等操作系统; |
用途:分布式存储 |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可靠性要求 |
为云主机实例提供高效可靠的存储设备,可以作为云主机的独立 可扩展硬盘使用。它提供数据块级别的数据存储,采用三副本的分布式机制,提供数据可靠性保证 |
架构要求 |
具备PB级以上容量扩展能力,支持存储容量和性能的线性扩展,可根据需求迅速完成空间扩展 |
可操作性 |
支持通过云管理平台,实现存储服务的部署与挂载使用;实现申请部署与使用 |
用途:数据中心网络核心交换机 |
|
指标项 |
#指标要求 |
总体要求 |
数据中心交换机产品; |
模块化核心交换机产品; |
|
基础要求 |
整机交换机容量≥42Tbps |
包转发率≥11520Mpps |
|
业务板卡槽位≥8; |
|
支持引擎冗余、冗余电源; |
|
支持独立的交换矩阵,且N+1冗余; |
|
支持多种路由协议: RIP、OSPF、ISIS、BGP等IPV4动态路由协议;支持RIPng、OSPFv3、ISISv6、BGP4+等IPv6动态路由协议; |
|
虚拟化 |
支持虚拟化多虚一功能;支持将N台物料设备虚拟化为一台逻辑设备,虚拟组内可以实现一致的转发表项,统一的管理,跨物理设备的链路聚合 |
支持虚拟化一虚多功能;支持将一台物理交换机虚拟化成N台逻辑交换机,交换机间硬件独立且相互隔离; |
|
实配板卡支持VXLAN及VXLAN的L2/L3 Gateway,且所有端口vxlan gateway 线速转发; |
用途:数据中心网络接入交换机 |
|
功能 |
#指标要求 |
设备端口支持能力 |
万兆SFP+≥48个 |
40GE QSFP+接口≥4个 |
|
冗余电源、风扇 |
|
机需提供的性能,支持的协议 |
交换容量≥2.5Tbps(L2、L3都必须满足) |
支持RIP、OSPF、ISIS、BGP等IPv4动态路由协议 |
|
支持RIPng、OSPFv3、ISISv6、BGP4+等IPv6动态路由协议 |
五、安全需求
云服务商负责政务云平台建设、运维和自身云平台的安全保障。云服务商提供的云平台须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通过测评;按照《政务信息系统密码应用与安全性评估》要求通过评估;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制定的《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要求通过评估。以上测评及评估,在服务期内提交有效的证明材料。云服务商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跨网数据安全交换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GW0205-2014)标准分别在政务外网公共区和政务外网互联网区搭建云平台,满足国家对政务云安全分区要求及不同应用的部署环境需求。
六、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须自觉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及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不应有因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本项目中标单位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须签署《保密承诺书》,避免项目相关资料丢失、泄露、转借、复印等情况,确保项目中标单位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要求,落实个人保密责任。
七、运行维护要求
1. 云服务商需要建设自身云平台的云管理运维平台,以满足政务云的运行维护要求。提供各类云资源监控能力,实现对各类资源软、硬件的性能管理、告警管理等实时监控能力,包含对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及云平台虚拟化资源池资源、性能、告警等;实现租户视角的资源分配、使用、运行视图,与资源综合展示,为运维管理人员、租户等不同角色,分别提供运维监控展现界面,并根据不同角色权限和监控要求提供不同风格、布局、内容等综合展示能力;提供云资源使用情况、操作情况等日志记录和审计服务,定期提供监测报表、报告,提供管理和运维信息分析工具,能够实时监控并分析政务云资源使用状态,方便研判突发事件性质和故障排查处理;各云服务商需要按照市政务云统一云管平台接口标准,实现与管理单位已建设完成的统一云管平台对接,实现多视角的集中可视化监控,通过统一云管平台可对政务云进行全面的监控与管理。
2. 云服务商需要能够对云基础设施、平台软件和业务应用系统提供集中运维管理、监控,包括虚拟化、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等,可以实现资源利用率可视化,为政务云用户提供单个用户内的业务可视化,实现对政务云中出现的事件、问题和故障定位,实现事前预测及告警、事中及时处理和事后可审计。对政务云平台进行日常监控、巡检,包括监控告警的处理,巡检异常的处理等;制定维护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中的维护项目、周期和要求,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执行。开展政务云平台软硬件升级时,应尽量避免对云上业务系统的影响;对于可能影响云上业务系统的各类操作,应全面评估操作影响,并提前制定具体操作计划安排,在政务云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操作。在日常运维过程中,当政务云平台资源使用率超出80%或平台资源数量、功能、性能等方面不满足最终用户使用要求时,应及时对现有平台进行扩容。
3. 云服务商需要建立完善的政务云故障管理体系,管理体系涵盖故障处理的故障等级、职责分工和处理界面,按照故障等级不同,需要有不同的处理时长和故障恢复时限。处理政务云平台发生的各类软硬件、通信线路等故障,确保云上业务系统能够正常稳定运行;其中故障处理流程需要电子化并规定处理时限及当前处理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于维护原因,需中断系统进行平台升级操作时,提前至少72小时(重大自然灾害除外)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征得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实施。根据政务云平台高可用设计特性和各组件的重要性进行针对性演练,制订应急预案,每年组织至少1次应急演练。
4. 本项目配置的运维服务人员需具备网络、安全、虚拟化、数据库、操作系统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服务期内,保证至少6人7*24小时服务,配备具备两年以上云平台维护经验的运维人员,支持电话、网上值班等响应方式;任命1名项目经理作为政务云售前和售后的总接口人,常驻现场定期向政务云管理单位汇报工作;建立符合实际管理、运维所需要的运维团队;项目实施过程中,云服务商应保证关键岗位人员不能随意变更,如因正当理由需要调整项目主要人员的,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政务云管理单位,获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技术人员应岗位分工明确、合理,具备成熟排班管理与绩效考评机制。至少包括:网络工程师、应用与数据库工程师、云平台管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并提供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情况。运维团队成员的专业构成及技术能力必须充分胜任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技术服务要求。运维项目团队入驻前应签订保密协议,确保不因任何原因导致用户资料和信息遭受泄密、破坏等不良影响。服务方驻场运维团队中任何人员调整或更换,须事先征得政务云管理部门同意。提供热线电话、电子邮件和在线网站等技术支持方式,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提供7*24小时的现场运维服务,重大节点强化保障,确保政务云平台整体可用性不低于99.99%。重大节假日期间进行政务云平台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点保障。云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免费现场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云平台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排查、存储管理、网络管理、安全设备管理、运维相关系统的使用等。现场培训不少于8人次。
八、验收标准
按照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档案工作机制等文件要求,形成验收文档。项目服务期满后6个月内开展验收专家评审会,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验收备案材料。
第六包:项目监理服务
一、业务需求
依据《信息技术服务 监理》(GB/T19668)要求,对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和政务云资源服务全过程监理。
使用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下列最新版本的标准与规范,包括:服务合同;项目招标文件;国家、项目所在地颁布的监理法规等;建设单位授予的其他权限。
在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项目建设文件,供应商承担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总则及各分册的要求,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过程控制,进行项目的合同管理、文档资料管理,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使项目建设按既定目标顺利进行。
二、功能需求
项目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总体技术方案;
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组织实施方案;
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控制体系;
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配置管理方案;
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测试计划;
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
明确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性环节;
根据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确定本次项目实施和验收的技术标准;确定验收的设备清单、到货时间及相关要求。
项目质量控制
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
对政务云机房环境互联网链路进行监督、检查;
对政务云平台搭建、资源配置、安装调试及运维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安全教育与操作执行情况;
监督项目相关文档的归档、保存等管理落实情况;
在应急事件发生时,核实并评估应急事件,跟踪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实施过程。
项目实施质量控制:
根据统一云管平台显示的云资源使用率,督促云服务商与使用单位沟通对云资源进行调整;
监督云服务商对工单处理、任务完成的响应实效;
核对云服务目录与实际服务能力的一致性。
项目安全质量控制:
负责安全方案的审核和确认;
对安全的采购、安装、调试、配置过程的监督。
培训的质量控制:
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
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
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项目进度控制
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当工期目标出现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项目投资控制
通过对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和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评估和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和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协助建设单位将付款进度与项目质量和形象的进度结合起来;
负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相关审核报送工作;
负责项目决算初审工作,并及时将审核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项目合同管理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对项目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
建立变更控制系统;对项目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
任何变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书面确认。
文档资料管理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提出相应的项目文档管理规范;
做好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
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与存档;
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提交验收所需的管理文档汇编;
项目周报、月报;
监理通知单;
阶段性项目总结。
项目安全的管理
协助建设单位审核监测项目建设的有关安全保密项目技术方案;
负责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安全控制,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项目的协调和组织
接受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供应商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项目例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评审会、问题通报会、项目监理协调会、项目监理交底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阶段以及最终验收会和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变更控制管理
对变更申请快速响应,在接到变更申请之后,能快速按照变更处理程序进行变更处理,并迅速下达是否可以进行变更的监理通知,保证所有变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设方、监理方和承建方)书面的确认;
规范变更程序,加强变更控制。建立项目变更控制机制,依据相关机制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对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进行评估,得出对项目计划、费用、效益、质量和进度的影响,审核变更方案,提出监理意见,做好变更记录、报批、实施、确认、发布、归档等各项工作。
移交及质保相关服务
组织施工单位做好验收、移交工作;
组织、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整个质保期内相关维护工作。
三、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须自觉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及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投标人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不应有因违反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本项目中标单位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须签署《保密承诺书》,避免项目相关资料丢失、泄露、转借、复印等情况,确保项目中标单位及其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员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要求,落实个人保密责任。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和“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6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7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2. 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3.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
23.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3.3 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5.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
26.1 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
26.5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6.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7 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4)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5)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 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34.1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市中环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 - )的政府采购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鉴于政府采购使用的合同文本的特殊性,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政府采购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
三、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服务时间、地点、方式:见附件。
五、供方应随服务向需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见附件。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
行号(数字代码): ,
帐 号: 。
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一式 份,需方留存 份,供方留存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电子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投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代表人姓名: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包,¥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包,¥5918750元(人民币),统一折扣率: %,大写百分之 。
第五包,¥5918750元(人民币),统一折扣率: %,大写百分之 。
第六包,¥ 元(人民币),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应答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2.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3.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包号 |
采购名称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 |
|
1 |
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1 |
元 |
一年 |
|
2 |
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2 |
元 |
一年 |
|
3 |
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3 |
元 |
一年 |
|
包号 |
采购名称 |
投标总价 |
统一折扣率 |
服务期 |
4 |
政务云资源服务1 |
5918750元 |
% |
一年 |
5 |
政务云资源服务2 |
5918750元 |
% |
一年 |
包号 |
采购名称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 |
|
6 |
项目监理服务 |
|
自合同规定起始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1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1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网络运营商名称 |
单价(元/月) |
总价(元/年) |
1 |
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1 |
|
|
|
以上报价包含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2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2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网络运营商名称 |
单价(元/月) |
总价(元/年) |
1 |
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2 |
|
|
|
以上报价包含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3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网络运营商名称 |
单价(元/月) |
总价(元/年) |
1 |
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3 |
|
|
|
以上报价包含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4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4
项号 |
服务名称 |
云平台名称 |
投标总价 |
统一折扣率 |
1 |
政务云资源服务1 |
|
5918750元 |
% |
以上报价包含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5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5
项号 |
服务名称 |
云平台名称 |
投标总价 |
统一折扣率 |
1 |
政务云资源服务2 |
|
5918750元 |
% |
以上报价包含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6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6
单位:元
项号 |
服务名称 |
总价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监理服务 |
|
1项 |
|
其中 |
||||
分项名称 |
价格 |
数量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报价包含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
|
|
|
|
|
(二)时间、地点要求 |
||||
|
|
|
|
|
(三)付款方式 |
||||
|
|
|
|
|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
|
|
|
2. 项目需求书要求 |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政务云资源服务项目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政务云机房环境服务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政务云资源服务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项目监理服务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9: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件
附件10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11: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方案等
附件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