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
编号: 11N743024038202410201
采购单位(甲方):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服务单位(乙方): 吉林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吉林省本级 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吉林服务市场-审计服务-吉林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吉林服务市场-审计服务-吉林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吉林服务市场-审计服务-吉林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其他专项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各项检查、抽查,内部控制咨询及设 计,绩效评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 - | 负责人资质:注册会计师,需求响应:专项审计 | 负责人资质:注册会计师,需求响应:专项审计 | 1 | 件 | 9000.00 | 9000.00 |
合同总价(元) | 90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xx元整 |
二、付款方式
乙方提交审计报告前一次性支付
三、服务条款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双高计划”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双高计划”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检查,以及在当时的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资料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是甲方的责任。
为乙方的审计提供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按本约定书第四项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
四、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2018-2020年长春市行政机关、 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定点会计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的通知》(长财采购[2018]816号)有关标准为基础,经双方协商金额为0.9万元,在乙方提交审计报告前一次性支付。
五、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三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使用不当的责任与乙方无关。
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限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有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兴城支行
账号: 账号: 4200222309000004448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