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廠商履約結果涉及履約標的所產出之智慧財產權(包含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營業秘密等)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互補項目得複選。如僅涉及 著作權者,請就 A 至 H 及 L 勾選。註釋及舉例文字,免載於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