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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0-03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无锡市物产大酒店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根据无锡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xxx〔2016〕1 号)征收决定批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凤凰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新华”)所有的xxxxxxxxxxxxxxx 000 x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和《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凤凰新华与无锡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了《无锡市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现将协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x次被征收房屋位于无锡市人民中路185号,建筑面积为8,614.37平方米,始建于 1990年,1994年投入使用,2002年由凤凰新华购入,主要用于无锡新华书店中心书城营业用房。房屋初始账面价值为6,390.74万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累计折旧4010.76万元,账面价值为2,379.98万元。土地使用权初始账面价值196.78万元,截至2020年 11月30日,累计摊销66.41万元,账面价值为130.37万元。凤凰新华拥有该房屋全部产权及土地使用权。
二、征收补偿协议主要条款
2020 年 11 月 30 日,凤凰新华与无锡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了
《无锡市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
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和《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补偿各项费用合计总额 249,969,236 元;
2、征收补偿款分两次支付,在双方签定征收补偿协议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50%,在无锡新华书店图书中心正式搬迁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 50%。首次支付 50%
征收补偿款后,凤凰新华 5 个工作日内将无锡新华书店图书中心的房产证、土地证交
于崇安寺街道;无锡新华书店图书中心交房时间定为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若有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交房时间再另行协商。
三、本次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无锡市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安排,凤凰新华预计将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交房。公司将在交房手续办结后确认收入,预计将增加 2021
年净利润约 2.2 亿元,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凤凰新华已购得xxxxxxx 00 x房产用于无锡新华书店中心书城重建。四、 备查文件
《无锡市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