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玉带居委会大会堂路 10 号)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 000 x)
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X x 00 x)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目录
六、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
六、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72
3
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109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109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09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126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127
一、备查文件 127
二、查询方式 127
三、其他 128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龙川控股 | 指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扬州 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3 亿元 |
本次发行 | 指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
本期发行 | 指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在中国境内的公开发行 |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 | 指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中航证券 | 指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发行人审计机构 | 指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评级 | 指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制作的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指本次债券适用的,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
《资金监管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承销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债券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协会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江都建设 | 指 |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最近三年、报告期各期 | 指 |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
最近三年、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工作日 | 指 | 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按照证券转让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惯例执行的可交易的日期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或有差异,此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介
公司名称: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 09 月 01 日
法定代表人:xxx
xx披露事务负责人:xx
注册资本:901,588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901,588 万元人民币邮编:225200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14-865053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玉带居委会大会堂路 10 号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地产开发,实业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粮油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复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731169969U
二、本次债券发行注册情况
(一)本次债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业经发行人股东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发行。
本次债券于 2020 年 6 月 9 日业经发行人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发行。
(二)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54”注册,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债券名称: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三)发行规模:本次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可分
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八)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九)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债券首日:本期债券的首日为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21 年 5 月
31 日。
(十一)起息日:自 2021 年 6 月 1 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6 月 1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付息日: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6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6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四)兑付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提前回售选择权,则其持有部分本
x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未行使提前回售权,则其持有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6 年 6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五)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支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十八)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九)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一)发行及转让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二十二)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三)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四)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二十五)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二十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二十八)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无评级,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
四、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首日:2021 年 5 月 31 日。
3、认购期限:2021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共 2 个交易日。
4、缴款日:2021 年 6 月 1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安排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发行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
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五、本期债券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玉带居委会大会堂路 10 号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
办公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玉带居委会大会堂路 10 号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514-86505355
邮政编码:225299
(二)主承销商
1、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xxx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地址:xxxxxxxxx 00 x 000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0911200
邮编:100033
2、联席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X x 00
x
法定代表人:丛中
联系人:xxx、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xx 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9562531
邮编:100102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住所: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马靖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 000 xX x 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5-89660966
邮政编码:210036
(四)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xxxxxxxxxx 0 xxxx 00 x
xxxxxxx:xxxx办人员:任华贵、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康缘智汇港 17 楼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5-83248772
邮政编码:225001
(五)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 00 xxxxxx 000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 xx 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010-85171273
邮政编码:100022
(六)拟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xxx
住所:xxxxxxxxxxx 000 x
xxxx:xxxxxxxxxx 000 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68807813
邮政编码:200120
(七)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xx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六、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七、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经济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投资者面临债券价格变动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交易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而不能以预期价格或及时出售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较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债券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使得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x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最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目前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状况。最近三年,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发生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经评级机构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无评级。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主体信用评级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任何影响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评级机构调低公司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都将会对债券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政府鼓励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进行有序竞争。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开放领域的不断扩大以及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必然进一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的市场化进程,发行人所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有格局将有可能被打破,使得发行人所具有的行业垄断地位受到一定影响。
(二)经营环境风险
1、经济周期的风险
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与经济周期有着较为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缓或出现衰退,地方政府可能改变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基础设施的使用需求可能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多元化经营风险
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涉及的行业较为广泛,包括建筑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自来水供应、建筑工程、安保、粮食购销等各方面。公司的多元化经营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管理层的管理难度,分散企业的有限资源。如果发行人在未来不能突出自身在主营业务上积累的经验和管理能力,将在管理控制力方面给公司带来新的风险。
3、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复杂。如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工期延长,项目实际投资超出预算,影响项目的按期竣工和投入运营,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由于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实际收益可能与预期有所出入,影响发行人取得的收益以及整体利润水平。
4、区域性及地方财政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范围基本集中在扬州市江都区内,公司的经济效益、财政补贴均与江都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江都区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江都区经济发展受到重大不利因素影响,或者当地政府出现严重的财政收支不xx状况,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5、发行人运营风险
发行人是江都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企业集团,承担江都区城市开发建设任务,是扬州市江都区重要的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如果公司市场信誉下降、资金筹措
能力不足、管理能力不足或者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及运营效率,进而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818,505.36 万元、
1,014,851.60 万元和 1,124,247.62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8.35%、16.39%和
15.70%。发行人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主要包括应收扬州远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州江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扬州市江都区引江棚改投资有限公司等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工程款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来自上述三个单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694,656.01 万元,占全部应收账款比例为 61.70%。虽然对手方主要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产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一旦外部环境发生变化,造成应收账款未能按时支付,将给发行人正常的偿债、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2、未来投资规模较大风险
发行人承担江都区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任务,随着江都区地方建设的不断发展,发行人面临未来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3、代偿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对其他单位担保余额合计 1,328,037.82 万元,占公司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57.63%。从担保对象来看,对民营企业担保金额为 123,120.00 万元,占总担保金额的 9.27%,虽占比较小,但是仍不排除未来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公司所担保债务的情况,发行人可能面临代为偿付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经营性现金流量为负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5,540.23 万元、-536,084.12 万元和 235,354.19 万元。2018 年及 2019 年度,发
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发行人在建项目大部分处于建设期,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资金回笼量相对有限。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和偿债安排带来一定压力。
5、受限资产占净资产比重高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受限资产为 78.78 亿元,其中受限的货币资金为 27.68 亿元,受限资产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为 11.00%,占当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34.19%。虽然发行人的声誉及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正常偿付银行贷款本息,但是如果因流动性不足或因借款集中到期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则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债权人申请冻结甚至处置,发行人的资产及业务经营将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6、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及回收风险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170,897.40 万元、
1,592,299.29 万元和 1,770,220.9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6.25%、25.71% 和
24.73%,其他应收款金额相对较大。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770,220.91 万元,其中 206,714.40 万元为发行人对扬州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的其他应收款,178,872.59 万元为发行人对扬州市江都区引江棚改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如果相关单位未来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回收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7、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4.09 倍、3.19 倍及
2.59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3.01 倍、2.49 倍和 1.98 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51%、 67.49%和 67.81%。本期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如果发行人未来负债水平继续增加,而其盈利能力、现金流量不能维持在合理水平,公司的短期偿债风险将有所增大。
8、存货跌价及变现能力较弱的风险
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末,发行人存货期末余额分别为 1,080,488.30 万元、1,239,492.76 万元和 1,500,375.8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22%、 20.01%和 20.96%,其中占比较大的为开发成本。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
货中开发成本账面价值为 1,469,251.22 万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较高。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则为成本与可变净现值孰低原则,但是,发行人存货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安置房建设业务中,由于这些业务的销售都能够获得政策支持,
业务开展中基本不存在存货跌价风险,因此,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此外,该类存货变现能力较弱,其回款对委托方存在较大的依赖性。
9、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承担项目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和安置房建设行业,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收期较长。而且近几年公司在项目建设方面的投资支出较大,持续的资本支出将给公司的资金筹措和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财务风险。
10、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安置房建设业务前期支付开发成本规模较大、回款较慢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与委托方签订的委托投资建设协议,发行人以垫付资金的形式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和安置房建设业务,工程完工后交付委托方时结算前期投入资金。2020 年度,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安置房建设项目确认的收入为 108,513.7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货余额为 1,500,375.83 万元,金额较大并且回款较慢,将给发行人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带来压力。
(四)管理风险
1、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共计 25 家。 虽然发行人对下属企业运营管理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但是随着发行人下属公司数目的增加和涉及行业的扩展,发行人的管理半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将不断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理出现问题,将可能造成子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及经营风险的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及未来发展。
2、业务发展过程中的管理风险
x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经营规模和区域的持续扩大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公司在人力资源保障、风险控制等方面及时跟进。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新项目的实施,公司的经营决策、运作实施和风险控制的难度均有所增加,对公司经营层的管理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存在着能否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约束激励机制、保证企业持续稳定运营
的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已形成了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并引进了一批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但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仍会面临着人力资源不足和风险控制难度加大等困难。
3、收购资产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2019 年 8 月发行人完成对江都建设的收购。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发行人以共计 38,514.00 万元价款收购江都建设 35.00%的股权,并与其他主要股东签订一致承诺人协议,从而将江都建设纳入合并报表,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完成后,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增加、业务范围扩大,对于新收购子公司资产、人事、财务、战略等方面的整合与管理提出较高要求,未来经营情况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涉及诉讼及行政处罚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子公司涉及若干诉讼及仲裁案件,主要系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等。相较于发行人整体资产规模,发行人涉及诉讼(仲裁)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子公司因但因诉讼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未来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声誉等造成一定影响。
5、安全生产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目前主要负责江都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安置房建设业务,均涉及到安全生产问题。虽然发行人已经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及检查监督,但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众多,包括人为因素、设备因素、技术因素以及自然条件等外部环境因素,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的突发事件,将给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投融资管理风险
发行人投资运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安置房项目具有投入资金量大、投资建设周期长、成本回收慢的特点。随着江都区未来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发行人未来几年投资规模将不断扩大,融资规模也将进一步上升,投融资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同时,发行人投融资计划与江都区城市建设规划密切相关,就发行人所承担的市政工程建设而言,其投资和经营主要取决于政府决策,这增加了发行人投融资管理以及经营的难度和风险。
(五)政策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一般比其它行业低。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其影响将表现得逐渐明显。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和收益水平都受到经济周期的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放缓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以及安置房建设业务,现阶段属于国家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期债券无评级。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序 号 | 授信金融机构 | 公司名称 | 总授信额 度 | 已使用额 度 | 未使用额 度 |
1 | 中信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60 | 16.16 | 9.44 |
2 | 交通银行江都支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1 | - | 8.01 |
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0.80 | 0.60 | 0.20 | ||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0 | 1.30 | 0.30 |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60 | 3.38 | 0.22 | ||
3 | 徽商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00 | 12.00 | - |
4 | 兴业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1.40 | 21.65 | 9.75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00 | 2.00 | 12.00 | ||
5 | 苏州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0 | 2.15 | 0.35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0 | - | 1.50 | ||
6 | 江苏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9.60 | 17.50 | 12.10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5 | 2.04 | 0.01 | ||
扬州市江都区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 0.55 | 0.54 | 0.01 | ||
xxxx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 0.55 | 0.54 | 0.01 | ||
扬州市江都区万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0.10 | 0.10 | - | ||
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0.10 | - | 0.10 | ||
扬州龙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00 | 0.10 | 1.90 | ||
7 | 华夏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50 | 5.50 | 2.00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0 | 0.90 | 0.60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60 | 0.60 | - | ||
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 | 0.50 | - | 0.50 | ||
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0.40 | - | 0.40 | ||
扬州市江都区粮食收储总公司 | 0.25 | 0.25 | - | ||
8 | 中国民生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70 | 8.29 | 6.41 |
扬州市江都区保障性住房开发中心 | 2.00 | 0.81 | 1.19 | ||
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9.50 | 4.50 | 5.00 | ||
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 | 0.40 | 0.40 | - | ||
9 | 工商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3.08 | 6.21 | 6.87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79 | - | 0.79 |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67 | 6.03 | 0.64 | ||
扬州市惠滨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10 | - | 4.10 | ||
扬州市惠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35 | 2.35 | - | ||
10 | 中国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 | 5.00 |
扬州市惠康投资有限公司 | 2.30 | 2.30 | - | ||
xxxx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 4.40 | 4.40 | - | ||
扬州市江都区惠达水利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 2.10 | 2.10 | - | ||
江苏通盛交通有限公司 | 1.20 | 1.20 | - | ||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4.68 | 0.32 | ||
11 | 渤海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2.00 | - |
12 | 厦门国际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0.83 | 0.18 |
13 | 建设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9 | 8.70 | 3.19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7 | 1.97 | - | ||
江苏通盛交通有限公司 | 3.98 | 3.98 | - | ||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00 | 4.74 | 2.26 | ||
扬州龙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00 | - | 1.00 | ||
14 | 紫金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 | 2.00 | - |
扬州市江都区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 0.30 | 0.30 | - | ||
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0.35 | 0.33 | 0.02 | ||
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 | 0.35 | 0.33 | 0.02 | ||
扬州市江都区惠达水利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 0.30 | 0.30 | -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42 | 0.42 | - | ||
扬州顺江贸易有限公司 | 0.49 | 0.49 | - | ||
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0.30 | - | 0.30 | ||
15 | 农业银行 |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2.32 | 2.68 |
xxxx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 3.71 | 3.71 | - | ||
扬州龙川控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1.20 | 1.20 | - | ||
16 | 南京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00 | 11.05 | 23.95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0 | 1.50 | - |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90 | 5.00 | 3.90 | ||
扬州市江都区宏图交通产业有限公司 | 1.40 | 0.89 | 0.51 | ||
扬州顺江贸易有限公司 | 0.10 | 0.10 | - | ||
17 | 浦发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00 | 19.00 | - |
扬州市江都区宏图交通产业有限公司 | 4.80 | 2.73 | 2.07 | ||
18 | 光大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8.90 | 19.50 | 9.40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 | 1.92 | 1.08 | ||
扬州市江都区惠达水利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 0.80 | 0.80 | - | ||
江苏通盛交通有限公司 | 0.50 | 0.50 | - | ||
扬州市江都区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 0.50 | 0.50 | - | ||
19 | 浙商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0 | 3.00 | 5.00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98 | 0.98 | - |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00 | - | ||
20 | 农发行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00 | 3.90 | 5.10 |
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6.67 | 6.67 | - | ||
扬州市江都区宏图交通产业有限公司 | 0.48 | 0.48 | - | ||
xxxx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 0.41 | 0.41 | - | ||
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 | 0.50 | 0.50 | - | ||
21 | 江都农商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30 | 0.06 | 0.24 |
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1.00 | 1.00 | - | ||
扬州市江都区粮食收储总公司 | 0.50 | 0.50 | - | ||
扬州市江都区万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0.30 | 0.30 | - | ||
22 | 邮储银行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1.00 | - |
扬州市江都区保安服务公司 | 0.18 | 0.18 | - | ||
江苏通盛交通有限公司 | 0.14 | 0.14 | - | ||
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0.18 | 0.18 | - | ||
扬州顺江贸易有限公司 | 0.20 | 0.20 | - | ||
扬州市惠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10 | 0.10 | - | ||
扬州市江都区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 0.20 | 0.20 | - | ||
扬州市江都区惠达水利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 0.20 | 0.20 | - | ||
扬州龙川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0.20 | - | 0.20 | ||
23 | 恒丰银行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0.78 | 0.78 | - |
扬州市江都区惠达水利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 0.78 | 0.78 | - | ||
扬州市江都区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 0.78 | 0.78 | - |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70 | 0.68 | 0.02 | ||
扬州顺江贸易有限公司 | 0.45 | 0.38 | 0.07 | ||
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 | 0.70 | 0.70 | - | ||
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 0.70 | 0.70 | - | ||
合 计 | 404.39 | 253.50 | 150.89 |
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授信合同或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发行人近三年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 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资信状况优良。
(二)发行人近三年业务往来违约情况
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报告期未发生过严重违约现象。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品种如下: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日期 | 规模(亿 元) | 利率 (%) | 期限 (年) | 当前余额 (亿元) |
1 | 20 龙川 D3 | 2020-12-25 | 5.00 | 4.59 | 1 | 5.00 |
2 | 20 龙川 D2 | 2020-10-28 | 5.00 | 4.13 | 1 | 5.00 |
3 | 20 龙川 03 | 2020-08-28 | 6.80 | 4.80 | 3+2 | 6.80 |
4 | 20 扬州龙川债 02 | 2020-04-29 | 4.80 | 4.58 | 7 | 4.80 |
5 | 20 龙川 02 | 2020-03-16 | 5.00 | 4.40 | 3+2 | 5.00 |
6 | 20 龙川 D1 | 2020-03-06 | 5.00 | 3.67 | 1 | 5.00 |
7 | 20 扬州龙川债 01 | 2020-01-06 | 12.00 | 4.44 | 7 | 12.00 |
8 | 19 龙川 02 | 2019-12-06 | 5.00 | 6.50 | 5 | 5.00 |
9 | 19 龙川 01 | 2019-11-13 | 13.00 | 5.49 | 3+2 | 13.00 |
10 | 20 鑫域 01 | 2020-05-06 | 5.00 | 4.85 | 3+2 | 5.00 |
11 | 16 鑫域 01 | 2016-04-15 | 6.00 | 7.50 | 3+2 | 5.40 |
合计 | 72.60 | 72.00 |
(四)影响债务偿还的主要财务指标发行人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 | 2020 年末/度 | 2019 年末/度 | 2018 年末/度 |
流动比率 | 2.59 | 3.19 | 4.09 |
速动比率 | 1.98 | 2.49 | 3.01 |
资产负债率 | 67.81% | 67.49% | 64.51% |
利息保障倍数 | 2.03 | 2.48 | 3.01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0.75 | 1.43 | 0.39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00% | 100.00%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亿元) | 23.54 | -53.61 | -54.55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资本化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增信机制
x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按计划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二、偿债计划
(一)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6 月 1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三)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四)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中加以说明。
(五)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偿债基础
(一)良好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偿付的基础
发行人资产结构优良,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截至 2020 年
末,发行人资产总额 7,159,411.57 万元,负债总额 4,855,101.65 万元,所有者权益
2,304,309.92 万元。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15,200.5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951.75 万元。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 7,159,411.57 万元,负债总额 4,855,101.65
万元, 所有者权益总额 2,304,309.92 万元。 2020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15,200.55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951.75 万元。2017 至 2019 年三年公司平均净利
润为 27,285.50 万元。
发行人收入水平较高,盈利能力逐年提高。发行人现有的营收和利润水平是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偿付的重要基础。
(二)资产可供变现偿债
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总额为 6,368,509.81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
1,037,209.53 万元。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并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三)外部融资渠道畅通
发行人外部融资渠道畅通也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保障。经联合评级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级别 AA+。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授信金额为 404.39 亿元,公
司已使用银行授信金额 253.50 亿元,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 150.89 亿元。发行人良好的资信状况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可能的流动性支持。此外,发行人可通过多种途径筹措资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综合运用贷款及各类资本市场工具,不断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保障本期债券的有序偿付。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负责协调本期债券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债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资金监管银行开设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资金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兴业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兴业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将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
化;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事项。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各定期报告中,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8 号——公司债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9 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要求,持续披露报告期末未收回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金额及变动情况。
五、违约责任
发行人保证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偿付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若发行人未按时偿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上述情况引起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受托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裁判。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 09 月 01 日
法定代表人:xxx
xx披露事务负责人:xx
注册资本:901,588 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901,588 万元人民币邮编:225200
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514-865053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玉带居委会大会堂路 10 号行业: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地产开发,实业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粮油生产基地项目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土地复垦、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731169969U
二、发行人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一) 历史沿革
1、发行人设立
2001 年 6 月 20 日,江都市房地产公司与江都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签署出资协议书,拟共同组建江都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发行人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 1,254.02 万元,其中:江都市房地产公司以实物投资 240 万元,投资比例
19.14%;江都市自来水公司以实物投资 1,014.02 万元,投资比例 80.86%。本次出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会内字(2001)第 28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1 年 9 月 9 日,扬州市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设立登记并颁发注
册号为 32108811036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都市自来水公司 | 1,014.02 | 1,014.02 | 80.86 |
2 | 江都市房地产公司 | 240.00 | 240.00 | 19.14 |
合计 | 1,254.02 | 1,254.02 | 100.00 |
2、历次股本变化和验资情况
1)第一次增资
2004 年 9 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江都市公用事业处以货币和实物
出资 7,745.98 万元入股江都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出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江信会字(2004)第 74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都市自来水公司 | 1,014.02 | 1,014.02 | 11.27 |
2 | 江都市房地产公司 | 240.00 | 240.00 | 2.67 |
3 | 江都市公用事业处 | 7,745.98 | 7,745.98 | 86.06 |
合计 | 9,000.00 | 9,000.00 | 100.00 |
2)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6 月 18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江都市公用事业处对江都市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21,000 万元。本次出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
会字(2007)第 7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 年 6 月 27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都市自来水公司 | 1,014.02 | 1,014.02 | 3.38 |
2 | 江都市房地产公司 | 240.00 | 240.00 | 0.80 |
3 | 江都市公用事业处 | 28,745.98 | 28,745.98 | 95.82 |
合计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3)第三次增资
2007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江都市公用事业处对江都市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32,000 万元。本次出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
会字(2007)第 93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都市自来水公司 | 1,014.02 | 1,014.02 | 1.63 |
2 | 江都市房地产公司 | 240.00 | 240.00 | 0.39 |
3 | 江都市公用事业处 | 60,745.98 | 60,745.98 | 97.98 |
合计 | 62,000.00 | 62,000.00 | 100.00 |
4)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江都市自来水公司、扬州市建业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江都市房地产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更名)、江都市公用事业处将持有公司的所有股权无偿转让给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0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62,000.00 | 62,000.00 | 100.00 |
合计 | 62,000.00 | 62,000.00 | 100.00 |
5)第四次增资
2009 年 5 月 11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4,700 万元。本次出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会字
(2009)第 3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 66,700.00 | 66,700.00 | 100.00 |
合计 | 66,700.00 | 66,700.00 | 100.00 |
6)第五次增资
2009 年 10 月 12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1,000 万元。本次出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会
字(2009)第 569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7,700.00 | 77,700.00 | 100.00 |
合计 | 77,700.00 | 77,700.00 | 100.00 |
7)第六次增资
200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4,400 万元。本次出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会字
(2009)第 57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 82,100.00 | 82,100.00 | 100.00 |
合计 | 82,100.00 | 82,100.00 | 100.00 |
8)第七次增资
2009 年 10 月 18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4,288 万元。本次增资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会字
(2009)第 57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9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 96,388.00 | 96,388.00 | 100.00 |
合计 | 96,388.00 | 96,388.00 | 100.00 |
9)第八次增资
2010 年 1 月 28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4,700 万元。本次增资经江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江信会字
(2010)第 08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 年 2 月 8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01,088.00 | 101,088.00 | 100.00 |
合计 | 101,088.00 | 101,088.00 | 100.00 |
10)第一次股权划转及第一次名称变更
2010 年 12 月 20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将江都市鑫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江苏江都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划拨给江都市国有资产管理所。同时,更改公司名称为江都市鑫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江都市国有资产管理所 | 101,088.00 | 101,088.00 | 100.00 |
合计 | 101,088.00 | 101,088.00 | 100.00 |
根据 2015 年 10 月 8 日扬州市江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证明,原江都市国有资产管理所撤销,其受国资办委托行使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上收到国资办。
11)第二次名称变更
201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更改公司名称为江都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12)第三次名称变更
2014 年 10 月 9 日,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更改公司名称为扬州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13)第二次股权划转及第四次名称变更
2016 年 12 月 22 日,根据区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股权划拨的通知》,公司股东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对公司 100%股权划拨给扬州圆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7 年 2 月 24 日名称变更为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01,088.00 | 101,088.00 | 100.00 |
合计 | 101,088.00 | 101,088.00 | 100.00 |
14)第九次增资
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股东做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52,000 万元。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53,088.00 | 153,088.00 | 100.00 |
合计 | 153,088.00 | 153,088.00 | 100.00 |
15)第十次增资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股东做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
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43,000 万元。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196,088.00 | 196,088.00 | 100.00 |
合计 | 196,088.00 | 196,088.00 | 100.00 |
16)第十一次增资
2018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股东做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股东扬州市江都区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20,000 万元。
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216,088.00 | 196,088.00 | 100.00 |
合计 | 216,088.00 | 196,088.00 | 100.00 |
17)第十二次增资
2018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股东做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股东扬州市江都区国
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335,500 万元。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551,588.00 | 511,588.00 | 100.00 |
合计 | 551,588.00 | 511,588.00 | 100.00 |
18)第十三次增资
公司股东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250,000 万
元。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801,588.00 | 801,588.00 | 100.00 |
合计 | 801,588.00 | 801,588.00 | 100.00 |
19)第十四次增资
公司股东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100,000.00 万
元。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 (万元) | 实缴出资 (万元) | 持股比例 (%) |
1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 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901,588.00 | 901,588.00 | 100.00 |
合计 | 901,588.00 | 901,588.00 | 100.00 |
20)2021 年 1 月 12 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股东做出股东决定,决定任命xxx为公司执行董
事、法定代表人。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目前,发行人股东为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都区人民政府。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缴注册资本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1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 | 901,588.00 | 100.00% | 901,588.00 | 100.00% |
合计 | 901,588.00 | 100.00% | 901,588.00 | 100.00% |
1、股东情况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唯一股东,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12093477552Q。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2 日,是由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授权)100%控股,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xxx,住所地位于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人民路。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为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资运营公司”)全资子公司,区国资运营公司股东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授权的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因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00%
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00%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的情况。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9 年 8 月 5 日,发行人收购了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5%的股权,对
江都建设进行实际控制,并在 2019 年审计报告中纳入合并范围。根据发行人 2019
年经审计合并财务报告,发行人 2019 年末合并总资产为 6,193,429.77 万元,合并
净资产为 2,013,340.16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987,434.39 万元。由于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达到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
期末相关指标的比例 50%以上,因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关于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5%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发行人支付了 38,514.00 万元的转让价款。截至 2019 年 7 月末(合并日),江都建设 35%净资产为 16,807.65 万元,支付的溢价部分计入发行人商誉。
截至 2020 年末,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73,360.00 万元,2020
年合并总资产为 640,210.65 万元,合并净资产为 82,189.39 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
入为 1,151,842.48 万元,净利润为 5,334.89 万元。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后,2020 年末,纳入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共 25 家,随着合并范围的扩大,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的规模大幅增加。
1、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情况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货币资金 | 191,421.95 | 123,193.78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5,096.10 | 2,160.23 |
预付款项 | 1,810.10 | 97,109.65 |
存货 | 185,218.25 | 65,491.89 |
其他应收款 | 285,726.29 | 219,541.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1,188.30 | 62,060.35 |
其他流动资产 | 9,957.54 | 270 |
流动资产合计 | 598,217.23 | 445,707.03 |
长期股权投资 | 17,5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 8,826.11 | 8,610.84 |
累计折旧 | 5,300.76 | 5,021.01 |
无形资产 | 3.37 | 3.37 |
累计摊销 | 3.23 | 2.9 |
长期待摊费用 | 49.99 | 15.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297.08 | 15,515.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993.42 | 19,121.02 |
资产总计 | 640,210.65 | 464,828.05 |
短期借款 | 147,900.00 | 152,313.47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9,445.37 | 49.37 |
应付职工薪酬 | 878.66 | 898.52 |
应交税费 | 15,204.46 | 8,584.75 |
预收账款 | 162,134.43 | - |
其他应付款 | 188,063.60 | 251,893.60 |
流动负债合计 | 529,021.26 | 413,739.70 |
负债合计 | 558,021.26 | 413,739.70 |
实收资本 | 73,360.00 | 73,414.39 |
资本公积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盈余公积 | - | - |
未分配利润 | -20,107.34 | -24,836.0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3,252.66 | 48,578.35 |
少数股东权益 | 28,936.73 | 2,51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189.39 | 51,088.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40,210.65 | 464,828.05 |
营业收入 | 1,151,842.48 | 1,289,428.20 |
营业成本 | 1,098,506.25 | 1,249,023.68 |
税金及附加 | 4,676.69 | 1,358.22 |
销售费用 | 2,595.85 | 31.45 |
管理费用 | 7,312.84 | 9,108.00 |
财务费用 | 6,245.95 | 3,516.92 |
资产减值损失 | -19,127.96 | 13,192.11 |
营业利润 | 13,259.66 | 13,197.81 |
利润总额 | 13,587.64 | 13,142.61 |
净利润 | 5,334.89 | 4,457.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627.64 | -165,449.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09.66 | 19,237.7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89.81 | 28,374.0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228.17 | -117,837.33 |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123,193.78 | 84,728.6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191,421.95 | -33,108.70 |
2、主营业务情况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造工程和其他业务,其中建造工程 是其营业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其余业务占比很小。2020 年,江都建设实现营业收 入为 115.18 亿元,工程施工收入占比均在 99%以上。2019 年江都建设并入公司后,建筑服务业务实现收入 62.14 亿元。
资质方面,江都建设拥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资质等级较高。江都建设通过市场化招投标方式承揽项目,业务模式主要为施工总承包,未参与 PPP项目。业务结构以房建施工为主,同时开展公建、市政等项目施工,房建项目业主单位包括碧桂园、金地、中海等大型房地产开发商。
从项目承揽情况来看,报告期内,江都建设新签合同数量及新签合同金额均逐年增长。从项目储备来看,江都建设期末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逐年增长,截至 2020 年末,江都建设期末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 184.72 亿元,项目储备相对充足。江都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业务,以江苏省、陕西省、上海市等地为主要市场。
江都建设新签合同及在手订单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19 年 | 2020 年 |
新签合同金额 | 166.29 | 134.74 |
新签合同个数(个) | 194 | 179 |
当期完成金额 | 133.95 | 125.66 |
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 | 163.40 | 184.72 |
江都建设 2020 年新签订单主要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 合同金额 | 占比 |
江苏省 | 431500 | 32.02 |
陕西省 | 243100 | 18.04 |
上海市 | 148600 | 11.03 |
北京市 | 156700 | 11.63 |
天津市 | 55500 | 4.12 |
四川省 | 12600 | 0.94 |
湖北省 | 34000 | 2.52 |
山东省 | 9500 | 0.71 |
浙江省 | 149000 | 11.06 |
新疆 | 3110 | 2.31 |
境外 | 75800 | 5.63 |
合计 | 1347400 | 100 |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前十大在建项目合同造价共 84.57 亿元,已投资金额
37.45 亿元,累计回款 25.6 亿元。
发行人前十大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年
工程名称 | 业主 | 项目所在地 | 建筑面积 | 合同造价 金额 | 建设期间 | 已投资金额 |
奥园和悦府 | 西安奥宏置业有限公 司 | 陕西省 | 37.2 | 15.07 | 2019-05-16 至 2021-10-31 | 6.67 |
鸿基新城 24 块地 6- 17#楼 | 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 陕西省 | 47.02 | 12.36 | 2019-08-15 至 2022-12-30 | 5.68 |
xxxxxxx 00 x地块改造工程 | 上海泰琳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4.00 | 12.28 | 2014-07-20 至 | 9.98 |
援塔吉克xx政府 办公大楼项目 | 商务部 | 塔吉克 xx | 4.57 | 7.58 | 2020-05-05 至 2023-04-29 | 0.5 |
xxxxxxxxxxx 0000-000 地块 R2 二类居住用地 项目 | 北京建恒润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4.95 | 7.33 | 2019-10-10 至 2022-10-30 | 1.49 |
漳州台商投资区中 | 漳州市经发置业有限 | 福建省 | 26.90 | 7.06 | 2020-05-13 至 | 0.74 |
工程名称 | 业主 | 项目所在地 | 建筑面积 | 合同 造价金额 | 建设期间 | 已投资金额 |
心城区南部片区安 置房工程 | 公司 | 2022-10-30 | ||||
xxx尊园二三期 | 无锡启迪协信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锡市 | 25.81 | 6.47 | 2018-04-01 至 2021-11-12 | 3.20 |
xxxxxxxx xx 00-00 地块项目 | 上海仁嘉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45 | 5.78 | 2019-11-01 至 2022-01-20 | 2.61 |
宝 山 区 罗 店 新 镇 BSPO-2202 单元 H- 02 地块商品住宅项目 | 上海卓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4.03 | 5.44 | 2018-05-10 至 | 3.29 |
佳泰雅园工程 | 徐州市云龙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徐州市 | 17.50 | 5.2 | 2018-05-2 至 2020-03-20 | 3.29 |
合计 | -- | -- | 212.43 | 84.57 | -- | 37.45 |
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风险合规部、资产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资金运营中心等 8 个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规范运作, 制定了《公司章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运作,目前 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别对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的职责和职权做出了明确规定。
1、股东
出资人履行股东职责,行使下列权利:
(1)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2)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3)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6)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7)决定修改公司章程;(8)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2、执行董事
发行人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股东的决定;(2)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4)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的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常设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的设立;(7)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8)决定公司日常经管事务(包括银行贷款等融资和对外提供抵押、保证担保等相关事宜)。
3、监事
发行人设立监事一名。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执行董事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予以纠正;(4)《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理
公司设经理一名。经理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在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形成了产权清晰、职 责明确、管理科学、机构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决策科学、执行到位、监督 有力、全员参与的法人治理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经济快速、健康、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职能机构严格按照《企业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文件的规定运行。
(三)发行人权益投资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主要子公司共有 25 家,情况如
下: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扬州龙川控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地产开发,对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 资。 | 71.66 | |
2 | 扬州龙川控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水环境保护,桥梁闸站水利基础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施工、水电工程施工,供排水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涉水设备生产、销售、安 装、维修。 | 100.00 | |
3 | 扬州龙川控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 对金融企业的投资、管理,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 创业管理服务。 | 100.00 | |
4 | 扬州市江都区源头水务投资 有限公司 | 对水利基础设备、基础产业及水利 公用事业项目投资 | 100.00 | |
5 | 扬州市江都区宏图交通产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道路、桥梁工程建设,工程监理,道路、桥梁设计, 建筑材料销售。 | 100.00 |
6 | 扬州市亿发土地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 | 实业投资,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 资。地产开发。 | 100.00 | |
7 | 扬州市江都区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 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建设,农业工程、水利工 程投资建设,对乡镇水厂投资。 | 100.00 | |
8 |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城镇化建设投资,旅游景区项目投资、开发, 历史文化街区整合开发,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会展的策划和承办,信息咨询,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及农业项目的投资,建筑工程施工,房屋租赁,各类公共停车场建设、综合开发及运营管 理,物业管理。 | 100.00 | |
9 | 扬州龙川控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路桥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农业项目的投 资,房屋拆迁服务。 | 100.00 | |
10 | 扬州市惠滨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拆迁改造项目、农村基础设施、 “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项目、新社区建设项目施工。 | 96.50 | |
11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与管理,土石方工程施工,装饰装潢,河道疏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水电安装,水泥制 品、建材销售。 | 100.00 | |
12 | 扬州市惠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拆迁改造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项目、新社区建设项目施工,对新市镇、现代化农业、生态农业的项目投资,建 材销售。 | 100.00 | |
13 | 扬州市江都区惠达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污水管网铺设、 绿化工程建设及养护,建材销售。 | 100.00 | |
14 | 江苏通盛交通有限公司 | 道路、桥梁工程的设计、监理与施工,承担基本土工、砂、石、石灰原材料试验,工程机械出租,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纺织原料、五金、钢材、机电产品、二灰结碎石、水泥钢筋混凝土、汽车及汽车配件、沥青、焦化料、燃料油销售,土石方工程、装潢工程、花木工程、隧道工程的 施工。 | 100.00 |
15 | 江苏祥瑞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农、林、牧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五金电子产品批发零售,铁路、道路、隧道、桥梁、水利、内河港口工程 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施工。 | 100.00 | |
16 | 扬州顺江贸易有限公司 | 五金交电、金属材料、建材、水泥制品、钢材、化工产品、机电产品、冶金设备、消防设备、酒店设备、日用百货、体育用品、文化办公用品、酒店用品、通讯器材、照明电器、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批 发、零售。 | 100.00 | |
17 | 扬州市龙川医疗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对医疗行业的投资。 | 100.00 | |
18 | 扬州市江都区保障性住房开 发中心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出租, 苗木、花卉种植、销售。 | 100.00 | |
19 | 扬州市江都区保安服务公司 | 门卫、巡逻、守护( 含武装守护)、押运(含武装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研制开发、推广应用、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并提 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 | 100.00 | |
20 | 扬州市集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技术研发,环境科技咨询服务,生态监测,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规划,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策划,环境工程设计,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开发及实施,环保设 备安装、调试。 | 100.00 | |
21 | 扬州市龙都城市发展有限公 司 | 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 设。 | 100.00 | |
22 | 扬州麒麟梦想天使基金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为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 务。 | 100.00 | |
23 |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 35.00 | |
24 | 扬州市龙川大数据有限公司 | 测绘服务 | 80.00 | |
25 | 扬州龙川新时代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广告发布;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 他印刷品印刷 | 67.00 |
公司合并范围内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扬州龙川控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扬州龙川控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2101267485722X9,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住所地为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大会堂路 10 号,注册资本为 211,7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地产开发,对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433,548.97 万元,净资产为
243,264.8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6.26 万元,净利润-7,646.67 万元。
(2)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12050239837N,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xx,住所地为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大会堂路 10 号,注
册资本为 137,8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城镇化建设投资,旅游景区项目投资、开发,历史文化街区整合开发,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会展的策划和承办,信息咨询,对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及农业项目的投资,建筑 工程施工,房屋租赁,各类公共停车场建设、综合开发及运营管理,物业管理。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76,074.12 万元,净资产为
180,733.4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06.10 万元,净利润-1,619.96 万元。
(3)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1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12565272580B,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xx,住所地为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玉带居委会大会堂路 10
号,注册资本为 150,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房屋建筑 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装饰装潢工程xx,xxxx,xxxx,xxxx、xxxx,xxx开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686,619.87 万元,净资产为
286,050.3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9,548.33 万元,净利润 10,621.79
万元。
(4)扬州龙川控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扬州龙川控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 91321012MA1NB05362,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xxx,住所地为扬州市江都区xxxx 0000 x,注册
资本为 300,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对金融企业的投资、管理,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涉及国家经营许可的,另取得行政许可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48,632.83 万元,净资产为
344,199.73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534.59 万元,净利润 2,902.83 万元。
(5)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2 月 23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121412195919,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住所地为xxxxxxxxxxx,
xx资本为 73,36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消防设施工程、 环保工程、电梯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 保温工程、古典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港口与海岸、航道、机场场道工程、管 道安装工程、井点降水工程、砼预制构件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建筑设计,市政工程 设计,城乡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地质勘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监理, 建筑材料、建筑机械销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工业化工厂生产,钢构模 块制造,建筑物拆除服务(不含爆破),石油化工专用设备安装、拆除、回收、维 修及清洗服务,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费汽车等需 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 台地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承接商务部关于核定的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及对 外援助物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40,210.65 万元,净资产为
82,189.39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51,842.48 万元,净利润 5,334.89 万元。
2、发行人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石油加工、成品油、石油化工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特种油品、化纤制 造、加工 | 40.53 | |
扬州市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拆迁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新社区建设项目施工,对新城镇、现代化农业、生态农业的项目投资,旅游景点项目投资、开发,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会展策划和承办,商务信息咨询,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污水管网铺设,绿化工 程建设及养护,建材销售。 | 21.74 | |
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 | x银“三废”、铜、锌、铅、锡、铂回收、加工,电子废弃物资源再生与无害化处置,废液晶显示屏处置利用,氯化钙生产销售,高纯氧化锗、还原锗锭(锗粉)、区熔锗锭、锗xx、锗片的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20.00 | |
扬州天一油脂集团有限公司 | 食用植物油( 半精炼)加工, 饲料、粮油副产品、建筑材料、五金、日用百货、纺织品原 料、食用植物油销售 | 31.89 | |
扬州龙投晟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50.00 | |
江苏三工钢桥股份有限公司 | 钢结构桥梁制作、施工、维修、保养;建筑劳务承包;桥梁防护工程、智能维护、桥梁智能防护系统、监控系统、桥梁助航系统、桥梁健康检测系统、研发、制造、安装、维护;桥梁施工特种设备设计、售后服务;钢结构网架制作、销售、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维护、保温防腐、五金交电、钢材、建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 23.81 | |
扬州龙投厚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 | 40.00 | |
扬州龙投毅恒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40.00 | |
中科蓝海( 扬州)智能视觉科技有限 公司 | 智能视觉设备、电子产品、电子信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技术咨询,智能化车间集 成设备研发、生产,数据集成服务,计算机 | 49.00 |
数据系统销售,仪器仪表销售,xx技术项目的研发,企业孵化运营服务器,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物业的管理与租赁,合同能源 管理 | |||
扬州龙投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 | 70.00 |
公司合并范围内主要合营或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扬州市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扬州市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21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1209154626X4,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 为xxx,住所地为xxxxxxxxxxxxxx 00 x,xx资本为 23,000 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拆迁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新社区 建设项目施工,对新城镇、现代化农业、生态农业的项目投资,旅游景点项目投资、开发,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会展策划和承办,商务信息咨询,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桥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污水管网铺设,绿化工程建设及养护,建材销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总资产为 77,447.86 万元,净资产为
22,124.85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557.40 万元。
(2)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扬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12 月 28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0121408175145,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xxx,住所地为扬州市江都区江淮路 156 号,注册资本为 12,897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石油加工、成品油、石油化工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特种油品、化纤制造、加工。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汽油、煤油、柴油批发、零售,一般危化品:石脑油、丙烷(不含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农药且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化品)批发(无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重油批发,一类汽车维修(大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石油炼制及化工技术咨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该公司总资产为 65,651.82 万元,净资产为
50,384.0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34,063.18 万元,实现净利润 1,715.80 万元。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 | 职务 | 任职起始日 |
xxx | 执行董事 | 2021年01月至今 |
xxx | 监事 | 2019年12月至今 |
xx | 总经理 | 2018年11月至今 |
xx | 副总经理 | 2019年04月至今 |
xx | 财务负责人 | 2017年07月至今 |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执行董事
xxx,男,1976 年 4 月 9 日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书记、区环保局局长;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局长、分党组书记等。现任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监事
xxx,男,1969 年 8 月出生,江苏江都人,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 于江都鑫源产业投资集团征地拆迁部、江都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扬州 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风险合规部部长、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xx,男,1976 年 9 月出生,江苏江都人,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仙女城市信用社所主任、江都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财务部副主任、江都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融资部副主任、江都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融资部主任和扬州市江都区滨江经济发展局投融资办主任。现任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xx,男,1979 年 1 月出生,江苏扬州人,本科学历。曾任江都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道桥工程部主任助理、江都市公用事业处副主任、江都区城市供水排水服务中心主任。现任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xx,女,1974 年 2 月出生,江苏江都人,大专学历。曾任江都市龙都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江都市鑫源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江都市民生水务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江都市安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扬州市百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账会计;扬州市江都区引江棚改投资有限公司总账会计。现任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或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发行人股份或债券的情形。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的用途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扬州市江都区最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平台,公司主要承担江都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自来水供应以及建筑服务、公路运输、安保、粮食购销等市场化业务。
发行人最近三年全部业务板块运营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建筑服务 | 1,107,800.90 | 1,070,142.14 | 37,658.76 | 3.40% |
基础设施建设 | 106,301.85 | 94,109.87 | 12,191.97 | 11.47% |
商品销售 | 18,032.22 | 15,614.16 | 2,418.06 | 13.41% |
安置房建设 | 2,211.92 | 1,843.27 | 368.65 | 16.67% |
自来水 | 9,271.51 | 20,319.05 | -11,047.54 | -119.16% |
粮食 | 108,090.53 | 104,127.35 | 3,963.17 | 3.67% |
安保服务 | 6,706.79 | 3,341.40 | 3,365.39 | 50.18% |
其他服务 | 2,380.36 | 284.04 | 2,096.32 | 88.07% |
其他 | 2,391.66 | 1,098.31 | 1,293.35 | 54.08% |
合计 | 1,363,187.74 | 1,310,879.59 | 52,308.15 | 3.84% |
发行人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基础设施建设 | 158,883.01 | 132,159.24 | 26,723.77 | 16.82% |
安置房建设 | 5,734.44 | 4,778.70 | 955.74 | 16.67% |
自来水 | 9,475.03 | 24,410.34 | -14,935.30 | -157.63% |
粮食 | 165,134.04 | 162,695.90 | 2,438.14 | 1.48% |
安保服务 | 5,753.49 | 3,703.99 | 2,049.50 | 35.62% |
建筑服务 | 621,427.14 | 600,731.90 | 20,695.24 | 3.33% |
商品销售 | 14,327.87 | 14,159.29 | 168.58 | 1.18% |
其他 | 2,881.96 | 116.33 | 2,765.63 | 95.96% |
合计 | 983,616.97 | 942,755.68 | 40,861.29 | 4.15% |
发行人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毛利润 | 毛利率 |
基础设施建设 | 205,394.16 | 171,644.57 | 33,749.60 | 16.43% |
安置房建设 | 6,104.85 | 5,422.29 | 682.56 | 11.18% |
自来水 | 8,633.39 | 17,459.07 | -8,825.68 | -102.23% |
公路运输 | 7,551.92 | 13,087.83 | -5,535.91 | -73.30% |
粮食 | 83,255.16 | 80,665.49 | 2,589.67 | 3.11% |
安保收入 | 5,108.34 | 2,160.77 | 2,947.57 | 57.70% |
房租收入 | 2,678.09 | 583.71 | 2,094.38 | 78.20% |
合计 | 318,725.90 | 291,023.72 | 27,702.18 | 8.69% |
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自来水供应、公路运输、安保、建筑服务、商品销售、粮食购销等业务。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发挥其职能的基础条件和主要载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国家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1)运作模式
发行人是扬州市江都区基础设施建设最主要的经营运作主体,公司主要以委托
x建的方式承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即公司按照项目相关要求及标准,自主进行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移交具体发包方,后者于回购期内根据协议约定支付项目代建资金及约定的投资回报。
1)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概况
发行人接受具体发包方的施工委托,对扬州市江都区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开展投资建设。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业务主要由公司本部、子公司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宏图交通产业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扬州龙川控股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接;发包方以扬州江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扬州融通建设有限公司、扬州远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州江通建设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引江棚改投资有限公司等地方国有企业为主。
2)发行人基础设施项目代建业务模式
发行人承担扬州市江都区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期以公司自身营运资金或通过外部融资对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管理。公司与项目委托方签订《委托投资建设合同》等协议,约定每年根据协议约定的项目节点进度,双方按照工程建设的成本加成一定的比例确认公司相应收入,并由委托方支付工程款。对重大项目根据代建协议,发包方会根据发行人该项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的编制预算,以一定的利润加成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回购。
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建设通过设立项目经理负责制、全程监理、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等措施进行质量、工期、造价的监督管控。工程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按期根据工程投入和进度情况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按照项目经理、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资金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逐级确认审核流程进行审批,财务部门据此进行对具体施工方、材料供应商的款项支付。在各工程节点,按照规定由外部审计部门在各工程节点进行审计工作,依据工程项目节点进度审计确定的审定金额,进行财务结算,明确工程建设成本,同时在此基础上确定管理费比例,作为建设工程利润,从而形成对发包方的应收款项。在发包方支付发行人结算款项后,发行人相应减少对委托人的应收款项,完成整个业务循环。
(2)会计核算
会计处理方面,发行人前期工程建设成本借记会计科目“存货-开发成本”,贷
记“货币资金”等相关科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归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各工程节点进行结算后,发行人以决算价加成一定比例作为结算金额编制结算确认书,发行人以双方盖章的结算确认书为依据按照每年实际工程投资支付进度确认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同时形成对委托方的应收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上列入“应收账款”科目,在利润表上列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借记“应收账款-回购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基础建设收入”;同时结转相关项目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存货”。在收到项目回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回购方”;在现金流量表中归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项目,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3)经营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收入为205,394.16万元、158,883.01万元和
106,301.85 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成本为171,644.57 万元、132,159.24 万元和
94,109.87万元。报告期内基础设施建设收入基本保持稳定,主要系发行人各类市政工程的投入陆续达到可结转条件逐年结转收入所致。
近三年基建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43%、16.82%和11.47%,报告期内公司基建业务毛利率有小幅度波动,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道路桥梁施工、土地整理、拆迁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项目的毛利率差异,并且公司每年从事不同类型的基建项目比重不一,从而造成该业务板块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
2、安置房建设板块
发行人负责江都区内安置小区建设任务,收取安置区建设收入;发包方以扬州市江都区建设局及扬州融通建设有限公司、扬州远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州江通建设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引江棚改投资有限公司等地方国有企业为主。
(1)运营模式
根据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每年根据项目节点进度,按照工程建设的成本加成一定的比例确认公司相应收入,并由委托方支付相应工程款。
(2)会计核算
会计处理方面,安置房前期建设成本借记“存货-开发成本”,贷记“货币资金”
等相关科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归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在每个结算节点,委托单位和发行人共同盖章确认项目投入情况,作为发行人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及结转成本的依据。发行人按照经确认的支出成本加成一定比例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安置房开发收入”,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存货-开发成本”。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归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项目,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
(3)经营情况
近三年, 发行人安置房建设业务收入为 6,104.85 万元、5,734.44 万元和
2,211.92 万元;安置房建设业务成本为 5,422.29 万元、4,778.70 万元和 1,843.27 万元。2019 年、2020 年发行人安置房收入较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安置房建设具周期性,安置房业务大多尚未达到可结转标准所致。
近三年,公司安置房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1.18%、16.67%和 16.67%,2018 年至
2020 年安置房业务毛利率波动不大。
3、建筑服务板块
(1)业务模式
发行人 2019 年新增建筑服务业务,主要由 2019 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江苏江都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65 年,企业注
册资金 7.336 亿元,具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机电工程、石油化工 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消 防设施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 墙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同时拥有建筑设计甲级资质和省级技术中心,拥有独立对外经营承包权。先后于 1998 年和 2003 年通过“QEO”质量、环境、安全 三位一体综合管理体系认证。
(2)会计核算
对于建筑服务板块,发行人采购原材料时,会计处理为:借记存货-原材料,
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项目施工过程中,发行人借记存货-工程施工,贷记存货-原材料;未来项目确认收入后,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记营业收入,同时结转项目成本,借:营业成本,贷:存货-工程施工。发行人收到项目款项计入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原材料等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新增建筑服务板块,建筑服务收入621,427.14万元,占2019年收入的63.18%,主要系公司2019年8月取得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的股权所致。2020 年, 发行人建筑服务收入为1,107,800.90 万元,占2020 年收入的 81.27%。随着发行人子公司江都建设建筑服务业务的开展与建筑服务成本被有效的控制,发行人建筑服务收入将继续稳定增加。
供应商方面,发行人建筑服务板块大宗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混凝土、水泥。大宗原材料采购主要由各区域分公司联系,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采购。发行人主要分公司成立时间较久,在各自区域有着丰富的建筑施工经验,也与当地的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因此公司不在统一对原材料进行集中采购,公司供应商十分分散,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4、自来水板块
(1)运营模式
发行人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和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公司自来水供应业务,供水范围覆盖江都城区、近郊村组、原砖桥集镇和宜陵镇等乡镇区域,并全面推进区域供水工程。
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主城区的自来水供应,而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则负责江都区乡镇自来水的供应工程。
(2)经营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自来水业务收入为 8,633.39 万元、9,475.03 万元和 9,271.51 元;自来水业务成本为 17,459.07 万元、24,410.34 万元和 20,319.05 万元。2019 年公司 自来水收入有所上升,主要是因为发行人供水范围新增了xx、油田片区所致。近
三年公司自来水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2.23%和-157.63%和-119.16%,波动较大。收入方面,由于自来水业务属于保障民生的地区公用事业,自来水定价受到当地政府指导和限制;成本方面,由于江都区发展进程较快,自来水需求增加,且由于国家对自来水水质要求提高,发行人子公司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对水厂进行翻修,供水能力减弱,向扬州市购买大量较高成本的自来水所致。
5、公路运输板块
(1)运营模式
扬州市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是江都区唯一的专业客运中型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公路运输。2016 年完成客运量 1,218 万人次,客运xx量 3.71 亿人公里。此
外,公司于 2016 年先后调整了公交 7 路线、公交 10 路线的线路走向、开通了公交
66 路、完成了对江扬线的公交化改造和实行全程 2 元票价。此外,公司也于 2016
年开通了丁沟镇村公交车和xx镇村公交车,实现了江都区 13 个乡镇村公交车全
覆盖。公司于 2017 年开通公交线路 1 条,优化调整线路 2 条,建成北站公交停车场,80 个城市公交电子站牌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2)经营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公路运输业务收入为 7,551.92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
公路运输业务成本为 13,087.83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截止 2020 年末,公路运输子公司已经划出合并范围。
2018 年底,发行人为顺应扬州公交体制改革,推动市区公交一体化,决定将江都区公交整体并入扬州主城公交系统,将公路运输公司无偿划拨至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无偿转让负责公路运输业务的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未来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将不再包含公路运输业务。
6、粮食购销板块
(1)运营模式
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粮食收储总公司和扬州市江都区万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负责粮食购销业务。江都区的粮食购销业务分为政策性业务和纯市场业务两块。政策性业务包括国家临时收储和地方储备,收入来自于临时收储的仓
储和旧粮的销售收入;纯市场销售业务包括本地市场供应和南方销售两部分,本地市场供应主要销往本地的小麦、大米和面粉厂,供应本地粮食需求;南方销售中,一部分销往上海、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地的原粮企业和加工企业(面粉厂、米厂等),另一部分作为贸易粮销往南方缺粮省份(如广东省)作为其储备粮。
扬州市江都区万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所负责的板块是江都区市场性销售业务,不含政策性业务;扬州市江都区粮食收储总公司业务范围 95%以上为纯市场销售业务,其余为政策性业务。市场性销售业务模式为公司自主收购,自负盈亏。公司根据对市场行情的判断确定收购价,之后再通过粮食交易中心拍卖销售,获取差额利润。
(2)经营情况
近三年, 发行人粮食购销业务收入为 83,255.16 万元、165,134.04 万元及
74,206.54 万元; 粮食购销业务成本为 80,665.49 万元、 162,695.90 万元及
108,090.53 万元。2019 年粮食购销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因发行人于 2018 年开始 并入扬州市江都区粮食收储总公司所致。近三年粮食购销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1%、 1.48%及 3.67%,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
7、安保收入板块
(1)运营模式
发行人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保安服务公司为江都城区唯一一家安保公司,负责全江都城区安保业务,具有垄断地位。其业务主要分为门卫巡逻与押运。门卫巡逻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而雇用专业安保人员实行的安全保障措施,押运主要是由专业的押运安保人员对某些特定的贵重财物进行押解运输。2017年,公司增加了 25 家巡守合作单位和 4 家押运合作单位。2018 年,公司拓展了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区公安局和校园保安等项目。
(2)经营情况
2017年,扬州市江都区保安服务公司并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安保业务自2017年成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2018年度,发行人安保业务收入为5,108.34万元,安保业务成本为2,160.77万元,xxx为57.70%。2019年度,发行人安保业务收入为
5,753.49万元,安保业务成本为3,703.99万元,xxx为35.62%。2020年,发行人安保业务收入为6,706.79万元,安保业务成本为3,341.40万元,xxx为50.18%。随着发行人安保业务的开展与安保业务成本被有效的控制,发行人安保业务收入与xxx将趋于稳定。
8、商品销售板块
2019年度,公司新增商品销售板块,商品销售收入14,327.87万元,占2019年收入的1.45%,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扬州顺江贸易有限公司销售钢管产品所致。2020年, 发行人商品销售收入为18,032.22万元,主要系疫情影响,扬州顺江贸易有限公司无法按时开票,部分收入尚未结转所致。随着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的开展,未来发行人商品销售收入将继续稳定增加。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随着区域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新增设立,不断调整完善公司组织结构、业务架构,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市政建设(建筑服务、道路和安置区等建设)、城市运营(水务、保安、粮食等)、金融投资、生态环保四大业务板块。随着江都区新型城镇体系建设以及中心城区建设的推进,公司城建业务将有所持续。
(三)所在行业现状及展望
发行人作为扬州市江都区最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和国有资产运营平台,主要承担江都区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自来水供应以及公路运输、安保、建筑服务、商品贸易、粮食购销等业务。
1、基础设施建设行业
(1)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发挥其职能的基础条件和主要载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促进国家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化率由改
革开放初期的17.9%提高到2019年末60.60%,首次突破60%。这标志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城镇化将成为继工业化之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要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基础条件,将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保障居民生活水平、强化城市服务功能注入新的活力。
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将加强市政管网等地下基础设施改造与建设。加强城市道路、停车场、交通安全等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城市新建居民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学校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建小区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建标准。加强城市防洪防涝与调蓄、公园绿地等生态设施建设,支持海绵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
可以预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仍将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城市建设的重点,这将大大带动城市建设以及相关的城建资源性资产开发业务的需求。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将承担更多的建设任务,面临更大的发展空间。
(2)扬州市江都区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江都区将实施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做强做优中心城区,以打造扬州东部主城新板块为目标,加快建设江广融合区,改造提升老城区,实施一批功能性、基础性、标志性重大城建工程,不断强化中心城市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城镇布局,加快构建以重点中心镇为重点,特色镇和中心村(社区)为补充,区域协调、结构清晰的城镇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中小学校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连接城乡、集聚人口、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和节点作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科学制定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坚持走农旅文融合、一二三产融合、产业与生态融合之路,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的特色镇、特色村。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城乡水利、能源、供水、公交、信息、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吸纳优质劳动
者进城落户。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探索“棚改”新路,创新住房保障制度。并且,适当超前建设和完善市政道路、轨道交通、汽车充电桩等综合交通设施,提高公共交通承载能力,逐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和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可以预计,未来江都区将大力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潜力巨大。
2、安置房建设行业
(1)我国安置房建设行业现状及前景
我国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因其产业相关度高、带动性强、与金融业和人民生活联系密切,发展态势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金融安全。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政府扶持的以经济、适用为特征的微利商品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房,是政府为创立和谐社会,解决弱势群体住房难问题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发展前景来看,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提出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统筹规划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建筑质量,方便住户日常生活和出行。完善投资、信贷、土地、税费等支持政策。多渠道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逐步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和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国目标完成 2,000万套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解决房源紧张,保障居民住房。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保障性住房发展现状日益饱满,或许在未来几年国家政策的新推广保障性住房会进入全新的一个局面。
(2)扬州市安置房建设行业现状
扬州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安居工程的各项方针、政策,把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建设和谐扬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2008年以来,市政府连续多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目标考核,2019年省政府下达扬州市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开工棚户区改造5,000套,基本建成3,600套。
扬州市委市政府在多次会议中指出:要完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线标准,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应保尽保。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研究制定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和安置房实施办法,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到2020年,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健全率达到 99%,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并维持在20%。同时,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创新共有产权住房保障制度,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对居住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住房救助。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完善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范制度。
3、建筑服务
(1)我国建筑服务业务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变动趋势与宏观经济走势大致相同,但也存在一定的逆周期特征,如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增速放缓,建筑业在2009年逆势大幅增长,同期建筑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出现明显提升趋势,体现经济下行压力大的背景下,国家一般会加大投资,建筑业对经济增长的托底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的持续下行,建筑业整体增速也随之放缓,但随着下行压力的加大,2019年建筑业增速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均明显上升,2019年建筑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度达到7.95%,比重自2009年突破6%以来再次出现明显上升势头。整体看,随着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未来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将更加显著。
目前建筑业在长周期和短周期均处于下行阶段,叠加本次新冠疫情的影响,从长周期视角来看,疫情对建筑业影响很小,从短周期视角来看,疫情对建筑业影响整体可控。
随着疫情前后一系列基建逆周期调节政策的持续加码,地方政府的投资意愿将大幅回升。根据国家发改委基建项目审批数据,3月基建项目申报金额出现爆发式增长,2020年初至3月20日基建申报累计金额同比增长60.22%。在基建逆周期调节政策力度持续加大背景下,即使受到疫情影响延迟复工,预计全年基建行业后续需
求仍会出现加速恢复,基建的拉动作用或将更加突出,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房地产行业对建筑业短期内带来的下行压力。目前,随着疫情在我国基本得到控制以及建筑业逐步复工复产,从短周期视角来看,疫情对建筑业影响整体可控;从长周期视角来看,疫情对建筑业影响很小。
(2)扬州市江都区建筑行业描述
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江都区将实施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计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做强做优中心城区,以打造扬州东部主城新板块为目标,加快建设江广融合区,改造提升老城区,实施一批功能性、基础性、标志性重大城建工程,不断强化中心城市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城镇布局,加快构建以重点中心镇为重点,特色镇和中心村(社区)为补充,区域协调、结构清晰的城镇体系,加强区域医疗中心、中小学校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连接城乡、集聚人口、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和节点作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科学制定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坚持走农旅文融合、一二三产融合、产业与生态融合之路,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富的特色镇、特色村。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城乡水利、能源、供水、公交、信息、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吸纳优质劳动者进城落户。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将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探索“棚改”新路,创新住房保障制度。并且,适当超前建设和完善市政道路、轨道交通、汽车充电桩等综合交通设施,提高公共交通承载能力,逐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加强城镇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和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确保城镇供水安全。
4、水务行业
(1)我国水务行业现状及前景
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事业,所生产与提供的产品为社会公共产品,具有公共性,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和人民生活的保障,是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的基本元素。水务行业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产业,事关国计民生,直接影响到公众健康、社会稳定,对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
市水务设施,是城镇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功能和经济承载能力。
近年来,我国供水的动力、原材料和人力等成本不断上涨,同时,我国对于供水及处理后污水的水质的要求不断提升,水质化验指标也大幅增加,加上工业污染等导致的水源质量下降,毛利率出现下降,亏损企业增加。自来水企业的亏损不利于水务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和水资源的合理保护及利用,水价上调和改变定价机制的可能性逐步增强。
根据2010年国际水务情报机构(Global Water Intelligence)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进行的全球水价调查结果来看: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中国的供水水价为世界平均的17.00%;污水处理为平均水平的14.00%;综合水价为平均水价的 16.00%。因此,我国的水价在全球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以水价占居民收入比重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目前我国居民水价支付费用占我国城镇职工平均可支配收入约0.70%,低于全球平均的1.00%至3.00%。2013年全国86个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平均每立方米3.37元,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955.00元,若以人均57.46立方米/年的水平计算可得合理终端水价应为9.40元/立方米,与现行价格相比,这也表明我国水价具有较大的上涨空间。为进一步理顺水价体系,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09年7月24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表明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理顺水价结构。近年来,我国供水价格每年增长5.00%以上,污水处理价格平均增长在15.00%左右。整体来看,我国水资源的稀缺性、水务行业成本上升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家政策导向共同推动了我国综合水价的上涨,考虑到各地贫富差距较大等因素,各地域之间的水价提升幅度和速度可能会出现较大差别。
目前,国内大型水务集团的技术水平相差不大。但是,由于我国的工业基础比较薄弱,机械、化工、材料等工业较为落后,水处理设备的生产制造水平整体上要比国外落后10年以上,与世界先进技术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其具体体现为:产品品种少,更新换代慢,研发新产品也多为简单模仿,消化吸收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差,技术储备能力低;产品技术性能低,效率低,自动化程度低。但是,在各地引进外资进入水务行业的同时,国外先进技术也在不断的引入,有利于提升我国
的自来水生产和运营技术水平。
(2)扬州市江都区水务行业的现状和前景
扬州市江都区的供水主要由扬州市江都区自来水有限公司、扬州市惠民区域供水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扬州市江都区市政府将提高供水保障能力作为务实奋进谋发展的途径之一,支持该区供水行业稳步发展。
在社会效益方面,供水水质和水压综合合格率全面达标,城乡水质指标情况通过区建设局网站、公司网站每月进行公示;城区新铺DN100以上管道16.78公里,新增用水户6,000户;在乡镇供水方面方面,积极推进江都区为民办实事项目—— 2018年乡镇支管网改造工程,全年全区共完成支管网更新改造59.62公里(其中惠民公司改造56.65公里)。
在未来,江都区自来水供应业务会持续以安全优质供水为重点,全力提升生产保障水平。抓好供水设施改造维护,根据水厂在用设备情况,规范开展常规检查维护,及时组织薄弱部位的维修更换,计划更换二水厂1000KVA和250KVA变压器,对二水厂一泵房、二泵房配电柜组织评估、更换,对七里增压站变压器进行增容,对水厂、增压泵站及调度系统在线仪表进行集中维护,对增压泵站自动化软件系统进行升级。2019年,江都区自来水公司年计划售水1,950万吨,漏损率下降5个百分点,技改及工程投入6,160万元,实现水费收入3,920万元,安装收入4,900万元,力争盈利超过200万元。惠民公司年计划售水2,100万吨(不含趸售),支管网改造51公里,工程投入800万元,表计规范化改造25,000户,漏损率下降5个百分点,实现水费收入5,500万元。以上目标为江都区的自来水供应行业勾勒了美好的发展前景。
5、粮食购销行业发展情况
(1)我国粮食购销业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近年,国家通过提高主要粮食品种的最低收购价,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的种植意愿,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扩大;且随着育种技术的进步,粮食单产量有所提高,全国粮食总产量持续增长。据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9年全年粮食种植面积 11,606万公顷,比上年减少97万公顷。其中,小麦种植面积2,373万公顷,减少54万公顷;稻谷种植面积2,969万公顷,减少50万公顷;玉米种植面积4,128万公顷,减
少85万公顷。棉花种植面积334万公顷,减少2万公顷。油料种植面积1,293万公顷,增加6万公顷。糖料种植面积162万公顷,减少1万公顷。2019年全年粮食产量 66,384万吨,比上年增加594万吨,增产0.9%。其中,夏粮产量14,160万吨,增产
2.0%;早稻产量2,627万吨,减产8.1%;秋粮产量49,597万吨,增产1.1%。全年谷物产量61,368万吨,比上年增产0.6%。其中,稻谷产量20,961万吨,减产1.2%;小麦产量13,359万吨,增产1.6%;玉米产量26,077万吨,增产1.4%。
对于粮食贸易企业来说,一方面随着粮食收购价格的提高,经营成本上升;另一方面,主要粮食品种产量持续高于消费量,且粮食作为基本消费品,价格涨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的抑制,同时还需要承受进口粮价的冲击,市场销售价格持续低迷,两方面因素挤压了粮食贸易企业的利润空间。
(2)扬州市江都区粮食购销业务行业现状和前景
扬州市常年稻麦产量300万吨左右,商品量220万吨左右,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150万吨左右,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现有仓容125万吨,仓容处于紧xx。随着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粮食的商品量将进一步增加。根据规划,至“十三五”末,扬州市将新增仓容30万吨,以满足农民售粮需求。此外,还将提升现有仓容,拆旧建新20万吨。仓容量是目前限制我国粮食主产区粮食购销规模的重要因素,扬州市一系列扩建仓储容量的政策的实施,对于区域粮食购销规模的提升是重要的利好因素。
扬州市江都区地处长江、淮河交汇处,灌溉资源丰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适于种植业的发展。江苏省是我国几大主要粮食产区之一,扬州市江都区的粮食生产又在江苏省占据重要地位。近年来,扬州市江都区为加快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农业现代化物质装备支撑,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制定了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推进方案。在2016年,xx、宜陵、浦头镇建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镇。至2017年,全区80%以上的镇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在全省率先建成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至2018年,全区所有镇均实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至2019年底,全区机械化高。标准农田累计建成入库70万亩,全区计划2020年再建设高标准农田6.6万亩,推动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粮食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升必然促进本区粮食产量的增长,为江都区粮食购销业务
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江都区城市规划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积极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不断拓宽自身经营范围,已发展成为江都区最主要的重大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之一,承担着江都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安置区建设、自来水供应等任务,为加快江都区城镇化进程、改善民生保障水平、促进江都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未来,江都区将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加快生态新城开发,产业结构、区域格局和增长动力都将发生新的变化。经济增长将处于新一轮跨越发展阶段,进入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期、基础设施重点建设期、城乡统筹加快推进期、社会建设全面提升期。随着江都区未来经济水平的提高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发行人在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及粮食销售、自来水供应和公路运输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将更加凸显。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1)地理区位优势
江都区处于上海经济圈和南京都市圈交汇地带,是我国长江三角洲地区承接苏南、辐射苏北的重要滨江园林生态城市,具有较强的市场空间和配套空间。沿沪宁高速公路的以IT产业为主的xx技术产业带与沿长江的重化工业产业带在江都交汇,这种产业的大布局为江都在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提供了有利条件,孕育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受这两个产业带的辐射,江都已成为境外资本和民营资本投资的热点地区。
(2)区域垄断优势
作为江都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与销售、自来水供应、粮食购销等业务的重要运营实体,公司经营领域和投资范围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的各主要领域,处于区域行业垄断地位,市场相对稳定,具有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随着江都区未来经济水平的提高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发行人在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建设及粮食销售、自来水供应等行业中的垄断地位将更加凸显。
(3)政府财政支持
江都经济水平较为发达,地方财政实力较雄厚,整体发展水平居扬州前列,近年全区坚持稳中求进,积极主动作为,奋力攻坚克难,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财政改革有序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各项任务,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能够为发行人提供较为稳定的财政支持。
(4)融资能力良好
发行人与商业银行之间有着密切而广泛的合作关系,包括通过银行间接融资以及各商业银行对发行人的评级和综合授信。通畅的融资渠道保障了开拓市场和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六、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
(一)业务方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发行人在授权范围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能够有效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发行人建立了相关内部管理办法,根据这些业务制度进行日常业务经营工作,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决定,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经营上相互独立。
(二)人员方面
发行人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部门并根据《劳动法》和公司章程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发行人的董事、监事、总经理以及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
(三)资产方面
发行人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享有法人财产权,与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上是相互独立的。发行人的资产与控股股东明确分开,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或干预资产经营管理的情况。公司对各项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产权,可以完整地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
(四)机构方面
发行人在机构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等情况;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监事等职务,同时建立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五)财务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计划财务部)、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分别编制每年的年报,报财政、审计、税务有关部门备案。公司设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对其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支配权,在财务上与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
八、关联方关系及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关联方的有关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关系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母公司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 (%) | 母公司对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 | 发行人最终控制方 |
扬州市江都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江都 | 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 100.00 | 100.00 | 江都区人民政府 |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权益投资情况 ”之 “(三)发行人权益投资之”之“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3、发行人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三、发行人组织结构和权益投资情况 ”之 “(三)发行人权益投资之”之“2、发行人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
扬州市江都区引江棚改投资有限公司 | 关键管理人员关联 |
扬州三河六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关键管理人员关联 |
扬州江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关键管理人员关联 |
扬州融通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扬州仙发建设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江苏永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扬州xxx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扬州仙鑫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控股股东 |
(二)关联方交易的有关情况
1、关联委托代建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单位名称 | 受托单位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总收入比例 (%) | 金额 | 占总收入比例 (%) | ||
扬州市江都 区引江棚改 有限公司 | 扬州市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 司 | 31,354.95 | 2.22 | 60,546.58 | 6.13 |
委托单位名称 | 受托单位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
金额 | 占总收入比例 (%) | 金额 | 占总收入比例 (%) | ||
扬州江淮建 设发展有限 公司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4,464.18 | 4.56 | 83,050.63 | 8.41 |
扬州融通建 设有限公司 | 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2,613.75 | 0.26 | |
合计 | 95,819.13 | 6.78 | 146,210.96 | 14.80 |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1、应收账款: | ||||
扬州江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45,357.27 | - | 270,321.42 | - |
扬州市江都区引江棚改有限公司 | 153,148.77 | - | 128,756.63 | - |
扬州融通建设有限公司 | 34,797.82 | - | 34,797.82 | - |
2、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扬州江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73,962.72 | - | 51,734.21 | - |
扬州市江都区引江棚改有限公司 | 178,872.59 | - | 147,563.12 | - |
扬州融通建设有限公司 | - | - | 4,000.00 | - |
扬州市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5,777.10 | - | 30,880.76 | - |
扬州三河六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87,084.01 | - | 104,867.17 | - |
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有限公司 | 40,041.18 | - | 40,000.00 | - |
扬州仙发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 - | - |
合计 | 939,041.48 | - | 812,921.13 | - |
3、其他应付款: | ||||
扬州天一油脂集团有限公司 | 291.45 | - | 259.99 | - |
合计 | 291.45 | - | 259.99 | - |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主要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决策权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高于人民币3亿元,或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协议由执行董事、股东审批。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为3亿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向执行董事、股东报备。所指关联交易总额是指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事项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决策程序: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由每笔关联交易的项目负责人将关联交易的申请提交总经理审批。需要经执行董事或股东审批的,由公司提交关联交易的申请及其意见,由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批。
定价机制: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有国家定价(指政 府物价部门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计价方式)的,依国家定价;若没有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若没有市场价格,则适用成本加成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 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利润)定价;若没有国家定价、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 加成法定价的,采用协议定价方式。
九、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违规占用及担保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发行人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皆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合规。
十、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十一、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了包含《公司章程》、财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多项内部制 度,致力于加强公司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公司以专业管理制度 为基础,以防范风险、有效监管为目的,全方位建立了过程控制体系,不断推进内 部控制规范实施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优化流程,提高效率,逐步推进公司经营理念、管理策略、企业文化建设。
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
x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的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9]021238号、中兴华审字[2020]021106号及中兴华审字[2021]第021410号)。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近三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37,209.53 | 903,104.84 | 579,710.3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75.31 | - | - |
应收票据 | 6,077.60 | 11,917.77 | - |
应收账款 | 1,124,247.62 | 1,014,851.60 | 818,505.36 |
预付款项 | 667,349.88 | 662,734.73 | 250,838.72 |
其他应收款 | 1,770,220.91 | 1,592,299.29 | 1,170,897.40 |
存货 | 1,500,375.83 | 1,239,492.76 | 1,080,488.30 |
其他流动资产 | 262,853.13 | 185,309.16 | 183,367.54 |
流动资产合计 | 6,368,509.81 | 5,609,710.15 | 4,083,807.63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75,120.42 | 199,143.02 | 157,298.17 |
长期应收款 | 9,160.00 | 12,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8,460.49 | 133,842.79 | 49,813.26 |
投资性房地产 | 26,559.93 | 27,416.14 | 27,967.23 |
固定资产 | 119,740.80 | 118,658.70 | 101,194.59 |
在建工程 | 64,385.50 | 46,227.30 | 34,693.86 |
无形资产 | 3,393.19 | 1,824.69 | 1,726.40 |
商誉 | 21,706.35 | 21,706.35 | - |
长期待摊费用 | 6,829.49 | 2,186.36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458.23 | 20,714.27 | 4,839.5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1,087.36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90,901.76 | 583,719.63 | 377,533.06 |
资产总计 | 7,159,411.57 | 6,193,429.77 | 4,461,340.7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3,137.00 | 395,125.47 | 120,661.00 |
应付票据 | 301,500.00 | 38,000.00 | 121,500.00 |
应付账款 | 121,278.76 | 67,241.30 | 42,978.59 |
预收款项 | 221,653.40 | 31,800.93 | 78,567.11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5.68 | 933.99 | 104.39 |
应交税费 | 94,980.66 | 67,252.13 | 47,159.55 |
其他应付款 | 260,679.54 | 455,264.26 | 192,073.6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01,327.85 | 697,233.49 | 391,569.57 |
其他流动负债 | 214,726.57 | 4,197.38 | 3,219.87 |
流动负债合计 | 2,460,309.46 | 1,757,048.94 | 997,833.6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82,642.00 | 1,938,857.30 | 1,618,466.00 |
应付债券 | 762,829.45 | 232,636.51 | 6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149,220.74 | 251,546.86 | 201,634.41 |
递延收益 | 100.00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94,792.19 | 2,423,040.67 | 1,880,100.41 |
负债合计 | 4,855,101.65 | 4,180,089.61 | 2,877,934.09 |
所有者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78,349.09 | 1,911,623.23 | 1,508,013.72 |
少数股东权益 | 125,960.82 | 101,716.93 | 75,392.8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04,309.92 | 2,013,340.16 | 1,583,406.6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159,411.57 | 6,193,429.77 | 4,461,340.70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71,328.65 | 389,191.52 | 255,651.11 |
应收账款 | 905,441.51 | 825,967.93 | 843,576.93 |
预付款项 | 80,360.71 | 80,434.77 | 7,809.64 |
其他应收款 | 2,805,957.57 | 1,973,881.36 | 761,635.91 |
存货 | 133,019.36 | 106,563.09 | 136,088.81 |
其他流动资产 | 77,266.21 | 77,229.84 | 77,640.86 |
流动资产合计 | 4,473,374.00 | 3,453,268.50 | 2,082,403.26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3,031.82 | 61,650.00 | 61,65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2,459.72 | 940,175.60 | 739,666.20 |
固定资产 | 465.35 | 514.11 | 564.32 |
无形资产 | 245.67 | 130.28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5.69 | 137.22 | 152.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86,438.25 | 1,002,607.21 | 802,032.62 |
资产总计 | 5,659,812.24 | 4,455,875.72 | 2,884,435.8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150.00 | - | - |
应付票据 | 150,000.00 | 10,000.00 | 101,500.00 |
应付账款 | 36,248.43 | 42,454.20 | 45,418.66 |
应付职工薪酬 | - | - | 1.99 |
应交税费 | 29,119.52 | 25,396.50 | 20,177.86 |
其他应付款 | 1,381,119.43 | 948,494.97 | 700,349.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6,989.00 | 503,155.00 | 64,994.38 |
其他流动负债 | 210,000.00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486,626.38 | 1,529,500.67 | 932,441.9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36,078.00 | 1,056,690.00 | 771,386.00 |
应付债券 | 658,829.45 | 178,636.51 | - |
长期应付款 | 47,235.96 | 31,100.00 | 18,005.6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42,143.41 | 1,266,426.51 | 789,391.63 |
负债合计 | 3,828,769.79 | 2,795,927.18 | 1,721,833.5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901,588.00 | 801,588.00 | 511,588.00 |
资本公积 | 634,998.29 | 603,641.61 | 453,146.20 |
盈余公积 | 32,979.97 | 28,857.74 | 23,172.66 |
未分配利润 | 261,476.19 | 225,861.19 | 174,695.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31,042.45 | 1,659,948.54 | 1,162,602.3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659,812.24 | 4,455,875.72 | 2,884,435.88 |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415,200.55 | 987,434.39 | 320,671.12 |
减:营业成本 | 1,345,387.92 | 944,618.02 | 291,392.47 |
税金及附加 | 7,134.97 | 2,386.88 | 1,850.36 |
销售费用 | 9,610.84 | 6,607.35 | 5,691.23 |
管理费用 | 20,476.78 | 23,347.08 | 11,519.01 |
财务费用 | 35,121.06 | 23,933.22 | 18,906.70 |
资产减值损失 | -15,130.36 | -6,135.16 | 2,226.71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 |
投资收益 | 8,154.46 | 3,497.94 | -1,834.53 |
资产处置收益 | 13.88 | 0.09 | -342.43 |
其他收益 | 50,612.21 | 53,471.18 | 47,298.19 |
二、营业利润 | 41,119.16 | 37,375.88 | 34,205.88 |
加:营业外收入 | 349.89 | 24.49 | 184.42 |
减:营业外支出 | 254.24 | 35.65 | 86.54 |
三、利润总额 | 41,214.82 | 37,364.72 | 34,303.75 |
减:所得税费用 | 12,263.07 | 10,671.77 | 8,091.95 |
四、净利润 | 28,951.75 | 26,692.95 | 26,211.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170.12 | 27,318.05 | 26,303.69 |
少数股东损益 | 3,781.62 | -625.10 | -91.89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 28,951.75 | 26,692.95 | 25,514.56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
五、综合收益总额 | 28,966.60 | 26,692.95 | 26,211.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5,184.98 | 27,318.05 | 26,303.69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781.62 | -625.10 | -91.89 |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7,417.65 | 104,246.77 | 136,946.96 |
减:营业成本 | 69,828.45 | 86,482.90 | 114,001.11 |
税金及附加 | 775.68 | 639.76 | 492.39 |
管理费用 | 2,531.76 | 2,176.90 | 2,067.48 |
财务费用 | 3,292.11 | 5,897.90 | 5,364.85 |
其中:利息费用 | - | 6,927.39 | 6,247.66 |
利息收入 | - | 1,292.19 | 1,414.76 |
加:其他收益 | 38,001.89 | 50,000.00 | 28,000.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93.89 | 59.52 | -467.2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1.08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42,322.11 | 59,108.84 | 42,552.85 |
加:营业外收入 | 1.43 | 21.23 | 0.72 |
减:营业外支出 | 27.10 | 2.06 | 0.0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42,296.44 | 59,128.01 | 42,553.51 |
减:所得税费用 | 1,074.11 | 2,277.21 | 3,521.57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41,222.33 | 56,850.80 | 39,031.9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41,222.33 | 56,850.80 | 39,031.93 |
五、综合收益总额 | 41,222.33 | 56,850.80 | 39,031.93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03,799.15 | 818,490.46 | 134,226.8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2,271.43 | 180,202.30 | 166,914.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16,070.58 | 998,692.76 | 301,141.7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9,683.92 | 1,067,722.67 | 430,901.6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774.58 | 26,133.48 | 15,329.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970.58 | 11,199.86 | 1,729.4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9,287.31 | 429,720.87 | 398,721.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0,716.39 | 1,534,776.88 | 846,681.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354.19 | -536,084.12 | -545,540.2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132.71 | 4,069.67 | 3,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017.31 | 434.88 | 1,278.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53 | 8.64 | 6.7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净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6,723.54 | 6,756.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164.55 | 41,236.74 | 11,041.8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 84,559.29 | 256,687.73 | 11,078.8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3,216.99 | 136,147.85 | 147,604.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净额 | 95.39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1,696.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871.66 | 392,835.58 | 160,379.6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9,707.11 | -351,598.85 | -149,337.7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245.00 | 464,420.00 | 411,08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 245.00 | 4,420.00 | 58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36,608.50 | 1,979,861.77 | 910,177.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5,692.88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02,546.38 | 2,444,281.77 | 1,321,257.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91,825.54 | 995,220.09 | 739,425.7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4,740.82 | 174,146.45 | 150,101.0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8,596.22 | 131,750.52 | 173,180.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5,162.58 | 1,301,117.06 | 1,062,706.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7,383.80 | 1,143,164.70 | 258,550.1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3,030.88 | 255,481.74 | -436,327.8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7,411.96 | 381,930.22 | 818,258.0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0,442.84 | 637,411.96 | 381,930.22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1.78 | 124,892.09 | 14,3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2,381.85 | 300,288.99 | 387,479.8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2,653.63 | 425,181.07 | 401,779.8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644.62 | 179,836.37 | 90,373.8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1.98 | 903.84 | 865.9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8.96 | 394.51 | 34.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2,036.24 | 1,241,554.26 | 552,090.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8,381.80 | 1,422,688.98 | 643,364.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5,728.17 | -997,507.91 | -241,584.9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1.88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88.73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70.62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 145.07 | 155.10 | 43.1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3,733.53 | 38,514.00 | 196,6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878.60 | 38,669.10 | 196,643.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0,207.98 | -38,669.10 | -196,643.1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460,000.00 | 410,5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80,713.00 | 1,081,849.00 | 212,386.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63,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0,713.00 | 1,541,849.00 | 685,886.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2,091.00 | 165,290.00 | 258,5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2,180.99 | 109,755.17 | 71,491.6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196.34 | 5,236.34 | 106,450.0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8,468.33 | 280,281.51 | 436,441.7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244.67 | 1,261,567.49 | 249,444.2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3,691.48 | 225,390.48 | -188,783.8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991.52 | 124,601.03 | 313,384.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6,300.04 | 349,991.52 | 124,601.03 |
二、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为扬州市江都区粮食收储总公司和扬州麒麟梦想天使基金有限公司;减少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家,为扬州市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2019年度,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家,为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
2020年度,公司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为扬州市龙川大数据有限公
司和扬州龙川新时代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前一年的备考报表及编制基础
(一) 关于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的简要说明
发行人于2019年8月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具体重组事项请参阅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之“(四)重大资产重组情况”部分。
(二)发行人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x募集说明书相关财务分析使用的财务数据均为报告期发行人的实际财务数据,未使用模拟数据计算。
发行人备考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备考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根据公司收购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都建设集团)35%协议的约定,并按照以下假设基础编制:
(1)假设发行人收购江都建设集团35%股权的交易均在2017年之前已实施完毕,相关股权交割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发行人持有的江都建设集团股权列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本备考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为发行人经审计的2019年、2018年度、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江都建设集团经审计的2019年、2018年度、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前两年的备考财务报表
1、备考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03,104.84 | 664,438.9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应收票据 | 11,917.77 | 1,664.11 |
应收账款 | 1,014,851.60 | 818,607.82 |
预付款项 | 662,734.73 | 250,943.99 |
其他应收款 | 1,592,299.29 | 1,315,021.32 |
存货 | 1,239,492.76 | 1,144,737.47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5,309.16 | 186,749.39 |
流动资产合计 | 5,609,710.15 | 4,382,183.04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99,143.02 | 157,298.17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长期应收款 | 12,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3,842.79 | 49,813.26 |
投资性房地产 | 27,416.14 | 27,967.23 |
固定资产 | 118,658.70 | 105,164.99 |
在建工程 | 46,227.30 | 34,693.8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油气资产 | - | - |
无形资产 | 1,824.69 | 1,727.19 |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21,706.35 | 21,706.35 |
长期待摊费用 | 2,186.36 | 37.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714.27 | 17,056.6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3,719.63 | 415,464.81 |
资产总计 | 6,193,429.77 | 4,797,647.8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5,125.47 | 228,401.00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 | 38,000.00 | 134,800.00 |
应付账款 | 67,241.30 | 43,033.96 |
预收款项 | 31,800.93 | 78,567.1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33.99 | 2,381.09 |
应交税费 | 67,252.13 | 52,104.62 |
其他应付款 | 455,264.26 | 336,420.85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97,233.49 | 391,569.57 |
其他流动负债 | 4,197.38 | 3,219.87 |
流动负债合计 | 1,757,048.94 | 1,270,498.0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938,857.30 | 1,618,466.00 |
应付债券 | 232,636.51 | 60,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 - |
永续债 | - | - |
长期应付款 | 251,546.86 | 201,634.4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423,040.67 | 1,880,100.41 |
负债合计 | 4,180,089.61 | 3,150,598.48 |
所有者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11,623.23 | 1,530,288.69 |
少数股东权益 | 101,716.93 | 116,760.6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13,340.16 | 1,647,049.3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193,429.77 | 4,797,647.85 |
2、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660,489.91 | 1,448,671.56 |
其中:营业收入 | 1,660,489.91 | 1,448,671.56 |
二、营业总成本 | 1,658,057.88 | 1,434,183.72 |
其中:营业成本 | 1,596,915.95 | 1,386,315.72 |
税金及附加 | 3,185.06 | 1,886.66 |
销售费用 | 6,614.47 | 5,691.23 |
管理费用 | 25,178.37 | 20,453.39 |
研发费用 | - | - |
财务费用 | 26,164.03 | 19,836.72 |
加:其他收益 | 53,471.18 | 47,328.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3,497.94 | -1,834.53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14,706.48 | -19,724.9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 | 0.09 | -344.66 |
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44,694.74 | 39,911.84 |
加:营业外收入 | 48.72 | 227.24 |
减:营业外支出 | 282.88 | 88.7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44,460.59 | 40,050.35 |
减:所得税费用 | 13,866.92 | 14,926.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30,593.66 | 25,123.63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30,593.66 | 25,123.63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683.30 | 25,922.83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1,910.37 | -799.2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分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7)其他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0,593.66 | 25,123.63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益总额 | 28,683.30 | 25,922.83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 1,910.37 | -799.20 |
3、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07,079.72 | 1,299,093.6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6,415.11 | 170,703.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3,494.83 | 1,469,797.6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30,021.80 | 1,529,032.14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576.93 | 25,430.7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004.22 | 28,769.5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9,027.38 | 428,545.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6,630.33 | 2,011,77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3,135.50 | -541,979.8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89.67 | 3,09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4.88 | 1,278.4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17 | 8.3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6,756.7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42.73 | 11,133.4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6,828.22 | 11,750.0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4,562.85 | 147,604.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 |
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696.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1,391.07 | 161,050.8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6,848.34 | -149,917.4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4,420.00 | 411,08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 2,51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83,901.77 | 1,013,917.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28,321.77 | 1,424,997.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59,960.09 | 833,815.7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 195,873.17 | 158,075.5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750.52 | 174,106.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87,583.78 | 1,165,997.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0,737.99 | 258,999.64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1.04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0,753.10 | -432,897.6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6,658.86 | 899,556.4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7,411.96 | 466,658.86 |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0 年度/末 | 2019 年度/末 | 2018 年度/末 |
流动比率 | 2.59 | 3.19 | 4.09 |
速动比率 | 1.98 | 2.49 | 3.01 |
利息保障倍数 | 2.03 | 2.48 | 3.01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 0.35 | 1.43 | 0.39 |
资产负债率 | 67.81% | 67.49% | 64.51% |
应收账款xx率 | 1.32 | 1.08 | 0.45 |
总资产xx率 | 0.21 | 0.19 | 0.08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总资产收益率 | 0.43% | 0.50% | 0.63% |
净资产收益率 | 1.34% | 1.48% | 1.90% |
毛利率 | 4.93% | 4.34% | 9.13%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4、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资本化利息支出)
5、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6、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7、总资产xx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0、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
1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
1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五、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详见《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54号”注册,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x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 16鑫域01已经于2021年4月15日偿还完毕,本期募集资金发行后拟置换前期发行人为偿还“16鑫域01”垫付的资金。本次发行拟偿还的公司债券明细如下:
序号 | 产品全称 | 发行日期 | 到期日期 | 余额 (亿元) | 拟偿还明细(亿 元) | 利率 (% ) | 期限 (年) |
1 | 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6 鑫 域 01) | 2016.4.15 | 2021.4.15 | 5.40 | 3.00 | 6.80 | 5 |
合计 | 5.40 | 3.00 |
有息负债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发行人承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投向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项目。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执行董事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需由发行人财务部门提起申报,并经发行人经营管理层同意,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发行人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禁挪用,防范风险;妥善安排和调度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合规使用。
五、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19 龙川 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发行了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9 龙川 01”,发行规模为 13.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5.49%,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2、“19 龙川 0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 2019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了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19 龙川 02”,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票面利率为6.5%,期限为 5 年。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3、“20龙川D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 3 月 6 日发行了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0 龙川 D1”,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3.67%,期限为 1 年。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4、“20龙川0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 2020年 3 月 16 日发行了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龙川02”,发行规模为 5.00 亿元,票面利率
为4.40%,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5、“20龙川0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 2020年9月1日发行了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龙川03”,发行规模为6.80 亿元,票面利率为 4.80%,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6、“20龙川D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 2020年10月28日发行了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0龙川D2”,发行规模为5.00亿元,票面利率为4.13%,期限为1年。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7、“20龙川D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 2020年12月25日发行了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20龙川D3”,发行规模为5.00亿元,票面利率为4.59%,期限为1年。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8、“16 鑫域 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了扬州鑫域建 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6 鑫域01”,发行规模为 6 亿元,票面利率为 7.5%,期限为5 年。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 金。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9、“20 鑫域 0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6 日发行了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0鑫域01”,发行规模为 5亿元,票面利率为4.85%,期限为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到期债务。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扬州鑫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做纠正的情况。
为规范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以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除金融
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披露的用途。公司已经建立了《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并且在日常运营中严格履行相关制度的要求。
六、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发行人针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承诺如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转借他人或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金融业务板块;本期募集资金用途不直接或间接用于保障房以外的房地产业务。
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x期债券若成功发行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2020年末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维持在67.81%。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 人运营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公司中 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相较于间接融资方式,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同时鉴于评级机构给予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较高,参考目前二级市场上交易的以及近期发行的可比债券,预计本期债券发行时,利率水平将会低于境内同期限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利于发行人降低长期财务成本。
(三)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若本期债券成功发行,将使发行人的流动资金得到充实,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大幅提高。以2020年末报表口径计算,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发行前的2.59增加至2.62。发行人的流动比率进一步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支持、内部经营积累、外部信贷融资等。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拓宽公司 融资渠道,完善和丰富公司融资结构。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大大增强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同时为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和监管
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偿债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及兑息、兑付资金的归集和管理。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为规范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置备于发行人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项下本次债券为发行人依据《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或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作出的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除非《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其他条款另有定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使用的已在募集说明书和《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定义的词语,应具有相同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