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0-03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 2015 年 4 月 28 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京公司”)与铁岭市政府签订《铁岭凡河新区莲花湿地恢复及综合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书》,由财京公司承建铁岭凡河新区莲花湿地恢复及综合开发项目,合同约定支付主体为铁岭市财政局或铁岭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方,同时约定铁岭市政府可以提前结清全部款项。该项目已于 2017 年末完工并移交, 2018-2020 年,铁岭市政府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截至目前尚有 10.71亿元建设款项未支付,财京公司已将该笔款项列入长期应收款。
2.2020 年 12 月 22 日,财京公司与铁岭市财政局、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铁岭银行”)签署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财京公司及母公司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铁岭财京公用事业有限公司自铁岭银行处借款所形成的共计 10.71 亿元债务转移给铁岭市财
政局,由铁岭市财政局对铁岭银行履行债务偿还主体责任,并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全额偿还。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铁岭市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11200001190205D机构性质:机关
负责人:xxx
机构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2.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00774639510P法定代表人:xxx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肆亿壹仟零捌拾玖万元公司住所: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担保;办理地方财政xx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铁岭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交易是公司与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同等额度债权债务进行转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铁岭市财政局
乙方:铁岭财京投资有限公司丙方: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债权债务转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及其关联方自丙方处借款所形成的10.71亿元债务转移给甲方,由甲方对丙方履行债务偿还主体责任。
2.甲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受让的债务金额向丙方按时、足额清偿债务。
3.乙方转让本协议项下债务后,在乙方及其关联方名下归乙方使用的其他未转让的对丙方所负之债,继续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债权债务转移事项主要是为优化债权债务结构,降低有息负债额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此次债权债务转移完成后,对公司当期利润无影响,公司长期应收款及负债分别相应减少 10.71 亿元。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债权债务转移协议》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