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或从甲方网站(www.fsfund.com)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申请人):
乙方基金账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方便乙方对甲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认(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就乙方采用传真方式向甲方提交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人。
二、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基金开放日 9:30-15:00 将申请资料传真至甲方,15 点之后的传真交易将被自动视为下一日申请处理。传真交易指令时间的确认以甲方传真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 本传真交易包括资料变更、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撤单、设置分红方式、传真对账单等。
四、 乙方必须指定专人经办传真交易业务,对于非该名被指定人员发出的传真交易指令,甲方不予接受。乙方如需变更经办人,须向甲方出具对新任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 乙方应预先将足额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直销中心资金帐号后通过传真提交认购、申购申请。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价格计算以申请受理日之日终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
六、 乙方办理传真交易赎回申请的,必须保证相应交易账户有足够的基金份额。甲方有权在收到乙方寄出的申请原件后,再将赎回款项划往乙方预留指定银行账户。
七、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准确填写由甲方提供或从甲方网站(xxx.xxxxxx.xxx)下载的相关交易申请表。
八、 乙方在填写传真交易申请书后,办理传真交易申请的需将填妥的申请表、已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指定电话号码的传真机。
九、 乙方发出传真后应及时通过电话与甲方相关的业务人员联系,确认是否收到传真及其内容。由于传真设备故障原因,甲方可能未收到乙方的传真申请。乙方如未进行电话确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乙方在发完传真并经甲方确认后,应在三日内将原申请表原件以特快专递寄送甲方,时间以邮戳为准 。甲方在受理业务三十日内收不到乙方邮寄的申请资料原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传真申请的权利。
十一、 在处理过程中,甲方对乙方传真申请表中的印鉴与其预留印鉴进行核对,无误后,通过电话与乙方指定经办人联系,以确认申请的有效性、申请内容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十二、 甲方传真号码变更,将以公告和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十三、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因不可预期的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电脑或传真系统故障、天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至无法接收、无法处理、延迟接收或迟延处理而影响乙方申请的实施,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四、 甲方地址及传真电话
甲方指定传真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甲方地址: 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 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转 731,732 邮编:200120
十五、 乙方指定经办人: 联系电话: 经办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六、 直销中心资金账户:
上海直销中心 | 户 名: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 |
账 号:31001550400056006698 | |
全国联行号:52364 | |
支付系统行号:105290036005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