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即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相关议案”),授权公司先行就在嘉兴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以及子公司的迁址事项,一并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达成有关约定、签署相关投资协议书,且该等协议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方生效。有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xxxx://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公告》。
2、公司本次与管委会签订的《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所涉及的具体投资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且尚未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投资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投资协议所涉及的拟投资项目所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尚未完成,有关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顺利取得内部决策批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有关投资项目建设所需约 72 亩土地尚未完成必要的用地手续,土地面积、 “招拍挂”具体时间安排及土地使用权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有关投资筹划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投资协议双方商谈、项目筹划与实施
一、合作方介绍
合作方: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位于嘉兴市市区,是嘉兴市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化发展的重要平台,位于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交界处,东北距上海 90 公里,西南距杭州 90 公里,北距苏州 70 公里,
东南距嘉兴港 40 公里,地处我国长三角和东部沿海经济带,地理位置较为优越。
经开区位于嘉兴市的主城区,是一个城市型开发区。其创建于 1992 年 8 月,是浙江省政府首批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2010 年 3 月,被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时间
公司与管委会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签署了投资协议。
(二)协议生效条件
投资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
(三)协议生效时间
公司董事会已将有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有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投资协议最早将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正式生效。有关授权的申请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的公告》。
(四)投资条件、投资内容与扶持奖励政策
1、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应在经开区投资实施汽车零部件制造等项目
(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或“项目”),并在经开区所辖区域内注册子公司。有关项目用地面积约 72 亩。
2、公司在经开区的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3.5 亿元,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
于人民币 1.2 亿元,有关投资用于生产汽车结构功能件、汽车车灯总成、汽车内饰件等产品的生产。
项目投产后第三个会计年度达产,达产后年销售总额不低于 10.8 亿元人民
3、公司须在投资协议生效后如约向管委会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4、如公司有关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投资协议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合同”)的约定持续推进并达产,管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司适当的“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补助”以及“贡献奖励”。
(五)关于项目配套用地的主要约定
1、公司拟投资项目所需地块位于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业产业基地
(以下简称“相关地块”)。
2、公司(或子公司)在相关地块上新建建筑物的建筑容积率应不低于 1.0,建筑密度应不高于 55%,绿化率应不低于 15%,有关指标要求最终以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合同要求为准。
(六)公司的违约责任
1、公司如未能按土地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开工建设(因管委会的原因除外),则管委会有权按原土地成交价款收回土地,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如公司未能按时履行前述“(四)投资条件、投资内容与扶持奖励政策”中第 2、第 3 项以及“(五)关于项目配套用地的主要约定”中第 2 项的约定,根据实际情况,管委会有权终止履行投资协议。
三、签署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是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的必要步骤。
有关投资项目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与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继续拓展世界优质客户,同时挖掘国内潜在需求,增加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整个精密塑料模具及成型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的战略规划契合,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存在的风险
1、有关投资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所涉及的具体投资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且尚未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投资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投资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投资协议所涉及的拟投资项目所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尚未完成,有关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顺利取得内部决策批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有关投资项目建设所需约 72 亩土地尚未完成必要的用地手续,土地面积、 “招拍挂”具体时间安排及土地使用权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4、投资协议所涉及的拟投资项目计划投资金额较大,目前需要依靠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未来能否及时、足额筹集到项目建设资金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因有关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变化难以完全预测性,公司预计有关投资项目未来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如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后续有重大进展,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后续协议、协议变更、协议终止、协议履行出现重大变化、协议履行完毕等事项,公司将以临时报告的形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投资协议》
2、《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补充协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7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