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保理業務合作協議》項下擬進行之交易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保理業務合作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 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之年度審閱、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經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