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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009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所涉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属于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同时,正式协议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及未能通过审批程序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公告所涉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分别与辽宁省地矿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与辽宁省地矿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合资合作意向书》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辽宁省地矿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地矿实业)系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xx;注册资本:17,789 万元;主要从事通用机械设备、地质专用装备及零配件制造、维修、维护、销售;地质工程勘察、勘探、施工、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等。
2、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能源)与辽宁省地矿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xx市签订了《合资合作意向书》。
3、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共同投资开发沈阳地区清洁燃气能源,经各方充分研究并论证,一致同意红阳能源、地矿实业双方通过辽宁红阳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资本)已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资,设立辽宁红阳煤层气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
主要投资方向为煤层气及其他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或清洁能源产业股权投资等。
(二)与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意向书》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xx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xx市国有独资大型公用事业企业,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主要从事气源保障、燃气基础设施新建履行与维护、燃气安全保障和城市燃气供应、管道传输、集气储气等。
2、2018 年 2 月 1 日,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在沈阳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
3、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就在沈阳地区开发煤层气资源,清洁高效利用方面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共同协作,相互支持,积极推进。甲方利用自身资本、资金、资源、技术等优势,未来长期为乙方提供优质煤层气资源;乙方利用自身城市燃气消费市场、集气储气管道、销售渠道、技术等优势,优先接收甲方提供的煤层气产品,积极为沈阳城市燃气供应、煤层气高效清洁综合利用作出贡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作协议的签署对本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x公告所涉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属于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安排将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同时,正式协议存在因双方未达成一致及未能通过审批程序而无法签署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