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结果: AA/AAA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债券发行金额: 15 亿元
x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AA/AAA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一、本期债券获批情况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9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63 号注册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x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 353,563.09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最近一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60.23%,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7.8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0,342.41 万元(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三、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债项评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在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中证xx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人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xx的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四、本期债券分为 2 个品种,其中品种一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期,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1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本期债券按
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五、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担增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支付能力如果发生不利变化,其履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承担连带责任的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可能使投资者承受一定的担保风险。
六、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113.52 万元、-25,498.38 万元、6,475.20 万元和-87,450.51 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呈下降趋势,并出现净额为负的情况,主要系公司受中美贸易战影响,市场环境较差,回款速度较慢。2021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鹏城云脑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出所致。若公司未来经营业务现金回流不及时,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将可能出现持续为负的风险。
七、发行人因融资等事项,部分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为 9,047.4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重 2.56%。此外,本期债券发行人向深担增信提供了账面价值 24,245.95 万元的房产进行抵押作为反担保措施。若未来发行人因债务违约导致受限资产被强制执行等情况,则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八、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但存在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 27,096.03 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比重为 7.66%,其中发行人作为原告起诉金额为 25,346.48 万元,作为被告起诉
金额为 1,749.45 万元,部分判决已执行完毕,部分未判决。由于未决诉讼的案件审判结果的执行具有不确定性,发行人存在一定的损失风险。
九、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本期债券名称拟使用“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名称变化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十一、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上市,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三、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聘任总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等相关议案。选举高天亮先生(董事长)、xxx先生、xxx女士、xxxxx、xxxxx、xxx先生为非独立董事,选举唐国平先生、xxx先生、xxxxx为独立董事;选举xxx先生(监事会主席)、xxxxx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虽女士经公司工会委员会选举通过,被获推举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聘任xxx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xx女士为内审负责人,聘任xx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上述工商变更已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完成。
发行人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成员为 9 人,4 名非独立董事未发生变更,2 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离任,xxx先生、xxxxx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后,监事会成员仍为 3 人,1 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届满离任,xxxxx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余监事未发生变更。原公司总经理xxxxx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本次董事会成员变更超过三分之一。
上述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属于正常的换届,对发行人经营能力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五、2020 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144.55 万元, 同比减少 31,173.08 万元,下降 96.46%,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发行人及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延迟,发行人产能及订单均受到影响,导致发行人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发行人通信设备板块受市场环境、行业情况影响导致收入大幅减少。此外,上年同期发行人确认泰科大厦资产处置 2.1 亿元。
目录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125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26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33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38
第五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139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139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139
三、其他重要事项 141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141
第六节 增信机制 144
一、保证担保基本情况 144
二、担保合同或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4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50
一、备查文件内容 15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及查询网站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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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特发信息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特发集团 | 指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 市国资委 | 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次债券 | 指 |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063号”文注册的发行总额不 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本次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
发行公告 | 指 | 发行人在发行前刊登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 | 指 | x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资信评级机构、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担保人、深担增信 | 指 |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特发光网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发光电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一、常用名词释义
特发光缆 | 指 | 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 |
重庆特发 | 指 | 重庆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 |
特发光纤 | 指 |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
特发华银 | 指 | 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特发光源 | 指 | 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
成都傅立叶 | 指 | 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特发东智 | 指 |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
神州飞航 | 指 | 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特发数据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SDGI INDIA | 指 | SDGI INDIA PRIVATE LIMITED |
四川华拓 | 指 | 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特发三奇 | 指 | 深圳市特发三奇防务技术有限公司 |
数据科技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远致富海 | 指 | 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特发泰科 | 指 | 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IPTV | 指 | 交互式网络电视 |
ODM | 指 | 原始设计制造商 |
ODN | 指 | 光分配网络 |
FTTx | 指 | 光纤接入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讯技术 |
承销团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 销团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
工作日、交易日 | 指 | 中国证券经营机构的正常营业日(不包括法定及政府指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若出现加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0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 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
元(含 15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本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63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15 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债券全称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品种二债券
全称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发行规模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
品种二发行规模不超过 7 亿元(含 7 亿元),本期债券品种间不设回拨选择权。本期债
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发行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发行期
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深担增信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初始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0 月 21 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品种二
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若品种二的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若品种二的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
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其
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1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二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
期债券品种二。本期债券品种二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二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募集资金专项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以及本期债券付息、还本资金的提取和归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10 月 19 日。
预计发行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共 3 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063号)注册通过,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x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拟偿还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 借款银行 | 借款余额 | 借款起息日 | 借款到期日 | 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
特发信息 | 建设银行 | 5,000.00 | 2021/08/18 | 2022/08/17 | 5,000.00 |
特发信息 | 建设银行 | 30,000.00 | 2021/08/12 | 2022/08/10 | 30,000.00 |
特发信息 | 进出口银行 | 45,000.00 | 2020/08/28 | 2022/08/28 | 45,000.00 |
特发信息 | 兴业银行 | 10,000.00 | 2021/08/13 | 2022/08/13 | 10,000.00 |
特发信息 | 工商银行 | 10,000.00 | 2021/08/16 | 2022/08/11 | 10,000.00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因本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偿还上述债务的具体明细,偿还的有息债务不局限于以上列明的债务。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如募集资金用途确需发生变更的,必须经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审批通过,并履行规定的对外报批和信息披露程序。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涉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要求开会的情形,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需另行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拟开设本期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x期债券如能成功且按上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保持不变。本期债券的发行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水平造成影响。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财务成本,一定程度上规避利率上行的风险。目前,发行人资产规模逐步扩大,资金需求量也随之增加,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足发行人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假设发行人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不考虑融资过程
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10 亿元。
1、对于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保持不变;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 22.04%增加至 40.72%。本期债券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及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均处于合理范围。
2、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x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 1.52 倍提升至 2.00 倍,短期偿债能力水平提高。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通过本期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或拆借、金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用于委托贷款业务、不用于转借他人,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以及法律法规限制的用途。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债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10 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10 亿元全部计入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10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5、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对发行人合并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 | 633,341.79 | 633,341.79 | - |
非流动资产 | 255,659.11 | 255,659.11 | - |
资产合计 | 889,000.90 | 889,000.90 | - |
流动负债 | 417,430.25 | 317,430.25 | -31.50% |
非流动负债 | 118,007.57 | 218,007.57 | 45.87% |
负债合计 | 535,437.82 | 535,437.82 | - |
资产负债率 | 60.23% | 60.23% | - |
流动比率 | 1.52 | 2.00 | 23.96% |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公开发行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特信 01”),发行规模
1.00 亿元,期限为 3+2 年期,票面利率 4.30%。该期债券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其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21 特信 01”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天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 82,630.95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82,630.95 万元
设立日期:1999 年 7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16326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xx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6506800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xx区中区科丰路 2 号特发信息港大厦 B 栋 18 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大军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光器件、配线产品、宽带多媒体设备、光网络单元、高低压配电产品、开关电源、智能监控产品、在线监控系统、光纤传感系统及设备、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销售;消防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及系统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电器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信终端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数据中心系列产品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护;智能弱电及数据中心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及维护;综合布线产品、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件、导线、铝包钢绞线、光纤复合电缆的生产(生产项目另办执照);通信设备系统工程(含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计算机软硬技术及软件工程
的开发、销售、服务;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和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讯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输变电、配电、通信工程总承包;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1、1999 年 7 月,公司设立
1999 年 7 月 7 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府办[1999]70 号),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现更名为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集团”)、深圳市特发龙飞无线电通讯发展有限公司、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中国通广电子公司、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汉国三和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作为发起人,设立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特发信息”、“发行人”或“公司”)。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深圳市特发通信发展公司 100%的股权、深圳市泰科通信工业公司 50%的股权、深圳吉光电子有限公司 75%的股权,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 25%的股权作为出资。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深圳市星索光缆通讯工业公司 100%的股权、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工业公司 50%的股权、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 25%的股权作为出资。深圳市特发龙飞无线电通讯发展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深圳龙飞实业有限公司 80%的股权作为出资。中国通广电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 5%的股权作为出资。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 30%的股权作为出资。香港汉国三和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深圳吉光电子有限公司 25%的股权作为出资。
上述股权作价出资经深圳维明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深维股评报字
(1999)第 00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此次出资业经深圳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1999]00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 18,000.00 万元,总股本为 18,000 万股,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持股情况(万股) | 占比(%) |
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 | 6,952.78 | 38.63% |
深圳市通讯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5,845.37 | 32.74% |
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 | 1,860.94 | 10.34% |
深圳市特发龙飞无线电通讯发展有限公司 | 1,616.07 | 8.98% |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 930.48 | 5.17% |
香港汉国三和有限公司 | 484.20 | 2.69% |
中国通广电子公司 | 310.16 | 1.72% |
合计 | 18,000.00 | 100.00% |
(二)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0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
1999 年 8 月 11 日,发行人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增发 7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全部为A股。2000 年 3 月 21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25 号),同意发行人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和上网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此次出资业经深圳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2000]0023 号”验资报告。
项目 | 持股情况(万股) | 占比(%) |
国有法人股 | 9,809.49 | 39.24% |
外资法人股 | 2,345.14 | 9.38% |
其他法人股 | 5,845.37 | 23.38% |
社会公众股 | 7,000.00 | 28.00% |
合计 | 25,000.00 | 100.00% |
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25,000 万元,总股本为 25,000 万股,持股情况如下:
2、2006 年 1 月,股权分置改革
经发行人于 2005 年 12 月召开的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于 2006 年 1 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以持有的部分股份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
改革前 | 改革后 | ||||
项目 | 数量(股) | 比例(%) | 项目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未上市流通股股 份合计 | 180,000,000 | 72.00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合计 | 153,400,000 | 61.36 |
二、流通股 | 70,000,000 | 28.0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 96,600,000 | 38.64 |
其中:A股 | 70,000,000 | 28.00 | 其中:A股 | 96,600,000 | 38.64 |
三、总股本 | 250,000,000 | 100.00 | 三、总股本 | 250,000,000 | 100.00 |
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东支付 3.8 股股份对价。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3、2013 年 1 月,第一次定向增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25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发行人于 2013 年 1 月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64 元。发行后,发行人股本和注册资本增至 27,100.00
万元。上述事项已于 2013 年 8 月 16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4、2015 年 11 月,第二次定向增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68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向xxx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发行人向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 16 日名称变更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和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傅立叶”)原股东xxx等 8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95.49 万股,向由发行人 9 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 48 名中层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全部认购的长城特发智想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54.25 万股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数量合计 4,249.7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9.53 元。发行人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分别以
19,000.00 万元和 25,000.00 万元的交易价格购买特发东智 100.00%股权和成都傅立叶
100.00%股权,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和 5 日完成。上述新增股份
已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5 年12 月18 日。发行后,发行人股本和注册资本增至31,349.74
万元。上述事项已于 2016 年 4 月 11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5、2017 年 6 月,第一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发行人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于 2017
年 6 月实施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按总股本 31,349.7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3 股(含税),派发现金红利 0.75 元(含税),合计利润分配总额为 11,756.15 万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实
施上述方案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62,699.47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62,699.47 万元。上述
事项已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6、2019 年 5 月,第二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于 2019
年 5 月实施如下分配方案:公司按总股本 62,699.4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实施上述
方案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75,239.37 万股,注册资本增至 75,239.37 万元,公司上述股本变更事项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7、2019 年 5 月,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
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2019 年第二季度至 2020 年
第四季度,特发转债因转股减少 36,007.89 万元,转股数量为 6,418.45 万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特发转债余额为 59,321,100 元。转股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81,657.82 万股。
2021 年第一季度,“特发转债”因转股减少 53,868,700 元,转股数量为 9,723,226
股。截至赎回登记日 2021 年 3 月 4 日收市,“特发转债”尚有 54,524 张(5,452,400
元)未转股。2021 年第一季度,“特发转 2”因转股减少 863 张(86,300 元),转股数量为 6,997 股。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特发转 2”余额为 5,499,137 张(549,913,700
元)。转股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82,630.84 万元。
2021 年第二季度,特发转 2 因转股减少 142 张(14,200 元),转股数量为 1,147
股。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特发转 2 余额为 5,498,995 张(549,899,500 元)。转股后,
公司股本变更为 82,630.95 万元。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特发集团持有公司 29,481.88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8%,并通过子公司汉国三和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20%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36.8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特发集团的前身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及 1981 年 8 月 1
日广东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于 1982 年 6 月 20 日成立的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特发集团注册资本 45.83 亿元,实收资本 45.83 亿元,其中深圳市国资委、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国有股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特发集 团 38.97%、28.87%、19.49%、8.34%及 4.33%的股权,深圳市国资委为特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发集团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旅游产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特发集团总资产为 368.55 亿元,总负债为 195.33 亿元,净资
产为 173.22 亿元;2021 年 1-6 月,特发集团营业收入为 58.89 亿元,净利润为 4.09 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权属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 | 工业生产 | 16,409.08 | 51.00 |
2 |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 | 工业生产 | 3,760.00 | 51.00 |
3 | 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 | 东莞 | 工业生产 | 3,700.00 | 100.00 |
4 | 重庆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 | 重庆 | 工业生产 | 6,210.00 | 100.00 |
5 |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 深圳 | 工业生产 | 38,651.83 | 64.64 |
6 | 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常州 | 工业生产 | 5,030.09 | 67.80 |
序 号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7 | 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 枣庄 | 工业生产 | 10,000.00 | 55.00 |
8 | 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工业生产 | 5,380.00 | 100.00 |
9 |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工业生产 | 22,000.00 | 100.00 |
10 | 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工业生产 | 5,000.00 | 70.00 |
11 | 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 | 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 | 50,000.00 | 92.20 |
12 | SDGIINDIAPRIVATELIMITED | 印度 | 工业生产 | 80,000.00 印 度卢比 | 100.00 |
13 | 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 | 工业生产 | 3,146.79 | 70.00 |
14 | 深圳市特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信息技术服务业 | 4,000 | 100.00 |
15 | 深圳市特发三奇防务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 | 工业生产 | 4,000 | 90.00 |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网”)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4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16,409.08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1.00%的股权。特发光网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开发和销售光通信产品(光缆、光器件、光网络配线产品、光接入用配线产品)、数据中心解决方案的配套产品、电力电子产品、嵌入式软件、低压配电系统、中高压配电系统、户外通信机房、户外通信机柜、智能建筑自动化监控系统(综合布线、通信、网络子系统集成)、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及配件、模具及模具零部件、塑胶件、钣金属制品、五金制品;无线通信系统中的天线、射频模块、射频(子)系统、移动基站各种配套产品、通信器件、无线网络覆盖产品;从事各种精密仪器、系统和设备的集成、维修、安装、维护、调试以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其系统的软件部件和软件产品的研究、技术开发;相关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设备租赁。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光通讯产品(光缆、光器件、光接入用配线产品)、电力电子产品、嵌入式软件、低压配电系统、中高压配电系统、户外通信机房、户外通信机柜、智能建筑自动化监控系统(综合布线、通信、网络子系统集成)、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及配件、钣金属制品、五金制
品、无线通信系统中的天线、射频模块、射频(子)系统、移动基站各种配套产品、通信器件、无线网络覆盖产品。
截至 2020 年末,特发光网总资产为 87,164.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53,032.65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34,131.71 万元;2020 年度,特发光网实现营业收入 87,080.01 万元,净
利润 1,285.29 万元。
(2)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电”)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 23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3,76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1.00%的股权。特发光电经营范围是软件工程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许可经营项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光纤、光缆及附件、预绞丝金具、电力、通信及铁路的金具和附件、高压光电一体化产品的研发、销售、生产及工程设计、安装、咨询、维护;通信设备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及技术咨询。
截至 2020 年末,特发光电总资产为 12,117.14 万元,负债总额为 6,157.78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5,959.36 万元;2020 年度,特发光电实现营业收入 10,020.58 万元,净利润
1,542.07 万元。
(3)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
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缆”)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26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3,7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的股权。特发光缆经营范围是生产光缆;光纤光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自用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特发光缆总资产为 9,181.61 万元,负债总额为 5,574.93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3,606.68 万元;2020 年度,特发光缆实现营业收入 2,463.51 万元,净利润
6.45 万元。
(4)重庆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
重庆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特发”)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6,21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的股权。重庆特发经营范围是生产光缆;光纤光缆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
截至 2020 年末,重庆特发总资产为 8,438.63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61.27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5,677.35 万元;2020 年度,重庆特发实现营业收入 10,019.22 万元,净利润
-739.88 万元。
(5)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纤”)成立于 2000 年 8 月 30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38,651.83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64.64%的股权。特发光纤经营范围是光纤、通信产品、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光纤、机械设备的生产。
截至 2020 年末,特发光纤总资产为 59,562.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767.69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45,794.67 万元;2020 年度,特发光纤实现营业收入 23,726.98 万元,净
利润 100.20 万元。
(6)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华银”)成立于 2007 年 11 月
19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5,030.09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67.80%的股权。特发华银经营范围是铝包钢单线、铝包钢绞线、铝包钢芯铝绞线、架空绞线、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纤复合架空相线(OPPC)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咨询;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0 年末,特发华银总资产为 18,004.7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343.63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6,661.11 万元;2020 年度,特发华银实现营业收入 20,816.01 万元,净利润-198.51 万元。
(7)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光源”)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5.00%的股权。特发光源经营范围是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通讯设备、光器件、配线产品、宽带多媒体设备、光网络单元、高低压配电产品、开关电源、智能终端产品、数据中心系列产品、综合布线产品、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的生产;通讯设备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讯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
截至 2020 年末,特发光源总资产为 14,369.34 万元,负债总额为 3,987.86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10,381.47 万元;2020 年度,特发光源实现营业收入 8,524.32 万元,净利润
-265.18 万元。
(8)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傅立叶”)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15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5,38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的股权。成都傅立叶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手机、测控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技术服务;电缆、光缆、光纤、光配线产品、仪器仪表、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工具量具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
截至 2020 年末,成都傅立叶总资产为 50,862.37 万元,负债总额为 26,706.79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24,155.58 万元;2020 年度,成都傅立叶实现营业收入 24,388.35 万元,
净利润 5,286.85 万元。
(9)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15 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22,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100.00%
的股权。特发东智经营范围是电源变压器、网络变压器、ADSL 分离器(板)、模块电
源、手机配件、家庭网关、光网络单元、ADSL 调制解调器、ADSL(有线\无线)的加工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经营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二类医疗器械及原材料的购销;医用医疗防护制品的研发和购销。
截至 2020 年末,特发东智总资产为 193,491.53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2,979.11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30,512.42 万元;2020 年度,特发东智实现营业收入 128,157.78 万元,净利润-39,106.84 万元。特发东智净利润为负主要是受疫情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市场芯片短缺,主要客户订单减少,特发东智销售量下降所致。
(10)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飞航”)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28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5,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70.00%的股权。神州飞航经营范围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截至 2020 年末,神州飞航总资产为 35,174.85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832.87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18,341.98 万元;2020 年度,神州飞航实现营业收入 20,998.75 万元,净
利润 5,633.42 万元。
(11)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科技”)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92.20%的股权。数据科技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器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创业投资业务;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服务和云计算机技术服务,宽带接入技术、弹性计算云技术、存储云技术、虚拟数据技术的技术服务;云计算技术的技
术服务,创新节能技术的技术咨询。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人才中介(人才培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通信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
截至 2020 年末,数据科技总资产为 22,724.81 万元,负债总额为 8,428.93 万元,所
有者权益为 14,295.88 万元;2020 年度,数据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8.68 万元,净利润
-1,577.42 万元。
(12)SDGI INDIA PRIVATE LIMITED
SDGI INDIA PRIVATE LIMITED(以下简称“SDGI INDIA”)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3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80,000.00 万卢比,发行人持有其 90.00%的股权。SDGI INDIA 经营范围是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的制造。
截至 2020 年末,SDGI INDIA 总资产为 1,693.1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61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691.50 万元;2020 年度,SDGI INDIA 实现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23.81万元。
(13)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拓”)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02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3,146.79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70.00%的股权。四川华拓经营范围是光纤通信技术、光纤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通信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科技产业、信息产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截至 2020 年末,四川华拓总资产为 24,806.21 万元,负债总额为 17,196.28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7,609.94 万元;2020 年度,四川华拓实现营业收入 25,436.11 万元,净利
润 1,840.61 万元。
(14)深圳市特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成立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4,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100.00%的股权。技术服务经营范围是建筑智能化、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监控系统、智能卡系
统、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信息显示发布系统的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和运维;工程类咨询,设计,施工及维护;计算机软硬技术及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光缆、通讯设备、光器件、配线产品、宽带多媒体设备、光网络单元、高低压配电产品、开关电源、智能监控产品、在线监控系统、光纤传感系统及设备、智能终端产品的销售;消防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及系统、通信终端产品的设计及销售;数据中心系列产品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护;综合布线产品、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件、导线、铝包钢绞线、光纤复合电缆的销售;通信设备系统工程(含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和产品的技术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同意依登记机关调整为准),许可经营项目是:机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设备监控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通信系统工程、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智能卡系统工程、车库管理系统工程、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舞台设施系统工程、电子工程。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安装;35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古建筑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输变电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截至 2020 年末,技术服务总资产为 1129.0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7.93 万元,所有
者权益为 811.09 万元;2020 年度,技术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372.27 万元,净利润 11.09
万元。
(15)深圳市特发三奇防务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三奇防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三奇”)成立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1.00%的股权。特发三奇的一般经营范围是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源的研制与销售;电子电器、通讯设备、软件开发、雷达系统、减隔震系统、警用器材、减震弹簧、车辆实施配套的技术开发、采购及销售。
特发三奇 2020 年未开展业务。
(三)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 比例 |
1 | 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 | 投资 | 20,000.00 | 40.00 |
2 | 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 | 深圳市 | 工业生产 | 5,050.00 | 30.60 |
注: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战略发展板块业务,同时优化控股子公司特发泰科的股权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人向北京红山信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让特发泰科 20.40%股权,成交金额为 2,109.04 万元。该股权转让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发行人持有特发泰科的股权比例由 51.00%降为 30.60%,特发泰科不再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远致富海信息产业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富海”)成立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20,0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40.00%的股权。远致富海经营范围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期货、保险、银行及其他金融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
截至 2020 年末,远致富海总资产为 14,705.6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3.77 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591.85 万元;2020 年度,远致富海实现营业收入0.00 万元,净利润1,845.16万元。
(2)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泰科”)成立于 2012 年 12
月 26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其注册资本为 5,05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其
51.00%的股权。特发泰科经营范围是通信设备、网络类设备、电器类设备、自动化设备、
电网检测及监控设备、视频及图像监控设备系统与应用软件的技术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报务;软件开发、销售与维护;通信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技术咨询;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信息通信工程、电力工程、电子设备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服务;信息通信设备修理、维护。该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是:通信设备、网络类设备、电器类设备、自动化设备、电网检测及监控设备、视频及图像监控设备系统与应用软件的生产。
截至 2020 年末,特发泰科总资产为 43,127.0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4,716.27 万元,
所有者权益为 8,410.74 万元;2020 年度,特发泰科实现营业收入 25,692.95 万元,净利
润 3,698.67 万元。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1、发行人治理情况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报告期内相关机构运行良好。
(1)股东会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
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合井、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决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17)审议并决定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金额超过 30 万元以上,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金额超过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的关联交易;
18)审议并决定《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应由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向董事会提出涉及总经理职权范围内事项的议案;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依据劳动法等法规和公司的经营状况,拟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职工的薪酬和福利政策,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10)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解聘和奖惩;
11)《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发行人治理结构图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具体治理结构见下图所示:
发行人根据战略定位和管理需要,共设 8 个职能部门,分别为:董事会秘书处(战略投资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技术中心、信息技术部、审计部(纪检监察室)。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发行人职能部门及其职责
序号 | 部门名称 | 部门职能 |
1 | 董事会秘书处 (战略投资部) | 负责董事会日常运作、资本运营、战略管理、投资管理及产权管理等。 |
2 | 办公室 | 负责行政管理、文秘管理、企业文化和品牌宣传、档案及印章管理、信访维稳等。 |
3 | 人力资源部 (党群工作部) | 负责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招聘配置、培训开发、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组织干部管理及项目管理等。负责党建工作、工会事务、其他群团管理及法律事务等。 |
4 | 财务管理部 | 负责会计核算、预算管理、税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控、资产管理及财务服务等。 |
5 | 经营管理部 | 负责经营计划管理、经营协调、采购管理、流程管理、体系建设与维护、安全生产管理及基建开发等。 |
6 | 技术中心 | 负责技术趋势研究与规划、创新项目研发、二级单位研发项目管理、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外部研发机构合作、项目申报及研发项目固定资产和材料的采购等。 |
7 | 审计部 (纪检监察室) | 负责内部审计和管理调查、内控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及维护、全面风险管理、监督与鉴证等。负责纪检监察、联合监督、专项治理、案件调查与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
8 | 信息技术部 | 负责信息化规划、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管理、技术运营与维护等。 |
(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在资产关系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及与经营相关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除正常经营性往来外,对公
司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
2、在人员关系方面,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要求聘用员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薪资等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经营管理团队。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均不在股东单位兼职,均在本公司领薪;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选举产生和聘任。
3、在机构设置方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构建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
4、在财务关系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了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纳税义务。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职,不存在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受控股股东干预的情况。
5、在业务经营方面,公司以“光纤光缆+智能接入+军工信息化+智能服务”四大产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
行人 2 名董事席位空缺,董事会实际履职董事 9 名,实际履职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总
人数三分之二。除此之外,发行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董事
发行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董事会职务 | 任期时间 |
1 | 高天亮 | 董事长 | 2021/07/16-至今 |
2 | xxx | 董事 | 2012/06/08-至今 |
3 | xxx | 董事 | 2021/07/16-至今 |
4 | xxx | 董事 | 2017/11/29 至今 |
5 | xxx | 董事 | 2018/01/15 至今 |
6 | xxx | 董事 | 2018/11/08 至今 |
7 | 唐国平 | 独立董事 | 2018/11/08 至今 |
8 | xxx | 独立董事 | 2021/07/16-至今 |
9 | xxx | 独立董事 | 2021/07/16-至今 |
发行人现任董事会成员简历如下:
xxx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硕士,律师、物业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历任深圳市特发xx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深圳市特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公司董事长。
xxx女士,1965 年 12 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特力集团计划财务部经理,特发小梅沙旅游中心财务总监,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
xxx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通信技术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础物理中心凝聚态物理专业,理学博士。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光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兼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秘办)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xxx女士,1975 年 6 月出生,硕士,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历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证券事务代表、职工监事,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副部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董事。
xxxxx,1978 年 5 月出生,硕士,CFA 特许金融分析师、中级经济师。历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职员、副部长,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一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发信息印度光缆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xxxxx,1978 年 8 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佛山中油高富石油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负责人,深圳优普泰服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监事,重庆市特发信息光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监事,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唐国平先生,1964 年 8 月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兼学校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MBA 学院院长。目前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资深会员,中国会计学学会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嘉必优(武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xxxxx,1975 年 11 月出生,博士,毕业于美国加州理工学院,曾在伯克利加州大学化学系以及xxx伯克利国家实验室做博士后。曾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工学院助理院长兼深圳市半导体激光器
重点实验室主任,获深龙英才、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深圳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C 类等奖项,深圳光学学会理事,深圳市微米纳米技术学会理事,公司独立董事。
xxx先生,1962 年 10 月出生,硕士生导师,研究员。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历任湖南省财政厅行财处干部,综合组长,湖南省财政厅科长,湖南省清产核资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统计评价处处长,湖南财信控股公司副总经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历史研究室、综合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PPP 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曾任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拟上市公司东莞凯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
发行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监事成员情况
序号 | 姓名 | 监事会职务 | 任期时间 |
1 | xxx | 监事会主席 | 2015/06/18-至今 |
2 | xxx | 监事 | 2021/07/16-至今 |
3 | 张 虽 | 职工监事 | 2018/10/22-至今 |
发行人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xxx先生,1962 年 10 月出生,会计师。历任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人事部副经理、人力资源交流培训中心主任、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xxxxx,1975 年 8 月出生,国有企业法律顾问(三级)。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世界贸易组织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经理,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务),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副总经理,公司监事。
x虽女士,1985 年 4 月出生,本科。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分公司人力行政助理,现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企业文化专员,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7 名,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任期时间 |
1 | xxx | 总经理 | 2021/07/16-至今 |
2 | x x | 副总经理 | 2018/11/08-至今 |
3 | xxx | 副总经理 | 2021/08/04-至今 |
4 | xxx | 副总经理 | 2021/08/04-至今 |
5 | x x | 副总经理 | 2021/08/04-至今 |
6 | xxx | 财务总监 | 2018/11/08-至今 |
7 | 张大军 | 董事会秘书 | 1999/07/16-至今 |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xxx先生,详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xxxx,1967 年 11 月出生,本科,工程师。历任泸州化工厂中心理化研究所研究室助理工程师,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事业部检验主管、销售业务员、销售大区经理、销售副经理、光缆事业部副总经理、光缆事业部总经理,特发信息印度光缆公司董事,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先生,1986 年 10 月出生,本科,经济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先生,1967 年 12 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现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绝缘与电缆专业。历任武汉市第二电线电缆厂工艺师,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深圳市星索光缆通讯工业公司光缆厂厂长,副总工程师,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分公司生产部经理,开发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先生,1980 年 3 月出生,硕士,毕业于重庆通信学院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事业部销售经理,大区经理,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销售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xxxxx,详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xxx先生,1965 年 5 月出生,硕士,经济师。历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职员。目前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特发三奇防务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包括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职务 |
高天亮 | 董事长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
xxx | 董事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xxx | 董事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
唐国平 | 独立董事 | 中国会计学会 | 理事、资深会员 |
中国会计学学会资源会计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委员 | ||
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 | 副会长 | ||
嘉必优(武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单位职务 |
美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x | 独立董事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理工学院 | 助理院长兼深圳市半导体激光器重点实验室主任 |
深圳光学学会 | 理事 | ||
深圳市微米纳米技术学会 | 理事 | ||
xxx | 独立董事 |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东莞凯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xxx | 监事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企管部副总经理 |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董事xxxx有发行人股份 12 万股,董事会秘书张大军持有
发行人股份 1.82 万股,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纤光缆、智能通信设备及军工电子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分类,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光纤光缆产业
(1)产业发展概况
光纤光缆作为目前国际、国内通信传输最重要的载体之一,在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关系到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产业。
自光纤通信实用化应用 30 余年来,光纤光缆的制造技术突飞猛进。由于规模化应用、生产效率的提升,使得光纤光缆产品在性能指标不断提高的同时,成本在不断降低,从而带动了光纤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和产品品种的日益丰富。目前国内的光纤光缆产业已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包括以光预制棒制造、光纤拉丝和光缆制造为主要构成的主产业链,以及扩展外延形成的海底光纤光缆等各种分产业链,这个产业链随着光纤应用领域的扩展还在不断延伸。
光纤光缆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产业。随着光纤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光纤通信被应用于日益众多的领域,使得光纤光缆需求量快速增长。近 10年间,全球光纤市场规模保持 15%复合增长,我国保持 25%复合增长,过去 10 年在流量需求增长以及基础网络建设共同驱动下,是光纤市场快速发展的 10 年,而我国需求占比也从 20%提升至 58%。
近年来,为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出台多项有利于光纤光缆发展的产业政策。2017 年 1 月 17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推动高速光纤宽带网络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促进城市和农村地区无线宽带网络的协调发展,现 4G网络深度和广度覆盖。2017 年 1 月 16 日发布《信息产业发展指南》,要求开发高速光传输设备及大容量组网调度光传输设备,发展智能光网络和高速率、大容量、长距离光传输、光纤接入(FTTx)等技术和设备。积极推进 5G、IPv6、SDN和NFV等下一代网络设备研发制造。
2018 年 7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计划提出要深入落实“宽带中国”战略,组织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光纤宽带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深度
覆盖,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标准研究、技术试验,推进 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工程。2018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
(2018-2020 年)》,方案中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商用。政府对 5G的支持力度不断加码。需求方面,随着 4G网络建设覆盖率增长见顶,以及光纤到户到村的成功覆盖,自 2018 年下半年起光纤光缆需求量逐步放缓。供给方面,因 2016-2017 年运营商集采价格较高,光纤光缆盈利能力上佳,行业内企业普遍扩产,努力提升全产业链一体化能力。
图表:国内光纤供需情况(芯公里)
数据来源:运营商公告
0000 x 0 x 00 x,xx移动发布了 2019 年普通光缆产品集采中标公告,此次采
购规模约 331.20 万皮长公里(折合 1.05 亿芯公里),但价格同比去年的 60 多元直接跌到了 30 多元,价格已经逼近厂商成本。2020 年初,受疫情影响,供需两头都受到冲击,随着新基建的开启,需求端有望上行。并且伴随着 5G的商用化进程,2020 年 5G商用后将进一步推动流量高速增长,网络升级扩容压力持续加大,对光纤光缆的需求形成长期持续拉动。2020-2021 年,国内将仍然处于 5G投资的增长阶段,5G无线接入初步建成后,光纤光缆作为基础产品,将迎来需求再度上行。
(2)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不断制定新政策支持我国宽带市场快速发展,2016 年,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全国人大在颁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到 2020 年,宽带网络实现全面覆盖城乡。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
《2019 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指出:要推进网络IT化、软件化、云化部署,夯实智慧运营基础,构建云网互联平台,夯实为各行业提供服务的网络能力,4G覆盖盲点不断被消除、移动通信核心网能力持续提升,夯实 5G网络建设基础。随着 5G网络建设投资全面启动,光纤网络建设将成为主旋律。光通信行业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刺激了光纤光缆需求增长,光纤接入端比例大幅上升。
我国光纤反倾销政策从 2005 年开始延续至今,国内光纤光缆制造商在反倾销的助
力下迅速发展壮大,并在 2014 年开始实现了出口量对进口量的反超。
2017 年 4 月 22 日,中国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继续征收
反倾销税,实施期限 5 年。早前,已经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期限 5 年。近几年国内光纤厂商已成长为全球光通信行业的重要力量,贡献了全球约 60%光缆产量,并在高端领域不断加码,缩小差距,反倾销政策对我国光纤光缆产业的繁荣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光纤光缆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对光纤光缆产品质量的监管及对产品结构的调整,促使一批规模小、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电线电缆企业逐渐退出市场,行业竞争开始朝着品牌化、质量化、服务化发展。同时,行业利好政策与良性竞争造就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光纤光缆企业,提升了整个行业的质量。
随着光纤光缆行业的发展,中国光纤光缆的生产水平已显著提高。我国实现了从缆
-纤-棒的产业升级,光预制棒产能正加速向国内转移,我国正从需求大国变为产能大国,具备了与国际光纤预制棒生产厂商竞争的能力。
近年来,国际上具备先进技术的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厂商纷纷采取与国内企业合作的模式进入中国市场。通过该种国际合作的模式,国内领先的光纤光缆行业生产厂商逐步掌握核心的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技术,增强了竞争力。
国际上成熟的光纤光缆厂商已基本完成全球化的战略布局,在海外部分区域具有本土化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在物流运输及成本控制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而中国光纤光缆厂商在海外业务布局上竞争力较弱。
光纤预制棒的研发生产需要研发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由于光纤预制棒的生产技术在我国尚未成熟,掌握相关技术或具备相关经验的人才相对短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发展。
近两年,国内厂商进行了棒、纤、缆的大规模扩产,新增产能将陆续释放。光纤光缆行业整体已呈现供过于求的态势。目前国内 4G建设已进入尾声,运营商集中采购规模持续下滑,5G建设尚处于标准统一、技术制定的探索期,运营商在 5G投资方面保持谨慎态度,导致光纤光缆的需求增量暂不明朗。产能过剩、需求放缓将使得市场竞争形势日趋xx。
随着我国通信产业的升级,三大运营商集中采购的实施,不具备技术、管理、市场、规模等优势的企业正被逐渐淘汰。光纤光缆厂商已由多年前的 200 多家减少至不足 30家,排名前四的公司的光棒、光纤合计产能约占全国总产能的 60%-70%,集中化趋势明显。未来,具备全产业链业务体系、规模较大的公司,其竞争力将不断增强,可通过规模效应不断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对下游企业的掌控力、与运营商的议价能力。
数据来源:Wind
(3)行业发展壁垒
光纤光缆的核心在于光纤预制棒的生产制造,而光纤预制棒的设计及生产技术具有较高的门槛,只有为数不多的日本、美国、欧洲等国企业掌握了核心的光纤预制棒制造技术。中国目前有少数几家厂商通过与外方合作掌握了光纤预制棒的技术,但受产能限制,这些企业的预制棒产品主要是自给,少量出售给下游企业。对于潜在的竞争者来说,自身研发或寻找合作伙伴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光纤光缆行业对设备的先进性及稳定性要求较高,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具有较高的资金门槛。对于潜在的竞争者来说,需要具备雄厚的资金支持并相应形成规模效应,方可与市场上已掌握自主研发技术的既有企业进行有力竞争。
光纤光缆的主要客户为三大电信运营商,三大运营商的集采需求占中国市场需求长期维持在 85%左右,且随着近几年行业发展,占比呈现逐年缓慢上升的趋势。三大运营商的光纤光缆集采情况可反映整个行业的景气度。三大运营商制定了规范的集采招标制度,该制度使得规模占优和具备成功投标经验的供应商具备中标优势。
同时,产品的质量、品质的稳定性将直接关系到下游企业使用产品的安全性及综合性能,产品质量不稳定有可能会造成下游企业巨大的经济和声誉损失。下游企业往往对
产品质量可靠、技术领先的优势上游企业形成一定的依赖性,为了保障产品性能安全、稳定,下游企业通常对供应商的选择非常慎重,考察期也较长,一旦选定的供应商更换也较为谨慎,进而形成一定的竞争对手进入门槛。
2、智能接入产业
(1)产业发展概况
2020 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国通信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撑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实现全国所有地级城市的 5G网络覆盖,新型信息基础设施能力不断提升,为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加快 5G 网络建设,不断消除网络覆盖盲点,提升网络质量,增强网络供给和服务能力,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2020 年,新建光缆线路长度 428 万公里,全国光缆线路总长度已达 5169 万公里。截至 2020 年底,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数
量达到 9.46 亿个,比上年末净增 3027 万个。其中,光纤接入(FTTH/0)端口达到 8.8亿个,比上年末净增4361 万个,占互联网接入端口的比重由上年末的91.3%提升至93%。 DSL 端口数降至 649 万个,占比降至 0.7%。
数据来源:工信部《2020 年通信业统计公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随着 5G 网络建设投资全面启动,光纤网络建设将成为主旋律。
FTTH 空间巨大,光接入设备和光配线网也将持续受益。除了光纤光缆,PON 接入设备以及相应的ODN 配线网络都有望持续收益。FTTH 网络由局端机房设备(OLT)、用户终端设备(ONT)、光配线网(ODN)三部分组成。每家用户都至少放置一个 ONT设备,每栋居民楼至少放置一个 OLT 设备,且在传统接入设备向智能化接入设备升级过程中,还将产生大量替换性需求。
(2)行业发展现状
《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到 2020 年,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 70%,3G/LTE用户普及率达到 85%,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超过 98%; 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 50Mbps和 12Mbps,发达城市部分家庭用户可达 1 吉比特每秒(Gbps)。
2015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
2019 年,光纤接入(FTTH/0)端口比上年末净增 6479 万个,达到 8.36 亿个,占互联网接入端口的比重由上年末的 88.9%提升至 91.3%。随着 5G网络建设投资全面启动,万亿级投资将带动光通信行业持续景气。
站在万物互联时代起点,有线先行为网络提供传输基础,无线发展延伸网络接入边界。从网络发展的逻辑来看,无线的发展需要依托于完善的有线网络基础。因此在 2020年商用 5G之前,可以预见光通信网络将先行提升技术水平并大规模建设。与此同时通信设备和无线通信设备的市场需求量逐年快速提升,为宽带通讯终端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随着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行业发展的进一步深化,5G技术的提出与发展,用户对宽带传输的传输速度、信号质量、适用场景、叠加功能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述
需求推动宽带通讯终端产品不断更新换代,同时业内公司利用新技术、新产品持续激发用户的消费需求。
我国宽带通讯消费市场规模庞大,目前正处于居民的消费升级与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融合发展的阶段,政府大规模的投资、产业政策的支持以及网民规模的快速增长均给国内宽带通讯行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宽带通讯作为上述融合发展的产业基础和必备功能,未来业务增长空间宽广。
宽带通讯终端制造业服务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或大型通信设备企业(如中兴、烽火通信、华为)。上述客户规模较为庞大,对本行业合作公司有严格的筛选标准及质量监督管理要求,需要业内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能力,保障产品持续更新换代。同时,由于下游客户集中度高且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在产品定价,技术创新等方面占据强势地位,下游客户的经营模式,采购模式,市场策略等均会对本行业公司的经营模式,盈利情况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伴随着通信技术、网络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宽带接入设备加快了技术上的更新升级,这对生产企业的生产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宽带接入终端企业逐步由传统的OEM模式向具有一定自主开发能力的ODM模式转变,这要求企业具备独立的研发部门并培养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企业产品的竞争力。但目前国内通信设备制造行业技术人员相对短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发展速度。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形态向老龄化过渡的阶段中,劳动力成本在未来数年将会持续攀升,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业内企业的盈利水平。宽带通讯终端产业即具备新兴产业的技术密集型特点也具备传统行业的劳动密集型特点,其中人力成本是企业成本的关键因素。随着行业的发展,未来将更需要具备熟练生产技艺及专业技术的人才。
光纤接入终端客户群体十分庞大,终端市场产值较大,但由于市场化程度高,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光纤接入终端厂商主要通过ODM模式开展业务,行业呈现出劳动密集、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特点。由于下游产品主要为电子消费品,行业竞争较为充分,产业链价格敏感度较高。
(3)行业发展壁垒
随着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宽带通讯终端产品升级换代进程加速。下游电信运营商和大型通讯设备提供商对上游生产型ODM企业的研发及制造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宽带通讯终端类产品不仅需要提升传输速度,而且需要叠加更加丰富的应用功能及适应更多的场景需求。因此,以ODM模式为主导的宽带通讯设备生产企业需要与下游需求方保持频繁的技术交流,提升自身的研发实力与制造工艺,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监等多个环节保持较高的生产工艺水准。上述条件的实现均需要较长时间的行业经验及技术沉淀,因此构成了一定程度的进入壁垒。
目前,下游电信运营商与大型通讯设备提供商已形成了完整成熟的产品供应链,对供应链上游企业的审核十分严格,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生产检测能力和售后跟踪能力,一般不会轻易改变或更换已在使用且质量稳定的产品,也不会放弃与现有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多数下游客户均制定了相应的供应商资质认证,这种严格且自成体系的资质认证及考核体系对市场新的进入者构成了较强的进入壁垒。
从整个通信终端产业链的竞争地位来看,终端整机及品牌厂商处于相对的垄断竞争地位,对产业链上游的供应商的付款账期相对苛刻,因此要求该等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营运资金储备,相应构筑了资金壁垒。同时,宽带通讯设备新生企业主要通过ODM模式开展业务,则前期的研发设计环节同样需要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由于宽带通讯终端新产品革新换代速度快,下游通讯设备及运营商对上游设备供应商在快速供货、批量生产等方面具有较高要求,新进入竞争对手需保证具有短时间完成大规模生产的能力,该项能力需要对厂房、设备、人员、技术及配套设施进行大量的资本投入,形成一定的资金壁垒。
作为劳动、技术及资金密集型行业,宽带通讯设备制造行业向下游通讯设备及电信运营商服务中,大规模的生产制造服务是其中主要环节之一。由于宽带通讯终端品类多,产品线复杂,原材料品种及数量较大,加之下游企业对产品的质量及生产效率的要求。因此,规范化的生产管理,有序的操作流程,多节点的质量监控是达到有效产能并提升良品率的关键。上述管理经验需要数年的行业及实战操作经验,对新进入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军工信息化产业
(1)产业发展概况
我国近年国防开支整体投入规模不断增大,但其所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远低于其他世界大国的水平。根据最新的财政支出预算,2020 年我国国防开支预算同比增长 6.6%。尽管这一增速创 1999 年以来的新低,但国防开支占中央财政的比例从 2019 年的
33.6%增长到了 2020 年的 36.2%,整体保持了稳定增长。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目标是:确保到 2020 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力争
到 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目标决定了我国军费仍将保持长期确定性的增长。
单位:亿元
从装备机械化、信息化的发展角度来看,目前我国国防军工机械化尚未完成,距实现信息化建设仍有很长道路走,根据《2006 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称,依据国家总体规划,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实行“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第一步,到 2010 年,努力实现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各项要求,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第二步,到 2020 年,随着经济实力增长和军费增加,加快军队质量建设步伐,适当加大高技术武
器装备力度,基本实现机械化,并且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第三步,到 21 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基本实现军队国防现代化。
目前,我国正处于实现第二步规划“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关键时期,未来两年是军工信息化建设政策红年,行业增速有望远超国防支出。2016年 7 月 27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首
次将信息xx的内容纳入信息化战略。2017 年 6 月 22 日,国防科工局发布了《2017
年国防科工局军民融合专项行动计划》,共提出六个方面 30 项年度工作重点。这一系列的国家层面的军民融合动作表明国家对军民融合的高度重视。未来一段时期,军队信息化将是我国国防建设的重点,预计军工信息化相关产品的需求仍会持续增长。
军工行业有较高的准入门槛,从企业数量上看,2013 年底全国 2,093 家单位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其中军工企业、民口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占 1/3,民口企业 1,400 多家,但尚不能满足我国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截止 2015 年底,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民口单位占总数的 2/3,但是我国军工企业长期处于计划体制和垄断的竞争模式,民营企业准入门槛批准依旧复杂,目前民参军仍存在领域窄、范围小、层次低、比例小的问题,具有较大的改革发展空间。2020 年,伴随着疫情之后复工的加班赶工,绝大部分军工企业营收及业绩将恢复增长的趋势。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深圳市首批国家级xx技术企业之一,是业内为数不多的掌握全系列通信光缆、多品种特种光纤光缆开发技术的企业,是纤缆行业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军标的制订者之一。发行人总体发展平稳,围绕“1+4”战略,立足于光通信领域,在保持光纤光缆产业市场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公司新的增长点,寻求产业链扩张和“新基建”领域的新机遇,发展出光纤光缆、智能接入、军工信息化、智慧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形成了优势互补、各有倚重的多元化良性产业格局。2020 年,公司再获“中国光通信最具综合竞争力企业 10 强”、“中国光纤光缆最具竞争力企业 10 强”、“中国光
传输与网络接入设备最具竞争力企业 10 强”等荣誉。
(三)公司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发行人在行业竞争中具有区域发展优势、技术研发优势、生产经营能力优势、品牌优势和客户优势,具体如下:
1、区域发展优势
发行人所在的深圳市,是中国首个经济特区,在近 30 年时间里,xx技术产业已逐步发展成为深圳经济的第一增长点和第一大支柱产业,深圳正在成为中国xx技术产业化最重要的基地之一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深圳xx技术产业已具备相当规模,形成了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的xx技术产业集群,成为全国xx技术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基地。在创新发展的新时代,深圳在 5G技术等多个科技领域的创新能力处于世界前沿。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的产业发展将紧紧围绕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国际教育培训、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商贸服务、休闲旅游及健康服务、航运物流服务、资讯科技等八大产业。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以及政策扶持,将对发行人开展业务提供有力的支撑。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是深圳市首批国家级xx技术企业之一,是业内为数不多的掌握全系列通信光缆、多品种特种光纤光缆开发技术的企业,是纤缆行业多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军标的制订者之一。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智能接入产业链和军工信息化产业链的技术覆盖领域也在迅速扩大,目前,公司主要技术优势涵盖两大方向:一是光纤通信、电力通信、FTTx等全系列线缆、有源/无源光网络产品、155M-400G光模块和有源光缆产品、高速智能多媒体终端网关、光纤传感技术、5G接入技术、5G智慧园区等研发方向;二是嵌入式高速信号采集、处理和存储技术、多目标测控技术、视频图像处理、高性能运算、测控集成技术、卫星移动通信、卫星地面检测自动化测试系统、工业计算机、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等装备信息化的研发方向。可在多领域提供光传输解决方案、电力通信解决方案、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解决方案、数据中心解决方案、高性能运算解决方案、专业测控硬件整体解决方案等一站式的专业解决方案。
公司拥有由行业知名技术专家和技术顾问带领的业内一流技术创新团队,并联合外部相关科技领域的先进团队,不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力量。公司现有 1 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 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 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光纤光缆、大数据传输网络)、5 个市级技术中心、1 个市级院士工作站(图像传输与处理)、1 个联合实验室(光芯片及激光技术)以及通过CNAS认证的检测中心,形成立体的科技创新载体,
为公司实施研发活动、聚集和培养科研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创造出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孵化+研发+加速+产业化”系列完整的技术中心创新平台进一步加强。
作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截至 2020 年底,公司累计获得专利 445 项,其中发
明专利 75 项。公司及子公司光纤公司、光网科技、光电公司、特发泰科、特发东智、成都傅里叶、神州飞航、特发华银和四川华拓均为国家级xx技术企业。
3、生产经营能力优势
光纤光缆产业在广东、四川、江苏、山东、重庆等地均设有大型的生产基地,以更好地服务国内市场,强化市场快速响应的能力,降低物料运输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通过扩产、升级等方式,协调纤缆产业链生产能力,不断拓展、完善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纤缆一体化产业格局,保持了光纤光缆产业在研发生产、销售、检测、设备等方面的行业水平。
公司智能接入产业链企业坚持开展智能化改造,积极开发新产品,产业链业务发展较快,是国内多家通讯设备领域领军企业的供应商。目前产业链延伸入光模块领域,借助四川华拓在光组件研发、生产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技术,进一步推动光通信产品系列的完善和扩展,有力保障公司关键光器件的供应,持续增强公司接入设备产业的竞争力。
公司以军工事业部为平台,整合军工信息化产业线的技术和资源,通过定制开发等方式,有效融合各方面的技术、产品和渠道优势,实现公司军工产品平台上资源的协同与流动,促进公司军工信息化产业向系统化方向发展。
公司推进以业务为导向的组织架构调整,提升组织运营效率,继续深化精益化管理,借助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和运作效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开发新产品、探索新领域,注重产业链资源之间的相互融通、向外延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不断拓宽,显现出生产经营体系的整体性效果。
(3)品牌优势
发行人总体发展平稳,围绕“1+4”战略,立足于光通信领域,在保持光纤光缆产业市场地位的基础上,积极打造公司新的增长点,寻求产业链扩张和“新基建”领域的新
机遇,发展出光纤光缆、智能接入、军工信息化、智慧服务四大业务板块,形成了优势互补、各有倚重的多元化良性产业格局。2020 年,公司再获“中国光通信最具综合竞争力企业 10 强”、“中国光纤光缆最具竞争力企业 10 强”、“中国光传输与网络接入
设备最具竞争力企业 10 强”等荣誉。
(4)客户优势
公司保持了在国内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主流供应商地位,持续开拓广电、军队、石油、煤炭、铁路等专网市场,与华为、中兴、烽火通信等多家国内通讯设备领域领军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业内保持良好的品牌优势和声誉。运营商在确定供应商时通常要考虑供应商的规模、产品的质量、品牌、售后服务等因素,这使规模较小的企业很难成为入围供应商,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入围供应商产品的销售额。由于规模、品牌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已经成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重要供应商之一。
(四)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光器件、配线产品、宽带多媒体设备、光网络单元、高低压配电产品、开关电源、智能监控产品、在线监控系统、光纤传感系统及设备、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销售;消防电子产品、安防产品及系统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电器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信终端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数据中心系列产品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护;智能弱电及数据中心工程的技术咨询、设计、施工及维护;综合布线产品、电力电缆、电力通信光缆、金具及附件、导线、铝包钢绞线、光纤复合电缆的生产(生产项目另办执照);通信设备系统工程(含物联网智能管理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计算机软硬技术及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和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通讯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节能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输变电、配电、通信工程总承包;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发行人是国内最早开拓并专注于光纤缆、配线网络设备及通信研制生产的国家级xx技术企业之一。目前,发行人以光通信产业为基础,在纤缆、智能接入和军工信息化等领域积极发展,已形成了多元的产业格局。业务涵盖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建设以及后续保障等环节,并向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发行人拥有华南、东北西多个产业基地,全资、控股子公司十余家;拥有面向全球的专业营销网络和服务体系,产品远销欧美、中东、亚洲、非洲、澳洲等多个国家及地区。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至 |
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xx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851000926 | 2018/12/03 | 2021/12/03 |
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844203458 | 2018/11/09 | 2021/11/09 |
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xx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044201573 | 2020/12/11 | 2023/12/11 |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044204469 | 2020/12/11 | 2023/12/11 |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 xx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044204403 | 2020/12/11 | 2023/12/11 |
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 | xx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011003761 | 2020/10/21 | 2023/12/11 |
常州特发华银电线电缆有限公 司 | xx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932002166 | 2019/11/22 | 2021/11/22 |
山东特发光源光通信有限公司 | xx技术企业证书 | GR202037001504 | 2020/12/08 | 2022/12/08 |
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xx技术企业证书 | GR201951001237 | 2019/11/28 | 2021/11/28 |
2020 年,公司紧抓“新基建”带来的新机遇,围绕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综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出台了《关于鼓励拓展新基建项目激励办法》,调动公司全员的集体力量,积极参与“新基建”项目。数据科技有序推进智慧城市创展基地建设项目,取得ISP(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IDC(互联网数据中心)两大运营资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2、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 221,641.95 | 96.56 | 457,922.13 | 69.95 | 450,272.92 | 96.71 | 557,881.86 | 97.77 |
光纤光缆销售 | 60,667.14 | 26.43 | 137,234.63 | 29.06 | 154,171.49 | 33.11 | 185,843.95 | 32.57 |
通信设备销售 | 53,845.53 | 23.46 | 152,489.88 | 32.29 | 267,761.36 | 57.51 | 343,959.98 | 60.28 |
电子设备销售 | 12,087.15 | 5.27 | 40,601.34 | 8.60 | 28,340.06 | 6.09 | 28,077.93 | 4.92 |
智慧服务 | 95,042.13 | 41.40 | 127,596.28 | 27.02 | - | - | - | - |
其他业务收入小计 | 7,906.081 | 3.45 | 14,320.70 | 3.03 | 15,318.19 | 3.29 | 12,718.25 | 2.23 |
物业租赁 | 6,217.02 | 2.71 | 9,407.44 | 1.99 | 11,541.58 | 2.48 | 11,177.71 | 1.96 |
材料销售 | 1,689.79 | 0.74 | 4,913.26 | 1.04 | 3,776.61 | 0.81 | 1,540.54 | 0.27 |
营业收入合计 | 229,548.76 | 100.00 | 472,242.83 | 100.00 | 465,591.11 | 100.00 | 570,600.11 | 100.00 |
主营业务成本小计 | 197,696.45 | 98.13 | 375,545.80 | 97.79 | 372,788.46 | 97.55 | 472,030.87 | 98.83 |
光纤光缆销售 | 52,632.47 | 26.13 | 106,832.00 | 27.82 | 119,936.74 | 31.39 | 147,931.55 | 30.97 |
通信设备销售 | 53,028.02 | 26.32 | 135,835.71 | 35.37 | 237,016.66 | 62.02 | 307,274.53 | 64.34 |
电子设备销售 | 5,889.31 | 2.92 | 18,047.23 | 4.70 | 15,835.06 | 4.14 | 16,824.80 | 3.52 |
智慧服务 | 86,146.65 | 42.76 | 114,830.86 | 29.90 | - | - | - | - |
其他业务成本小计 | 3,761.12 | 1.87 | 8,505.19 | 2.11 | 9,349.56 | 2.45 | 5,583.82 | 1.17 |
物业租赁 | 2,338.50 | 1.16 | 4,549.55 | 1.18 | 4,340.95 | 1.14 | 4,362.62 | 0.91 |
材料销售 | 1,422.62 | 0.71 | 3,955.64 | 1.03 | 5,008.61 | 1.31 | 1,221.20 | 0.26 |
营业成本合计 | 201,457.57 | 100.00 | 384,050.99 | 100.00 | 382,138.02 | 100.00 | 477,614.69 | 100.00 |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70,600.11 万元、465,591.11万元、472,242.83 万元和 229,548.76 万元。从收入结构来看,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光纤光缆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设备销售和智慧服务收入。报告期内,上述四个业务板块收入之和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7.77%、96.71%、69.95%和 96.56%。
2020 年,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鹏城云脑 II 扩展型项目,提升了公司的经营业绩,也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社会知名度和品牌度;公司与华为组成联合体成功中标智慧小梅沙顶层设计服务项目,进军智慧园区建设集成领域;公司还与深圳移动、深基投等达成合作意向,共同开展智慧服务业务。2020年及 2021 年 1-6 月,发行人智慧服务业务收入分别为 127,596.28 万元和 95,042.13 万元,
占同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27.02%和 41.40%,主要是收到鹏城实验室鹏城云脑Ⅱ扩展型项目信息化工程第一阶段项目款。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毛利润小计 | 23,945.50 | 85.24 | 82,376.33 | 93.41 | 77,484.46 | 92.85 | 85,850.99 | 92.33 |
光纤光缆销售 | 8,034.67 | 28.60 | 30,402.63 | 34.47 | 34,234.75 | 41.02 | 37,912.40 | 40.77 |
通信设备销售 | 817.51 | 2.91 | 16,654.17 | 18.88 | 30,744.70 | 36.84 | 36,685.45 | 39.45 |
电子设备销售 | 6,197.84 | 22.06 | 22,554.11 | 25.57 | 12,505.00 | 14.98 | 11,253.13 | 12.10 |
智慧服务 | 8,895.48 | 31.67 | 12,765.42 | 14.47 | - | - | - | - |
其他业务毛利润小计 | 4,145.69 | 14.76 | 5,815.51 | 6.09 | 5,968.63 | 7.15 | 7,134.43 | 7.67 |
物业租赁 | 3,878.52 | 13.81 | 4,857.89 | 5.51 | 7,200.63 | 8.63 | 6,815.09 | 7.33 |
材料销售 | 267.17 | 0.95 | 957.62 | 1.09 | -1,232.00 | -1.48 | 319.34 | 0.34 |
营业毛利润合计 | 28,091.19 | 100.00 | 88,191.84 | 100.00 | 83,453.09 | 100.00 | 92,985.42 | 100.00 |
注:毛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主营业务xxx | 10.80 | 17.99 | 17.21 | 15.39 |
光纤光缆销售 | 13.24 | 22.15 | 22.21 | 20.40 |
通信设备销售 | 1.52 | 10.92 | 11.48 | 10.67 |
电子设备销售 | 51.28 | 55.55 | 44.12 | 40.08 |
智慧服务 | 9.36 | 10.00 | - | - |
其他业务毛利率 | 52.44 | 40.61 | 38.96 | 56.10 |
物业租赁 | 62.39 | 51.64 | 62.39 | 60.97 |
材料销售 | 15.81 | 19.49 | -32.62 | 20.73 |
xxx | 12.24 | 18.68 | 17.92 | 16.30 |
注:毛利率=毛利润/营业收入*100%
2018-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公司毛利润分别为 92,985.42 万元、83,453.09 万元、
88,191.84 万元和 28,091.19 万元,公司毛利润主要来源于光纤光缆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子设备销售和智慧服务收入业务。上述四个业务板块毛利润之和占同期营业毛利润比重分别为 92.33%、92.85%、93.41%和 85.24%。
分类 | 细分产 品 | 示例图片 | 用途介绍 | 发行人主要产 品类型 |
光纤光缆 | 光纤 | 光纤是光导纤维的简写,是一种由玻璃或塑料制成的纤维,可作为光传导工具。由于光在光导纤维的传导损耗比电在电线传导的损耗低得多,光纤常被用于长距离的 信息传递。 | 单模光纤、增强型单模光 纤、低损耗单模光纤等 | |
光缆 | 光缆是一定数量的光纤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缆心,外包有护套,有的还包覆外护层,用以实现光信号传输的一种通信线路。 | 松套层绞式光缆、松套层绞式双护套光 缆、中心束管 式光缆等 | ||
电力线缆 | 电力电缆是用于传输和分配电能的电缆,电力电缆常用于城市地下电网、发电站引出线路、工矿企业内部供电及过江海水下输电线。 |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自承式光缆等 | ||
光电缆金具 | 是连接和组合光电缆的各类装置,起到传递机械负荷、电气负荷及某种防护作用的金属附件。 | 光缆耐张线 夹、光缆悬垂线夹等 | ||
智能通信设备 | 智能终端 | 利用光纤网实现与互联网中心的连接,另一端通过网线与电脑等上网设备相连接,带无线功能的终端可以通过发射无线信号实现无线互联;将数字信号在具有有限带宽的模拟信号上进行无线传输;将压缩的数字信号转成电视内容,模拟电视可以提 供的图像、声音,同时能够接收数据内容。 | 光纤网络终 端、路由器、机顶盒等 | |
光输入及接入设备 | 利用电话线的一个频段来传输宽带网络信号实现与互联网中心连接;智能化管理的路由器,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 | 智能电源分配列柜、光分路器、智能 ODN管理系统等 | ||
光配产品 | 实现外线光缆与光通信设备之间可靠的连接与分配及调度功能;实现电缆的管理功能。 | 光纤配线箱、综合机柜等 | ||
军工电子设备 | 军用航空通讯设备 | 军用航空通讯设备是航空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可以完成对战场无线电信号的收发及信息的提取与注入,实现战场信息的实时交互共享,经过标准化后在特定的网络进行战场信息共享,有利于战场的统一指挥及战斗部队间的协调。此外还有配套检测设备,主要用于外场保障维护使用。由于军用航空通讯设备核心产品装配在机舱内,不能随意拆卸检查,必须使用专 用检测设备进行技战术指标检测。 | ||
无人机 飞控计 | 飞控子系统是无人机完成起飞、空中飞行、执行任务和返场回收等整个飞 行过程的核心系统,是无人机的核心部分。飞控一般包括传感器、机载计 |
(2)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发行人主要产品如下:
分类 | 细分产 品 | 示例图片 | 用途介绍 | 发行人主要产 品类型 |
算机 | 算机和伺服作动设备三大部分,实现的功能主要有无人机姿态稳定和控 制、无人机任务设备管理和应急控制三大类。 | |||
弹载计算机 | 弹载计算机应用于具备制导能力的飞弹,包括空空弹,巡航弹,防空导弹,战略导弹等飞弹上面的各种控制计算机。公司已经参与研制成功多款重点 型号弹载计算机。 | |||
火控计算机 | 武器火控系统中用于数据处理和发出指令的电子计算机。是火控系统的核心设备。主要功能是根据探测器提供的目标数据、气象条件参数,按设定的弹道计算出射击诸元,并实时传递给武器发射控制装置,操纵武器自动跟踪 并攻击目标。 | |||
导弹模拟器 | 导弹模拟器是指模拟导弹的一些控制程序和基本功能的模拟器。它是模拟筒弹系统在发射过程中通过发射控制系统检测的各项功能和工作状态电 路的装置,是在没有筒弹系统时检测发射控制系统功能、进行发射控制系 统训练的设备。 | |||
数据记录仪 | 数据记录仪用于雷达、电子对抗系统、航电系统内的原始数据或者总线数据进行采集、处理后进行记录,也可以用于外场、巡逻、侦察等空域波形 数据进行数字信号处理并记录。广泛应用于现代的信息化军工装备。 |
(3)主要经营模式 1)光纤光缆业务 A.采购模式
①采购方式
发行人主要采用六种采购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比价、单一来源采购及指定采购。
对于标准化的和高度市场化的生产性固定资产、材料及物流运输项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均应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在这其中,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均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但对于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涉及公司机密,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需时间较长和费用成本较高的采购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对于招标时应标供应商数量较少,或技术复杂,或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或价格变化大且频繁的,或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物料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采购金额较小,用于物料规格、标准统一,市场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且采购活动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采购可采用询价比价方式。
对于采购唯一供应渠道的物料采购,或属专利、首次创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不存在任何其他选择或替代,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方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因客户指定,或生产设备配套或其它特殊原因指定厂商、品牌、原材料、产品的采购,以及对于半年内已经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固定资产,再次采购同规格产品时,可进行招标采购,也可在不超过上次采购数量的情况下,通过谈判的方式以不高于原中标价格的条件向原中标单位进行指定采购。
②供应商管理:
发行人有规范的供应商引入制度,并定期进行绩效考评。
发行人采购中心对合格供应商采用季度考核和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动态考核评价。考核评价主要从价格、质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及售后服务等五个维度进行。
发行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制度,针对关键材料选择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
B.销售及服务模式
对于发行人的光纤光缆产品,国内及海外均采用直销模式。发行人的纤缆产品销售主要采取招投标的模式进行,也有极少量的客户无需招投标,发行人根据客户各项要求进行报价。
光纤光缆行业主要经营模式为上游厂商通过采购原材料制造光纤预制棒,并售予光纤制造企业,光纤制造企业将生产的光纤售予光缆制造企业,再由光缆制造企业通过加工生产出光缆产品,最终销售给终端客户。
终端客户通常采用公开招标模式进行产品采购,三大运营商通常每年公布其年度采购计划,并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公布未来 12 个月所需的各类产品总额和详细的产品规
格。运营商通常分别就产品质量、产品性能、品牌信誉、营运纪录、竞标价格及售后支持等多项指标进行对光纤光缆供应商产品的审核。
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将与中标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确定全年的采购总额,将实际采购额分派至运营商下属的不同省份的附属公司或分公司,具体由上述附属公司或分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详细的采购合同。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规格和产品性能的需求生产产品,做好产品交付;产品交付后,运营商客户对产品评估后进行打分,公司针对客户建议进行产品的改进。
发行人设立了专门的技术服务团队,团队所有成员均具备多年光纤光缆行业从业经验,能够向用户提供有关通信工程系统设计、施工和应用的信息和建议,可以帮助用户解决施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C.生产模式
发行人具有光纤-光缆-终端的生产体系,结合各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及公司产能而确定生产计划。
发行人下达光纤生产计划后,由采购中心对光纤预制棒、涂料等原材料进行采购,再由制造中心按计划生产光纤、光缆产品。光纤光缆产品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2)通信终端业务 A.采购模式
①采购流程
A)由特发东智业务部提交客户订单;B)研发部提供成品编码给到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将订单信息录入系统;C)研发部门工程师将物料清单发给请购员;D)请购员提交请购物料的种类和数量;E)采购部领导签批;F)财务部审订请购单价,提交总
经理审批;G)总经理审批后,财务审单会计审核正式订单;H)正式订单无误后,采购经理再次审核后发给各供应商下单。
②供应商管理
特发东智采取按需采购的采购模式。特发东智设有合格供应商体系,合格供应商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A)能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书;B)在价格、送货、服务等方面能满足特发东智的物品质量标准;C)在三年时间内能保持优质的服务。同时,特发东智会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在合格供应商里再谨慎挑选。
B.销售模式
特发东智通过参与招投标的形式获取客户和订单。公司客户在其系统上发出邀标函,电话或邮件通知市场经理邀标相关信息;公司收到客户招标通知后,组织研发、财务、采购部门召开投标准备会议,由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给出投标报价和建议投标价,并由市场部按客户要求按时投标。中标后,经过商业谈判,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特发东智的主要客户为中兴、烽火通信、华为等知名企业,特发东智的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
C.生产模式
特发东智通过与下游客户签订的ODM的订单,按照客户对各产品的个性化需求,由计划部门结合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下达物料采购指令,生产部门按计划通过自有生产线来安排生产,并将产品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给客户。各类通信终端设备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①无源光纤网络终端系列产品工艺流程图
②无线路由器系列产品工艺流程图
③IPTV机顶盒系列产品工艺流程图
④分离器工艺流程图
⑤智能路由器系列产品
注:1.QC是Quality Control的简称,即质量控制;2、PCBA是英文Printed Circuit Board+Assembly的简称,是PCB空板经过插件的整个制作过程。
(4)发行人各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情况
近三年,公司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 年 | 2019 年 | 2018 年 |
光纤光缆 | 销售量 | x芯公里 | 1,644.52 | 1,366.77 | 1,714.47 |
生产量 | x芯公里 | 1,773.91 | 1,269.51 | 1,711.78 | |
产销率 | 92.71% | 107.66% | 100.16% | ||
通信设备 | 销售量 | x套 | 3,191.98 | 4,600.47 | 5,633.70 |
生产量 | x套 | 3,440.58 | 4,553.30 | 5,651.24 | |
产销率 | 92.77% | 101.04% | 99.69% | ||
电子设备 | 销售量 | x套 | 3.38 | 4.82 | 4.01 |
生产量 | x套 | 2.70 | 5.3 | 4.47 | |
产销率 | 125.19% | 90.94% | 89.71% |
2)公司主要客户情况
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分别为 264,989.49 万元和 174,232.67、 192,206.8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分别为 46.44%、37.42%和 40.70%。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相对集中且合作稳定,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为稳定。
2020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 客户一 | 127,596.28 | 27.02% |
2 | 客户二 | 20,603.07 | 4.36% |
3 | 客户三 | 18,990.18 | 4.02% |
4 | 客户四 | 16,908.40 | 3.58% |
5 | 客户五 | 8,108.90 | 1.72% |
合计 | 192,206.83 | 40.70% |
2019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 客户一 | 52,684.56 | 11.32% |
2 | 客户二 | 50,785.94 | 10.91% |
3 | 客户三 | 31,929.55 | 6.86% |
4 | 客户四 | 27,282.48 | 5.86% |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5 | 客户五 | 11,550.13 | 2.48% |
合计 | 174,232.67 | 37.42% |
2018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及销售情况:
排名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万元) | 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 | 客户一 | 129,293.60 | 22.66% |
2 | 客户二 | 55,057.37 | 9.65% |
3 | 客户三 | 45,378.22 | 7.95% |
4 | 客户四 | 26,207.89 | 4.59% |
5 | 客户五 | 9,052.41 | 1.59% |
合计 | 264,989.49 | 46.44% |
(5)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燃料及其供应情况
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及来源
光纤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预制棒、涂料等,光缆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光纤、PE材料,钢带及铝带。
智能通信设备所需主要原材料为IC芯片、BOSA(光发射接收组件)、阻容、PCB
(印制电路板)、五金塑胶件等。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量及供销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货方依赖及主要原材料生产受制于垄断的情况。
2)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近三年,公司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 142,447.08 万元、79,598.31万元和 233,154.60 万元,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8.07%、24.04%和 52.36%。
2020 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93,575.58 | 43.47% |
2 | 供应商二 | 19,942.85 | 4.48%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
3 | 供应商三 | 8,286.40 | 1.86% |
4 | 供应商四 | 5,916.14 | 1.33% |
5 | 供应商五 | 5,433.63 | 1.22% |
合计 | 233,154.60 | 52.36% |
2019 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35,176.47 | 10.62% |
2 | 供应商二 | 19,127.02 | 5.78% |
3 | 供应商三 | 13,271.27 | 4.01% |
4 | 供应商四 | 6,775.92 | 2.05% |
5 | 供应商五 | 5,247.63 | 1.59% |
合计 | 79,598.31 | 24.04% |
2018 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及采购情况: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万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44,034.62 | 8.68% |
2 | 供应商二 | 40,942.27 | 8.07% |
3 | 供应商三 | 25,782.60 | 5.08% |
4 | 供应商四 | 18,073.55 | 3.56% |
5 | 供应商五 | 13,614.03 | 2.68% |
合计 | 142,447.08 | 28.07% |
(五)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主营业务和经营性未发生实质变更。
(六)报告期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八、媒体质疑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九、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法规和业务实际情况,发行人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对下属公司管理、安全生产、关联交易以及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1、在重大投资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特发信息投资管理制度》对经营决策审批权限作出了规定;明确投资项目要求、内部决策程序、审批程序,担保条件和限制、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借款要求及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等细则,规范了公司经营决策行为,加强公司经营决策审批权限和程序的监督管理,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在财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的要求,制定了较完整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特发信息财务报告制度》、《特发信息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特发信息关于预算调整及年终绩效考核调整事项的工作指引》、《特发信息费用开支管理办法》、《特发信息内部借款管理办法》、《特发信息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特发信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特发信息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等。近年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合理筹集资金,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及时完成纳税义务,规范公司财务行为。
3、在风险控制方面: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风险管理指引》和公司管理政策的要求等,发行人制定了《特发信息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并且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特点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组织架构包括审计委员会、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风险内控管理办公室、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含事业部)。其中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和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分别构成风险管理的第一、二、三层防线。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应对与控制、监督与考核等方面,公司均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和标准。
4、在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发信息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特发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特发信息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范了各机构工作内容、职责和权限,明确了重大事项决策的流程。
5、对下属公司管理方面:为规范发行人控(参)股企业董(监)事会、股东会涉及的议案和相关决策事项的审批,发行人制定了《特发信息控(参)股企业董(监)事会、股东会报告事项审批制度》,明确了对下属控参股企业有关投资决策权限和流程。
6、在安全生产方面:发行人根据《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政府令第 308 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国资委〔2018〕14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文件精神,发行人制定了《特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改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7、在关联交易方面:为了更好地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特发信息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关联交易的披露等。
8、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为规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特发信息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特发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有关人员将按照上述制度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对外披露的工作,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的监督,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业务经营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因违法工商、税务、审计、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而受处罚的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存在违反“国办发[2013]17 号”规定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经国土资源部门查处且尚未按规定整改的情况;亦不存在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在重点调控的热点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等行为。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载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及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本节分析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以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为准。
发行人 2018-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19]15321 号”、“天职业字[2020]22412 号”、“天职业字[2021]237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 2018-2020 年审计报告及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
(1)2018 年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 | |
a.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金额为 2,564,404,085.26 元,期初金额为 2,166,621,460.32 元。 |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 末金额为 568,916,497.03 元,期初金额为 |
644,176,505.15 元。 | |
b.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比较数据 | 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为 78,671,866.10 元,期初金额为 78,001,912.95 元。 |
相应调整。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为 289,023,337.23 元,期初金额为 104,123,589.64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c.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无影响。 |
d.资产负债表中“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无影响。 |
e.资产负债表中“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无影响。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 | |
f.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比 | 末金额为 2,460,316,787.50 元,期初金额为 2,387,217,825.58 元。 |
较数据相应调整。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期末金额为 568,921,511.69 元,期初金额为 |
676,802,277.18 元。 | |
.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 269,538,418.03 元,期初金额为 194,003,615.71 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为 585,495,291.09 元,期初金额为 503,859,533.96 元。 |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 本 期 增 加 “ 研 发 费 用 ” | |
h.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科目,将原 “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 | 230,212,770.89 元, 减少“ 管理费用” 金额 230,212,770.89 元; 、上期增加“ 研发费用” 243,039,765.16 元 , 减 少 “ 管 理 费 用 ” 243,039,765.16 元。 |
发费用”单独列示。 | 母公司利润表中, 本期增加“ 研发费用” 64,997,939.32 元 , 减 少 “ 管 理 费 用 ” 金 额 64,997,939.32 元; 、上期增加“ 研发费用” 69,754,663.75 元,减少“管理费用”69,754,663.75 |
元。 | |
合并利润表中,本期“其中:利息费用”金额 | |
i.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 | 89,095,640.32 元、“利息收入”金额 11,878,932.18 元;上期“其中:利息费用”金额 64,735,705.41 元、“利息收入”金额 8,388,544.86 元。 |
据相应调整。 | 母公司利润表中,本期“其中:利息费用”金额 54,300,496.24 元、“利息收入”金额 27,008,558.36 元;上期“其中:利息费用”金额 28,508,010.77 元、“利息收入”金额 9,509,595.89 元。 |
j.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 | 合并利润表中,“其他收益”本期增加 311,291.98 元,“营业外收入”本期减少 311,291.98 元;上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 | 期无影响。 |
目中填列;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母公司利润表,“其他收益”本期增加 309,542.62 |
元,“营业外收入”本期减少 309,542.62 元;上 | |
期无影响。 |
(2)2019 年会计政策变更
1)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具体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a.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拆分为“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据”列示金额为 0.00 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为 2,507,191,198.91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 据”列示金额为 79,377,795.38 元,“应收账款” 列示金额为 2,485,026,289.88 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收票 据”列示金额为 0.00 元,“应收账款”列示金额 为 680,281,845.42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 票据”列示金额为 49,863,091.58 元,“应收账款” 列示金额为 519,053,405.45 元。 |
b.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为 947,944,052.76 元,“应付账款”列 示金额为 941,520,522.66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列示金额为 1,296,539,725.35 元,“应 付账款”列示金额为 1,163,777,062.15 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 据”列示金额为 324,329,513.70 元,“应付账款” 列示金额为 450,867,888.93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票据”列示金额为 370,519,605.95 元, “应付账款”列示金额为 198,401,905.74 元。 |
c.利润表增加“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 合并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列示本期金额 -8,450,616.29 元。 母公司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列示本期金额 632,133.55 元。 |
d.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 | 合并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 -86,202,609.25 元, 上期列示金额-59,382,785.83 |
列) | 元。母公司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列示 |
金 额 -18,231,245.09 元 , 上 期 列 示 金 额 | |
-1,319,880.73 元。 |
2)发行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发行人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无影响。
4)发行人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
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无影响。
(3)2020 年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2 月 31 日“预收账款”列示金 额为 5,429,259.44 元,“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 631,232,797.67 元,“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为 58,904,050.31 元;2020 年 01 月 01 日“预收账款”列示金额为 7,007,963.35 元,“合 同负债”列示金额为 99,189,192.81 元,“其他流动负债” 列示金额为 14,296,114.17 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2 月 31 日“预收账款”列示金额为 3,893,612.97 元, “ 合同负债” 列示金额 为 505,661,256.63 元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列 示 金 额 为 50,910,344.23 元;2020 年 01 月 01 日“预收账款”列示金 额为 5,330,676.58 元,“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 55,988,298.31 元,“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为 7,112,252.92 元。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
(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 “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第 13 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
第 13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 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1)2018 年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 2018 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2019 年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 2019 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2020 年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 2020 年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18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 2017 年末新增 2 家,无子公司减少。
2018 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1 | 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非同一控制收购 |
2 | 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二)2019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19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 2018 年末新增 6 家,无子公司减少。
2019 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1 | 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SDGI INDIA PRIVATE LIMITED | 设立 |
3 | 特发信息光纤(东莞)有限公司 | 设立 |
4 | 深圳市特发光网通信有限公司 | 设立 |
5 | 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 设立 |
(三)2020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 2019 年末新增 2 家,减少 1 家。
2020 年末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1 | 深圳市特发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深圳市特发三奇防务技术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0 年末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原因 |
1 | 香港傅立叶商贸有限公司 | 注销 |
(四)2021 年 1-6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21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较 2020 年末新增 2 家,减少 2 家。
2021 年 6 月末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1 | 深圳市特发信息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设立 |
2 | 西安特发千喜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0 年末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 公司名称 | 原因 |
1 | 深圳市特发泰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 |
2 | 深圳市玉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注销 |
三、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3,855.02 | 300,550.30 | 83,467.40 | 95,922.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02.43 | 11,202.43 | 6,011.15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243.18 |
应收票据 | - | - | - | 7,937.78 |
应收账款 | 264,028.79 | 218,968.29 | 250,719.12 | 248,502.63 |
应收款项融资 | 9,543.29 | 24,803.01 | 11,533.87 | - |
预付款项 | 48,334.35 | 22,840.16 | 19,536.29 | 11,699.63 |
其他应收款 | 23,872.12 | 15,892.34 | 11,583.75 | 7,867.19 |
应收股利 | 1,470.23 | - | - | - |
存货 | 151,227.31 | 222,119.30 | 155,539.95 | 171,806.74 |
合同资产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278.50 | 12,778.12 | 7,083.33 | 20,550.05 |
流动资产合计 | 633,341.79 | 829,153.95 | 545,474.86 | 564,529.49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31.84 | 31.84 | 31.84 | 31.84 |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长期股权投资 | 8,345.24 | 6,267.08 | 8,157.16 | 8,330.18 |
投资性房地产 | 34,432.97 | 35,345.15 | 37,342.48 | 33,204.16 |
固定资产 | 53,969.20 | 56,335.11 | 58,274.91 | 69,687.16 |
在建工程 | 60,485.55 | 34,849.17 | 17,436.56 | 9,076.98 |
无形资产 | 13,995.22 | 14,512.11 | 15,506.22 | 13,994.67 |
开发支出 | 3,804.58 | 3,804.58 | - | - |
商誉 | 50,193.38 | 50,193.38 | 50,168.48 | 45,694.58 |
长期待摊费用 | 2,665.69 | 2,762.60 | 2,513.25 | 3,411.9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43.23 | 5,837.71 | 5,131.66 | 3,888.7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992.20 | 22,867.93 | 22,338.68 | 3,458.6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5,659.11 | 232,806.67 | 216,901.22 | 190,778.95 |
资产总计 | 889,000.90 | 1,061,960.62 | 762,376.08 | 755,308.4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97,900.20 | 284,122.51 | 136,913.50 | 111,092.59 |
应付票据 | 74,020.42 | 77,445.34 | 94,794.41 | 129,653.97 |
应付账款 | 74,711.71 | 113,973.17 | 94,152.05 | 116,377.71 |
预收款项 | 473.52 | 542.93 | 11,868.65 | 15,891.32 |
合同负债 | 5,092.98 | 63,123.28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86.92 | 11,825.87 | 14,451.30 | 16,978.59 |
应交税费 | 3,113.61 | 7,739.96 | 6,386.33 | 7,777.78 |
其他应付款 | 46,630.69 | 28,308.68 | 28,175.97 | 26,953.84 |
其中:应付利息 | 395.19 | 408.23 | 213.52 | 215.51 |
应付股利 | 1,544.31 | 153.38 | 129.72 | 595.3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20.58 | 1,821.87 | 3,499.17 | 2,654.35 |
其他流动负债 | 2,679.63 | 5,890.41 | 180.68 | 70.72 |
流动负债合计 | 417,430.25 | 594,794.02 | 390,422.06 | 427,450.88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255.93 | 51,156.55 | 10,310.11 | 13,787.01 |
应付债券 | 56,960.88 | 51,157.39 | 5,751.81 | 33,573.70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
预计负债 | 364.50 | 2,541.24 | 3,537.82 | - |
递延收益 | 3,390.99 | 4,265.03 | 5,474.71 | 3,579.1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35.26 | 6,845.18 | 4,684.29 | 821.6 |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8,007.57 | 115,965.39 | 29,758.74 | 51,761.49 |
负债总计 | 535,437.82 | 710,759.40 | 420,180.80 | 479,212.37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82,630.95 | 81,657.82 | 81,500.23 | 62,699.47 |
其他权益工具 | 9,482.29 | 10,644.51 | 1,334.97 | 8,214.75 |
资本公积 | 97,965.35 | 92,966.90 | 92,189.66 | 73,884.71 |
其他综合收益 | -283.92 | -239.17 | -19.70 | 5.00 |
盈余公积 | 12,401.69 | 12,401.69 | 9,141.16 | 6,333.70 |
未分配利润 | 100,738.60 | 99,487.36 | 107,237.18 | 80,548.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302,934.97 | 296,919.11 | 291,383.50 | 231,686.11 |
少数股东权益 | 50,628.11 | 54,282.11 | 50,811.78 | 44,409.96 |
股东权益合计 | 353,563.09 | 351,201.22 | 342,195.28 | 276,096.07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889,000.90 | 1,061,960.62 | 762,376.08 | 755,308.44 |
2、合并利润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9,548.76 | 472,242.83 | 465,591.11 | 570,600.11 |
其中:营业收入 | 229,548.76 | 472,242.83 | 465,591.11 | 570,600.11 |
二、营业总成本 | 231,314.87 | 451,864.49 | 446,266.11 | 532,852.78 |
其中:营业成本 | 201,457.57 | 384,050.99 | 382,138.02 | 477,614.69 |
税金及附加 | 1,179.67 | 2,259.85 | 2,559.69 | 2,414.45 |
销售费用 | 6,518.74 | 15,678.79 | 15,567.29 | 11,433.17 |
管理费用 | 6,781.29 | 14,099.10 | 12,873.94 | 10,576.96 |
研发费用 | 9,791.74 | 22,423.07 | 25,082.76 | 23,021.28 |
财务费用 | 5,585.86 | 13,352.70 | 8,044.42 | 7,792.22 |
其中:利息费用 | 6,027.23 | 11,693.08 | 8,869.62 | 8,909.56 |
利息收入 | 835.63 | 1,098.70 | 939.64 | 1,187.89 |
加:其他收益 | 2,504.77 | 5,130.35 | 3,893.36 | 3,355.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2,322.30 | 1,072.69 | 160.39 | 121.57 |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384.82 | 1,023.35 | 80.11 | 1.10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 | 15,191.28 | 6,011.15 | 243.18 |
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 “-”号填列) | 11.19 | -5,633.99 | -845.06 | - |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 “-”号填列) | -359.93 | -19,105.59 | -8,620.26 | -5,938.2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0.07 | -0.23 | 21,085.42 | 1.3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2,712.16 | 17,032.84 | 41,010.00 | 35,530.63 |
加:营业外收入 | 298.73 | 1,468.89 | 2,863.53 | 115.67 |
减:营业外支出 | 24.08 | 6,139.31 | 4,318.34 | 321.8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 2,986.80 | 12,362.42 | 39,555.19 | 35,324.43 |
减:所得税费用 | 1,417.69 | 6,531.42 | 4,931.25 | 4,006.1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1,569.11 | 5,831.01 | 34,623.94 | 31,318.2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 1,569.11 | 5,831.01 | 34,623.94 | 31,318.24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1,251.24 | 1,144.55 | 32,317.63 | 27,565.05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 以“-”号填列) | 317.87 | 4,686.46 | 2,306.31 | 3,753.19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45.66 | -237.03 | -28.43 | 6.1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4.75 | -219.47 | -24.7 | 6.18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44.75 | -219.47 | -24.7 | 6.18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4.75 | -219.47 | -24.7 | 6.1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91 | -17.56 | -3.73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23.45 | 5,593.98 | 34,595.51 | 31,324.42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 1,206.49 | 925.08 | 32,292.93 | 27,571.2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 316.96 | 4,668.90 | 2,302.58 | 3,753.19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1 | 0.41 | 0.3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1 | 0.41 | 0.37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4,047.92 | 602,714.01 | 490,054.58 | 498,248.3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146.75 | 6,601.14 | 2,797.99 | 3,078.2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 27,939.58 | 23,205.29 | 33,743.78 | 18,525.8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8,134.25 | 632,520.43 | 526,596.36 | 519,852.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7,395.38 | 533,775.11 | 457,529.25 | 430,052.06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20,111.37 | 49,752.89 | 53,110.45 | 55,792.7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990.34 | 14,154.26 | 15,682.71 | 17,588.4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 | 19,087.67 | 28,362.98 | 25,772.33 | 24,532.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584.75 | 626,045.24 | 552,094.74 | 527,965.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50.51 | 6,475.20 | -25,498.38 | -8,113.5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841.30 | 173.73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62.55 | 49.34 | 80.28 | 120.4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1 | 29.71 | 613.29 | 6.64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9,589.04 | 77,309.04 | 54,488.18 | 78,6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51.60 | 80,229.39 | 55,355.48 | 78,777.1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4,602.95 | 27,156.30 | 13,732.42 | 19,242.39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 - | 198.00 | 5,842.26 | 30,902.0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11,569.57 | 65,211.45 | 38,840.60 | 94,15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172.52 | 92,565.76 | 58,415.28 | 144,294.4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20.92 | -12,336.36 | -3,059.80 | -65,517.3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95.00 | 1,270.00 | 6,5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 1,795.00 | 1,270.00 | 6,5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7,782.30 | 466,641.34 | 167,358.77 | 219,777.6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 | 1,790.20 | 1,750.00 | 95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577.30 | 469,701.55 | 175,608.77 | 220,727.6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3,083.33 | 225,408.19 | 146,524.83 | 130,059.2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 5,935.74 | 17,332.30 | 12,998.34 | 9,218.1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 - | 2,468.57 | 3,355.56 | 737.2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 10.59 | 2,365.50 | 1,051.21 | 270.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9,029.66 | 245,105.99 | 160,574.38 | 139,548.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52.36 | 224,595.56 | 15,034.39 | 81,179.3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76.00 | -555.11 | -318.83 | -9.5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2,399.78 | 218,179.28 | -13,842.62 | 7,539.0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 额 | 290,893.13 | 72,713.85 | 86,556.47 | 79,017.4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493.35 | 290,893.13 | 72,713.85 | 86,556.47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205.71 | 245,167.40 | 34,128.86 | 52,894.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202.43 | 11,202.43 | 6,011.15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243.18 |
应收票据 | - | - | - | 4,986.31 |
应收账款 | 107,737.42 | 58,486.42 | 68,028.18 | 51,905.34 |
应收款项融资 | 4,961.55 | 8,228.35 | 2,394.98 | - |
预付款项 | 20,886.17 | 1,218.31 | 2,017.01 | 1,663.88 |
其他应收款 | 119,714.31 | 95,881.12 | 64,408.84 | 28,902.33 |
应收股利 | 4,857.45 | 519.56 | - | 2,474.34 |
存货 | 21,294.16 | 101,431.14 | 24,606.35 | 18,284.98 |
其他流动资产 | 5,129.79 | 5,276.20 | 459.23 | 15,990.09 |
流动资产合计 | 378,131.55 | 526,891.38 | 202,054.61 | 174,870.96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4,458.77 | 4,458.77 | 4,458.77 | 4,458.77 |
长期股权投资 | 207,513.08 | 188,513.73 | 179,016.34 | 163,577.55 |
投资性房地产 | 33,154.08 | 34,139.51 | 36,283.34 | 38,809.31 |
固定资产 | 9,350.24 | 9,952.20 | 11,178.97 | 13,357.86 |
在建工程 | 5,589.37 | 5,581.16 | 5,743.68 | 4,931.90 |
无形资产 | 3,638.33 | 3,561.53 | 3,233.80 | 3,362.78 |
开发支出 | 3,804.58 | 3,804.58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0.61 | 330.98 | 616.95 | 907.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7.57 | 897.35 | 1,005.46 | 829.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317.06 | 21,273.36 | 21,236.16 | 20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0,013.68 | 272,513.18 | 262,773.47 | 230,441.27 |
资产总计 | 668,145.23 | 799,404.55 | 464,828.08 | 405,312.2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5,300.00 | 199,300.00 | 70,500.00 | 66,000.00 |
应付票据 | 45,154.38 | 30,869.12 | 32,432.95 | 37,051.96 |
应付账款 | 26,412.79 | 66,484.73 | 45,086.79 | 19,840.19 |
预收款项 | 3,253.39 | 389.36 | 6,843.12 | 2,280.83 |
合同负债 | 2,417.98 | 50,566.13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80.36 | 3,536.36 | 3,593.38 | 4,007.27 |
应交税费 | 1,996.35 | 2,848.91 | 708.7 | 1,145.80 |
其他应付款 | 75,690.39 | 70,924.20 | 60,588.59 | 58,549.53 |
其中:应付利息 | 328.26 | 276.19 | 90.52 | 129.36 |
应付股利 | 153.38 | 153.38 | 129.72 | 60.34 |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60.74 | 162.03 | 2,352.15 | 2,213.93 |
其他流动负债 | 311.02 | 5,091.03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75,077.40 | 430,171.87 | 222,105.68 | 191,089.5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6,865.71 | 46,962.63 | 4,456.34 | 6,905.36 |
应付债券 | 56,960.88 | 51,157.39 | 5,751.81 | 33,573.70 |
递延收益 | 1,503.20 | 1,181.21 | 2,077.35 | 1,547.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43.71 | 6,343.71 | 4,065.02 | 36.4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1,673.50 | 105,644.94 | 16,350.52 | 42,062.94 |
负债总计 | 386,750.90 | 535,816.80 | 238,456.20 | 233,152.45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82,630.95 | 81,657.82 | 81,500.23 | 62,699.47 |
其他权益工具 | 9,482.29 | 10,644.51 | 1,334.97 | 8,214.75 |
资本公积 | 96,772.06 | 91,773.60 | 90,996.36 | 73,958.36 |
盈余公积 | 12,401.69 | 12,401.69 | 9,141.16 | 6,333.70 |
未分配利润 | 80,107.34 | 67,110.13 | 43,399.15 | 20,953.50 |
股东权益合计 | 281,394.33 | 263,587.75 | 226,371.87 | 172,159.79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668,145.23 | 799,404.55 | 464,828.08 | 405,312.24 |
2、母公司利润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6,988.28 | 287,331.84 | 160,063.76 | 177,716.70 |
其中:营业收入 | 176,988.28 | 287,331.84 | 160,063.76 | 177,716.70 |
二、营业总成本 | 169,866.37 | 273,634.06 | 157,615.63 | 170,223.17 |
其中:营业成本 | 157,355.49 | 245,450.58 | 133,894.85 | 151,075.10 |
税金及附加 | 836.95 | 1,040.18 | 1,146.69 | 544.76 |
销售费用 | 3,435.62 | 8,531.67 | 9,020.73 | 6,270.44 |
管理费用 | 2,006.00 | 4,977.03 | 3,847.73 | 3,009.10 |
研发费用 | 2,355.52 | 6,515.19 | 6,758.78 | 6,499.79 |
财务费用 | 3,876.79 | 7,119.40 | 2,946.85 | 2,823.97 |
其中:利息费用 | 5,175.63 | 8,303.69 | 5,826.90 | 5,430.05 |
利息收入 | 1,402.69 | 2,279.93 | 3,362.21 | 2,700.86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加:其他收益 | 675.46 | 2,421.44 | 1,343.76 | 1,020.4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15.44 | 4,298.37 | 3,382.54 | 2,823.5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223.30 | 738.06 | 10.98 | -0.3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15,191.28 | 6,011.15 | 243.1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5.64 | 1,453.89 | 63.21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 -151.76 | -864.04 | -1,823.12 | -131.9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21,095.41 | -0.3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13,066.69 | 36,198.72 | 32,521.07 | 11,448.37 |
加:营业外收入 | 266.96 | 1,354.16 | 330.2 | 83.79 |
减:营业外支出 | 5.02 | 192.12 | 428.87 | 114.5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13,328.64 | 37,360.76 | 32,422.41 | 11,417.62 |
减:所得税费用 | 1,359.82 | 4,755.41 | 4,347.83 | 1,157.8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11,968.82 | 32,605.35 | 28,074.58 | 10,259.82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6,244.88 | 340,655.78 | 150,089.36 | 129,149.0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71.48 | 669.67 | 1,114.32 | 78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879.05 | 129,174.93 | 34,934.87 | 28,632.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695.41 | 470,500.39 | 186,138.55 | 158,562.7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0,604.25 | 301,893.54 | 137,818.91 | 113,310.6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358.44 | 11,565.06 | 11,819.95 | 11,460.0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23.55 | 4,262.92 | 5,413.16 | 5,002.9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072.23 | 156,753.37 | 49,855.18 | 28,360.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258.48 | 474,474.89 | 204,907.21 | 158,133.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563.07 | -3,974.50 | -18,768.66 | 428.95 |
项目 | 2021 年 1-6 月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841.30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87.15 | 3,040.75 | 5,845.89 | 1,343.4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1 | - | 579.13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 | 55,109.04 | 37,243.18 | 61,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7.16 | 60,991.10 | 43,668.21 | 62,343.4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8.79 | 816.05 | 2,588.00 | 5,478.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89.62 | 11,600.63 | 14,338.33 | 31,5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43,012.60 | 22,095.60 | 76,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468.40 | 55,429.28 | 39,021.93 | 112,978.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81.24 | 5,561.81 | 4,646.28 | -50,635.2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992.34 | 309,300.00 | 89,800.00 | 161,814.92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54,855.00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851.73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992.34 | 367,006.73 | 89,800.00 | 161,814.9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4,061.62 | 140,001.48 | 87,632.21 | 76,704.8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 4,114.93 | 12,723.47 | 6,514.01 | 6,193.1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4 | 4,323.31 | 226.61 | 11.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180.08 | 157,048.26 | 94,372.83 | 82,909.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87.75 | 209,958.47 | -4,572.83 | 78,905.0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31.44 | -538.60 | -277 | -19.8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163.50 | 211,007.18 | -18,972.22 | 28,678.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244,262.81 | 33,255.63 | 52,227.85 | 23,549.0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099.31 | 244,262.81 | 33,255.63 | 52,227.85 |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总资产 | 889,000.90 | 1,061,960.62 | 762,376.08 | 755,308.44 |
总负债 | 535,437.82 | 710,759.40 | 420,180.80 | 479,212.37 |
全部债务 | 380,958.01 | 465,703.66 | 251,269.00 | 290,761.62 |
所有者权益 | 353,563.09 | 351,201.22 | 342,195.28 | 276,096.07 |
营业收入 | 229,548.76 | 472,242.83 | 465,591.11 | 570,600.11 |
利润总额 | 2,986.80 | 12,362.42 | 39,555.19 | 35,324.43 |
净利润 | 1569.11 | 5,831.01 | 34,623.94 | 31,318.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2,431.49 | 238.25 | 9,918.60 | 28,182.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51.24 | 1,144.55 | 32,317.63 | 27,565.05 |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87,450.51 | 6,475.20 | -25,498.38 | -8,113.52 |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15,420.92 | -12,336.36 | -3,059.80 | -65,517.30 |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 -79,452.36 | 224,595.56 | 15,034.39 | 81,179.39 |
流动比率(倍) | 1.52 | 1.39 | 1.40 | 1.32 |
速动比率(倍) | 1.15 | 1.02 | 1.00 | 0.92 |
资产负债率 | 60.23% | 66.93% | 55.11% | 63.45% |
债务资本比率 | 41.42% | 48.98% | 30.58% | 31.60% |
营业毛利率 | 12.24% | 18.68% | 17.92% | 16.30% |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 0.16% | 0.64% | 4.56% | 4.15%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5% | 1.68% | 11.20% | 11.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0.69% | -1.36% | 3.21% | 10.21% |
EBITDA | 15,365.82 | 37,016.84 | 61,330.70 | 56,079.10 |
EBITDA 全部债务比(倍) | 0.04 | 0.08 | 0.24 | 0.19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30 | 3.09 | 6.81 | 6.01 |
应收账款xx率(次/年) | 0.95 | 2.01 | 1.87 | 2.30 |
存货xx率(次/年) | 1.08 | 2.03 | 2.33 | 2.78 |
注:1、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债券;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平均总资产,2018 年取年末总资产作为平均总资产;
8、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2018 年取年末净资产作为平均净资产;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平均净资产,2018 年取年末净资产作为平均净资产;
10、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1、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2、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3、应收账款xx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18 年取年末余额作为平均余额;
14、存货xx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18 年取年末余额作为平均余额;
15、2021 年 1-6 月数据为非年化数据。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一)资产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633,341.79 | 71.24% | 829,153.95 | 78.00% | 545,474.86 | 71.55% | 564,529.49 | 74.74% |
非流动资产 | 255,659.11 | 28.76% | 232,806.67 | 22.00% | 216,901.22 | 28.45% | 190,778.95 | 25.26% |
资产总计 | 889,000.90 | 100.00% | 1,061,960.62 | 100.00% | 762,376.08 | 100.00% | 755,308.44 | 100.00% |
截至 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余额分别为 755,308.44 万元、762,376.08 万元、1,061,960.62 万元和 889,000.90 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 18.57%。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余额分别为 564,529.49 万元、545,474.86 万元、829,153.95 万元和 633,341.79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74.74%、71.55%、78.00%和 71.24%。
截至 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余额分别为 190,778.95 万元、216,901.22 万元、232,806.67 万元和 255,659.11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5.26%、28.45%、22.00%和 28.76%。
(1)流动资产分析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构成,报告期内上述四科目占同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93.52%、93.36%、92.20%和 91.1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3,855.02 | 17.98% | 300,550.30 | 36.25% | 83,467.40 | 15.30% | 95,922.30 | 16.99%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9,202.43 | 1.45% | 11,202.43 | 1.35% | 6,011.15 | 1.10%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 | - | - | - | - | - | 243.18 | 0.04%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 | 7,937.78 | 1.41% |
应收账款 | 264,028.79 | 41.69% | 218,968.29 | 26.41% | 250,719.12 | 45.96% | 248,502.63 | 44.02% |
应收款项融资 | 9,543.29 | 1.51% | 24,803.01 | 2.99% | 11,533.87 | 2.11% | - | - |
预付款项 | 48,334.35 | 7.63% | 22,840.16 | 2.75% | 19,536.29 | 3.58% | 11,699.63 | 2.07% |
其他应收款 | 23,872.12 | 3.77% | 15,892.34 | 1.92% | 11,583.75 | 2.12% | 7,867.19 | 1.39% |
应收股利 | 1,470.23 | 0.23% | - | - | - | - | - | - |
存货 | 151,227.31 | 23.88% | 222,119.30 | 26.79% | 155,539.95 | 28.51% | 171,806.74 | 30.43% |
合同资产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278.50 | 2.10% | 12,778.12 | 1.54% | 7,083.33 | 1.30% | 20,550.05 | 3.64% |
流动资产合计 | 633,341.79 | 100.00% | 829,153.95 | 100.00% | 545,474.86 | 100.00% | 564,529.49 | 100.00% |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95,922.30 万元、
83,467.40 万元、300,550.30 万元和 113,855.02 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16.99%、
15.30%、36.25%和17.98%。截至2019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18 年末减少了12,454.90
万元,降幅为 12.98%,主要系由于支付到期票据。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
2019 年末增加了 217,082.90 万元,增幅为 260.08%,主要是鹏城云脑项目回款 201,977.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 2020 年末减少了 186,695.28 万元,降幅为 62.12%,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及支付货款所致。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资金充足,流动性较好。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保持相对稳定,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库存现金 | 5.09 | 4.98 | 4.44 | 45.83 |
银行存款 | 108,488.25 | 298,073.75 | 79,015.01 | 89,113.35 |
其他货币资金 | 5,361.67 | 2,471.57 | 4,447.95 | 6,763.12 |
合计 | 113,855.02 | 300,550.30 | 83,467.40 | 95,922.30 |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 5,361.67 万元,受限原因主要是银承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资金冻结。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 年 6 月末 | 2020 年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冻结资金 | 2,974.97 | 7,185.61 | 6,305.60 | 2,592.74 |
贷款账户专项资金 | 601.60 | - | 178.84 | 9.9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715.11 | 1,492.49 | 3,164.86 | 5,854.88 |
保函保证金 | 465.23 | 287.72 | 324.59 | 133.67 |
履约保证金 | 604.76 | 691.36 | 779.65 | 680.42 |
期货保证金 | - | - | - | 94.15 |
合计 | 5,361.67 | 9,657.18 | 10,753.55 | 9,365.82 |
2)应收账款
截至 2018-2020 年末及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248,502.63 万元、250,719.12 万元、218,968.29 万元和 264,028.79 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 44.02%、45.96%、26.41%和 41.69%。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 2018 年末增
加了 2,216.49 万元,增幅为 0.89%,变动幅度较小。截至 2020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