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24-2431S20514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巡 09”船近期燃油采购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431S2051496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
目录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巡 09”船近期燃油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国 e 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0724-2431S2051496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巡 09”船近期燃油采购
3.预算金额:450 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期公布的 0 号柴油(VI)最高零售价格为基准,采用单价折扣率方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为 95%,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装卸费、加油服务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技术资料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各种税金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后的采购优惠比例固定不变,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燃油数量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5.采购需求:广东海事局海巡船 0 号柴油(VI)的供应和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结算金额达到 450 万元或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以条件先成立者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提供具备
《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 号)关于成品油批发经营能力的承诺书。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一)时间: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
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国e 平台线上获取
(三)方式:
1.供应商注册
(1)使用傲游、QQ 或搜狗浏览器输入网址 xxx.xxxxxxxx.xxx 进入国 e 平台,在首页点击“国 e 平台注册”,按指引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国 e 平台联系人:xxx、xxx,电话 000-00000000、00000000。 2.购买招标文件
(1)登录国e 平台点击“递交资料管理”→“申请资料递交”→选取招标项目→“申请”,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签字xx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扫描件,点击“提交”。
(2)完成提交后,申请状态显示为“待确认”状态。采购代理人员确认后,点击“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招标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生成订单。
(3)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等)完成订单支付,点击“文件管理”→“文件下载”,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和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4)电子发票一般在订单支付完成后 48 小时内开具。点击“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下载电子发票。
0.XX 证书的办理方法
(1)在办理 CA 证书前,请办理单位先按照国 e 平台用户指南完成平台注册手续。
(2)办理 CA 证书后,办理单位可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对投标文件的加解密、开标等环节进行操作。
(3)办理 CA 证书手续,须彩色扫描以下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审核后办理 CA 证书:
序号 | 资料内容 | 资料要求 |
1 | 办理单位登录国 e 平台,在“常用文件”功能处点击下载 《供应商 CA 证书申请及软件安装》,解压文件后按《附件 1-1、单位证书申请及更新表》要求填写并盖章,并彩色扫描《电子印章申请表》 | 申请单位公章务必清晰鲜明,彩色扫描件。 |
2 | 办理单位向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缴纳办理费用的银行汇款底单。(详见“常用文件”--《供应商 CA 证书办理流程指引》 | 彩色扫描件。 |
(4)CA 证书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
(5)CA 证书办理地点:xxxxxxxxxx 000 x 00 x。
(6)CA 证书领取方式:供应商可以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邮费默认到付,且代理机构不提供邮寄费用发票。
(7)具体 CA 证书办理及使用的详细说明请供应商登录国 e 平台后在首页“常用文件”项下下载并阅读《供应商 CA 证书申请及软件安装》。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只有注册成功(包括获取企业CA证书)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
至国 e 平台。
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把所有投标文件上传至国 e 平台并按“递交投标文件”选项。考虑到
国内网络实际情况,以及投标文件实际大小,建议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执行上传投标文件操
作,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天确保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地点:国 e 平台,xxxxxxxxxx 000 x 0 x 0 xxxx。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不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到达开标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e 平台网站(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媒体上发布。以上信息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地址:xxxxxxxxx 00 x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020-39035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000 x 0 x联系方式:020-87768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王子安 电话:000-00000000、37860616
说明:采购人需求中打“★”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件和要求,供应商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一、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巡 09”船近期燃油采购。
2.供货地点:广州南沙近洋码头或广东省辖区水域指定位置。
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结算金额达到 450 万元或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以条件先成立者为准。
★4.燃油品种:0 号柴油(Ⅵ),其品质指标必须符合国标:GB17147-2016《车用柴油》的要求。
5.本项目预算金额:450 万元。
★6.供油次数:一次;确认加油订单后,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一次性将采购燃油送达采购人指定的船舶。
二、订油模式
供油前,采购人根据加油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加油地点、日期等以电话通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加油订单,供应商必须在 24 小时内就供油相关内容和采购人要求进行确认并通过邮箱回传加
油确认单。燃油单价按加油确认单回传当天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期公布的 0 号柴油(VI)最高零售价格和中标折扣率计算。
三、供油操作
1.中标供应商应在双方确认加油订单后指定时间内,以合格的供油船舶将燃油送达采购人指定的船舶。
2.供油操作按照《船舶供受燃油规程》GB/T 25346-2020。
3.加油前或进行加油时,中标供应商应首先向采购人提供该批次燃油品质检验正本报告单。燃油品质检验报告单应涵盖国家标准对该油品所要求的全部检验项目。
4.船舶供油数量确认:
(1)中标供应商供油船舶应安装流量计。中标供应商供油船舶舱容表以及流量计必须经国家授权的机构定期检定合格,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2)采购人代表有权核查中标供应商供油船舱容表或流量计检定证书,双方共同检测供油船流量计读数和油舱的油位、油温。经双方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供油作业,双方代表应对作业过程进行共同监督。
(3)供油完毕,双方代表应当再次共同对供油船的流量计读数和油舱的油位、油温进行测量确认,最终计量数据以双方确认数据为准。甲乙双方计量数据偏差不超过 3‰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计量数据出现争议,则双方同意请商检部门仲裁,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支付。
(4)采购人代表确认供油船在供油前后测量数据无误后,在供油凭证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5.双方共同遵守中标供应商专为采购人制定的“供油服务安全指南”的有关要求和指引,共同确保供油过程安全。
6.供油过程中,双方按《船舶供受燃油规程》GB/T 25346-2020 进行油品取样,优先采取滴样取样法
采集油样,铅封后的油样由双方分别留存 2 瓶。遇质量争议,以封存油样化验结果为准。
7.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能力和相应的条件,能够快速、安全、便利的为海巡船提供加油服务。
四、采购人配合条件
1.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序号 | 内容 | 重点及要求 |
1 | 项目概述 | 1.1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1.2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海巡 09”船近期燃油采购 1.4 预算金额:450 万元。 1.5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性资金 |
2 | 采购需求 | 广东海事局海巡船 0 号柴油(VI)的供应和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 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
3 | 供货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结算金额达到 450 万元或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以条件先成立者为准。 |
4 | 供货方式 | 船供 |
5 | 供货地点 | 广州南沙近洋码头或广东省辖区水域指定位置 |
6 | 资格条件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7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90 日内 |
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 万元。 (2)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易采保)或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3)保证金递交方式: ①投标保证保险(易采保):供应商登录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 e 平台”),在购买并下载拟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后,点击主页上方菜单栏“文件管理”-“文件下载”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在下载列表中选择供应商拟投项目(标段),并点击“﹢办理保证金保险(保函)”,跳转到申请页面。 ②电汇(转账)方式:供应商登录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 e 平台”),在购买并下载拟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后,点击主页上方菜单栏“保证金管理”-“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进入保证金管理页面;在保 |
证金管理项目列表中选择供应商拟投项目(标段),并点击项目栏后方的 “查看”,下载《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汇款信息》函。 ③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 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4)保证金递交账户:供应商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的每个项目(标段)对应的保证金汇款银行账号是不一样的,具体的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汇款信息》函。 (5)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注:供应商可以登录国 e 平台,选择主页上方菜单栏“保证金管理”查看保证金汇款的到账情况。招标项目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保证金汇款路径原路退还保证金。因此,供应商不得用现金方式汇款。如汇款不符合要求导致保证金退还不成功等情况,责任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个日历日内。 | ||
9 |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2024 年 4 月 26 日 16:00 前在国 e 平台上提出。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国 e 平台。 |
11 |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3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期公布的 0 号柴油(VI)最高零售价格为基准,采用单价折扣率方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 为 95%。 |
14 | 投标报价 | 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技术资料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各种税金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后的采购优惠比例固定不变, 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燃油数量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
15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
16 | 代理服务费 | 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的合同结算总金额为基数,根据《国家发展与计划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所载明的标准(服务招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收取。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一次性交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摘录) 费率 金额 服务类 100 万元以下 1.5% 100~500 万元 0.8% 500~1000 万元 0.45%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举例:某服务标中标金额 200 万元,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 20%计算过程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200-100)万元×0.8%=0.8 万元 合计收费=(1.5+0.8)*(1-20%)=1.84(万元) |
17 | 电子招标投标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和供货期限
1.3.1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供货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对项目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 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现场管理人员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9.3 踏勘现场联系人:/。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本次招标采购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在国 e 平台上提出,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上发布变更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应自行在上述网站查询变更公告。变更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视为送达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上发布变更公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应自行在上述网站查询变更公告。变更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视为送达各供应商。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5)投标报价;
(6)资格审查资料;
(7)服务方案;
(8)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六章“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3.4.3 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 1 个 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供应商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限、采购人需求、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4 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转成 PDF 格式,并通过客户端进行关联加密,生成加密过的投标文件(etnd 后缀的商务、技术、价格文件)并上传递交至国 e 平台。
对 excel 表格等不可编辑成 PDF 的材料,若供应商需制作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可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客户端进行加密。
注: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把所有投标文件上传至国 e 平台并按“递交投标文件”选项。考虑到国内网络实际情况,以及投标文件实际大小(单个投标文件不得大于 100M),请供应商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天执行上传投标文件操作,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 天确保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在上传文件时如遇到问题需要协助可联系国 e 平台服务人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 000-00000000、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应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注:国 e 平台采用的 CA 证书是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可的具备多种加密及安全认证的解决方案,投标文件一经加密后只有加密时使用的同一把 CA 或加密时生成的随机码才可以有效解密,因此请供应商有效保管 CA 证书,如因 CA 证书及同时生成的随机密码丢失导致供应商无法解密的情况,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 5.1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供应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5.2.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国 e 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签到。
5.2.3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确认开标。此后,供应商凭 CA 证书在国 e 平台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最晚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解密。
5.2.4 在签名阶段,供应商可自行下载开标一览表。
5.2.5 供应商在开标阶段,须凭 CA 证书进行操作。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标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应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 1 名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3 个。
7.2 中标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履约担保
本款不适用。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 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1 重新招标
8.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 经评议有效投标的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利。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相关规定进行质疑和投诉,质疑函和投诉书应按财政部制定的范本编制(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质疑函原件递交至以下地点: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9 楼 903 室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3/715(工作/接收时间:8:30-17:00), 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10.1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10.2适用法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10.3适用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10.4 单位负责人
供应商为法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如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单位负责人为其主要负责人。
10.5 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6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0.7 中标单位纸质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部分满分 75 分,商务部分满分 10 分,
技术部分满分 15 分。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及应回避的情形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6.1 款规定。
2.2 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3 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1 初步评审
3.1.1 资格评审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附表 1“资格评审表”的内容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不通过,其投标文件无效且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1.2 符合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 2“符合性评审表”的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评审表”的内容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符合性评审不通过,其投标文件无效且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1.3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2 详细评审
3.2.1 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 3“商务评审表”和附表 4“技术评审表”的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审,得出各供应商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
3.2.2 投标报价评审
3.2.2.1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投标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供应商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供应商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供应商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评标价的基础。
(6)若投标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情形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起约束作用。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价,则评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中标价以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投标价,则评标价和中标价均以修正后价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确认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3.2.2.2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2.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详见附表 5“投标报价评分表”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 综合得分
3.4.1 综合得分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商务得分:所有评委商务评分(总分)取算术平均值;
(2)技术得分:所有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取算术平均值;
(3)价格得分:为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综合总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3.4.2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3.5 评标结果
3.5.1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最终总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推荐排序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
3.5.2 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附表一:资格评审表 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附表三:商务评审表 附表四: 技术评审表
附表五:投标报价评分表
附表 1:资格评审表
资格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1 |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 (4)税务部门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 交供应商资格声明)。 |
2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三证合一”营 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 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 |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
4 |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具备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3)提供具备《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关 于成品油批发经营能力的承诺书。 | 供应商符合第(1)条或第(2)条要求的,提供《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供应商符合第(3)条要求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5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被财政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结果为: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域范围内);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 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 | 间和地域范围内) |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
7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 |
8 | 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 供应商未组成联合体投标 |
审查结论 |
说明: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每一项进行评审,通过就记为“○”,不通过就记为“×”。
2.“资格评审表”的内容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不通过,其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附表 2:符合性评审表
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函 |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果不是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单 位负责人的授权) | 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3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4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5 |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
6 | 投标文件中打“★”号条款的响应 | 不允许负偏离 |
7 | 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 加条件 | 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8 | 投标文件是否出现串通投标情形 | 投标文件没有出现串通投标情形的 |
审查结论 |
说明:
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项进行评审,通过就记为“○”,不通过就记为“×”。
2.统计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项的评审结果,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通过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附表 3: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 分 内 容 | 满分 (10 分) | |
1 | 人员配置 | 根据供应商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每配备一名获得政府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人员的,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注:同时提供上述人员安全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2 |
2 | 业绩 | 供应商近三年(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月)具有船舶 燃油供货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项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如业绩涉及海上供油的,每项业绩加 1 分,最高加 2 分。注: 1.同一合同涉及上述多种类型业绩的,可以按业绩类型分别计算得分; 2.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如合同不能体现海上供油应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3.分公司投标的,所提供业绩必须为该分公司的业绩。 | 6 |
3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 1 分, 最高得 2 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 | 2 |
附表 4: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 分 内 容 | 满分 (15 分) | |
1 | 履约能力 | (1)供应商燃油仓储能力强、加油点覆盖区域广(广东省辖区沿海水域)、供油便利性强,得 3 分; (2)供应商燃油仓储能力一般、加油点覆盖区域一般(广东省辖区沿海水域)、供油便利性一般,得 2 分; (3)供应商燃油仓储能力差、加油点覆盖区域较少(广东省辖区沿海水域)、供油便利性差,得 1 分。 未提供则不得分。 注:应提供燃油仓储设施设备相关证明文件、加油点分布图复印件等。 | 3 |
(1)供应商的海上加油能力强,运输和装卸方案完善,得 3 分 (2)供应商的海上加油能力一般,运输和装卸方案一般,得 2 分 (3)供应商的海上加油能力差,运输和装卸方案差,得 1 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注:应提供实际可以安排供应加油任务的供油船只情况,包括自有/租赁、 载重吨数等,并提供船只相关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 3 | ||
2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便利性、科学性、技术水平及综合服务: (1)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科学性及技术水平强、具有可操作性,服务措施完善,得 3 分; (2)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科学性及技术水平一般、基本合理、操作性一般,服务措施一般,得 2 分; (3)与采购人需求有差异,科学性及技术水平差,非专门针对本项目、不合理且操作性不强,服务措施不严谨,得 1 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3 | 应急供货保障能力措施 | (1)应急供货保障能力措施详细具体,能力强,得 3 分; (2)应急供货保障能力措施内容一般,能力一般的得 2 分; (3)应急供货保障能力措施简单,能力差的得 1 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 3 |
4 | 安全措施 | (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健全,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可行,针对性强,有应急预案,得 3 分; (2)安全管理体系制度一般,安全风险预防措施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有应急预案,得 2 分; (3)安全管理体系制度较差,安全风险预防措施简单,针对性差,无应急预案,得 1 分。 未提供则不得分。 | 3 |
附表 5:投标报价评分表
投标报价评分表
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满分 75 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供应商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满分 供应商的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按评标办法修正后并进行价格扣除后的价格。 |
注: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供应商(含联合体)报价响应时需注意,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符合享受上述政策的情形: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1)对于货物类项目:供应商(若属于联合体报价,则是联合体的主体单位,下同)报价响应产品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
评审价=核实价(有效供应商经价格核准后的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对于工程类项目:供应商(若属于联合体报价,则是联合体的主体单位,下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 3%),即:
评审价=核实价(有效供应商经价格核准后的报价)×(1-C2);
对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若属于联合体报价,则是联合体的主体单位,下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报价给予 C3 的价格扣除(C3 的取值为 6%),即:
评审价=核实价(有效供应商经价格核准后的报价)×(1-C3);
(2)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
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4 的价格扣除(C4 的取值为 2%),即:
评审价=核实价(有效供应商经价格核准后的报价)×(1-C4);
(3)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依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之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既属于小微企业又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船用燃油购销合同
编号:
甲 方(委托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乙 方(受托方):
根据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采购结果,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燃油供应服务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适用范围
1.乙方作为甲方船舶燃油的供应商,根据甲方用油需求,在广州南沙近洋码头或广东省辖区水域指定位置为甲方船舶提供燃油供应服务。
2.双方的权利、义务均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结算金额达到 450 万元或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以条件先成立者为准。
二、燃油品种
供应品种包括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 0 号柴油(VI),燃油品质指标必须符合国标:GB19147-2016《车用柴油》的要求。
三、订油模式
供油前,甲方应将加油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加油地点、日期等以电话通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乙方发送加油订单,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就供油相关内容和甲方要求进行确认并通过邮箱回传加油确认单。
燃油单价按加油确认单回传当天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期公布的 0 号柴油(VI)最高零售价格和中标折扣率计算。
四、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1.本合同燃油数量具体以双方确认的供油量为准。
2.结算单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期公布的 0 号柴油(VI)最高零售价格×中标折扣率( %)。
3.结算单价为现场交货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装卸费、加油服务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技术资料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各种税金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五、供油操作
1.乙方应在双方确认加油订单后按甲方另行指定的时间内,以合格的供油船舶将燃油送达甲方指定的船舶。
2.供油操作按照《船舶供受燃油规程》GB/T 25346-2020。
3.加油前或进行加油时,乙方应首先向甲方提供该批次燃油品质检验正本报告单。如乙方不能提供燃油品质检验正本报告单的,不得进行供油工作,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燃油品质检验报告单应涵盖国家标准对该油品所要求的全部检验项目。
4.船舶供油数量确认:
(1)乙方供油船舶应安装流量计。乙方供油船舶舱容表以及流量计必须经国家授权的机构定期检定合格,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2)甲方代表有权核查乙方供油船舱容表或流量计检定证书,双方共同检测供油船流量计读数和油舱的油位、油温。经双方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始供油作业,双方代表应对作业过程进行共同监督。
(3)供油完毕,双方代表应当再次共同对供油船的流量计读数和油舱的油位、油温进行测量确认,最终计量数据以双方确认数据为准。甲乙双方计量数据偏差不超过 3‰时,双方协商解决。如果计量数据出现争议,则双方同意请商检部门仲裁,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责任方负责支付。
(4)甲方代表确认供油船在供油前后测量数据无误后,在供油凭证上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5.双方共同遵守乙方专为甲方制定的“供油服务安全指南”的有关要求和指引,共同确保供油过程安
全。
6.供油过程中,双方按《船舶供受燃油规程》GB/T 25346-2020 进行油品取样,优先采取滴样取样法
采集油样,铅封后的油样由双方分别留存 2 瓶。遇质量争议,以封存油样化验结果为准。六、结算付款
(1)双方商定,加油结束后,乙方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供油凭证及发票原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交甲
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应款项。
(2)如果加油时间临近当月月底,甲方当月款项额度不足时,可以顺延至下一个月支付油款。
(3)如因财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载的银行账户为本合同唯一的收付款账号。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如因未告知或告知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汇款风险一律由变更方承担。
七、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指定专门机构或指定人员,负责相关业务的操作,并向乙方提供甲方用油船舶设备的有关资料。
(2)甲方以船舶具体加油日期为准,甲方需提前 3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交加油订单,以确保乙方及时安排供油服务。
(3)如加油订单有所变更或取消,甲方应在确认加油时间前至少 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未在上述要求的时间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用油需求,为甲方提供燃油供应服务,保障甲方所购燃油的数量和品质。
(2)乙方保证所供油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如乙方所供油品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甲方有权将乙方所供油品全部退货,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并且乙方必须对油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负责。如果甲方在使用中,出现因乙方所供油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船舶故障、海事事故及给甲方造成的
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接到甲方加油订单后 24 小时内,乙方需回传加油确认单进行书面确认。加油订单一经确认,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七、权利义务 1.甲方(3)约定的情形除外。如因乙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4)如乙方在接到甲方加油订单后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书面确认或乙方在接到甲方加油订单后不按要求安排供油服务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寻求供油服务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执行。
3.双方确定,与履行本合同有关通知均应按照合同签署页所载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作出,合同所载的联系地址亦为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邮寄方式(邮寄应以快递方式,不应以平信方式发出)发送,以发件人寄出邮件后 3 日视为送达日期(无论收件人实际收件时间、是否实际收到、无法送达或退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以发件人电脑记录发送完毕即视为送达。对方应对合同所载联系方式负责,如有变更,变更方负有义务通知对方,并书面告知新的联系方式。如未告知而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未告知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 47 号 | 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帐号: | 帐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人: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邮箱: | 邮箱: |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供应商: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供应商自行编制目录)
资格/符合性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一 | 资格评审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二 | 符合性评审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 | □通过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供应商应对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资格/符合性评审表”的内容填写本表,并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评审项目自查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证明文件 |
一 | 商务部分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二 | 技术部分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1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2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3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4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注:供应商应当对照第四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评审表”的内容填写本表。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
1.1投标函
投 标 函
(采购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本项目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期公布的 0 号柴油(VI)最高零售价格为基准,投标报价为 %(单价折扣率)
2. 我方对出具的有关业绩、拟进场的人员、设备、设施以及反映供应商实力及信誉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无条件同意采购人取消我方投标资格。
3.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 90 天)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4.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根据合同规定及投标书中的各项承诺完成全部服务,并据此签订合同书。
6. 在正式合同订立之前,本投标书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的补充和修正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附件成为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文件。
7.我方承诺,若中标,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2.1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名 称 : 单 位 性 质 :
成 立 时 间 : 年 月 日经 营 期 限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 系 ( 供 应 商 名 称 ) 的 单 位 负 责 人 。
特 此 证 明 。
供 应 商 : ( 盖 单 位 章 )
年 月 日
2.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1 投标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于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方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递交。
详见附件:银行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供应商须详细填写本声明,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4.2 投标保证金声明函(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方式提供)
保证金声明函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以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方式,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递交了保证金保险保函。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保证金保险保单保函扫描件,如果此页空间不足可以后附粘贴)
4.3 投标保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鉴于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个工作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注:保函格式中的“投标有效期”可以细化为具体日期,但期限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1 报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 投标报价 (单价折扣率) | 备注 |
0 号柴油(VI) | % | 本项目采用单价折扣率方式报价。燃油结算单价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期公布的 0 号柴油 (VI)最高零售价格×中标折扣率。 |
备注:
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项目采用单价折扣率方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率)为 95%,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报价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综合管理费、技术资料费、风险费、利润、规费、各种税金及政策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后的采购优惠比例固定不变,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燃油数量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3.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供应商: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5.2 政策适用性说明(如适用)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投标的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服务的,情况介绍说明如下:
5.2.1 中小企业适用
5.3.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5.2.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2.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
(1)提供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税务部门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报表。
(5)《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或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具备《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 号)关于成品油批发经营能力。
(6)供应商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
(7)《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
(8)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6.2 本项目拟投入主要人员情况表
拟投入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资格证书 | 专业 | 类似工作 经验年限 | 拟在本项目 任职 |
1 | |||||||||
2 | |||||||||
3 | |||||||||
… | |||||||||
… |
拟投入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复印件。
6.3商务偏离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商务偏离声明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包括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投标文件的商务偏离(若有,详见下表)。
除下表所列的偏离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见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
见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
见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注:
1.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有偏离,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描述”栏中做出偏离或响应说明,并在“偏离情况”栏中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是指相关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相关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若无偏离,请在表格中“偏离情况”中注明“完全响应”。
供应商: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4技术偏离声明函
技术偏离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若有,详见下表)。
除下表所列的偏离外,我方承诺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条款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其他部分的约定。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正偏离/完全响 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见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
见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
见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注:
1.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有偏离,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描述”栏中做出偏离或响应说明,并在“偏离情况”栏中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是指相关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相关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若无偏离,请在表格中“偏离情况”中注明“完全响应”。
供应商: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5实质性条件和要求偏离声明函
实质性条件和要求偏离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和项目澄清修改文件(若有)后,在此提出我方投标文件对实质性条件和要求的偏离(若有,详见下表)。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 投标文件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正 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号条款) | |||||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 |||||
1 | 一、项目基本要求 | ★4.燃油品种: 0 号柴油(Ⅵ),其品质指标必须符合国标:GB17147-2016 《车用柴油》的要求。 | 见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
2 | 一、项目基本要求 | ★6.供油次数:一次;确认加油订单后,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一次性将采购燃油送达采购人指定的船 舶。 | 见 投 标 文 件第 页 |
注:
1.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部分条款有偏离,应在“投标文件响应描述”栏中做出偏离或响应说明,并在“偏离情况”栏中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是指相关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相关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若无偏离,请在表格中“偏离情况”中注明“完全响应”。
供应商: (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6.6供应商近年类似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海上供油 | 项目地点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业绩是必须以供应商名义独立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的证明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审细则要求。
6.7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被责令停业,财产是否被接管或冻结。 | |
是否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是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被财政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是否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是否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
供应商: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人需求,结合技术评审内容,编制服务方案并提供证明材料。
(1)履约能力
(2)服务方案
(3)应急供货保障能力措施
(4)安全措施
(5)其他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