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统一编号: 11N42515004720242803
2024 年鑫泽阳光公寓(二期)维修工程的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42515004720242803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乙方:上海毕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xxx(男) | |
地址:xxxxxxxxx 0000 x | 地址:xxxxxxxxxxxxxxx xxx 0000 x 0 x 000(X)x |
邮政编码:201108 | |
电话:00000000000 | 电话:00000000000 |
联系人:xxx | 联系人:xxx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24 年鑫泽阳光公寓(二期)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xxx 000 x 00-00 x
工程内容: 2024 年鑫泽阳光公寓(二期)维修工程,为了给公寓住户提供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对部分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等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和损坏进行逐一维修,以彻底解决以上问题。
二、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 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要求的节点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壹佰捌拾柒万肆仟玖佰贰拾xx贰xx分 (¥ 1874925.29 元);
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5)人工费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参照上莘管发〔2021〕03 号关于印发《莘庄工业区投资建设项目审核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上莘管发〔2020〕7 号关于印发《莘庄工业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1)工程预付款:为施工总包合同价款的 10%。工程预付款仅用于承包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准备费用,如承包方滥用此款,发包人应立即收回。
(2)完成建设工程 30%,累计支付不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 30%。
(3)完成建设工程 60%,累计支付不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 50%。
(4)建设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不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 80%。
(5)竣工结算: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并经工程审价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7%,剩余 3%作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满支付。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07-22 签订。
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闵行区 签订。
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四、合同正本和副本
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2024-07-22 | 日期:2024-07-22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