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意願表達 共同行銷/合作推廣公司 提供資料範圍 備註 □同意 □不同意 A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及地址以外之基本資料(包括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等相關資料)‧往來交易資料 (包括帳務、信用、投資、保險等相關資料) 本表勾選同意並簽章者,始構成共同行銷/合作推廣之同意 B 永豐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C 永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D 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E 永豐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F 永豐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附條件
共同行銷/合作推廣之客戶資料使用同意書
拾壹、共同行銷/合作推廣之客戶資料使用同意條款:一、客戶姓名及地址使用條款:
甲方瞭解乙方基於「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3 條之規定,得將甲方之姓名及地址於永豐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交互運用。
客戶意願表達 | 共同行銷/合作推廣公司 | 提供資料範圍 | 備註 |
□同意 □不同意 | A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姓名及地址以外之基本資料(包括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電話等相關資料) ‧往來交易資料 (包括帳務、信用、投資、保險等相關資料) | 本表勾選同意並簽章者,始構成共同行銷/合作推廣之同意 |
B 永豐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 |||
C 永豐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D 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
E 永豐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 |||
F 永豐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二、客戶姓名及地址以外之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等相關資料同意使用條款:依「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及「銀行、證券商及保險公司等機構合作推廣他業商品或提供相關服務規範」之規定,甲方可選擇以下列勾選表達是否同意將甲方姓名及地址以外之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等相關資料提供予永豐金融控股公司所屬進行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之子公司,供其建檔、揭露、轉介或交互運用甲方之上開資料,以提供相關金融服務:
※本同意條款效力及於未來於永豐金融控股公司及該子公司網站所增加之子公司,甲方得以下述(三)方式隨時變更使用條款。
三、客戶資料變更使用條款:
甲方得隨時以電話(客戶服務中心﹕(00)0000-0000)、書面或親洽乙方,要求各公司變更對甲方資料為上開共同行銷/合作推廣之運用。
客戶親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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