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23-04
x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仅作为指导性文件和签订其他相关具体合同的依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2.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双方正式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一、概述
为推进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合作双方在“作物种类、品种类型、市场区域、运营模式”的协同互补效应,x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垦丰种业”)于 2023 年 2 月 2 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概况
企业名称: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7,320.7 万元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宏洋大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3000663854787K
成立日期:2007 年 07 月 04 日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繁育、收购、生产、加工(包含烘干)、包装、销售农作物种子及进出口业务;植物新品种选育;农业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股权结构:垦丰种业为新三板挂牌企业,黑龙江北大荒现代农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农服集团”)持有其 5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集团”)通过持有北大荒农服集团 100%股份实际控制垦丰种业,为其实际控制人。
(三)垦丰种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其未发生类似事项。垦丰种业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与公司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要求。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x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目标
为落实双方股东中信集团与北大荒集团在合作上达成的共识,公司与垦丰种业根据自身优势,拟在科研育种、品种推广、制种基地、农业服务、国际业务、人才交流、资本合作等种业全产业链开展全面深入的合作。
(三)合作主要内容
1、合作选育、推广农作物品种。联合双方在育种技术与资源领域优势,共同选育、推广适合双方销售区域的农作物品种。
2、制种基地合作。双方加强在制种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品种优势和制种技术优势,共同探讨打造稳定的农作物种子优势制种基地,根据对方需求提供市场化的制种服务。
3、农业服务合作。双方充分发挥农业服务南北地域互补的优势,借助各自以及双方股东在农业服务领域里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交流与合作。
4、国际业务合作。双方加强海外市场的研究,针对主要品种在海外市场的布局探讨合作模式与共同拓展模式。
5、共建人才交流机制。根据双方发展需要,开展企业管理、团队交叉学习、组织专业人才进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青年科研和管理骨干,共建高端人才交流的机制和平台。
6、股权资本合作。在有利于双方发展前提下,双方对股权资本合作持开放的态度,在双方股东的指导下探讨资本层面的合作。
(四)其他事项
1、为保障并促进双方后续多领域合作开展,双方共同组建合作工作组,建立合作事项沟通、交流机制,为合作业务开展提供资源支持。
2、本合作协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
3、双方及各自所属企业围绕具体工作开展的合作,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和方式另行协商。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垦丰种业是北大荒集团控制下的以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种子为主营业务的集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服务和进出口业务于一体,具有完整产业链、多作物经营的现代种业公司。本次合作充分发挥公司在科研技术、自主创新能力、种质资源储备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垦丰种业在北方市场的运营经验、渠道资源等方面优势,有利于双方在作物种类、品种类型、市场区域等方面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对公司拓展东北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本《合作协议》尚未涉及具体项目业务,故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
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不对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的合作构成排他性。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项的原则性约定,主要为充分发挥协议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源优势,通过建立平等尊重、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协议中所涉及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后续是否能最终达成具体合作及业务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业务合作须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作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未来在本《合作协议》下的具体合作事项,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审批权限及程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公司董事于 2022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 月期间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6,26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减持计划实施完毕。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x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