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 Y473 荆黄线路面黑底化 及路域环境整治工程
合同编号:
采购代理合同
委 托 人(甲方):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受 托 人(乙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 目 名 称: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 Y473 荆黄线路面黑底化 及路域环境整治工程
签订时间:2021 年 8 月
甲方: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委托人)
乙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饶平县"四好农村路"浮滨镇 Y473 荆 黄线路面黑底化及路域环境整治工程采购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
(一)就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业务开展,甲乙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确保整个采购过程公平、合法。
(二)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保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
(三)甲乙双方严格保守与项目有关的保密事项。
(四)招标过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依法处理。
二、项目预算、招标内容
(一)项目预算:约人民币 325.311816 万元(具体以财审结果为准)。
(二)采购内容:本合同中甲方委托乙方组织竞争性磋商,具体采购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工作内容及费用
(一)甲方的工作内容
1.及时向乙方提供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需的项目内容和其他与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的资料(包括工期、付款方式、电子文件等)。
2.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确认采购时间安排。
3.协助乙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答疑。
4.按有关规定委派采购人/采购人评审代表。
5.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依法确定成交人名单。
(二)甲方的费用
甲方承担前述甲方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包括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报酬、办公费、差旅费和工本费等;如项目需在报纸上刊登招标公告的,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的工作内容
1.编制招标工作计划,交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按计划实施。
2.参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及评审原则与细则;负责按照合法化、规范化的要求编制用户需求书,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总体整合,提交甲方。
3.向甲方提供定稿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 份。
4.组织和负责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收标、抽取评审专家、负责按法律法规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开标、评审、负责中标结果信息的发布。
5.组织有关人员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疑。
6.根据甲方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乙方收到确认函后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7.招标项目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招标过程的有关资料装订成册交甲方存档。
(四)乙方的费用
1.承担乙方自身工作人员的有关费用,包括报酬、办公费、差旅费等。
2.承担前述乙方负责的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工本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采购代理成果。
2.向乙方询问本合同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乙方为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
5.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乙方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
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做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做出解释。
5.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甲方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招标程序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合同内的工作内容;
1.1 指定的与乙方联系的人员;姓名: 刑xx
电话: 00000000000
1.2 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1.3 协助乙方向中标人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报酬;
2.甲方负有对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3.甲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招标程序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本合同内的工作内容;
1.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专职人员担任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
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xxx/xxx 电话: 0000-00000000、18688030072/18688302111
1.2 按采购人的合理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代理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工作进度;
1.3 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4 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甲方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1.5 向甲方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甲方的支持和配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乙方不得接受所有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活动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与本合同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乙方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部分属于甲方专有或专用的技术(包括专利、图纸、流程、软件等),乙方有义务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
五、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一)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在本合同委托的范围内,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实以下表类别比率分段汇总计算,:
服 x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二)项目如出现重新招标的情况,则乙方的代理服务费比上一次收费上浮 20%向中标人/承包人计取。
(三)项目如非乙方原因造成招标终止/取消招标的,则由甲方向乙方直接支付上述定额采购代理服务费。
(四)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六、违约、索赔
如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相应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约定以第 (二) 种方式解决争议:
(一)均提请汕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原告方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一)合同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使得乙方不能持续履行采购代理业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暂停采购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采购代理业务时,
应当在正式恢复前 三 天内通知乙方。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采购代理业务时,甲方应支付重新启动该采购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二)合同生效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终止
1.乙方完成甲方全部委托采购代理业务,且甲方或中标供应商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4.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九、廉政条款
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供、收受或索要可能影响招标活动依法实施的钱财物品等好处,也不得提供、收受或索要其他好处;
任何一方不得以口头、书面、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表达可能影响招标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的言行。
十、其他
(一)合同的份数
x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三份。
(二)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项目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甲方:(xx): 乙方(xx):
饶平县浮滨镇人民政府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汕头市天山路 17 号天山大厦 9 楼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日期:2021 年 8 月 日 日期:2021 年 8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