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授权经销商协议
x 授 权 经 销 商 协 议 由 上 海 键 庆 工 业 助 剂 有 限 公 司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
叙 文
A)上海键庆工业助剂有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是推销和经销其品牌("xx")所拥有的商标及其之下生产的金属加工用油及旗下其它种类 的润滑油
B)"授权经销商"有意成为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积极和努力推广"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而且"授权经销商"声明,它拥有促进"产品"销售的合格人员及财力,并能够依计划进行业绩开拓
C)鉴于本协议所包含的相互契约与协议,以及从本协议中将获得的相互利益,双方愿在法律上受本协议约束,兹特此约定和同意如下:
约 定
第一条、任命及范围
1)在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规定下,本公司特此委任
" "(以下称" "),在"中国- "内,担任唯一"授权经销商"代表本公司并为了本公司的利益进行销售
2)" ",不得在"中国- "外的"区域"招揽相关业务,除本公司给予书面同意;以免影响其它"授权经销商",相反其它"授权经销商"亦不会进行跨区销售,若发生上述事项,将进行责任追偿
3)" "同意,其公司的营业与费用完全是自行控制与管理,除非在每一具体事项中都预先获得本公司特别给予的书面授权,否则不得向本公司计收任何费用
4)" "同意,只应在与本协议所授经销权有关的"区域"中而不得在其它非授权的"区域"中使用本公司"xx"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进行标记、广告、宣传或其它销售或推销媒介或材料中表明、暗示;除预先书面批准;并保证不冒充使用本公司"xx"的名称、商标、商号、标识等;盛装非本公司原装出库产品
第二条、价格与支付条款
1)首次购买;在"本日期"之后的 10 天内,"授权经销商"应向本公司递
交一份首次订单,购买总量不得少于 1000 公升;购买总量不得少于人民币 2 万元(RMB:20000 元)
2) "授权经销商"购买的数量及责任;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指明的时间:1 年),购买总量和购买总价至少达到 x元(人民币);列出指明时间内的款额与购买数量可以协商调整
3)本公司承诺不随意改变"产品价格",但因为环境、物价、原料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改变"产品价格",至少在三十(30)日前,向"授权经销商"发送相关价格增加或减少的书面通知
4)货款结算;结账周期为 天;而在"授权经销商"收到订购"产品"的发票起, 日内用转账方式支付货款,有关付款的追加说明或协议内容,可另补充:
第三条、经销的责任
1)在本协议期间,"授权经销商"应只储存、销售和推销本公司指明和批准的"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储存、销售或推销本公司并未指明或批准的任何有关润滑油产品,有违反情况,见"保密及赔偿"
2) "授权经销商"应自负费用;履行其在本协议中所负责任中,可能需要的办公场所、零售商店、仓库及其它有关设施,并雇用和培训可能需要的人员,特别是推销和促销"产品"的人员;"授权经销商"同意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以便达到或超过本协议中规定的销售数量、金额。
3)"授权经销商"将定期与本公司讨论"区域"内的"产品"市场(包括有关本公司竞争对手的润滑油和与润滑油有关的石油产品及上述市场促销活动的讯息、价格
4)"授权经销商"同意不在"区域"以外出售本公司相关的"产品",己招揽潜在客户,除非本公司同意,并另出书面同意
5)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授权经销商"收到本公司交付的"产品"时,应仔细检查规格和数量,发现有任何不合规之处,于 48 小时内告知,以便及时解决。因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投诉,本公司承诺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在"授权经销商"提供产品给其终端客户使用时,需合理的使用或因应实际加工需求而调整产品使用情况,若因产品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由"授权经销商"主要负责处理,本公司亦将积极配合,提供解决方案,确保"授权经销商"销货正常
6)有关"产品"的培训;"授权经销商"同意,当本公司提出要求时,将参加由本公司主办的培训班,并协助组织各项活动
第四条、保密及赔偿
1)保密资料;"授权经销商"承认"保密资料"(如有的话)包含宝贵的商业秘密,属于本公司专有;"授权经销商"应对这些资料严格保密,除非为了履行其在本协议中所负责任而确有合理的披露需要,否则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商行、公司批露,本条款所述的责任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或不再续期的情况下仍应保持有效
2)"授权经销商"违反保密条款后,本公司可能遭受的损害难用金钱衡量,故"授权经销商"特此同意本公司有权(A)永远禁止任何上述违约情况继续下去并且(B)依照本协议内容中的"调解与仲裁"所述,最终仲裁所裁定的一笔适当款项作为惩戒性损害赔偿;(C)本条款所述的责任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或不再续期的情况下仍应保持有效
3) "授权经销商"销售其它品牌润滑油"产品",只限因市场实际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本公司产品不符合推广时的有利销售,经销商可以自行决定销售其它品牌的产品,但经销商需己书面通知,双方沟通后可执行,否则视为违反协议中所述的责任,本公司有权要求惩戒性损害赔偿
第五条、调解与仲裁
1)调解;双方之间发生本协议的有效性、释义或效力或本协议中设定的权利与责任等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适当考虑,做好调解
2)任何争议倘未能友好解决,可提交签约地法院仲裁解决
★ 本协议中使用的任何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设,并非本协议的一个部分,亦不应何方面影响本议协的解释
x公司和"授权经销商"经由其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于本协议首页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协议正本(2)份;本公司和"授权经销商"各自保留一份正本,以资证明
"授权经销商":
代表签名: (xx)
本公司:上海键庆工业助剂有限公司
代表签名: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