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片设计、拍摄及剪辑;多点位、多机位、实现信号的实时传输、现场直播转播等;视频格式:MP4;清晰度:1920*1080P。 2 插片设计、拍摄及剪辑;多点位、多机位、实现信号的实时传输、现场直播转播等;视频格式:MP4;清晰度:1920*1080P。 37
成都市锦江区2024年防汛综合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4年05月
目 录
专业技术团队编制方案及撰写脚本:含演练时间、演练地点、演练方式采用(情景模拟+实战演练)、演练科目设计、演练总结报告等。 2
插片设计、拍摄及剪辑;多点位、多机位、实现信号的实时传输、现场直播转播等;视频格式:MP4;清晰度:1920*1080P。 2
演练场地拍摄机位及线路布置;摄像机、音响系统、电脑等设施设备的调试及使用;现场通讯保障对讲机;现场设备运输。 2
提供包括活动主导演、执行导演、主持人、点评专家等人员需求;保障人员和现场活动安全;演练物料印刷制作及会务资料准备。 2
专业技术团队编制方案及撰写脚本:含演练时间、演练地点、演练方式采用(情景模拟+实战演练)、演练科目设计、演练总结报告等。 37
插片设计、拍摄及剪辑;多点位、多机位、实现信号的实时传输、现场直播转播等;视频格式:MP4;清晰度:1920*1080P。 37
演练场地拍摄机位及线路布置;摄像机、音响系统、电脑等设施设备的调试及使用;现场通讯保障对讲机;现场设备运输。 37
提供包括活动主导演、执行导演、主持人、点评专家等人员需求;保障人员和现场活动安全;演练物料印刷制作及会务资料准备。 37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受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比选人)委托,拟对成都市锦江区2024年防汛综合应急演练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兹公开邀请符合资格的相关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比选编号:Z-20240513-0137
二、比选项目:成都市锦江区2024年防汛综合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全面落实省、市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抓紧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的行动力。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防汛总目标,结合我区今年防汛任务和救灾特点,拟举办锦江区2024年防汛综合应急演练。
包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1.演练方案设计: 专业技术团队编制方案及撰写脚本:含演练时间、演练地点、演练方式采用(情景模拟+实战演练)、演练科目设计、演练总结报告等。 2.演练影视制作及编辑: 插片设计、拍摄及剪辑;多点位、多机位、实现信号的实时传输、现场直播转播等;视频格式:MP4;清晰度:1920*1080P。 3.演练设备: 演练场地拍摄机位及线路布置;摄像机、音响系统、电脑等设施设备的调试及使用;现场通讯保障对讲机;现场设备运输。 4.人员及会务: 提供包括活动主导演、执行导演、主持人、点评专家等人员需求;保障人员和现场活动安全;演练物料印刷制作及会务资料准备。
|
23 |
|
五、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
本次公开比选将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比选申请人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一)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05 月 16日至2024年05 月 20 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地址及所需资料:
þ获取方式:网络(邮件或远程)获取;
þ获取地址(报名邮箱):00000000@xx.xxx;
þ所需资料:参加报名的比选申请人自行在公告附件中的下载报名资料将其补充完整,附上相应加盖公章的经办人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比选文件技术服务费(如有)支付凭证截图扫描成PDF文档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备注公司全称与项目名称)。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审核后将通过邮箱回复是否报名成功并发售比选文件。
(三)比选文件技术服务费:人民币300元/份。
(四)比选资格不得转让。
八、比选截止时间:2024年05月 21 日15:00(北京时间)(xxxxxxxxxxx00xxxxxXx0000x)。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九、开标地点: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xxxxxxxxxxx00xxxxxXx0000x)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通讯地址:xxxxxx00x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比选代理机构: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xxxxxxxxxxx00xxxxxXx0000x
联 系 人:巫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万元。 |
2 |
低于成本价 |
评选委员会认为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比选申请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比选申请人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由其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3 |
比选人 |
名称: 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4 |
比选代理机构 |
名称: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巫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5 |
比选项目名称 |
成都市锦江区2024年防汛综合应急演练服务项目 |
6 |
比选编号 |
Z-20240513-0137 |
7 |
预算金额 |
23万元 |
8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9 |
比选方式 |
公开比选 |
10 |
评选方法 |
综合评审法 |
11 |
交付时间、地点 |
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要求。 |
12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按比选文件要求。 验收标准: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13 |
联合体比选 |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14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涉及。 |
15 |
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提出异议的时间 |
在比选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
16 |
分包履约 |
不允许转包、分包。 |
17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8 |
比选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1日15:00(北京时间) |
19 |
比选有效期 |
比选后90天。 |
20 |
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21 |
备选比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比选方案。 |
22 |
签字xx |
比选申请人必须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23 |
比选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24 |
比选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不接受散装(活页夹)等。 |
25 |
比选文件封面的标注 |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26 |
比选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 |
27 |
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
28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
2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比选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比选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使用者。本次比选的比选人是成都市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2 “比选代理机构”系指根据比选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比选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比选的比选代理机构是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2.3 “比选采购单位”系指“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比选申请人”系指购买了比选文件拟参加比选和向比选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比选申请人。
3. 本项目合格的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应具备第一章第五条所述的资格条件;
(2)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了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比选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5. 比选文件的构成
5.1 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公告;
(2)比选申请人须知及前附表;
(3)比选文件格式要求;
(4)比选申请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比选项目及要求;
(6)评选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5.2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比选申请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比选申请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6.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 比选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提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在发布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比选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适用)
8. 比选文件的语言
8.1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比选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作为无效比选处理。
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比选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比选货币
本次比选项目的响应均采用人民币。
11. 联合体比选(本项目不适用)
12. 知识产权
12.1 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比选申请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比选申请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比选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比选申请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比选申请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拟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2)技术参数证明材料(根据比选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
(3)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4)验收清单;
(5)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 比选文件格式
14.1 比选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比选申请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比选申请人不得以“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15. 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5.1 比选申请人比选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比选文件规定数额的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5.2 比选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
15.3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比选保证金的比选将被拒绝。
15.4 比选申请人所交纳的比选保证金不计利息。
15.5 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比选申请人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在比选代理机构网站下载退保证金申请单)。
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扣除比选服务费后,在中选人与比选申请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退现金),退还时请比选申请人携带收款收据、采购合同(副本原件)1份及比选申请人银行开户信息到本比选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比选申请人在办理退还比选保证金时需向比选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
(1)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撤回比选。
(2)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选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 比选有效期
16.1 比选有效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比选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比选,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比选人可于比选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比选申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比选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能修改其比选文件,关于比选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比选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比选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须知前附表”准备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副本。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比选文件为准。
17.2 比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比选申请文件副本须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比选文件要求附原件的资料,应一律附于 “正本”内。
17.3 比选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比选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比选。
17.4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7.5 比选申请文件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6 比选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8.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编号、项目名称。
18.2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字样,并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编号、项目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 比选文件的递交
19.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比选地点。比选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20. 比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比选申请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
20.2比选申请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比选截止时间之后,比选申请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比选。
三、比选和评选
21. 比选
21.1 比选代理机构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比选,比选人、比选申请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比选时,比选代理机构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公证。
22. 比选程序
22.1 比选会主持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时间宣布开始,按照规定要求主持比选会。比选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比选会开始。比选时间到,主持人宣布比选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比选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监标、会议记录等比选工作人员,根据“比选申请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4)宣布比选会结束。主持人宣布比选会结束后,所有比选申请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3. 评选
23.1 评选工作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3.2 评选过程严格保密。比选人对评委会的评选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比选被拒绝。
23.3 在评选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比选申请人对其比选申请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4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是比选文件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比选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比选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5 比选申请文件如果没有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比选申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
23.6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3.7 比选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比选处理:
(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3)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比选情形;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定标
24. 中选原则
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选人。
25. 定标程序
25.1 评委会将评选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 比选代理机构在评选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选报告送比选人。
25.3 比选人在收到评选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评选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
25.4 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5.5 比选人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文件和其他比选资料。
26. 中选通知书
26.1 中选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比选处理或者有比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选无效情形的,比选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选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选通知书(中选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选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1个月)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选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比选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比选人不得向中选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选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比选文件和中选人比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选的,比选人可以与排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适用)
28.1 经比选人同意,中选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草比选人同意,并且分包比选申请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选的一致。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选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比选人负责,分包比选申请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 比选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比选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选比选申请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0.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30.1 如果中选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选,其交纳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1. 履行合同
31.1 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比选纪律要求
33. 比选申请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比选采购单位、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采购单位、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比选过程中与比选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人,属于不合格比选申请人,其比选或中选资格将被取消。
第三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比选申请函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比选文件 (比选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
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比选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比选人提供所需服务。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4、我方承诺比选有效期为比选后天 (日历日)。
5、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 比选编号)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名称:(盖章)
日期:
三、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序号 |
比选要求 |
比选响应 |
响应/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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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只填写比选文件中与比选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比选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比选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填写“/”即可
2.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比选或中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比选日期:XXX
四、技术、服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序号 |
比选文件条目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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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只填写比选文件中与比选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比选文件中服务响应与比选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填写“/”即可。
2.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比选或中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比选日期: XXX
五、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比选编号: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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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比选申请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首页和盖章页即可)。
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比选日期:XXX
六、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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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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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报价(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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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元 (大写: ) |
... |
... |
... |
... |
报价合计 |
人民币 元(大写: )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
2.“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3.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保险、风险、所有税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和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
比选申请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章):XXX
比选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比选文件及本项目情况填写(格式自拟)
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
(一)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①比选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企业也可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比选申请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事业法人也可同时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③比选申请人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比选申请人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可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并签署比选申请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并签署比选申请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有困难的,也可提供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公章(鲜章)。
第五章 比选项目及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比选申请人不满足的,将按照无效处理。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应急能力提升,全面落实省、市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抓紧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的行动力。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防汛总目标,结合我区今年防汛任务和救灾特点,拟举办锦江区2024年防汛综合应急演练。
包号 |
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1.演练方案设计: 专业技术团队编制方案及撰写脚本:含演练时间、演练地点、演练方式采用(情景模拟+实战演练)、演练科目设计、演练总结报告等。 2.演练影视制作及编辑: 插片设计、拍摄及剪辑;多点位、多机位、实现信号的实时传输、现场直播转播等;视频格式:MP4;清晰度:1920*1080P。 3.演练设备: 演练场地拍摄机位及线路布置;摄像机、音响系统、电脑等设施设备的调试及使用;现场通讯保障对讲机;现场设备运输。 4.人员及会务: 提供包括活动主导演、执行导演、主持人、点评专家等人员需求;保障人员和现场活动安全;演练物料印刷制作及会务资料准备。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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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服务要求:
1.应急演练方案编制:通过反复沟通、案例分析,协助比选人选定演练案例;基于案例设计后续事件走势,编制演练计划、设计并编制演练脚本,按照应急演练流程的需要设计并制作演练所需的材料、音视频。
2.应急演练视频拍摄与制作:提供应急演练全过程的视频拍摄与制作所需器材、人员及后期制作服务等。
3.应急演练系统支撑:提供应急演练所需系统、现场直播等,并提供网络保障与支持。
4.应急演练导控服务:排练及正式演练过程中,比选申请人需提供视频切换导播台等实时支持服务。
5.应急演练指导培训服务:对参演人员提供应急演练指导,包括各环节所需工作报告、新闻发布稿等文档撰写指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范性指导。
6.会务配套服务:应急演练会场情景模拟的搭建与拆除,全程内容安全保障服务、演练物资等基本会务服务。
7.应急演练人员配置:为本项目拟派服务团队中至少包含1名应急管理部专家或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并安排专人对接比选人业务,沟通协调;本项目团队所有人员均需具备良好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团队协作精神,以及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根据场地实际情况落实,如有调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按照必选人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3、付款方式:①付款前,成交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比选人在收到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支付相应价款;②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比选人支付成交比选申请人合同金额的50%;成交比选申请人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比选人支付成交比选申请人合同金额的50%。
4、验收方法及标准:中选人履约完成后,由比选人组织,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
5、违约责任
5.1比选人和中选人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四、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①项目目标、②项目具体工作、③项目组织形式、④项目工作进度及预期成果、⑤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不可生搬硬套,夸大其词,切实结合项目特点合理编写。
说明:1、本项目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为准判断是否偏离。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的,以偏离表为准。
2、本项目规定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如有最新标准,均按最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比选程序
1. 总则
1.1 比选人将根据比选服务特点组建评选委员会,采取综合评审法。
1.2 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比选申请人。
1.3 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和标准进行评选,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选候选比选申请人名单,或者受比选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选比选申请人;
(4)向比选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选工作的行为。
2. 评选程序
2.1 比选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申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 澄清有关问题。对比选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选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比选申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比选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本次采购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4 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候选中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一致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2.5 评审委员会推荐候选中选人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
2.6 对于违反谈判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中选人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3. 定标及定标程序
3.1 评委会将评选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选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 比选代理机构在评选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选报告送比选人。
3.3 比选人在收到评选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选报告中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1名。
3.4 据比选人确定的中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3.5 比选采购单位不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不退回比选文件和其他比选资料。
4.评审方法
5. 选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审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10% |
10分 |
以本次最低比选报价为基准价,比选报价得分=(基准价/比选报价)×10 |
2 |
服务内容及要求10% |
10分 |
完全满足比选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得10分,每有一条不满足或未响应或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3 |
项目实施方案45% |
45分 |
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 ①项目目标; ②项目具体工作; ③项目组织形式; ④项目工作进度及预期成果; ⑤安全保障措施。 以上5项内容完整、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45分;每有一项表述有错误(错误指科学原理存在错误、语句不通顺有歧义、有错别字或前后内容相互矛盾)或缺乏可实施性(缺乏可实施性指方案内容凭空编造不符合常识和基本逻辑、脱离采购需求、措施内容无法取得预期效果或无益于本项目采购目标的实现)或与本项目无关(无关指描述中存在套用其他项目、其他比选人或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扣3分,每有一项缺失扣9分,扣完为止。 |
5 |
人员配置20% |
20分 |
1、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中有1名应急管理部专家或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得5分,最多得10分。 2、拟投入项目组人员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为此项目负责人的得4分,最多得4分。 3、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中具有应急管理部培训讲师证书或紧急救援员证书,每有1名得2分,最多得6分。 (注: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6 |
同类项目业绩15% |
15分 |
比选申请人自2020年1月1日(含)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提供1个得5分,最多得15分。 注: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
5.1 评选过程中,比选申请文件响应比选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5.1.1 质性偏离是指比选申请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
(1)比选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没有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或盖章;
(2)比选文件中附有比选申请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响应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比选项目的要求;
(4)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比选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比选处理。
5.1.2 实质性偏离是指比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评选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比选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比选申请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比选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选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2 比选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选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6. 计算错误的修改
6.1 比选申请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7. 选专家在比选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比选申请人透露评审情况。
8. 新比选或终止比选
本次比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重新比选或终止比选:
(1)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两家的;
(2)出现影响比选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比选采购任务取消的;
重新比选或终止比选的,比选采购单位应在公告,并公告详细理由。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一、合同草案条款如下:
(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成交后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包括服务方案、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
1.2 买方针对本项目的比选文件;
1.3 卖方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1.4 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 合同期限
4.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4.1
4.2
4.3
4.4
4.5
…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同第五章付款要求
5.1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5.1.1 万元;
5.1.2 万元;
5.1.3 万元。
5.2 服务费支付方式:
6.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8. 履约保证金
8.1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8.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9.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9.2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9.3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9.4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9.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0.2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10.3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0.4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0.5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11.2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3.3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3.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4. 合同生效及其他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件1:
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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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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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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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 基本信息 |
比选申请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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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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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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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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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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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 (以下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
1、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报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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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现金 □支付宝/微信 □电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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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申请人经办人 (签字) |
本公司承诺以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均真实可靠,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接受相关规定处罚。若因信息错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经办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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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2.“*”为必填项,供应必须如实填写。若虚假填写,所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注:后附相关报名资料彩影件。
附件2:
介绍信
东方华仁集团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单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同志,前往贵公司办理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领取(购买)比选文件相关事宜,请接洽。
(有效期5天)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23年XX月XX日
附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