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
编号: 12N07603787H2024401
采购单位(甲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本级
服务单位(乙方): 南宁日报社印刷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2020-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协议书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020-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协议书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2020-202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协议书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广西政采 [2024]15677 号-002,广西政采[2024]15677号-001 | 南宁日报社印刷厂20-22年度印刷定点服务 | - | - | - | 1 | 项 | 38797. 00 | 38797.00 |
合同总价(元) | 38797.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叁万捌仟柒佰玖拾柒元整 |
二、付款方式
序号 | 采购计划文号 | 采购目录 | 数量 | 预算资金 | 资金来源性质 | 资金支付方式 |
1 | 广西政采[2024 ]15677号-001 | 印刷服务 | 1 | 8797.00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授权支付 |
2 | 广西政采[2024 ]15677号-002 | 印刷服务 | 0 | 30000.00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授权支付 |
三、服务条款
(一)双方责任
1. 甲方提供图片、标志与文字素材,甲方保证提供的素材等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因按甲方提供的印刷内容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 乙方负责设计、排版、印刷,乙方保证设计采用的素材等不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也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因乙方提供素材所引起的任何纠纷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印刷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双方签字确认的样稿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印刷文本须明晰,不得多字少字、前后颠倒、上下颠倒、字行歪斜及行间疏密不等,不得颠倒或有缺页。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印刷质量应符合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如出现印刷文本的乱码等上述质量问题,甲方可拒绝验收该批货物,并由乙方承担产生的相关费用。
2.印件确定后,若双方中途变更应提前通知对方协商同意,否则应负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印刷品原稿、样稿的交付与确认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 贰 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样稿后,甲方完成样稿校对确认工作。
2.乙方交付的印刷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同意接受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印刷费;不同意接受的,应当负责重新印刷;
3.款项支付5日内,乙方将电子版(pdf等)交付甲方。
(四)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为采购方约定的交付时间内,乙方未能按时交付印刷品,每逾期1日,应按印刷费总额的千分之 三 支付甲方违约金。
2.交付地点为 甲方指定区内地址;
(五)验收
按甲方签字稿或电子定稿印刷、制作、验收;甲方应在印刷品全部运达交付地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印刷品依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退还乙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货款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或60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印件的付款发票和制作清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将款项转入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补充约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4.本合同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嘉宾支行
账号: 账号: 0804012010000251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