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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合作协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董事会将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津海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下属单位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天津海顺于 2017 年 6 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版集团为了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印刷业务,将由上市公司逐步承接出版集团的原印刷业务。xxxx与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津教社”)、全资子公司天津人民美术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美”)、全资三级子公司天津人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美文传”)、全资子公司百花文艺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文艺”)、下属单位天津市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在天津海顺会议室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我们认为,本次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是出版集团为了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印刷业务,将由上市公司逐步承接出版集团的原印刷业务。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课本计价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执行,一般图书计
价是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的,是公允、合理的。本次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将对提高上市公司经济效益、打造上市公司出版物印刷产业链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利润来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天津海顺与津教社、天津人美、人美文传、百花文艺、天津市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xxx、xx、xxx
2018 年 3 月 1 日
刷合作协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3 月 2 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一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 9 名,出席
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xxxx与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津教社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xxxx与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人美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xxxx与出版集团全资三级子公司人美文传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xxxx与出版集团全资子百花文艺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xxxx与出版集团下属天津市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决议表决程序。鉴于天津海顺印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顺”)于 2017 年 6 月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
为了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强印刷业务,将由上市公司逐步承接出版集团的原印刷业务,天津海顺与出版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教社”)、全资子公司天津人民美术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人美”)、全资三级子公司天津人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美文传”)、全资子公司百花文艺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文艺”)、下属单位天津市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将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在天津海顺会议室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由于天津海顺承接公司实际控制人出版集团下属单位的印刷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会中关联董事xxxxx、高扬先生、xxx女士、xxx女士均已回避表决,其他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交易的公平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是:课本计价按照国家核定标准执行,一般图书计价是由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的,因此是公允、合理的。本次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将对提高上市公司经济效益、打造上市公司出版物印刷产业链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利润来源,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我们同意将xxxx与教育出版社、人民美术社、人美文化、百花文艺、天津市新华书店业务开发部签订《委托印刷合作协议》
的关联交易事项,并据此开展相关交易。
独立董事: xxx、xx、xxx
2018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