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专利代理合同
编号: 11N45760202820229403
采购单位(甲方): 新疆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
服务单位(乙方): 重庆市信立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江北分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 级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重庆
市信立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江北分所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重庆市信立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江北分所 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xxxxxxxxxxxxxxxxx(xxxx)-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重庆市信立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江北分所 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配置要求 | 采购数量 | 计数单位 | 成交单价 | 小计 |
1 | 专利代理 | *实用新型专利(单个申请人减缓) | 一种农业智能化农业用施肥精准控制装置 | 咨询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机构,品牌:,计价方式:件,咨询类 型:专利代理,服务周期:一年 | 1 | 件 | 3800.00 | 3800.00 |
合同总价(元) | 3800.00 | |||||||
合同总价(大写) | 叁仟捌佰元整 |
二、付款方式:户名 : 重庆市信立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江北分所账号: 50050106360000004348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
三、服务条款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同意甲方的委托,指派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务,如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乙方应告知甲方,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的代理人接替,直至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乙方的代理人介绍委托事项及所涉及的全部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相关的资料及证据,甲方发明人或申请人有义务告知乙方该技术的披露情况,包括是否发表论文,是否上网、是否申请过专利等,以配合乙方完成委托事务。甲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并对所提供的内容负责,由于甲方没有完全交底造成的专利申请被驳回,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资料、实物、影视资料、录音录像制品、以及甲方提供的与申请专利有关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和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四、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甲方依照本协议向乙方披露的技术信息不属于技术秘密;由于甲方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而导致上述技术秘密泄密或因第三方的原因导致上述技术秘密从甲方以及任何一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泄密;在未进行任何披露之前,xxxx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技术信息;乙方通过合法手段可以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信息;乙方对技术信息的透露是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基于专利局审查司法判决、裁定等完成。对于上述信息,xxxx在披露之前通知甲方。
五、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有效以及合法性,如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违法情况的,乙方有权利终止代理业务,依约所收的费用不予退还。
六、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依照专利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及案件具体情况,制作文件,并在收到甲方所有费用及所有材料后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报送知识产权局后,申请材料不能更改,否则视为重新申请,甲方需要重新缴纳相关费用。
七、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依约付款前,乙方有权不启动此次案件的代理程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应付对方专利代理费用的双倍作为违约金。若甲乙双方均同意解除委托关系,退款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已完成工作量协商确定,并以甲方所交的代理
x为限,乙方不承担其他补偿责任。
八、 乙方收到代理费后,开始为甲方撰写文案,定稿之前甲方有义务及时反馈乙方代理人的文件答疑,由于每件文案依照时间排序,甲方如需快速定稿,可以向乙方缴纳定稿加急费。
九、 因委托事项审批权归属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而乙方代理人针对技术交底书所做质量分析是基于乙方代理经验评估,并不作为知识产权局核准或核驳该申请的依据,故分析结果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甲方如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的查新报告,则需向专利局缴纳专利查新费,乙方可代为甲方办理。
十、 为了统一及有效的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发文,发文的接收地址均为乙方地址。在专利审查期间,乙方会及时通知甲方各种审查情况,如需要甲方答复的,甲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明确的答复;如遇补正或答复审查意见,则应在通知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答
复。在限定期限内未答复的,视为甲方放弃权利,乙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如有变化,请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于不能及时转达知识产权局意见或文件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予承担。专利审查的时间会根据知识产权局内部审查的速度快慢而有所变化。
十一、 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事项中涉及外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文技术交底材料和审查意见所附外文对比文件)时,该外文材料的翻译工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以甲方提供的翻译件记载的信息为准。
十二、 对于专利申请业务,如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本委托代理合同到甲方获得专利证书时合同自然终止。如专利申请未通过审查,本委托代理合同到收到专利局要求主动撤回专利或驳回通知书时合同自然终止。对于其他业务,办理完结之日本合同终止。
十三、 由于本次代理业务属市场行为,甲乙双方应遵守合约精神及合同条款,乙方以承接甲方的代理业务并完成服务项目为目的,甲方不能无故违约或要求退款。
十四、 专利授权之后,每年年费由甲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如甲方委托乙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年费,甲方除了应缴纳官费外,还需向乙方缴纳服务费。xxx在每年年费到期前通知甲方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在乙方负责代缴年费期间逾期未缴纳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专利权属多人共有的,专利证书由指定联系人领取。
十五、 签订本合同前及签订本合同后与合同事项相关的任何权利义务均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其他任何人的洽谈记录、承诺等均与代理人公司无关,不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双方的一切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如需变更均应当签订书面的协议。
十六、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的服务项目结束为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x
xx: xx: 50050106360000004348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