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建發為廈門航空(本公司之附屬公司)之主要股東,故廈門建發為本公司附屬公司層面之關連人士。由於收購(經考慮經調整後之代價)之其中一項適用百分比率(溢利比率除 外)仍高於0.1%及低於5%,故收購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76條項下申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