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方應用外語系學生姓名○○○,學號 B105410XX,電話 09XX-XXX-XXX,預計實習期間自民國 10X 年 00 月 00 日起至民國 10X 年 00 月 00 日止,總時數共計 000 小時。
附件 18: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人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以下簡稱甲方)請填寫實習機構全名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為使四年制學生在「英文實務專題(一)(二)」(4 學分)有校外實習之機會,俾使理論與實務融合貫通,特商請實習合作機構乙方同意甲方分發學生前往校外實習。
二、實習合作職章:
甲方:承辦學生實習有關業務,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學生校外實習。
乙方:提供甲方學生實習機會,負責工作分配、訓練及輔導實習生之生活言行,並派專人指導。
三、甲方應用外語系學生姓名○○○,學號 B105410XX,電話 09XX-XXX-XXX,預計實習期間自民國 10X 年 00 月 00 日起至民國 10X 年 00 月 00 日止,總時數共計 000 小時。
四、實習環境及內容:
(一) 工作內容: 。
(二) 工作地點: 。 (三) 工作時間:應包括學科時間,每週實習時數 小時,每日 小時;加班
時間每日 時;每週 時;輪班時間每日 時,做 x 。
五、薪酬及保險:
(一) 薪資性質:
□領基本薪資(月薪制) 月薪 元、□領基本薪資(時薪制)
時薪 元、 □領實習津貼 元、□領獎助學金 元、
□無任何補助。
(二) 保險事宜:
□勞工保險、□健保、□提撥勞工退休金、□團保、□其他保險(含保額):
(例如團體意外保險 300 萬元等)、□皆無提供。
六、休假及請假:
(一) 實習期間乙方排休制度依與甲方之協議,其它休假及請假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辦理。
(二) 甲方學生請假需依規定至學校系統辦理手續,同時提前向乙方報告並完成相關手續。若甲方學生無故曠職且未請假或須連續請假超過三日者,乙方應通知甲方輔導老師協助追蹤與輔導。
(三) 甲方學生出勤狀況應列入考核依據並作成出勤紀錄備查。
七、實習生輔導職責:
1. 實習期間,由乙方負責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設備及行政支援人員,並督導甲方學生之工作及生活管理,如有行為不端,違規或不聽從乙方指導糾正者,乙方得通知甲方,並作適當之議處。
2. 甲方學生於校外實習期間,因懈怠或連續犯錯,經實習單位輔導、糾正無效,導致乙方實習單位認定不適任且無法繼續在該單位實習者,得請提報系上,必要時得與學校指導老師協調討論,終止學生實習,該實習時數不列入計算。
3. xxxxx甲方學生認識機構組織、政策、行政程序、倫理守則,及相關實習規範。
4. 定期與學生進行督導會談,督導學生實習工作,給予回饋及建設性的建議。
5. 依據實習需求分配工作任務,協助學生具備實務工作之認知及技能。
6. 學生實習期間之工作任務分配,應考量安全性,不得令實習生從事危險、違法之活動。
7. 乙方不得非法利用實習生留置到夜間加班、輪班,或從事無關英文專業能力表現之情事。
8. 嚴謹公正評估學生實習表現,並完成實習成果考核表。
八、實習考核:
1. 實習期間由xxxx老師及乙方實習單位主管共同評核實習成績。乙方應於實習結束後一個禮拜內將實習成績考核表擲交甲方,俾利核算成績。
2. 甲、乙雙方得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校外實習課程合作更臻完善。
九、附則:
1. 為顧及乙方之業務機密,甲方之實習學生及輔導老師因參加本校校外實習課程合作
所知悉乙方之業務機密,無論實習期間或實習終了後,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予任何第三人或自行加以利用,亦不得將實習內容揭露、轉述或公開發表。
2. 實習生於實習期間為職務上或與職務有關之發明、創作、專利權、著作權、營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均歸屬乙方;如需申請者,實習生應配合辦理。
3. 其他有關校外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4. 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民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合約書未盡周詳之處,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則。
5. 有關本合約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先以和平方式,透過協商解決。十、本合約書正本共一式參份,甲﹑乙雙方及實習生各執一份。
立合約人:
甲 方: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代 表 人:xxx
x x:校長
地 址:xxxxxxxxxxx 000 xxxxx:00000000
x x:代 表 人:職 稱:
地 址: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