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鄂财行资租字[ ]第 号
xxxxxxxxxxx
xx( xx) 租赁合同书
资产占有单位 长江大学
单 位 地 址 荆州市
主 管 部 门
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征管办公室 制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甲方):长江大学资产经营(管理)荆州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地址及设施、设备情况
1、租赁房屋地址:东校区 23、24 号学生宿舍楼 1 楼生活服务用房。面积 397.17 平方米。
2、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①门窗情况:
②地板及墙壁装修情况:
③水电设施情况:
甲方合法拥有上述房屋使用权与出租权。甲方所有(或甲方依法使用,有权出租),甲方将其出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超市。
二、租赁期限:
从 2022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保证金及有关税费:
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拾 x 仟 佰 拾 元。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交清\按年支付\按季度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支付时间为开票之后 15 个工作日之内。
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开始,向甲方交付设施设备等使用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甲方经验收确认房屋无毁损等情形且乙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或毁损费用。
水电费、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租金的税收由甲方缴纳。
四、交付房屋期限:
乙方交付保证金及首期租金(按一年租金计算)后,甲方于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租赁期限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五、甲方责任(义务):
1、实行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形式。
2、租赁期内乙方就注意租赁物的瑕疵,如发现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等应及时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发现不及时造成房屋及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乙方负责。
3、房屋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公共利益要求需要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甲方不另行给乙方安排房屋,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租金、水电费。
2、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长江大学公用房出租出借实施细则(暂行)》(长大校发〔2021〕125
号)及出租房校园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经营。
3、租赁期间,乙方除提供大学生生活学习用品(副食品、日用百货、水果、文体用品等)的供应、配送和仓储等配套服务之外,不得从事餐饮(轻食除外)及其他校园管理规定明确不得经营的商业业态。
备注:轻食指不在店内加工加热,无废弃物,不产生油烟异味的食品。
4、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
5、租赁期间房屋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对房屋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若乙方发现房屋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甲方报告,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完好。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7、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借或转租他人。
8、乙方应注意水、电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若在租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合同。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 乙方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经营方式有损学校“服务育人”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2) 经核实,乙方实际运营与交易条件要求严重不符的;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损坏房屋的;
(4) 乙方利用经营场所或经营合同,进行投资、联营、入股、抵押等经营活动;
(5) 利用经营场地存放危险品,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责任事故的;
(5) 拖欠学校水、电费用的;
(7) 除不可抗力外,停止或威胁停止提供服务的;
(8) 有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行为的;
(9)拖欠租金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4、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在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场。如不按期退
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所有滞留物品从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超过 7 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全部按废弃物进行处置,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凡出现校闹、剧烈争执的一律报公安机关处理,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5、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投入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配套设施)及全部装修在退场时须无偿无条件的以现状移交给甲方,并保证移交的设施、设备、装修状态良好,无恶意损坏。乙方不得
要求甲方回购其余设施、设备,移走时不得对原有设施、设备、装修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按损坏和修复情况从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提供承诺书)
5、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具备法定或约定解除合同条件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八、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 2 日内,将承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乙方的装饰装修部分亦不得损坏。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九、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给乙方的,每逾期 1 日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日租金双倍租金违约金。
2、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但乙方应提供有效赁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 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外,每逾期 1 日,还应按所欠费用总额的万分之六向甲方支付利息。如因乙方未按时交纳前述费用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 3 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相应差额部分的损失。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应该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的,视同双方为不定期租赁关系。租金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 3 倍计算,至房屋归还为止。
xx、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第 1、2 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三、争议解决:
由甲、乙双方协商或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约定的事项: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盖章并报财政部门(资产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主管部门、财政资产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 法定代表(授权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