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金额 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AAA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股票代码:60166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住所:xxxxxxxxxxx 00 x)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 |
本期发行金额 | 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
增信情况 | 无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 AAA/AAA |
信用评级机构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所从事的工程承包业务合同金额通常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占用大量资金。发行人依赖客户提供的工程预付款、进度结算款来推进工程进展。与此同时,为确保发行人诚信履约并保证各类预付款能得到恰当的使用,业主通常对其所提供资金的调用进行限制,并通常要求发行人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作为担保。由于工程承包业务具有上述特点,因此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张能力在相当程度上依赖发行人资金的xx状况。若客户不能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结算款,则发行人推进合同工程的施工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电建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发行人以持有的房地产板块资产与电建集团持有的优质电网辅业相关资产进行置换。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发布了相关公告。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资产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完成。为进一步剥离公司体内剩余房地产业务,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转让公司将所持房地产资产。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相关资产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已经完成。上述业务结构调整可能在短期内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二)近年来,发行人的业务规模迅速增长,尤其是加大了对电力投资运营板块的投资。随着发行人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债务融资规模持续增加。2020-2022年末和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74%、75.09%、76.89%和 77.17%,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房地产开发成本、xx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其他存货等。由于发行人
主要从事工程承包行业,施工建设周期较长,使得发行人存货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较大,其中存货以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为主。2020-2022 年末和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 12,268,000.95 万元、12,576,203.46 万元、1,695,465.69万元和 1,915,735.22 万元,分别占同期资产总额的 13.84%、13.05%、1.63%和 1.64%,占比较高,其中 2022 年存货规模下降较多,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置出影响。较高的存货会对发行人带来较大的存货跌价风险。
(四)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总额为 2,153.12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80.67%,主要是用于借款担保而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若出现违约情况,相应受限资产将面临转移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2023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预案的议案》,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电建新能源的控制权,但可能会导致原本属于发行人的资源和资产流失,影响发行人的业务运营和发展,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六)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中国电力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关注。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
行人合并口径下资产总额 11,985.97 亿元,负债总额 9,336.31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649.67 亿元;2023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 4,206.35 亿元,净利润
122.96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9.23 亿元。具体情况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xx/)。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拟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期限为 10 年。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生产性支出,包括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财务金融部在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复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全权处理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以及发行人用款计划,制定具体的募集资金用途方案。
(三)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四)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发行人承诺,按照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每半年度末的未受限的货币资金不低于 50 亿元或货币资金有息负债比例(货币资金/有息负债)不低于 1%。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机制”。
(五)以下事件亦构成发行人违约事件: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3、本期债券未到期,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支付债券本金或利息,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发行人应提前偿还债券本息且未按期足额偿付的;4、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关于交叉保护(如有)的约定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5、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的;6、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
发行人、本期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等因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首先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良影响。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具体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十一节 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六)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信用风险极低。
评级报告中揭示的主要风险包括:1、海外业务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2、未来仍将有一定规模的投资支出,债务面临上升压力;3、权益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关注。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关注评级对象的政策环境、行业风险、经营策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重大变化,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子以公告。
(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2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3
目 录 6
释 义 8
第一节 发行条款 10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10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11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1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13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13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3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5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15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6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7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18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8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20
一、发行人概况 2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21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26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29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34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7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48
八、发行人合法合规情况 90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91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91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100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10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70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70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7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76
一、备查文件内容 176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76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17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基本术语 | ||
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公司/本 公司/发行人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
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电建集团/母公司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
募集说明书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募集说 明书摘要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发行公告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 指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国泰君安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 人、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及 一期/报告期 | 指 |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 |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近三年 及一期末 | 指 |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23 年 6 月 30 日 |
最近一年 | 指 | 2022 年度 |
最近一期 | 指 | 2023 年 1-6 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行业术语 | ||
EPC | 指 |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简称 |
BOT | 指 | 建设-经营-转让的简称 |
BT | 指 | 建设-转让的简称 |
DB | 指 | 设计-施工(Design-Build)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种,是由承 包商与业主签订负责工程全部责任的单一契约,在工程进行初期即获施工委托同时负责设计和施工的一种承建模式 |
BOOT | 指 | 建设-经营-所有-转让,项目公司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经营权 利,兴建、经营、拥有并转让某项目所有权 |
权益装机容量 | 指 | 权益装机容量是公司参控股企业装机容量分别乘以公司在该 投资企业所占股份比例后的合计数 |
疏浚工程 | 指 | 按规定范围和深度挖掘航道或港口水域的水底泥、沙、石等并加以处理的工程。疏浚工程是开发、改善和维护航道、港口水 域的主要手段之一 |
吹填工程 | 指 | 用挖泥船挖泥后,然后通过管线把泥舱中泥水混合物排放到近 海陆地,将近海淤泥填垫,排除淤泥中的水份,达到一定标高,使之具有可利用价值 |
干租方式 | 指 | 由承租方自行配人操作运行和进行维修的,简称干租方式 |
准干租方式 | 指 | 由承租方自行配人操作运行,出租方进行维修的,简称准干租 方式 |
湿租方式 | 指 | 由出租方配人操作运行和进行维修的,简称湿租方式 |
企业名称 | ||
水电股份 | 指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水电集团 | 指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中水顾问集团 | 指 |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
夹江公司 | 指 | 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
租赁公司 | 指 | 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租赁 控股有限公司) |
电建新能源/新能源公司 | 指 |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 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发行条款
(一)发行人全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861 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300 亿元。
(四)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10 年。
(六)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十)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2 月 1 日。
(十二)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十三)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十四)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34 年间每年的 2 月 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五)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六)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七)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十八)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34 年 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九)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二十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十二)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生产性支出,包括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
(二十三)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二十四)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期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无。
三、本期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4年1月29日。
2、簿记建档日:2024年1月30日。
3、发行首日:2024年1月31日。
4、发行期限: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日,共2个工作日。
本期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日期上市。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861 号),本次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生产性支出,包括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
本期债券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相关情况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 券》之“第七章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第一节 发行主体”第二条规定:“发行人申 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或挂牌的,应当诚信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 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 80%。”中国电建诚信 记录优良,公司治理运行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2023 年 6 月末资产负债率为 77.17%,未超过 80%。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 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之“第七章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之“第一节 发行主体”第三条规定:“科创企业类发行人应当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发行人最近 3 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 3 年研发投入金
额累计在 6000 万元以上;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科技创新领域累计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50%以上;
(三)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 30 项以上,
或具有 50 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
发行人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分别为 152.69 亿元、160.88 亿元和 208.01 亿元,符合上述标准(一)。
发行人所属科技创新领域主要涵盖了工程建设和电力投资与运营领域:在工程建设领域,发行人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不断开发和掌握水利水电建设核心和领先技术,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在电力投资与运营领域,发行人在具有独特的“投建营一体化”优势,项目资源优质,具备深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和经验;发行人具有抽水蓄能电站的规划、勘测设计、工程建造的核心技术能力,形成了完善的抽水蓄能技术标准。发行人在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等主营业务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实力,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技术保障。发行人拥有完整的水电、火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运营核心技术体系,拥有代表国家综合竞争实力的水电领域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具有国际领先的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和勘测设计能力,是全球水电、风电建设的领导者,清洁可再生能源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
发行人主动承揽国家、行业核心技术攻关和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任务,高质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争当现代产业链“链长”。同时,发行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生产经营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截至 2022 年底,发行人拥有 21,862 名科技研发人员、
7 个国家级研发机构、69 个省级研发机构;年度专利授权 7,454 项,获得软件著作权数
量 882 项。2022 年度,发行人获得省级工法数量 556 项、国家级工程奖数量 30 项、省
部级科技进步奖 434 项,编制完成国家和行业标准 157 项,其中《白鹤滩水电站大吨位缆机群智能化控制与综合运维技术》、《超大体量多类型污染土壤综合修复技术》两项技术创新荣获建筑业年度十大技术创新;2022 年度,发行人成功获批 2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 项部级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进一步夯实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标准制定,出台专项激励制度,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健全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发行人发布了《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强化核心技术攻关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落实战略、市场、投资、资金、科技、装备和信息化等方面各项工作职能。
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发行人主持了 2 项新能源、水资源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质量推进深远海风电开发、太阳能热利用以及水资源利用等部级重大攻关任务,创新性实施集团级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制”,加快水风光储一体化、压缩空气储能等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攻关布局。
搭建高水平研发平台方面,发行人完善了电建技术中心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国内一流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以公司为主、龙头央企和权威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西藏自治区水风光储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建设陕西省风光发电与多元储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发行人出台了《关于进—步加强公司“科技兴安”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发布首批 10 项科技兴安成果;梳理搭建公司专利综合数据库,建立高价值专利评价体系及工作流程。
加快数字化转型升级方面,发行人发布了《公司“投、建、营”数字化建设指导方案》,培育工程全过程数字化服务能力;持续推进 PRP 系统深化应用,两河口、白鹤滩等项目全面应用数字技术;20 多家子企业上线 EPC 平台,应用于青海共和光热发电等 300 多个项目。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出具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目标等因素,发行人可认定为科创企业类发行人,本期债券可认定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发行人财务金融部在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复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全权处理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事宜,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以及发行人用款计划,制定具体的募集资金用途方案。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严格的使用管理,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资金安排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发行人将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状况进行核查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的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内建立了规范、高效、有序的财务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组织规范。通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规范流程,发行人将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降低偿付风险,保证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将定期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而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将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
发行人资金受到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建财务公司”)集中归集、统一管理。电建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为发行人等电建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发行人资金每日实时归集至电建财务公司账户。发行人可经线上系统自由支取账户资金,无需审批。电建财务公司网上金融管理系统较为完善,发行人可以自由支配自有资金,因此资金归集行为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
2、假设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30 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 30 亿元计入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30 亿元,假设 30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5、假设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完成发行。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债券发行后 (模拟) | 变化数 |
流动资产 | 49,483,866.48 | 49,483,866.48 | - |
非流动资产 | 67,420,819.46 | 67,420,819.46 | - |
资产总额 | 116,904,685.94 | 116,904,685.94 | - |
流动负债 | 53,569,805.90 | 53,269,805.90 | -300,000.00 |
非流动负债 | 36,644,820.59 | 36,944,820.59 | +300,000.00 |
负债总额 | 90,214,626.48 | 90,214,626.48 | - |
所有者权益 | 26,690,059.46 | 26,690,059.46 | - |
资产负债率 | 77.17 | 77.17 | - |
流动比例 | 0.92 | 0.93 | +0.01 |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公司流动比率将有所上升、短期偿债压力降低,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发行人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贷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
七、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人承诺,如在存续期间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做出如下承诺:
(1)本期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2)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者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
(3)募集资金不会转借他人,并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和隔离机制;
(4)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非生产性用途,穿透后不用于金融产品投资或房地产开发等用途。
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批复(证监许可〔2023〕861 号)项下已发行公司债券 2 只(“23 电 YK01/02”、“23 电 YK03”),募集资金合计 50 亿元。发行人上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中国电建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发行公司债券,该期发行共募集资金 30 亿元。根据公
开披露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
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统一归集到财务公司账户。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期公司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截至目前,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
中国电建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发行公司债券,该期发行共募集资金 20 亿元。根据
公开披露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该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将募集资金统一归集到财务公司账户。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期公司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截至目前,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of China Limited
法定代表人:xxx
x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30 日
实缴资本:人民币 1,722,615.9334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邮政编码:100044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建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5966F公司网址:www.powerchina.cn
联系电话:010-58381999传真:010-5838162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
1 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2,080,124,211 股 A 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1,722,615.9334 万元,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结构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招投标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姓名 | 杨良 |
职位 | 总会计师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 |
电话 | 86-010-58381999 |
传真 | 86-010-58381621 |
电子信箱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整体改制并境内上市的批复》(国资改革[2008]183 号)、《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196 号)、《关于设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1267 号),由中国水电集团联合中水顾问集团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水电集团和中水顾问集团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签订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作为公司主发起人的中国水电集团以持有的有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设备、房屋、土地使用权)及其直接持有的下属 28 家企业的股权对公司出资,中水顾问集团以货币资金对公司出资。
根据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拟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锋评报字[2009]第 050 号),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水电集团作为主发起人投入公司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净
资产的评估值为 970,522.33 万元。国务院国资委于 2009 年 9 月 18 日以《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并境内上市项目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056 号)对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确认。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196 号),中国水电集团和中水顾问集团作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 660,000 万股,各发起人出资按 67.32%的比例进行折股,即中国水电集团出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970,522.33 万元,折为公司股本 653,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其余 317,122.33 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中水顾问集团出资 9,803.26 万元,折为公司股本 6,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其余 3,203.26 万元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公司股权由中国水电集团及中水顾问集团持有并行使股东权利,股权性质为国有股。
2009 年 11 月 19 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设立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9]1267 号)批准公司设立。200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就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作出决议。200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注
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10000000004239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9 年 12 月
25 日,中国水电集团、中水顾问集团第二期缴纳的出资经验资后,公司换领了《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截至 2009 年 12 月 25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66 亿元。
经本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名称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电建,英文全称:Power Construction Corporation of China,Ltd,英文简称:POWERCHINA Ltd.)2014年 1 月 2 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设立时的股本
发行人设立时的总股本为 660,000 万股,各发起人出资按 67.32%的比例进行折股,即中国水电集团出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970,522.33 万元,折为发行人股本 653,4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99%,其余 317,122.33 万元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中水顾问集团出资 9,803.26 万元,折为发行人股本 6,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其余 3,203.26 万元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
2、首次发行A 股后股本的变化
2011 年 9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13 号文)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5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1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计 30 亿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960,000 万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199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规定,中国水电集团和水电顾问集团作为发行人的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转持股数为发行人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即 30,000 万股,该转持工作已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完成。转持后,中国水电集团与水电顾问集团分别持发行人股份 623,700 万股、6,300 万股,约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分别为 64.97%、0.66%。
2012 年 11 月 16 日,中国水电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开始增持本公
司股份,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水电集团持发行人股份 6,340,800,000 股,约占发行人总股本 66.05%。2013 年 2 月 6 日,中国水电集团完成增持发行人股票计划,累计增持发行人 172,800,192 股,累计增持比例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 1.80%,持股数量由首次实施增持前的 6,237,000,000 股增加至 6,409,800,192 股,持股比例由 64.97%上升至 66.77%。
2013 年 12 月 20 日,电建集团与中国水电集团以及水电顾问集团签署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中国水
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拟将中国水电集团所持发行人 6,409,800,192 股股份、水电顾问集团所持发行人 63,000,000
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电建集团直接持有,该等股权划转事项已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2014 年 1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电建集团因无偿划转而取得发行人 6,472,800,192 股,占总股本的 67.4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对电建集团公告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2014 年 4 月 22 日,上述股权划转事项股权变更手续全
部办理完毕。本次划转完成后, 发行人总股本仍为 96 亿股, 其中电建集团持有
6,472,800,192 股,占总股本的 67.43%。
经发行人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发行人名称由“中国水利水电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 2 日,发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名称正式变更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 月 16 日起,发行人证券简称由“中国水电”变更为“中国电建”。
发行人通过向控股股东电建集团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并承接债务的方式购买电建集团旗下水电、风电勘测设计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200 名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
集配套资金。该事项于 2014 年 9 月 28 日、2014 年 12 月 27 日分别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5 年 1 月取得国资
委同意的批复,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经发行人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于 2015 年 4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于 2015 年 5 月 25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份登记手续,发行人本次向电建集团发行的新增股份 4,154,633,484 股(根据本次发行的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 3.53 元及八家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1,716,585.62 万元、
承接债务所支付的对价金额 25 亿元,确定发行人向电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数量为 4,154,633,484 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13,754,633,484 股,其中电建集团持有 10,627,433,676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77.26%。
发行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9 日、7 月 1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发行人 1,487,100 股股份、5,850,000 股股份,累计增持发行人股份共
计 7,337,1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0.05%;持股数量由首次实施增持前的 10,627,433,676
股增加至 10,634,770,776 股,持股比例由 77.26%上升 77.3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5 号)批准,2017 年 4 月发行人向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7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544,401,540 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持股比例下降至 69.51%,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3 季度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部分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457 号)批准,电建集团将持有的公司 306,045,3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无偿划转给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无偿划转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国资产权〔2018〕410 号)批准,电建集团将持有的公司各 471,975,230 股股份(各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5%)分别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和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电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9,384,774,9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34%,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
2018 年 4 季度为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值管理,增加股东回报”的要求,提升国有资产市值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股票流动性,使公司价值最大化,为股东创造价值,中国电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向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划转所持公司股票共计 458,97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本次转让后电建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电建 8,925,803,976 股股份,占中国电建总股本的 58.34%。
发行人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截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毕,发行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52,999,901 股,占中国电建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2022 年 5 月 6 日召
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回购的 152,999,901 股股份,并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公司注册
资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发布《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并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5,299,035,024 股减少至 15,146,035,123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15,299,035,024 元减少至 15,146,035,123 元,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58.34%
提高至 58.93%。
经 2022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2〕 253 号)、2022 年 6 月 23 日发行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103 号)同意,发行人已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 2,080,124,211 股 A 股股
份,募集资金 133.96 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5,146,035,123 股增加至 17,226,159,334 股,公司控股股东电建集团的持股比例由 58.93%下降至 51.82%。
发行人控股股东电建集团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212,567,937 股 A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1.23%;持股数量由首次实施增持前的 8,925,803,976 股增加至 9,138,371,913股,持股比例由 51.82%上升至 53.05%。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7,226,159,334 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股本结构
股份类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比例(%) |
一、普通股股份总数 | 17,226,159,334 | 100.00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234,757,695 | 36.19 |
1、国家持股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990,037,207 | 28.97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13,819,868 | 6.47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113,819,868 | 6.47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4、外资持股 | 130,900,620 | 0.76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30,900,620 | 0.76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91,401,639 | 63.81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991,401,639 | 63.81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4、其他 | - | -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期末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股东性质 | 持有限售股 数量 |
1 |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925,803,976 | 51.82 | 国有法人 | 4,154,633,484 |
2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022L-CT001沪 | 543,478,260 | 3.15 | 其他 | 543,478,260 |
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32,767,500 | 2.51 | 国有法人 | - |
4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93,241,346 | 1.70 | 其他 | - |
5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 期股份有限公司 | 232,919,254 | 1.35 | 国有法人 | 232,919,254 |
6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基金有限公司 | 200,310,559 | 1.16 | 国有法人 | 200,310,559 |
7 |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 公司-国泰君安国际大中华专户 1 号 | 113,664,596 | 0.66 | 其他 | 113,664,596 |
8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 109,802,400 | 0.64 | 国有法人 | - |
9 | 中信建投证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先锋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07,694,087 | 0.63 | 其他 | - |
10 | 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93,167,701 | 0.54 | 国有法人 | 93,167,701 |
合计 | 11,052,849,679.00 | 64.16 | - | 5,338,173,854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53.05%的股权,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注册名称: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9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22 号院 2 号楼 18 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86,339.01 万元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911100007178306183法定代表人:丁焰章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境内外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及送变电工程
和水利、水务工程总承包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咨询、监理、设备检修及相关设备的制造、修理、租赁;电力项目开发、投资、建设、管理、销售;境内外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环境工程、矿山、冶炼及石油化工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咨询、监理、设备检修及相关设备制造修理租赁、开发、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生产销售;招标业务;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管理;物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末,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计 12,950.72 亿元,所有者权益
合计 3,154.14 亿元,负债合计 9,796.57 亿元。2022 年,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实现
营业总收入 6,660.82 亿元,净利润 149.86 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对发行人无股权质押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0%股权,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 7 家,情况如下: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间接或直接持 股比例(%) |
1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87,014.72 | 85.55 |
2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00,000.00 | 100.00 |
3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47,348.60 | 80.86 |
4 |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900,000.00 | 86.43 |
5 | 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747,700.00 | 100.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间接或直接持 股比例(%) |
6 |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电力投资与运营 | 750,000.00 | 79.98 |
7 |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 海外投资与运营、 建筑施工 | 541,000.00 | 100.00 |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1、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8 年 10 月,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等专业承包壹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隧道、公路工程等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和进出口企业资格,集施工、勘测、设计、制造、运输能力为一体的大型国有企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350.28 亿元,净资产为 91.06 亿元,2022
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1.79 亿元,实现净利润 7.50 亿元。
2、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 1952 年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 总队,后随国家部委机构的调整而数次更名,1992 年名称变更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 局,2008 年改制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该公司是集设计、科研、制造、安装于一体的国有大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国内项目主要为大型国家投资的水利水电、铁路、房建项目,施工的海外项目多数为我国友好国家。目前该公司在建项目超过 300 多亿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36.91 亿元,净资产为 100.94 亿元。2022
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5.91 亿元,实现净利润 0.41 亿元,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大幅下降主要是因为规模效益下降及减值损失增加影响所致。
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成立于 1954 年的云南水利发电工程局,后随国家部委机构的调整而数次更名,1992 年名称变更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2008 年改制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资质,地铁工程施工专业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承包经营国外工程资质,已建成各类大中小型工程 400 多项,安装水轮发电机组超过 380 台,完成总装机容量超
过 1,870 万千瓦。在国内的公路、铁路、地铁、市政、环保、火电工程等领域承建了多项工程。并且还在国际承建过电站、水库、公路等工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60.59 亿元,净资产为 162.01 亿元,2022
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82 亿元,实现净利润 3.17 亿元。
4、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国际高速公路、市政、铁路、地铁、桥梁、隧道、房建、环保、机场、港口与航道、矿业等基础设施项目承包施工及以 PPP、BT、 BOT、BOOT 模式投资建设、施工总承包和运营管理。在国内外承建了一大批高等级公路、市政、铁路、大型特大型桥梁、隧道,及地铁、环保、机场等工程项目,具有高超的资本运作能力和丰富的工程建设经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2,236.04 亿元,净资产为 491.02 亿元,
2022 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1.01 亿元,实现净利润 10.79 亿元。
5、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注册资本 747,700 万元,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暨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集团化建设的总部及核心企业,行使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和国际公司双重职能,对集团所有成员企业的国际业务进行统一管控。
该公司由原中国电建海外事业部、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重组成立。根据市场经营需要,在全球 116 个国家
和地区设有 373 个驻外机构,从事市场开拓和商务活动。该公司肩负着引领电建集团子企业发展国际业务的重任,整合国际和国内业务资源,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业务覆盖全球 125 个国家,在建项目合同总额超过千亿美元,成为电力和水务行业国际领先、环境和基础设施领域国际一流开发建造商。公司将秉持“合规、诚信、共赢”的经营理念,致力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对客户需求提供高端价值解决方案,履行社会责任,造福
各国人民,确保中国国际工程行业的领头羊地位,跻身国际一流开发建造商,推进中国电建全球化目标实现。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400.15 亿元,净资产为 106.68 亿元,2022
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25.61 亿元,实现净利润 5.04 亿元。
6、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2 日,注册资本 1,111,720.90万元,是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业务开发、运营、管理的平台公司和领军企业,主要经营风电、光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依托中国水电品牌、利用内外资源、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全面打造股份公司风电产业”总体战略。新能源公司在股份公司的统一部署下,负责股份公司风电资源的规划布局、资源获取、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开发和发电运行。公司在风电、水电投资开发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和竞争力,为推动股份公司新能源事业的发展,新能源公司坚持按照股份公司战略部署和新能源公司战略目标,在新能源公司发展进程中,坚持“自强不息、勇于超越”的企业精神;秉承“顺势勇为、诚信守诺、科技领先、管理图强”的经营宗旨;广大员工恪守“热爱祖国、忠诚公司、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行为规范;追求“为股东创效益、为社会担责任、为员工谋幸福”的核心价值观;共同努力,将新能源公司建设成为质量效益明显的专业化公司。
发行人拟分拆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仍拥有对电建新能源的控制权。2023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预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2023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公告《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68.32 亿元,净资产为 180.26 亿元,2022
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83.95 亿元,实现净利润 20.68 亿元。
7、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4 日,注册资本 541,000.00 万元。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电建专业从事海外投资业务市场开发、项目建设、项目运营与投资风险管理的法人主体,为推动中国电建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落地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以投资为先导,带动海外 EPC 业务发展,成为中国电建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国际业务优先发展的重要平台与载体。在实践中,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也探索出一套集投融资、设计、监理、施工、运营等为一体化的开发模式,有效带动了中国电建投融资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促进了中国电建海外业务产业链向价值链的转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606.49 亿元,净资产为 227.90 亿元,2022
年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05.69 亿元,实现净利润 20.73 亿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持有广德中电建舜信壹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德中电建舜泰壹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德中电建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德中电建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比例小于 50%但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原因为:对于直接投资的合伙企业,发行人综合评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结构化主体的份额而享有的可变回报量级及可变动性是否重大,并且当发行人对于结构化主体的权利将影响其取得的可变回报时,合并该等结构化主体。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重要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重要合营、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序号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 | 河北省石家庄 | 其他建筑安装 | 30.60 | - | 权益法 |
2 | 华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刚果(金) | 刚果(金) | 其他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 25.28 | - | 权益法 |
3 |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重庆市九龙坡区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43.75 | - | 权益法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总额相对较小,合营、联营企业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很小,合营、联营企业对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影响。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具体经营业务由下属子公司负责。为了规范下属子公司的运作,提高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能力,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有效管控机制,及时掌握下属子公司生产、运营、财务等信息,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确保下属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平稳健康发展。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母公司无受限资产,有息负债主要为存续债券 362 亿元,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总体来说,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控力较强,故投资控股型架构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等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照上市公司 的规范要求,建立了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 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并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人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上述机构和人员均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自 2009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和人员均能 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的进行运作并 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
(1)决定公司总体发展战略、总体中长期发展规划、总体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组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新增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批准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的方案或员工股权激励、岗位分红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17)批准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和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8)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
事长 1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人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均建立了明确的工作细则,专业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发行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有效运作提供保证。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制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方案;
(3)制订公司经营方针、战略和发展规划、投资计划和重要改革方案;
(4)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5)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6)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制订公司新增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9)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0)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财务资助、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大额捐赠和赞助、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根据授权,决定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事项,或者对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3)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上述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薪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5)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6)制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方案、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岗位分红激励方案;
(17)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8)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9)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问责制;
(20)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21)决定达到上市公司披露标准的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22)决定公司二级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设置、重组、分立、改制、解散、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23)决定公司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奖惩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
(24)监督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5)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职责,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并依法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
(26)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在满足有关监管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上限;
(27)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及组成成员;
(2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股东代表监事为 3 人,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为 2 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发行人内部各主要部门的主要职责:
1、党委工作机构
(1)党委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企业文化、新闻舆论、对外宣传、党务公开、史志鉴等工作;公司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集团党校、总部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统战、侨联工作。
(2)党委组织部/干部部
子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子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总部部门副处长及以上干部管理;公司控股、参股企业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及外派董事、监事管理;所管干部因私出国(境)、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管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优秀年轻干部管理,援藏援疆援青、扶贫和挂职干部管理。
(3)党风廉政办公室/巡视工作办公室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巡视工作,总部纪委日常工作。
(4)群众工作部
工会、共青团、女工日常工作;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基层群团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关工作;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职工文化建设;总部离退休服务。
2、生产经营管理机构
(1)办公室
制订基本管理制度、综合办公制度,起草重要文件材料;文秘、档案、保密、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督办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与运行监管平台建设与管理,信息公开管理(党务信息和上市公司信息公开除外);社会责任、捐赠、品牌建设与商标、工商证照、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国家安全及人民防线建设管理,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重大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环境事故除外);总部行政事务管理。
(2)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履职的规范运作、管理服务以及决议执行的督办;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督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牵头负责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和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分拆分立、股份回购、股东增减持、股权类再融资等;归口管理日常关联交易。
(3)战略发展部/政策研究室
发展战略及滚动规划管理,归口管理战略合作协议;牵头开展企业改革、重组、改制、上市;集团管控和组织机构管理;牵头全局性、综合性政策研究和管理创新。
(4)人力资源部
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总额预决算、企业负责人薪酬、社保福利等薪酬体系建设管理;牵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牵头教育培训;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归口管理职业资格;总部人事管理;离退休管理。
(5)财务金融部
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财务决算和会计监督,会计信息披露,财务运行状况综合分析;全面预算管理;牵头经营业绩考核;债务风险管理,归口管理基金及资产证券化业务;
资产价值、产权及资本管理,归口管理财务报告审计鉴证及资产评估机构;税务、成本管理,归口管理降本增效工作。资金和金融规划、资金预算,资金集中和调剂,银行授信、银行账户管理,融资、担保业务,金融衍生品、资金风险管理。归口指导财务公司、基金、保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等金融业务。
(6)市场经营部/军民融合管理部
市场营销管理;军民融合管理;经营业务综合统计管理;经营计划及合同管理、经营活动分析、内部经济纠纷调解及相关经营指标考核;牵头应收账款、未完施工、企业间清欠和分包管理;定额造价管理;投资与建设项目招标管理;PPP 项目前期(投资评审前)工作管理;牵头以公司名义中标国内项目的机构管理(非军民融合项目为进入履约阶段前);归口国内区域总部、分公司市场营销业务,经济合作管理。
(7)投资与运营管理部
归口投资业务管理,电力、轨道交通、PPP 项目等投资资产运营管理,房地产业务的监管,牵头公司对外股权投资及并购管理,协调控参股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事项,公司定点扶贫工作,援疆援藏援青的相关工作。
(8)安全环保部
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
(9)科技与工程管理部
科技创新管理、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运用;指导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有关标委会管理,组织科技进步奖、专利、工法的评审与推荐;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项目履约管理与监督;工程资质业绩管理;质量与工程创优;以公司名义中标国内项目(不含军民融合项目)进入履约阶段后的机构管理。
(10)信息化管理部
归口管理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安全和基础设施;总部和集团统建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运维保障,组织集团大型、共建项目试点和应用;牵头信息资产管理、信息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
(11)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设备物资和采购管理,大型设备、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和统筹协调,设备物资安全管理,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电子商城、供应链云服务平台和设备资产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
(12)法律与风险管理部
法治建设与法律事务管理,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
(13)审计部
审计管理,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项目审计、合同项目审计、管理专项审计。
(14)海外事业部/外事管理办公室
国际业务,境外投资与并购业务的前期(投资评审前)工作管理,外事工作、外派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境外非投资类机构的设立撤并变更管理,境外社会安全归口管理。
(15)电力事业部
电力建设业务规划、战略引领,电力建设业务国内市场统筹、协调,电力企业年度计划管理、履约监管与督导,配合各职能部门对电力企业进行综合管理。
3、纪委工作机构
(1)纪委办公室
纪委日常事务和制度建设;纪检组织和队伍建设监管,子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机构正职提名考察及纪委书记履职考核;纪检干部监督管理和培训;党风政风监督,廉政教育和风险防控;监督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选人用人、干部遵纪守规及履职行权、廉洁从业等情况。
(2)纪律审查室
执纪审查管理,组织协调党内问责,向审查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等重要事项管理。
(3)案管审理室
问题线索处置、管理,案件审理,廉洁档案管理,执纪审查全过程监督,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受理不服处分决定或组织处理的申诉、复议复查。
1、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保证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发行人制定了《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办法》。在办法中明确了发行人安全生产检查的管理目标,规定了检查的组织类别和检查内容、方式等。同时,还制定了一系列施工安全标准,为项目的顺利完工提供保障。
2、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财务行为,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司章程》、发展战略和企业实际,制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有实质控制权的控股、参股企业。发行人制定该办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和受资人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集中发行人各项资源,在着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同时,实现发行人价值最大化。同时发行人采用统一的会计电算化软件进行会计管理。
3、资金管理制度
为促进下属企业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发行人制定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资金结算中心是公司内部结算、融资信贷、金融服务和资金调控监督的专门机构,明确了资金结算中心的基本职能和管理运作方式,并就存款、结算、贷款、担保、保函和信用证等其他相关业务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及具体操作流程的描述。同时,为加强资金的集约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制定了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各工程局实施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规定了发行人资金实行集约化管理的基本原则,制定了集约化管理的基本内容。
4、担保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制定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规定了担保合同适用的范围、方式、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和责任承担。发行人担保业务遵循的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依法担保、规范管理,审慎担保,风险共担、风险可控。发行人各类担保业务的集中归口管理部门是资金结算中心,发行人在为下属成员单位办理担保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5、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为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发行人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章程》制定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并沿用《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评审暂行办法》、《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从项目评估、建设、运营等多个环节构成了中国水电集团全面投资管理体系。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中国水电集团制定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国际项目安全管理导则》、《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办法》等多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行人作为中国水电集团控股子公司,也适用此类办法。
7、海外投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发行人海外投资行为,强化海外投资管理,完善发行人投资管理制度,规避投资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海外投资业务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海外投资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海外投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惯例,符合发行人发展战略,遵循“聚焦主业、量力而行、效益优先、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的原则。
8、国际工程合同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在建项目潜在和已经显现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应对,确保项目的正常经营和履约,发行人制定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合同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办法对国际工程在建项目潜在的和已经显现的风险发出警报,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相应对策以应对风险,避免风险的进一步发展,以确保项目的正常经营和履约。
9、关联交易和子公司控制制度
为充分保障发行人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发行人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互利原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发行人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10、应对突发事件制度
为应对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发行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制订了相应的应急管理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的协助下,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内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做好与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制订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和交易商协会报告,以便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发行人主要从事工程承包、电力投资与运营、设备制造与租赁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发行人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2)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拥有从事各自业务经营所需的相应资质;
(3)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配套设施,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
(4)发行人能够顺利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构成对控股股东重大依赖的关联交易。资产完整情况:发行人独立拥有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有或权属不清的情况,资产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
2、资产独立
在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包括自行购置、租赁的房屋、施工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发行人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发行人没有以资产和权益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3、机构独立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权力、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适合自 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发行人各部门及子公司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组织机构健全完整,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办 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的状况。
4、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产生。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发行人的财务人员均在发行人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5、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政策。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设置独立的财务账簿,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发行人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现象。
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丁焰章 | 党委书记 | 2021.10.26 | 第三届党代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董事长 | 2021.09.22 | 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
王斌 | 党委副书记 | 2018.03.09 | 第三届党代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副董事长 | 2021.09.22 | 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
总经理 | 2021.09.22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
李燕明 | 党委副书记 | 2021.10.26 | 第三届党代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董事 | 2021.10.26 | 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
刘易 | 董事 | 2024.01.02 | 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徐冬根 | 独立董事 | 2018.03.23 | 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栾军 | 独立董事 | 2018.03.23 | 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姓名 | 现任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设置是否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
戴德明 | 独立董事 | 2018.03.23 | 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王成海 | 职工董事 | 2023.11.04 | 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周春来 | 监事 | 2022.07.19 | 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孙德安 | 监事 | 2022.01.24 | 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杨献龙 | 监事 | 2018.03.23 | 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张军 | 职工监事 | 2023.11.04 | 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梁小成 | 职工监事 | 2022.07.26 | 第四届监事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刘源 | 副总经理 | 2019.09.18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黄埔 | 纪委书记 | 2020.08.21 | 第三届党代会产生之日 | 是 | 否 |
杨良 | 总会计师 | 2020.03.05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徐鹏程 | 副总经理 | 2022.06.01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王小军 | 副总经理 | 2022.06.01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刘明江 | 总经济师 | 2018.07.04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张建文 | 总工程师 | 2021.12.28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和孙文 | 总工程师、安全 总监 | 2023.04.25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杨义生 | 总经理助理 | 2023.09.26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王书宝 | 总法律顾问 | 2018.07.04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丁永泉 | 董事会秘书 | 2018.07.04 | 董事会另聘/解聘时 | 是 | 否 |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建设、其他电力建设与基础市政设施工程建筑及电站、线路与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主营业务为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发行人是中央管理的、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是我国规模最大的水利水电建设企业,具有国家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进出口贸易权,被商务部列为重点支持的大型外经企业。目前,发行人海外业务已经形成以水利、电力建设为
核心,涉及公路、轨道交通、市政、房建、水处理等领域综合发展的“大土木、大建筑”的多元化业务结构,并已形成以亚洲、非洲为中心,辐射美洲、大洋洲和东欧的多元化市场格局,业务领域和市场布局与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外交战略高度契合。发行人积极推动中巴经济走廊、中印缅孟经济走廊、丝绸之路经济带、亚洲互联互通项目群的开发,国际经营规模、层次和质量进一步提升。
2022 年,发行人大力开拓市场、加快结构调整、加速转型升级、着力提质增效,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2022 年,发行人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以发行人为核心资产的电建集团,荣获中央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双 A 级,获评 2019-2021 年任期 “业绩优秀企业”,在《财富》世界 500 强排名位列 100 位,连续十年排名“步步高升”,从全球化视角反映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在 ENR 发布的“全球工程设计公司 150 强”排名中,连续三年蝉联“ENR 全球设计公司 150 强”榜首;ENR 全球工程承包
商 250 强排名第 5 位,全球最大电力设计商和承包商地位稳固,体现了中国电建在全球工程总承包、咨询设计领域的专业实力和行业领导地位。
发行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经营发展态势良好,主要经营指标稳中有进:2022年共完成投资 1,126.41 亿元,为全年投资计划 1,301.06 亿元的 86.58%;新签合同总额 10,091.86 亿元,同比增长 29.34%,为全年新签合同总额计划的 102.98%。其中:国内新签合同额 8,168.45 亿元,同比增长 32.59%;国外新签合同额 1,923.41 亿元,同比增长 17.11%。2023 年 1-6 月,公司实现新签合同 6,036.31 亿元,同比增长 4.59%;实现营业收入 2,812.93 亿元,同比增长 5.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78 亿元,同比增长 11.1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类新签合同额
单位:亿元
划分依据 | 类别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区域 | 中国地区 | 4,996.47 | 8,168.45 | 6,160.49 | 4,716.55 |
中国以外地区 | 1,039.84 | 1,923.41 | 1,642.34 | 2,016.05 | |
合计 | - | 6,036.31 | 10,091.86 | 7,802.83 | 6,732.60 |
注:本表数据不包括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从其他外经企业项下分包项目的合同额。
2023年上半年,公司海外业务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签合同
1,039.84亿元,同比增长56.53%,实现境外主营业务收入421.51亿元,同比增长10.65%;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业务遍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海外业务从业人数超过13万人。在业务结构上,公司海外业务推动“水、能、城、矿”融合发展,“水”方面,加大抽蓄开发力度,中标菲律宾瓦瓦500MW抽水蓄能电站;“能”方面,不断提升新能源业务贡献力,上半年海外新能源项目实现新签合同208.06亿元,同比增长6.17%,已成为越南、巴基斯坦、阿曼、卡塔尔、阿根廷等国最大的新能源电力承包商;“城”方面,以高质量履约促高质量签约,新签沙特NEOM桩基项目5、6号订单;“矿”方面,聚焦资源开发,签约几内亚GIC米西拉(北)和威高黑铝土矿项目,签约蒙古敖包特陶勒盖煤矿项目。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分为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两大板块。主营业务
收入情况及构成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 | 2,549.70 | 90.99% | 5,043.64 | 88.57% | 4,725.83 | 83.98% | 3,323.76 | 83.19% |
电力投资与运营 | 122.65 | 4.38% | 238.14 | 4.18% | 213.60 | 3.80% | 188.56 | 4.72% |
其他 | 129.82 | 4.63% | 412.59 | 7.25% | 687.86 | 12.22% | 482.87 | 12.09% |
合计 | 2,802.17 | 100.00% | 5,694.37 | 100.00% | 5,627.29 | 100.00% | 3,995.19 | 100.00% |
注: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设备制造与租赁、砂石骨料的开发销售、商品贸易及物资销售、特许经营权及服务业等,以及去房地产化前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 | 2,312.42 | 93.67% | 4,546.15 | 90.81% | 4,238.27 | 85.52% | 2,931.43 | 85.43% |
电力投资与运营 | 67.19 | 2.72% | 142.57 | 2.85% | 124.89 | 2.52% | 98.33 | 2.87% |
其他 | 89.12 | 3.61% | 317.57 | 6.34% | 592.64 | 11.96% | 401.77 | 11.71% |
合计 | 2,468.73 | 100.00% | 5,006.29 | 100.00% | 4,955.80 | 100.00% | 3,431.52 | 100.00% |
2 未经特别说明,本章节 2021 年度不同业务板块收入、成本等数据来自发行人 2022 年年度报告期初数,受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影响,发行人追溯调整后的 2021 年度业务板块收入较追溯调整前变动较大。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作为核心和优势板块的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板块继续得到巩固和加强,最近三年及一期,该业务板块分别实现收入3,323.76亿元、4,725.83亿元、5,043.64亿元和2,549.70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19%、83.98%、88.57%和90.99%;最近三年,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7.50%、42.18%和6.72%,2021年度该板块营业收入增长较多主要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呈增长态势,作为核心和优势板块的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板块的成本分别为2,931.43亿元、4,238.27亿元、4,546.15亿元和2,312.42亿元,近三年成本增长系业务规模扩张所致。2022年,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板块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总额的90.81%,主要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外委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分包费用、预计合同损失转回等,成本增长率有所降低。
公司其他创效板块也得到了较快发展。随着公司电力投资项目的逐步投产,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近几年收入保持高速增长,由2020年的188.56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238.14亿元。电力投资与运营作为公司近几年培育的新利润增长点,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现金
流及较好的投资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毛利占比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 | 237.28 | 71.16% | 497.49 | 72.30% | 487.57 | 72.61% | 392.33 | 69.60% |
电力投资与运营 | 55.47 | 16.64% | 95.57 | 13.89% | 88.71 | 13.21% | 90.23 | 16.01% |
其他 | 40.69 | 12.20% | 95.02 | 13.81% | 95.22 | 14.18% | 81.10 | 14.39% |
合计 | 333.44 | 100.00% | 688.08 | 100.00% | 671.50 | 100.00% | 563.66 | 100.00% |
近三年及一期各板块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 | 9.31 | 9.86 | 10.32 | 11.80 |
电力投资与运营 | 45.22 | 40.13 | 41.53 | 47.85 |
其他 | 31.35 | 23.03 | 13.84 | 16.80 |
合计 | 11.90 | 12.08 | 11.93 | 14.11 |
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板块为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该板块实现毛利润分别为392.33亿元、487.57亿元、497.49亿元和237.28亿元,约占公司毛利润总额的70%左右。2020-2022年和2023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4.11%、 11.93%、12.08%和11.90%。其中,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1.80%、
10.32%、9.86%和9.31%。作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的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板块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境内新能源工程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承包、铁路工程承包规模快速扩张,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该板块毛利率下降主要是人工、原材料及物流价格等持续上升所致。
发行人以“建设清洁能源,营造绿色环境,服务智慧城市”为企业使命,致力建设成为“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效益型世界一流综合性建设企业”。发行人业务涵盖工程承包与勘察设计、电力投资与运营、房地产开发、设备制造与租赁及其他业务,具有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装备制造和投融资等全产业链服务能力,能够为业主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公司坚持全球化经营、质量效益型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塑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卓越价值的品牌,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创新性工程建设整体解决方案,以奉献清洁能源、绿色环境和精品建筑为己任,努力推动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世界的互联互通。
1、工程承包与勘察设计业务板块
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公司充分发挥规划设计优势和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聚焦“水、能、城”,持续深化业务调整转型升级。科学谋划“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新能源等行业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探索氢能等前沿技术储备,抢抓“双碳”机遇,全力推进新能源和抽水蓄能业务规模化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产业联动优势,全面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在国内外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铁路、机场、港口与航道等基础设施领域顺势勇为、成效显著,建设了一批代表性项目,公司已成为服务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骨干力量之一。不断创新水环境治理新模式,打造了具有鲜明特色和全球竞争力的水环境产业,为现代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创造、释放新空间,为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新模式。公司紧紧围绕市场客户,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全面推动商业模
式创新,以EPC、FEPC、EPCO、BT、PPP等一体化商业模式,投资建设了一批国家、地区、行业的重点工程,在充分发挥商业模式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助推作用的同时,市场认同、客户认同不断提高。
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是公司的传统和核心业务,也是公司最具竞争实力、收入贡献最大的业务。2022 年,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5,043.64 亿元,同比增长 6.7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88.57%;毛利率为 9.86%,同比减少 0.46 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 72.30%。 2023 年 1-6 月,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2,549.70 亿元,同比增长 8.66%,占主营业务收入
90.99%;毛利率 9.31%,同比增加 0.30 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 71.16%。工程承包与勘测设计业务是公司最重要的利润来源。该板块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公司持续深化业务调整转型升级,在巩固水利水电工程承包及勘测设计等传统主业的同时,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工程承包等业务规模增长,项目盈利水平逐步提升。该板块毛利率下降主要是人工、原材料及物流价格等持续上升所致。
建筑工程承包业务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本期数 | 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 | 较上年同期变动比 例 | 本期数 | 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 | 较上年同期变动比 例 | 本期数 | 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较上年同期变 动比例 | |
水利水电工程承包 | 896.19 | 15.74 | 15.97 | 772.81 | 13.73 | 15.30 | 670.25 | 16.78 | -1.25 |
其他电力工程承包 | 1,613.93 | 28.34 | 23.70 | 1,304.72 | 23.19 | 236.82 | 387.36 | 9.70 | 39.56 |
基础设施工程承包 | 2,295.95 | 40.32 | -6.27 | 2,449.56 | 43.53 | 15.00 | 2,130.14 | 53.32 | 22.28 |
建筑工程承包合计 | 4,806.06 | 84.40 | 6.16 | 4,527.09 | 80.45 | 42.02 | 3,187.74 | 79.79 | 18.14 |
建筑工程承包业务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
单位:亿元、%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 | 2020 年 | ||||||
本期数 | 主营业务成本 比重 | 较上年同期变 动比例 | 本期数 | 主营业务成本 比重 | 较上年同期变动比 例 | 本期数 | 主营业务成本 比重 | 较上年同期变 动比例 | |
水利水电工程承包 | 812.13 | 16.22 | 19.40 | 680.20 | 13.73 | 14.80 | 592.53 | 17.27 | -1.36 |
其他电力工程承包 | 1,502.54 | 30.01 | 22.28 | 1,228.75 | 24.79 | 240.43 | 360.94 | 10.52 | 45.64 |
基础设施工程承包 | 2,067.60 | 41.30 | -5.99 | 2,199.27 | 44.38 | 16.72 | 1,884.15 | 54.91 | 20.43 |
建筑工程承包合计 | 4,382.27 | 87.53 | 6.67 | 4,108.23 | 82.90 | 44.78 | 2,837.62 | 82.70 | 17.60 |
公司建筑工程承包业务近三年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该板块2020-2022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87.74亿元、4,527.09亿元和4,806.06亿元,2022年较上年同期增长 6.16%。公司建筑工程承包业务2020-2022 年发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2,837.62 亿元、
4,108.23亿元和4,382.27亿元,2022年较上年同期增长6.67%。其中:
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2020-2022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670.25亿元、772.81亿元和896.19亿元,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从2020年的
16.78%下降至2022年的15.74%。发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592.53亿元、680.20亿元和812.13
亿元,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从2020年的17.27%下降至2022年的16.22%。
其他电力工程承包业务,2020-2022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7.36亿元、1,304.72亿元和1,613.93亿元,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从2020年的9.70%增长至2022年的 28.34%。发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360.94亿元、1,228.75亿元和1,502.54亿元,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从2020年的10.52%增长至2022年的30.01%。
基础设施工程承包业务,2020-2022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30.14亿元、2,449.56亿元和2,295.95亿元,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2020年有所下降。发生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884.15亿元、2,199.27亿元和2,067.60亿元,营业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2020年有所下降。
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业务调整转型升级,在巩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等传统主业的同时,积极获取新能源和抽水蓄能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业务
公司是我国水利水电建设的龙头企业,水电业务整体技术实力、生产能力保持世界先进水平,拥有很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是我国规模最大的水利水电建设企业,具有国家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和进出口贸易权。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公司一直是中国江河治理、水电开发的骨干力量,先后承担了国内多个大中型水电站和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任务,建成包括二滩、小浪底、刘家峡、龙羊峡在内的大中型水电站近百座。公司具有国际领先水利电力工程建设和勘测设计能力,承担全国80%以上的大中型水电项目前期规划、勘测和设计工作, 拥有很强的核心竞争力。公司
POWERCHINA母品牌及旗下SINOHYDRO、HYDROCHINA系列子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近年来,公司牢牢把握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时机,重点加强对骨干水利枢纽和重点水源建设的市场开发和营销力度,先后承建了长江三峡、刘家峡、龙羊峡、小浪底、二滩、龙滩、南水北调等具有世界影响的大型、特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2)非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业务
除水利水电工程承包外,本公司依托并充分利用不断积累的水利水电建设优势,积极开拓其他建筑市场,向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及疏浚与吹填工程等非水利水电建设领域发展,完成了诸如衢常铁路、广州地铁、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济南市济微路综合改造工程、曹妃甸围海造地工程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上述非水利水电建设业务领域的施工技术、人才、设备和管理上也积累了雄厚实力。
为适应国内外工程承包市场环境新变化,公司积极推动经营模式创新,以BT、BOT、 PPP等模式承揽工程项目的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推动市政、公路、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业务的快速发展,完成了诸如衢常铁路、广州地铁、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济南市济微路综合改造工程、曹妃甸围海造地工程等有影响力的工程建设项目。
公司非水利水电业务主要以公路与桥梁及市政建设为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提高网络效应和运营效率。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加强出疆入藏、中西部地区、沿江沿海沿边战略骨干通道建设,有序推进能力紧张通道升级扩容,加强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构建快速网,基本贯通“八纵八横”高速铁路,提升国家高速公路网络质量,加快建设世界级港口群和机场群。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等领域短板,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机制,推动市政公用设施向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
公司国内基础设施业务取得了快速增长,已成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支撑性业务之一,公司全面参与城镇化建设,坚持市场竞争和投资带动双轮驱动,积极参与基础设施业务市场开拓和项目竞争,持续推动PPP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2020年,发行人基础设施领域中标深圳地铁12号线、郑州轨道交通8号线、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业务新签合同总额1,261亿元,其中,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项目是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承揽的首个城际铁路项目;签约波兰 E75铁路工程项目,顺利进入欧洲轨道交通市场,项目合同额10.4亿美元,是中资企业在欧盟市场签约的第一条欧盟资金铁路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的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是当年国内轨道交通投资额最大的PPP项目,目前首开段实现空载试运行,助力蓉城加快实现“机场枢纽、全域轨道、地铁城市”的壮阔图景。同时,公司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培育产业数字化新业态,深耕智慧能源、智慧水务、智慧城市等新基建领域,通过数字化不断创新市场、创新产品,将新基建相关成果成功应用于深圳前海智慧城市建设、深圳茅洲河流域治理、横琴新区海绵城市示范项目、江西智慧抚河信息化工程等项目,获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
2021年,公司中标、新签了洛阳市老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98.2亿元)、青白江欧洲产业城中部片区项目(98亿元)、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园项目(73.5亿元)、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施工总承包(61.8亿元)等一批具有区域、行业影响力的代表性重大项目。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场开拓力度,中标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14.7亿元)、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中间段站前工程(67.6亿元),为公司提高高铁市场参与度、获取更高占有率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新签基础设施业务合同金额3,620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新签房建业务合同金额1,067.2亿元,同比增长0.7%;市政建设业务合同金额1,031.8亿元,同比增长35.5%;公路建设业务合同金额621.6亿元,同比增长 52.9%;铁路建设业务合同金额479亿元,同比下降16%。
2022 年,公司全面参与城镇化建设,坚持市场竞争和投资带动双轮驱动,积极参与基础设施业务市场开拓和项目竞争,持续推动基础设施业务规范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中标、新签了宾川县鸡足山区域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土地整治项目(63.8 亿元)、昆明池片区基础设施项目股权合作+EPC 投资建设项目(61.1 亿元)、天津产城
融合示范区综合开发项目(60 亿元)、靖圆“一药一智”产业园项目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一体化施工项目(50 亿元)、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港配套工程(晋中区域) PPP 项目(43.5 亿元)等一批具有区域、行业影响力的代表性重大项目。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场开拓力度,中标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14.7 亿元)、市域铁路成都至眉山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106 亿元)、重庆轨道交通 27 号线工程(61.8 亿元),为公司提高高铁市场参与度、获取更高占有率提供有力支撑。2022 年新签基础设施业务合同金额3,565.95亿元,同比减少 1.5%。
2023 年 1-6 月,公司中标、新签了沈阳汽车城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工程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74.9 亿元)、天津港保税区海港区域城市更新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58.4 亿元)、金义新区科创智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一期工程(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52.8 亿元)、山东省龙口市高铁新城区片开发项目投资人+EPC 项目(49.1 亿元)等,为公司提高片区开发市场参与度、获取更高占有率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大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场开拓力度,中标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8 号线北延段工程
(江府<不含>-广州北站)及同步实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二标项目(60.5 亿元)、刚果(金)金沙萨城市铁路项目四期(恩吉利国际机场-马鲁库)设计和实施工程项目(68 亿元)。此外公司在公路、市政、房建工程项目方面均有重大项目中标。2023 年 1-6 月公司新签基础设施业务合同金额 1,688.89 亿元,同比减少 21.90%。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在巩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等传统主业的同时,稳步扩张基础设施业务和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培养壮大公路、市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专业化品牌,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工程承包业务模式
本公司工程承包业务模式主要是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是指对建设项目施工(设计除外)全过程负责的承包方式。
公司在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业务中,主要是通过招投标获得总包合同并负责组织施工。根据项目特性,在征得业主同意后,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此外,在交通 基础设施工程等领域,本公司与相关政府、业主开展广泛的合作,积极采用BOT、BT、
PPP等投资和项目运营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 “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按照获得收入的方式,PPP项目可分为使用者付费方式、政府付费方式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按照操作模式,PPP项目可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模式,是指由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合法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由该投资人承担项目的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按合同约定回购项目的融资建设模式。BOT模式(Build-Operation-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股份公司参与PPP、BT、BOT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存在政府购买服务、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公司PPP项目主要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及政府付费方式项目,个别为使用者付费项目。PPP项目聚焦主业,主要涉及市政工程、交通运输、生态环保、房屋建筑、水利等领域。PPP项目因涉及行业领域较广,建设期1-5年不等,运营期8-30年不等。公司BT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司的传统优势市场区域及经济发达区域。主要分布在市政、地铁等行业,通常建设期 2-3年,回购期3-5年。2015年后没有新增的BT项目,存量BT项目大部分已经进入回购期。公司BOT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司的传统优势市场区域(四川)及经济发达区域。主要分布在高速公路、污水处理等领域,其中单个公路项目投资金额较大,水务项目(污水处理厂)项目数量相对较多,但单个项目投资额较小。高速公路项目通常建设期3-5年,运营期25-30年。污水处理项目通常建设期1-2年,运营期25-30年。约一半BOT项目已经进入运营期,尚未有运营完成的项目。
工程承包企业具有工程项目前期投入大、施工过程长、竣工结算较慢、质量保证期限长的特点。在项目建设时,业主一般会按照合同金额的5%-8%的比例支付预付款,以供施工企业采购原材料等前期支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业主方、工程监理方及施工方会定期根据《工程结算单》中施工量结算工程款,工程款需扣除完工结算金额的5-10%的资金作为质保金。待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业主方支付前期扣除质保金。
在海外业务方面,本公司国际业务从传统施工承包起步不断升级,目前主要承包模式除施工承包外,有综合承包(如EPC、DB)、带资承包(EPC+F:出口信贷、资源项目贷款一揽子合作、双边和多边合作)、特许经营(BOT)、海外投资等,并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式的特许经营、项目管理式的总承包、收购与兼并方式的市场和产业领域扩张等,推动产业升级,向经营模式的高端迈进。
(4)工程承包采购模式
本公司工程承包业务的采购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和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不同规定,本公司的采购一般采取业主采购和承包商自主采购两种模式,其中业主采购为主要采购模式。本公司作为工程承包企业,在工程施工中的部分大型专用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的采购采用业主采购模式,主要方式如下:
业主采购模式:业主进行招标采购,业主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业主采用有偿调拨的方式供应给承包商,然后在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货款。
业主控制采购模式:业主确定合格供应商范围,承包商在业主指定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招标采购,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货款。
采购流程一般为:集中采购计划的编制-确定集中采购招标方式-制定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验收-付款。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根据具体的需求可适当增减相关环节。
(5)工程承包营销模式
本公司坚持“大集团、大土木、大市场、大品牌”的营销战略,为确保市场经营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本公司在市场营销中主要起引领、管控、监督、服务的作用,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市场竞争。
本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国内水利电力建筑市场开发,基础设施事业部负责国内基础设施市场开发,海外事业部负责境外市场开发。三个部门分别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分析市场形势,研究投标策略,当取得工程的相关信息后,本公司将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经评估可行后参与投标。
2、电力投资与运营板块
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突出效益”原则,加强电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出台新能源和抽水蓄能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及激励政策,加快推进以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为核心的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着力推动业务结构持续向绿色低碳发展。
2021年,发行人电力投资与运营板块实现较快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13.60亿元,同比增长13.2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80%;毛利率为41.53%,同比下降6.32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13.21%。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和境外火电收入增加;毛利率下降主要是部分水电站本年来水严重偏枯,电煤供应形势趋紧导致发电燃煤成本增幅超过电价增幅。
2022年,发行人电力投资与运营板块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8.14亿元,同比增长
11.49%,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18%;毛利率为40.13%,同比减少1.40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13.89%。其中,新能源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41亿元,同比增长6.10%;毛利率 55.70%,比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板块毛利率高15.57个百分点。该板块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境外水电发挥区域一体化优势,加强流域优化调度,发电量增加。该板块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一是煤炭价格上涨导致火力发电业务燃煤成本增加;二是平价上网政策推行,新投产的光伏发电、风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不再享受可再生能源补贴。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电力投资与运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22.65 亿元,同比增长
2.3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38%;毛利率为 45.22%,同比增加 3.53 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 16.64%。该板块营业收入与毛利率均同比增长主要是新能源投资与运营业务实现了规模效益双增长。2023 年 1-6 月,新能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0.37 亿元,同比增长 19.32%;毛利率为 55.69%,同比增加 0.46 个百分点。
3、其他业务板块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设备制造与租赁、砂石骨料的开发销售、商品贸易及物资 销售、特许经营权及服务业等,以及去房地产化前的房地产开发业务。2022 年,该板块 实现营业收入412.59 亿元,同比下降40.02%,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25%;毛利率为23.03%,同比增加 9.19 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 13.81%。该板块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 2022 年
度房地产开发业务置出影响。该板块毛利率增长主要是毛利率较高的境内特许权经营规模增长影响。
2023 年 1-6 月,其他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29.82 亿元,同比下降 28.06%,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63%;毛利率为 31.35%,同比增加 8.15 个百分点,毛利额占比 12.20%。该板块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同期含房地产开发业务置出前的收入;二是公司进一步严控低毛利贸易业务,贸易及物资销售业务下降。该板块毛利率增长主要是毛利率较高的境内特许权经营收入和毛利规模占比增加。
(1)设备制造与租赁板块
设备制造与租赁业务是与公司工程承包业务紧密相关的主要业务。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的中国水利水电夹江水工机械有限公司从事水利水电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从事工程设备租赁业务及上下游相关业务,采用以融资租赁为核心,融资租赁、贸易服务、经营租赁三项主营业务共同发展的整体经营模式,在提高本公司装备水平,保障项目顺利施工、降低设备资源投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设备制造业
发行人的设备制造业务主要由夹江公司承担。夹江公司主要为国内及国际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永久性设备和施工机械。
夹江公司拥有超大型的水工闸门的生产资质,拥有水电站超大型卷扬式启闭机、移动式启闭机的设计和生产资质,拥有水电站大型液压式启闭机的设计和生产资质,拥有水电站厂房桥机的设计和生产资质,拥有水电站大坝升船机和水电站施工专用缆索起重机的设计和生产资质。具有年产3万吨金属结构及机械产品的综合制造能力,其中水电站施工专用缆索起重机的制造数量已经达到国内第一且在国际也位居前列。夹江公司也是国内首家开发研制成功全液压混凝土输送泵的企业,开发的高、中、低压系列混凝土输送泵产品曾在20世纪九十年代占据了国内80%以上的市场份额。
发行人主要通过投标方式争取项目,竞标后与客户签订购货合同,组织设备设计、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并进行生产。产品经测试检验合格后方送至客户方,本公司技术人员将参与有关设备在客户处的安装、调试,测试合格后开始正式运作。
发行人机械制造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各类规格的钢材、型材,各种类型的减速机、电机、制动器、联轴器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种设备和一些零星的备品配件。采购模式为比价招标和评标、议标相结合的方式。采购管理模式为:有关部门提出采购计划,根据不同品种发放到不同的采购员;由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中提出的相关内容如数量、品种、规格、技术要求等按有关的采购程序进行;然后交部门主管审核;由相关项目经理认定;审计部门对价格进行审计;主管领导审核;上述工作完成后进入最终采购程序。
发行人机械制造产品的客户为能源类企业,主要是五大发电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目前,本公司已经为全国各大江河流域的几十座电站提供了30多万吨金属结构件和3,000余台套的机电设备。此外,本公司还将产品出口至巴基斯坦、伊朗、泰国、缅甸、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苏丹等十多个国家。
2)租赁业务
发行人以租赁公司为平台开展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两种类型的租赁业务。本公司的经营租赁业务着眼于统一调配本公司系统内闲置设备,开展施工机械的租赁业务,以改变设备使用率偏低和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和整体竞争力。经营租赁业务主要是面向系统内的“特、大、奇、专”施工设备市场,租赁设备类型包括基础处理设备、大型起重设备、地下洞挖设备为主的三大系列设备。本公司设备租赁的主要方式有干租方式、准干租方式、准湿租方式、湿租方式。
租赁公司取得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后,适时调整业务结构、加强市场营销,实现了厂商租赁、社会租赁、国际租赁、集团内部租赁均衡发展。融资租赁主要是面向系统外的市场。
目前,本公司的租赁业务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上下游资源,在提高本公司装备水平,保障项目顺利施工、降低设备资源投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房地产开发业务板块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包括多种类型住宅及商用房的开发、销售和管理以及受政府委托进行一级土地的开发。其中,住宅主要为普通住宅和保障性住房;商用房则主要包括城市综合体、写字楼和酒店等。
为充分利用和发挥本公司在资金、建筑工程等方面的优势,发行人在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公布中央企业主业(第三批)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5]251号),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作为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具有房地产开发主业资格的16家央企之一,公司主要依托下属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房地产业务。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资信等级AAA级,2013年成功控股主要从事商业地产开发的上市公司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模式上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战略布局,通过土地一级整理、公开招拍挂以及项目合作与股权收购等模式进行市场开拓。
2019年是电建地产的“产业化推进年”,电建地产积极创新工作手段,推动产业化落地,探索投资(F)+EPC模式,充分发挥公司在产城融合领域上下游全产业链优势资源,实现一级整理与二级开发联动,为土地资源获取创造先入优势。目前,南京兴智产城融合项目、上海临港奉贤产业园项目、郑州国际汽车产业园项目、西安港务区中国电建西北总部等项目均按计划有序推进中。2020年是电建地产的“品质年”,电建地产持续聚焦业务发展,强化能力建设,不断提升项目产品品质,打造产品核心竞争力。
在品牌建设方面,从过去单一的住宅开发商,现已发展为以住宅为主,涵盖一级开发、酒店、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的房地产综合发展运营商。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电建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将持有的房地产板块资产与电建集团持有的优质电网辅业相关资产进行置换,详见《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03)。截至2022年4月28日,上述交易已完成交割,详见《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完成交割的公告》(临2022-044)。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进一步剥离体内剩余房地产业务,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后同)向控股股东电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转让所持房地产资产,详见《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2-060)、《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交易已完成交割。
中国电建以“建世界一流企业,创全球卓越品牌”为愿景,以“建设清洁能源,营造绿色环境,服务智慧城市”为使命,以“立足大基建,聚焦‘水、能、砂、城、数’,集成‘投建营’,推进全球化”为战略方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战略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致力建设成为引领全球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世界一流企业。
充分研判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内部资源能力,“十四五”期间,公司具体战略部署概括为:瞄准世界一流目标,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集成投建营三大环节,聚焦水能砂城数五大领域,强化七大能力建设,推进八大战略行动。
1、瞄准世界一流目标
初步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2、统筹国内国际两大市场
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市场为主体,全力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强化区域营销与地方发展需求精准对接,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大做强做优国内市场;坚持全球发展“三步走”战略,优化和适度调整国际市场布局,完善全球六大区域总部建设,推进属地化发展,形成高质量的国际市场经营格局。
3、集成投建营三大环节
发挥投资、建设、运营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加快从传统建筑产业向投建营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转型,形成投向精准、建设优良、运营高效、退出顺畅的投建营一体化发展格局。统筹推进投资发展与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三大工程,坚持投建营一体化与EPC总承包双轮驱动,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4、聚焦水能城砂数五大领域
做优能源电力业务,充分用好传统水电和新能源领域优势,抢占抽水蓄能、光伏、风电以及地热能、生物质能、氢能、储能、综合能源市场,积极参与智慧能源、智慧电网建设,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成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主力军。
做强水资源环境业务,积极参与国家水网建设,长江、黄河等流域系统治理,智慧水利建设,海岛生态修复、海岸环境治理,深挖水领域价值链,巩固增强用水、治水的优势,着力形成供水、兴水的新优势,成为水资源环境业务的引领者。
做大绿色砂石业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充分考虑公司业绩、技术优势以及市场需求,向基础设施供应链上游的建筑材料领域发力,在重点战略区域以及重要城市群、都市圈周边区域,加大绿色砂石业务布局,打造绿色砂石产品产业链,推进绿色建材业务投建营一体化发展。
做精城市与基础设施业务,围绕“深耕城市、运营城市、服务城市”创新商业思维和商业模式,在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过程中,加强系统性、前瞻性布局,大力拓展城市综合开发业务,积极参与川藏铁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城市与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成重要增长极。
做专工程数字化业务,秉持“数字电建、智创未来”的战略愿景,聚焦“水、能、砂、城、数”战略布局,推动数字化与建造方式、经营理念、市场形态和行业管理的深度融合,实现工程交付产品的全面数字化转型,建成一批智慧水务、智慧能源、绿色建造、智慧城市平台产品,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绿色砂石、城市与基础设施四大产业联动,推动“水能砂城”与数字化融合发展与商业模式创新,在城市开发和更新过程中贡献具有鲜明特点和差异化优势的电建方案。
5、强化七大能力建设
全面创新能力: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公司改革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数字化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协同推进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领域的全面创新。
市场拓展能力: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以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不断巩固传统市场和业务竞争能力,不断提升战略性新兴业务市场拓展能力,通过投建营一体化、产业联动等商业模式创新,不断扩大公司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市场,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优质履约能力: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要求,健全建立项目管理标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工厂化、数字化、智能化建造等现代生产及组织能力,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骨干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优质履约能力。
精益管理能力:强化精益运营能力,提高质量效益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强成本管理、产业链供应链管理能力建设。资源整合能力:发挥中央企业资源整合优势,重点加强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协同能力,社会资源整合能力,EPC管理能力,城市区域综合开发业务的项目策划、产业导入和商业模式设计能力。
资产经营能力:坚持“资产端减重、负债端减负、权益端增资”的资产经营策略,通过不断加强在资产端、负债端和权益端的能力建设,提升资产经营效率,改善资产负债表。
风险管控能力:坚持风险平衡策略,加强风险识别、过程防控、应急处置、国际合规等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增强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能力。
6、推进八大战略行动
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企业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规划实施全过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增强要素配置能力,着力技术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推动全产业链价值提升,持续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改革: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激发干部员工活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管理提升: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因企施策”原则,以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为抓手,以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为主线,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标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着力提升公司精益运营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际发展:坚定发展信心,紧跟国家战略,坚定不移走国际化经营道路。保持“三步走”全球发展战略定力,按照“做实国别、一国一策”的原则稳步推进国际经营属地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人才强企:以服务全球发展战略的国际化人才、服务转型升级引领业务发展的高精尖人才、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切实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完善职业通道和薪酬激励机制,建立让年轻干部茁壮成长、让优秀企业家和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筑牢企业发展的人才高地。
廉洁从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题主线,围绕公司改革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统筹推进“四责协同”,强化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三不”,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突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凸显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推动企业和员工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云大物移智”等新技术,不断提升企业的精益化生产、数字化建造、现代化管理和智能化决策能力,推进产业数字化和管理数字化,构建面向数字时代的新电建。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资委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经受住了世界变局加快演变、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战略转型取得初步成效,战略布局雏形显现,主业投资优势集成,推动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订单质量持续提高,行业优势不断累积。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的行业情况如下:
1、建筑业
(1)建筑业概况
建筑业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行业之一,与国民经济的景气度具有很强的关联性,随着城镇化建设推进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及公共建筑成为建筑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2021 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大量的政府公共资金投资刺激建筑业发展。我国建筑业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参与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的 2021 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数据显示,我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再创新高,总产值持续增长,增速连续两年上升;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增速由降转升,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同时,建筑业企业利润总量增速继续放缓,行业产值利润率连续五年下降,特别是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继续下降,新签合同额出现负增长。2021 年 12 月全国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 56.3%,比 11 月下降 2.8 个百分点;建
筑业新订单指数为 50.0%,比 11 月下降 4.2 个百分点,市场需求有所下降。
2022 年,全国建筑业大力推进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2022 年,国家发布了《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关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国内建筑市场已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中国建筑业协会公布的 2022 年
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数据显示,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 6.85%以上,2022 年达到 6.89%,建筑业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总产值持续增长,按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再创新高;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增速放缓,新签合同额增速止降转升。
2023 年上半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发展质量继续提高,国民经济恢复向好。上半年建筑业总产值 132,261亿元,同比增长 5.9%。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为 55.7%,比 5 月下降 2.5 个百分点,仍位于较高景气区间,建筑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其中,土木工程建筑业商务活动指数和新订单指数分别为 64.3%和 53.9%,比上月上升 2.6 和 2.2 个百分点,土木工程建筑业产需扩张加快。从市场预期看,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 60.3%,2023 年以来始终位于 60.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建筑业企业对行业发展信心较强。
公司秉承“建世界一流企业,创全球卓越品牌”的愿景和“事耀民生,业润社会”的理念,紧扣国家战略及“十四五”规划,聚焦主责主业,致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
变,“水、能、砂、城、数”业务布局、“投建营”一体化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境内外市场区域化属地化的全球化发展布局加快调整构建,经营发展的质量、效率、动力发生深刻变革。紧紧围绕市场客户,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持续推动建筑业务高质量发展。
此外,根据联合国发布的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廉价和清洁能源、工业创新和基础设施、可持续城市和社区、气候行动等目标将成为国际工程投资建设的一个新方向。
公司是中国水电行业的领军企业和享誉国际的第一品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技术水平达到世界一流。公司充分发挥“投建营”一体化优势,聚焦“水、能、砂、城、数”五个领域,发挥专业优势、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标准建设、统筹资源配置、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我国建筑业的竞争格局和特点
建筑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化程度较高。中国建筑业的企业规模分布呈现“金字塔”状,即极少量大型企业、少量中型企业和众多小型微型企业并存。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企业:一是大型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公司。其中一类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为代表的中央企业,这些企业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并具有自身侧重的专业建筑领域;另一类以省市的建工集团为代表,利用地方优势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二是集体与新兴的建筑企业。这些企业多数完成了民营化改制,实现了经营者、管理和技术骨干的持股,企业机制更具活力,在完全开放、竞争充分的环境中迅速发展。这些企业以中小型居多,从建筑施工起家,发展到建筑材料生产、钢结构生产和安装,到房地产开发及投资路桥、电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再到其他多元发展,有的已成为具有一定实力的上市公司。三是跨国公司。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跨国经营的国际知名承包商在全球建筑业高端市场占据优势。跨国公司凭借资本、技术、信息、装备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融投资与承建的联动,参与部分大型项目的竞争,抢占高端市场份额,但总体而言,跨国建筑公司在我国仍处于比较初级的发展阶段。
近几年来,中国建筑业的竞争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完全竞争性行业。中国建筑业市场准入门槛不高,建筑企业数量众多,经营业务单一,加之行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对于小型项目和普通住宅来讲,市场的供给能力超过了需求,竞争更为激烈。对于大中型项目、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则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利润水平相对较高。
第二,专业化分工不足,竞争同质化明显。中国建筑企业同质竞争严重,经营领域过度集中于相同的综合承包目标市场。与此同时,专业化建筑企业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与建筑业多层次专业化分工承包生产的需求不相适应。
第三,大型建筑企业的竞争优势较为明显。从总体上来看,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是具备技术、管理、装备优势和拥有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发达地区建筑强省的大中型建筑企业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他们主要承揽地区性大中型工程。其他中小企业则主要承担劳务分包、部分专业分包业务及小型工程。
(3)影响我国建筑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a. 有利因素
①经济持续增长与投资推动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中国处于城市化加速和工业化时期,投资是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受益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投资的持续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中国建筑业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快速持续发展。②国家产业政策将继续鼓励和大力支持建筑业的发展。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看,建筑业是经济起飞阶段的主导产业之一。中国经济处于起飞阶段,建筑业由于其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行业。③中国建筑企业开拓国际建筑市场空间扩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环境日益改善,不仅技术创新缩小了与发达国家建筑企业的差距,而且随着中国外汇储备的增多,中国建筑企业已较少地受到外汇短缺的困扰。近几年来,中国的建筑企业在高端市场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大。
b. 不利因素
①建筑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激烈。中国建筑企业数量众多,房屋建筑等劳动密集型工程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行业利润率较低。②条块分割问题比较严重。中国建筑
业的市场化程度逐渐提高,但仍存在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和地区封锁的问题,建筑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仍然存在一定障碍。
2、国际工程承包
(1)行业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走出去”、“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持续高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国际市场上,近年来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完成营业额及新签合同额持续快速增长,中国逐步成为世界重要的工程服务提供商。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向规划、勘探、设计咨询等领域发展,通过带资承包和投资获得工程项目等方式,积极探索采用投资与工程相结合,通过与境外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资源合作开发等方式,推动公司业务向高端业务发展。其次,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的专业领域也不断扩大,除了房屋建筑、道路交通等领域外,已经发展到了石油化工、工业生产、电力工程、矿山建设、电子通讯、环境保护、航空航天、核能和平利用以及工程咨询服务等诸多领域。再者,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市场向多元化深入发展,业务已经遍及世界 1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除了亚、非传统市场外,在拉美市场、欧洲市场和北美市场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市场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中国公司承揽的项目数量逐年增长,规模和档次不断提升,队伍日益壮大。中国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地位明显提高。
当前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欧美日等国的大型承包商已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项目上形成垄断,中国企业在对外工程承包过程中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且相互之间还存在着低价竞争的情形。此外,受到所在国政治、种族冲突、恐怖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面临的安全问题也日趋严峻。
(2)影响中国企业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a. 有利因素
①从全球经济形势看,和平、发展与合作仍是世界经济的主流。未来两年,虽然世界经济增速将有所减缓,但长期看,经济全球化趋势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仍将持续,世界各国及地区之间的分工合作将不断增强,经济联系日益紧密。
②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规模不断扩大。中国政府承诺今后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的优惠贷款和对外援助,并主要用于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项目。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合作也在不断加强,构建区域经济合作制度为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环境,特别是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协定,使以往多年难以开拓的市场得以集群式、大规模开发。
③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逐步落实,有力推动了对外承包工程事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先后专门出台了一些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的措施,包括财政、金融及外交支持等诸多方面。最近还将颁布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b. 不利因素
①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多变,地区安全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随着中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快速扩张,境外人员和机构遇到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复杂,总体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另外,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也时有出现,需要严加防范。
②发达国家对既得利益的保护增加了市场开拓难度。一方面一些国家以安全、技术和卫生为由设置准入障碍,加大了市场开拓的难度。另一方面,欧美国家长期在非洲等地区的业务网络积累,也增加了中国企业市场拓展的难度。
(3)中国企业进行国际工程承包的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条规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或者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现行有关对外工程承包的规定是国务院制定的于 2008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由国务院商务部门负责,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发改委从投资角度,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外汇管理局负责外汇管理;中国进出口银行对国际工程承包及带动的机电出口提供贴息贷款支持。
(4)行业发展趋势
预计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建筑市场仍将保持持续增长。从增长速度看,经济快速发展的亚洲、在石油价格急剧上升中获利的中东地区和致力于基础设施投资的北非地区将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三个地区。预计今后几年,全球主要市场的发展趋势为:
一是承包商收购并购活动频繁。近几年,国际工程承包市场项目趋向大型化和复杂化,对承包商能力要求不断提高。预计未来国际建筑市场的并购活动将会更加活跃。
二是承发包方式发生变革。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发展,EPC、PM(工程项目管理)等一揽子式交钥匙工程模式以及BT、BOT 等融资建造方式已成为国际大型工程项目中广为采用的模式。
三是强调承包商融资能力。发达国家工程由以前政府主导的投资逐步演变为私有化投资模式;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则大多依靠吸引外资来完成,因此承包商的融资能力日益成为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全球建筑业投资的持续增长将为我国建筑企业开拓对外工程承包市场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快,国际建筑市场领域将进一步扩大。
我国对外承包行业的发展将呈现以下几种趋势:(1)对外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档次不断提高;(2)我国承包商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3)我国公司间及与国外承包商间的分工合作趋势进一步明显;(4)政府间合作和我国对外投资的增加趋势将给对外承包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5)中央企业仍是实施“走出去”及“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主力军。
3、电力行业
(1)行业发展情况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电力需求保持增长。
2020 年,电力行业继续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大力发展低碳清洁能源,电力供
应结构进一步绿色低碳化。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发电量 76,236 亿千瓦时,比上年末增长 4.0%。其中,火电发电量 51,743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2.5%;水电发电量 13,552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4.10%;核电发电量 3,662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5.0%;并网风电装机容量 4,665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5.10%;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2,611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6.60%。
2021 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为 83,959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0.1%。其中,水电
13,399 亿千瓦时,比上年下降 1.1 %;火电 56,655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9.4%;核电
4,075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1.3%;并网风电 6,558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40.6%;并网太阳能发电 3,270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25.2%。
2022 年,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电力行业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能源低碳转型持续深入,清洁能源生产较快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升。2022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8.64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比上年增长 8.5%。电力生产平稳有序,清洁能源发电占比提高。电力生产企业切实履行发电保供责任,全力保障用电需求。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22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末,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25.64 亿千瓦,比上年末增长 7.8%。其中,火电装机容量 12.32 亿千瓦,增长 2.7%;水电装机容量 4.14 亿千瓦,增长 5.8%;核电装机容量 0.56 亿千瓦,增长 4.3%;风电装机容量 3.65 亿千瓦,增长 11.2%;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3.93 亿千瓦,增长 28.1%。装机结构持续向绿色低碳发展。
2023 年,电力需求进一步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 年 1-6 月全国供电量达 3.67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6%;全国供热量达 30.60 亿百万千焦,同比增长 2.2%。电力行业顺应国家号召和社会需求,进一步扩大供给能力,2023 年 1-6 月全国装机容量达 27.08 亿千瓦,增长 10.8%。其中,火电装机容量 12.57 亿千瓦,增长 3.8%;水电装机容量 4.18 亿千瓦,增长 4.5%;核电装机容量 0.57 亿千瓦,增长 2.2%;风电装机容量
3.90 亿千瓦,增长 13.7%;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4.71 亿千瓦,增长 39.8%。电力企业把握时代动向,顺应国家绿色发展目标,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深厚基础。
此外,在“碳中和”和“碳达峰”成为各国共识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金融机构、知名企业纷纷声明不再支持煤电。越南、阿联酋、沙特等国政府正在将能源转型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加快推进海外风光电业务高质量发展。
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突出效益”原则,加强电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加快推进以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
水电等清洁能源为核心的电力投资与运营业务,着力推动业务结构持续向绿色低碳发展。抢抓新能源资源卓有成效,资源储量和开发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内,控股投资的 7 个抽水蓄能电站实现年内开工,签约多个抽水蓄能 EPC 项目或施工承包项目,行业领 军地位持续稳固。海外,主要经济体能源转型,赋能公司主业发展。根据中国机电商会 统计,2022 年中国电建在海外电力项目总排名以及火电、水电、新能源、太阳能光伏、风电五个分排名中,签约额均位列前茅。
我国装机容量、发电量和用电量数据表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
年度 | 总装机容量 | 发电量 | 用电量 | |||
数量 | 增长率 | 数量 | 增长率 | 数量 | 增长率 | |
2022 年 | 256,400 | 7.83% | 88,500 | 5.41% | 86,400 | 3.71% |
2021 年 | 237,777 | 8.05% | 83,959 | 10.13% | 83,313 | 10.92% |
2020 年 | 220,058 | 9.48% | 76,236 | 4.05% | 75,110 | 3.62% |
2019 年 | 201,006 | 5.81% | 73,269 | 4.75% | 72,486 | 5.05% |
2018 年 | 189,967 | 6.90% | 69,947 | 7.69% | 69,002 | 9.39% |
2017 年 | 177,703 | 7.98% | 64,951 | 8.44% | 63,077 | 6.55% |
2016 年 | 164,575 | 8.19% | 59,897 | 5.20% | 59,198 | 5.01% |
2015 年 | 152,121 | 11.84% | 56,938 | 2.67% | 56,373 | 2.06% |
2014 年 | 136,019 | 8.70% | 55,459 | 3.60% | 55,233 | 3.80% |
2013 年 | 124,738 | 8.95% | 52,451 | 5.38% | 53,223 | 7.32% |
2012 年 | 114,491 | 8.42% | 49,774 | 5.42% | 49,591 | 5.50% |
2011 年 | 105,600 | 9.75% | 47,217 | 11.68% | 46,928 | 11.94% |
2010 年 | 96,219 | 10.08% | 42,280 | 14.38% | 41,923 | 14.56% |
2009 年 | 87,407 | 10.26% | 36,965 | 4.75% | 36,430 | 6.31% |
2008 年 | 79,273 | 10.37% | 34,334 | 5.45% | 34,268 | 5.58% |
2007 年 | 71,822 | 15.15% | 32,559 | 13.62% | 32,458 | 13.54% |
2006 年 | 62,370 | 20.60% | 28,657 | 14.61% | 28,588 | 14.63% |
资料来源:中国发改委网站、中国统计年鉴、亚洲经济数据库(CEIC)、《中国电力联合会 2008年、2009 年、2010 年、2011、2012、2013、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2019 年、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
(2)供求状况
2000 年以前,我国电力消费弹性系数在很长一段时间小于 1,同时电力投资增速较
慢,全国装机容量增长率低于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率,导致 2003 年至 2005 年出现比较严
重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并出现持续的大面积缺电现象。2005 年和 2006 年,电力供应紧张拉动电力投资出现迅猛增长,全国装机容量增长率分别达到 20.3%和 20.6%,远高于同期全社会用电量 13.5%和 14.6%的增长率水平。
2006 年以后,随着电力供应能力的持续增强,以及国家为防止经济过热、控制固定 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显现,电力生产和电力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减缓。 2011 年全社会用电量较 2010 年增长 11.94%,全国电力装机规模增长率降低至 9.75%。
2019 年,全社会用电量 72,48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77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4%;第二产业用电量 49,59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1%;第
三产业用电量 11,86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9.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0,250 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5.7%。2019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 3,828
小时,同比减少 51 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 3,697 小时,同比增加 90 小
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 4,307 小时,同比减少 71 小时。2019 年,全国电源新增
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0,500 万千瓦,其中,水电 445 万千瓦,火电 4,423 万千瓦。
2020 年,全社会用电量 75,110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1%。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85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2%;第二产业用电量 51,21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5%;第三产业用电量 12,087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0,94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9%。2020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 3,758 小时,同比减少 70 小时。其中,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 3,827 小时,同比增加
130 小时;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 4,216 小时,同比减少 92 小时。2020 年,全国电源
新增生产能力(正式投产)19,087 万千瓦,其中,水电 1,323 万千瓦,火电 5,637 万千
瓦,风电 7,167 万千瓦,太阳能发电 4,820 万千瓦。
2021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83,313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0.4%,增速比上年提
高 7.1 个百分点;全国人均用电量 5,899 千瓦时/人,比上年增加 568 千瓦时/人;受来水偏枯,电煤供需紧张、部分时段天然气供应紧张等因素,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偏紧,年初、迎峰度夏以及 9-10 月部分地区电力供应紧张,甚至采取了各种应急措施来保障能源供应。国家高度重视并出台一系列能源电力保供措施,电力行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相关部门要求,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发电、保供热,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提升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保障能力。
2022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86,372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3.6%,增速较上年下降 6.8
个百分点;全国人均用电量 6,118 千瓦时/人,比上年增加 219 千瓦时/人。分产业看,第
一产业用电量 114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4%;第二产业用电量 57,001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第三产业用电量 14,85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3,36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3.8%。
2023 年 1-6 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36,704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6%,增速较上年
增加 1.0 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 578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2.1%;第
二产业用电量 2,867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4.4%;第三产业用电量 7,631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6,197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3%。
(3)产业发展状况
2018 年电力行业的科技创新,有力地推动了行业科技进步,践行了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显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国际竞争力。水电领域,解决了特高拱坝工程安全风险防控技术难题,创造了高坝通航的水力式升船机技术中国品牌,掌握了世界领先的百万千瓦巨型水轮发电机组制造技术。火电领域,完成热电解耦的汽轮机冷端近零损失供热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IGCC 的燃烧前二氧化碳捕集技术等取得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电领域,掌握了第四代核电高温气冷堆蒸汽发生器制造技术;新能源发电领域,依托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成我国首座大型海上风电场,在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技术研究方面取得重要进展。电网领域,攻克了复杂电网自动电压控制的世界性难题,发明了电网大范围山火灾害带电防治关键技术,创新了电网可控融冰关键技术,全面攻克±10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等关键核心技术,成功研制世界首套特高压 GIL 设备并实现批量生产。
2018 年,全年新增交流 11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和变电设备容量 56,973 千米和 31,024 万千伏安,分别比上年下降 1.9%和 4.8%;由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输电通道已陆续投产,新增直流输电线路和换流容量分别为 3,325 千米和 3,200 万千瓦,比上年分别下降 61.3%和 59.5%。截至 2018 年年底,全国电网 35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 189 万千米,比上年增长 3.7%。其中,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 73 万千米,比上年增长 7.0%。全国电网 35 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 70 亿千伏安,比上年增长 5.4%。其中,220 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 43 亿千伏安,比上年增长 6.0%。
2018 年,全国共投产 2 条直流跨区特高压线路,新增跨区输电能力 1500 万千瓦。截至
2018 年年底,全国跨区输电能力达到 13,615 万千瓦,其中,交直流联网跨区输电能力
12,281 万千瓦;跨区点对网送电能力 1,334 万千瓦。
2018 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2,787 亿元,比上年下降 3.9%,
下降幅度同比上年收窄。其中,水电 700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7%(其中,抽水蓄能 162亿元,比上年增长 14.0%,是历年来投资额最大);核电 447 亿元,比上年下降 1.6%;风电 646 亿元,比上年下降 5.2%,已连续三年下降;太阳能发电 207 亿元,比上年下降 27.4%。火电投资 786 亿元,比上年下降 8.3%,为 2004 年来投资额最小,其中,燃煤发电 644 亿元,比上年下降 8.8%,占电源投资的 23.1%,与上年基本持平,燃气发电投资 142 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5,340 亿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直流工程 520 亿元,比上年下降 39.4%,占电网工程总投资的 9.7%;交流工程 4,600 亿元,比上年增长 7.6%。配电网投资额较快增长,全年完成配电网投资 3,023亿元,比上年增长 6.4%。
2018 年,在建立起覆盖省级电网、区域电网、跨省跨区输电工程、地方电网、增量配电网的全环节输配电价格监管制度框架基础上,华北、东北、华东、华中、西北五大区域电网首个周期的两部制输配电价和24 条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陆续核定完毕,累计核减电网企业准许收入约 600 亿元,促进了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历时 4 年的首个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完毕。
各方积极贯彻中央关于供给侧改革的精神,具体落实全年全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10%的目标。通过中央财政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释放减税红利,电网企业推进区域电网和跨区跨省专项输电价改革、灵活实施两部制电价,地方政府多渠道自筹等十项降价清费措施,分四批合计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1,257.91 亿元,平均降低
0.0789 元/千瓦时,全国平均降幅达到 10.11%。
通过组织督导调研,梳理前三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落地存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陆续出台了电力业务许可、配电区域划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加快了增量配电试点有序落地进程,同时,部署了第四批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2018 年,全国各地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电力用户用电计划放开,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再上新台阶。全年合计交易电量 220,654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26.5%。市场交易电量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和电网企业销售电量比重的 30.2%和 37.1%,比上年分别提高 4.3 个百分点和 5 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电力现货试点工作要求,2018 年 8 月,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现货市场启动试运行,成为全国首个投入试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为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建立了对 8 个试点的联系协调机制,甘肃、山西电力现货市场于 12 月启动试运行。
2019 年,全年新增交流 11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和变电设备容量 57,935 千米和 31,915 万千伏安,分别比上年增长 1.7%和 2.9%。全年新投产 4 条特高压输电线路,其合计输电线路长度和变电容量分别为 5,432 千米和 3,900 万千伏安。全国电网工程建
设完成投资 5,012 亿元,比上年下降 6.7%。全国电网 35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
194 万千米,比上年增长 3.4%;全国电网 35 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 65 亿千伏安,比
上年增长 7.6%;全国跨区输电能力达到 14,815 万千瓦(跨区网对网输电能力 13,481 万
千瓦;跨区点对网送电能力 1,334 万千瓦)。
2019 年,全国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 8,295 亿元,比上年增长 1.6%。全国电
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3,283 亿元,比上年增长 17.8%。其中,水电完成投资 839 亿元,比上年增长 19.8%;火电完成投资 634 亿元,比上年下降 19.4%(煤电 506 亿元,比上年下降 21.4%;气电 104 亿元,比上年下降 26.4%);核电完成投资 382 亿元,比上年下降 14.5%;风电完成投资 1,244 亿元,比上年增长 92.6%。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5,012 亿元,比上年下降 6.7%。其中,直流工程 249 亿元,比上年下降 52.1%;交流工程 4,411 亿元,比上年下降 4.4%,占电网总投资的 88.0%。2019 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 28,344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37.2%。其中,全国电力市场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 21,771.4 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30.0%,占电网企业销售电量的 36.8%。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再上新台阶。
2019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合理设计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电力现货市场运营机制、强化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能力、规范建设电力现货市场运
营平台和建立完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电力现货市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八个试点省份开展试运行,其他省份上报了电力现货建设方案和时间表。
截至 2019 年底,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举行增资协议签约仪式,共引入 10 家投资者,新增股东持股占比 30%。此外,国家电网区域 24 家省级交易机构均已出台股份制改革方案,22 家增资扩股实施方案已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6 家交易机构增资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实现进场挂牌。我国电力交易机构股权结构进一步多元。
2019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颁布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在强化成本监审约束和激励作用、细化成本监审审核方法和规范成本监审程序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助推电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对全国除西藏以外的 30 个
省份省级电网和华北、华东、东北、西北、华中 5 个区域电网全面开展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成本监审,全面提升监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9 年,国家密集出台了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多项政策与措施,取消了前三批不具备试点条件的项目,公布了第四批试点项目名单,开启了第五批试点项目申报程序;就项目业主确定、增量和存量范围界定、做好增量配网规划工作、规范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一系列共性问题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2019 年,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内容涉及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失信联合惩戒“认定—发布
—推送—惩戒—修复”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落地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引导行业企业共同构建诚信营商环境。2019年全国 340 家企业参与涉电领域信用评价工作,199 家企业取得了电力行业 AAA 信用等级。
2020 年,全年新增 220 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和公用变电设备容量 35,029 千米和 22,288 万千伏安,分别比上年减少 2.5%和 6.4%。2020 年,全国电力工程建设投资合计完成投资 9,944 亿元,比上年增长 9.6%。全国电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5,244 亿元,比上年增长 29.2%。其中,水电完成投资 1,077 亿元,比上年增长 19.0%;火电完成投资 553 亿元,比上年下降 27.3%;核电完成投资 378 亿元,比上年下降 22.6%;风电完成
投资 2,618 亿元,比上年增长 70.6%。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4,699 亿元,比上年
下降 6.2%。2020 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 31,663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11.7%,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进一步增长。
2021 年,全国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 10,786 亿元,比上年增长 5.9%。全国电
源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5,870 亿元,比上年增长 10.9 %。其中,水电完成投资 1,173 亿元,
比上年增长 10.0 %;火电完成投资 707 亿元,比上年增长 24.6 %;核电完成投资 539 亿
元,比上年增长 42.0 %;风电完成投资 2,589 亿元,比上年下降 2.4%;太阳能发电完成
投资 861 亿元,比上年增长 37.7%。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 4,916 亿元,比上年增长 0.4%。其中,直流工程 380 亿元,比上年下降 28.6%;交流工程 4,383 亿元,比上年增长 4.7%,占电网总投资的 89.2%。
2022 年,全国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 12,220 亿元,比上年增长 13.3%。全国
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建设投资完成 7,208 亿元,同比增长 22.8%。其中,核电 677 亿元,同比增长 25.7%。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完成 5,012 亿元,同比增长 2.0%。
2023 年 1-11 月,全国电源电网工程完成投资超 1.2 万亿元。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
源工程完成投资 7,713 亿元,同比增长 39.6%。其中,太阳能发电 3,209 亿元,同比增长 60.5%;核电 774 亿元,同比增长 45.3%;风电 2,020 亿元,同比增长 33.7%。电网工程完成投资 4,458 亿元,同比增长 5.9%。
(4)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发电领域,2002 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五大发电集团+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地方电力集团+民营及外资”的竞争格局已相对稳定,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民营与外资企业也抓住机遇,成功进入国内电力市场。
近年来,虽然非国有发电企业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品牌效应或资源优势,积极涉足电力投资领域,部分实力雄厚的地方电力集团也按照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在当地积极展开扩张与收购行动,通过整合资源来增加各自的市场份额,但是五大发电集团始终占据着国内电力市场的主导地位,其凭借在业务规模、融资能力、项目建设、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将保持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电力体制改革后,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新体制代替了原来垂直一体化的电力垄断经营模式,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资产按照发电和电网两类业务进行划分。
发电行业内各企业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新电源点项目的建设和电力销售方面。
在新电源点项目建设方面,各电力企业为扩大装机规模,提升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都在积极争取建设新的电源点项目,存在着较为激烈的竞争。
目前全国电网联网的格局尚未形成,在以区域电网为主的电力调度方式下,电力企业主要的竞争对手为本区域电网内的其他电力生产企业。在供电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各电力企业不存在竞争;在供电形势缓解、地方电网发电量出现过剩的情况下,该区域内的电力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由于目前各发电企业的电力销售量是以电力企业与电网公司确定的发电计划为主,且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到安装脱硫装置以及不同发电类型等因素影响各不相同,因此,在电网公司实际电量调度过程中,区域内电力企业间的竞争并不明显。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电力行业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竞价上网的实施,完成发电侧竞争秩序的建立;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管体制,促进电网公司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搭建有效、稳定、可靠的竞争平台,规范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售电逐步从电网公司分离,引入竞争,通过发输配售的完整分离和发电售电竞争格局的真正建立实现整个电力工业的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电力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为实现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清洁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成为必然。我国将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提高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率,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推进以电代煤。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调峰储能占据重要地位,并进一步加大火电灵活性改造,加大新能源集中地区的电力整体外送能力,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从而推动“三北”风电、西南水电等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开发,破除化
石能源为主的发展路径依赖,大幅增强我国能源资源的统筹配置能力,全面推动我国能源绿色转型。
(5)行业发展前景
2007 年 4 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电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在保护环境和做好移民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火电,推进核电建设;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十一五”期间,我国将调整优化电力工业结构,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高核电、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同时结合电源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推进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
火电:按照“西电东送、水火调剂、强化支撑、保障安全”的原则,优化建设山西、陕西、内蒙古、贵州、云南东部等煤炭富集地区煤电基地,实施“西电东送”。合理布局河南、宁夏坑口电站,促进区域内水火调剂。加快安徽两淮坑口电站建设,实施“皖电东送”。东中部地区重点建设港口、路口、负荷中心电站以及有利于增强输电能力的电站,提高电网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
水电:按照流域梯级滚动开发方式,建设大型水电基地。重点开发黄河上游、长江中上游及其干支流、澜沧江、红水河和乌江等流域。在水能资源丰富但地处偏远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发中小型水电站。
核电:“十一五”期间,建成田湾一期、广东岭澳二期工程,开工浙江三门、广东阳江等核电项目,做好一批核电站前期工作。积极支持高温气冷堆核电示范工程。
可再生能源:“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资源潜力大、技术基本成熟的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太阳能利用等可再生能源,以规模化建设带动产业化发展。
2011 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3 月 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公布。《“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等要求。目前,中国国家能源局正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抓紧谋划《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3 年初,国务院以国发〔2013〕2 号文件印发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二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明确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
线,着力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着力加快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强化节能优先战略,全面提升能源开发转化和利用效率,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明确了“十二五”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即:一是加强国内资源勘探开发,集约高效开发煤炭和油气资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推进能源高效清洁转化,高效清洁发展煤电,推进煤炭洗选和深加工升级示范,集约化发展炼油加工产业,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三是推动能源供应方式变革,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供能设施建设;
四是加快能源储运设施建设,提升储备应急保障能力;五是实施能源民生工程,推进城乡能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六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用能管理,全面推进节能提效;七是推进电力、煤炭、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理顺能源价格机制;八是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提高装备自主化水平;九是深化能源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开发,扩大能源对外贸易和技术合作,维护能源安全。
2015 年 3 月,国务院以中发〔2015〕9 号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制体系,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意见》提出了近期电力体制改革的七项重点工作:一是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二是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三是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交易平台;四是推进发用电计划改革,更多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五是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六是开
放电网公平接入,建立分布式电源发展新机制;七是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提高电力安全可靠水平。
2016 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3 月 16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3 月 17 日新华社授权全文播发。《“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在第三十章建设现代能源体系中指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着力推动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优化能源供给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维护国家能源安全。
2016 年 11 月 7 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订的规划。其内容涵盖水电、核电、煤电、气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源和输配电网,重点阐述“十三五”时期我国电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是“十三五”电力发展的行动纲领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文件、布局重大电力项目的依据,规划期为 2016-2020 年。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进行滚动调整。同时,分年度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微调。
《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电力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清洁低碳、绿色发展,优化布局、安全发展,智能高效、创新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保障民生、共享发展”,同时从供应能力、电源结构、电网发展、综合调节能力、节能减排、民生用电保障、科技装备发展、电力体制改革 8 个方面绘制了电力发展的“十三五”蓝图,
即:一是供应能力方面,预期2020 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 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
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20 亿千瓦,年均增长 5.5%。人均装机突破 1.4 千瓦,人均用电量 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电气化水平明显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7%;二是电源结构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5%左右的要求,到 2020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7.7 亿千瓦左右,比 2015 年增加 2.5 亿千瓦左右,占比约 39%,提高 4 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 31%;气电装机增加 5,000 万千瓦,达到 1.1 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 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 11 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 55%。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电网发展方面,筹划外送通道,增强资源配置能力。合
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 1.3 亿千瓦,达到 2.7 亿千瓦左右;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电网主网架进一步优化,省间联络线进一步加强。充分论证全国同步电网格局,进一步调整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探索大电网之间的柔性互联,加强区域内省间电网互济能力。严格控制电网建设成本,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全国新增 500 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 9.2 万公里,
变电容量 9.2 亿千伏安;四是综合调节能力方面,加强系统调峰能力建设,提升系统灵活性,从负荷侧、电源侧、电网侧多措并举,充分挖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加大调峰电源规划建设力度,优化电力调度运行,大力提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十三五”期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新增约 1700 万千瓦,达到 4000 万千瓦左右。热电联产机组和常规煤
电灵活性改造规模分别达到 1.33 亿千瓦和 8600 万千瓦左右;五是节能减排方面,力争
淘汰火电落后产能 2000 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 300 克标煤/
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 310 克标煤/千瓦时。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 6.5%以内;六是民生用电保障方面,“十三五”期间将立足大气污染防治,以电能替代散烧煤、燃油为抓手,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推进集中供热,逐步替代燃煤小锅炉,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鼓励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实现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率达到 60%以上;七是科技装备发展方面,应用推广一批相对成熟、有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尽快实现产业化。试验示范一批有一定积累,但尚未实现规模化生产的适用技术,进一步验证技术路线和经济性。集中攻关一批前景广阔但核心技术受限的关键技术。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参与自主创新;八是电力体制改革方面,组建相对独立和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建立公平有序的电力市场规则,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2020 年 2 月 17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致力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电力工业体系。
2023 年 4 月 1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2023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聚焦城市道路智能管理、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控制、道路危险识别、智慧停车管理、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电动自行车定位追踪、船舶自动感知与识别、低
空智取网等场景,征集有利于城市交通网联化协同化发展和空天地一体化建设的应用案例,为电力能源行业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内在向上的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内在韧性强劲,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依然艰巨。2020年—2035 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电气化进程加速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传统用电行业增速下降,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将成为用电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电力需求刚性增长,未来西部地区用电比重将有所提高,东中部地区仍是我国的用电负荷重心;预计“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规模超过 5000亿千瓦时;加快建设能源互联网,提高电网互济能力,共享备用资源,减缓最高负荷增速,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这一时期,通过有序发展水电、加快发展抽水蓄能、适度加快发展气电、安全发展先进核电、合理发展新能源发电、用好煤电托底保供和调节作用,电源结构更加优化,电力系统更加安全。预计 2035 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超过 60%,发电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 57%,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超过 38%。通过统筹源网荷储发展,推进发展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清洁能源供能方式,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能力,电力可持续保供能力将不断提升。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央管理的、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是我国规模最大的水利水电建设企业,具有国家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对外工程承包经营权、进出口贸易权,被商务部列为重点支持的大型外经企业。作为率先“走出去”中央企业,公司在国际建筑工程市场已深耕 20 余年。中国政府积极倡导的“一带一路”经济外交战略,以国家间的互联互通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涵盖道路、电源电网、基础设施连通到投资便利化。公司的国际业务优先发展战略与其高度契合,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020 年,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电建集团,在《财富》世界 500 强排名位列 157 位,
较去年上升 4 位。《工程新闻纪录》(ENR)设计商排名方面,在 2020 年全球工程设
计企业 150 强中排名第一,首次登顶,成为全球最大设计企业;在国际工程设计企业 225
强位列第 12 位,是排名进入前 20 强的唯一一家亚洲企业;两项排名连续 6 年在中资企
业排名第一。ENR 工程承包商排名方面,在全球工程承包商 250 强中位列第 5 位(中资企业第五);在国际工程承包商 250 强中位列第 7 位(中资企业第二);两项排名在电力领域均排名第一。报告期内,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荣获“2020 年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奖”、第 14 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之“社会责任奖”等奖项,公司董事会荣获金圆桌第十六届 “最佳董事会”奖项。
2021 年,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电建集团,在《财富》世界 500 强排名位列 107 位,
较去年上升 50 位。ENR 设计商排名方面,蝉联 2021 年工程设计企业全球营收 150 强和工程设计企业国际营收(海外收入)225 强榜首,继续保持全球最大设计企业领先地位。
2022 年,公司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以公司为核心资产的电建集团,荣获中央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双 A 级,获评 2019—2021 年任期“业绩优秀企业”,在《财富》世界 500 强排名位列 100 位,连续十年排名“步步高升”,从全球化视角反映出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潜力。在 ENR 发布的“全球工程设计公司 150 强”排名中,连续三年蝉联“ENR 全球设计公司 150 强”榜首;ENR 全球工程承包商 250 强排名第 5 位,全球最大电力设计商和承包商地位稳固,体现了中国电建在全球工程总承包、咨询设计领域的专业实力和行业领导地位。
目前,发行人海外业务已经形成以水利、电力建设为核心,涉及公路、轨道交通、市政、房建、水处理等领域综合发展的“大土木、大建筑”的多元化业务结构,并已形成以亚洲、非洲为中心,辐射美洲、大洋洲和东欧的多元化市场格局,业务领域和市场布局与国家“一带一路”经济外交战略高度契合。公司积极推动中巴经济走廊、中印缅孟经济走廊、丝绸之路经济带、亚洲互联互通项目群的开发,国际经营规模与层次进一步提升。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长期稳定保持行业地位、技术能力、品牌形象和全产业链等传统优势,并通过战略升级与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在服务国家战略、加快产融结合、推进全球发展等方面的核心竞争能力。
(1)主责主业符合绿色低碳发展方向
作为全球清洁低碳能源、水资源与环境建设领域的引领者,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骨干力量,公司具有“大土木、大建筑”的横向宽领域产业优势。公司战略转型加快推进,战略重心和资源配置进一步向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城市建设与基础设施三大核心主业集中,加快推动三大核心主业的融合发展,以水美城,以能绿城,为“双碳”目标提供电建方案,是能源电力建设领域的“大国重器”,全球清洁可再生能源建设领域的引领者,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战略支撑力量,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与多能互补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
(2)科技创新打造发展新优势
公司拥有完整的水电、火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运营核心技术体系,拥有代表国家综合竞争实力的水电领域完备的技术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具有国际领先的水利电力工程勘测设计和建设能力,是全球水电、风电建设的领导者,清洁可再生能源行业领军地位日益巩固。公司具有抽水蓄能电站的规划、勘测设计、工程建造的核心技术能力,形成了完善的抽水蓄能技术标准。公司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研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全面建设数字电建,为新业务、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拓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
公司具备投资融资、规划设计、施工承包、运营管理和装备制造全产业链优势和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能力,重点强化能源电力、水资源与环境、城市区域性综合开发和现代交通等四大主业产业链,在产业链一体化的基础上不断向价值链中高端升级,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打造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现代化产业链。“聚焦水能砂城数,集成投建营”是公司重点发展导向,水能砂城数融合发展是公司区别于其他建筑央企的独特优势,结构调整和投建营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4)全球化发展优势明显
公司凭借国际经营的先发优势,积累了丰富的国际经营经验、完备的国际营销网络和较强的海外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国际化经营水平位于中央企业前列。公司确立集团化、属地化、全球化的“三步走”全球发展战略,设立海外六大区域总部,重塑国际经营发
展格局,投资规模质量持续上升,全球产业链合作持续加强,国际业务转型取得新进展。在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评价中,公司连续多年在工程承包领域位列前茅,国际品牌影响力和行业领军地位持续提升,国际综合竞争力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充分彰显了“大国重器”的大国央企责任担当。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在 111 个国家设立了 359 个驻外机构,在 123 个国家或地区
执行在建项目合同 2,627 份,合同总金额 7,061.80 亿元;在 14 个国家有投资项目 28 个,
项目总投资 751.61 亿元,境外控股电力装机 3,982MW。在“一带一路”沿线 65 个重点
国家中的 43 个国家设有驻外机构;在其中 45 个国家执行 1,558 份项目合同,合同金额
4,157.47 亿元。
(5)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精益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资产经营能力持续提升,投资拉动和要素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高质量推动投建营一体化发展,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稳定、平衡、协调增长,质量效益水平持续提升。业务转型升级稳健推进,能源电力业务“由旧变新”,新能源业务、抽水蓄能业务占比快速上升,水资源与环境业务、绿色砂石业务“由小变大”,已成为公司主责主业,基础设施业务“由弱变强”,海上风电、生物制气等战略性新兴业务加快培育,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拓展新空间,业务结构持续优化,发展质量明显提高。
八、发行人合法合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依法纳税,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行政处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8332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3500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8034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引用的 2020、2021、2022 年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发行人 2020、2021、2022 年审计报告。2023 年 1-6 月财务数据引自 2023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 2020-2022 年和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指标以及相关财务分析以上述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1、发行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 2020 年 1 月 1 日金额 | 影响金额 |
应收账款 | 54,503,832,655.28 | 57,286,503,954.69 | 2,782,671,299.41 |
存货 | 156,352,264,130.83 | 117,847,304,509.06 | -38,504,959,621.77 |
合同资产 | 55,877,365,395.88 | 55,877,365,395.8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711,698,260.48 | 6,482,459,386.51 | -6,229,238,873.97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45,599,292.91 | 11,640,944,981.09 | -4,654,311.82 |
长期应收款 | 107,045,056,813.55 | 39,682,572,124.24 | -67,362,484,689.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80,379,804.24 | 3,876,236,064.59 | 95,856,260.3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324,279,802.50 | 56,646,784,932.70 | 51,322,505,130.20 |
预收款项 | 115,623,712,649.54 | 417,310,420.59 | -115,206,402,228.95 |
合同负债 | 106,655,790,461.49 | 106,655,790,461.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113,751,769.72 | 19,886,281,928.46 | 3,772,530,158.74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19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 2020 年 1 月 1 日金额 | 影响金额 |
预计负债 | 164,745,300.23 | 1,136,893,015.49 | 972,147,715.2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949,493,975.15 | 8,096,624,345.93 | 2,147,130,370.78 |
盈余公积 | 1,793,098,876.70 | 1,792,073,042.82 | -1,025,833.88 |
未分配利润 | 42,603,997,145.27 | 42,248,729,368.93 | -355,267,776.34 |
少数股东权益 | 86,006,837,247.31 | 85,998,994,969.18 | -7,842,278.13 |
2、发行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 月 1 日 | 影响金额 |
预付款项 | 30,414,156,267.17 | 30,355,373,245.38 | -58,783,021.79 |
固定资产 | 101,559,617,035.61 | 100,900,397,221.61 | -659,219,814.00 |
使用权资产 | 6,210,813,839.65 | 6,210,813,839.65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84,128,244.45 | 1,038,954,167.46 | -45,174,076.9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883,850,542.66 | 26,959,181,303.78 | 1,075,330,761.12 |
租赁负债 | 4,733,237,209.56 | 4,733,237,209.56 | |
长期应付款 | 8,245,495,257.76 | 7,884,564,213.95 | -360,931,043.81 |
3、发行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 月 1 日 | 影响金额 |
其他流动资产 | 13,047,918,222.86 | 13,728,210,328.89 | 680,292,106.03 |
长期应收款 | 44,732,121,069.84 | 44,461,049,078.01 | -271,071,991.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10,383,972.22 | 4,179,739,327.46 | 69,355,355.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4,402,977,578.45 | 63,244,014,199.87 | -1,158,963,378.58 |
其他流动负债 | 17,315,838,142.66 | 17,302,966,243.06 | -12,871,899.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03,000,750.20 | 1,329,389,253.71 | 226,388,503.5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445,195,082.37 | 6,506,312,523.05 | 61,117,440.68 |
未分配利润 | 48,229,167,372.27 | 47,696,001,134.49 | -533,166,237.78 |
少数股东权益 | 105,882,911,400.26 | 105,461,055,684.31 | -421,855,715.95 |
4、公司自发布之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相关规定,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
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采用本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5、发行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追溯调整前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追溯调整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影响金额 |
固定资产 | 118,110,736,037.27 | 118,183,341,619.68 | 72,605,582.41 |
在建工程 | 13,608,024,151.82 | 13,609,134,774.27 | 1,110,622.45 |
未分配利润 | 51,739,360,352.78 | 51,813,076,557.64 | 73,716,204.86 |
6、发行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采用本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7、发行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的相关规定,“即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 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 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 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 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 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 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解释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 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本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采用本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8、发行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即“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采用本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9、发行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之“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对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发行人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追溯调整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追溯调整后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57,982,593.31 | 5,288,022,158.85 | 30,039,565.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26,991,821.50 | 2,651,696,923.89 | 24,705,102.39 |
盈余公积 | 2,811,152,171.10 | 2,811,171,547.23 | 19,376.13 |
未分配利润 | 60,197,370,368.93 | 60,200,437,755.34 | 3,067,386.41 |
少数股东权益 | 88,479,259,313.84 | 88,481,507,014.45 | 2,247,700.61 |
发行人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追溯调整前 2022 年 1-6 月发生额 | 追溯调整后 2022 年 1-6 月发生额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1,979,757,574.31 | 1,983,349,331.34 | 3,591,757.03 |
净利润 | 8,595,510,086.92 | 8,591,918,329.89 | -3,591,757.0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 6,101,530,439.23 | 6,097,061,470.70 | -4,468,968.53 |
少数股东损益 | 2,493,979,647.69 | 2,494,856,859.19 | 877,211.50 |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50,000.00 | 71.46 | |
2 | 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50,000.00 | 100.00 | |
3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76,770.98 | 76.37 | |
4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87,014.72 | 85.55 | |
5 |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99,169.05 | 80.33 | |
6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82,368.42 | 74.03 | |
7 |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50,000.00 | 79.66 | |
8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00,000.00 | 100.00 | |
9 |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000.00 | 100.00 | |
10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35,000.00 | 100.00 | |
11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60,000.00 | 83.46 | |
12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7,174.38 | 79.31 | |
13 |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00,000.00 | 80.12 | |
14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247,348.60 | 80.86 | |
15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89,500.00 | 84.37 | |
16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35,000.00 | 100.00 | |
17 |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30,000.00 | 78.79 | |
18 | 中电建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电力投资与运营 | 384,500.21 | 100.00 | |
19 |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电力投资与运营 | 609,189.85 | 63.49 | 13.95 |
20 | 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46,000.00 | 80.39 | 19.61 |
21 | 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900,000.00 | 39.52 | 46.91 |
22 | 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 机械设备租赁 | 200,000.00 | 100.00 | |
23 | 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电力投资与运营 | 750,000.00 | 32.16 | 47.82 |
24 | 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747,700.00 | 100.00 | |
25 | 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600,000.00 | 100.00 | |
26 | 中国电建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 海外投资与 运营、建筑施工 | 541,000.00 | 67.25 | 32.75 |
27 |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80,000.00 | 100.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28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234,263.24 | 100.00 | |
29 |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215,000.00 | 76.86 | |
30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135,000.00 | 100.00 | |
31 |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420,000.00 | 85.60 | |
32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210,000.00 | 71.04 | |
33 |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160,000.00 | 100.00 | |
34 | 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500,000.00 | 94.00 | 3.00 |
35 |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水污染处理 | 800,000.00 | 91.28 | |
36 | 成都中电建瑞川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0,000.00 | 70.00 | |
37 | 中电建(福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000.00 | 100.00 | |
38 | 中国电建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 | 货币金融服务 | 100 万美元 | 100.00 | |
39 | 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商业保理 | 100,000.00 | 90.00 | 10.00 |
40 | 中国电建(巴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 万美元 | 100.00 | |
41 | 广德中电建舜信壹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资本投资服务 | 500,010.00 | 20.00 | |
42 | 广德中电建舜泰壹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资本投资服务 | 500,010.00 | 20.00 | |
43 | 广德中电建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资本投资服务 | 250,010.00 | 20.00 | |
44 | 中电建河北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300,000.00 | 100.00 | |
45 | 广德中电建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资本投资服务 | 375,010.00 | 20.00 | |
46 | 中电建西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00.00 | ||
47 | 中国电建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00 | ||
48 | 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资本投资服务 | 30,000.00 | 100.00 | |
49 | 中国电建集团北方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00 | ||
50 | 中电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 | ||
51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中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00 | ||
52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80,000.00 | 100.00 | |
53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80,000.00 | 100.00 | |
54 | 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20,000.00 | 100.00 |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55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60,000.00 | 100.00 | |
56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30,000.00 | 50.00 | |
57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000.00 | 100.00 | |
58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000.00 | 100.00 | |
59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80,000.00 | 90.00 | |
60 | 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12,000.00 | 100.00 | |
61 |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000.00 | 100.00 | |
62 | 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勘测设计 | 80,000.00 | 100.00 | |
63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60,000.00 | 100.00 | |
64 | 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87,000.00 | 100.00 | |
65 | 中国电建集团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50,000.00 | 100.00 | |
66 |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60,000.00 | 100.00 | |
67 |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80,000.00 | 100.00 | |
68 |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60,842.60 | 100.00 | |
69 |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50,000.00 | 100.00 | |
70 | 中电建智享云数据有限公司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 8,000.00 | 100.00 | |
71 | 鼎昊(北京)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保险经纪 | 1,000.00 | 51.00 | 49.00 |
72 | 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 勘测设计 | 188,043.77 | 100.00 | |
73 | 中电建华东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 | 100.00 | ||
74 | 北京低碳新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商务服务 | 160.00 | 93.75 | 6.25 |
75 | 北京绿电聚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商务服务 | 20,010.00 | 99.95 | 0.05 |
76 | 北京绿电创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商务服务 | 480,010.00 | 100.00 |
1、2020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重大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二级子公司 49 家,与 2019 年度相比,二级子
公司增加 5 家,二级子公司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增加公司 | 控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变动原因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飞悦临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协议转让 | 于 2020 年 6 月由中国 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 |
增加公司 | 控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变动原因 | |
直接 | 间接 | |||
司协议转让到发行人 | ||||
中电建河北雄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
广德中电建淳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
中电建西部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
广德中电建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2、2021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重大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21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二级子公司 53 家,与 2020 年度相比,二级子
公司增加 5 家,另有 1 家二级子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因转入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变为三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增加公司 | 控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变动原因 | |
直接 | 间接 | |||
中电建(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现金并购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 | |
中国电建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
中国电建集团北方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
中电建重庆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
天津海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购买取得 | 购买取得 |
3、2022 年合并报表范围重大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22 年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二级子公司 73 家,与 2021 年度相比,二级子公
司增加 23 家,置出 3 家,二级子公司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增加公司 | 控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变动原因 | |
直接 | 间接 |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中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投资设立 | 投资设立 |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中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
中国电建集团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 司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 司 |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
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5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 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