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4066005592024401
景德路东侧、书院街南侧项目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N4066005592024401
委托方(甲方): 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住 所 地: 山西省晋城市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 xxx
项目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0356-6965138
通讯地址: xxxxxxx 0000 x
电子信箱: / 受托方(乙方): 郑州文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河南省郑州市
法定代表人:_ xxx
项目联系人: xxx
联系方式: 13523072374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 x
电子信箱: 000000000@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景德路东侧、书院街南侧项目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的劳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内容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景德路东侧、书院街南侧项目考古发掘劳务服务项目,共 74 座古墓葬考古发掘劳务工作(包含合同履行期间古墓葬
考古发掘数量多于 74 座的劳务工作),并在合同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此次考古发掘劳务工作费用共计为:含税 1481480 元( 壹佰肆拾
捌万壹仟肆佰捌拾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费用 45%,计 666666 元(陆拾陆万陆仟陆佰陆拾xx整),乙方考古发掘劳务工作完成且得到甲方认可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剩余 55%费用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税票。
乙方账户:郑州文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锦艺城支行账号:253365627388
三、合同期限
考古发掘工期和提供报告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从本合同签订的次日起算。
乙方应尽可能提前完工,如因气候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为乙方此次考古发掘劳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以便
乙方顺利进行。
2、甲方负责在乙方开始工作前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3、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4、若自本合同生效后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仍未完成甲方要求的成果报告,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物工作的规定,科学、严谨、务实的完成此次考古发掘劳务工作,并在不影响文物安全、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前完工。
2、乙方在此次工作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考古工作的相关规定。
3、乙方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及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完成此次考古发掘劳务工作后,向甲方提交相应的资料。
5、如乙方的考古发掘劳务工作未得到甲方认可,则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甲方认可。
五、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晋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或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或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xxx
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 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