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初步建議。 (e) 其他商業服務 廣告服務
中國香港在世界貿易組織
《服務貿易總協定》的框架下 就服務貿易所作的承諾及承諾建議
說明
⚫ 就《服務貿易總協定》( “總協定” )而言,服務貿易定義為透過以下四種模式中任何一種模式提供的服務:
(a) 跨境交付( 模式一):自一成員領土向任何其他成員領土提供服務。雖然服務是向海外提供, 但消費者無須移往境外, 而服務提供者亦無須在境外成立公司(例如透過電訊網絡或郵遞傳送的銀行或建築設計服務);
(b) 境外消費( 模式二):在一成員領土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例如出境旅遊);
(c) 商業存在( 模式三):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任何其他成員領土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 例如外國保險公司或酒店連鎖集團在外地成立的子公司);以及
(d) 自然人流動(模式四):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通過在任何其他成員領土內的自然人存在提供服務( 例如海外受聘)。
⚫ 每一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在總協定框架下所作的具體承諾均載列於其綜合具體承諾減讓表中。該減讓表列明有關成員就已作出承諾的服務行業,在市場准入及國民待遇方面的承諾。
⚫ 市場准入是一個談判承諾,鎖定進入該成員指定行業市場的最低水平。市場准入的承諾是以限制形式表述,例如限制行業內服務提供者、業務營運或僱員的數量; 交易總值;服務提供者的法律存在形成;或外資股權的上限。除了減讓表註明的條件或限制外,成員不應就它所作承諾的行業施加任何市場准入的限制。
⚫ 國民待遇要求每一成員給予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的待遇不得低於其給予本國同類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待 遇。國民待遇的承諾是指該成員並不施行歧視性的措施,藉以優待本國的服務或服務提供者。世貿成員可於其減讓內, 列明適用於某一行業國民待遇承諾的限制及條件。
⚫ 本文件臚列中國香港在總協定的框架下已作的現行承諾(該等承諾已於總協定於 1995 年 1 月 1 日生效時同時生效),以及中國香港分別於 2003 年 4 月及 2005 年 6 月向世界貿易組織提交的初步承諾及修訂承諾建議。中國香港的所有承諾建議最終會否落實,需視乎談判結果及談判對手是否願意提供我們滿意的建議而定。我們並保留權利,在談判完成前任何時間撤回或修訂我們的承諾建議。
⚫ 中國香港現時沒有就以下的行業作出承諾或提出承諾建議: 專業服務(包括法律、建築設計、工程等);郵政服務;教育服務;社會服務;體育服務;及航空運輸服務。
I. 水平承諾
所有包含於中國香港的具體承諾減讓表的行業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
⚫ 現行承諾:除以下相關行業另有註明外,並沒有就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設有市場准入或國民待遇的限制。
自然人存在
(涵蓋範圍:只適用於以下行業的總經理、高級經理和專才的公司內部調任:商業服務(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課稅服務;電腦及相關服務; 廣告服務; 管理諮詢xx), xxxx, xx服務和海上運輸服務(國際運輸及租賃連同船員的船隻))
⚫ 現行承諾:只限於可符合條件的入境及臨時逗留,並須要事前的批准。臨時逗留於首次入境時可逗留一年,但可延期致總共五年。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其他類別的自然人。
⚫ 初步建議:擴大現行承諾的涵蓋範圍包括以下兩個行業:與管理諮詢有關的服務及人員提供及安排服務。
⚫ 修訂建議:對現行承諾的透明度作額外承諾。就市場准入/ 國民待遇作出承諾的人員類別而言,入境簽證/許可證的簽發機構會在其網頁,刊登一些有關入境簽證/許可證的資料,例如有關法例和規例及申請程序。
II. 行業承諾 1. 商業服務 (a) 專業服務
會計、審計及簿記服務
(涵蓋範圍:只適用於如財務管理顧問、公司組成及重組、籌集資本、債務重組、破產管理和清盤的審計和諮詢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但就商業存在而言,法定審計服務只可由已獲發執業會計師牌照的自然人以獨資或合夥人方式經營。就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亦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而言,法定審計服務亦可以執業法團形式提供。
稅務服務
(涵蓋範圍:不包括法律服務,並只適用於填報稅項、稅務規劃、複檢、評核和補繳稅款的顧問及諮詢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及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城市規劃及園林建築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修訂建議:就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作限制,但如要註冊為專業園境師或規劃師,該等人士必須在提出註冊申請的日期之前,已在香港取得 1 年有關專業經驗,並須通常居於中國香港。
醫療及牙醫服務
由助產士、護士、物理治療師及輔助醫療人員提供的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 :只限就境外消費的市場准入及國民待遇不設限 制。
獸醫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動物及雀鳥的化驗室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只限就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市場准入及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b) 電腦及相關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有關電腦硬件安裝的諮詢服務;軟件實施服務;和數據處理、數據整理及數據庫服務)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 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c) 房地產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d) 設備出租∕租賃服務(不包括操作員) 與船舶有關的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與其他運輸設備有關的服務(不包括有關航空運輸的服務) 與其他機器及設備有關的服務(不包括運輸設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及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及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e) 其他商業服務 廣告服務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 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市場研究及民意調查服務
設備維修及修理(不包括海洋船隻、飛機或其他運輸設備) 攝影服務
翻譯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管理諮詢服務
與農業及林業有關的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提供有關農作物、生畜及林業管理的顧問及指引服務)
與漁業有關的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提供有關海洋或淡水漁業、及魚類孵化的顧問及指引服務)
展覽管理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與展覽、會議及類似事宜的規劃、組織、管理及市場推廣服務有關的活動)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方面不設限制。
與管理諮詢有關的服務
(涵蓋範圍:項目管理服務,但不包括就建築、仲裁及調解提供的服務)
技術測試及分析服務
(涵蓋範圍:物理特性及集成機電系統的測試和分析服務,以及技術檢定服務)
與製造有關的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以收費或合約為基礎的製造、裝嵌、裝置、維修及修理等的顧問服務)
人員提供及安排服務 印刷、出版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調查服務 保安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但就保安服務而言,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要求服務提供者只可以公司形式提供服務。
大廈xx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方面不設限制。
包裝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2. 通訊服務
(a) 速遞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提供以收費或合約為基礎的文件及包裹速遞服務,但不包括《郵政署條例》賦予郵政署專營權的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b) 電訊服務本地服務
(涵蓋範圍:話音服務;分組交換數據傳輸服務;電路交換數據傳輸服務;傳真服務;專線電路租用服務;及移動服務(移動無線電話服務(包括蜂窩及個人通訊服務)、移動數據服務、及無線電傳呼服務))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但就商業存在而言-
⚫ 集寶電子(香港) 有限公司擁有專營權, 提供消防處及公共大廈之間的火警傳送系統以傳送火警訊號;
⚫ 在 1995 年發出 4 個本地固網服務牌照。新牌照在 1998年 6 月前不會發出。隨後會否發出新牌照將視乎 1998年的檢討結果而定。
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除了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的承諾以外,亦就規管原則作其他承諾。
⚫ 初步建議:擴大現行承諾的涵蓋範圍以包括專用電報服務及電報服務在內。撤消上述兩項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限制。
國際服務
(涵蓋範圍:話音服務;分組交換數據傳輸服務;電路交換數據傳輸服務;傳真服務;回撥服務或交替致電程序;為個別公司或組織自行提供的對外衞星電路接收信息;虛擬私人網絡服務;及移動衞星服務)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但就垮境交付和商業存在而言-
⚫ 不允許公共對外電話服務;
⚫ 自行提供的對外衞星電路在連接設於香港的公共交換電話網絡方面可能會受限制;
⚫ 虛擬私人網絡服務在連接設於香港的公共交換電話網絡方面可能會受限制;
⚫ 關於移動衞星服務,不允許就移動衞星通訊量設關口站。
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亦不設限制。
⚫ 沒有初步建議。
增值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透過公共電訊傳輸網絡提供電路給所屬訂戶的公共服務,並只限於電子郵件、聯線資料和數據庫接達及尋索
(包括數據處理或事項處理)、存儲及轉發傳真服務、可視圖文及圖文電視、代碼、規程及/或模式轉換、話音郵件和電子數據互換
(只限於私人公司之間))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但商業存在須以公司形式提供服務。就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亦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就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而言,解除商業存在形式的限制。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亦不作限制。擴大現行承諾的涵蓋範圍以包括所有電子郵件;話音郵件;聯線資料和數據庫接達及尋索;電子數據互換;圖文傳真輔助數據/增值傳真服務(包括存儲及轉發, 存儲及尋索)、可視圖文及圖文電視、代碼、規程及
/或模式轉換;及聯線資料及/或數據處理(包括事項處理) 在內。
(c) 視聽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電影及錄影帶製作和分銷服務)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 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現行承諾而言,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擴大現行承諾的涵蓋範圍以包括在電影院放映
電影服務,而就這新承諾的服務而言,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3. 建築及有關工程服務
(a) 大廈落成及終飾工程
(涵蓋範圍:只限於有關後期建築設計和居住及工作空間內部裝修的專門諮詢服務)
(b) 其他
(涵蓋範圍:只限於建築工程項目的監督及協調,但不包括工程或建築設計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4. 分銷服務
(a) 批發貿易服務
(涵蓋範圍:除了(1)若干未加工的農產品、活動物及食品,及(2)藥劑及醫療製品、外科及矯形外科儀器和器具)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就漁類產品而言,只限於境外消費的市場准入及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b) 零售服務
(涵蓋範圍: 只限於在百貨公司、店鋪、消費者合作社及拍賣行所零售予公眾某些新和使用過的消費品,而它們通常最終作為個人或家居的消費或應用)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擴大現行承諾的涵蓋範圍以包括除了藥劑、醫療、外科及矯形外科製品外的所有產品在內;並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5. 環境服務
(a) 排污服務 (b) 廢物處理服務
( 涵蓋範圍:只限於源自家居的垃圾、廢料、廢棄物及廢物收集服務)
(c) 衞生及類似服務
(d) 其他
(涵蓋範圍:只限於廢氣的xx服務,聲音消減服務,天然景觀保護服務,以及其他環境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6. 金融服務
(涵蓋範圍:減讓表所載有關跨境交付及境外消費模式的金融服務承諾,不代表香港中國承諾准許來自另一成員領土的服務供應商在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區”)招攬生意或進行市場推廣)
(a) 保險及其相關服務
人壽、意外及健康保險服務;及非壽險服務
⚫ 現行承諾:除了下述情況以外,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
准入不設限制-
⚫ 就境外消費而言, 法定保險(包括車輛及船隻的第三者責任保險和僱主購買的僱員責任保險)必須向在香港特區獲授權的保險人購買;以及
⚫ 在商業存在方面,只有承保人公司或承保人組織才准予進行保險業務。就前者而言, 其商業存在形式必須為附屬公司、分行或代表辦事處, 即使保險業務可能並非透過代表辦事處進行。
除了獲授權保險人委任的行政總裁須要通常居住香港特區以外,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再保險和轉分保
⚫ 現行承諾:除了下述情況以外,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
⚫ 就垮境交付而言,保險公司必須是在香港特區以外註冊成立的公司, 並在香港特區沒有代理人或營業地點; 以及
⚫ 在商業存在方面,只有承保人公司或承保人組織才准予進行保險業務。就前者而言, 其商業存在形式必須為附屬公司、分行或代表辦事處, 即使保險業務可能並非透過代表辦事處進行。
除了獲授權保險人委任的行政總裁須要通常居住香港特區以外,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保險附屬服務 (包括經紀和代理服務)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不過,就支付索償服務而言,垮境交付的承諾只限於根據在香港特區以外地方就託運往香港特區貨品所簽訂的過境貨品保險合約而支付的索償。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亦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b) 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接受公眾存款和其他應償還基金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但就商業存在而言,必須以下形成進行:
⚫ 在海外註冊成立的銀行,可申請牌照以分行形式經營全面持牌銀行或有限制牌照銀行,惟必須符合若干條件;
⚫ 海外銀行在香港特區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可申請牌照以附屬公司形式經營具開設分行權利的全面持牌銀 行、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就全面銀行牌照的申請而言,該機構必須符合若干條件;以及
⚫ 在海外註冊成立的銀行亦可在香港特區設立代表辦事 處,但這些辦事處不可接受存款和經營一般銀行業務。
除了所有認可機構必須委任一名行政總裁及不少於一名替代的行政總裁,而他們必須通常居於香港特區這限制以外,就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
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在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方面,撤消要求以分行形式申請經營全面持牌銀行或有限制牌照銀行;以及以附屬公司形式申請牌照經營具開設分行權利的全面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然而, 如海外銀行有意申請成立本地註冊的全面持牌銀行,必須在過去最少連續 3 年在香港特區經營一間本地註冊的有限制牌照銀行或接受存款公司 (或兼備兩者形式的機構)。
所有類型的貸款,包括消費信貸、抵押信貸、商業交易的代理和 融資
所有支付和貨幣轉移服務
資產管理,如現金或證券管理、各種形式的集體投資管理、養老基金管理、保管、存款和信託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財務租賃 擔保和承諾
提供和傳送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金融資訊、金融數據處理 和相關軟件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 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交易市場、公開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就貨幣市場工具、外匯、衍
生產品( 包括期貨和期權)、匯率和利率工具、及可轉讓證券的自 行交易或代客交易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但就商業存在而言-
⚫ 只有在香港特區註冊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特區出生的自然人或在先前 7 年的其中 5 年居住在香港特區的自然人, 或由這些人組成的合伙業務, 才可成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成員;以及
⚫ 只有在香港特區註冊成立的公司才可成為香港期貨交 易所的成員。
經營證券或商品期貨交易業務,如為獨資經營,須符合在香港特區居住的規定﹔如為合伙經營或公司, 則最少一名註冊為交易商的合伙人或董事須符合在香港特區居住的規定。除此以外,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沒有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參與各類證券的發行,包括承銷和募集代理,並提供與發行有關 的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但若須註冊為交易商,例如公開發行的情況,有關交易商的限制將適用。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就信用調查和分析、投資及資產組合的研究和諮詢、收購諮詢、 公司重組和策略諮詢提供諮詢和其他附屬金融服務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不設限制,但就垮境交付而言,商品交易和投資顧問服務並不包括在承諾以內。除此以外,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亦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7. 健康相關和社會服務
(a) 醫院服務
(b) 其他人類健康服務
(涵蓋範圍:有關形態學或化學病理學、細菌學、病毒學、免疫學等範疇的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只就境外消費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就垮境交付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 不作承諾建議。
8. 旅遊及與旅行相關的服務
(a) 酒店及餐館(包括膳食) 酒店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亦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其他旅館服務
(涵蓋範圍:兒童度假營、度假中心及度假居所服務、出租連家具的住宿服務、青年旅舍、露營服務等)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 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作承諾建議。
餐館及膳食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b) 旅行社及旅遊經營者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為客戶獲取在中國香港以外的交通及/ 或住宿的業務, 以及相關服務(如提供旅行資訊、建議及計劃))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9. 康樂、文化及體育服務
(a) 娛樂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劇藝製作人、合唱團、樂隊及樂團提供的娛樂服務及輔助舞台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b) 圖書館、檔案、博物館及其他文化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圖書館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沒有初步建議。 10. 運輸服務
(a) 海上運輸服務
國際運輸 (不包括客運及沿海和內水運輸)
⚫ 現行承諾: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 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但已於香港船舶註冊記錄冊中註冊的船舶,其國際營運中所賺取的收入可豁免繳交香港利得稅。其他承諾包括按合理和非歧視的條款及條件提供若干港口服務予國際運輸服務提供者。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和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海運輔助服務
租賃連同船員的船隻
(涵蓋範圍:只限於根據船舶租賃契約條款租用連同船員的船隻作一個航程或一段時間的服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但已於香港船舶註冊記錄冊中註冊的船舶,其國際營運中所賺取的收入可豁免繳交香港利得稅。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海運貨物裝卸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船務起卸公司進行的活動,涵蓋的活動包括組織和監督裝卸貨物上、落船; 綑綁和解開貨物、在貨物付運前或卸貨後接收、運送和保管貨物)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但只限於轉運(船至船或經由碼頭)及/或使用船載的貨物裝卸設備。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亦不設限制。
倉儲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將貨物從貨倉運輸或放置到船隻,或從船隻運輸或放置到貨倉)
清關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代表另一方進行關於進出口或聯程貨物運輸清關手續的活動,此服務是該服務供應商的主要活動或其主要活動的配套)
貨櫃站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儲存貨櫃活動,不論是在港口地區或內陸, 其目的是要組裝、拆散、維修貨櫃, 並使貨櫃可供付運)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海運代理人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在指定的地區以代理人身分代表一個或以上的航運公司的商業利益,以推廣及銷售海上運輸及相關服務,並在有需要時代表該等公司安排船期或接管貨物)
船隻的維修與修理
(涵蓋範圍:只限關於保養和修理下錨或靠泊的遠洋輪船,以及保養和修理本地船隻的業務)
⚫ 現行承諾:就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以及商業存在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 現行承諾並不包括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
⚫ 初步建議:就垮境交付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以及境外消費的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海運代理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代表付運人透過購買運輸及有關服務、整理文件及提供業務訊息,組織及監控船運操作的活動。)
付運前檢查服務
(涵蓋範圍:只限於以收費或合約為基礎的服務,當中包括就出口貨物進行質、量、價格( 包括貨幣、匯率及付款條款) 及/或清關分類,惟海關或檢疫檢查並不包括在內。)
⚫ 沒有現行承諾
⚫ 修訂建議: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b) 鐵路運輸服務貨物運輸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修訂建議:就境外消費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c) 陸路運輸服務貨物運輸服務
⚫ 沒有現行承諾
⚫ 修訂建議:就垮境交付、境外消費和商業存在的市場准入和國民待遇不設限制。
工業貿易署多邊貿易部 2005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