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对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 0.4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增加 E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形成 A 类、C 类和 E 类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现有的 A类基金份额及 C 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 A 类、C 类或 E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如下:
基金名称 | A 类份额 基金代码 | C 类份额 基金代码 | E 类份额 基金代码 |
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6475 | 016604 | 022086 |
2、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用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用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申请份额持有时间(Y) | 赎回费率 |
Y<7 日 | 1.50% |
Y≥7 日 | 0.00% |
对 E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 A 类、C 类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E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3、E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E 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 A 类、C 类和 E 类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5、E 类基金份额申购金额及赎回份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
1.00 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0 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3)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及修订后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的时间安排
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起,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生效;
本基金新增 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请见相关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且已经履行了适当程序。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更新。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E 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xxx.xxxxxx.xxx)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xxx.xxxxxx.xxx)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3 日
附件:
《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一部分前言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 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 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 ||
第二部分释义 | 10、《销售办法》:指 | 10、《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 |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 局 | |
47、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
4 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 49、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 |
49、销售服务费:指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 50、销售服务费:指从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
6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 6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 |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E 类基金份额。 |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 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E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C 类和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 |
第九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x、基金管理人 ……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xxx |
第十四部分 基 金资产估值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 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估值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五部分 基 金费用与税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 类和E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
3、 |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 |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H=F×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F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本基金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 0.4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
H=F×0.40%÷当年天数 | ||
H 为 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
F 为 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 付日期顺延。 |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 延。 | |
第十六部分 基 金的收益与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相应调整 |
《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修改章节 | 修改前 | 修改后 |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 事人 |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 0 xxxxxx 00 x-00 x法定代表人:xx | (一)基金管理人 ……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 0 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
x、基金托管协议的 依据、目的和原则 |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国泰嘉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 安排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金、 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资金、证券账目和交易记录的核对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对外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之前,必须保证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基金管理人每一交易日以双方认可的方式在当日全部交易结束后,将编制的基金资 金、证券账目传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账目核对。 |
九、基金收益分配 |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
4、由于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 4、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和E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 有同等分配权; |
十一、基金费用 | (三) | (三)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 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
H=E×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H=F×0.1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F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本基金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的 0.4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 ||
H=F×0.40%÷当年天数 | ||
H 为 E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 ||
F 为 E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 付日期顺延。 |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 延。 | |
(五)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x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 《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 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 | (五)从基金资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C 类和E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基金费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x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 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 |
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 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 |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的 保管 | (四)除上述约定时间外,如果确因业务需要,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商议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份,保存期限 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四)除上述约定时间外,如果确因业务需要,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商议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由登记机构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份,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 档案的保 存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会计报告、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会计报告、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 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