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411992024AGK00205
项目编号:1411992024AGK00205
项目名称: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优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1992024AGK00205
2、项目名称: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一厂)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6.25万元
5、最高限价:66.25万元
6、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1包,主要内容为货物(含税)的供应、运输、验收、装卸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参数 |
1 |
聚合氯化铝液体 |
吨 |
530 |
66.2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7、供货期:一年(按采购方需求分批分次供货且供货期不超过48小时,单次供货不超过20吨)
8、质 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9、有 效 期:半年,并保证每次所送产品出厂日期在三个月之内
10、交货地点: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碧水路西)。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6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3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招标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各投标人应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线上招标活动顺利进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碧水路西
联系方式:1359336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优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000x
联系方式:0358-280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358-2806688 1763585229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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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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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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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算金额 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66.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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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66.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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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保证金 |
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交纳。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陆佰贰拾xx整 ( ¥:6625.00元) 收款单位:山西优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帐 号:1405 0169 6908 0000 2409 行 号:105173014034 注:供应商在办理保证金时须在银行电汇凭证上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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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构成 |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审查部分 (3)商务技术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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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编制 |
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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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上传截至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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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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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样品 |
提交样品 提交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一份不少于500ml聚合氯化铝的样品供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现场试验使用,所供样品均须密封包装,封面写明投标包号,并粘贴加盖公章的密封纸条;样品瓶上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量、本项目名称、编号,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未密封、未贴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将被拒绝;样品需和第三方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一并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应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9:00到达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碧水路西),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样品按上述要求提供,逾期未送达现场的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样品需经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化验室现场试验。试验不合格和未按规定时间前往试验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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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 |
1.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2.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须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3.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人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需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4.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见第八部分)。 5.涉及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6.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15%。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联合体中小微企业需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必须明确,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6)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7)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可将有关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若投标人发现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可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流程提出相关质疑材料,若质疑成立,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省级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核实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 8.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价格折扣。 (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格式见第八部分)。 9.涉及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要求: (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 (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 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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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信用记录查询 |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0.xxxxxx:开标当日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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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标原则及数量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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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 |
1、纸质投标文件 正本 壹 份 副本 壹 份(应由电子响应文件导出) 2、中标结果公布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纸质版文件; 3、送达地址:xxxxxxxxxxxxxxxxxx000x 0、电话:00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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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共有 5 人组成:评审专家4人,采购代表1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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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特别说明 |
投标供应商在解密自身投标文件后,保持投标终端网络畅通、联系方式畅通即可。如评审委员会需发起询问、澄清或告知,均会通过“政采云”系统发起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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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工业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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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电子响应须知 |
1、响应文件编制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 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 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 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 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 30 分钟 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 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 (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 (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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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代理服务费 |
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取标准:
收取方式:收费金额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照上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得出金额的70%收取。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优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货物”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5 “服务”指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6 “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法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
2.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2.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
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
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资格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5.1通知的告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
5.2通知的获取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投标人及潜在供应商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获取。
因网络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投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6.保证金
6.1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未按要求足额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6.3保证金的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
(4)退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原路退还项目投标保证金
(5)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缴纳的保证金。
6.3有下列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6.4 投标人账户发生变更的情形
投标人账户变更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照来款账户信息退还的,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情况说明、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开户文件复印件等)办理退还。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第六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7.2 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7.4除非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7.6招标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0.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
10.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11.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 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报出的总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
11.3 投标人必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11.4 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11.5 投标人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含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
11.6 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11.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填写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
12. 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12.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2.2 招标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12.3开标报价一览表须按格式统一填写。
12.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3.投标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签署
14.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4.2 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投标文件中相关声明、承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以及招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处,必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
1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四、开标
17.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7.1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17.2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的,系统在30分钟后默认为开标结果已被投标人确认。
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标。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8. 项目组织
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
18.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标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因不可抗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评标。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评标。
19. 投标人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0. 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20.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评标事务,出具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评标报告。
21.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22.1审查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2.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投标人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
22.3如果多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中标或获取中标人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标的物名称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全部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3. 投标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 比较与评价
24.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第六部分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
24.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中标条件以及评分细则进行。
25. 评审复核
25.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5.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有恶意串通的;
(2)有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的;
(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 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6.1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得分最高的2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6.2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长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8. 评标过程保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9. 采购项目废标
29.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9.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
六、签订合同
30.中标通知
30.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0.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30.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业务执行系统中线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1.3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代理服务费
32.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参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保密和披露
33.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外传。
披露
34.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4.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5.询问和质疑的线上提交
35.1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除商务、技术要求、综合评分细则)、评审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代理机构口头提出询问。
35.2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招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
35.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综合评分细则、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采购单位”,向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
35.4投标供应商对采购程序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按照系统中询问列表、质疑列表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在“被询问/质疑对象机构类型”中选择“代理机构”,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
36.询问和质疑的线上答复
36.1 向“采购单位”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向“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的,由代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系统中进行答复。
36.2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6.3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终止质疑处理。
36.4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属于采购人答复的,采购人应当将质疑答复结果告知被质疑供应商,将质疑答复内容和重新确定的采购结果函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人的意见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属于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变更公告,经采购人确认后发布结果变更公告,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一)供货期:一年(按采购方需求分批分次供货且供货期不超过48小时,单次供货不超过20吨)
(二)有效期:半年,并保证每次所送产品出厂日期在三个月之内;
(三)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四)交货地点: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碧水路西);
二、技术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详细技术参数 |
规格 |
1 |
聚合氯化铝 |
530 |
吨 |
1.氧化铝浓度的质量分数≥10%; 2.盐基度40%-90%; 3.密度(20℃)(g/㎝3)≥1.12; 4.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 5.PH值(10g/L水溶液)3.5-5.0; |
液体 |
分批到货,分批结算。到货验收合格后,凭发票办理财务结算。
四、样品试验
1、投标人需提供一份不少于500ml聚合氯化铝的样品供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现场试验使用,所供样品均须密封包装,封面写明投标包号,并粘贴加盖公章的密封纸条;样品瓶上贴上标签并注明: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采样量、本项目名称、编号,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未密封、未贴标签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样品将被拒绝;样品须和第三方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一并提供。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应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9:00到达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离石区龙凤南大街碧水路西),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将样品按上述要求提供,逾期未送达现场的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样品需经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化验室现场试验。试验不合格和未按规定时间前往试验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五、服务要求
1、投标供应商提供产品图片、生产厂家办公和生产区域照片资料、生产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流程图。
2、投标供应商针对供货、运输、质保承诺、应急方案、售后服务及其它承诺做出相应的方案。
3、中标供应商每次所送达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详细参数要求,并且需要经过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取样试验,试验结果需要符合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使用标准,如果不符合,取消中标结果。
4、采购货物的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应标明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生产批号和净重等。
六、其它
投标人须保持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随时准备对评标委员会在平台上的询问予以解答。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人保证函 |
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2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扫描件需清晰。 |
4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5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要求进行编制。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要求进行编制。 |
7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要求进行编制。 |
8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要求进行编制。 |
9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要求进行编制。 |
说明:
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3.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
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人代表的证明 |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②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按照“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2 |
投标文件的报价 |
①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②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③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 ④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
3 |
投标货物(方案) |
不存在可选择投标货物(方案)的情形。 |
4 |
采购需求响应内容 |
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对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的实质性响应。 |
5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等。 |
6 |
供货期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说明:
1. 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原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三)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四)投标人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投标人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
(六)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七)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 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2. 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价格折扣,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15%。
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4. 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 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 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6. 通过享受扶持政策、价格折扣并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 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九)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 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如实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十)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 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折扣。
3. 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重复执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价格优惠政策。
(十二)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
三、无效投标的情形
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综合评分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细则如下: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分值类型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业绩 |
10分 |
客观 |
提供近三年内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是以供应商自身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为准,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页或清单页的扫描件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2021年7月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10)分。(供货明细或清单内容必须包括聚合氯化铝,才能认定为有效业绩) |
|
2 |
体系认证 |
1.5分 |
客观 |
产品生产厂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个得0.5分,最高1.5分。 |
|
3 |
服务技术部分 |
供货方案 |
10分 |
主观 |
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流程、供货保障措施、供货管理制度、运输方案及保障措施、供货周期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 上述方案中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10分;其中每项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或内容不完整得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货物详细描述 |
10分 |
主观 |
提供投标货物的功能、性能的详细描述(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功能介绍、技术指标、节能环保、存储方法、运输方法等)进行综合评价; 上述描述中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10分;其中每项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或内容不完整得各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售后服务 |
8分 |
主观 |
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及计划、售后服务保障质量措施、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案、质保期满后保障措施等售后响应时间承诺等)。 上述方案中每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8分;其中每项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或内容不完整得扣1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方案 |
7分 |
主观 |
(1)供应商详细描述所投产品的质量性能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过程中质量损失率、废品率等,每详细描述一项得1分,最高2分; (2)供应商详细描述所投产品的安全性能,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在运输、存储、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性等,每详细描述一项得1分,最高3分; (3)供应商详细描述所投产品的制造工艺,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原材料、工艺流程等,每详细描述一项得1分,最高2分; |
||
项目人员配备 |
2.5分 |
主观 |
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售后服务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提供完整得人员配备,分配合理得2.5分;人员配备不够完整,分配不合理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5分 |
主观 |
根据制定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供货产品的生产及正规渠道质量保障、产品的外包装及运输包装、供货产品保质期质量跟踪、产品检验报告、退换货方案等) 上述内容中每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5分;其中每项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或内容不完整得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应急方案 |
4分 |
主观 |
根据特殊情况应急处理方案(包括应急小组团队配备、针对本项目在供货及售后服务期间及紧急情况下的物资调配、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应急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上述方案中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其中各项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或描述不完整得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样品试验结果(采购方提供) |
8分 |
客观 |
依据样品的现场试验结果 :总磷 (MG/L)含量数值小于0.2的得8分;大于0.2小于0.4的得4分。 |
||
投标产品性能、主要参数和重要指标 |
4分 |
客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的得4分,任何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
||
评分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未体现以上评分因素要求的相应内容的,得0分; 2.说明:评审标准内写有每项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或内容不完整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价格评分(分值 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具体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
第七部分 合同范本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清单后附)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小写):¥
合同总金额包含包装、仓储、运输、装卸、税费、保险费、供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以及验收合格之前与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合同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方式:
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退还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供方向需方承诺:
六、交货
1.交货期限:
2.交货地点:
七、交验
1.验收由需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制作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供需双方共同确认。
2.交货时供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产品说明书等,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供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需方的合法权益,供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3.供方所供商品包装需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必要时需方可要求供方提供商品包装的检测报告。
4.供方交付产品中的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供方自行承担。
5.需方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
八、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九、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十、违约责任
1、供应商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供应商承担调换、退货产生的费用;或者供应商不能交付货物时,均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款总额万分之二点一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3、因货物及其安装维护等原因,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或上述1至2项违约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的(根据预计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有本条1至3项违约行为的,如未支付违约金或者未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从其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因采购人错告、变更到货地点以及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负担。
十一、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
2.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
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4.项目验收标准、程序
需方(章): 供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的签署地:
日期: 年 月 日
(此范本仅做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1. 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 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3. 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封面及目录格式
(正/副)本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二〇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部分目录格式
1、投标人保证函……………………………………………………………页码
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投标保证金………………………………………………………………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投标人保证函
投标人保证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详细阅读并清楚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自愿参加此次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投标,谨郑重作出以下声明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1.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及你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
2.如果我方存在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相关处罚。
3.我方按照“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4.我方同意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与我方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认可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5.我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证照真实合法有效。
6.我方愿向你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真实数据或资料。
7.我方同意承担由投标文件内容填报不清或填报错误,所造成的无效标、废标、落标等后果。
8.我方赞同你方组织的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所做出的评审和选择,完全理解同意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意资格审查人员、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审解释的规定;
9.我方保证诚实履行合同,做到所供货物货真价实,绝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完工);
10.我方保证按照服务承诺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11.我方对贵方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12.我方承诺投标项目若涉及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从我方基本账户上转出。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电话: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为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我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郑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坚决做到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保持公平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合同规定的任务,准确兑现售后服务承诺。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3.…………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信用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 ,基本开户行为: (账户号码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供应商营业执照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现承诺如下:
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信用承诺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现承诺如下:
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公开招标活动,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
投 标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电子签章)
二〇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格式
目 录
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页码
2.报价一览表……………………………………………………
3.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4.服务规范偏离表………………………………………………
5.投标货物功能、性能、技术参数说明………………………
6.投标货物质量承诺书…………………………………………
7.投标人售后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8.投标人业绩情况………………………………………………
9.响应方案………………………………………………………
10.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
(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②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 是 (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投标供应商名称) 的 (姓名、职务) 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山西优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签署本次投标文件,处理开标、评标、澄清过程中的一切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全权代理人身份证 (正反两面) |
注:应附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二)报价一览表
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品牌及生产厂家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规格 |
|
|
|
|
|
|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 |
|||||
供货期 |
|
|||||
有效期 |
|
说明: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三)投标货物技术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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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说明:“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负偏离是指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
(四)服务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其他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说明:“偏离”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规范;负偏离是指低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规范。
(五)投标货物功能、性能、技术参数说明
编写说明:投标文件所附投标货物的图片资料描述的规格、功能、性能、技术参数不能替代应当编写的具体内容。
(六)投标货物质量承诺书
投标货物全称 同时应编写品牌、型号或规格 :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的质量状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投标货物出厂前是否执行检验检测:
2.投标货物的质量有效期期限,执行规范和内容:
3.投标货物的质量缺陷、瑕疵补救方案和处理方式、方法:
4.投标货物达不到无故障时间和使用(寿命)年限应承担的责任:
5.投标货物的质量保证措施承诺:
6.投标人对投标货物承诺的其它事项:
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签章):
日 期:
(七)投标人售后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主要内容应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1.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包换、包退)内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办法和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
2.投标人应列明售后服务的电话、联系人、应急服务方案及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
3.投标人应列明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方式、方法、内容。
4.投标人应分别列明投标货物的装箱清单及物品;以及产品开箱不合格处理方法。
5.投标人应列明违反售后服务承诺的赔偿责任。
6.投标人应列明产品的质量或服务投诉电话(公司/厂方)。
(八)投标人业绩情况
自行拟定格式:根据评审标准对业绩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九)响应方案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评审标准
(十)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
附件:(如适用填写)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期: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
包号/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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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说明:
1. 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
2. 投标人投标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包号/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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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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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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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
2. 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正版软件承诺格式
正版软件承诺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说明
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以及其他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
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更新《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供社会查询和使用。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
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
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
包号/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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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 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