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834160 证券简称:永联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租赁”)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业务优势、品牌优势和专业管理能力优势,通过业务合作、潜在业务推荐等方式展开全面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二、合作方介绍
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依托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集团优势,致力于为航运、能源、医疗、政教等行业提供各类设备的融资租赁服务,其中在能源领域积极开展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方面大项目的融资租赁业务。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同等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选择中海租赁为公司的业务或客户提供融资配套服务。中海租赁也将根据公司不同业务或客户的融资
需求,在符合其租赁业务标准的前提下,尽快设计相适应的优惠融资方案;同时中海租赁将为公司推荐其在经营过程中获悉的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的潜在客户。
(二)公司拟于 2016 年度在国内开发若干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以 下简称“目标项目”),并将就各目标项目向中海租赁提出融资租赁 申请。中海租赁将在目标项目通过其自身租赁业务独立审批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融资总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15 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双方建立面向未来的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自身优势,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具有积极的正面影响。
五、风险提示
x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将以双方签署的最终具体相关合同为依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