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立合約書人: (實習機構) (以下簡稱甲方)
國立清華大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為培訓實務專才,共同推展實習合作教學與實務實習訓練之互惠原則,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一、實習合作職掌:
(一)甲方提供乙方學生實習工作機會,並負責學生實習工作單位分配、報到、訓練及輔導實習學生。
(二)乙方承辦學生實習有關業務及聯繫,各系專業教師負責指導學生校外實習。
二、合約期限:
實習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校外實習工作項目及名額:
(一)實習工作項目安排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
(二)實習合作系別、實習工作項目、實習名額及工資/獎助學金如附件「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
四、實習報到:
(一)乙方於實習前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送達甲方。
(二)甲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訓練,並派專人指導。
五、保險:
(一)甲方負責辦理意外險。
(二)乙方負責辦理學生平安保險。
六、xxxxx:
(一)實習期間每位學生由甲方實習單位主管督導實務實習工作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
(二)實習期間乙方得安排實習輔導老師赴甲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專業實務實習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三)甲方所安排之工作不得要求學生協助從事違法行為。如有違反,乙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
七、實習考核:
(一)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乙方處理,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習資格。
(二)實習結束後,乙方得視需要向甲方申請開具實習學生「實習證明書」。
(三)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實習合作更臻完善。
八、附則:
(一)附件:「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
(二)本合約所有相關附件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具合約條款完全相同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三)甲、乙雙方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九、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公司用印)
代 表 人: (負責人用印)
職 稱:
電 話:
地 址:
乙 方:國立清華大學 (學校大印)
代 表 人:xxx (校長用印)
職 稱:校長
電 話:00-0000000
地 址:300xxxxxxxx000x
附件
國立清華大學
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
x表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延伸
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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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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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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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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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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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 )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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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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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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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營業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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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補休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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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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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實習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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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獎助學金 |
需求條件/備註 |
總實習時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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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實習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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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系別 |
工作項目 |
名額 |
工資/獎助學金 |
需求條件/備註 |
總實習時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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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實習期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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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系別 |
工作項目 |
名額 |
工資/獎助學金 |
需求條件/備註 |
總實習時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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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學生資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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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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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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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地點(請寫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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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實習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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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地點(請寫地址) |
連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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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實習期間 |
實習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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