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招 标 文 件
(货物类)
项目编号: 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招 标 人:山东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授权书 51
诚信廉政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及山东大学招投标管理规定,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不以各种名目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请客、送礼、赠送有价证券、提供回扣和行贿等。
3.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照顾。
4.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
5.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6.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7.中标后,不向招标人及工作人员赠送感谢费、好处费等。
8.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及手段进行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9.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10.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11.主动接受、配合山东大学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xx): 法人代表(xx):
年 月 日
(供应商签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第一章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
项目概况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 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7 月 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
项目类别 | 项目明细 | 供应商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冷冻分割禽肉 | 仅限各类冷冻分割 禽肉,不含禽肉调理品及肉糜类。 | 遴选 4 家供应商 | 1500 |
数量:1 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代理产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因疫情防控期间防止人员聚集产生交叉感染。报名方式采用发送邮件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标书费汇款底单,将以上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发至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xxxxxxxxxx@000.xxx,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在邮件正文中注明所报公司全称、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查收(提交标书费须标明项目编号及公司名称,我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开户名: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银行账号:157102632)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2111 号中润世纪锋 1 号楼 21 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整包响应,不可分拆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 88 号东都国际广场 4 号楼 11F
联系方式:0531-58562236 17753351990
2.招标人信息名称: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
联系方式:王老师 0531-88369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宫小寒 xxx
电话:0000-00000000 17753351990
x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 | |
1 |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项目编号: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
2 | 计划编号:无 |
3 | 招 标 人:山东大学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31-88369797 |
4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宫小寒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17753351990 |
5 | 资金来源:已落实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注:1)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当天按公开招标公告指定的网站,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单位名单,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时,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 |
7 | 提交疑问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0 时 00 分。 提交疑问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xxxxxxxxxx@000.xxx(word 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邮件主题为“ XX 公司关于 XX 项目的疑问” |
8 | 领取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6 时 30 分。 领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同时发送邮件至各供应商 |
序号 | 内 容 |
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 |
投标文件 | |
9 |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9 条。 |
10 | “投标报价”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10 条。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 7 份,其中正本 1 份和副本 6 份; 纸质产品清单列表 7 份,其中正本 1 份和副本 6 份; USB 接口设备存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开标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 注意: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双面打印。电子文档应包含 2 个部分。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完整电子版(Word 文档和签字盖章后的 PDF 扫描版各一份) 第二部分:扫描纸质正本(加盖公章)中以下表格,将扫描件分别存储为独立的 PDF 文档: A. 开标一览表 B. 报价明细表 C.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D. 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E. 产品清单列表 |
12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产品清单列表文件正本、产品清单列表文件副本、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或开标一览表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4)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注明“于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 字样。 注: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即可。 其余签署及盖章的详细要求按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 12 款执行。 |
序号 | 内 容 | |
13 | 1、纸质投标文件的装订: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正反双面打印,每页均应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装订要求: ①每份投标文件的厚度不超过 5cm,若超过 5cm,可分册装订; ②为节约成本,投标文件封皮请勿使用硬版纸; ③投标文件封装背脊须打印:(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2、纸质产品清单列表文件的装订:供应商须将产品清单列表文件(正本、副本)按照产品清单列表组成的顺序胶装成册(格式详见附件十二),并在首页编制 “产品清单列表目录”,正反双面打印,每页均应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装订要求: ①每份产品清单列表文件的厚度不超过 5cm,若超过 5cm,可分册装订; ②为节约成本,投标文件封皮请勿使用硬版纸; | |
③产品清单列表文件封装背脊须打印: (项目名称)产品清单列表文件。 | ||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有效期 | ||
14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 户 名: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账 号:15710263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网银转账或电汇备注: ★1、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形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的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信息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汇款时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山大冷冻分割禽肉(项目简称) 3、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将电子回单发送至 xxxxxxxxxx@000.xxx 邮箱 | |
15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日历天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序号 | 内 容 |
16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08:00--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09:00(北京时间)。 注: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因疫情防控期间防止人员聚集产生交叉感染,供应商均不得进 入开标现场,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于开标日当天(8:00-9:00)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开标地点(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开标地点)。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凡境外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外来人员,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携带近一周的核酸检测证明结果,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 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递交时间等相关风险因素。如未按时递交,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开招标公告 | |
开标及评标 | |
17 | 开标时间:详见公开招标公告;地 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8 | 需要核验的证明材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评标时将核验评标办法中打分项涉及的原件(详见评分办法) |
19 |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等五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20 |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第三章“评分办法”进行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各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提出书面评标报 告并推荐遴选供应商,由招标人依法确定遴选供应商。 |
授 予 合 同 | |
21 | 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遴选通知书后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相关费用 | |
22 | 中标服务费:遴选供应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2003]857 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下浮 70%后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由供货的遴选供应商平均分摊)。 公证费(律师见证费):根据《山东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证服 |
序号 | 内 容 |
务收费标准》(鲁发改成本〔2021〕829 号),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 1‰向律师交纳见证费,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收取,超过 5000 元按 5000 元缴纳(由供货的遴选供应商平均分摊)。 | |
其他 | |
23 | 供货服务期限:本项目确认的遴选供应商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具体执行日期以双方签订的采购服务协议为准。 |
24 | 付款方式: (1)支票或转账支付,不支付预付款; (2)采购协议生效后,每月 25 日之前以当月采购人入库凭证,结算当月费用(遇 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顺延,账款最长支付期限不超过 60 天); (3)出具由遴选供应商或授权负责本项目的特许经销商开具的正规发票,销货清单(加盖公章),采购人出具入库单,双方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凭证。 |
25 | 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
26 | 供应商应派熟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答疑说明或补正。 |
27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1500 万元人民币。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关于投标报价详细要求见投标须知正文 10.1 条。 |
28 | 货物验收: (1)中标供应商实际供应的物资应与投标文件所申报的内容相一致,未经许可不得串、调非申报生产企业的产品或其他品牌的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需求部门有权拒收。情节严重的视为商业信誉及供货能力不符,按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违约的相关规定处理; (2)供应商应提供的随货资质包括:销货清单(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产品合格证。非同一批次产品的,需提供相应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 (3)验收流程和不合格品处置方式应按照采购人制定的《饮食管理服务中心采 购验收标准》执行。 |
29 | 服务保障及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
序号 | 内 容 |
(2)分割要求: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需求部门的需求,对产品进一步分割为可直接用于加工的形状规格(如:丁、片、块等形状及采购订单规定的具体规格); (3)包装要求:经过二次分割配送的产品,须进行二次包装,不得散装。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相关资质索证等,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及时提供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报告检测项目不能低于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指标项目。供应商不及时提供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与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指标项目不符,采购人有权将产品进行送检或相关部门抽检,抽检费由供应商承担; (6)因存在食材质量问题或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家长及相关当事人,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 (7)保证根据学校教学规律,在寒暑假等假期内,以及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供应商应顾全大局,确保供应,保障学校稳定。应保持契约精神,在 未出现紧急议价调价情况下,不得以无货为由拒绝供货。 | |
30 | 配送及交货时限: (1)配送时间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在下达采购订单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及时送货; (2)需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低温产品需使用食品专用冷链车辆。运输中需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常气味的物品一同运输; (3)进入校园后,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山东大学相关道路安全规定,限速行驶。如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该车辆无法进入校园,供应商自行更换配送车辆履约;如 有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31 |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还应承诺拟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响应文件中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向采购人报备并得到确认,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2)供应商需自行提供配送业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
序号 | 内 容 |
(3)投标人需将经营/生产资格和代理产品的生产资格及清单的证明文件单独封装为“产品清单列表”。(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部分格式要求”) | |
32 |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
33 |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投报: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件规定,以下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未按强制节能清单参与投标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报的,均属于无效报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 |
34 | 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35 |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有“★”号条款的,是关键的实质性条款,未响应该实质性条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1、 供应商须知正文
1. 招标人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
2. 招标代理机构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
3. 合格供应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组成
x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
6. 招标文件答疑
6.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前附表第7项所述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在前附表第8项所述时间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书面签章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认同。
6.2 如果答疑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答疑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投标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以书面补充文件形式通
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2 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相应延长投标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在这种情况 下,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7.3 供应商须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澄清、修改或变更后24小时内书面签章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认同。
7.4 因登记有误或其它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到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8.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
8.2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四部分组成,包括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9.1 证明文件
9.1.1 资格证明文件
(1)诚信廉政承诺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注: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注:若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a.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b.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代理产品生产企业
《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6)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7)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8)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注:(A)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可以提供从成立至今所需要的资料。
(B)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 a)是
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b)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复印件; (c)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
证复印件;(d)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
件;(e)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C)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
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
(D)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正本所附资格证明
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1)-(9)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
9.1.2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与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招标采购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等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4)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9.1.3 其它证明文件
(1)评标办法中证书、获奖等加分项复印件(如果有);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9.2 报价文件
(1)投标函(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4)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9.3 商务文件
(1)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见附件);
(2)资源配置相关证明复印件; a.冷链仓储能力证明;
b.食品专用运输车辆证明; c.食品专用运输车辆证明;
d.配送人员健康证明材料及疫苗接种凭证; e.车辆消毒记录证明。
f.投标产品的品牌提供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
(3)业绩一览表(见附件),须提供相关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交货时间;
(5)供应商概况表(格式自拟);
(6)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7)承诺函(见附件);
(8)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4 技术文件
(1)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见附件);
(2)技术支持资料(包含相关检测报告全本(如有),供应商修改、遮掩、涂改原始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可将其上报主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a.鸡肉类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抽检报告复印件; b.鸭肉类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抽检报告复印件; c.鸡肉类开标前 30 天内批次的出厂/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
d.鸭肉类开标前 30 天内批次的出厂/批次检验报告复印件。
(3)食材腐烂、变质退换方案;
(4)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
(5)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规定的送货时间和校区驻地提出服务保障及配送方案;
(6)满足采购人临时或应急采购需求的临时和应急服务配送方案;
(7)疫情防控期间防控措施;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备注:1)附件中无格式文档的,供应商可自定文档格式以制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内容。
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编制”中“投标文件构成”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由于编制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
应商承担。
10. 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报价为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中应包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人工成本等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且报价为含税价。
采购人在开标前一周发布投标产品的基准价格,投标人参照基准价格,报每斤综合折扣率。投标人基准价格以往年实际采购价格、校区驻地主要主副食品批发市场、大型综合超市、综合类网络购物平台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物价指导的同类产品主流品牌,同等质量的综合平均价格为依据。
投标人需承诺所供投标产品应低于城区内主要农副产品大型批发市场价格,并愿意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市场调查。
(举例:报价综合折扣率为 90%,即为打九折;报价综合折扣率为 10%,即为打一折。)
10.2 供应商限报一种方案报价,招标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供应商
对投标报价作出优惠的,其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
价。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应在报价明细表和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否则该说明或
优惠不予认可。
10.3 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但开标一览表有明确文字错误的除外。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 投标文件编写
11.1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2 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就采购过程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复印(A4 幅面)。
11.3 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 9 款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1.4 供应商须如实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其技术指标。供应商不得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响应一览表中的参数及要求作为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
11.5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所投货物的详细说明,并提供检测报告作为佐证,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1.6 供应商提供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如有关货物/服务的技术部分)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或中外文对照,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若供应商的中文翻译本与外文版明显不符的,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认定。
12. 投标文件签署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带“盖章”字样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与公章同
等法律效力的单位印鉴(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投标文
件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须附授权委托
书。供应商代表必须按规定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
要求签字及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效。
13.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供应商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3.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
14. 投标文件装订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
15. 投标保证金
15.1 保证金的退还: 1)未进入遴选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在遴选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进入遴选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项。投标函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17.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3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签收
18.1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递交书面形式的投标文件,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8.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对供应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9.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9.1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 任何修改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不得涂抹。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
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
19.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19.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五、开标与评标
20. 开标
20.1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因疫情防控期间防止人员聚集产生交叉感染,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20.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远程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见证律师现场见证密封完好及投标人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20.3 开标过程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远程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0.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开标时远程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对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0.4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招标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22. 评标原则
22.1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2.2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22.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委对出具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4 保密性原则: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2.5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进行评审。
23. 评标方法
x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评审因素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4. 初步评审
24.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在评审活动开始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宣布评审工作纪律。
24.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4.3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且不能被招标人接受;
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
6)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投标文件中的产品规格、技术参数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填写技术响应一览表;
8)供应商要求的付款方式、保修期及投标文件有效期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填写商务响应一览表;
9)投标折扣率超出招标人公布的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
10)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带★号实质性条款的;
1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2)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3)在初步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4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5 评标委员会将否决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6 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按
无效投标处理。
★24.7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8 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9 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继续评标。
25. 综合评审
25.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供应商依次按报价得分高、服务及配送保障得分高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在前的一个供应商获得遴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具有遴选供应商的推荐资格。
26. 投标不一致时的修正和处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供应商询问。供应商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和说明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投标。
27.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招标人也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承诺给予招标人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8.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28.1 如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投标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28.2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 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项目将予以废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30.串标
供应商出现串标或影响招标的违法行为时,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3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4)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5)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授予合同
31. 遴选通知书
31.1 遴选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大学官方网站同时发布。在公告遴选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遴选供应商发出遴选通知书。
31.2 遴选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1.3 在遴选通知书发出前,经查询,如遴选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遴选资格,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遴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其他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32. 签订合同
32.1 遴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遴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2.3 遴选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遴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其他候选人为遴选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x项目招标相关费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2 项。八、质疑
33. 质疑提出与答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供应商有权对自身的权益进行维护,根据如下:
33.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书面形式指纸质形式)。质疑函接受的联系方式、地址、联系人与招标公告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地址相同。
3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3.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3.4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3.5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6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 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
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 号令第十条的规定,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3.8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异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3.9 异议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33.10 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九、保密和披露
34.保密和披露
34.1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其他人外传。
34.2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
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x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需对“供应商须知”正文进行补充和修改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分办法
1.1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各供应商投标文件,对其商务、技术、价格、服务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并按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2 评标委员会按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上述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二、评审细则
根据报价单中投标产品的品牌提供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得 4 分,有一项未提供 | ||
的,本项不得分。 | ||
1.1 | 投标产品为投标人自产的,提供产品证明(食品生产许可明细和注册商标登记证 | |
(4 分) | 明),不予扣分。 | |
注:提供清晰可见的授权证明原件扫描件(建议彩色打印/复印),并单独封装到“产 | ||
品清单列表”中。 | ||
提供所有投标品类单品 6 个月以内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 | ||
1.2 (10 分) | 检查抽检报告(提供检测报告或抽检报告的复印件,并单独封装到“产品清单列表”中) a.鸡肉类每提供 1 份,得 1 分,相同部位不重复得分,此项最多得 5 分; | |
b.鸭肉类每提供 1 份,得 1 分,相同部位不重复得分,此项最多得 5 分。 | ||
冷链仓储能力证明: | ||
仓储为单位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 租赁的,应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房产 | ||
1.3 | 的房产证明。 | |
资源配置 | (3 分) | 供应商提供供货当地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冷冻冷藏贮存能力的证明,仓储面积 |
信誉业绩 | ≥800 M2 的,得 3 分,400-800(不含)M2 的,得 2 分,≤400M2 的,得 1 分,无此项 | |
(30 | 内容不得分。 | |
分) | 供应商提供在配送地区能够通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食品专用运输车辆证明(自 | |
1.4 (3 分) | 有车辆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行驶证正本及最后年检日期页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行驶证及租赁协议的复印件): 每提供一台得 1 分,此项最多得 3 分。 | |
无此项内容或行驶证不清晰以及无法证明可正常上路行驶的不得分 | ||
1.5 | 供应商须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明材料,每提供 1 份证明,得 0.5 分,此项最多得 2 | |
(2 分) | 分(提供健康证复印件) | |
1.6 (2 分) | 提供配送人员疫苗接种凭证的,每提供 1 份证明,得 0.5 分,此项最多得 2 分(疫苗接种凭证为金色健康码或接种单位出具的纸质版接种凭证,未全程接种的不得 分。) | |
1.7 | 提供 2 个月内车辆消毒记录的,每提供 1 台车辆消毒记录,得 1 分,此项最多得 3 | |
(3 分) | 分。 | |
1.8 | 供应商或生产企业近三年具有本项目近似的,每提供 1 个业绩,得 1 分,此项最多 | |
(3 分) | 得 3 分。(注:业绩以签订的合同或供货协议为准,提供证明的复印件) | |
食品安全 配送保障 | 2.1 (8 分) | 食材腐烂、变质退换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腐烂、变质退换方案进行评审: a.方案描述清晰、详细、保障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 8 分; |
疫情防控 | b.方案描述清晰、保障措施得当,得 5 分; | |
(40 | c.内容不全、有所欠缺,得 2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分) | 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因食材质量原因 |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方案进行评审: | ||
2.2 | a.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处置措施健全、应急反映速度快、安抚工作职责明确、善 | |
(8 分) | 后措施完善、有针对性,得 8 分; | |
b.方案描述清晰、处置措施得当、安抚工作职责明确、善后措施合理,得 5 分; | ||
c.内容不全、有所欠缺,得 2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规定的送货时间和校区驻地提出服务保障及配送方案: | ||
a.服务保障及配送方案明确,有针对性且清晰、xx详实,对配送线路规划有直观 | ||
2.3 | 化体现,配送时间节点有量化体现的,得 8 分; | |
(8 分) | b.通用方案,仅能体现具备一定配送和服务能力,但无针对性且冗长空洞,得 5 分; | |
c.内容不全、有所欠缺,得 2 分; | ||
d.无此项内容或方案中出现与本项目无关联的描述不得分(注)。 | ||
满足采购人临时或应急采购需求的临时和应急服务配送方案: | ||
a.临时和应急服务配送方案明确,有针对性且清晰、xx详实,应急响应流程完善, | ||
应急人员和车辆安排合理,临时采购食品原料食品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健全,应急 | ||
2.4 | 响应时间节点有量化体现,得 8 分; | |
(8 分) | b.通用方案,仅能体现具备临时和应急服务配送资源,但无针对性且冗长空洞,得 | |
5 分; | ||
c.内容不全、有所欠缺,得 2 分; | ||
d.无此项内容或方案中出现与本项目无关联的描述不得分(注)。 | ||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防控措施进行评审: | ||
a.防控措施清晰、详细、人员管理完善,车辆消毒管理与配送用盛器消毒管理合理、 | ||
2.5 | 防护措施健全、有针对性,得 8 分; | |
(8 分) | b.防控措施清晰、人员管理、车辆消毒管理、配送用盛器消毒管理合理、防护措施 | |
得当,得 5 分; | ||
c.内容不全、有所欠缺,得 2 分,无此项内容不得分。 | ||
投标报价 (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综合折扣率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综合折扣率)×报价权重(30%)х100 |
注:1、近三年是指自开标日向前推三年精确到月;
6 个月以内是指自开标日向前推 6 个月精确到日。
2、评分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遴选供应商。
4、供应商总分相同,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遴选供应商;供应商总分相同、报价得分相同,服务保障及配送得分高者为第一遴选供应商。
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遴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高者获得遴选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得分也相同的按服务保障及配送得分高者获得遴选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遴选
供应商推荐。
6、遴选 4 家供应商。
7、综合折扣率+投标下浮率=100%。(举例:报价综合折扣率为 90%,即为打九折;报价综合折扣率为 10%,即为打一折。)
评标办法说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节能环保的鼓励优惠政策: 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
1)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所投产品的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规定使用强制节能产品的或未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详见附件十一的格式 4,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明细表,含此类产品的单价、数量及全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占总报价的权重),并提供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根据财库〔2019〕9 号文的规定),未提供财库〔2019〕9 号文要求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附件十一的格式 4: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明细表的,不给予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若未在品目清单中明确需执行优惠政策的,则该报价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 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保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 5%的评审价格扣除;
价格扣除公式:
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
4) 非单一产品(每包)采购时,对于节能、环保等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给予认证产品 5%的评审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扣除按认证产品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进行计算:
价格扣除公式:
评审价格=供应商报价×(1-5%×节能、环保等属于优先采购的认证产品价格与包中所有产品总报价的权重)
2、小微企业
1) 供应商与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招标采购服务供应商如属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 号)及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需出具《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2)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全部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所投产品中部分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 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2%的价格扣除;招标采购服务供应商如属小微企业,给予 6%的价格扣除。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及附件十一的格式 4: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明细表,未按规定提供的不予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及以上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及以上企业;
6)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报价×94%,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3、监狱企业
给予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评审价格=报价×94%,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同小微企业。
5、单价招标的项目中具有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权重计算方式:以具有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单价之和与全部单价之和计算其权重。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本项目不分包。
采购数量:1 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二、技术条款及商务条款响应要求
(一)技术要求
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 | |
冷冻分割禽肉(不含调理)、禽类副产品、食用禽油 | |
下列标准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 GB 270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 GB18394 畜禽肉水分限量 GB 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量 GB18394 畜禽肉水分限量 GB 101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 GB 5009. 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 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 )芘的测定 GB 5009. 1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 GB 296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 色谱- 串联质谱法 GB 316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58.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 3165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氟苯尼考及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GB 31658. 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四环素类、磺胺类和喹诺酮类药物残留 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SN/T 1751.2 进出 口动物源食品中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 2 部分: 液相色谱- 质谱/质谱法 SN/T 1777.2 动物源性食品中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残留测定方法 第 2 部分:高效液相色 谱串联质谱法 SN/T 1865 出 口动物源食品中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胺残留量的 |
品中丙二醛的测定 GB 5009.2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测定 GB/T 20755 畜禽肉中九种青霉素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GB/T 20756 可食动物肌肉、肝脏和水产品中氯霉素、甲砜霉素和氟苯尼考残留量的测 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GB/T 20762 畜禽肉中林可霉素、竹桃霉素、红霉素、替米考星、泰乐菌素、克林霉素、 螺旋霉素、吉它霉素、交沙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GB/T 21312 动物源性食品中 14 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 GB/T 21316 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1317 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 质谱/质谱法与 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21318 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 GB/T 21981 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GB/T 22286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 - 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GB/T 22338 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 GB 23200.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 质谱 法 | 测定 液相 色谱-质谱/质谱法 SN/T 1928 进出 口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 /质谱法 SN/T 2113 进出 口动物源性食品中镇静剂类药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 质谱/质 谱法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250 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部 781 号公告-4-2006 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 谱- 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 1025 号公告-23-2008 动物源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农业部 1031 号公告-2-2008 动物源性食品中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多残留检测液相色谱- 串联质谱法 整顿办函〔2010〕50 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 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 的通知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其他符合国家法规的相关标准 |
(二)商务要求
序 号 | 名称 | 采购人要求 | |
投标人报价为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中应包含税费、成本、利润、 | |||
1.1 | 运输、装卸、各类人工成本等其他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且报价 | ||
为含税价。 | |||
采购人在开标前一周发布投标产品的基准价格,投标人参照基准价 | |||
1 | 报价要 求 | 1.2 | 格,报每斤综合折扣率。投标人基准价格以往年实际采购价格、校 区驻地主要主副食品批发市场、大型综合超市、综合类网络购物平 |
台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物价指导的同类产品主流品牌,同等质量的 | |||
综合平均价格为依据。 | |||
1.3 | 投标人需承诺所供投标产品应低于城区内主要农副产品大型批发市 | ||
场价格,并愿意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市场调查。 | |||
2 | 遴选供应商确定以及采购量分配原则 | 2.1 | 经综合评分排序前四位的供应商,为遴选供应商。本次遴选只保障供 应商的遴选资格,不保证供货数量。 |
2.2 | 排名前三位的遴选供应商按确认的遴选报价,首先提供配送服务。整 个服务周期内采购人需求部门有权选择质优价廉,服务良好的供应商供货。 | ||
2.3 |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对此条内容作出明确承诺,完全理解并服从此 分配原则,否则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 ||
采购人每月 25 日之前出具一份月综合评价格表为基准价格。月综合 | |||
3.1 | 平均价格以甲方每月不定期在校区驻地主要主副食品批发市场、大型 综合超市、综合类网络购物平台中主流品牌的同类产品,同等质量的 | ||
自询价格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物价指导进行综合平均后形成; | |||
配送价格以基准价格,按确定的遴选“综合折扣率”执行,基准价格 | |||
3 | 定价方法及调价议价机制 | 3.2 | 执行周期为当月 26 日至下月 25 日。若政策性原因或重大节假日以及极端天气导致价格不规律波动时,基准价格表可在执行周期内适时增加发布频次;寒暑假期间因用量减少时,采购人有权延长基准价格 执行周期; |
3.4 | 确定的遴选“综合折扣率”执行周期为 90 天,剩余服务周期每 2 个 | ||
月进行一次调价议价确定新一轮“综合折扣率”。 | |||
采购人在该轮次“综合折扣率”执行截止前组织供应商进行报价和议 | |||
3.5 | 价,供应商以该轮次最后一周基准价格表为参考,报下一轮次“综合 折扣率”并进行竞价。报价最高者原则上不供货。剩余服务遴选报价 | ||
“综合折扣率”不得高于 95%。 | |||
4.1 | 配送时间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在下达采购订单时要求的时间和 | ||
地点及时送货。 | |||
4 | 配送及 交货时限要求 | 4.2 | 需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低温产品需使用食品专用冷链车辆。运输 中需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常气味的物品一同运输。 |
4.3 | 进入校园后,供应商需严格遵守山东大学相关道路安全规定,限速行驶。如因违反相关规定导致该车辆无法进入校园,供应商自行更换配 送车辆履约;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5 | 货物验收 | 5.1 | 中标供应商实际供应的物资应与投标文件所申报的内容相一致,未经许可不得串、调非申报生产企业的产品或其他品牌的产品,一经发现,采购人需求部门有权拒收。情节严重的视为商业信誉及供货能力不 符,按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违约的相关规定处理。 |
5.2 | 供应商应提供的随货资质包括:销货清单(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产 品合格证。非同一批次产品的,需提供相应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 | ||
5.3 | 验收流程和不合格品处置方式应按照采购人制定的《饮食管理服务中 心采购验收标准》执行。 | ||
6 | 服务保障及其他要求 | 6.1 | 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二次搬运的能力。供应商具有 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
6.2 | 分割要求: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供应商需满足采购人需求部门的需求,对产品进一步分割为可直接用于加工的形状规格(如: 丁、片、块等形状及采购订单规定的具体规格) | ||
6.3 | 包装要求:经过二次分割配送的产品,须进行二次包装,不得散装。 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 ||
6.4 | 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供应商应及时进行处理,并 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 ||
6.5 |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相关资质索证等,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及时提供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报告检测项目不能低于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指标项目。供应商不及时提供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中检测项目与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指标项目不符,采购人有权将产 品进行送检或相关部门抽检,抽检费由供应商承担。 | ||
6.6 | 因存在食材质量问题或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家长 及相关当事人,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 | ||
6.7 | 保证根据学校教学规律,在寒暑假等假期内,以及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供应商应顾全大局,确保供应,保障学校稳定。应保持契约精神,在未出现紧急议价调价情况下,不得以无货为由拒绝供 货。 | ||
7 | 履约 保证金 | 7.1 | 人民币贰万元整 |
8 | 其他要求 | 8.1 | 投标人还应承诺拟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响应文件中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 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向采购人报备并得到确认,更换的管理人 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
8.2 | 供应商需自行提供配送业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 转包。 | ||
8.3 | 投标人需将经营/生产资格和代理产品的生产资格及清单的证明文 件单独封装为“产品清单列表”。(具体要求请详见“附件:部分格式要求”) |
9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9.1 |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xx。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投标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投标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或者授权投标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分。供应商拒绝或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10 | 采购人各校区地址及收货时限 | 10.1 | 采购人各校区地址 |
校区 | 餐厅名称 | 地址 | 备注 |
中心校区 | 齐园餐厅 | 山大南路 27 号 | |
洪家楼校区 | 3、7 号食堂 | 历城区洪家楼 5 号 | |
趵突泉校区 | x园餐厅 | 文化西路 44 号 | |
千佛山校区 | 舜园、西苑餐 厅 | 经十路 17923 号 | |
兴隆山校区 | 欣园、悦园餐 厅 | 二环南路 12550 号 | |
软件园校区 | 学生食堂 | 舜华路 1500 号 |
10.2 | 货物交货时限及要求 品类 频 验收时 备注次 段 生鲜冻品各校区所属各 每 餐厅在验收时段内同时冷冻分割禽肉 天 6-7 点 进行验收,投标人需按 照餐厅数量配置运输力 量。 注:“验收时段”仅作为验收起止时间的参考,具体每个校区所属餐厅的具体验收时间,以订单内规定的为准。 |
第五章 合同格式
1.遴选供应商应当自遴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2.遴选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遴选供应商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3.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遴选供应商可与招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饮食管理服务中心配送服务协议
备注:(适用于果蔬类、猪肉类、分割鸡肉类等以基准价报优惠率的xx)
xx: | xxxx | x x: | |
乙方: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
乙方按照经营范围向甲方配送的食材种类为 ,每日向甲方配送物资明细以供货前一天甲方的通知为准。
1.乙方配送服务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需求情况向乙方分批订货,订货时间和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4、确定的遴选“综合折扣率”执行周期为 天,剩余服务周期每 个月进行一次调价议价确定新一轮“综合折扣率”。剩余周期遴选报价“折扣率”不得高于 %。
5、甲方在每轮次“综合折扣率”执行截止前组织供应商进行报价和议价,供应商以该轮次最后一周基准价格表为参考,报下一轮次“综合折扣率”并进行竞价。报价最高者原则上不供货。
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
要求,以及乙方承诺的质量标准。不得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添加剂、农药、激素、兴奋剂等,食品添加剂、农残不得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2、产品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保质期限等内容并符合 GB7718、GB 28050、GB/T 17109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规定。
3、乙方按国家标准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及食品包装材料的检验报告。
4、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供货时的保质期不少于包装标签保质期的二分之一。五、运输配送
配送运输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凡因乙方配送运输引发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需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辆,低温产品需使用食品专用冷链车辆。运输中需有遮盖物,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常气味的物品一同运输。
(2)送货人员进入甲方食堂时需携带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查体证明并穿着统一的隔离衣。
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协议到期或解除时,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
(不计息);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尚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1、协议签订后,每月 25 日之前,以当月实际订货量结算(遇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2、乙方出具由乙方或乙方授权负责本项目的特许经销商开具的正规发票、销货清
单(加盖公章),甲方出具入库单,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凭证。八、验收要求:
2、乙方提供的预包装产品标示应符合 GB 7718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印有 SC 标志、品名、等级、净含量、出厂名、厂家地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合格证标识。
4、乙方应提供的随货资质包括:销货清单(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产品合格证、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非同一批次产品的,需提供相应批次的出厂检验报告。
5、验收流程和不合格品处置方式应按照甲方制定的《饮食管理服务中心采购验收标准》执行。
1、乙方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二次搬运的能力。乙方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2、若甲方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3、乙方同意甲方的议价定价机制,并完全理解并服从甲方的采购量分配原则。
4、保证根据甲方教学规律,在寒暑假等假期内,以及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供应商应顾全大局,确保供应,保障学校稳定。应保持契约精神,在未出现紧急议价调价情况下,不得以无货为由拒绝供货。
5、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完成相关资质索证等,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及时提供产品的最新检测报告,报告检测项目不能低于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技术指标项目。
6、因存在食材质量问题或因食材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乙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家长及相关当事人,做好安抚工作
(3)缺货补货不及时、无故交货延误三次(含),经多次沟通协商仍不能解决存在问题的;
(4)甲方在第二方审核中发现乙方投标承诺的食品安全保证和配送要求严重不符合的;
(6)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抽检不合格的,以及在公众媒体爆出负面新闻,影响较大、情况属实的;
(7)乙方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未经同意私自更换供货产品或有其它违规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8)乙方因为无法保障物资供应提出书面告知 2 次(含)以上的;
(9)因乙方产品或服务存在严重问题,多次沟通无效,被甲方给予 2 次书面警告的;
(10)乙方私自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配送人员,且未向甲方报备确认的;乙方存在事实上的项目分包和转包行为的;
(11)乙方违反价格承诺,低于综合优惠率或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质量基准价格且不按承诺内容接收处罚的;
因以上原因解除协议后将记入甲方黑名单,乙方将不得再参加甲方之后的任何类似采购项目。
乙方提供相关支付票据,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假期、寒暑假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情况除外),多次交涉无果的。
2、乙方违反价格承诺,经甲方市场调查所供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上同品牌同质量零售价格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货款差价 5 倍的违约金,
3、因违反山东大学道路安全规定被列入校园禁行名单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由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在车辆禁行期间,乙方必须自行提供备用车辆保障物资供应,否则视为乙方无法保障物资供应予以书面告知。
5、配送服务期内乙方未按要求提供随货资质的,每次按交货货款总值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不少于 元)。
6、乙方单方作出价格调整或停止供货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按未供货物货款总值的
(1)若因乙方质量问题引起就餐者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款 10%的违约金(最低 元)。
该批货款 2 倍的违约金(最低 元),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协议,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若乙方所提供食材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甲方被属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处罚,乙方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解除协议,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9. 乙方未经同意私自更换供货品牌及规格,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一次,若乙方无法提供合理理由的,甲方可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协议。
12.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履行期间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补充文件。
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单位名称(公章): 山东大学 | 单位名称(公章): |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 27 号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电话:00000000 | 电话: |
第六章 附 件
投 标 函
山东大学: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的
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的投标。为此,我方xxxx以下及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 份,电子版 1 份。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遵守贵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
6、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天。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授权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东大学: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公司 (职
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山东大学饮食
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项目编号: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特此授权。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生产企业授权书
(格式自定)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序号 | 报价内容 | 供应商响应内容 |
1 | 投标报价(每斤综合折扣率) | % |
2 | 投标下浮率 | % |
3 | 是否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 □否 |
4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
5 | 报价说明或其他优惠说明 |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注:1、本表除需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外,还需另外一式三份单独密封,以便于唱标。 2、本表需单独密封。
3、投标综合折扣率+投标下浮率=100%;投标报价得分以综合折扣率计算报价得分。
4、如果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中一类,请在“是”后注明为哪类企业。供应商与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1、往年参考使用量
冷冻分割禽肉参考使用量 | |||
序号 | 明细 | 单位 | 数量 |
1 | 鸡块 | 斤 | 321885.94 |
2 | 鸡腿块 | 斤 | 206652.9 |
3 | 鸡腿 | 斤 | 180502.28 |
4 | 无骨鸡肉 | 斤 | 87648 |
5 | 鸡丁 | 斤 | 77651.67 |
6 | 鸡肉 | 斤 | 74595.7 |
7 | 胸肉块 | 斤 | 71864 |
8 | 琵琶腿 | 斤 | 65606.73 |
9 | 带皮鸡胸肉块 | 斤 | 60007.4 |
10 | 鸡翅 | 斤 | 20814 |
11 | 去骨腿肉 | 斤 | 38979 |
12 | 鸡腿丁 | 斤 | 30928 |
13 | 鸭肉条 | 斤 | 21852 |
14 | 鸡上腿 | 斤 | 30655 |
15 | 鸡丝 | 斤 | 29565 |
16 | 鸡腿肉 | 斤 | 23471 |
17 | 上腿肉 | 斤 | 23440 |
18 | 鸭块 | 斤 | 29226.4 |
19 | 半片鸭 | 斤 | 33743.2 |
20 | 翅根 | 斤 | 21662 |
21 | 鸭腿 | 斤 | 22902.6 |
22 | 鸡片 | 斤 | 20021.75 |
23 | 鸡大胸 | 斤 | 16968.2 |
24 | 老母鸡 | 斤 | 10229.4 |
25 | 去皮鸭胸 | 斤 | 11439 |
26 | 鸭肠 | 斤 | 13004.8 |
27 | 鸡胗 | 斤 | 9765 |
28 | 鸡爪 | 斤 | 6550.8 |
29 | 乇乇肉 | 斤 | 11335.6 |
30 | 带皮鸭胸 | 斤 | 7467 |
31 | 鸡全腿 | 斤 | 9293.19 |
32 | 排腿 | 件 | 601 |
33 | 去骨鸡爪 | 斤 | 2943 |
34 | 翅中 | 斤 | 2802 |
35 | 鸭肉块 | 斤 | 8117 |
36 | 鸡胸 | 斤 | 7475.1 |
37 | 鸡架 | 斤 | 10746.6 |
38 | 无骨鸡肉块 | 斤 | 2970 |
39 | 乌鸡块 | 斤 | 1488.3 |
40 | 鸡心 | 斤 | 3776 |
41 | 无骨鸡肉丁 | 斤 | 2080 |
42 | 鸡油 | 斤 | 3505.6 |
43 | 白条鸡 | 斤 | 1512.1 |
44 | 鸭边腿 | 斤 | 2885 |
45 | 鸭心 | 斤 | 2356 |
46 | 乌鸡 | 斤 | 1096.1 |
47 | 鸭胗 | 斤 | 952 |
48 | 鸭食管 | 斤 | 1338.8 |
49 | 草鸡 | 斤 | 657.1 |
50 | 鸽子 | 斤 | 408.9 |
51 | 鸭子 | 斤 | 1210.8 |
52 | 鸡肉小丁 | 斤 | 1043 |
53 | 六合双琵琶腿 | 斤 | 1060 |
54 | 鸭腿丁 | 斤 | 1005 |
55 | 带肉胸架 | 斤 | 1900 |
56 | 边腿 | 斤 | 1278 |
57 | 鸭肝 | 斤 | 1434 |
58 | 鸭胸 | 斤 | 954 |
59 | 鸡脯肉 | 斤 | 661 |
60 | 鸡脆骨 | 斤 | 640 |
61 | 白条鸭 | 斤 | 737 |
62 | 鸡碎肉 | 斤 | 800 |
63 | 鸡肉馅 | 斤 | 544.9 |
64 | 鸭头 | 斤 | 314 |
65 | 上腿肉块 | 斤 | 530 |
66 | 鸭肚 | 斤 | 364 |
67 | 鸭脖 | 斤 | 401 |
68 | 兔子腿 | 斤 | 169.6 |
69 | 鸭胸肉 | 斤 | 360 |
70 | 仔鸡块 | 斤 | 350 |
71 | 鹅 | 斤 | 295.8 |
72 | 鸭翅 | 斤 | 438 |
73 | 鸭掌 | 斤 | 74 |
74 | 五连腿 | 斤 | 310 |
75 | 鸭肉片 | 斤 | 140 |
76 | 麻鸡 | 斤 | 190 |
77 | 老鸭 | 斤 | 142.2 |
78 | 清远鸡 | 斤 | 58.6 |
79 | 三黄鸡 | 斤 | 141.4 |
80 | 鸡肝 | 斤 | 663 |
81 | 黑爪鸡 | 斤 | 69.3 |
82 | 小公鸡 | 斤 | 40 |
83 | 腿肉块 | 斤 | 80 |
84 | 翅尖 | 斤 | 123 |
85 | 鸡排 | 斤 | 60 |
86 | 光棍鸡 | 斤 | 15 |
87 | 鸡小胸 | 斤 | 60 |
88 | 鸡皮 | 斤 | 42 |
89 | 香鸡 | 斤 | 20 |
90 | 鸭舌 | 斤 | 10 |
91 | 雁腿 | 斤 | 20 |
往年参考使用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非实际采购数量,也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本项目依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2、报价单
每斤综合折扣率:( )% | ||||
类别 | 序号 | 明细 | 单位 | 基准价格 |
冷冻分割禽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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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
28 | ||||
29 | ||||
30 |
报价要求:
(1)该包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为参考“2、报价单”中“基准价格”栏,报每斤 “综合折扣率”;投标综合折扣率+投标下浮率=100%。基准价格于开标前一周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
(2)综合折扣率为所有投标产品的每斤综合折扣率,以城区内主要农副产品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物价指导价格为基准。
(3)供应商的报价单价应包含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存储、各类人工成本、检测、保险费及招标文件技术和商务条款所列所有内容及相关服务等完成本次项目的所有费用,且报价为含税价。
价格承诺:
我单位
(是/否)承诺,若我单位有幸成为本项目遴选供应
商,所供全部产品价格均低于城区内主要农副产品大型批发市场的价
格,并愿意随时接受使用单位的市场调查;若调查后发现我单位所供主副食材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我单位自愿接受货款差价的五倍赔偿。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致:山东大学
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对我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声明,保证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若上述材料出现虚假、伪造等违法、违规的情况,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承诺函
我方参加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并作如下承诺:
1、我方知悉并遵守招标人制定的采购量分配原则。
2、保证实际供应的物资与投标文件所申报的内容相一致,未经许可不串、调非申报生产企业的产品或其他品牌的产品。
3、我方知悉并遵守招标人制定的议价定价机制,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按时提供报价单。
4、我方承诺成为遴选供应商后,配备的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在服务期间,如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向招标人报备并得到确认,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5、我方自行提供配送业务,不会将配送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6、积极配合招标人定期对生产现场、配送流程进行第二方审核,若招标人在第二方审核中发现与我方投标承诺的食品安全保证和配送要求严重不符合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如我方未履行上述承诺,招标人有权终止签订的合同。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项目编号: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目 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注:1、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如缺此表按无效投标处理。
2、此表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含相关检测报告)。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业绩一览表
(自开标日向前推三年精确到月)项目编号: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货物规格 | 数量 | 出售时间 | 购买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注:此表中须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项目编号:SDJDHF20220084-H043/ SDLR-SDU-2022-006
序号 | 招标文件 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项目名称:山东大学饮食管理服务中心 2022-2023 学年度伙食物资供应商遴选(4.冷冻分割禽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格式 1: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提交近一年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
1、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正本)。若提供的是复印件,山东大学招标采购办公室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山东大学: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格式 3: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单位的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例如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
(2)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例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
(3)供应商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单位的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说明:如无设备,填写“无”。 | ||||
专业技术能力 | ||||
序号 | 技术人员姓名 | 职称/岗位证书/学历 证书 | 身份证号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1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业、微型企业);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2. (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格式 2:从业人员声明函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年 月 日
格式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格式 4: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明细表(如果有)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厂家 | 单价 | 合价 | |
节能产品 | |||||||||
1 | |||||||||
2 | |||||||||
3 | |||||||||
… | |||||||||
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环保产品 | |||||||||
1 | |||||||||
2 | |||||||||
3 | |||||||||
… | |||||||||
环保产品报价小计: |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小微企业产品 | |||||||||
1 | |||||||||
2 | - | ||||||||
3 | |||||||||
… | |||||||||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
监狱企业产品 | |||||||||
1 | |||||||||
2 | |||||||||
3 | |||||||||
… | |||||||||
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1 | ||||||||
2 | ||||||||
3 | ||||||||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中的节能、环保等认证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在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格式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1 | ||||||
2 | ||||||
3 | ||||||
4 |
说明:
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确定。
(本表后须附证明资料)
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资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产品清单列表内容格式顺序(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一、第一项内容为投标人的经营或生产资质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
二、第二项内容为产品明细清单,“明细”栏的填写顺序必须与报价表“报价单”中 “明细”栏顺序完全对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 明细 | 产品品牌 | 生产企业名称 | 代理授权 | 检测报告 | ||
有/无 | 所在 页 | 有/无 | 所在 页 | ||||
1 | |||||||
2 | |||||||
3 | |||||||
4 | |||||||
5 |
注:“代理授权”与“检测报告”栏仅需要填写有或无并写明所在页码。三、第三项内容对应产品明细清单“明细”栏填写顺序添加以下资料:
1、代理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以及有效期内代理(销售)授权证明;
2、有效期内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抽检报告;
3、有效期内包装材料检测报告。
注:此项要求中须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正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 投标文件 (副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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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清单列表 (正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 产品清单列表 (副本)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
封口格式:
……………………于 2022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