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 于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之
法律意见书
xxxxxxx 000 xxxxx 00-00 x xx:000000
00-00xx Xxxxx, Xxxxxx Xxxxxx, Xx. 000 Xxxx Xxxxxxx Xxxx, Xxxxxxxx 000000, Xxxxx
电话/Tel: x00 00 0000 0000 传真/Fax: x00 00 0000 0000
网址/Website: xxxx://xxx.xxxxxxxx.xxx.xx
2020 年 3 月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2
第一节 引言 4
第二节 正文 6
第一章 x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6
第二章 x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13
第三章 x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22
第四章 x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24
第五章 x次交易具备的实质条件 25
第六章 x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28
第七章 x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的处理 56
第八章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60
第九章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 63
第十章 x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格 65
第十一章 关于相关人士买卖飞乐音响股票情形的核查 67
第十二章 结论意见 69
第三节 签署页 71
附表一 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I
附表二 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III
附表三 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权 VIII
附表四 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X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正文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飞乐音响/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51) |
公司股票 | 指 | 飞乐音响,代码为 000000.XX |
仪电集团 | 指 | 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飞乐音响的实际控制人 |
仪电电子集团 | 指 |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飞乐音响的控股股东 |
x次交易/本次重大资 产出售 | 指 | 飞乐音响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北京申安 100%股权 |
北京申安/标的公司 | 指 | 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申安投资有限公 司” |
四川亚明 | 指 | 四川亚明照明有限公司 |
湖北申安 | 指 | 湖北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申安 | 指 | 江西申安亚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恩吉龙 | 指 | 江西恩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江西云赛 | 指 | 江西云赛智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亚明 | 指 | 河南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亚明 | 指 | 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飞乐市政投资 | 指 | 凯里市飞乐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辽宁申安 | 指 | 辽宁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黑龙江亚明 | 指 | 黑龙xxx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德州申安 | 指 | 德州申安贸易有限公司 |
株洲云赛 | 指 | 株洲云赛智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申安盘南公司 | 指 | 贵州申安盘南投资有限公司 |
下属子公司 | 指 | 北京申安控股持有且维持经营的境内子公司 |
标的资产 | 指 | 北京申安 100%股权 |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 日 | 指 |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交割日 | 指 | 标的公司就本次交易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的 营业执照之日 |
过渡期 | 指 |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易交割日当月月末之日止的期间 |
期间损益 | 指 |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盈利或亏损 |
《审计报告》 | 指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 |
(2020)第 0954 号”《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 | ||
《评估报告》 | 指 | 东洲评报字【2020】第 0100 号《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 |
《产权交易合同》 | 指 | 飞乐音响将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
《还款协议书》 | 指 | 飞乐音响与北京申安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签署的《还款协议 书》 |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 书(草案)》 | 指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
上海市国资委 | 指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浩/本所 | 指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
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 | 指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东洲评估 | 指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上海联交所 | 指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修订)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修订) |
报告期/最近两年 | 指 | 2018年及2019年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股票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即 A 股(除非文中有特殊说明) |
元 | 指 | 人民币x |
xx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在上市公司实施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项目中担任上市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 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现行公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交易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引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布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认定某些事项或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是以该等事项发生之时所应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有关政府部门给予的批准和确认。
(二)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最终依
赖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xx与说明,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xx与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对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本次交易双方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本所及经办律师已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交易的相关法律事项(以本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的事项为限)进行了核查验证,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申报的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五)本所律师同意上市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相关文件中部分或全部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上市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上市公司应保证在发布相关文件之前取得本所及本所律师对相关内容的确认,并在对相关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时,及时知会本所及本所律师。
(六)本所仅对本次交易的合法性及对本次交易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律师意见,不对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事项和报告发表意见。本所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和资产评估报告中某些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者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的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
(七)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第二节 正文
第一章 x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资料,飞乐音响拟通过在上海联交所公开 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持有的北京申安 100%股权。摘牌方需为北京申安对飞 x音响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等额或超额的资产担保。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申安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 481,563,695.36 元。公司将以上述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评估值为挂牌底价,在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
根据飞乐音响拟与北京申安签署的《还款协议书》,截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标的公司对飞乐音响分别负有本息合计人民币 1,585,500,380.87 元、欧元
2,622,148.56 元及美元 1,231,008.26 元的非经营性债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对飞乐音响分别负有金额为人民币 72,930,846.40 元、欧元
312,311.28 元、美元 222,808.90 元、匈牙利福林 3,555,093.00 元的经营性债务。在标的资产股权交割日前,前述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按《还款协议书》约定的原利率分别计算利息;在标的资产股权交割日及之后,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的前述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按《还款协议书》签署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即 4.35%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前述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原则上以原币偿还,除非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书面补充协议;若因《还款协议书》还款产生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汇款费用,由北京申安承担。北京申安承诺按如下方式偿还:1、于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偿还前述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 50%及相应的利息;2、于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 90 天内(但不得晚于 2020 年 9 月 15日)偿还前述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 30%及相应的利息;3、于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 180 天内(并且不得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偿还前述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 20%及相应的利息。如北京申安有任何一期非经营性及经营性债务本息未按前述约定足额偿还,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立即到期,北京申安须向飞乐音响支付剩余未偿还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总额及利息 10%的违约金,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自标的资产股权交割日开始,按照剩余未偿还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总额及利息,以 8.7%年利率(即双倍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同期贷款利率)计收逾期付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前述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负有的所有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及利息均允许提前归还。摘牌方需为北京申安对上述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等额或超额的资产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相关费用等。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将根据上述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确定,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的对价。如公开挂牌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交易对方或未能成交,则公司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后续处置事宜。
二、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 标的资产
x次交易拟出售的标的资产为飞乐音响持有的北京申安 100%股权。
(二) 交易对方
x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方将根据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三) 交易方式
飞乐音响拟通过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方式出售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摘牌方需为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的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清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提供等额或超额的资产担保,最终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价款。
(四) 本次交易的估值及定价
x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北京申安 100%股权。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经国资备案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北京申安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为 481,563,695.36 元。
本次交易将以上述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挂牌底价,最终交易价格以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为准。
(五) 交易保证金安排及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x次挂牌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前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同时递交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剩余部分由受让方根据交易合同约定支付。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联交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规定原额原路返还。
(六) 交易的费用和成本安排
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关于标的资产转让所产生的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律师费、财务顾问费用、评估费及审计费用、上海联交所收取的交易费用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且该等费用不应包含在交易价款中。
(七) 交易条件
1、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3、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前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并被转让方确认资格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联交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规定原额原路返还。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
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应在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保证合同、担保合同(若竞买人全资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物的,则由该竞买人全资子公司与转让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保证合同、担保合同(若竞买人全资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物的,则由该竞买人全资子公司与转让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
5、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产权转让总价款(保证金除外)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一旦根据《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的规定缴纳保证金并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情况下:
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未在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
相关保证合同,或竞买人及/或其全资子公司未在 3 个工作日内签署担保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情况下:
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相关保证合同,或竞买人及/或其全资子公司未在 3个工作日内签署担保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违反《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规定的应作出的相关承诺及保证
的。
7、截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标的公司对飞乐音响分别负有本息合计人民
币 1,585,500,380.87 元、欧元 2,622,148.56 元及美元 1,231,008.26 元的非经营
性债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对飞乐音响分别负有金额为人民
币 72,930,846.40 元、欧元 312,311.28 元、美元 222,808.90 元、匈牙利福林
3,555,093.00 元的经营性债务。意向受让方需就前述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意向受让方及/或其全资子公司需提供等额或超额的资产担保,并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一并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本次交易相关申请意向时,签署《关于债务清偿的承诺函》,并在提交本次交易相关申请意向时提供承诺函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由转让方确认该等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8、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本次交易相关申请意向时,一并出具对标的公司的财务支持承诺书。
9、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保证合同、担保合同(若受让方全资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物的,则由该受让方全资子公司与转让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并且在担保资产办理完毕法律要求的使该等担保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的必要的担保登记手续后,由转让方向上海联交所申请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10、鉴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本次交易相关申请意向时,一并出具《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无不良经营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2、自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后持股比例承接。
13、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已根据《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申请书》的规定缴纳保证金并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同时,意向受让方需配合转让方做反向尽职调查。
14、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不含个人独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向上海联交所递 交举牌申请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为本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不低于 挂牌转让价格的存款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八) 交易所涉及产权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
除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的情形以外,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权交易合同自飞乐音响与受让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 过渡期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公司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受让后持股比例承接。
三、 决议有效期
x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批准与授权,则该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x次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
一、 飞乐音响的主体资格
x次重大资产出售中,飞乐音响为标的资产出让方。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号 | 91310000132805038E |
住所 | xxxxxxxxxx 0000 xxxx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98,522.0002 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成立日期 | 1989 年 6 月 9 日 |
经营期限 | 1989 年 6 月 9 日至不约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卡应用、多媒体通信及智能化系统集成等领域的软件、系统开发及四技服务,数码电子及家电、智能卡及终端设备、照明电器、灯具、电光源的销售及技术服务,音响、电子、制冷设备、照明、音视频、制冷、安保电子网络系统工程(涉及专项审批按规定办)设计、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实业投资,本企业及控股成员企业进出口业务(范围见资格证书)。【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飞乐音响持有的《营业执照》以及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开信息的查询,飞乐音响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 飞乐音响的主要历史沿革
1. 飞乐音响设立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飞乐音响前身系上海飞乐音响公司,是依照上海市电子元件工业公司于
1984 年 10 月 23 日签发的《对组建飞乐音响工程承包公司的批复》(沪电元
(84)第 190 号)批准设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
1984 年 11 月 14 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出具《关于飞乐音响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沪银金(84)376 号),批准原飞乐音响首次向社会发行股票 50 万元。
1989 年 2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出具(89)
沪人金股字第 1 号文件,批准原飞乐音响第一次增发股票。1989 年 6 月 9 日,
原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164 万元人民币。
1986 年 9 月 26 日,原飞乐音响股票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证
券业务部上柜交易。1990 年 12 月 19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上交
所于 1990 年 12 月 12 日的批准,并根据上交所于 1990 年 12 月 12 日签发的
《上市通知书》(证交所 90 年(005)),原飞乐音响股票转至上交所上市交易。
2. 飞乐音响设立后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 1992 年增发股票
1991 年 8 月 16 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出具(91)
沪人金股字第 1 号文件,批准原飞乐音响第二次增发股票。1992 年 3 月 5 日,
原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 万元,分为 50 万股,每股票面金额为 10 元。
(2) 1993 年送配股并更名
1993 年 3 月 10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对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分红送股配股报告的批复》(沪证办(1993)007 号),核准了原飞乐音响每 10 股送 4 配 6 的送配股方案。1993 年 6 月 16 日,飞乐音响从原名称上海飞乐音响公司变更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1,000 万元。
(3) 1994 年送配股
1994 年 4 月 1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增资送、配股的批复》(沪证办(1994)030 号),同意飞乐音响向全体股东送 3,000 万股,配售 1,200 万股,飞乐音响股本总额扩大到 5,200 万元。1994
年 6 月 28 日,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5,200 万元。
(4) 1994 年度送红股
1995 年 6 月 19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分配方案的通知》(沪证办(1995)063 号),核准飞乐音响以 10:2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共送股 1040 万股,飞乐音响
股本总额增至 6,240 万元。1995 年 8 月 4 日,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6,240
万元。
(5) 1996 年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1997 年 6 月 28 日,飞乐音响召开 199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199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7 年 7 月 25 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7)106 号),核准飞乐音响以 10:1.5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共送 936 万股;以 10:1.5 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共转增 936 万股。飞乐音响股本总额增至 8,112 万元。1997 年 12 月 31
日,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8,112 万元。
(6) 1998 年中期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1998 年 9 月 25 日,飞乐音响召开 199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同意公司 1998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1998 年 10 月 26 日,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8)134 号),核准飞乐音响以总股本 8,112 万股为基数,以 10:1.5 的比例派送红股;以资本公
积金 10:1.5 的比例转增股本。1998 年 11 月 20 日,飞乐音响注册资本由 8,112
万元变更为 10,545.60 万元。
(7) 1998 年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1999 年 5 月 28 日,飞乐音响召开 199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199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9 年 6 月 11 日,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通知》(沪证司(1999)048 号),核准飞乐音响以 1998
年末总股本 10,545.60 万股为基数,按 10:1.4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共
派送 14,763,840 股;按 10:2.6 的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转增
27,418,560 股。1999 年 12 月 14 日,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14,763.84 万元。
(8) 2000 年增资配股
2000 年 9 月 18 日,飞乐音响召开 200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
意公司 2000 年增资配股方案。2000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0]237 号),同意飞乐音响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44,291,520 股普通股。本次配股完成后,
公司股份总数由 147,638,400 股增至 191,929,920 股。2001 年 5 月 15 日,飞
x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19,192.992 万元。
(9) 2000 年度送股
2001 年 5 月 30 日,飞乐音响召开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1 年 6 月 29 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
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度送股的通知》(沪证
司[2001]052 号),核准飞乐音响以 191,929,920 股计算,每 10 股送 3 股,实
际股本总额增至 249,508,896 股。2001 年 7 月 7 日,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
为 24,950.8896 万元。
(10) 2001 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1 年 8 月 28 日,飞乐音响 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
司 2001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1 年 10 月 19 日,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出具《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中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通知》(沪证司[2001]184 号),核准以飞乐音响 2001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49,508,89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7 股,经本次转增
股本后,飞乐音响实际股本总额增至 424,165,123 股。2001 年 11 月 14 日,飞
x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42,416.5123 万元。
(11) 2004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5 年 6 月 27 日,飞乐音响召开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2004 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 2004 年末总股本 424,165,12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转增股本 84,833,025 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508,998,148 股。2006 年 1 月 26 日,飞乐音响注册资本变更为 50,899.8148 万元。
(12) 2006 年度送红股
2007 年 6 月 6 日,飞乐音响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2006
年利润分配方案,即以飞乐音响 2006 年末总股本 508,998,148(每股面值 1
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红股 1 股,共计派送红股 50,899,815
股。2007 年 8 月 9 日,飞乐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55,989.7963 万元。
(13) 2008 年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9 年 5 月 18 日,飞乐音响召开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飞乐音响 2008 年末总股本 559,897,963 股(每
股面值 1 元)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红股 0.5 股,共计派送红股
27,994,898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按每 10 股转增 0.5 股,共转增
27,994,898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飞乐音响总股本从 559,897,963 股变更为
615,887,759 股。2009 年 7 月 27 日,飞乐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
变更为 61,588.7759 万元。
(14) 2011 年度送红股
2012 年 5 月 16 日,飞乐音响召开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飞乐音响 2011 年末总股本 615,887,759 股(每
股面值 1 元)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2 股,共计派送红股
123,177,552 股。本次利润分配后,飞乐音响总股本从 615,887,759 股变更为
739,065,311 股。2012 年 8 月 29 日,飞乐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
变更为 73,906.5311 万元。
3. 飞乐音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4 年 8 月 15 日,飞乐音响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了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
2014 年 12 月 18 日,飞乐音响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55 号),批准飞乐音响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68,442,082 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 72.25%股权,另向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支付现金 20,272.50 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 12.75%股权,向xxx支付现金 23,850 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申安 15%股权,同时向仪电电子集
团及上海芯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77,712,609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14 年 12 月 18 日,飞乐音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北京申安 100%
股权完成过户,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4 年 12 月 30 日,飞乐音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2015 年 1 月 19 日飞乐音响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
985,220,002.00 元,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股票性质 |
仪电电子集团 | 138,872,904 | 14.10 | 流通 A 股 |
76,412,609 | 7.76 | 限售 A 股 | |
申安联合 | 168,442,082 | 17.10 | 限售 A 股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 资金华泰组合 | 12,140,268 | 1.23 | 流通 A 股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2,056,466 | 1.22 | 流通 A 股 |
BILL & XXXXXXX XXXXX FOUNDATION TRUST | 11,000,610 | 1.12 | 流通 A 股 |
中国银行- 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 9,291,936 | 0.94 | 流通 A 股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恒久 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80,795 | 0.87 | 限售 A 股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 | 7,897,065 | 0.80 | 流通 A 股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 | 7,381,000 | 0.75 | 流通 A 股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7,123,035 | 0.72 | 流通 A 股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飞乐音响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比例如下:
4. 飞乐音响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2016 年 6 月 17 日,飞乐音响经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向 166
名激励对象授予 9,752,869 股限制性股票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2016 年 7 月 8 日,飞乐音响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原拟激励对象中 2 人已辞去公司任职、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确定向 164 名激励对象授
予 9,661,591 股限制性股票。2016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鉴于认购过程中有 3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
弃认购,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人数减少为 127 人,实际授予数
量减少为 6,716,918 股。2016 年 8 月 17 日,飞乐音响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985,220,002.00 元增加至 991,936,920.00 元,并相应修
改《公司章程》。2016 年 10 月 28 日,飞乐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
本变更为 991,936,920.00 元。
2016 年 12 月 23 日,飞乐音响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离职的 1 名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股份总数由 991,936,920 股变更为 991,900,409 股;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6 年 12 月 24 日,飞乐音响就前述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在《证券时报》进行
了减资公告。2017 年 4 月 18 日,飞乐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
为 991,900,409 元。
2017 年 4 月 28 日,飞乐音响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离职的 6 名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16,388 股进
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991,900,409 股变更为 991,584,021 股;同时相
应修改公司章程。2017 年 4 月 29 日,飞乐音响就前述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在
《证券时报》进行了减资公告。2017 年 8 月 11 日,飞乐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991,584,021 元。
2017 年 11 月 17 日,飞乐音响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离职的 2 名员工及违纪的 1 名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104,353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 991,584,021 股变更为
991,479,668 股;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7 年 11 月 18 日,飞乐音响就前
述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在《证券时报》进行了减资公告。2018 年 2 月 8 日,飞
x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991,479,668 元。
2018 年 4 月 26 日,飞乐音响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退休的 4 名员工及离职的 6 名员工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555,657 股进行回购注销;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01,700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991,479,668 股变更为
988,922,311 股;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8 年 4 月 28 日,飞乐音响就前
述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在《上海证券报》进行了减资公告。2018 年 10 月 25 日,
飞乐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988,922,311 元。
2018 年 12 月 24 日,飞乐音响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上会报字(2018)第 3573 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702,309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988,922,311 股变更为 985,220,002 股;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9 年 12 月
25 日,飞乐音响就前述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在《中国证券报》进行了减资公告。
2019 年 10 月 22 日,飞乐音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985,220,002
元。
(三) 股本结构
截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飞乐音响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数量、比例如
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票性质 |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218,085,513 | 22.14 | 国有法人 |
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 | 97,052,882 | 9.85 | 境内法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6,509,930 | 3.71 | 国有法人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票性质 |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 信托-长安投资 617 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18,000,000 | 1.83 | 其他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3,411,400 | 1.36 | 国有法人 |
xxx | 7,522,820 | 0.76 | 境内自然人 |
x红军 | 6,690,000 | 0.68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4,090,555 | 0.42 | 其他 |
xx | 4,006,000 | 0.41 | 境内自然人 |
xxx | 3,548,300 | 0.36 | 境内自然人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飞乐音响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飞乐音响不存在破产、解散、清算以及其他依照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飞乐音响的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终止的情形;飞乐音响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二、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x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方将根据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确定。根据飞乐音响本次公开挂牌的申请文件,意向受让方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不含个人独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向上海联交所递交举牌申请的同时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时点为本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内不低于挂牌转让价格的存款证明(若为多家银行开户需提供同一天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受让体。
第三章 x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
一、 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批准和授权:
(一) 飞乐音响的内部批准和授权
2019 年 12 月 21 日,飞乐音响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经查验,飞乐音响的独立董事已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19 日,飞乐音响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涉及的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方案的议案》;
(3)《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暂不就相关出售事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查验,飞乐音响的独立董事已就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30 日,飞乐音响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涉及的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方案的议案》;
(3)《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北京申安签署还款协议书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拟对外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附属担保协议的议案》;
(6)《关于批准本次出售申安股权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7)《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的议案》;
(8)《关于本次出售北京申安股权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经查验,飞乐音响的独立董事已就飞乐音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飞乐音响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决议内容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飞乐音响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相关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飞乐音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必须明确的事项作出了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二) 其他单位的内部批准和授权
2020 年 3 月 26 日,仪电集团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评估结果予以备案;
2020 年 3 月 30 日,仪电集团批准飞乐音响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北京申安股权 100%股权。
二、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飞乐音响公司章程的规定,飞乐音响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飞乐音响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章 x次交易的相关协议
根据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飞乐音响将与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就转让北京申安 100%股权事宜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附属担保协议,就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定价依据、支付安排、期间损益、债务担保、资产交割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以及交易对方为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担保责任事项予以约定。
鉴于本次飞乐音响挂牌交易条件为摘牌方需为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的全部债务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等额或超额的资产担保,2020 年 3
月 30 日,飞乐音响与北京申安就清偿北京申安所欠飞乐音响债务事项签订
《还款协议书》,还款协议书就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的债务构成及偿还计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产权交易合同》及其附属担保协议的形式、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经飞乐音响与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有效签署后生效;《还款协议书》已经飞乐音响与北京申安有效签署,《还款协议书》的形式、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协议将自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生效,对飞乐音响及北京xxx具有约束力。
第五章 x次交易具备的实质条件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所律师逐条核查了飞乐音响进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实质条件并形成意见如下:
一、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为高亮度 LED 照明产品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户外照明、景观亮化、室内照明等照明工程项目的承包施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标的资产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次交易方案为飞乐音响公开挂牌出售北京申安 100%股权,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行为,本次交易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飞乐音响的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飞乐音响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二)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规定。
三、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x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参考,最终交易价格以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飞乐音响独立董事已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三)款“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的规定。
四、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x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北京申安 100%股权。2019 年 5 月 10 日,飞乐音响将其所持北京申安 100%股权出质给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xx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支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xx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支行作为代理行以及诸贷款人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贷款银团”),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2020 年 3 月 6 日,贷款银团作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叁拾亿零叁仟万
(RMB3,030,000,000)元流动资金银团贷款之银团会议决议》,同意飞乐音响将质押予贷款银团的北京申安股权进行转让,并同意在飞乐音响股东大会批准该交易后解除对标的资产的质押。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资产现有质押尚未解除。
除上述情形外,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被冻结、扣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在标的资产所涉质押解除后,上市公司办理资产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获得贷款银团的同意,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具体安排请见本法律意见书第七章所述的相关内容。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款“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的规定。
五、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报告期内,北京申安亏损较为严重,面临收入增长乏力、业绩下滑的经营困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飞乐音响的持续经营能力、改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飞乐音响的主营业务仍为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五)款“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的规定。
六、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x次交易不会造成飞乐音响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依赖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仪电集团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其在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相互独立。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六)款“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的规定。
七、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x次交易前,飞乐音响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健全的议事规则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次交易不会对飞乐音响法人治理结构造成负面影响,飞乐音响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七)款“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
第六章 x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一、 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为飞乐音响持有的北京申安 100%股权。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55274376A |
住所 | 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工业区榆顺路 7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236,885.5 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3 年 10 月 20 日 |
经营期限 | 200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 |
经营范围 | 制造高亮度 LED 户外照明产品;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高效节能光源及高亮度 LED 户外照明产品、电子信息、通讯网络技术、景观照明设备、生物食品、浓缩果汁、包装食品饮料、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照明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 |
根据北京申安持有的《营业执照》以及本所律师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开信息的查询,北京申安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股权结构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飞乐音响 | 236,885.50 | 100 |
合计 | 236,885.50 | 100 |
根据北京申安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股权结构如下:
二、 主要历史沿革
根据上海市工商局提供的合资公司工商档案及北京申安提供的相关材料,北京申安的主要历史沿革如下:
1. 2003 年 10 月,北京申安设立
2002 年 12 月 27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京大)企名预核(内)
字[2002]第 10868713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对北京申安设立时之名称“北京申安投资有限公司”予以预先核准。
2003 年 9 月 18 日,北京申安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申安紫阳商贸有限公司就设立北京申安签署了《公司章程》。
2003 年 10 月 17 日,北京三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03]乾
会验字第 0689 号”《验资报告》,北京申安注册资本 5,000 万元,股东北京
申安食品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3,000 万元,股东北京申安紫阳商贸有限公司
以货币出资 2,000 万元。经验证,北京申安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全部到位。
2003 年 10 月 20 日,北京申安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申安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北京申安食品有限公司 | 3,000 | 60 |
北京申安紫阳商贸有限公司 | 2,000 | 40 |
合计 | 5,000 | 100 |
2. 2004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4 年 6 月 30 日,股东北京申安食品有限公司、北京申安紫阳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北京申安食品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 3,000 万元股权与受让人xxx;(2)北京申安紫阳商贸有限公司转让其所
持有的 2,000 万元股权与受让人xx。
同日,北京申安食品有限公司与xxx、北京申安紫阳商贸有限公司与xx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4 年 7 月 1 日,股东xxx、xx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04 年 7 月 2 日,北京申安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北京申安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xxx | 3,000 | 60 |
xx | 2,000 | 40 |
合计 | 5,000 | 100 |
2004 年 7 月 9 日,北京申安的名称由“北京申安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 “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2014 年 4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4 月 16 日,股东xxx、xx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xxx将其持有的公司 4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xx将其持有的公司 4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2)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3)股权转让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85%的股权,xxx持有公司 15%的股权。
同日,xxx、xx与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股东xxx、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新的
《公司章程》。
2014 年 4 月 21 日,北京申安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北京申安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 | 4,250 | 85 |
xxx | 750 | 15 |
合计 | 5,000 | 100 |
4. 2014 年 5 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4 年 5 月 21 日,股东xxx、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
议,同意:(1)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xxx分别向公司增资 21,080 万元
和 3,720 万元,合计 24,800 万元;(2)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从 5,000增加至 29,800 万元,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85%的股权,xxx持有公司 15%的股权;(3)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日,北京申安及其法定代表人就本次增资签署了章程修正案。
2014 年 5 月 29 日,北京申安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北京申安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 | 25,330 | 85 |
xxx | 4,470 | 15 |
合计 | 29,800 | 100 |
5. 2014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18 日,股东xxx、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1)xxx将其持有的公司 15%的股权转让给飞乐音响,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85%的股权转让给飞乐音响;(2)股权转让后,飞乐音响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3)同意修改章程。
同日,xxx、北京申安联合有限公司与飞乐音响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同日,飞乐音响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飞乐音响 | 29,800 | 100 |
合计 | 29,800 | 100 |
同日,北京申安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后,北京申安股权结构变更为:
6. 2015 年 2 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5 年 2 月 1 日,飞乐音响作出股东决定,同意:(1)向公司增资 7,0
85.5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从 29,800 万元增加至 36,885.50 万元,飞乐音响持有公司 100%股权;(2)同意修改章程。
2015 年 2 月 2 日,北京申安及其法定代表人就本次增资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飞乐音响 | 36,885.50 | 100 |
合计 | 36,885.50 | 100 |
同日,北京申安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北京申安股权结构变更为:
7. 2019 年 5 月,股权质押
2019 年 5 月 7 日,飞乐音响作为出质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xx支行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飞乐音响同意将持有的北京申安 100%
股权(即 36,885.50 万元出资额)和质押期内新增加的股权及任何因该股权而获得的一切股息、利润分配及资本金分配及其它任何权益质押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支行。质押期限预计为 2019 年 6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
2019 年 5 月 10 日,飞乐音响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支行签署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8. 2019 年 12 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9 年 12 月 23 日,飞乐音响作出股东决定,同意:(1)同意注册资本
变更为 236,885.50 万元;(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飞乐音响 | 236,885.50 | 100 |
合计 | 236,885.50 | 100 |
同日,北京申安及其法定代表人就本次增资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北京申安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北京申安股权结构变更为:
三、 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主要资产
(一)北京申安的对外股权投资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的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1. 控股子公司
(1) 四川亚明
四川亚明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四川亚明照明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82696975614X |
住所 | 四川什邡经济开发区灵杰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8,000 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9 年 11 月 23 日 |
经营期限 | 2009 年 11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高亮度户外照明产品、太阳能路灯、LED 显示屏、LED 交通信号灯、智慧路灯、路灯灯杆的生产、销售;节能技术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经营服务;光源检测(凭专业资质经营);综合节能、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屋建筑业;城市亮化照明系统、电机拖动系统、供热制冷系统、配电系统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推广、监测、生产及安装;经营本企业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北京申安持股 100% |
(2) 湖北申安
湖北申安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湖北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90065769533819 |
住所 | 天门工业园 |
法定代表人 | 庄守山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6 月 13 日 |
经营期限 | 2011 年 6 月 13 日至 2031 年 6 月 12 日 |
经营范围 | LED 照明系统、LED 电子显示屏、电机拖动系统、供热制冷系统、配电系统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推广、检测、生产及销售;综合节能评估、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LED 产品景观照明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 经营) |
股权结构 | 北京申安持股 100% |
(3) xxxx
xxxx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江西申安亚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24578752305Y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特色产业基地内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8 日 |
经营期限 | 2011 年 7 月 8 日至 2041 年 7 月 7 日 |
经营范围 | LED 照明系统,电机拖动系统,散热系统,驱动电源系统,配电系统,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推广、检 测、生产及销售;开展节能服务、综合节能评估、合 同能源管理业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LED产品景观照明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 外,涉及到许可证、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凭许可 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经营)。 |
股权结构 | 北京申安持股 100% |
(4) 江西恩吉龙
江西恩吉龙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江西恩吉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124MA363D8B0H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200 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7 年 7 月 6 日 |
经营期限 | 2017 年 7 月 6 日至长期 |
经营范围 | LED 照明产品、光电科技产品、节能技术及产品研发推广;工程项目承包;电子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江西申安持股 100% |
(5) 江西云赛
江西云赛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江西云赛智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3MA368KT00F |
住所 | 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区星宝大道 88 号江西武宁 国际灯饰博览中心 1 幢首层 103、104 号商铺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500 万元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 年 9 月 4 日 |
经营期限 | 2017 年 9 月 4 日至长期 |
经营范围 | 智慧城市项目的市场拓展及项目承揽;城市智能照明工程和景观亮化工程的市场拓展及项目承揽;学校教室 LED 防炫目护眼智能照明产品的销售及安装;其它与工程项目配套的照明产品的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江西申安持股 51% |
(6) 河南亚明
河南亚明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河南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81072671954Q |
住所 | 偃师市岳滩镇产业集聚区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5,000.00 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3 年 7 月 5 日 |
经营期限 | 2013 年 7 月 5 日至 2033 年 7 月 4 日 |
经营范围 | LED 照明设备及显示设备、电力拖动系统、散热系统、驱动电源系统、配电系统、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生产、检测、推广及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系统设计与承包;景观亮化系统设计与承包;开展节能服务、综合能源评估、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环保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产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取得国家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股权结构 | 北京申安持股 100% |
(7) 山东亚明
山东亚明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245552348989 |
住所 | 临邑经济开发区段南侧(华兴路南首东侧) |
法定代表人 | 庄申刚 |
注册资本 | 6,800.00 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 年 5 月 18 日 |
经营期限 | 2010 年 5 月 18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照明系统(高亮度 LED 路灯、LED 景观灯、LED 室内外照明灯具、风光互补太阳能路灯、植物照明装置、航空照明装置、港口照明装置、特种照明装置、高杆灯、矿灯、防爆灯等各种 LED 照明灯具、灯杆)、电机拖动系统、供热制冷系统、配电系统等节能技术及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控防盗器材的研发、销售、安装;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工程勘察设计;LED 显示屏的安装及施工;通讯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北京申安持股 100% |
(8) 飞乐市政建设
飞乐市政建设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凯里市飞乐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01MA6DRLBJXA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 0 x 2-1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3,010.00 万人民币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 年 1 月 20 日 |
经营期限 | 2017 年 1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投资开发、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城市景观照明、亮化设计及施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与经营;房地产开发;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旅游景点投资开发;物业服务;停车服 务;矿产品销售。) |
股权结构 | 山东亚明持股 99.67% |
(9) 辽宁申安
辽宁申安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辽宁申安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1100055659734E |
住所 | 盘锦辽东湾新区四十号路西、港纬五路南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5,000.0000 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2 年 10 月 24 日 |
经营期限 | 2012-10-24 至 2022-10-23 |
经营范围 | LED 照明系统、电机托动系统、供热制冷系统和配电系统技能技术及产品的研发、推广、检测、生产及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技术进出口业务,服务;LED 产品景观照明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LED 太阳能路灯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北京申安持股 100% |
(10) 株洲云赛
株洲云赛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株洲云赛智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00MA4L6NAQ53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 000 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15,000 万元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6 年 9 月 30 日 |
经营期限 |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电气安装;信息化相关技术研究;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上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咨询服务;安防工程施工;智慧城市整体方案的研发、实施、服务及运营;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监控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件、计算机零配件的销售; 计算机软件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 |
术服务;轨道交通综合监控设备销售;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北京申安持股 40% |
(11) 申安盘南公司
申安盘南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贵州申安盘南投资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222MA6DK0PE2P |
住所 | 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5,000 万元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5 年 12 月 21 日 |
经营期限 |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城镇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投资;非金融资产 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LED 照明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 |
股权结构 | 北京申安持股 48% |
2. 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1) xx县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xx县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xx县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31MA6GND6P68 |
住所 | 黎xxxxxxxxxxxxxx 0 xx 000 室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23,712.60 万元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 年 12 月 27 日 |
经营期限 | 2017 年 12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 |
自主选择经营。(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规划及建设,房建和市政建设、电子和智能化、房建和市政勘察、设计,智慧城市运营维护;智慧教育建设、智慧医疗建设、智慧路灯网建设、天网工程及亮化工程建设、平安城市建设、智慧旅游建设、智慧停车建设、智慧农业建设、智慧交通建设、景观亮化、景观绿化、机 电一体化项目建设。) | |
股权结构 | 四川亚明持股 2% |
(2) xx县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xx县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xx县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26MA6GLMQ45T |
住所 | 岑巩县思阳镇新兴舞水北路 48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x |
注册资本 | 40,085.87 万元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 年 12 月 19 日 |
经营期限 | 2017 年 12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智慧城市顶层设计、规划及建设,房建和市政建设、电子和智能化、房建和市政勘察、设计,智慧城市运营维护;智慧教育建设、智慧医疗建设、智慧路灯网建设、天网工程及亮化工程建设、平安城市建设、智慧旅游建设、智慧停车建设、智慧农业建设、智慧交通建设、景观亮化、景观绿化、机电一体化项目建设。(以上涉及行政许可证件的凭行 政许可证件开展经营)) |
股权结构 | 四川亚明持股 2% |
(3) 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及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 四川什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82692277982K |
住所 | 什邡市亭江东路 103 号 |
法定代表人 | xx |
注册资本 | 41,842.772 万元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09 年 2 月 27 日 |
经营期限 | 2009 年 2 月 27 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四川亚明持股 0.7% |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公司系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北京申安持有其股权的行为合法有效。
(二)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有 10 处土地使用权,其中湖北申安拥
有的 2 项土地使用权及辽宁申安拥有的 1 项土地使用权已被抵押予贷款银团用于为飞乐音响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请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六章第六小节所述内容。江西申安拥有的赣(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47 号、赣(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48 号、赣(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49 号、
赣(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57 号-第 0002463 号土地及山东亚明拥有
的临国用(2015)第 02183 号土地存在受查封情形,具体情况如本法律意见书附表一所示。
(三)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共计 15 项,其中,湖北申安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已被抵押予贷款银团用于为飞乐音响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请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六章第六小节所述内容。江西申安拥有的 7 项房屋所有权及山东亚明拥有的 7 项房屋所有权因涉及诉讼目前均已被相关法院查封,具体情况如本法律意见书附表二所示。
此外,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部分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证,具体情况如
下:
(1)北京申安拥有的下述房屋系因其债务人抵偿债务拟转让予北京申安,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房地坐落 | 建筑面积 (㎡) | 房屋类型/建筑物名称 | 他项权利 |
1 | 北京申安 | “泊海美度”小区 5 号楼 2 单 元 1102 号 | 137.36 | 住宅 | 无 |
2 | 北京申安 | xxxxxxxxxxxx X00 xx 000 x | 85.41 | 住宅 | 无 |
3 | 北京申安 | xxxxxxxxxxxx X00 xx 000 x | 85.41 | 住宅 | 无 |
4 | 北京申安 | xxxxxxxxxxxx X00 xx 000 x | 85.41 | 住宅 | 无 |
5 | 北京申安 | xxxxxxxxxxxx X00 xx 000 x | 85.41 | 住宅 | 无 |
6 | 北京申安 | xxxxxxxxxxxx X00 xx 000 x | 85.41 | 住宅 | 无 |
7 | 北京申安 | xxxxxxxxxxxx X00 xx 000 x | 85.41 | 住宅 | 无 |
8 | 北京申安 | xxxxxxxxxxxx X00 xx 000 x | 85.41 | 住宅 | 无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 8 项房产均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其中,第 1 项房产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泊海美度”小区,因债务方未出具卖房发票及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故造成北京申安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书;第 2-8 项房产位于xxxxxxxxxxxx X00 xx,该房产系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因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故造成北京申安拥有的房产无法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书。
(2)四川亚明于“什国用(2011)第 00011 号”土地上共建造 13 处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权利人 | 房地坐落 | 建筑面积(㎡) | 房屋类型/ 建筑物名称 | 他项 权利 |
1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2,486.24 | 基地宿舍楼 1 | 无 |
2 | xxxx | xxxxxxxxx | 0,000.00 | xxxxx 0 | 无 |
3 | xxxx | xxxxxxxxx | 0,000.00 | xx 1 | 无 |
4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341.00 | 仓库 2 | 无 |
5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341.00 | 食堂 | 无 |
6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341.00 | 车间 1 | 无 |
7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341.00 | 车间 2 | 无 |
8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341.00 | 车间 3 | 无 |
9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2,341.00 | 质检中心综合 | 无 |
大楼 | |||||
10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4,500.44 | 模具灯具库房 | 无 |
11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341.00 | 库房 1 | 无 |
12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341.00 | 灯具车间 | 无 |
13 | 四川亚明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1,341.00 | 模具车间 | 无 |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因消防验收尚未完成,上述房屋均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湖北申安于天门市仙北工业园建造的湖北申安二期工程办公楼已建设完毕。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4)江西申安xxx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土地上建造的 6#及 7#车间已建设完毕,目前正在办理环评验收手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房屋均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5)河南亚明于“豫(2017)偃师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7 号”土地上已建造 1 号倒班楼、2 号倒班楼、办公楼、多层生产厂房、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七、厂房八及厂房九。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房屋均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6)辽宁申安于“盘滨国用(2015)第 8012 号”土地上建造的研发中心、2#展厅及 3#展厅已建设完毕。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因消防验收尚未完成,上述房屋均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贷款银团组建意向书及飞乐音响与贷款银团于 2019 年 5 月 7 日签署的《人民币叁拾亿零叁仟万(RMB3,030,000,000)元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四川亚明、江西申安、山东亚明、河南亚明需将其所持有的不动产抵押给贷款银团,具体内容请见本法律意见书第六章第六小节所述内容。
(四)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租赁房屋
序号 | 承租 方 | 出租 方 | 房屋坐落 | 租赁面积 (m2) | 用途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 (元) |
1 | 北京 申安 | 北京 缔标 | 大兴区榆 垡镇榆顺 | 248.45 | 办公、 商务 | 2019.07.13- 2020.07.12 | 181,368.50 |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租赁房屋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 方 | 出租 方 | 房屋坐落 | 租赁面积 (m2) | 用途 | 租赁期限 | 年租金 (元) |
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申安 | 路十二号临空经济创业发展中心 A 座 428.429 写 字楼 | ||||||
2 | 株洲云赛 | xxx | 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与黄河南路交汇处“银天广场”39号 1815、 1816 号房 | 347.29 | 办公 | 2019.04.03- 2020.04.02 | 229,200.00 |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租赁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合同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合法、有效。
(五)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知识产权
1. 商标权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拥有的且维持有效的注册商标共计 18 项。具体情况如本法律意见书附表三所示。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申安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注册商标。
2. 专利权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且维持有效的专利权共计 134 项。具体情况如本法律意见书附表四所示。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专利。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 9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权利人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取得 方式 | 权利 范围 | 开发完成 日期 | 首次发表 日期 |
1 | 北京申安 | LED 散热测试系 统 V1.0 | 2012SR095350 | 原始 取得 | 全部 权利 | 2010.10.18 | 2010.10.20 |
2 | 北京申安 | LED 点光源组合模块化测试系统 V1.0 | 2012SR09504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10.11.15 | 2010.11.18 |
3 | 北京申安 | 光学组件测试系统 V1.0 | 2012SR095118 | 原始 取得 | 全部 权利 | 2011.08.17 | 2011.08.19 |
4 | 北京申安 | 光学模拟软件 V1.0 | 2012SR098054 | 原始 取得 | 全部 权利 | 2010.08.24 | 2010.08.26 |
5 | 河南亚明 | LED 点光源模块化控制平台软件 V1.0 | 2015SR031989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013.12.14 | 2013.12.20 |
6 | 河南亚明 | 楼宇照明配电控制 系统 V1.0 | 2015SR032118 | 原始 取得 | 全部 权利 | 2014.9.19 | 2014.9.30 |
7 | 河南亚明 | 光学模拟测试平台 软件 V1.0 | 2015SR035778 | 原始 取得 | 全部 权利 | 2013.12.19 | 2013.12.30 |
8 | 河南亚明 | 光学图像数据分析 软件 V1.0 | 2015SR035772 | 原始 取得 | 全部 权利 | 2014.3.13 | 2014.3.27 |
9 | 河南亚明 | 道路照明控制系统 软件 V1.0 | 2015SR033142 | 原始 取得 | 全部 权利 | 2014.5.15 | 2014.5.29 |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 域名
序号 | 权利人 | 域名 | 注册日期 | 到期日期 |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
1 | 江西申安 | xxxxxxxx.xxx | 2015.3.13 | 2021.3.13 | 赣 ICP 备 17016788 号-1 |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的下属子公司江西申安拥有 1 项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合法拥有并有权使用该等域名。
四、 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质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资质证书如下表所示:
序 号 | 持证 单位 | 证书名称 | 编码/编号 | 经营类别/许 可范围 | 核发 日期 | 有效 期至 | 发证机关 |
1 | 北京申安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11157839 | 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16. 04.28 | 2021. 04.27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 | 北京申安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京)JZ安许证字 [2017]2357 27-2 | 建筑施工 | 2017. 01.01 | 2019. 12.31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3 | 北京 申安 | 海关报关单位注 册登记证书 | 1113960784 | 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 | 2015. 12.31 | 长期 | 北京海关 |
4 | 北京 申安 | 自理报检单位备 案登记证明书 | 1100616371 | 自理报检单 位备案登记 | 2009. 07.08 | 长期 | 北京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
5 | 北京申安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1716044 | 对外贸易经营者 | 2015. 07.27 | 长期 | 北京大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机关 |
6 | 四川亚明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5142011 0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 | 2016. 12.12 | 2020. 11.18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7 | 四川 亚明 | 工程设计资质证 书 | A25102040 9-6/2 | 照明工程设 计专项乙级 | 2016. 10.13 | 2021. 10.13 | 四川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 |
8 | xxxx | xxxxxxx | (x)JZ安许证字 [2013]0005 67 | 建筑施工 | 2019. 05.22 | 2022. 05.22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9 | 四川 亚明 | 海关报关单位注 册登记证书 | 5106960066 | 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 | 2015. 06.15 | 长期 | 德阳海关 |
10 | 四川 亚明 | 出入境检验检疫 报检企业备案表 | 5111600176 | 自理企业 | 2016. 08.30 | 长期 | 四川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
11 | 四川亚明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063891 | 对外贸易经营者 | 2016. 09.22 | 长期 | 四川什邡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机关 |
12 | 湖北申安 |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 D24202897 0 | 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17. 03.09 | 2021. 01.19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3 | 湖北申安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鄂)JZ安许证字 [2011]00649 4 | 建筑施工 | 2016. 08.24 | 2020. 10.10 | 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14 | 湖北 申安 | 安全生产标准化 证书 | AQBⅡQG 鄂) | 安全生产标 准化二级企 | 2019. 06.06 | 2022. 06 | 湖北省安全生产 技术协会 |
序 号 | 持证 单位 | 证书名称 | 编码/编号 | 经营类别/许 可范围 | 核发 日期 | 有效 期至 | 发证机关 |
201900116 | 业(轻工) | ||||||
15 | 江西申安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390681 | 对外贸易经营者 | 2016. 09.02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xxxx) |
16 | 江西申安 |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601964427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2015. 09.18 | 长期 | 南昌海关驻xx 技术产业开发区办事处 |
17 | 江西申安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3600605663 | 自理企业 | 2016. 09.09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
18 | 江西申安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601896 3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 业承包壹级 | 2018. 04.30 | 2018. 04.28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19 | 江西申安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赣)JZ安许证字 [2012]0100 35 | 建筑施工 | 2019. 10.30 | 2022. 10.30 |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 | 江西申安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x AQBQG Ⅲ20170008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 业(轻工) | 2017. 11.15 | 2020. 11 | 南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1 | 江西 申安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JY33601240 030546 | 热食类食品 制售 | 2017. 11.21 | 2022. 11.20 | 进贤县市场和质 量监督管理局 |
22 | 江西恩吉 龙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399082 | 对外贸易经营者 | 2018. 05.02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xx xx) |
23 | 江西恩吉 龙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3600606258 | 自理企业 | 2017. 07.17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
24 | 江西恩吉 龙 |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3601965016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2018. 05.07 | 长期 | 南昌海关驻xx技术产业开发区 办事处 |
25 | 河南亚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 册登记证书 | 4103962019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2016. 09.06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洛阳海关 |
26 | 河南亚明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459286 | 对外贸易经营者 | 2016. 08.24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河南洛阳) |
27 | 河南亚明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4101718 3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 | 2016. 11.25 | 2021. 11.25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8 | 山东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3713962289 | 进出口货物 | 2015.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序 号 | 持证 单位 | 证书名称 | 编码/编号 | 经营类别/许 可范围 | 核发 日期 | 有效 期至 | 发证机关 |
亚明 | 海关报关单位注 册登记证书 | 收发货人 | 12.10 | 德州海关 | |||
29 | 山东亚明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2417117 | 对外贸易经营者 | 2015. 12.10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 (山东临邑) |
30 | 山东亚明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3722601258 | 自理企业 | 2016. 08.08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 |
31 | 山东亚明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3704061 6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 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 级 | 2017. 03.20 | 2021. 01.25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2 | 山东亚明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X00000000 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 | 2017. 10.26 | 2022. 09.01 | 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3 | 山东亚明 |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 XZ4370020 163176 |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 质肆级 | 2016. 12.30 | 2020. 12.30 |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
34 | 山东 亚明 | 工程设计资质证 书 | A23702996 4-6 | 照明工程设 计专项乙级 | 2016. 12.26 | 2021. 12.26 | 山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 |
35 | 山东亚明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鲁)JZ安许证字 [2011]14- 0025 | 建筑施工 | 2018. 2.12 | 2021. 02.11 | 山东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 |
36 | 辽宁申安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D22100052 3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 业承包一级 | 2018. 7.9 | 2023. 07.09 |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37 | 辽宁申安 |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 | 02162016 | 对外贸易经营者 | 2015. 11.12. | 长期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辽宁 盘锦) |
38 | 辽宁申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 册登记证书 | 2111962630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2015. 11.16 | 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口海关 |
此外,北京申安持有的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京)JZ
安许证字[2017]235727-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尚未能就该许可证办理续期。北京申安未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将无法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生产业务。
除上述情形外,本所律师认为,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的该等生产经营资质及许可证书合法有效。
五、 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贷款及授信合同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获得授信的情形。
(二)重大侵权之债
根据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确认及本所律师对相关公开信息的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因环境保护、 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
六、 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根据飞乐音响与贷款银团于 2019 年 5 月 7 日签署的《银团贷款合同》
及该合同项下飞乐音响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xx支行于 2019
年 5 月 7 日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辽宁申安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支行于 2019 年 9 月签署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及湖北申安与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支行于 2019 年 7 月签署的 2 份《房地产抵押合同》:
(1)辽宁申安将位于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 100,266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盘滨国用(2015)第 8012 号”)抵押给贷款银团,为飞乐音响提供担保;
(2)湖北申安将位于天门市天门工业园之不动产(其面积为 52,782.19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编号为“鄂(2018)天门市不动产权第 0022340 号”)
及其位于天门市天门工业园等 8 个之不动产(其宗地面积为 80,551.37 平方
x,房屋建筑面积为 32,186.92 平方米,不动产权证编号为鄂(2016)天门市
不动产权第 0003817 号)抵押给贷款银团,为飞乐音响提供担保。
上述抵押期限预计为 2019 年 6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
2、根据贷款银团组建意向书及《银团贷款合同》,四川亚明、江西申安、山东亚明、河南亚明需将其所持有的不动产抵押给贷款银团。四川亚明因地上建筑物房屋所有权证书尚未办理完毕,未能抵押;江西申安及山东亚明所持有的全部不动产目前全部处于查封状态,无法办理抵押;河南亚明所持有的全部不动产目前由于银行未能提供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证件等而暂停办理抵押。
根据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形外,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七、 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一)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确认,以及本所律师对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及其他相关公开信息的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存在以下尚未了结的、涉诉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事项:
1. xxx诉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申安等之民间借贷纠纷
2018 年 11 月 22 日,xxxx与xxx、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凯维齐等四被告偿还借款 14,358,623 元及
利息 5,169,104 元;2、判令北京申安对前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原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开庭,由于法院对被告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不能,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案件开庭审理时间未定。
2. xxx、xx、xxx诉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安盘南公司、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8 年 8 月 4 日,xxx、xx、xxx就与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 有限公司、申安盘南公司、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一案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重庆市 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 11,889,513.42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 2、判令申安盘南公司、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 责任。
2019 年 11 月 5 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黔 02
民初 5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一次性支付xxx、xx、xxx工程款
11,889,513.42 元,并从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其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直至工程款付清为止;2、驳回xxx、xx、xxx的其他诉讼请求。即申安盘南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2020 年 3 月,申安盘南公司收到xxx、xx、xxxx的上诉状。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3. 钟应成诉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安盘南公司、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8 年 7 月 18 日,钟应成就与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安盘南公司、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安盘南公司、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钟应成支付工程尾款 13,696,961.54 元;2、判令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安盘南公司、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钟应成承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项的逾期利息共计 860,245.31 元。
2019 年 11 月 5 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黔 02
民初 14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一次性支付钟应成工程款 13,696,961.54 元,
并从 2018 年 7 月 18 日起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其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直至工程款付清为止;2、驳回钟应成的其他诉讼请求。即申安盘南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
2020 年 3 月,申安盘南公司收到钟应成的上诉状。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4. xx齐诉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第三人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申安、申安盘南公司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9 年 9 月 16 日,凯维齐就与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第三人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立即支付工程款 128,756,434.17 元,并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支付利息;2、
判令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立即返还保证金 2,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
2019 年 10 月 28 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9)黔 02
民初 102 号”《参加诉讼通知书》,追加北京申安、申安盘南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申安盘南公司获知法院对被告重庆市德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不能,北京申安、申安盘南公司尚未收到开庭通知等诉讼材料。
5. 宁波贝泰灯具有限公司诉xxxxx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贝泰灯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贝泰)就与江西申安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19,261,653 元,支付利息 554,794.27 元(暂算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
并承担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
息;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律师费损失 350,000 元、保全
保费损失 32,000 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2019 年 1 月 23 日,南昌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1 民初 258 号”
《民事调解书》,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1、被告江西申安尚欠原告宁波贝泰货款 19,261,653 元,被告江西申安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之前向原告宁波贝泰支付货款 200 万元,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之前支付货
款 500 万元,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货款 800 万元,余款在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付清。2、自 2019 年 1 月 31 日,被告江西申安以所欠货款金额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货款基准利率计算未付货款利息,利息支付时间与第一条的付款时间一致。3、被告江西申安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之前一次
性向原告宁波贝泰支付 2019 年 1 月 31 日以前的逾期利息共计 30 万元。4、被告江西申安若未按以上第 1、2、3 条约定支付款项,任意一期未按期支付,原告宁波贝泰有权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9 年 7 月 19 日,xxxx与xxxxxx《执行和解协议》,同意:
1、江西申安共支付货款 19,261,653 元、逾期利息 3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号),共计 19,561,653 元。上述款项扣除扣划款项中可以转付给宁波贝泰
的 1,377,468.29 元后,由江西申安于签订和解协议后一周内支付 3,422,531.71
元,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 250 万元,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800 万
元,余款在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付清。若转付款项不足 1,377,468.29 元,不
足部分由江西申安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前支付给宁波贝泰。2、江西申安若
未按照第 1 条支付款项,任意一期未按期支付,宁波贝泰有权按(2018)赣
01 民初 258 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未履行标的要求江西申安一次性付清,xxxx自愿接受法院的强制措施。3、江西申安支付第一期款项后,宁波贝泰向法院解除对江西申安银行账号的冻结措施,但对不动产等其他财产的保全措施不解除。4、(2019)赣 01 执 316 号执行案件的执行费用共 50400元由江西申安负担,由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在扣划款项中扣除。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述案件正在执行中。
6. 通辽市润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诉河南亚明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通辽市润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润峰”)就与河南亚明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河南亚明立即支付通辽润峰工程款 1,725 万元及违约金 627
万元,共计 2,352 万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河南亚明承担。庭审中变更诉讼
请求为:要求河南亚明立即支付通辽润峰工程款 10,618,320 元,违约金
4,651,500 元、鉴定费 6 万元,合计 15,329,820 元。
2019 年 10 月 14 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x
05 民初 89 号”《民事判决书》,该法院判决如下:1、河南亚明支付通辽润峰
合同工程款 10,618,320 元,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2、驳回通辽润峰其他诉讼请求。
2019 年 10 月,河南亚明就上述判决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请依法撤销原判,驳回通辽润峰的诉讼请求。2019 年 11 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上诉申请予以受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7. 河南亚明诉烟台德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2018 年 11 月 1 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发布“(2018)鲁 0611 破 3号”《公告》,公告显示该法院已裁定受理烟台德昱破产重整一案,烟台德昱债权人应在 2018 年 10 月 16 日前向烟台德昱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 2019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 时在该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19 年 4 月 16 日,烟台德昱管理人出具“xx破审字第 62 号”《债权审查意见》,管理人认为申报人河南亚明无法提供完整证据材料主张烟台德昱欠付工程款实施,因而对其申报债权不予确认。
2019 年 5 月,河南亚明就与烟台德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德昱”)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鲁 0611 民初 1231)向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xx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河南亚明对烟台德昱 27,266,295 元的债权合法有效;2、本案的诉讼费由烟台德昱承担。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已开庭,尚未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
8. 河南亚明诉科左后旗大青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科尔沁左翼后旗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河南亚明就与科左后旗大青沟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青沟旅游”)、科尔沁左翼后旗大青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大青沟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大青沟旅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5,600 万元; 2、大青沟管理局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x 05 民初 22 号”《参
加诉讼通知书》,通知河南亚明本案已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立案,通知其作为原告参加诉讼。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
9. 申安盘南公司诉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安盘南公司就与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六盘水盘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向申安盘南公司支付前四期回购款的余款共计人民币 1.33 亿元;2、请求判令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请求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用及律师费用。
2020 年 1 月 14 日,申安盘南公司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0 年 3 月 23 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黔 02
民初 23 号”《参加诉讼通知书》,通知北京申安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本所律师对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及其他相关公开信息的查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情况
根据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说明并经本所律师通过网络进行外部检索核查,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如下行政处罚情形:
1. xxxx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
河南亚明于2018年8月7日收到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偃人社监察罚决字[2018]第018281号),因x
xxx接到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编号:偃人社监察令字[2018]第018281号)后,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进行整改,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河南亚明处以罚款壹万伍仟元整。
河南亚明于2019年7月30日收到偃师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381执1205号”《执行通知书》,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7月30日向偃师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责令河南亚明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标的:10,000元;(2)承担案件受理执行费50元。
河南亚明已于2019年10月29日履行上述义务,本行政处罚已处理完毕。
2. 河南亚明受到水利局行政处罚
河南亚明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收到偃师市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编
号:偃水保罚决字[2018]第 002 号),因河南亚明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根据法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偃师市水利局决定对河南亚明处以罚款壹拾肆万叁仟肆佰玖拾陆圆整。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河南亚明正与偃师市水利局协商处理该行政处罚事项,相关款项尚未支付。
除上述情况外,北京申安及下属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工商、税务、劳动人事、社保及公积金、土地、房屋、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环境保护、外汇管理、海关等的要求,不存在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七章 x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及其他相关权利、义务的
处理
一、 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
(一)北京申安与飞乐音响之间的债务偿还安排
截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分别负有本息合计人民币
1,585,500,380.87 元、欧元 2,622,148.56 元及美元 1,231,008.26 元的非经营性
债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对飞乐音响分别负有金额为人民币
72,930,846.40 元、欧元 312,311.28 元、美元 222,808.90 元、匈牙利福林
3,555,093.00 元的经营性债务。在标的资产股权交割日前,前述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按《还款协议书》约定的原利率分别计算利息;在标的资产股权交割日及之后,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的前述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按照《还款协议书》签署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即 4.35%的年利率)计算利息。前述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原则上以原币偿还,除非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书面补充协议;若因《还款协议书》还款产生相关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汇款费用,由北京申安承担。北京申安承诺按如下方式偿还:1、于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偿还前述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 50%及相应的利息;2、于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 90 天内(并且不得晚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偿还前述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 30%及相应的利息;3、于上海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 180 天内
(并且不得晚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偿还前述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 20%及相应的利息。如北京申安有任何一期非经营性及经营性债务本息未按前述约定足额偿还,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立即到期,北京申安须向飞乐音响支付剩余未偿还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总额及利息 10%的违约金,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自标的资产股权交割日开始,按照剩余未偿还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总额及利息,以 8.7%年利率(即双倍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同期贷款利率)计收逾期付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前述北京申安对飞乐音响负有的所有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及利息均允许提前归还。摘牌方需为北京申安对上述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并提供等额或超额的资产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相关费用等。
根据受让方将签署的《关于债务清偿的承诺函》,摘牌方及/或摘牌方全资子公司以合格担保物为标的公司对飞乐音响相关债务的清偿提供等额或超额的资产担保,前述“合格担保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物的形式可以是以下几类之一或组合:
1)现金存单;
2)有价证券,但仅限于: (i)国债债券;
(ii)评级不低于 AAA 级的其他债券;
(iii)A 股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票(但该等股票全部或部分在限售期内的,且限售期均不超过按《关于债务清偿的承诺函》的约定办理完毕担保登记手续后的一个月的除外;《关于债务清偿的承诺函》所指流通股票均包含前述例外情形);
3)坐落于上海并可市场化转让的不动产;
(2)担保物的合计担保价值(为免疑问,担保价值为担保物折价后的价值)不低于标的公司对飞乐音响负有的经营性债务与非经营性债务合计金额暂估为人民币 16.92 亿元(涉及外币债务换算的,本法律意见书中以 2020 年
3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最终外币债务换算的汇率以摘牌方签署《关于债务清偿的承诺函》之日中国 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为免疑义, 该项债务合计金额仅作为摘牌方及/或摘牌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资产的 定价计算依据,实际债务金额仍应以飞乐音响与标的公司签署的《还款协议 书》约定为准),就不同形式的担保物,其担保价值的判定依据和折价率如 下:
1)就现金存单而言,以存单载明的存款金额的 100%确定;
2)就流通股票而言,以定价基准日(即摘牌方就本次交易提交受让意向申请之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定价基准日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的 50%确定;
3)就国债债券而言,以资产证明文件所载票面价值的 100%确定;
4)就其他债券而言,以资产证明文件所载票面价值的 80%确定;
5)就不动产而言,以评估基准日不早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价值 70%确定;
上述凡需进行评估的担保物,均应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书面评估报告;如飞乐音响对前述评估报告存在疑义的,飞乐音响有权另行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相关书面评估报告,上述需进行评估的担保物的最终价值以飞乐音响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3)飞乐音响可成为担保物第一顺位的被担保人并可就担保物获得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担保物上不存在任何在先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在先的质押、抵押、留置等)、法定或约定的转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性的、协议约定的及或单方承诺的转让限制、限售等,但用于担保的限售股票的限售期均不超过按《关于债务清偿的承诺函》的约定办理完毕担保登记手续后的一个月的除外)及/或查封冻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及/或其他行政机关采取的查封冻结措施)。
此外,摘牌方需承诺对北京申安及其下属子公司自持有北京申安股权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持续经营提供必要且力所能及的财务支持,以维持北京申安之日常运营及持续经营状态的资金。摘牌方承诺不催收对北京申安的未到期债务(如有),同时保证自摘牌方持有北京申安股权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不会解散、清算北京申安,并且不会采取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北京申安被解散、清算或被宣告破产的行动,摘牌方亦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摘牌方关联方不会采取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北京申安被被解散、清算或被宣告破产的行动。
(二)标的资产转让已取得担保权人同意
飞乐音响与贷款银团于 2019 年 5 月 7 日签署《银团贷款合同》,并将其持有的北京申安 100%股权质押给贷款银团。2019 年 5 月 10 日,飞乐音响将其所持北京申安 100%股权出质给贷款银团,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2020 年 3 月 6 日,贷款银团作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叁拾亿零叁仟
x(RMB3,030,000,000)元流动资金银团贷款之银团会议决议》,同意飞乐音响将质押予贷款银团的北京申安股权进行转让,并同意在飞乐音响股东大会批准该交易后解除对标的资产的质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相关债权人的同意,所涉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 人员xx
x次交易不涉及北京申安人员安置事宜。北京申安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动,北京申安将继续履行其与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北京申安。
第八章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一、 关联交易
(一)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x次交易拟通过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方式确定交易对方,最终交易对方的确认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亦尚不能确定,上市公司将根据挂牌结果依法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若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新增关联交易尚无法确定。
(三)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
x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上市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情形,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仪电集团、控股股东仪电电子集团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仪电集团、仪电电子集团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该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仪电集团、仪电电子集团承诺如下: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飞乐音响进行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飞乐音响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及飞乐音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不会利用飞乐音响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通过包括但不限
于关联交易的任何方式损害飞乐音响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及飞乐音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和飞乐音响就相互间存在的关联关系事宜及因发生关联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的业务往来或交易。
4、本公司保证飞乐音响的独立性,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飞乐音响的资金和资源,并将严格遵守飞乐音响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接受由飞乐音响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也不会促使飞乐音响及其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6、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对因本次交易而有可能发生关联交易情形,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保证减少未来与飞乐音响及其子公司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形。上述承诺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对作出承诺的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上述承诺的履行有利于保护飞乐音响及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同业竞争
(一) 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x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具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由于本次交易对方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新增同业竞争尚无法确定。
(二) 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避免因本次交易而有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情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仪电集团、控
股股东仪电电子集团已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承诺内容如下:
“1、本次重组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相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飞乐音响《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飞乐音响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飞乐音响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4、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飞乐音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予飞乐音响或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5、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飞乐音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飞乐音响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利益。
6、本公司在此保证,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所得的经营利润、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且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对因本次交易而有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第九章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披露
2019 年 12 月 5 日,飞乐音响发布《关于公司以债权对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中提及了公司拟筹划通过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北京申安 100%股权。
2019 年 12 月 21 日,飞乐音响发布《关于预挂牌转让北京申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了飞乐音响重大资产出售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2 月 20 日,飞乐音响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飞乐音响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飞乐音响发布《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公告独立董事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20 日,飞乐音响发布《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飞乐音响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决议通过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20 日,飞乐音响发布《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摘要》,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其摘要文件。
2020 年 3 月 5 日,飞乐音响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2020 年 3 月 12 日,飞乐音响发布《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飞乐音响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对《关于对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审核意见函》进行回复并公告。
2020 年 3 月 20 日,飞乐音响发布《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了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
2020 年 3 月 30 日,飞乐音响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飞乐音响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事项或安排。飞乐音响应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章 x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格
证券服务 机构名称 | 证券服务 机构职能 | 证券服务机构资质 | 证券服务机 构经办人员 | 经办人员资质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流水号 000000029176) | 王牌 | 中国证券执业证书(编号:S0880114070035) |
xxx | 中国证券执业证书(编号:S0880115050087) | |||
xx也 | 中国证券执业证书(编号:S0880118090018) | |||
xxx | 中国证券执业证书(编号:S0880118020028) | |||
鲍灵杨 | 中国证券执业证书(编号:S0880118020014) | |||
xxx | 中国证券执业证书(编号:S0880116070112) | |||
国浩律师 (上海)事务所 | 法律顾问 |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编号: 23101199320605523) | xx | xx执业证书 (执业证号: 13101200111408225) |
xx | 律师执业证书 (执业证号: 13101201611699719) | |||
xxx | 律师执业证书 (执业证号: 13101201411793627) |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机构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6086242261L)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 | 史海峰 | 注册会计师证书 (证书编号: 410000130025) |
xxx | 注册会计师证书 (证书编号: 410000850011) |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其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证券服务 机构名称 | 证券服务 机构职能 | 证券服务机构资质 | 证券服务机 构经办人员 | 经办人员资质 |
xxx | 注册会计师证书 (证书编号: 310001680005) | |||
xxx | 注册会计师证书 (证书编号: 310000080393) |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评估机构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132263099C)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31020001) | xx | 资产评估师证书 (证书编号:34000021) |
xxx | xx评估师证书 (证书编号:31190131) |
经本所律师核查,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上述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具备相关的资格。
第十一章 关于相关人士买卖飞乐音响股票情形的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3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业务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飞乐音响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飞乐音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首次披露之日(2019 年 12 月 5 日)前 6 个月至《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告之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飞乐音响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如下:
一、 股票买卖情况
经查,上述人员和机构中存在以下买卖飞乐音响股票的情况:
人员姓名 | 与本交易的关系 | 买卖股票类型 | 买卖股票情况 |
xxx | 飞乐音响监事 | 飞乐音响 (000000.XX) | 2019 年 10 月间共买入 500 股 |
xxx | 实际控制人仪电集团 监事xxx配偶 | 飞乐音响 (000000.XX) | 2019 年 7 月间共买入 2,200 股,卖出 2,200 股 |
二、 不构成内幕交易
根据上述相关自然人的书面说明,经核查,在本次交易所涉股票停牌前,其均未参与飞乐音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筹划、制订、论证、决策,其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自主判断后作出的正常证券投资行为,未利用任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内幕信息。相关自然人已承诺其在本次交易期间不会利用内幕信息买卖飞乐音响的股票,亦不会向任何人透露相关内幕信息。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和机构买卖飞乐音响股票的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法律障碍。
第十二章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飞乐音响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对方将根据国有产权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目前阶段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所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产权交易合同》及其附属担保协议的形式、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经飞乐音响与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有效签署后生效;
《还款协议书》已经飞乐音响与北京申安有效签署,《还款协议书》的形式、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该协议将自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后生效,对飞乐音响及北京xxx具有约束力。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六、除本法律意见书已经披露的标的资产所涉质押情形外,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扣押、查封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办理标的资产股权过户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七、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相关债权人的同意,本次交易所涉债权债务的处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八、对因本次交易而有可能发生关联交易情形,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相关承诺,保证减少未来与飞乐音响及其子公司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对因本次交易而有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避免同业竞争。
九、飞乐音响已经履行了目前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协议、事项或安排。
十、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具备相关的资格。十一、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自查期间买卖飞乐音响股票的行为
不涉及内幕交易,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附表一 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序 号 | 证载 权利人 | 权证编号 | 取得 方式 | 用途 | 坐落 | 宗地面积 (㎡) | 土地使用 终止日期 | 他项 权利 |
1 | 四川亚明 | 什国用(2011)第 00011 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什邡市北京工业园区 | 79,289.30 | 2061.06.02 | 无 |
2 | 湖北xx | x(2016)天门市不动产权 第 0003817 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天门市天门工业园等 8 个 | 80,551.37 | 2016.02.28 | 抵押注 1 |
3 | 湖北xx | x(2018)天门市不动产权 第 0022340 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天门市天门工业园 | 52,782.19 | 2062.02.28 | 抵押注 1 |
4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 第 0002447 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进贤县xx产业园 | 51,964.70 | 2063.06.05 | 查封注 2 |
5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 第 0002448 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进贤县中小企业创业中 心 | 66,667.00 | 2062.09.07 | 查封注 2 |
6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 第 0002449 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进贤县xx产业园 | 29,752.50 | 2063.06.05 | 查封注 2 |
7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 第 0002457 号-第 0002463 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 大道 1366 号 | 66,667.00 | 2062.09.07 | 查封注 3 |
8 | 河南亚明 | 豫(2017)偃师市不动产权第 0000007 号 | 出让 | 工业 |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岳滩镇产业集聚区工业大 道北侧、五羊路西侧 | 119,580.68 | 2064.04.29 | 无 |
9 | 山东亚明 | 临国用(2015)第 02183 号 | 出让 | 工业 |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华兴 路南首东侧 | 130,286.670 | 2061.01.20 | 查封注 4 |
10 | 辽宁申安 | 盘滨国用(2015)第 8012 号 | 出让 | 工业用地 | 盘锦辽东新湾区 | 100,266.00 | 2063.05.31 | 抵押 |
注 1:该两项土地已抵押给贷款银团,用以担保飞乐音响与贷款银团于 2019 年 5 月 7 日签署的《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注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土地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宁波贝泰灯具有限公司诉江西申安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赣 01 民初 258 号),该案已达成执行和解,尚在执行过程中;(2)宁波德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xxxxx、江西申安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赣 0124 执 667 号之一),该案已由江西省进贤
县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尚在执行过程中;(3)深圳市导路者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西申安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赣 0124 执 344 号),该案已由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
院作出调解,尚在执行过程中;(4)深圳市俄菲照明有限公司诉江西申安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赣 0124 执 880 号),该案已由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尚
在执行过程中;(5)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西恩吉龙、江西申安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闽 0625 民初 751 号),该案已执行完毕;(6)成都中照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西申安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赣 0124 执 909 号),该案已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7)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诉xxxx买卖合同纠
纷案((2019)赣 0124 执 1402 号),该案已由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作出调解,尚在执行过程中;(8)查封文号为(2018)闽 0121 执保 609 号、(2019)赣 0124 执
保 66 号、(2019)闽 0121 执 2333 号所涉案件。
注 3:本项土地与其上房产一并查封,查封情况见附表二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部分。
注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土地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浙江和兴电子有限公司诉山东亚明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浙 0522 民初 280 号、(2019)浙 0522 执 1905 号、(2018)浙 0522 财保 377 号),该案已由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2)上海鑫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亚明
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鲁 1424 民初 694 号、(2019)鲁 1424 执保 39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3)临沂市政集
团有限公司诉山东亚明买卖合同纠纷案((2019)鲁 1424 民初 1520 号、(2019)鲁 1424 执 1610 号、(2019)鲁 1424 执保 26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
附表二 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权证编号 | 房地坐落 | 建筑面积(㎡) | 房屋类型/建筑物名称 | 他项权利 |
1 | 湖北xx | x(2016)天门市不动产权第 0003817 号 | 天门市天门工业园等 8 个 | 32,186.92 | 综合 | 抵押注 1 |
2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57 号 |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 | 4,966.52 | 工业 | 查封注 2 |
3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58 号 |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 | 2,553.92 | 工业 | 查封注 2 |
4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59 号 |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 | 2,723.82 | 工业 | 查封注 3 |
5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60 号 |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 | 2,723.82 | 工业 | 查封注 3 |
6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61 号 |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 | 2,723.82 | 工业 | 查封注 3 |
7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62 号 |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 | 13,402.05 | 工业 | 查封注 3 |
8 | 江西xx | x(2016)进贤县不动产权第 0002463 号 | 进贤县经济开发区青岚大道 1366 号 | 4,966.52 | 工业 | 查封注 3 |
9 | 山东亚明 |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 47174 号 |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华兴路西x xxxxxx 0000,0000, 0000,0000 | 4,618.92 | 公寓 | 查封注 4 |
序号 | 证载权利人 | 权证编号 | 房地坐落 | 建筑面积(㎡) | 房屋类型/建筑物名称 | 他项权利 |
10 | 山东亚明 |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 47175 号 |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华兴路南首 东侧专家楼 | 5,308.28 | 公寓 | 查封注 5 |
11 | 山东亚明 |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 00000 x | xxxxxxxxxxxxx xx 0 x房 | 10,850.12 | 工业 | 查封注 6 |
12 | 山东亚明 |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 47177 号 |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华兴路南首 东侧 4、5 号房 1104,1105 | 2,236.34、 1,491.08 | 工业 | 查封注 7 |
13 | 山东亚明 |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 47178 号 |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华兴路南首东侧 1、2、3 号房 1101, 1102,1103 | 2254.26、 2,294.28、 2,252.09 | 工业 | 查封注 8 |
14 | xxxx | x(0000)xxx不动产权第 0000237 号 |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华兴路南首 东侧 6 号房 | 12,272.02 | 工业 | 查封注 9 |
15 | xxxx | x(0000)xxx不动产权第 0000238 号 | 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华兴路南首 东侧 7 号房 | 13,003.7 | 工业 | 查封注 10 |
注 1:该等房屋已抵押给贷款银团,用以担保飞乐音响与贷款银团于 2019 年 5 月 7 日签署的《银团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
注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产及所占土地系因如下案件被查封:(1)宁波贝泰灯具有限公司诉江西申安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赣 01 民初 258 号),
该案已达成执行和解,尚在执行过程x;(0)xxxxx(0000)闽 0121 执保 609 号、(2019)赣 0124 执保 84 号所涉案件。
注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产及所占土地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宁波贝泰灯具有限公司诉江西申安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赣 01 民初 258
号),该案已达成执行和解,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尚在执行过程中;(2)查封文号为(2018)闽 0121 执保 609 号所涉案件。
注 4: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屋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青岛万通时达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3267 号、
(2019)鲁 1424 执 551 号、(2019)鲁 1424 执保 185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2)长兴广达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
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3208 号、(2019)鲁 1424 执 554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3)北京姿彩包装
制品厂诉山东亚明买卖合同纠纷案(鲁 1424 民初 346 号、(2019)鲁 1424 执 555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4)济南
勇电照明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执 556 号、(2018)鲁 1424 民初 3302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
过程中;(5)滨州市鸿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执 579 号、(2018)鲁 1424 民初 2355 号),该案已由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0)无棣金顺商贸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执 581 号、(2018)鲁 1424 民初 2356 号),该案已由山
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7)宁波市xx模具有限公司诉山欧东亚明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鲁 1424 民初 3204 号、(2019)鲁 1424
执 629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8)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1520 号、
(2019)鲁 1424 执 1610 号、(2019)鲁 1424 执保 26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9)深圳福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诉德州申安贸易有限公司、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1708 号、(2019)鲁 1424 执 1611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
尚在执行过程中;(10)北京鱼禾光环境设计有限公司诉xxxxxxxxx((0000)鲁 1424 财报 106 号、(2020)鲁 1424 执保 1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进行诉前保全并已开庭,尚未收到一审民事判决文书。
注 5: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屋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济南志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执 3301
号、(2019)鲁 1424 执 552 号),该案已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0)x莞中之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
鲁 1424 执 774 号、(2019)鲁 1424 民初 292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3)济南济北兴达纸箱厂诉xxxxxxxxx
xx((0000)鲁 1424 民初 247 号、(2019)鲁 1424 执 793 号、(2019)鲁 1424 执 792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4)
深圳诠晶创光电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329 号、(2019)鲁 1424 执 793 号),该案已由xxxxxxxxxxxxxxxx,xx
xxxxx;(0)南京市xx泰克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80 号、(2019)鲁 1424 执 794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
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6)xxxx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xxxxx((0000)鲁 1424 执 795 号、(2018)鲁 1424 民初 3296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
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7)x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579 号、(2019)鲁 1424 执 1105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8)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1520 号、(2019)鲁 1424 执 1610 号、(2019)鲁 1424 执保 26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9)深圳福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德州申安
贸易有限公司、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1708 号、(2019)鲁 1424 执 1611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
程中;(10)安徽全照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758 号、(2019)鲁 1424 执 1102 号、(2019)鲁 1424 执保 140 号),该案已由
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11)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1128 号、(2019)鲁 1424 执
1175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12)南通三鑫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683 号、(2018)苏 0684 民初 7037 号、(2018)苏 0684 执保 1017 号、(2019)鲁 1424 执 1104 号),该案已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亿铖达焊锡制造(昆山)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544 号、(2019)鲁 1424 执 1103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
注 6: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屋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上海鑫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694
号、(2019)鲁 1424 执保 39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2)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
鲁 1424 民初 1520 号、(2019)鲁 1424 执 1610 号、(2019)鲁 1424 执保 26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
注 7: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屋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1520 号、(2019)鲁 1424 执 1610 号、(2019)鲁 1424 执保 26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
注 8: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屋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上海鑫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694
号、(2019)鲁 1424 执保 39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中;(2)临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
鲁 1424 民初 1520 号、(2019)鲁 1424 执 1610 号、(2019)鲁 1424 执保 268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作出“(2019)鲁 1424 执保 399 号”《结案通知书》对该房屋执行查封并予以结案。
注 9: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屋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浙江和兴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浙 0522 民初 280 号、(2019)浙 0522 执 1905 号、(2018)浙 0522 财保 377 号),该案已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0)安徽全照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xxxx
xxx((0000)鲁 1424 民初 758 号、(2019)鲁 1424 执 1102 号、(2019)鲁 1424 执保 140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
(3)xxxx特照明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执 550 号、(2018)鲁 1424 民初 3268 号、(2019)鲁 1424 执保 184 号),该案已由山东
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x;(0)x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执 551 号、(2018)鲁 1424 民初 3267 号、(2019)鲁 1424
执保 185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5)武汉海诺威科技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鄂 0111 民初 10543
号、(2019)鄂 0111 执 1665 号),该案已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6)滨州润恒包装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xxx
x((0000)鲁 1424 民初 1405 号、(2019)鲁 1424 执保 250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7)临沂博远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323 民初 2161 号、(2019)鲁 1323 执保 201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
注 10: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该房屋系因如下案件被法院查封:(1)安徽全照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758 号、(2019)鲁 1424 执 1102 号、(2019)鲁 1424 执保 140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2)xxxx特照明有限公司诉xxxxxxx
xxxx((0000)鲁 1424 执 550 号、(2018)鲁 1424 民初 3268 号、(2019)鲁 1424 执保 184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尚在执行过程
中;(3)武汉海诺威科技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鄂 0111 民初 10543 号、(2019)鄂 0111 执 1665 号),该案已由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
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4)浙江和兴电子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浙 0522 民初 280 号、(2019)浙 0522 执 1905 号、(2018)浙 0522 财保
377 号),该案已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0)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诉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民初 1128 号、
(2019)鲁 1424 执 1175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x;(0)xxxxxxxxxxxx((0000)鲁 1424 执 551 号、(2018)
鲁 1424 民初 3267 号、(2019)鲁 1424 执保 185 号),该案已由山东省临邑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尚在执行过程中。
附表三 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权
序 号 | 权利人 | 商标图像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标 类别 | 专用权期限 |
1 | 北京申安 | 15674492 | 6 | 2016.02.21- 2026.02.20 | |
2 | 北京申安 | 15674491 | 9 | 2016.01.07- 2026.01.06 | |
3 | 北京申安 | 15674490 | 11 | 2016.01.07- 2026.01.06 | |
4 | 北京申安 | 15674489 | 29 | 2016.01.07- 2026.01.06 | |
5 | 北京申安 | 15674488 | 30 | 2016.03.14- 2026.03.13 | |
6 | 北京申安 | 15674487 | 31 | 2016.01.07- 2026.01.06 | |
7 | 北京申安 | 15674486 | 33 | 2016.01.07- 2026.01.06 | |
8 | 北京申安 | 15674485 | 35 | 2016.01.07- 2026.01.06 | |
9 | 北京申安 | 15674484 | 37 | 2016.11.07- 2026.11.06 | |
10 | 北京申安 | 15674483 | 40 | 2016.01.07- 2026.01.06 | |
11 | 北京申安 | 15674482 | 42 | 2016.01.07- 2026.01.06 | |
12 | 北京申安 | 11827402 | 35 | 2014.05.14- 2024.05.13 |
序 号 | 权利人 | 商标图像 | 注册号 | 核定使用商标 类别 | 专用权期限 |
13 | 北京申安 | 11827330 | 42 | 2014.05.14- 2024.05.13 | |
14 | 北京申安 | 11820859 | 11 | 2014.05.14- 2024.05.13 | |
15 | 北京申安 | 9771915 | 30 | 2012.09.21- 2022.09.20 | |
16 | 北京申安 | 9771843 | 30 | 2012.11.28- 2022.11.27 | |
17 | 北京申安 | 7594999 | 11 | 2011.02.21- 2021.02.20 | |
18 | 北京申安 | 7594997 | 11 | 2011.02.21- 2021.02.20 |
附表四 标的资产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权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1 | 北京申安 | 2013107 28283.7 | 一种用于调节 LED 灯 具照射角度旋转刻度组件结构 | 发明 | 2013.12.26 | 2015.12.30 |
2 | 北京申安 | 2013107 28316.8 | 一种使 LED 光源模组 可任意组合的框架光源灯具 | 发明 | 2013.12.26 | 2017.12.29 |
3 | 北京申安 | 2016206 19836.4 | 可自由配光的光引擎一 体式路灯 | 实用 新型 | 2016.06.22 | 2016.12.14 |
4 | 北京申安 | 2016205 37217.0 | 一体式太阳能 LED 路 灯灯具 | 实用 新型 | 2016.06.04 | 2016.12.14 |
5 | 北京申安 | 2016205 37251.8 | 隧道灯 | 实用 新型 | 2016.06.04 | 2016.12.14 |
6 | 北京申安 | 2016205 02630.3 | LED 工矿灯 | 实用 新型 | 2016.05.28 | 2016.12.14 |
7 | 北京申安 | 2016206 02947.4 | 自散热的光引擎庭院灯 | 实用 新型 | 2016.06.17 | 2016.12.14 |
8 | 北京申安 | 2016204 09314.1 | 具有藏线功能的洗墙灯 | 实用 新型 | 2016.05.07 | 2016.12.14 |
9 | 北京申安 | 2016211 51131.0 | 一种螺旋自散热的 LED 模组 | 实用 新型 | 2016.10.30 | 2017.06.20 |
10 | 北京申安 | 2013208 65957.3 | 一种可调角度的杆式照 明灯具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11 | 北京申安 | 2013208 66157.3 | 一种可调整方向的方形 框架超大功率灯具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12 | 北京申安 | 2013208 65935.7 | 一种用于调节 LED 灯 具照射角度旋转刻度组件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13 | 北京申安 | 2013208 65932.3 | 一种标准框架边框抱箍 连接座组件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14 | 北京申安 | 2013208 64978.3 | 一种 LED 模块弹扣固 定的结构装置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15 | 北京申安 | 2009301 96631.5 | 灯(LED 高杆灯) | 外观 设计 | 2009.07.27 | 2010.05.19 |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16 | 北京申安 | 2010301 01509.8 | 光源模组灯(SA-2010) | 外观 设计 | 2010.01.27 | 2010.09.08 |
17 | 北京申安 | 2011300 01332.9 | 灯架(莲花灯) | 外观 设计 | 2011.01.06 | 2011.07.20 |
18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49.9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吊挂型 12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19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47.X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吊挂型 18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0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50.1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吊挂型 24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1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64.3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吊挂型 36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2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68.1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吊挂型 48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3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62.4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吊挂型 60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4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58.8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吊挂型 75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8.20 |
25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61.X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悬挂型 12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6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74.7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悬挂型 18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7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85.5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悬挂型 24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8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92.5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悬挂型 36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29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70.9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悬挂型 60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30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84.0 | 灯具(框架组合式长方 悬挂型 75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8.20 |
31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66.2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吊挂型 12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32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69.6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吊挂型 48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8.20 |
33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56.9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吊挂型 96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8.20 |
34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73.2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杆式型 12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35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99.7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杆式型 48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36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63.9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杆式型 96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8.20 |
37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82.1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悬挂型 12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38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98.2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悬挂型 24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8.20 |
39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675.1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悬挂型 48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8.20 |
40 | 北京申安 | 2013306 47700.6 | 灯具(框架组合式正方 悬挂型 960w)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8.20 |
41 | 北京申安 | 2015301 84359.4 | LED 庭院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5.06.08 | 2015.11.4 |
42 | 北京申安 | 2015303 27352.3 | 路灯(树叶形) | 外观 设计 | 2015.8.27 | 2016.01.06 |
43 | 北京申安 | 2015303 27238.0 | 点光源洗墙灯 | 外观 设计 | 2015.08.27 | 2016.01.06 |
44 | 北京申安 | 2015303 26997.5 | 洗墙灯(18W) | 外观 设计 | 2015.08.27 | 2016.03.30 |
45 | 北京申安 | 2015303 27255.4 | 洗墙灯(36W) | 外观 设计 | 2015.08.27 | 2016.03.30 |
46 | 北京申安 | 2016300 76851.4 | 智能路灯(A) | 外观 设计 | 2016.03.17 | 2016.09.07 |
47 | 北京申安 | 2016300 76852.9 | 智能路灯(B) | 外观 设计 | 2016.03.17 | 2016.09.07 |
48 | 北京申安 | 2016300 76853.3 | 智能路灯(C) | 外观 设计 | 2016.03.17 | 2016.09.07 |
49 | 北京申安 | 2016300 99087.2 | 隧道灯 | 外观 设计 | 2016.03.30 | 2016.09.07 |
50 | 北京申安 | 2016301 15239.3 | 智能灯杆(D2) | 外观 设计 | 2016.04.08 | 2016.11.23 |
51 | 北京申安 | 2016301 15241.0 | 智能灯杆(F1) | 外观 设计 | 2016.04.08 | 2016.11.23 |
52 | 北京申安 | 2016301 15238.9 | 智能灯杆(F2) | 外观 设计 | 2016.04.08 | 2016.11.23 |
53 | 北京申安 | 2016301 15240.6 | 智能灯杆(D1) | 外观 设计 | 2016.04.08 | 2017.01.25 |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54 | 北京申安 | 2016304 66796.X | 智能路灯(E2) | 外观 设计 | 2016.09.09 | 2017.03.22 |
55 | 北京申安 | 2016304 66878.4 | 智能路灯(E1) | 外观 设计 | 2016.09.09 | 2017.04.19 |
56 | 北京申安 | 2016304 66790.2 | LED 投光灯(1) | 外观 设计 | 2016.09.09 | 2017.04.19 |
57 | 北京申安 | 2016304 66791.7 | LED 投光灯(4) | 外观 设计 | 2016.09.09 | 2017.06.09 |
58 | 北京申安 | 2016304 66788.5 | LED 投光灯(2) | 外观 设计 | 2016.09.09 | 2017.06.20 |
59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107 27803.2 | 一种 LED 模块搭扣固 定的结构装置 | 发明 | 2013.12.26 | 2017.01.18 |
60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208 65980.2 | 一种可水平调整的吊挂 结构灯具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61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208 64395.0 | 一种可水平调整的嵌入 式结构灯具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62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208 64511.9 | 一种牢固铆合 LED 模 块的应用结构 | 实用 新型 | 2013.12.06 | 2014.07.09 |
63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208 64437.0 | 一种可吊挂基座双用的 结构灯具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64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208 64473.7 | 一种便捷装卸的灯具固 定结构装置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65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208 65480.9 | 一种 LED 模块搭扣固 定的结构装置 | 实用 新型 | 2013.12.26 | 2014.07.09 |
66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694.4 | 框架组合式长方杆式型 12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67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672.8 | 框架组合式长方杆式型 18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68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681.7 | 框架组合式长方杆式型 36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69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701.0 | 框架组合式长方杆式型 48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70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704.4 | 框架组合式长方杆式型 12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71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671.3 | 框架组合式长方杆式型 75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72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648.4 | 框架组合式正方旋转型 12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73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667.7 | 框架组合式长方杆式型 24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74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665.8 | 框架组合式正方旋转型 24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75 | 四川亚明注 1 | 2013306 47705.9 | 框架组合式长方旋转型 600W 灯具 | 外观 设计 | 2013.12.26 | 2014.07.09 |
76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92.7 | LED 室内用球灯泡 (E27 15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77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76.8 | LED 户外用投光灯 (12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78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3.8 | 光感路灯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79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79.1 | LED 户外用投光灯 (6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0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9.5 | 射灯(12WPar38)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1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0.4 | LED 鳍片式室内灯具 (15W E27)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2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7.6 | LED 太阳路灯 (30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3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1.9 | LED 室内用球灯泡 (E27 3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4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8.0 | LED 工矿灯路灯两用 灯具(50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5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6.1 | LED 室球泡灯(8W 室 内专用 E27)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6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90.8 | 蜡烛灯(3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7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78.7 | LED 水底射灯 (18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8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93.1 | LED 室内用小射灯 (3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89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91.2 | LED 室内用球灯泡 (E27 10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90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2.3 | LED 室内用球灯泡 (E27 30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91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75.3 | LED 厂房灯具 (100W)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7.20 |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92 | 四川亚明 | 2016200 44277.9 | 一种一体化可调角度的 太阳能 LED 路灯 | 实用 新型 | 2016.01.18 | 2016.08.31 |
93 | 四川亚明 | 2016200 44568.8 | 一种带监控和光感的 LED 路灯 | 实用 新型 | 2016.01.18 | 2016.08.31 |
94 | 四川亚明 | 2017301 06811.4 | 景观灯(金话筒) | 外观 设计 | 2017.04.01 | 2017.09.22 |
95 | 四川亚明 | 2017301 06810.X | 路灯(睡莲) | 外观 设计 | 2017.04.01 | 2017.09.08 |
96 | 四川亚明 | 2017301 06624.6 | 路灯(映日荷花) | 外观 设计 | 2017.04.01 | 2017.09.22 |
97 | 四川亚明 | 2017301 06625.0 | 路灯(问鼎中国) | 外观 设计 | 2017.04.01 | 2017.09.08 |
98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94.6 | LED 路灯(带监控和 光感的)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99 | 四川亚明 | 2015305 25685.7 | 可调角度太阳能 LED 路灯 | 外观 设计 | 2015.12.13 | 2016.06.08 |
100 | 湖北申安注 2 | 2013203 69161.9 | 易装配的 LED 灯杯 | 实用 新型 | 2013.06.26 | 2014.03.05 |
101 | 湖北申安 | 2015203 93235.1 | 一种可自由组合式 LED 庭院灯具结构 | 实用 新型 | 2015.06.08 | 2015.11.11 |
102 | 湖北申安 | 2015203 90675.1 | LED 庭院灯一体式散 热结构 | 实用 新型 | 2015.06.08 | 2015.11.11 |
103 | 江西申安 | 2014105 46506.2 | 一种多混色 LED 洗墙 灯具 | 发明 | 2014.10.16 | 2016.08.17 |
104 | 江西申安 | 2014105 46510.9 | 一种具有混合发光功能 LED 灯珠 | 发明 | 2014.10.16 | 2017.01.18 |
105 | 江西申安 | 2013205 71789.7 | 一种 LED 直射形式高 光效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3.09.16 | 2014.02.26 |
106 | 江西申安 | 2013206 04132.6 | 高亮度 LED 高杆路灯 | 实用 新型 | 2013.09.27 | 2014.06.11 |
107 | 江西申安 | 2016202 30375.1 | 一种丁字路口安装角度 可调路灯头 | 实用 新型 | 2016.03.24 | 2016.08.17 |
108 | 江西申安 | 2016202 30374.7 | 一种安装角度可调单向 结构件 | 实用 新型 | 2016.03.24 | 2016.08.17 |
109 | 江西申安 | 2016202 30373.2 | 一种安装角度可调单向 路灯头 | 实用 新型 | 2016.03.24 | 2016.08.17 |
110 | 江西申安 | 2016202 30372.8 | 一种安装角度可调双向 结构件 | 实用 新型 | 2016.03.24 | 2016.08.17 |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111 | 江西申安 | 2016202 30371.3 | 一种安装角度可调双向 路灯头 | 实用 新型 | 2016.03.24 | 2016.08.17 |
112 | 江西申安 | 2016202 30370.9 | 一种十字路口安装角度 可调结构件 | 实用 新型 | 2016.03.24 | 2016.08.17 |
113 | 江西申安 | 2016202 30369.6 | 一种丁字路口安装角度 可调结构件 | 实用 新型 | 2016.03.24 | 2016.08.17 |
114 | 江西申安 | 2016202 30367.7 | 一种十字路口安装角度 可调路灯头 | 实用 新型 | 2016.03.24 | 2016.08.17 |
115 | 江西申安 | 2016207 75110.X | 一种结构简单的 LED 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6.07.22 | 2016.12.14 |
116 | 江西申安 | 2017204 93279.0 | 一种加强散热的边框结 构 | 实用 新型 | 2017.05.05 | 2017.12.15 |
117 | 江西申安 | 2017204 93278.6 | 一种加强散热效果的面 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7.05.05 | 2018.01.02 |
118 | 江西申安 | 2017204 93277.1 | 一种面板灯免焊接角码 结构件 | 实用 新型 | 2017.05.05 | 2017.12.15 |
119 | 江西申安 | 2017204 92769.9 | 一种不漏光导光板面板 灯 | 实用 新型 | 2017.05.05 | 2018.01.02 |
120 | 江西申安 | 2017204 92766.5 | 一种提高面板灯光效的 反光件 | 实用 新型 | 2017.05.05 | 2017.12.15 |
121 | 江西申安 | 2017204 92405.0 | 一种喷砂边框散热的面 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7.05.05 | 2018.04.17 |
122 | 江西申安 | 2017204 92404.6 | 一种喷砂型的面板灯边 框 | 实用 新型 | 2017.05.05 | 2017.12.15 |
123 | 江西申安 | 2017204 92403.1 | 一种提高光效的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7.05.05 | 2018.01.02 |
124 | 江西申安 | 2018203 54713.1 | 一种调光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3.15 | 2018.11.13 |
125 | 江西申安 | 2018203 54712.7 | 一种调色温的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3.15 | 2018.12.28 |
126 | 江西申安 | 2018203 54703.8 | 一种直射式光源 | 实用 新型 | 2018.03.15 | 2018.11.13 |
127 | 江西申安 | 2018203 54176.0 | 一种人体感应的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3.15 | 2018.11.13 |
128 | 江西申安 | 2018203 54157.8 | 一种声光控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3.15 | 2018.12.28 |
129 | 江西申安 | 2018203 53668.8 | 一种空气净化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3.15 | 2018.11.13 |
序 号 | 权利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申请日 | 授权公告日 |
130 | 江西申安 | 2018203 53646.1 | 一种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3.15 | 2018.12.28 |
131 | 江西申安 | 2018203 53640.4 | 一种超薄直射式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3.15 | 2018.11.13 |
132 | 江西申安 | 2018207 09058.7 | 一种无尘卡扣直发光面 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5.14 | 2018.12.11 |
133 | 江西申安 | 2018207 09057.2 | 一种背板免螺丝无焊接 的面板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5.14 | 2018.12.11 |
134 | 江西申安 | 2018207 54293.6 | 组装面框灯 | 实用 新型 | 2018.05.21 | 2019.01.01 |
注 1:该专利证书所载权利人名称仍为xxxx的曾用名,即“四川申安照明有限公司”,该专利未完成更名手续不会实质性影响四川亚明享有该专利证书所载权利。
注 2:该专利证书所载权利人名称仍为湖北申安的曾用名,即“湖北申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该专利未完成更名手续不会实质性影响湖北申安享有该专利证书所载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