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xxxxxxxxxx 0 xxxxx 0 xx 0 x 000 x)
201 8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募 集 说 明 书 摘 要
牵 头 主 承 销 商 / 簿 记 管 理 人 / 受 托 管 理 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0xxxxxxx(xx)xx)
联 席 主 承 销 商 ( 排 名 不 分 先 后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xxxxxxxxx00x0xx) | (xx: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xx大厦16-20层) |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X、00、00、00)、17A、 18A、24A、25A、26A)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深圳市xxxxx xx0000xxxxxxxxxxxxxx) | (xx:xxxxxxxxxxxxxxxxXx00-00x)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x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1,715.97
亿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81 亿元(2014-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公司过去三年发行的其他公司债券的主体 和债项评级均保持稳定,说明本期债券的安全性极高,违约风险极低。但由于本次公司 债券的期限较长,在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 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未来北京轨道交通将承担客运的骨干任务,轨道交通在北京市公共交通领域的地位更加重要。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2015- 2021 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 2020 年线网由 30 条线路组成,总长度 1,177 公里;远
景年线网由 35 条线路组成,总长度 1,524 公里。截至 2016 年末,公司在建地铁项目计
划总投资 3,150.96 亿元,已完成投资 716.53 亿元;拟建地铁项目计划总投资 379.30 亿元,公司未来资金支出压力较大。
五、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2,156.50 亿元、
2,216.29 亿元、2,292.17 亿元、2,342.96 亿元,有息债务规模持续扩大。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02%、65.19%、62.97%及 63.86%,资产负债率较高。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未来几年公司投资规模仍将处于上升阶段,债务融资规模也会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将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带来压力。
六、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数额巨大,多以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其建设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公司大部分运营管理的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偏弱。2014-2016 年度及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8.11 亿元、2.68 亿元、3.63 亿元及 6.52 亿元。在 2014 年末地铁票价调整使得 2015 年及 2016年票款收入和经营毛利率大幅提升,但政府补助仍是公司盈利的主要因素。如果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无法得到明显提高,公司的正常日常运营和偿债能力可能受到影响。
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波动。发行人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14 亿元、-37.43 亿元、19.77 亿元和-0.89 亿元。2014及 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因基础设施项目的收益实现需要的周期较长,轨道交通的票价受政策影响较大,可能造成发行人阶段性经营现金流入增幅不及流出,进而导致发行人对外部融资依赖程度的提高。
八、发行人投资的轨道交通项目具有投入资金量大、投资建设期长、成本回收慢的特点。随着北京市经济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快速发展,发行人未来几年投资规模将不断扩大,融资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增加了发行人投融资管理的难度和风险。
九、公司主营业务中涉及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紧密相关,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自 2010 年以来,为抑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政策措施。
2010 年 1 月 7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2010 年 1 月 14 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
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 70%。
2010 年 4 月 17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要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 90 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 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 1.1 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2010 年 9 月 21 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确定拟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住宅建筑套数、套型建筑面积等套型结构比例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列入出让合同。对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要明确提出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的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套型结构比例条件。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 1。
2010 年 11 月 4 日,住建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2011 年 1 月 26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 1 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 1 套
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
拥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2013 年 2 月 20 日,国务院发布“新国五条”,进一步明确了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2013 年2 月26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从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2015 年,伴随着央行的五次降息和降准,国家放松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下调、首付比例的调整等多重利好,促使房地产成交量平稳上升,库存压力得以缓解。
2016 年 9 月,北京市出台“京八条”,提出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进一步完善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销售行为的管理等八条规定,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2016 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近年来,尽管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部分地方政府陆续放松,适当提振了当地房地产市场的购买需求。但上述宏观政策还将影响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如未来国家继续趋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十、进而对发行人今后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发行人存在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波动甚至下滑的风险。
十一、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34.28 亿元、18.50 亿元、22.29 亿元和 0.42 亿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12.37%、87.47%、86.10%和 6.10%,占比较高。营业外收入主要来源是政府补助利得。随着北京地铁新线路的陆续建成,票务和相关服务收入将进一步增长,若未来的票价提升,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但轨道交通项目本身的盈利性较弱,政府资金支持是关键。
十二、折旧政策变更的风险。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经一指[2008]1576 号文件,本公司不再对地铁 1、2 号线资产计提折旧,由于北京市地铁属于政府公益项目,采用联网一票制收费政策,执行非市场化票价,票款收入远远不能弥补折旧成本,不能满足收入和成本配比原则,故其他地铁线路也比照地铁 1、2 号线折旧政策不计提折旧。同时,基于铁线路资产的特殊性,北京市地铁属于政府公益项目,北京市政府为保证地铁正常运营,在固定资产发生减损后将支付专项资金进行更新改造,从而保证了线路资产在运营期间的账面价值不出现下降。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10]1881 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2008 年公共交通企业财政补
贴问题的请示》(京财经一[2008]1116 号)等政策规定,轨道交通资产更新改造补贴方式由原来的折旧补贴变为专项资金,轨道交通资产不计提折旧符合财务处理基本原则。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经一指[2009]370 号文件,子公司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对政府投资购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此,发行人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对所有线路相关资产不计提折旧。但不排除未来折旧政策发生变化,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四、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五、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 xxxx://xxx.xxxx.xxx.xx )予以公告。发行人亦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xx.xx)及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如果未来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对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十六、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 175.24 亿元、149.51亿元、120.33 亿元和 138.40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 4.60%、3.70%、2.76%和 2.91%。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北京地区一级土地开发代垫款项、尚未转为股权的出资款、市财政局已承诺负责还本付息的项目应收款等。虽然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但规模依然较大。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按账龄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中,2016 年末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占比为 35.68%,其中 3 年以上的占比为 32.59%,如未来不能按时收回将会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将面临一定回收风险。
十七、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77,179.02万元、31,156.16 万元、44,104.78 万元和 25,871.98 万元,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收入、租金广告收入、民用通信收入等,投资收益 239,169.00 万元、216,447.05 万元、201,428.39万元和 148,609.58 万元,主要为对子公司的委贷利息收益和银行理财收益,净利润分别为 127,644.34 万元、108,352.32 万元、113,344.39 万元和 113,889.62 万元。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主要由子公司负责地铁运营、房地产开发等具体业务经营,盈利能力除受母公司自身经营影响外,受子公司经营情况、分红政策的影响较大。若未来母公司盈利能力、子公司盈利能力和分红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母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以至于偿债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发行人董监高任职资格情况 46
十四、发行人近三年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或担保的情况 104
十五、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104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107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会计资料 107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18
三、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120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27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8
六、有息债务分析 164
七、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66
八、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73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174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金额 174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74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175
四、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175
五、募集资金管理 17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77
一、备查文件内容 177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77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京投公司 | 指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
x次发行 | 指 | x期债券的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证券 | 指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华泰联合 | 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 | 指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我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合格投资者 | 指 | 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 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 |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签署的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北京市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x投发展 | 指 | x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
四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五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六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六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七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七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八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八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九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九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十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十四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十五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十六号线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昌平线公司 | 指 |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亦庄线公司 | 指 | 北京轨道交通亦庄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大兴线公司 | 指 | 北京轨道交通大兴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山线公司 | 指 | 北京轨道交通房山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机场快轨 | 指 | 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轨道有限公司 |
京通公司 | 指 | 北京地铁京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城铁公司 | 指 | 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地铁运营公司/ 运营公司 | 指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BT | 指 | 建设-移交,是指投资者通过政府项目招投标,中标的投资 |
者负责建设资金的筹集和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立即移交给政府,政府向建设投资者支付工程建设 费用和融资费用 | ||
PPP | 指 | 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1-9月 |
最近三年、近三年 | 指 |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x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xxx
xx资本:10,664,248.99 万元成立日期:1981 年 02 月 10 日所属行业:轨道交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 号京投大厦 2 号楼 9 层 908 室邮政编码:100086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84686151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行人承担北京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源开发及运营等职责,对所属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二)核准情况
发行人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 2016 年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作
出董事会决议,同意发行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事项均提请北京市国资委批准的发行方案范围内确定。
北京国资委下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京国资产权【2017】48 号),北京国资委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就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相关事宜作出批复,同意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 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 10 年期品种。
债券简称和代码: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18 京投 03”,债券代码为“143564”;品种二简称为“18 京投 04”,债券代码为“143565”。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 20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品种一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品种二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3 年末
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热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2018年4月12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1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1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4月12日至2028年4月11日。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12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19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4月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8年每年的4月12日。
到期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如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到期日为 2028 年 4 月 12 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若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
日为 2021 年 4 月 12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8年4月12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23年4月12日,如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4月12日。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到期日为2028年4月12日。
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网下申购由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本期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设置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
户名: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35430188000125238
大额支付号:303100000516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及补充流动资金。
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表 1-1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 2018年4月9日 |
发行首日 | 2018年4月11日 |
发行期限 | 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12日,共2个工作日 |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法定代表人:田振清
联系人:xxx、xxx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5层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4686151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0833504
(三)联席主承销商
1、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xxx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10-65608445
2、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xx大厦16-20层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人:xxx、xxx、xx、xxx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16 层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010583
3、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霍达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联系人:xx、xx、xx、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57601990
4、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xx: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
17A、18A、24A、25A、26A
联系人:xx、xxx、xx、xx、xxx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6839300
5、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联系人:xxx、宁然、xxx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三层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88005099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负责人:xxx
x办律师:xxx、xxx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联系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66523399
(五)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执行事务合伙人:xxx
联系人:xxx、xx、xxx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2A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
传真:010-88018737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 7 号 3 幢 1 层 C 区 113 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评级人员:xxx、xxx、张梦诗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1019030
(七)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负责人:xx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3639125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
总经理:x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8802819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营业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
负责人:xx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58754185
(十)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大额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反映了本期债券具备极强的偿还保障,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二)正面
1、极强的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北京市作为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积累了大量的物质和文化资源,经济和财政实力极强。2016 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为 24,899.3 亿元和 5,081.3 亿元,分别增长 6.7%和 7.5%,雄厚的区域经济和财政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2、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公司作为北京市内唯一负责轨道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主体,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北京市政府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有力支持,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实力。
3、丰富的轨道交通开发运营经验。公司作为北京市基础设施建设最重要的投融资主体之一,主要负责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及运营工作,同时推动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协同发展。公司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北京市内轨交线路项目,拥有较为丰富的轨道交通线路及沿线资源的开发及运营经验。
4、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很强的融资能力。公司与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截至 2017 年 3 月末,京投公司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1,234 亿元。另外,公司还在项目投融资模式上进行创新,积极尝试资本市场多种债务融资工具,使得公司融资渠道得到了进一步拓宽。
(三)关注
1、轨交运营业务盈利能力偏弱。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数额巨大,且投入运营后的运营成本、财务成本较高。加之其本身固有的公益属性使得其票价定位较低,票款收入难以支付全部成本,盈利能力长期偏弱。
2、资金压力较大。未来几年,公司项目建设任务较重,前期建设资金规模较大,未来随着在建及拟建项目的不断拓展,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3、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EBITDA 及经营性现金流对债务的覆盖能力偏弱。公司轨交开发运营业务以及土地一二级开发项目的前期投入较大,有息债务规模较高,同时公司自身的盈利能力及获现能力存在较大波动,EBITDA 及经营性现金流对债务的覆盖能力有限。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关注发行人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是否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是否触发强制付息事件,并及时在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中进行披露。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
(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与使用情况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长期合作关系,授信额度充足,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建设银行、国开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2017年 9 月末,公司获得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 3,413.50 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 1,635.92亿元,充足的授信额度为项目建设以及债务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表 2-1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银行授信情况(授信额度排名前十)
单位:亿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已使用 | 结余额度 |
1 | 国开行 | 707.60 | 387.50 | 320.10 |
2 | 建设银行 | 683.18 | 486.81 | 196.37 |
3 | 中国银行 | 496.00 | 264.04 | 231.96 |
4 | 工商银行 | 354.09 | 194.33 | 159.77 |
5 | 农业银行 | 342.09 | 176.50 | 165.59 |
6 | 交通银行 | 193.00 | 91.46 | 101.54 |
7 | 邮储银行 | 99.72 | 20.00 | 79.72 |
8 | 北京银行 | 85.00 | 34.10 | 50.90 |
9 | 农商行 | 68.20 | 36.80 | 31.40 |
10 | 浦发银行 | 53.00 | 4.70 | 48.30 |
合计 | 3,081.88 | 1,696.24 | 1,385.64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二)近三年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公司近三年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行为。
(三)近三年一期公司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近三年一期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累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为 0.00 亿元,公
司累计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余额为 128.00 亿元,下属子公司京投发展累计公开发行的
公司债券余额为 7.79 亿元。如公司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累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为 215.09 亿元,占公司 2017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扣除计入权益类的可续期企业债券)1,665.97 亿元的比例为 12.91%,未超过 40%。有关情况如下:
表 2-2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在存续期的境内公募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 | 发行期限 | 起息日 | 发行金额(亿元) | 兑付日 |
企业债 | ||||
13京投债 | 10(7+3)年 | 2013-3-11 | 28 | 2023-3-11 |
14京投债 | 15年(5+5+5) | 2014-4-16 | 50 | 2029-4-16 |
14京投可续债01 | 5+N | 2014-11-18 | 10 | - |
14京投可续债02 | 5+N | 2015-8-11 | 40 | - |
16京投债01 | 5年(1+1+1+1+1) | 2016-11-1 | 30 | 2021-11-2 |
17京投债01 | 5年(1+1+1+1+1) | 2017-4-18 | 20 | 2022-4-19 |
公司债 | ||||
14京银债 | 3年 | 2015-6-26 | 7.79 | 2018-6-26 |
中期票据 | ||||
13京基投MTN1 | 5年 | 2013-5-3 | 20 | 2018-5-3 |
14京基投MTN001 | 5年 | 2014-3-25 | 20 | 2019-3-25 |
短期融资券 | ||||
17京基投SCP001BC | 0.49年 | 2017-10-26 | 30 | 2018-04-28 |
合计(全口径) | - | - | 255.79 | - |
表 2-3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在存续期的境内非公开发行债券情况
债券名称 | 发行期限 | 起息日 | 发行金额 (亿元) | 兑付日 |
14京投PPN001 | 5年 | 2014-3-6 | 5 | 2019-3-6 |
16京泰01 | 3年 | 2016-3-18 | 10 | 2019-3-18 |
16京投02 | 3年 | 2016-8-19 | 10 | 2019-8-19 |
合计 | - | - | 25 | - |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况。
(五)近三年一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表 2-4 公司近三年一期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主要财务指标 | 2014年12月31日 | 2015年12月31日 | 2016年12月31日 | 2017 年 9 月 30 日 |
流动比率 | 2.03 | 1.91 | 1.86 | 2.89 |
速动比率 | 1.32 | 1.19 | 1.14 | 2.03 |
资产负债率(%) | 67.02 | 65.19 | 62.97 | 63.86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 年 1-9 月 |
EBITDA利息倍数 | 0.53 | 1.07 | 1.10 | 0.58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一、发行人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Co., Ltd.
法定代表人:xxx
xx资本:10,664,248.99 万元成立日期:1981 年 02 月 10 日所属行业:轨道交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xxxx 0 x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xxxx 0 xx 0 x 000 x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10-84686151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作为北京市国资委对基础设施的出资人代表,承担北京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职能,为北京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筹集资金,并对已建成的线路进行运营管理。北京市国资委将市政府每年用于轨道交通建设的资金作为资本金全部注入发行人。发行人目前拥有或通过控股公司拥有北京地铁已运营线路 19 条,通车里程共 574公里。
截至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4,354.98 亿元,负债总额 2,742.44 亿元,所有者权益 1,612.54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62.97%;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56.41 亿元,净利润 20.20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19.77 亿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4,748.30 亿元,负债总额 3,032.33 亿元,所有
者权益 1,715.97 亿元,资产负债率 63.86%;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95.85
亿元,净利润 5.20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0.89 亿元。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981 年 2 月 10 日,北京市地下铁道公司成立,隶属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领导。
1989 年 7 月 15 日,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89)厅秘字第 21 号文通知,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同意北京市地下铁道公司更名为北京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2001 年 12 月 7 日,北京市政府京政函[2001]110 号文件批复,决定对原北京地下铁道总公司进行改制,组建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3 年 11 月,根据北京市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改制,更名组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在此次改制中,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均改组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004 年 3 月 10 日,北京国资委印发京国资函[2004]14 号《关于将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的函》,同意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04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1100001003122),公司注册资本为 251,773.5 万元。
2005 年 11 月 8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京国资规划字[2005]40 号《关于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变更公司章程。2005 年
12 月 15 日, 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
1100001003122),注册资本变更为 1,611,763.9 万元。
2006 年 10 月 30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京国资规划字[2006]33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2,717,285.26 万元。2006 年 11 月 28 日,北
京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6)中平建验报 0058 号《北京市基础设施
投资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2006 年 12 月 12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1003122),注册资本变更为 2,717,285.26 万元。
2009 年 2 月 16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京国资[2009]42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章程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变更公司章程。2009 年 2 月 2 日,北京中平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2009)中平建验报 0005 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结果
为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国家资本金共计 46,113,052,577.23 元。
2009 年 2 月 18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00031223),注册资本变更为 4,611,305.3 万元。
2010 年 4 月 6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京国资[2010]69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4,611,305.3 万元变更为 4,851,305.3 万元。2010 年 1 月 19 日,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2010 年 9 月 3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0031223),注册资本变更为 4,851,305.3
万元。
2011 年 4 月 19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京国资[2011]76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发行人修改公司章程。2011 年 2 月 25 日,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出具中平建华浩验字(2011)第 11004 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验资
报告》, 验证结果为截至 2010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累计收到国家资本金共计
5,480,867.3 万元。2011 年 8 月 25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0031223),注册资本变更为 5,480,867.3 万元。
2012 年 7 月 24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京国资[2012]111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变更为 6,280,867.3 万元。2012 年 1 月 12 日,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平建华浩验字(2012)第 31001 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2012 年 8 月 2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0031223),注册资本变更为 6,280,867.3 万元。
根据北京国资委《关于协调解决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融资问题的通知》
(京国资[2012]53 号)文件,决定以 2011 年 1 月 1 日为时点,发行人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变更为发行人,并相应修改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章程。
2013 年 3 月 11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京国资[2013]47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发行人修改公司章程。2013 年 1 月 8 日,北京中评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出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平建华浩验字[2013]第 31011
号),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国家资本金人民币 6,580,867.3
万元。2013 年 7 月 22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110000000031223),注册资本变更为 6,580,867.3 万元。
根据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中平建
华浩验字(2014)第 31013 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结果
为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下发的财经二指[2013]1916 号文、京财经二指[2013]2021 号文、京财经二指[2013]2089 号文和京财经二指[2013]2090 号文,公司国家资本金新增加 685,000.00 万元,公司已取得预算拨付款凭证并调整了
实收资本科目,公司累计收到国家资本金共计 7,265,867.26 万元。2014 年 7 月 28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0031223),注册资本变更为 7,265,867.3 万元。
根据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所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中平建
华浩验字(2015)第 31007 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结果
为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下发的京财经二指[2014]964 号文、京财经二指[2014]550 号文、京财经二指[2014]539 号文、京财经二指[2014]211 号文
和京财经二指[2014]530 号文,发行人国家资本金新增加 1,050,000 万元,发行人已取得预算拨付款凭证并调整了实收资本科目, 发行人累计收到国家资本金共计 8,315,867.3 万元。2015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注册号:110000000031223),注册资本变更为 8,315,867.3 万元。
2016 年 4 月 28 日,北京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平建华浩验
字(2016)第 31014 号《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经二指[2015]216 号文、京财经二指[2015]1247 号文、北京国资局京国资 [2015]21 号文、京国资[2015]133 号文、京国资[2015]332 号文及发行人京投董决字
(2016)9 号董事会决议,发行人国家资本金新增加 775,100 万元,经审验,发行人已取得预算拨付款凭证,并调整了实收资本科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累计收到国家资本金共计 9,090,967.30 万元。2016 年 8 月 26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
《关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京国资[2016]114 号),同意发行人变更注册资本金为 9,090,967.30 万元。2016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注册资本变更为 9,090,967.30 万元。
2017 年 8 月 22 日,北京国资委出具京国资[2017]135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同意发行人修改公司章程。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国家资本金人民币
10,664,248.99 万元。2017 年 9 月 14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注册资本变更为 10,664,248.99 万元。 基于上述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表 3-1 发行人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出资形式 |
北京国资委 | 10,664,248.99 | 100% | 货币 |
综上,发行人设立及历次变更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并办理了相关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接受北京市国资委的领导和监督,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股东情况介绍
(一)发行人的股权架构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人接受北京市国资委的领导和监督,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10,664,248.99 万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持有的发行人的股权无质押。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2003年组建北京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北京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图3-1 发行人与出资人的关系
(二)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无质押。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3-2 发行人组织结构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所属二级子公司共 51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29 家,
控股子公司 22 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 3-2 发行人二级子公司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级次 | 企业类型 | 注册地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实收资本 | 持股比例 (% ) | 享有的 表决权 (% ) | 投资额 | 取得方式 |
1 | 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605,100.00 | 65.66 | 65.66 | 397,300.00 | 1 |
2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400,000.00 | 100.00 | 100.00 | 400,000.00 | 1 |
3 | 北京地铁六号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1,235,737.38 | 100.00 | 100.00 | 1,034,807.38 | 1 |
4 | 北京地铁七号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731,819.92 | 78.14 | 100.00 | 571,819.92 | 1 |
5 | 北京地铁八号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738,229.00 | 81.71 | 100.00 | 603,229.00 | 1 |
6 | 北京地铁九号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437,016.99 | 100.00 | 100.00 | 437,016.99 | 1 |
7 | 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1,547,245.07 | 85.48 | 85.48 | 1,322,511.15 | 1 |
8 | 北京地铁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997,788.32 | 100.00 | 100.00 | 997,788.32 | 1 |
9 | 北京地铁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745,334.42 | 100.00 | 100.00 | 745,334.42 | 1 |
10 | 北京地铁十六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812,820.00 | 13.88 | 100.00 | 112,820.00 | 1 |
11 | 北京地铁十七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6,000.00 | 4.11 | 100.00 | 6,000.00 | 1 |
12 | 北京轨道交通房山线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447,506.00 | 91.06 | 100.00 | 407,506.00 | 1 |
13 | 北京轨道交通 大兴线 | 2 | 1 | 北京 市 | 北京 市 | 轨道交通 建设 | 456,395.70 | 100.00 | 100.00 | 456,395.70 | 1 |
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 | |||||||||||
14 |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547,368.59 | 100.00 | 100.00 | 547,368.59 | 1 |
15 | 北京轨道交通门头沟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208,344.00 | 100.00 | 100.00 | 208,344.00 | 1 |
16 | 北京轨道交通海淀山后线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33,840.00 | 100.00 | 100.00 | 33,840.00 | 1 |
17 | 北京轨道交通西郊线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124,756.20 | 100.00 | 100.00 | 104,756.20 | 1 |
18 | 北京轨道交通燕房线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155,714.00 | 100.00 | 100.00 | 155,714.00 | 1 |
19 | 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86,000.00 | 3.23 | 100.00 | 186,000.00 | 1 |
20 | 北京轨道交通亦庄线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418,299.38 | 100.00 | 100.00 | 418,299.38 | 1 |
21 | 北京京密投资有限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土地一级开发 | 10,000.00 | 80.00 | 80.00 | 8,000.00 | 1 |
22 | 北京京创投资 有限公 | 2 | 1 | 北京 市 | 北京 市 | 土地一级 开发 | 10,000.00 | 70.00 | 70.00 | 7,000.00 | 1 |
司 | |||||||||||
23 |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 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土地一级开发 | 10,000.00 | 80.00 | 80.00 | 13,406.62 | 1 |
24 | 北京市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储备有限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土地整 理、房地产 开发 | 400.00 | 100.00 | 100.00 | 400.00 | 1 |
25 | 北京京投投资有限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投资及投资管 理 | 1.605,000.00 | 100.00 | 100.00 | 1.605,000.00 | 1 |
26 |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 理、 咨询 | 44,648.11 | 48.33 | 78.93 | 35,316.94 | 1 |
27 | 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 理、 咨询 | 3000.00 | 70.00 | 70.00 | 2100.00 | 1 |
28 | 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及清算中心的投 资、建 设、运营 管理 | 48,055.00 | 100.00 | 100.00 | 48,055.00 | 1 |
29 | 北京城投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地下空间开发 | 10,000.00 | 70.00 | 70.00 | 7,000.00 | 1 |
30 | 北京东直门机场快速 轨道有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235,000.00 | 85.32 | 92.03 | 200,500.00 | 1 |
限公司 | |||||||||||
31 | 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48,725.68 | 71.40 | 71.40 | 38,458.86 | 1 |
32 | 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地下空间开发 | 5,000.00 | 100.00 | 100.00 | 5,000.00 | 1 |
33 | 首都建设报社 | 2 | 4 | 北京 市 | 北京 市 | 新闻出版 | 85.85 | 100.00 | 100.00 | 256.69 | 4 |
34 | 北京京投停车场管理有限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 服务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00 | 1 |
35 | 北京京投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线网资产管理 | 232,000.00 | 100.00 | 100.00 | 197,500.00 | 1 |
36 | 北京地铁京通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94,000.00 | 62.77 | 62.77 | 59,000.00 | 1 |
37 | 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 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259,646.69 | 85.20 | 85.20 | 221,230.00 | 1 |
38 |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 62,985.41 | 59.46 | 59.46 | 416,52.41 | 1 |
39 | 北京京投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建设工程项目 管理 | 1,0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0 | 1 |
40 | 京投 (香港)有限公司 | 2 | 3 | 香港 | 香港 | 投资与经营管 理 | 8,000.00 | 100.00 | 100.00 | 8,000.00 | 1 |
41 | 京投发展 | 2 | 1 | 宁波 市 | 宁波 市 | 房地产开 发等 | 94,000.00 | 34.00 | 34.00 | 59,000.00 | 3 |
42 | 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 理、 咨询 | 26,500.00 | 42.42 | 73.21 | 19,500.00 | 1 |
43 | 北京地铁三号线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240,000.00 | 70.00 | 100.00 | 41,652.41 | 1 |
44 | 北京地铁十二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80,000.00 | 84.74 | 100.00 | 1,000.00 | 1 |
45 | 北京地铁十九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轨道交通建设 | 120,000.00 | 75.00 | 100.00 | 51,702.90 | 1 |
46 | 北京京投城市管廊投资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地下综合管廊投资及投资管 理 | 10,651.00 | 100.00 | 100.00 | 10,651.00 | 1 |
47 | 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开 发、技术服 务、技术咨 询、技术 转让 | 20,217.12 | 95.00 | 95.00 | 19,206.27 | 1 |
48 | 北京京投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公路、城市道路 管理 | 236,874.01 | 100.00 | 100.00 | 236,874.01 | 1 |
49 | 运营公司 | 2 | 1 | 北京 市 | 北京 市 | 城市轨道 交通 | 4,0570.00 | 100.00 | 100.00 | 108,714.93 | 4 |
50 | 北京轨道交通 技术装 | 2 | 1 | 北京 市 | 北京 市 | 轨道交通 技术 | 209,140.00 | 100.00 | 100.00 | 209,140.00 | 3 |
备集团 有限公司 | 装备 | ||||||||||
51 | 北京京投兴朝置地有 限公司 | 2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土地一级开发 | 10,0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00 | 1 |
注 1:企业类型:1.境内非金融子企业,2.境内金融子企业,3.境外子企业,4.事业单位,5.基建单位
注 2:取得方式:1.投资设立,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4.其他
部分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小于半数但享有表决权的原因为:在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中,发行人持股比例较低但享有表决权的子公司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进行了新的融资模式尝试,与其他股东成立了北京京投投资有限公司,由北京京投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共同持股,由发行人享有子公司的表决权,并负责项目的建设。在发行人与北京京投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所签的协议中约定了发行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拥有北京京投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除上述情况外,还有部分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小于半数但享有表决权的原因为发行人通过资产公司、京投发展对相应的子公司交叉持股所致。
截至2017年9月30日,发行人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不足半数但能形成实际控制从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家。
2009年4月9日,京投公司以每股3.73元的价格认购了上市公司京投发展增发的普通股14,720万股。增发完成后,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29.81%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由于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所以京投公司持股比例小于50%,但是由于其份额已经达到了实际控制的份额,所以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5年7月17日、7月20日,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京投发展
1,433,300股,占京投发展总股本的0.19%。本次增持前,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20,800,000股,占京投发展总股本的29.81%;本次增持后,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
222,233,300股,占京投发展总股本的30.00%。
2015年7月23日至2017年2月15日期间,京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京投发展股份29,631,014股,占京投发展总股本的4%。累计增持前,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222,233,300股,占京投发展总股本的30.00%;累计增持后,京投公司持有京投发展股份251,864,314股,占京投发展总股本的34.00%。
(三)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情况
1、主要线路项目公司
线路项目公司即独立建设管理北京市各个地铁线路段的公司,北京地铁各线路项目公司均由京投公司控股。目前除4号线、大兴线之外(建成后一定期限内由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运营),剩余的线路由各线路项目分公司运营,相关票款收入计入地铁运营公司收入。
(1)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工程投资建设。该公司实收资本
60.51亿元,发行人持股65.66%。
该公司通过委托建设的方式委托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4号线工程的具体建设工作。四号线开通后,该公司委托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负责四号线的运营管理,相关票款收入计入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运营收入。该公司收入主要为广告收入。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0.69亿元,总负债80.16亿元,所有者权益60.53亿元。
2016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0.43亿元。
(2)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10号线工程投资建设。该公司实收资本为154.72亿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85.48%。
该公司通过委托建设的方式委托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10号线工程的具体建设工作。地铁10号线开通后,该公司委托地铁运营公司负责10号线的运营管理,相关票款收入计入地铁运营公司收入。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89.01亿元,总负债为234.2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54.72亿元。2016年,该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
(3)北京地铁七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七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7号线工程投资建设。该公司实收资本为73.18亿元,发行人持股为78.14%。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13.13亿元,总负债为139.9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73.18亿元。2016年度该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
(4)北京地铁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14号线工程投资建设。该公司实收资本为99.78亿元,发行人持股100.00%。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计233.09亿元,负债总计133.3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99.78亿元。2016年,该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
(5)北京轨道交通大兴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轨道交通大兴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大兴线工程投资建设。该公司实收资本为45.64亿元,发行人持股100.00%。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计100.46亿元,负债总计54.8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45.64亿元。2016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2亿元。
(6)北京轨道交通昌平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轨道交通昌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地铁昌平线工程投资建设。该公司实收资本54.74亿元,发行人持股100.00%。
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计146.11亿元,负债总计91.3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54.74亿元。2016年,该公司未实现营业收入。
2、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x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宁波华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0月首发上市, 2002年11月更名为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京投公司认购了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20万股,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9.81%。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6年6月16日起,公司证券简称由“京投银泰”变更为“京投发展”,证券代码“600683”不变。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客运汽车出租及汽车保养(限分支机构经营)。 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租赁。家用电器及日用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技术咨询、房地产咨询、实业投资及咨询。
截至2016年末,京投发展资产总计287.76亿元,负债总计253.0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4.71亿元。2016年,京投发展实现营业总收入59.22亿元,利润总额10.62亿元,净利润7.46亿元。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京投发展资产总计 295.59 亿元,负债总计 260.71 亿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88 亿元。2017 年 1-9 月,京投发展实现营业总收入 22.48 亿元,利
润总额 2.73 亿元,净利润 1.65 亿元。
3、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前身为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经批准改制为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11年北京市国资委将其并入发行人名下。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运输;地铁车辆、地铁设备设计、安装、修理;利用自我媒体发布广告。报刊发行;零售图书、报刊;通信、增加值电信业务;餐饮、住宿、娱乐服务;销售食品烟草;地铁客车制造限分公司经营。
截至2016年末,地铁运营公司总资产为55.21亿元,总负债为22.9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2.25亿元。2016年度,地铁运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35亿元,利润总额6.06亿元,净利润4.15亿元。
4、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2006年重组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6.3亿元。该公司主要承担北京市城市信息管道的建设及维护任务,为通信运营 商、ISP运营商、党政军等专网和其它用户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该公司已建成信息管道约 2,100多公里,形成了具有良好的覆盖性和连通性的城市信息管道网络。京投公司于2011 年2月完成了对该公司的股权并购,所持股份占比由原来的30.87%增至59.46%。
截至2016年末,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78亿元,总负债为 5.0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5.74亿元。2016年,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3亿元,利润总额1.28亿元,净利润1.09亿元。
(四)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及关联方
1、发行人合营企业情况
表 3-3 发行人合营企业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核算方法 | 投资成本 | 2015年末 | 增减变动 | 2016年末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权益法 | 1,470.00 | - | - | - | 49.00 |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27,000.00 | 89,639.08 | 178.93 | 89,818.01 | 62.00 |
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告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 | 2,274.13 | 892.14 | 3,166.27 | 49.00 |
注:根据京地下铁道通成广告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京投公司对其不构成实控制,所以不并表,计入合营范围。
2、发行人联营企业情况
表 3-4 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核算方法 | 投资成本 | 2015年末 | 增减变动 | 2016年末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3,361.45 | 2,457.19 | 611.45 | 3,068.64 | 21.03 |
北京市中关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15,120.00 | 17,595.45 | -114.10 | 17,481.36 | 20.00 |
北京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11,813.44 | 11,953.27 | 3,170.33 | 15,123.60 | 22.22 |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30,000.00 | 31,834.73 | 1,649.99 | 33,484.72 | 20.00 |
北京九州一轨隔振技术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22,933.00 | - | 24,752.37 | 24,752.37 | 25.00 |
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5,202.00 | - | 5,202.00 | 5,202.00 | 26.01 |
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权益法 | 70.00 | 235.10 | 58.34 | 293.44 | 35.00 |
北京京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350.00 | 301.98 | 2.30 | 304.28 | 30.43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35,445.73 | - | - | - | 27.50 |
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11,760.00 | 14,090.38 | 1,391.79 | 15,482.17 | 49.00 |
北京金信通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150.00 | - | 149.96 | 149.96 | 30.00 |
意帝皮毛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8,000.00 | 9,287.15 | -9,287.15 | - | 16.83 |
企业名称 | 核算方法 | 投资成本 | 2015年末 | 增减变动 | 2016年末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北京九方宏信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4,000.00 | 4,974.07 | -4,974.07 | - | 18.00 |
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业 | 权益法 | 1,500.00 | 9,451.47 | 2,491.31 | 11,942.79 | 49.00 |
北京北广传媒地铁电视有限公司 | 权益法 | 1,470.00 | 5,785.25 | -1,480.89 | 4,304.36 | 49.00 |
3、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 3-5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一览表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组织机构代码 |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 子公司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 10000338-0 |
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 其他(说明) | 70023311-2 |
北京弘吉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说明) | 72397247-9 |
湖南x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说明) | 76560483-4 |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其他(说明) | 77231411-4 |
北京潭柘阳坡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说明) | 59069783-9 |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 其他(说明) | 14294455-X |
说明: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湖南x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的子公司,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为受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北京弘吉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xxxxx。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10,664,248.99 万元。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发行人接受北京市国资委的领导和监督。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无质押。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2003年组建北京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北京市国资委的监管范围是北
京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图 3-3 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六、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发行人董监高任职资格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董监高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并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与出资人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一)业务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二)人员方面:发行人与出资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 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且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在出资人单位兼职或领取报酬。
(三)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出资人不存在占用发行人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公司章程》中规定,发行人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有经费统一调配,专项管理;国资委作为发行人的出资人,保证发行人独立法人地位,不干预发行人司对法人财产独立支配和自主经营的权利。
(四)机构方面: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与出资人完全独立。
(五)财务方面: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执行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设独立于出资人的账户,独立依法纳税。
(六)发行人的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建立起了一套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各部门及子公司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组织机构健全完整,运作正常有序。公司的生产经营、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八、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经理层,按照工作规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董事会处于决策的核心地位;监事会处于监督评价的核心地位;发行人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是决策的执行者。发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能够较好地规范重大经营决策制定程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1、出资人
根据《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不设股东会,由北京市国资委行使出资者职权,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发行人承担责任,并依法享有各项权利:
(1) 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或者审核批准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章程、章程修改方案;
(2)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推动董事会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工作制度
和运行机制,对董事会及其运行机制进行评价;
(3) 委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指定董事长,决定其委派的非经理层董事和总经理薪酬、奖励,落实责任追究,组织对董事的培训,提高董事的履职能力;备案董事会对经理层副职人员的考核、薪酬管理制度或方案;委派或者更换财务总监;
(4) 委派或者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监事,指定监事会主席;
(5) 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规划;
(6)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7) 向公司下达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评价;
(8) 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9) 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0) 审核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或者申请破产的方案;
(11) 审议批准董事会拟订的公司重要子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方案;
(12)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3)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4)审议批准公司主营业务资产股份制改造方案(包括一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5) 审核公司工资总量预算方案、年金方案及重要条款修改方案;
(16) 审议批准公司的非主业投资和境外投资;
(17) 法律、法规、规章、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
2、董事会
根据《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为发行人的决策机构,对出资人负责。董事会成员为 9 人,其中 4 人为内部董事(含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 1 人)、5 人为外部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出资人从董事
会成员中指定。经出资人以书面形式授权,董事会可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权:
(1) 向出资人报告工作,执行出资人决定,接受市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
(2) 制订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改方案;
(3)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4) 制订公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规划,对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实施进行监控;
(5) 制订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对外担保;
(6)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主业投资项目;制定非主业投资和境外投资方案;
(7) 决定和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对其实施监控;审议批准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
(8) 制订公司主营业务资产的股份制改造方案(包括一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9) 制订公司重要子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方案;
(10) 除依照有关规定须由出资人批准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外,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有关事项;
(11) 制定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项目等的决策程序、方法,投资收益的内部控制指标;
(12) 督促经理层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任务;
(13)制订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1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6)按照市国资委有关规定,制订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依据审核结果,制定分配方案;制订企业年金和重要条款修改方案;
(17)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18) 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19) 制订公司发行债券的方案;
(20) 制订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或者申请破产的方案;
(21) 根据市国资委建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经理层副职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通过市场化手段聘任的经理层副职人员,决定前向市国资委事前备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22) 决定经理层副职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等事项,决定前向市国资委事前备案;决定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的报酬事项;
(23) 决定除须由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的其他内部重大改革调整事项;
(24) 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
(25) 向所出资企业推荐或派出股东代表、董事、监事;
(26) 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董事会对经理层的问责制;
(27) 依法支持和配合监事会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28) 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及法律、法规、规章、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3、监事会
根据《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 5-6 人组成,其中市
国资委委派 3-4 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1 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权;
(5)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国资委规定的其他职权。
4、经营管理层
根据《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任务;
(3) 组织实施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人才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对外担保、资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拟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依据审核结果,拟订分配方案;拟订企业年金和重要条款修改方案;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分配方案;
(6) 拟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7)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9) 拟订公司主营业务资产的股份制改造方案(包括转让国有产权方案)
(10) 拟定公司发行债券的方案
(11)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层副职;
(12) 履行相关程序后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13)提出公司经理层副职的奖惩方案;按照董事会对公司年度经营考核评价结果,决定公司经理层副职以下管理人员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14)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图 3-4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母公司下设 16 个职能部门,包括党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审计事务部、法律事务部、企业发展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融资计划部、基础设施业务发展部、轨道交通事业总部、资产经营开发事业部、土地开发事业部、资本运营部。
1、党委组织部
作为统筹协调及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各项指示和决议的职能部门,为党工团组织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服务。
2、党群工作部
纪检监察部作为发行人的纪律检查部门,负责廉政建设、纪律检查、效能监察工作。
3、纪委办公室
作为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专门职能机构,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各项指示和决议,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供有效支持和服务保障。
4、董事会办公室
作为统筹协调与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各项指示和决议的部门,一方面通过组织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调研等工作,为董事会职能发挥的落实提供有力保
障;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及监督实施、设定经营层考核目标及机制建立、开展战略研究等手段,为公司战略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5、审计事务部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外部审计配合,中介机构管理及项目后评价工作,为公司的审计相关事务、中介机构管理及项目后评价工作提供有益支持。
6、法律事务部
作为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通过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有效防范内控风险和法律风险,为确保公司稳健、高效、规范运作,提供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力支持。
7、企业发展部
作为公司企业发展研究和战略实施及保障的职能部门,研究企业发展策略,推动落实公司战略规划,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8、公司办公室
作为公司行政与办公的综合管理、协调、督办、服务部门,为公司总体运行和业务开展提供经营管理、行政服务、文秘管理、宣传管理等方面的有效支持。
9、人力资源部
作为公司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支持和人事服务的职能管理部门,围绕建立健全适应公司需要、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机制的目标,积极开展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配置、薪酬绩效、员工培训等工作,努力吸引、培养、保留、激励公司各类人才,为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10、财务管理部
作为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调配,保证稳健、高效地对公司经营提供职能支持和资金保障。
11、融资计划部
作为公司的融资与计划部门,按照轨道交通规划与公司业务计划,编制公司政府项目和自营项目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计划,通过对基础设施融资方案设计和实施,最大
程度保证资金供应,合理控制融资成本。
12、基础设施业务发展部
作为公司基础设施业务拓展部门,负责社会化融资项目计划制定及组织实施;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京津冀等新业务拓展;国铁项目管理等方面工作。为公司在投融资体制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寻求突破。
13、轨道交通事业总部
作为公司承担政府轨道交通专项任务的部门,主要负责非社会化融资轨道项目规划、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理,负责社会化融资项目政府投资部分的管理。做好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合理确定线路建设标准;做好投资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资产管理,建立专业化的管理平台。支持公司经营相关工作。
14、资产经营开发事业部
作为公司的资产经营业务开发与管理部门,实施开发多种经营项目,挖掘轨道交通相关及其他商业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变为公司利润,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支持。
15、土地开发事业部
作为公司的土地资源开发与管理部门,承担土地一、二级开发、轨道站域综合 体、车辆段(车站)上盖开发和其他类投资项目实施工作,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支持。
16、资本运营部
作为公司经营性股权投资及资本运作筹划实施的部门,在公司投资战略(主业除外)指导下,通过投资计划制定、项目分析论证、对外投资及股权并购实施等手段,开展相关投资工作,全面规范参控股公司的股权及投资经营管理,优化公司投资结 构,确保投资收益,为公司战略可持续性发展提供投资方面的有力支持。
九、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1、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制订了符合自身实际的下级公司管理办法。实现了
公司与下级公司政策执行的统一、协调,建立健全下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执行现代企业管理规范操作,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发行人为方便内部管理,将下级公司分为所属公司和持股公司。其中,所属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持股公司包括参股子公司。凡所属公司,其行政、人事、财务方面的工作纳入发行人管理体系,接受对口职能部门监管、协调和支持。发行人将所属公司的发展规划、公文签发处理、公司信息、公司人员出入境等信息纳入公司的体系或系统中,并按照发行人的人力资源政策对所属公司的人员进行管理。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向各持股子公司委派责任董事和外派人员,完善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流程,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及时了解并掌握持股子公司经营管理信息;明确各自责任,加强风险控制。持股公司的外派人员按发行人规定对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2、人力资源管理
发行人依据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发行人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发行人的人力资源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适应发行人业务发展的需要。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人力资源计划,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及其规定的招聘程序完成人才的招聘。发行人的行政管理部负责管理公司的人事档案,其中包括人事档案的建立、收集、鉴别、保管、查阅与调转。
发行人为全面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配合发行人战略发展规划,使员工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发行人按照培训原则的指导,为员工制定符合员工实际的培养方案和培训内容。发行人负责员工培训的组织实施,并严格地对员工的培训成果进行考核,以提高员工的实际培训效果。发行人按照发展的需要及员工的表现进行人员调配、职位的任免。
3、财务管理
发行人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资金管理、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管理、审计管理、政策性财务事项管理以及财务人员管理。发行人本部及所属公司设计划财务部,作为财务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按照发行人财务管理的总体要求和所属公司业务定位,开展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协调、部署和管理涉及公司全局性的财务工作,协助
所属公司协调财务活动中与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关系,为所属公司财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并对所属公司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4、预算管理
发行人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发行人本部以及发行人对外出资企业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公司的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的管理行为。发行人财务预算以围绕公司业务规划,以筹资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既定经营指标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反映。发行人全部经营活动纳入预算管理,无预算一律不予支付。
5、内部审计管理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发行人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发行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经营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适用于发行人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审计工作,包括对发行人及所属公司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效益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内部审计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专项审计计划,并实施项目审计,把握发行人的审计情况。
6、项目投融资管理
发行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项目投融资管理办法。有效的规范了公司项目的审批、决策和管理,明确实施要求,强化科学管理,确保项目运作过程合法、合规并避免运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发行人根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向公司下达的投资建设任务,来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勘察等前期工作。根据本办法,发行人提出项目的财务模型、资金xx计划、项目公司的组建方案及建设管理方式,并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发行人根据委托合同规定,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及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协调。项目建成后,发行人对项目进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等活动。
7、重大经营决策管理
所属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均须上报发行人,主要包括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委托经营、大额对外借款、股权变动、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发行人对所属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决策实行审查批准制。所属公司在重大经营事项决策研究过程中,应履行评估论证、可行性研究等程序,发行人业务管理部门参与。
8、担保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担保机制,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明确规范了各成员企业对外担保的原则、对外担保的程序、对外担保的范围、条件和审批权限、反担保的方式和内容,以及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等决策机制。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表3-6 发行人董事基本情况表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期 |
xxx | xx长 | 男 | 1965 | 2013年7月-至今 |
xxx | xx(总经理) | 男 | 1969 | 2014年7月-至今 |
xx | 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 男 | 1969 | 2016年12月-至今 |
xxx | 外部董事 | 男 | 1952 | 2015年7月-至今 |
xxx | 外部董事 | 男 | 1952 | 2015年2月-至今 |
xxx | xx董事 | 男 | 1969 | 2015年2月-至今 |
xxx | 外部董事 | 男 | 1968 | 2015年2月-至今 |
xx | 外部董事 | 男 | 1963 | 2015年2月-至今 |
xxx,男,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焦化厂炼焦分厂机动科副科长、综合办副主任,北京焦化厂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厂长,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于2009年12月任公司董事,2013年7月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xxx,男,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境外融投资管理中心项目经理,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副经理,北京集成电路设计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4年7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xx,男,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党校教师、团委副书记,北京市汽车工业集团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主任,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副经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于2016年1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xxx,男,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北郊木材厂副厂长、厂长,北京市天坛家具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北京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澳门京澳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兼香港京泰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已退休。现任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于2015年7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xxx,男,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葛洲坝工程局办公室副主任、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三峡指挥办公室主任、副指挥长,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湖北襄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四川内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已退 休。2016年1月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于2015年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
施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xxx,男,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联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华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融资主管、香港xxx国际会计师行企业风险管理业务总监。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于2015年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xxx,男,硕士研究生,律师,曾任外交部中国国际法学会干部、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君屹律师事务所律师、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国浩律师事务所集团执行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
(北京)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于2015年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xx,男,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系博士生导师、教授。北京市委组织部特聘研究员,2005 迄今任深圳恒波公司独立董事。于 2015 年 2 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表 3-7 发行人监事基本情况表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期 |
xxx | 监事会主席 | 女 | 1959 | 2016年10月-至今 |
xxx | 专职监事 | 男 | 1963 | 2016年10月-至今 |
xxx | 专职监事 | 女 | 1963 | 2016年10月-至今 |
x章义 | 职工监事 | 男 | 1968 | 2016年12月-至今 |
许立新 | 职工监事 | 女 | 1966 | 2016年12月-至今 |
xxx,女,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首都钢铁公司北钢公司生产处总调度室副主任、运输科科长,首钢总公司生产部副部长兼原料处处长,首钢总公司运输部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首钢总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北京市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现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于2016年10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xxx,男,大学本科,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解放军某部副连职、正连职、副营职、正营职军代表,副团职助理员、装备技术处副处长、正团职助理员、计划财务处处长、工程训练处处长、总顾问助理(副师职)、副部长,北京市审计局副巡视
员。现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于2016年10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专职监事。
xxx,女,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商管处科 员,市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市财政局外贸处、外经处主任科员,市财政局企业二处主任科员,市财政局企业处主任科员,市国资委业绩考核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现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于2016年10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专职监事。
明xx,男,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丰台区煤炭公司兴宇经贸部副经理,北京市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政治工作部副部长,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职工董事。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纪检监察部(纪委办公室)部长。于2016年1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许立新,女,大学本科,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印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部工程师,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开发部工程师,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主管,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北京京投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总部党总支书记。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信访统战部)、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常务副部长(主持工作)。于2016年12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表3-8 发行人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任期 |
于增 | 副总经理 | 男 | 2014年6月至今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0年12月至今 |
xxx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男 | 2007年4月至今 |
xx | 副总经理 | 女 | 2016年10月至今 |
xxx | x总经理 | 男 | 2009年6月至今 |
xxx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女 | 2009年12月至今 |
宋自强 | 财务总监 | 男 | 2011年4月至今 |
xxx | 副总经理 | 男 | 2015年8月至今 |
xx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女 | 2018年2月至今 |
白云生,男,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计委投资处副处 长、处长、计委委员(副局级),北京市交通委委员(兼),北京市发改委委员(副局
级),北京市西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于增,男,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电气化设计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中铁电化局集团总工程师(副局级),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正局级),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男,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公交研究所规划室主任,北京公交总公司运营处副处长,北京市公交总公司政策研究室干部,北京市公交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市公交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市公交总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委员(副局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男,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地铁总公司总调度室副主任、主任、运营处处长,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调度室主任,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主任,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xxx,男,硕士研究生,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工交企业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企业一处副处长,北京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北京市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处副处长、处长、纪委委员,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女,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规划设计部部长、副总经理,北京市延庆区政府副区长。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x,女,硕士研究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金中合实业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主管,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总监兼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宋自强,男,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xxx,男,博士研究生,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城建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地下铁道建设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京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土地开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xx,女,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共青团北京市委青运史研究室科员、共青团北京市委城区部主任科员、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学部部长、共青团北京市委研究室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巡视员、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设置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的兼职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 姓名 | 兼职单位名称 |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xxx | x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 年 8 月 | 至今 |
北京轨道交通技术装备 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 年 1 月 | 至今 | |
京投(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 年 1 月 | 至今 | |
xxx |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 年 11 月 | 至今 |
京津冀城际铁路投资有 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 年 3 月 | 至今 |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 年 12 月 | 至今 |
任职人员 姓名 | 兼职单位名称 |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科技 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 年 8 月 | 至今 | |
xx | x | - | - | - |
xxx | 无 | - | - | - |
xxx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12 年 3 月 | 至今 |
张xx |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 | 外部董事 | 2016 年 1 月 | 至今 |
xxx | xx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合伙人 | 2013 年 4 月 | 至今 |
xxx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 合伙人 | 2002 年 1 月 | 至今 |
xx | 深圳恒波集团 | 外部董事 | 2007 年 6 月 | 至今 |
xxx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 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
xxx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专职监事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 司 | 专职监事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 专职监事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
xxx |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 专职监事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 司 | 专职监事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
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 专职监事 | 2016 年 10 月 | 至今 | |
x章义 | 无 | - | - | - |
许立新 | 无 | - | - |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权和债券情况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以任 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发行人债券。发行人高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 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同类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对外投资。
十一、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
情形。
十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北京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资本运营,并延伸到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高速铁路投资、城中村改造和信息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近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政府将逐步加大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力度,长期来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将面临良好的前景。
(一)北京市区域经济情况
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办公所在地。2016 年末,北京全市常住人口 2,172.9
万人,比 2015 年末增加 1.4 万人。其中,常住外来人口 807.5 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 37.16%。
北京市作为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积聚了大量的物质和文化资源,吸引了国内外众多大型企业落户北京,其中国务院国资委管辖的 146 家大型国企中有超过 100家在北京设立总部,2013 年北京已有 48 家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首次超越日本东京位居全球第一。跨国公司在京总部企业和研发机构达到 700 多家。首都优越的区位优势和多年发展的积累,使得北京具有中央经济和总部经济的特征。
受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北京市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7.5%,低于“十一五”期间平均增长 3.9 个百分点。2016 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4,899.26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8.41%,增速与全国持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129.6 亿元,下降 8.8%;第二产业增加值 4,774.4 亿元,增长 5.6%;第三产业增加值 19,995.3 亿元,增长 7.1%。三次产业结构为 0.6:22.1:92.6。北京市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新经济产业高速发展,服务型经济特征明显。具体来看,2016 年北京市新经济实现增加值 8,132.4 亿元,增长 10.1%,占全市经济的比重为 32.7%。高技术产业增加值 5,646.7 亿元,增长 9.1%。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 3,824.3 亿元,增长 10.7%。
固定资产投资方面,2016 年北京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8,461.7 亿元,比上年增长 5.9%。其中,完成基础设施投资 2,399.5 亿元,增长 10.3%。从基础设施投资投向上看,交通运输投资 973 亿元,所占比重为 40.6%;公共服务业投资 643.8 亿元,所占比重为 26.8%。完成民间投资 2766 亿元,下降 5.6%。
图 3-4 2011 年-2016 年北京市 GDP、固定资产投资及增速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近年来,北京市的财政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2009 年-2015 年北京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都保持在 10%以上;但受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影响,基金收入下滑明显;与此同时,地方财政加大投资力度,实施了多项拉动内需的政策,财政支出增多,地方财政压力有所显现。
2016 年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5,081.30 亿元,同比增长 7.57%,同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6,161.40 亿元,增长 16.73%;公共财政xx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 82.47%,处于较好水平。
图 3-5 2011 年-2016 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支情况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2016 年,北京市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 3,884.9 亿元,比上年增长 5.0%。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5.1%。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 6.7%;股份合作企业、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增加值分别增长 9.3%和 8.5%;高技术制造业、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 3.4%、11.9%和 3.8%。
财政收入方面,北京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稳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16 年,全市口径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081.30 亿元,同口径增长 7.57%,加中央返还及补助等收入 1,783.20 亿元,收入合计 6,864.50 亿元。从财政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仍是北京市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16 年,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中,增值税 1,214.3 亿元,增长 69.6%;营业税 584.4 亿元,减少 50.7%%;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为 1,095.2 亿元和 571.3 亿元,分别增长 6.9%和 19.5%。
支出方面,2016 年,北京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161.40 亿元,增长 16.73%。其中,用于住房保障、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城乡社区的支出分别增长 2 倍、19.8%、19.6%和 12.5%。
财政预算xx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 82.4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对支出的覆盖率较好。
表 3-10 2014-2016 年北京市财政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4,027.16 | 4,723.90 | 5,081.30 |
其中:税收收入 | 3,861.29 | 4,263.91 | 4,452.97 |
非税收入 | 165.87 | 459.99 | 628.33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3,122.91 | 2,028.40 | 1,783.20 |
地方财政收入合计 | 7,214.54 | 6,700.30 | 6864.50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4,524.67 | 5,278.20 | 6,161.4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2,559.09 | 2,257.80 | 703.10 |
地方财政支出合计 | 7,147.75 | 6,700.30 | 6,864.50 |
财政预算xx率 | 89.00% | 89.50% | 82.47% |
资料来源:北京市统计局
近年来,由于受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下滑明显。2016 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783.20 亿元,较上年大幅下降 12.1%;同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03.10 亿元。
政府债务方面,北京市政府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项目,相应债务也形成了大量的优质资产,如土地储备资产、城市轨道交通、水热电气等市政设施和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相关领域的债务偿还。
具体来看,截至 2016 年末,北京市政府债务限额为 7,211.40 亿元,较 2015 年末增
长 7.80%,其中,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分别为 1,987.30 亿元和 5,224.10 亿元。
整体来看,北京市凭借首都的区位优势,经济、财政实力雄厚,“十二五”期间,北京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呈现出经济实力稳步增强、创新驱动活力释放、人口调控效果显现、绿色环保助力发展、扩大开放互利共赢、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六大特点。
(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轨道交通属于城市公共交通业,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磁悬浮列车等。轨道交通是一种独立运行的有轨交通系统,提供了资源集约利用、环保舒适、安全快捷的大容量运输服务。
轨道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道路交通资源与居民出行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国进入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高
速发展期。根据中国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 2016 年度统计和分析报告》,
截至 2016 年末,我国累计有 30 座城市开通运营轨道交通路线,运营里程达 4,152.80 公
里,车站 2,671 座。2016 年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 534.80 公里,车站 435 座,
新增运营线路共计 17 条。
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在“十二五”期间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随着在建、拟建线路的建成运营,“十三五”期间轨道交通将在城市客运系统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于 2016 年 3 月发布的《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将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已批复规划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实施,完善北京、上海、广州等超大城市和大城市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建设,构建多层次、多模式、一体化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2016-2018 年拟重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303 项,涉及项目总投资约 4.7 万亿元,其中 2016 年项目 131 个,投资约 2.1 万亿元;
2017 年项目 92 个,投资约 1.3 万亿元;2018 年项目 80 个,投资约 1.3 万亿元。城市轨
道交通方面,重点推进 103 个项目前期工作,新建城市轨道交通 2,000 公里以上,涉及
投资约 1.6 万亿元。
然而,轨道交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同时又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和规模经济的特征,以上决定了在我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初期仍需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融资模式。因此,轨道交通不仅需要地方政府具备较强的财政实力和融资能力以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还需要持续的财政投入以保障线路系统的安全运行。国务院办公厅于 2003 年 9 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就指出,“发展城轨交通应当坚持量力而行、规范管理、稳步发展的方针,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发展速度,确保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防止盲目发展或部分超前”。目前,我国申报发展地铁的城市应达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 100 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 1,000 亿元以
上;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应达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 60 亿元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600 亿元以上。
具体来看,目前轨道交通建设投资主要采取政府提供一定比例资本金、市区共建的模式。在项目资本金的筹集上,由市、区两级政府投入资本金,将地铁建设与沿线土地开发结合,并与各区的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同时,各地也在逐步尝试轨道交通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改变项目由政府独家运作的模式,广泛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建设,充分发挥
企业的积极性,由企业与政府共同筹集资本金,对规划线路实行产权清晰的项目公司运作,不断规范投资、建设、监管和运营。
此外,轨道交通还具有项目建设周期长,一次性投资大,后期运营维护成本xx的特点。国外经验表明,设备的购置、安装等费用约占轨道交通总投资的 40~50%。1999年以前,我国轨道交通设备主要依靠进口,进口设备价格昂贵,导致建设成本居高不下。国务院办公厅于 1999 年 2 月转发的原国家计委《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的实施意见》提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无论使用何种建设资金,其全部轨道车辆和机电设备的平均国产化率要确保不低于 70%”。自此,我国轨道交通技术设备国产化水平不断提高,有的在建线路国产化率甚至超过了 80%。按照 2012 年 9 月国家发改委新批准的 23
个城市轨道建设项目估算,城市轨道平均每公里造价为 3.23 亿元,相比 20 世纪 90 年代建成的 3 条线路平均每公里造价 6~8 亿元已有大幅下降。尽管国产化的实施使得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成本大幅下降,但总体来看,轨道交通仍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投资规模最大的工程,而上述建设成本通常最终沦为沉没成本。除建设成本外,轨道交通项目还面临xx的运营费用,包括电力供应、车辆维修、设备维护、人员工资等。
从目前的经营概况来看,轨道交通作为政府提供给居民的一种出行方式,其社会效益往往大于经济效益。加之轨道交通具备较强的网络效应,单一线路通常缺乏吸引,而我国大部分城市还处在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初期,除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外,其他城市建成的线路只有 1 条或 2 条。单线独立运营的局面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运载能力的释放,票款收入远不能覆盖运营费用。因此,轨道交通项目投入运营后,其沿线的商贸、广告等经营性业务通常也一并交由地铁公司管理,一般由地铁公司联合专业化投资者,对地铁沿线的广告、商贸统一开发,实现规模和专业化经营,通过运营相关资源的收益部分弥补地铁运营的亏损。
总体来看,由于轨道交通的前期建设成本和后期运营维护成本xx,加之票价无法实现完全市场化,运营通常处于亏损状态。但是,通过对轨道交通建设投资体制的创新,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引入,轨道交通行业也在逐步实现市场化。此外,相关资源开发,如广告、商贸、地下空间、房地产开发等业务未来也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预计将为轨道交通线路的运营提供一定的盈利补充。
(三)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城市服务功能明显提升。截至 2016 年末,北京市轨道交通已
运营线路达到 19 条 574 公里。持续的高投入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得到飞速发展,基本满足了这一期间迅猛增长的交通需求,中心城交通拥堵加剧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局部地区有所缓解,但交通拥堵的形势依然xx。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将实现由中等发达阶段向发达阶段迈进,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并实施城市空间布局战略调整,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北京市将逐步落实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2016 年全市人口突破 2,000 万,预计 2017 年全市人口将在 2,200 万左右。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迅速增长的人口与不断扩张的城市对社会公共系统的需求也日益增大,这也就需要轨道交通在缓解交通压力、引导城市发展等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骨干带动作用。
按照《北京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07-2016 年)》,到 2016 年,全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达到 19 条,将形成“三环、四横、五纵、七放射”线网格局。同时,结合城市高速发展与调整产业布局对基础设施配套的要求,北京市将进一步加大轨道交通建设力度,于 2020 年形成近 1,000 公里的轨道交通路网格局。
为此,北京市政府将加强政府投入,着重搞好跨区域的重大骨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引导中心城区优质社会服务资源转移;创新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轨道交通网络建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为发行人继续增强投融资能力、全面丰富资源开发内容、深化延伸轨道交通相关产业、巩固在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龙头地位、推进建设国内一流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性投资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公司是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资运营主体,承担北京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源开发及运营等职责,在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处于垄断地位。北京市政府对轨道交通在未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的突出定位和强大的资金保障,将为发行人在未来行业发展中提供强大的动力。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北京市政府的政策支持
公司作为北京市国资委对基础设施的出资人代表,承担北京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职能,为北京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筹集资金,并负责相关的运营管理。公司是北京市轨道交 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唯一的投资运营主体,在北京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及运营中 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在项目承接、资金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另外,公 司积极探索项目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在资本市场上积极尝试多种债务融资工具,提升了 公司的融资能力。
项目承接方面,作为北京市内唯一负责轨道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开发主体,公司在轨道交通的投资和运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京投公司已开发完成并投入运营的轨道交通路网运营线路共有 19 条,运营里程共计 574 公里。
财政补贴方面,北京市政府每年根据北京市地铁建设进度和当年财政预算拨付给公司财政专项资金和补贴,其中包含新线建设资本金、已运营线路的还本付息资金、既有线路的改造资金以及地铁运营补贴等。近三年来,政府的专项资金每年都足额、及时到位,其中 2016 年公司共收到政府专项资金 295 亿元;2017 年 1-9 月,公司已收到政府
当年的专项资金 295 亿元。具体来看,根据北京市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印发本市未来五年(2008~2012 年)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安排的通知》(京发改[2007]2335 号),市政府 2008年~2012 年每年分别安排 100 亿元作为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2013年初,北京市发改委下发《关于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筹措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发改[2013]23号),为确保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目标按期实现,市政府加大对轨道交通建设的支持力度,决定 2013 年~2035 年轨道交通专项资金政策由每年 100 亿元调整为每年 155 亿元。
2016 年初,京投公司与北京市政府签署“授权经营协议”(ABO 协议),将轨道交通建设专项资金、更新改造专项资金、运营补贴等政府性资金进行整合,统一纳入授权经营服务费,对应支撑京投公司的投资、建设、运营等整体服务。根据当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和市财力承受水平,协议约定 2016 年~2025 年北京市政府每年向京投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调整为 295 亿元,同时约定 2026 年~2045 年将按照总投资完成情况、利率水平、票制票价变化、新增调整事项等进行调整。
此外,为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减轻政府投资压力,公司还根据各新线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线路、投资额以及工期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分别设计和尝试了不同的投融资模式。其中,北京地铁 4 号线、14 号线以及大兴线采用了 PPP 模式,即采取特许经营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项目,即通过引入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成立特许经营
公司,由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 30 年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管理。未来公司在新项目中将不断探索新的轨道交通投融资模式。
除了在项目投融资模式上进行创新,公司在资本市场上也积极尝试多种债务融资工具,使得公司融资渠道得到了进一步拓宽。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公司已发行 230 亿元中期票据、238 亿元企业债券和 105 亿元的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此外,在银行贷款方面,公司也通过采取利率期权贷款、固息贷款以及出口信贷等方式尽可能的控制贷款成本,降低财务费用。
总体来看,公司作为北京市政府的投资运营主体,得到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北京市政府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有力支持,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实力。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多种融资渠道,其相对良好的融资能力也为项目开发及建设提供了一定的资金支持。
2、广泛的市场融资渠道
公司拥有广泛的市场融资渠道,形成了一套高效、成功的投融资运作管理模式。股权融资方面,运作了国内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个 PPP 项目,地铁 4 号线引入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等社会投资承担 46 亿元的建设任务。债务融资方面,积极通过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定向融资工具等产品筹集低成本建设资金,并广泛采用了包括保险债权、信托资金等多种债务融资方式。在公司的发展壮大过程中,融资业务以规模大、成本低、品种丰富、形式多样等特点,形成了引领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并在资本市场上积淀了较为强大的综合实力,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撑与保障。
3、较高的项目管理水平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复,公司引入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等社会投资负责地铁 4 号线的投资、建设及运营,开创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新格局。4 号线 PPP 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是国内第一个利用外资、引入私营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受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获得了第 13 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全国建设行业城市轨道交通专项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011 年,公司发起设立全国首支轨道交通产业基金——北京基石基金,逐步建立规模化的多种经营运作模式。
4、公司治理和团队运作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本着效率、授权和责权利统一原则,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对原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形成了精简、扁平、高效的管理模式。同时,多年的轨道交通建设、资源开发和股权投资项目实践为公司积累了大型项目规划、投资、运作、管理的丰富经验,和一支能力强、素质高、开拓进取、敢于实践的专业化团队,并建立了一套基本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内部管理和人员任用机制,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北京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源开发及运营等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发行人逐渐探索出以政府项目投资和产业经营相结合,通过专业化、国际化的运作,创建轨道交通投融资的市场化运作模式,以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一级开发为突破,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地下空间开发等经营业务的发展,同时积极参与北京市新城建设、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及城市电子清算业务的投资经营,形成了“轨道交通投融资建设和相关资源市场化经营开发”两业并重、互为支撑的“两大板块”经营格局,构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营业模式。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坚持以政府项目投融资为主,相关业务已经陆续延伸到轨道交 通沿线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地铁上盖物业、地下空间等轨道交通相关产业投资领 域。同时,发行人通过收购上市公司“京投发展”股权进入资本市场,在北京市政交通 一卡通、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方面逐步形成投资规模,为实现“一体两翼” 的业务发展格局奠定良好基础。目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开发及运营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等。
发行人现有资产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主要是现有已运营的地铁 1、2 号线及复八线地铁的相关房屋建筑物、铁路车辆及相关配套设施,以及地铁 10 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8 号线、14 号线、7 号线、15 号线、9 号线、亦庄线、大兴线、昌平线、房山线等在建工程。发行人收入来源主要为票款收入、政府补贴收入、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利用收入、房地产收入等。
表 3-1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年1-9月 | 2016年 | 2015年 | 2014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1、开发及运营收 入 | 282,275.74 | 29.45% | 680,869.63 | 43.53% | 926,935.48 | 52.84% | 622,162.52 | 55.70% |
其中:房地产开发 | 208,559.00 | 21.76% | 571,203.61 | 36.52% | 812,421.84 | 46.31% | 314,022.74 | 28.12% |
土地一级开发 | 12,260.33 | 1.28% | 22,393.87 | 1.43% | 24,079.82 | 1.37% | 253,256.37 | 22.67% |
轨道交通车辆段综 合利用 | - | - | - | 0.00% | - | 0.00% | 5,006.71 | 0.45% |
管道业务 | 9,897.71 | 1.03% | 35,027.09 | 2.24% | 43,072.05 | 2.46% | 44,615.11 | 3.99% |
其他 | 51,558.70 | 5.38% | 52,245.06 | 3.34% | 47,361.77 | 2.70% | 5,261.59 | 0.47% |
2、服务收入 | 596,856.84 | 62.27% | 807,347.48 | 51.62% | 752,757.22 | 42.91% | 445,552.78 | 39.89% |
票款收入 | 564,333.10 | 58.88% | 702,132.57 | 44.89% | 656,852.35 | 37.44% | 335,568.50 | 30.04% |
广告服务 | 25,525.14 | 2.66% | 49,595.20 | 3.17% | 48,849.46 | 2.78% | 30,897.88 | 2.77% |
其他 | 6,998.60 | 0.73% | 55,619.71 | 3.56% | 47,055.41 | 2.68% | 79,086.40 | 7.08% |
3、商品销售收入 | 68,766.45 | 7.17% | 38,688.42 | 2.47% | 40,000.11 | 2.28% | 31,998.26 | 2.86% |
其中:进出口贸易 | 7,225.00 | 0.75% | 15,312.87 | 0.98% | 20,873.09 | 1.19% | 23,500.81 | 2.10% |
车辆销售 | 39,969.10 | 4.17% | - | - | - | - | - | - |
其他 | 21,572.35 | 2.25% | 23,375.54 | 1.49% | 19,127.02 | 1.09% | 8,497.45 | 0.76% |
4、其他业务收入 | 10,570.19 | 1.10% | 37,234.84 | 2.38% | 34,612.26 | 1.97% | 17,184.40 | 1.54% |
合计 | 958,469.22 | 100.00% | 1,564,140.37 | 100.00% | 1,754,305.07 | 100.00% | 1,116,897.96 | 100.00% |
注:2014 年数据来源于公司 2015 年审计报告,2015、2016 年数据来源于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2017 年 1-9 月数据为公司提供,未经审计,下同。
近年来,公司收入规模呈现一定的波动,主要受以下两方面原因所致:其一,北京市地铁在2014年12月底正式实施票价上调方案,导致票款收入自2015年起大幅上涨;其二,受项目开发进度的周期性变动影响,公司房产开发及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收入均呈现一定波动。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1.69亿元、175.43亿、 156.41亿元以及95.85亿元,其中轨道交通线路运营的票款收入占比分别为30.04%、
37.44%、44.89%和58.88%;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28.12%、46.31%、36.52%和
21.76%。除此之外,公司还从事部分与轨道交通线路相关的沿线媒体广告资源的经营、进出口贸易、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设施的开发建设业务以及融资租赁业务等,但收入占比较低。
1、服务业务板块
公司的服务业务板块主要由票款收入、咨询服务、饭店旅游服务、租赁服务、广告服务、运营及通信系统资源服务等部分组成。2016 年,公司服务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80.73亿元,同比增加 8.71%,与上年基本持平。2017 年 1-9 月公司服务业务板块实现收入
59.69 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 62.27%。
(1)票款收入
公司的票款业务主要由地铁运营公司经营。2011 年,北京市国资委将地铁运营公司股权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业务收入中新增票款收入一项。在此之前,地铁运营公司每年向发行人支付地铁 1、2 号线的资源占用费。2016 年,公司实现票款收入 70.21 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 44.89%。2017 年 1-9 月,公司实现票款收入 56.43 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为 58.88%。
2014 年 11 月 27 日,为适应公共交通网络化运营要求,促进公共交通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满足广大乘客安全快捷出行需求,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共交通价格的通知》京发改[2014]2526 号文件,通知中明确规定了新的地铁及公交价格调整最终方案。新的价格标准于 2014 年 12 月 28日起正式施行。京投公司严格遵照此通知实施了新的地铁价格调整方案。
目前,北京市共有 19 条正式运营的轨道交通路线,线路长度达 573.86 公里,车站
数量 345 座。其中,除 4 号线、大兴线以及 14 号线(建成后一定期限内由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运营)之外,剩余线路均由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运营。
表 3-12 北京市已运行地铁线路情况
线别 | 起讫点 | 线路长度(公里) | 车站数量 | 开通年份 |
1 号线 | 苹果园—四惠东 | 31.00 | 23 | 1969 |
2 号线 | 积水潭—积水潭 | 23.00 | 18 | 1984 |
4 号线 | 公益西桥—安河桥北 | 28.00 | 24 | 2009 |
5 号线 | 宋家庄—天通苑北 | 28.00 | 23 | 2007 |
6 号线一期 | 五路居—草房 | 43.05 | 26 | 2012 |
线别 | 起讫点 | 线路长度(公里) | 车站数量 | 开通年份 |
6 号线二期 | 草房—潞城 | 2014 | ||
7 号线 | 北京西站—焦化厂 | 23.65 | 19 | 2014 |
8 号线 | 朱辛庄—南锣鼓巷 | 29.00 | 18 | 2013 |
9 号线 | 郭公庄—北京西站 | 17.00 | 13 | 2011 |
9 号线北段 | 北京西站—国家图书馆 | 2012 | ||
10 号线一期 | 巴沟—劲松 | 57.00 | 45 | 2008 |
10 号线二期 | 劲松—巴沟 | 2012 | ||
13 号线 | 东直门—西直门 | 41.00 | 16 | 2002 |
14 号线(西段) | 西局—张郭庄 | 44.00 | 27 | 2013 |
14 号线(东段) | 金台路—善各庄 | 2014 | ||
14 号线(中段) | 金台路—北京南站 | 2015 | ||
15 号线 | 清华东路西口—俸伯 | 43.00 | 20 | 2014 |
八通线 | 四惠—土桥 | 19.00 | 13 | 2003 |
机场线 | 东直门—首都机场 | 28.00 | 4 | 2008 |
亦庄线 | 宋家庄—亦庄火车站 | 23.30 | 13 | 2010 |
大兴线 | 公益西桥—天宫院 | 21.76 | 11 | 2010 |
房山线 | 苏庄—郭公庄 | 23.00 | 11 | 2011 |
昌平线一期 | 西二旗—南邵 | 31.10 | 12 | 2010 |
昌平线二期 | 南邵—昌平西山口站 | 2015 | ||
地铁 16 号线二期 | 西苑-北安河 | 20.00 | 9 | 2016 |
合计 | - | 573.86 | 345 | -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线路建设方面,截至2016年末,京投公司已完工并投入运行的轨交线路共计19条
(段),除M4线、M14线和大兴线由京港地铁负责运营外,其他线路段均由运营公司负责运营。已投入运行的19条(段)线路总投资共计3,162.28亿元,总长度573.86公里,车站总数345座。
表3-13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通运行的地铁线路情况
单位:亿元、公里、座
线路名称 | 已开通起终点 | 运营主体 | 总投资 | 该线路规划总长度 | 已开通长度 | 车站总数 | 开通时间 | 资金来源 | |
资本金 | 自筹资金 | ||||||||
M1 | 苹果园——四惠东 | 运营 公司 | 108.38 | 31.00 | 31.00 | 23 | 1969、1984 | 0.00 | 108.38 |
M2 | 积水潭——积水潭 | 运营 公司 | 23.00 | 23.00 | 18 | 1969、1984 | |||
M4 | 公益西桥——安河桥北 | 京港 地铁 | 153.85 | 28.00 | 28.00 | 24 | 2009 | 50.51 | 76.38 |
M5 | 宋家庄——天通苑北 | 运营 公司 | 138.63 | 28.00 | 28.00 | 23 | 2007 | 40.00 | 87.16 |
M6 | 五路居——潞城 | 运营 公司 | 394.61 | 43.05 | 43.05 | 26 | 2012、2014 | 114.83 | 236.58 |
M7 | 北京西站——焦化厂 | 运营 公司 | 269.16 | 23.65 | 23.65 | 19 | 2014 | 65.18 | 133.30 |
M8 | 朱辛庄——南锣鼓巷 | 运营公司 | 173.79 | 29.00 | 29.00 | 18 | 2008、 2011、 2012、2013 | 59.82(含 二期、三期、四 期) | 131.98 (含二期、三期、四 期) |
M9 | 郭公庄——国家图书馆 | 运营 公司 | 129.35 | 17.00 | 17.00 | 13 | 2011、2012 | 43.70 | 66.75 |
M10 | 巴沟——巴沟 | 运营 公司 | 420.94 | 57.00 | 57.00 | 45 | 2008、 2012、2013 | 154.72 | 225.44 |
M13 | 东直门——霍营——西 直门 | 运营 公司 | 58.53 | 41.00 | 41.00 | 16 | 2002 | 13.82 | 20.73 |
M14 | 张郭庄—西局,北京南 站—善各庄 | x港 公司 | 445.09 | 44.00 | 44.00 | 27 | 2013、 2014、2015 | 98.77 | 150.23 |
M15 | 清华东路西口——俸伯 | 运营 公司 | 200.36 | 43.00 | 43.00 | 20 | 2010、 2011、2014 | 74.54 | 127.21 |
八通线 | 四惠——土桥 | 运营 公司 | 31.00 | 19.00 | 19.00 | 13 | 2003 | 9.40 | 19.75 |
亦庄线 | 宋家庄——亦庄火车站 | 运营 公司 | 95.76 | 23.30 | 23.30 | 13 | 2010 | 37.73 | 56.60 |
大兴线 | 天宫院——公益西桥 | x港 地铁 | 95.80 | 21.76 | 21.76 | 11 | 2010 | 45.64 | 51.94 |
房山线 | 苏庄——郭公庄 | 运营 公司 | 101.88 | 23.00 | 23.00 | 11 | 2010、2011 | 34.63 | 51.57 |
昌平线 | 南邵——西二旗 | 运营 公司 | 62.57 | 31.10 | 31.10 | 12 | 2010 | 52.74 | 82.95 |
机场线 | 东直门——首都机场 | 运营 公司 | 51.58 | 28.00 | 28.00 | 4 | 2008 | 21.30 | 32.01 |
地铁16号线二 期 | 西苑——北安河 | 运营公司 | 231.00 | 23.70 | 20.00 | 9 | 2016 | 92.40 | 138.60 |
合计 | 3,162.28 | 573.86 | 345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在拟建线路的未来投资计划方面,截至 2016 年末,公司主要的在建线路仍需投资
2,434.43 亿元,其中 2017~2019 年分别计划投资 252.92 亿元、354.67 亿元和 399.53 亿元;主要的拟建线路仍需投资 379.30 亿元,其中 2017~2019 年分别计划投资 41.50 亿元、88.17 亿元和 84.52 亿元。伴随着在建及拟建项目的不断推进,公司仍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出压力。
表3-14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在建、拟建地铁线路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规划 | 资金来源 | 未来投资计划 | |||||||||||
类别 | 线路名称 | 起终点 | 车站总数 | 运营主体 | 规划总投资 | 已完成投资 | 规划总长 度 | 预计建设 期间 | 资本金 | 自筹资金 | 2017 | 2018 | 2019 |
在建线路 | M14线 (其中有一部分属于在 建) | 西局-张郭 庄,善各庄— 西局 | 37 | 京港地铁 | 445.09 | 296.37 | 4.00 | 2010~ 2017 | 98.77 | 150.23 | 22.62 | 27.80 | 33.67 |
在建线 路 | 燕房线 | 燕化站 -阎村北站 | 11 | 轨道运营管理 公司 | 90.70 | 35.30 | 16.60 | 2013~ 2017 | 15.10 | 12.45 | 18.98 | 14.00 | 10.00 |
在建线 路 | S1 | 苹果园 ——石门营 | 7 | 运营公司 | 88.99 | 43.97 | 10.21 | 2010~ 2017 | 8.30 | 16.98 | 9.97 | 10.31 | 12.31 |
在建线 路 | 西郊线 | 巴沟-香山 | 6 | 运营公司 | 44.27 | 24.22 | 9.00 | 2011~ 2017 | 7.88 | 12.37 | 5.57 | 4.00 | 3.00 |
在建线路 | M16号 线、二期 | 二期 (苏州街——北安 河) | 12 | 京港地铁 | 221.00 | 141.84 | 23.70 | 2014~ 2017 | 15.16 | 22.74 | 10.87 | 12.27 | 10.27 |
在建线 路 | M16线 | 一期 (宛平 —苏州街) | 16 | 京港地铁 | 273.00 | - | 26.10 | 2014~ 2017 | - | - | 17.83 | 24.11 | 30.11 |
在建线 路 | M8线三期 | 五福堂 ——中 国美术馆 | 14 | 运营公司 | 186.00 | 48.97 | 17.36 | 2014~ 2017 | 30.70 | 0.00 | 22.09 | 27.83 | 29.83 |
在建线 路 | M6线西延线 | 五路居 —苹果园 | 6 | 运营公司 | 98.30 | 34.24 | 10.56 | 2014~ 2018 | 13.11 | 19.66 | 7.92 | 12.00 | 10.00 |
规划 | 资金来源 | 未来投资计划 | |||||||||||
类别 | 线路名称 | 起终点 | 车站总数 | 运营主体 | 规划总投资 | 已完成投资 | 规划 总长度 | 预计 建设期间 | 资本金 | 自筹资金 | 2017 | 2018 | 2019 |
在建线 路 | 新机场线一期 | 草桥-新机场 | 3 | 暂未确定 | 264.95 | 7.27 | 39.00 | 2015~ 2019 | 18.60 | 27.90 | 29.59 | 32.00 | 35.00 |
在建线 路 | M12线 | 四季青 -管各庄西 | 20 | 运营公司 | 332.78 | 5.18 | 29.60 | 2015~ 2020 | 0.08 | 0.49 | 23.84 | 29.50 | 39.50 |
在建线路 | M17线 | 未来科技城北区-亦庄站前 区南 | 20 | 运营公司 | 435.29 | 15.72 | 49.70 | 2015~ 2019 | 0.54 | 0.81 | 19.73 | 45.38 | 55.38 |
在建线 路 | M19线 一期 | 新宫-牡丹园 | 10 | 运营公司 | 240.15 | 15.06 | 22.40 | 2015~ 2019 | 0.05 | 0.08 | 22.92 | 32.27 | 38.27 |
在建线 路 | M8线四期 | 五福堂 -瀛海 | 2 | 运营公司 | 35.19 | 6.45 | 3.40 | 2015~ 2019 | 2.73 | 4.10 | 5.03 | 6.00 | 7.00 |
在建线 路 | 机场线西延 | 东直门 -北新桥 | 1 | 运营公司 | 18.02 | 1.76 | 1.84 | 2015~ 2018 | - | 在机场线里 | 0.65 | 3.00 | 4.00 |
在建线 路 | 房山线延伸线 | 郭公庄 -xxx南 | 4 | 运营公司 | 48.03 | 4.08 | 5.00 | 2015~ 2019 | - | 在房山线里 | 5.25 | 12.00 | 15.00 |
在建线 路 | M7线东延 | 焦化厂 -环球影城 | 8 | 运营公司 | 153.70 | 24.03 | 17.20 | 2015~ 2018 | - | 在7号线里 | 21.54 | 34.00 | 38.00 |
在建线 路 | M3线一期 | 东四十条-东坝中街 | 9 | 暂未确定 | 175.50 | 12.07 | 13.70 | 2015~ 2020 | 0.71 | 1.07 | 8.32 | 28.00 | 28.00 |
在建线 路合计 | 186 | 3,150.96 | 716.53 | 252.92 | 354.67 | 399.53 | |||||||
拟建线 路 | 平谷线 | 东风北桥—泃河湾 | 12 | 暂未确定 | 212.00 | - | 72.00 | 2018~ 2021 | - | - | 28.87 | 50.51 | 36.08 |
拟 建线 | 昌平线南延 | 西二旗 —国家图书馆 | 7 | 暂未确定 | 106.00 | - | 12.30 | 2017- 2020 | - | - | 5.14 | 18.00 | 27.00 |
规划 | 资金来源 | 未来投资计划 | |||||||||||
类别 | 线路名称 | 起终点 | 车站总数 | 运营主体 | 规划总投资 | 已完成投资 | 规划 总长度 | 预计 建设期间 | 资本金 | 自筹资金 | 2017 | 2018 | 2019 |
路 | |||||||||||||
拟建线 路 | 八通线南延 | 土桥—环球影城 | 1 | 暂未确定 | 27.20 | - | 4.20 | 2017- 2020 | - | - | 7.50 | 13.00 | 13.00 |
拟建线 路 | CBD线 | 东大桥 —九龙山 | 8 | 暂未确定 | 34.10 | - | 4.90 | 2018- 2021 | - | - | - | 6.65 | 8.44 |
拟建线 路合计 | 28 | 379.30 | - | 41.50 | 88.17 | 84.52 | |||||||
总计 | 214 | 3,530.26 | 716.53 | 294.42 | 442.84 | 484.05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从近年的运营情况来看,由于北京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客运量较为有保证,其运营票款收入主要受票价变动的影响较大。2014年~2016年末,北京地铁运行线路长度分别为 527公里、554公里和574公里;年客运总量分别为33.87亿人次、33.24亿人次和36.59亿人次;日均客运量分别为927.86万人次、910.63万人次和999.82万人次,同时近三年的单日最高客运量均已超过一千万人次。票价方面,2015年之前,北京地铁实行联网一票制,票价为2元/人次,票款收入无法弥补运营成本,主要依靠北京市政府提供的运营补贴。而后,为了适应公共交通网络化运营要求,促进公共交通资源合理配置,提升公共交通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北京市地铁在2014年12月底正式实施票价涨价方案,具体方案为: 6公里(含)内3元;6~12公里(含)4元;12~22公里(含)5元;22~32公里(含)6元;
32公里以上每加1元可乘坐20公里。票价改革后,次年公司票款收入大幅上涨,运营亏损有所收窄。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公司分别实现票款收入 33.56 亿元、65.69 亿元、
70.21 亿元和 56.43 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04%、37.44%、44.89%和 58.88%。同期分别实现毛利-22.66 亿元、-11.32 亿元、-12.43 亿元和-12.55 亿元。
表3-15 最近三年公司合并范围已开通运营的地铁线路综合运营数据
年度 | 运营主体 | 票款收入 (万元) | 运行线路总 数(条) | 运行线路总 长(公里) | 年客运总量 (亿人次) | 日均客运量 (万人次) | 最高单日客运量 (万人次) |
2014年 | 运营、京港 | 33.56 | 18 | 527 | 33.87 | 927.86 | 1,156 |
2015年 | 运营、京港 | 65.69 | 18 | 554 | 33.24 | 910.63 | 1,166 |
2016年 | 运营、京港 | 70.21 | 19 | 574 | 36.59 | 999.82 | 1,270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2)广告收入
发行人的广告业务收入,来源于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地铁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地铁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由地铁运营公司与中信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于2003年正式成立。公司依托北京庞大的地铁网络,整合与开发文化传媒产业,为广大地铁乘客提供丰富的信息服务和文化服务,从而改善和提高地铁的服务水平。公司旗下北京地铁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要开发北京地铁车站月台灯箱广告、车厢A、B位广告、车站通道看板、电梯侧墙广告等2万余块高品质广告媒体。2014年广告收入3.09亿元,2015年广告收入4.88亿元,2016年广告收入 4.96亿元,2017年1-9月广告收入2.55亿元。
2、开发及运营业务板块
2016 年发行人开发及运营收入合计 68.09 亿元,较 2015 年下降 24.60 亿元,降幅
26.54%。2016 年发行人开发及运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43.54%,其中房地产开发收入 57.12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36.52%;土地一级开发收入 2.24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43%;管道业务收入 3.50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2.24%;其他业务收入 5.22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3.34%。
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开发及运营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29.45%,其中房地产开发
收入 20.86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21.76%;土地一级开发收入 1.23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1.28%;管道业务收入 0.99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1.03%;其他业务收入 5.16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5.38%。
(1)房地产业务
公司房地产开发及地下空间等物业项目建设由其控股子公司京投发展负责,以实现反哺城市轨道交通。京投发展是一家综合类房地产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截至目前,京投发展总股本 74,077.76 万元,其中京投公司持股 34.00%,为京投发展的实际控制人。近年来,京投发展坚持“以北京为中心,以轨道交通为依托”的发展战略,
定位为“新型的以轨道交通地产为开发主线,辅以综合物业和景观物业开发”的大型地产集团,积极推进“轨道+土地”的运作模式。目前其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主要系与京投公司合作开发,其中大部分项目位于北京市范围内,区域位置良好,近年来伴随开发项目的逐步完工及销售,公司房地产开发收入稳步提升。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公司分别实现房地产开发收入 31.40 亿元、81.24 亿元、57.12 亿元和 20.86 亿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8.12%、46.31%、36.52%和 21.76%。
已完工项目方面,2014-2016 年末,京投发展开发完成的项目仅有新里程项目 1 个,该项目系公司与万科地产合作开发的住宅类项目,运营主体为合作公司北京京投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京投发展权益占比为 80%。该项目总投资 207.24 亿元,其中支付出让取得的土地成本 92.20 亿元。项目占地面积 7.78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7.66 万平方米,
其中截至 2016 年末已取得预售证面积为 13.98 万平方米,共完成销售面积 14.08 万平方
x,销售均价为 2.1 万元/平方米。2016 年,新里程项目累计实现销售回款 24.27 亿元,
账面累计结转销售收入 23.61 亿元。
在建和拟建项目方面,截至2016年12月末,公司共有主要在拟建项目6个,包括位于北京市内的公园悦府、琨御府、西华府、檀香府、璟悦府项目,以及位于无锡市的无锡鸿墅项目。上述项目规划总投资417.55亿元,截至2016年12月末已完成投资323.78亿元,其中支付土地成本共计183.61亿元。项目占地面积共计121.8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共计281.05万平方米,其中已取得预售证面积共计64.83万平方米,累计已销售面积共计 57.09万平方米。其中,位于北京市的公园悦府、琨御府、西华府项目的预售均价较高,分别为3.0万元/平方米、6.2万元/平方米和3.9万元/平方米,位于无锡市的无锡鸿墅预售均价相对较低,为0.8万元/平方米。
表3-16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在建、拟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万元/平方米
项目名称 | 运营主体 | 权益占比 | 项目位 置 | 性质 | 占地面积 | 土地取得方式 | 土地成本 | 预计总投资 | 已投资 | 预计建设起始期间 | 规划建筑面积 | 已取得预售证面积 | 累计销售面积 | 均价 |
公园悦府 | 北京京投发展尚德置业有限 公司 | 51 | 昌平区 | 商住、保障房 | 25.94 | 出让 | 47.00 | 90.30 | 85.49 | 2013.1- 2018.12 | 62.82 | 15.86 | 15.82 | 3.0 |
琨御府 | 北京京投兴业置业 有限公司 | 51 | 海淀 区 | 商住、保障 房、写 | 15.91 | 出让 | 46.50 | 90.65 | 83.73 | 2013.1- 2017.12 | 39.50 | 19.35 | 16.06 | 6.2 |
项目名称 | 运营主体 | 权益占比 | 项目位 置 | 性质 | 占地面积 | 土地取得方式 | 土地成本 | 预计总投资 | 已投资 | 预计建设起始期间 | 规划建筑面积 | 已取得预售证面积 | 累计销售面积 | 均价 |
字楼 | ||||||||||||||
西华府 | 北京京投发展置业有限公司 | 50 | 丰台区 | 商住、保障 房、写 字楼 | 23.32 | 出让 | 33.51 | 84.36 | 66.78 | 2011.9- 2018.12 | 66.48 | 18.62 | 18.55 | 3.9 |
檀香府 | 北京京投瀛德置业有限公司 | 51 | 门头沟 区 | 洋房、别墅、保障房 | 23.62 | 出让 | 42.00 | 93.73 | 61.17 | 2014.10- 2018.12 | 40.99 | 5.50 | 3.59 | 4.1 |
无锡鸿墅 | 无锡惠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无锡惠山 区 | 住宅、洋房、别墅 | 24.16 | 股权收购 | - | 23.91 | 9.54 | - | 47.04 | 5.50 | 3.07 | 0.8 |
璟悦府 | 北京京投兴平置业有限公司 | 51 | 平谷区 | 办公、商业、住宅及 配套 | 8.92 | 出让 | 14.60 | 34.60 | 17.07 | 2016.12- 2019.6 | 24.22 | - | - | - |
合计 | - | - | - | 121.87 | - | 183.61 | 417.55 | 323.78 | - | 281.05 | 64.83 | 57.09 | - |
资料来源:公司财务报告
从整体的销售情况来看,伴随公司开发楼盘的逐步竣工及预售,公司近三年的年销售面积持续上升,2014~2016年,公司销售面积分别为18.36万平方米、27.12万平方米和 20.04万平方米,同期签约销售额分别为71.27亿元、98.05亿元和78.23亿元,各项目进度均正常推进:(1)西华府项目:上盖住宅全部精装修竣工交付,落地区工程建设中,公租房基本完工;落地区住宅2号楼年内推售,基本售罄,上盖区夹层车位12月开盘,基本售罄,项目年内实现签约销售额19.6亿元;(2)公园悦府项目:西贴竣工交付,落地区住宅全部开工建设;西贴8月份开盘,基本售罄,项目年内实现签约销售额6.51亿元;(3)琨御府项目:上盖区住宅及公寓全部精装修竣工交付,落地区工程建设中;落地区14#楼签订整售协议并完成网签,项目年内共实现签约销售额35.41亿元;(4)檀香府项目:一期部分于年底竣工交付,示范区高品质亮相,一期6月份开盘销售,全年共实现签约销售额14.74亿元;(5)璟悦府项目:取得一期开工证并开工建设,示范区顺利完工并开放;(6)新里程项目:项目各期已全部竣工并交付,年内实现签约销售额0.34亿元;(7)金域公园项目:项目各期已全部竣工并交付,年内实现签约销售额0.77亿元;(8)无锡鸿墅项目:一期已全部竣工并交付,全年实现签约销售额0.86亿元。
表0-00 0000x0000年公司商品房销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当年竣工面积 | 11.91 | 46.33 | 42.66 |
当年销售面积 | 18.36 | 27.12 | 20.04 |
当年签约销售额 | 712,668 | 980,486 | 782,343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表3-18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京投发展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可供出售面积 | 已预售面积 | 累计销售面积 |
1 | 北京昌平区 | 公园悦府 | 普通住宅、保障房、商业 | 6.60 | 3.29 | 17.67 |
2 | 北京海淀区 | 琨御府 | 商住、保障房、写字楼 | 9.71 | 6.42 | 16.06 |
3 | 北京丰台区 | 西华府 | 商住、保障房、写字楼 | 5.48 | 5.41 | 18.55 |
4 | 北京门头沟区 | 檀香府 | 洋房、别墅、保障房 | 5.50 | 3.59 | 3.59 |
5 | 北京房山区 | x域公园 | 普通住宅 | 0.26 | 0.25 | 5.46 |
6 | 北京房山区 | 新里程 | 普通住宅、保障房 | 0.13 | 0.11 | 14.08 |
7 | 无锡惠山区 | 无锡鸿墅 | 普通住宅、洋房及别墅 | 3.41 | 0.98 | 3.07 |
8 | 北京平谷区 | 璟悦府 | 办公、商业、住宅及配套 | 0.00 | 0.00 | 0.00 |
小计 | 31.08 | 20.04 | 78.50 |
资料来源:京投发展 2016 年年报,其中金域公园项目为发行人非并表房地产项目,京投发展对金域公园项目持有权益比例 49%。
土地储备方面,近年来,京投发展贯彻“以北京为中心,以轨道交通为依托”的发展战略,资源逐渐集中于北京的轨道交通物业项目,逐渐收缩外埠项目比重。2015年,京投发展面对市场状况的变化,为避免积压过量库存,在土地收购方面趋于严谨。2015年10月28日,京投发展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及京投公司以14.60亿元的价格获取了xxxxxxxxx、xxxxPG00-0002-6011、 6015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6018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6013、6014地块A33基础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京投置地、京投公司按照51%、49%的持股比例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北京京投兴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平置业”),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建设。新增上述地块对应土地开发面积约8.9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17.96
万平方米。2017年1月19日,京投置地联合首开股份、保利北京、龙湖天行、德俊置业联合以63.30亿元的价格竞得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MC01-0003-6009、6008、0057、0086、 0120、6016、6015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末,京投发展近五年购置土地面积 82.35 万平方米(包含平西府、檀香
府、璟悦府、西华府、琨御府、泰悦府)。截至 2016 年末,京投发展房地产在建/新开工
项目 6 个,分别为公园悦府、琨御府、西华府、檀香府、无锡鸿墅、璟悦府;竣工项目
1 个,为新里程。上述项目建筑面积合计 294.48 万平方米(不含西华府轨道交通面积 8.35xx,含新里程 17.66 xx)。2016 年当年新开工面积 17.95 万平方米,2016 年当年施工面积 148.18 万平方米,2016 年当年竣工面积 42.66 万平方米。除新开工项目璟悦府
外,2016 年已预售面积 20.04 万平方米(含新里程、金域公园 0.35 xx),累计已售面
积 74.71 万平方米。
总的来看,依托于京投公司丰富的地铁线路开发及运营经验,京投发展所开发楼盘的区位较好,在北京市知名度及口碑良好,整体房产开发较为顺利,为公司提供了有力的盈利支撑。
(2)土地一级开发及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利用
依托于丰富的轨道交通线路运营优势,公司还积极探索推动轨交沿线土地一级开发、二级开发及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和集约利用,推动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协同发展。其中 土地一级开发由公司本部负责,房地产二级开发及地下空间等物业项目由其控股子公司 x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83,以下简称 “京投发展”)负责。
土地一级开发方面,由于公司账面按照项目实际竣工节点确认收入,因此受项目开发建设周期及竣工时点不同影响,各年收入波动较大。2014-2016年及2017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土地一级开发收入2.53亿元、2.41亿元、2.24亿元和1.23亿元。
具体模式来看,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主要采取委托代开发的模式。公司接受北京市政府及各区县政府的委托及授权,获取某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权后,由公司垫付资金进行土地平整及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完成后,由该地块所在地的土地储备中心通过 “招拍挂”程序出让。待土地成功上市交易后,北京市及各区县土储中心向公司返还全
部土地开发成本,并按照土地开发成本的8%~12%左右向公司支付管理费。
账务处理方面,根据所签订的土地开发协议约定的不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分为两种入账方式:其一,公司将垫付的开发成本计入存货核算。项目开发完成并实现出让或销售后,公司账面按照结算的开发成本加成 8%~12%后确认土地一级开发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其二,公司账面按照结算开发成本的 8%~10%确认土地一级开发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结转成本,该入账方式下的账面成本主要包括项目管理服务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而公司所垫付的土地平整和配套设施建设所产生的支出则计入其他应收款,待实际收到回款时直接冲减该科目。
表3-19 最近三年公司已完工土地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名称 | 位置 | 成交时间 | 出让 | 占地面积 | 总投资 | 已回笼资金 |
商务区A1地块 | 密云 | 2012.11 | 招标 | 21.61 | 3.20 | 3.46 |
平西府项目(主体开发) | 昌平 | 2013.1 | 招标 | 30.18 | 22.66 | 28.98 |
五路项目(主体开发) | 海淀 | 2013.1 | 招标 | 18.69 | 27.00 | 29.84 |
商务区A2地块 | 密云 | 2013.11 | 招标 | 40.87 | 5.01 | 5.57 |
潭柘寺C地块(主体开发) | 门头沟 | 2014.1 | 挂牌 | 40.66 | 29.30 | 28.08 |
亚林西1号地 | 丰台 | 2015.1 | 挂牌 | 10.59 | 23.81 | 22.62 |
亚林西5号地 | 丰台 | 2015.1 | 挂牌 | 6.31 | 22.40 | 21.28 |
xxxxx0x地 | 平谷 | 2015.1 | 挂牌 | 8.92 | 3.60 | 4.30 |
大兴四五六街项目 | 大兴 | 2016.2 | 挂牌 | 4.52 | 12.30 | 14.16 |
潭柘寺D地块(主体开发) | 门头沟 | 2017.1 | 挂牌 | 42.95 | 32.14 | - |
檀营B2地块 | 密云 | 2017.3 | 挂牌 | 7.46 | 8.73 | - |
合计 | - | - | - | 232.76 | 190.15 | 158.29 |
资料来源:公司提供
截至2016年末,公司已完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共计11块,全部位于北京市范围内,占地面积共计232.76万平方米,总投资190.15亿元。截至2016年末,上述项目的投资成本及管理费共计已回笼资金158.29亿元。
在、拟建项目方面,截至2016年末,公司仍在开发或拟开发的项目8个,由多个下属
子公司负责运营,上述项目受多种因素影响呈现不同的项目状态。其中,包括潭柘xxxx(X-X)地块、潭柘寺中心区(E-F)地块、水源路南侧土地储备项目B、C地块项目和亚西林项目在内的5个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处于正常推进状态,预计将于2018~2020年间完成开发。上述5个项目占地面积合计513.08万平方米,项目规划总投资291.65亿元,预计利润额22.38亿元。截至2016年末已完成投资190.96亿元,已回笼资金71.98亿元。而海户项目、四五六街项目以及平谷二号地项目3个项目由于推进过程中存在诸多限制及困难,已被列为问题项目,公司计划在收回成本后逐步退出。上述3个项目占地面积合计 203.36万平方米,项目规划总投资104.21亿元,截至2016年末已完成投资44.32亿元,目前已回笼资金18.46亿元。其中,京创公司负责运营的海户项目计划将于2018年回收全部投资成本后退出,而四五六街项目已回收全部投资成本并计划逐步退出。平谷分公司负责的平谷二号地项目,由于实际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困难,项目目前预计退出存在困难。其余项目目前处于正常建设过程中。
表3-2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仍在开发或拟开发的地块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名称 | 运营主体 | 占地面积 | 预计总投 资 | 已投资 | 预计利润 额 | 已回笼资 金 | 项目状态 |
正常项目: | |||||||
潭柘xxxxx(X- X)地块 | 门头沟分公司 | 146.64 | 61.40 | 55.20 | 4.90 | 28.08 | 加快推进,预计2020年完成二 期地块开发 |
潭柘寺镇中心区(E- F)地块 | 门头沟分公司 | 96.68 | 69.14 | 22.06 | 4.60 | - | 正常推进,拆迁工作进展顺利 |
檀营 | x密公司 | 55.06 | 27.50 | 19.48 | 2.20 | - | 加快推进,预计2018年完成开 发,2019年完成供地 |
水源路南侧土地储备 项目B、C地块 | x密公司 | 116.00 | 19.61 | 0.83 | 1.56 | - | 加快推进,预计2018年完成开 发,2019年完成供地 |
亚林西项目 | x投新兴公司 | 98.70 | 114.00 | 93.39 | 9.12 | 43.90 | 加快推进,预计2018年完成全 部开发工作 |
合计 | 513.08 | 291.65 | 190.96 | 22.38 | 71.98 | ||
退出及问题项目: | |||||||
海户项目 | x创公司 | 88.37 | 58.17 | 24.25 | - | - | 2018年收回成本后不再投资, 视同退出 |
四五六街项目 | x创公司 | 31.00 | 26.69 | 14.42 | - | 14.16 | 成本已回收,项目退出 |
平谷二号地项目 | 平谷分公司 | 83.99 | 19.35 | 5.65 | - | 4.30 | 实施困难 |
合计 | 203.36 | 104.21 | 44.32 | - | 18.46 |
项目名称 | 运营主体 | 占地面积 | 预计 总投资 | 已投资 | 预计 利润额 | 已回 笼资金 | 项目状态 |
总计 | - | 716.44 | 395.86 | 235.28 | - | 90.44 |
资料来源:京投发展财务报告
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利用是指发行人利用地铁车辆段维修、停靠以及线路地上土地进行平整开发,由于该项工程对施工建设要求难度较大,因此与一般房地产项目有所区别。前期资金投入计入建设成本,之后采用招标或直接出售给下属子公司建设及销售,所获得利润的50%返还发行人作为前期开发补贴。2014年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利用业务收入0.50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0.45%。后续年度发行人暂未产生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利用业务收入。
(3)管道业务
发行人管道业务由下属子公司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2006年重组改制为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6.3亿元。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承担北京市城市信息管道的建设及维护任务,为通信运营商、ISP运营商、党政军等专网和其它用户提供产品与服务;公司已建成信息管道约2,100公里,形成了具有良好的覆盖性和连通性的城市信息管道网络。2014年管道业务收入4.46亿元,2015年管道业务收入4.31亿元,2016年管道业务收入3.50亿元。 2017年1-9月发行人实现管道业务收入0.99亿元。
① 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王府井)地下综合管廊(一期)工程:
位于北京王府井大街道路下方,北起灯市口大街路口北,南至东单三条路口北,总长约2km。东、西两侧综合管廊规划断面均为4050毫米×5200毫米,分为三舱,分别设置电力舱(2000毫米×2500毫米)、给水+热力+电信舱(含DN400毫米给水管道,DN600毫米热力管道,6排通信排架)、逃生通道(预留DN400毫米再生水管道设置条件)。
② 轨道交通7号线东延(万盛南街)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管廊工程自万盛南街与铺头西一路交叉路口东侧,向东沿万盛南街敷设至土桥中路,管廊总长度约5.4公里。云景东路以西段规划断面为13.25米×3米,分为四舱,分别分为 两个电力舱、给水+再生水+电信舱、燃气舱,其中电力舱断面为2米~2.6米×3米;给水
+再生水+电信舱断面为5.2米×3米,含DN800毫米和DN1200给水管道,DN400毫米再生水管道、48孔通信排架;燃气舱断面为2米×3米,含DN400毫米中压燃气管道和DN500毫米次高压燃气管道。云景东路以东段规划断面为11.45米×3米,分为四舱,分别分为两个电力舱、给水+再生水+电信舱、燃气舱,其中电力舱断面为2米~2.6米×3米;给水+再生水+电信舱断面为3.4米×3米,含DN800毫米~DN1000给水管道,DN400毫米再生水管道、48孔通信排架;燃气舱断面为2米×3米,含DN400毫米中压燃气管道和DN500毫米次高压燃气管道。
③ 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工程自东坝中路与姚家园中路交叉路口北侧,向北沿东坝中路敷设至东坝中路与坝河北路交叉路口南侧,总长约3.2km。规划标准断面为15.6米×3.9米,分为五舱,分别为两个电力舱、热力舱、给水+再生水+电信舱、燃气舱,其中
电力舱断面为2米×3.1米、2.6米×3.1米;热力舱断面为4.2米×3.1米,含两根DN800毫米热力管道;给水+再生水+电信舱断面为2.8米×3.1,米,含DN600毫米再生水管道,48孔通信管线,预留DN600毫米给水管道敷设条件;燃气舱断面为2米×3.1米,含DN500毫米中压燃气管道和DN500毫米次高压燃气管道。
④ 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工程位于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园区内,沿园区南路等主要道路、园区进出口设置,总长约3.4km。规划标准断面为6.9米×2.8米,分为三舱,分别为水信电舱、热力舱、燃气舱,其中水信电舱断面为2.8米×2.8米,收纳10KV电力电缆,DN400~DN1200毫米给水管道,DN300毫米再生水管道,12孔通信管线;热力舱断面为2.1米×2.8米,收纳 DN100~DN500毫米热力管道;燃气舱断面为1.5米×2.8米,收纳DN200毫米中压燃气管道。
3、商品销售收入
(1)进出口贸易业务
发行人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由子公司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银泰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宁波银泰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宁波市,该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主要从事轻工及日用品、纺织品、五金工具、电子产品等杂货出口业务。2014 实现进出口贸易收入 2.35 亿元,2015 年实现进出口贸易收入 2.09 亿元,2016
年实现进出口贸易收入 1.53 亿元。2017 年 1-9 月实现进出口贸易收入 0.72 亿元。
(2)其他销售收入
发行人其他销售收入来源于系统集成销售、商业零售和报刊收入等业务。2014 年其他销售收入 0.85 亿元,2015 年其他销售收入 1.91 亿元,2016 年其他销售收入 2.34 亿
元。2017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其他销售收入 2.16 亿元。
4、其他业务收入
发行人 2016 年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5.22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2.38%,主要包括
主要包括新线联合试运转收入、其他服务收入、租赁、房租、咨询等收入。2017 年 1-9
月实现其他业务收入 5.16 亿元。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
表3-2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1、开发及运营收入 | 282,275.74 | 29.45% | 680,869.63 | 43.53% | 926,935.48 | 52.84% | 622,162.52 | 55.70% |
其中:房地产开发 | 208,559.00 | 21.76% | 571,203.61 | 36.52% | 812,421.84 | 46.31% | 314,022.74 | 28.12% |
土地一级开发 | 12,260.33 | 1.28% | 22,393.87 | 1.43% | 24,079.82 | 1.37% | 253,256.37 | 22.67% |
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利用 | - | 0.00% | - | 0.00% | - | 0.00% | 5,006.71 | 0.45% |
管道业务 | 9,897.71 | 1.03% | 35,027.09 | 2.24% | 43,072.05 | 2.46% | 44,615.11 | 3.99% |
其他 | 51,558.70 | 5.38% | 52,245.06 | 3.34% | 47,361.77 | 2.70% | 5,261.59 | 0.47% |
2、服务收入 | 596,856.84 | 62.27% | 807,347.48 | 51.62% | 752,757.22 | 42.91% | 445,552.78 | 39.89% |
票款收入 | 564,333.10 | 58.88% | 702,132.57 | 44.89% | 656,852.35 | 37.44% | 335,568.50 | 30.04% |
广告服务 | 25,525.14 | 2.66% | 49,595.20 | 3.17% | 48,849.46 | 2.78% | 30,897.88 | 2.77% |
其他 | 6,998.60 | 0.73% | 55,619.71 | 3.56% | 47,055.41 | 2.68% | 79,086.40 | 7.08% |
3、商品销售 | 68,766.45 | 7.17% | 38,688.42 | 2.47% | 40,000.11 | 2.28% | 31,998.26 | 2.86% |
其中:进出口贸易 | 7,225.00 | 0.75% | 15,312.87 | 0.98% | 20,873.09 | 1.19% | 23,500.81 | 2.10% |
其他 | 21,572.35 | 2.25% | 23,375.54 | 1.49% | 19,127.02 | 1.09% | 8,497.45 | 0.76% |
车辆销售 | 39,969.10 | 4.17% | - | - | - | - | - | - |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4、其他业务收入 | 10,570.19 | 1.10% | 37,234.84 | 2.38% | 34,612.26 | 1.97% | 17,184.40 | 1.54% |
合计 | 958,469.22 | 100.00% | 1,564,140.37 | 100.00% | 1,754,305.07 | 100.00% | 1,116,897.96 | 100.00% |
注:2014年数据来源于公司2015年审计报告,2015、2016年数据来源于公司2016年审计报告,
2017年1-9月数据为公司提供,未经审计,下同。
表3-22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各业务板块成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
1、开发及运营成本 | 201,236.26 | 20.63% | 456,789.78 | 33.45% | 661,942.92 | 44.33% | 521,677.44 | 44.52% |
其中:房地产开发 | 151,712.00 | 15.55% | 383,170.14 | 28.06% | 597,372.56 | 40.01% | 227,370.59 | 19.40% |
土地一级开发 | - | 0.00% | 19,102.25 | 1.40% | 11,893.51 | 0.80% | 226,661.41 | 19.34% |
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利用 | - | 0.00% | - | 0.00% | - | 0.00% | 5,742.65 | 0.49% |
管道业务 | 7,899.39 | 0.81% | 20,704.57 | 1.52% | 22,995.74 | 1.54% | 22,714.23 | 1.94% |
其他 | 41,624.87 | 4.27% | 33,812.83 | 2.48% | 29,681.10 | 1.99% | 39,188.57 | 3.34% |
2、服务成本 | 697,301.59 | 71.48% | 852,550.42 | 62.43% | 789,820.65 | 52.90% | 607,707.09 | 51.86% |
票款成本 | 689,851.20 | 70.71% | 826,464.09 | 60.52% | 770,063.83 | 51.57% | 562,132.64 | 47.97% |
广告服务 | 4,450.00 | 0.46% | 5,001.06 | 0.37% | 1,264.47 | 0.08% | 12,194.35 | 1.04% |
其他 | 3,000.39 | 0.31% | 21,085.27 | 1.54% | 18,492.35 | 1.24% | 33,380.09 | 2.85% |
3、商品销售 | 66,698.80 | 6.84% | 38,852.13 | 2.85% | 35,493.43 | 2.38% | 30,439.51 | 2.60% |
其中:进出口贸易 | 7,081.00 | 0.73% | 15,007.28 | 1.10% | 20,530.84 | 1.38% | 23,164.58 | 1.98% |
车辆销售 | 38,702.11 | 3.97% | - | - | - | - | - | - |
其他 | 20,915.69 | 2.14% | 23,844.86 | 1.75% | 14,962.59 | 1.00% | 7,274.94 | 0.62% |
4、其他业务成本 | 10,305.68 | 1.06% | 17,398.52 | 1.27% | 5,886.31 | 0.39% | 12,055.26 | 1.03% |
合计 | 975,542.33 | 100.00% | 1,365,590.85 | 100.00% | 1,493,143.30 | 100.00% | 1,171,879.30 | 100.00% |
表3-23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各业务板块毛利润及毛利率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7 年 1-9 月 | 2016 年 | 2015 年 | 2014 年 |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xxx | 毛利润 | 毛利率 | |
1、开发及运营收入 | 81,039.48 | 28.71% | 224,079.85 | 32.91% | 264,992.56 | 28.59% | 100,485.08 | 16.15% |
其中:房地产开发 | 56,847.00 | 27.26% | 188,033.47 | 32.92% | 215,049.28 | 26.47% | 86,652.15 | 27.59% |
土地一级开发 | 12,260.33 | 100.00% | 3,291.62 | 14.70% | 12,186.31 | 50.61% | 26,594.96 | 10.50% |
轨道交通车辆段综合利 用 | - | - | - | - | - | - | -735.94 | -14.70% |
管道业务 | 1,998.32 | 20.19% | 14,322.52 | 40.89% | 20,076.31 | 46.61% | 21,900.88 | 49.09% |
其他 | 9,933.83 | 19.27% | 18,432.23 | 35.28% | 17,680.67 | 37.33% | -33,926.98 | -644.80% |
2、服务收入 | -100,444.75 | -16.83% | -45,202.94 | -5.60% | -37,063.43 | -4.92% | -162,154.31 | -36.39% |
票款收入 | -125,518.10 | -22.24% | -124,331.52 | -17.71% | -113,211.48 | -17.24% | -226,564.14 | -67.52% |
广告服务 | 21,075.14 | 82.57% | 44,594.14 | 89.92% | 47,584.99 | 97.41% | 18,703.53 | 60.53% |
其他 | 3,998.21 | 57.13% | 34,534.44 | 62.09% | 28,563.06 | 60.70% | 45,706.31 | 57.79% |
3、商品销售 | 2,067.65 | 3.01% | -163.71 | -0.42% | 4,506.68 | 11.27% | 1,558.75 | 4.87% |
其中:进出口贸易 | 144.00 | 1.99% | 305.59 | 2.00% | 342.25 | 1.64% | 336.23 | 1.43% |
车辆销售 | 1,266.99 | 3.17% | - | - | - | - | - | - |
其他 | 656.66 | 3.04% | -469.32 | -2.01% | 4,164.43 | 21.77% | 1,222.51 | 14.39% |
4、其他业务收入 | 264.51 | 2.50% | 19,836.32 | 53.27% | 28,725.95 | 82.99% | 5,129.14 | 29.85% |
合计 | -17,073.11 | -1.78% | 198,549.52 | 12.69% | 261,161.77 | 14.89% | -54,981.34 | -4.92% |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92%、14.89%、12.69%和-1.78%。公司营业毛利率由 2014 年的-4.92%大幅上升至 2015 年的 14.89%。主要原因为地铁票价调升,
使公司盈利能力得到提升,对财政补贴依赖程度降低。北京市地铁在 2014 年 12 月底正式实施票价涨价方案,随着地铁票价的调升,2015 年公司的票款收入同比增长 95.74%,毛利率由 2014 年的-67.52%增长至 2015 年的-17.2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房地产开发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27.59%、26.47%、32.92%和 27.26%,维持在 26%以上;近三年及一期来,管道业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49.09%、46.61%、40.89%和 20.19%,保持在较高水平;近三年及一期,进出口贸易板块毛利率分别为 1.43%、1.64%、2.00%和 1.99%,毛利率较为平稳。土地一级开发板块近年来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按照项目实际竣工节点确认收入,且入账方式有所不同,导致该业务的账面收入及毛利率各年波动较大。
(八)发行人的发展规划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稳步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的“一体两翼”的战略发展格局。其中,“一体”是指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政府在建项目的投融资业务(含投融资、规划建设、资产管理、路网管理等);“两翼”是指以轨道交通沿线项目为重点的资源开发和以轨道交通相关产业为重点的股权投资。京投公司将紧密结合北京市“建设世界城市”的发展目标,继续做大“一体”,以提升投融资能力为导向;做强“两翼”,实现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性投资公司的目标。
根据《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3—2020 年)》,2020 年北京轨道交通线网运营线路将达 30 余条、运营里程达 1,000 公里。届时,预计北京轨道交通路网客运量将达到 2,000 多万人次,全市域轨道交通的出行比例将占全方式的 25%左右。
公司根据国资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围绕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定位于主 业,结合自身特殊功能定位和发展阶段,形成了以“一体两翼,双轮驱动”为战略布局 的“十三五”发展规划。其中,“一体”为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与管理,“两 翼”为以轨道交通为重点的产业发展以及以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为重点的资源开发。公司将以增强投融资核心竞争力与提升资源整合能力为驱动,做大做强“一体”,做实做 优“两翼”,培育国内一流轨道交通产业集团,树立国内一流轨道交通资源开发市场品 牌,全面打造国内一流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
按照公司规划,到“十三五”时期末公司实现的目标具体如下:到2020年,资产总额将超过7000亿元,五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00亿元,平均增幅超过15%,与“十二五”时期的27%相比更加稳健、可持续;建成28条地铁线路、总里程达到956公里;累计完成轨道交通产业投资超100亿元,参控股5~8家行业上市公司;进一步强化沿线资源开发领先地位,完成土地一级开发超400公顷,房地产二级销售约130万平方米,可经营性持有物业达30万平方米;打造“两个千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与员工共同风险企业发展成果。
十三、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关联方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发行人关联方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国资委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和参股企业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二)发行人下属公司情况”。
3、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六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和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四)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及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1、关联方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表 3-24 最近三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司 | 餐饮、会议费、差 旅 | 66.64 | 164.51 | 132.31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会议 x | 21.19 | 63.60 | 55.52 |
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 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 | - | 105.96 |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 车辆修理 | - | - | 43.47 |
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限公司 | 资源使用费 | - | - | 853.01 |
北京北广传媒地铁电视有限公 司 | 资源使用费 | - | - | 697.45 |
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 管理咨询费 | 415.09 | - | - |
注:2014 年数据来源于公司 2015 年审计报告,2015、2016 年数据来源于公司 2016 年审计报告下同。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表 3-25 最近三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 | - | 317.26 | 267.35 |
注:公司所属公司京投发展之子公司京投发展(宁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 2005 年 11 月 1日与银泰百货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现更名为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收取物业管理费,2015 年度物业管理费为 317.26 万元。
2、关联方担保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以及对外担保金额合计:
表 3-26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以及对外担保情况
被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 位性质 | 期末担保总额 (万元) | 担保到期时 间 | 被担保单 位现状 |
x公司对内担保 | 995,952.50 | |||
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22,100.00 | 2026.01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57,900.00 | 2026.11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200,000.00 | 2027.01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十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57,700.00 | 2027.06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11,450.00 | 2019.01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48,860.00 | 2019.11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29,437.50 | 2019.12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18,900.00 | 2020.01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31,450.00 | 2020.02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6,290.00 | 2020.03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17,800.00 | 2020.04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17,160.00 | 2020.05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14,900.00 | 2020.06 | 正常经营 |
北京地铁五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控股 | 17,145.00 | 2020.10 | 正常经营 |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 | 15,200.00 | 2017.04 | 正常经营 |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 | 111,300.00 | 2017.10 | 正常经营 |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 | 105,300.00 | 2017.10 | 正常经营 |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 | 88,000.00 | 2017.12 | 正常经营 |
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 | 47,160.00 | 2017.12 | 正常经营 |
x投发展 | 国有控股 | 77,900.00 | 2020.06 | 正常经营 |
x公司对外担保 | 870,000.00 | |||
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国有控股 | 300,000.00 | 2017.12 | 正常经营 |
朝阳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国有控股 | 250,000.00 | 2017.02 | 正常经营 |
北京住总集团 | 国有控股 | 80,000.00 | 2017.11 | 正常经营 |
丰台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 国有控股 | 200,000.00 | 2018.04 | 正常经营 |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控股 | 40,000.00 | 2026.05 | 正常经营 |
x投发展公司对外担保 | 97,800.00 | |||
上海礼兴 | 国有控股 | 90,000.00 | 2023.12 | 正常经营 |
上海礼兴 | 国有控股 | 7,800.00 | 2018.12 | 正常经营 |
3、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1)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3-27 最近三年应收关联方款项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应收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440.00 | - | 21,831.01 |
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 告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7,880.58 | 6,738.63 | - |
北京北广传媒地铁电 视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800.00 | 813.99 | 1,653.01 |
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 司 | 预付账款 | 56.81 | 51.71 | 153.99 |
北京京投颐信健康管 理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50.00 | - | - |
北京银泰置业有限公 司 | 其他应收款 | 170.42 | 127.54 | - |
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50 | - | - |
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 | 6,161.43 | -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 司 | 其他应收款 | - | 0.52 | - |
关联方名称 | 应收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北京地铁车辆装备有 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649.30 | 8,649.30 | - |
北京地铁信息发展有 限公司 | 应收股利 | - | - | 1,372.92 |
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 告有限公司 | 应收股利 | - | - | 714.87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 3-28 最近三年应付关联方款项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应付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预收账款 | - | 90.00 | - |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70.00 | -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616.12 | - |
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10,045.00 | - | - |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预收账款 | - | - | 70.00 |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 | 77.00 |
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 | -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 - | - | 4.55 |
3、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补充表
表 3-29 最近三年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补充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其他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 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110,879.64 | 109,590.19 | 24,645.99 |
其他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 司 | 78,243.19 | 18,279.62 | 50,562.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 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 | - | 82,990.00 |
其他流动资产(委托贷款)减值 准备 | 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24,483.79 | 13,843.34 | 8,438.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 司 | - | 32,249.80 | - |
4、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收支情况
表 3-30 最近三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4年度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5,995.71 | 5,980.25 | 5,590.92 |
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利息收入 | - | 10,938.72 | |
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 | 1,511.59 | 1,390.67 |
5、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表 3-31 最近三年关联方资金拆借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2,913.08 | 2016-01-11 | 2016-12-21 | 委托贷款,年利率 12%,2016年7月1日后调整为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1,523.16 | 2016-04-13 | 2017-04-12 | 委托贷款,年利率 12%,2016年7月1日后 调整为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3,300.00 | 2016-06-06 | 2017-06-05 | 委托贷款,年利率 12%,2016年7月1日后调整为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3,400.00 | 2016-06-27 | 2017-06-05 | 委托贷款,年利率 12%,2016年7月1日后 调整为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2,391.28 | 2016-06-27 | 2017-06-05 | 委托贷款,年利率 12%,2016年7月1日后调整为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1,437.48 | 2016-07-12 | 2017-06-05 | 委托贷款,年利率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4,526.91 | 2016-09-06 | 2017-09-05 | 委托贷款,年利率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4,800.00 | 2016-09-06 | 2017-09-05 | 委托贷款,年利率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1,179.19 | 2016-10-21 | 2017-09-05 | 委托贷款,年利率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18,150.00 | 2016-10-21 | 2017-10-20 | 委托贷款,年利率9.50% |
上海礼兴酒店有限公司 | 3,603.77 | 2016-12-19 | 2017-09-05 | 委托贷款,年利率9.50% |
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199.00 | 2016-01-22 | 2016-09-16 | 委托贷款,年利率8% |
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302.00 | 2016-11-07 | 2019-01-26 | 协议借款,年利率8% |
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300.00 | 2016-11-23 | 2019-01-26 | 协议借款,年利率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