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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❹联接基❹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0 年第 1 号
基❹管理人:华安基❹管理有限公司
基❹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五月
目 录
一、基❹合同的生效日期
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 2009 年 8 月 17 日证监基金字[2009]794 号文批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09 年 9
月 29 日正式生效。
二、重要提示
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9年8月17日《关于核准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94号)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09年9月29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级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摘要中涉及托管业务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特别说明外,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0年3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9年12月31日。
三、基❹管理人
1、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38 楼
3、法定代表人:俞妙根
4、设立日期:1998 年 6 月 4 日
5、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38 楼
6、联系电话:(021)38969999
7、联系人:冯颖
8、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9、网址:www.huaan.com.cn
1、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2、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20% |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 20%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 |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 |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20% |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从业简历、学历及兼职情况等。
(1)董事会:
俞妙根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驻德国汉堡办事处总代表、AIT 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信托二部经理兼新上海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资金信托总部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11 月加
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冯祖新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上海市工业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法定代表人、党委副书记。
陈兵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岳西监察局监察干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个人银行总部管理会计部总经理、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马名驹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凤凰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副总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计划财务部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上海锦沧文华大酒店董事长、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昆仑饭店董事、上海锦江国际旅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董事、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董鑑华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员、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审计局财政审计处处长,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总监。
王松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职员,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发行二部副总经理、债券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一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经理、固定收益证券总部总监、总裁助理,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
萧灼基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云南省、吉林省、成都市、武汉市等省市专家顾问,北京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经济界》杂志社社长、主编。
吴伯庆先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曾被评为上海市优秀律师与上海市十佳法律顾问。历任上海市城市建设局秘书科长、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律师协会顾问。
夏大慰先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上海财经大学南德管理学院院长,上海财经大学常务副校长,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院长、党委书记,APEC 金
融与发展项目执行秘书处秘书长,兼任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教授、中国工业经济研究与开发促进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工业经济专业研究会主任委员等职务。
(2)监事会:
谢伟民先生,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历任上海市城建沪南工务所干部,空军政治学院训练部中共党史研究室正营级教员、讲师,上海市计委直属机关党委干事,中共上海市综合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干部、宣传员(副处级)、副处长,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组织处(宣传处)副处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正处级)。
陈涵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金融一部项目经理、资产信托总部实业投资部副经理、资产管理总部投资业务部副科长,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业务部科长。
柳振铎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良工阀门厂团委书记、车间主任、副厂长,上海机电工业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规划处处长,现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兼上海机电股份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徐丹女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历任上海石化总厂计财处会计、财务副科长,中石化上海金山实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上海金山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上海金山区财政局副局长,中石化上海浦东开发办财务处处长兼上海浦东实华经济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李梅清女士,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上海新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及上市公司部副经理,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融事业部财务总监。
汪宝山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历任建行上海市分行团委书记、直属党委书记,建行宝山宝钢支行副行长,建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国泰证券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兼上海营业总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专职董事、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赵敏先生,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曾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工作,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上海营销总部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与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诸慧女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高级监察员,集中交易部总监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俞妙根先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驻德国汉堡办事处总代表、AIT 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信托二部经理兼新上海国际大厦有限公司总经理、资金信托总部总经理、行政管理部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11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邵杰军先生,研究生学历,1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韩勇先生,研究生学历,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北京大学学习,分别获经济学学士、金融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15 年证券、期货、基金从业经验。曾在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和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监管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李炳旺先生,研究生学历,23 年基金业工作经验。曾任台湾国际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暨注册登记部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注册登记部协理、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综合规划部副总经理,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章国富先生,研究生学历,22 年经济、金融从业经验。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上海信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新鑫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许之彦先生:理学博士,5 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在广发证券和中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金融工程工作,2005 年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金融工程部负责人。2008 年 4 月 25 日起至今担任华安中国 A 股指数增强基金基金经理。2009 年 9月 29 日至今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章海默女士,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 7 年基金从业经历。曾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3 年 9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运营部基金核算主管,2009 年 12 月 16 日起至今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历任基金经理:
卢赤斌先生,自 2009 年 9 月 29 日至 2009 年 10 月 20 日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公司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如下:
俞妙根先生,总裁
王国卫先生,首席投资官孙志方先生,总裁助理
尚志民先生,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宋 磊先生,研究发展部总经理诸 慧女士,集中交易部总经理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4、业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公司目前共有员工 204 人,主要来自国内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其中 69.6%以上具有三年证券业或五年金融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所有上述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公司业务由投资与研究、营销、后台支持等三个业务板块组成。
四、基❹托管人
(一)基❹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号:0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33,689,084,000股(包括224,689,084,000股H股及9,000,000,000股A股)。
2009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558.41亿元,同比下降4.86%,每股盈利为0.24元(半年),同比减少0.01 元,盈利水平符合预期;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年化平均股东权益回报率分别为1.34%和22.54%,较上年全年分别提高0.03和1.86个百分点,整体盈利趋势向好;总资产达到91,101.71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58%;资产质量稳步上升,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信贷资产质量持续改善,不良贷款率为1.71%,较上年末下降0.5 个百分点;拨备水平充分,拨备覆盖率为150.51%,较上年末提升18.93 个百分点。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4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设有分行,在伦敦设有全资子银行、在悉尼设有代表处。中国建设银行在香港拥有建行亚洲和建银国际两家全资子公司。全行已安装运行自动柜员机
(ATM)31,896台,居全球银行业首位。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在2009 年上半年共获得40 多个国内外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金融品牌500 强”、“全球银行1000强”中分列第9 位和第12 位,被《亚洲货币》杂志评为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被《欧洲货币》杂志评为2009 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连续两年被香港《资本》杂志评为“中国杰出零售银行”,荣获《亚洲银行家》杂志颁发的“中国风险管理成就奖”,中国扶贫基金会颁发的“20 年特别贡献奖”等奖项,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评为“最具责任感企业”,连续两年
荣获香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境外客户境内托管银行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 12 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 130 余人。2008 年,中国建设银行一次性通过了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审计准则公告第 70 号(SAS70)进行的内部控制审计,安永会计师事务为此提交了“业内最干净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中国建设银行成为取得国际同业普遍认同并接受的 SAS70 国际专项认证的托管银行。
罗中涛,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李春信,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事教育部、计划部、筹资储蓄部、国际业务部,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计划、零售业务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
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143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封闭式基金 6 只,开放式基金 137 只。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0 年初,中国建设银行被总部设于英国伦敦的《全球托管人》杂志评为 2009 年度“国内最佳托管银行”(Domestic Top Rated),并连续第三年被香港《财资》杂志评为“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
五、相关服务机构
1、直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业务总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7楼电话:(021)38969960
传真:(021)58406138联系人:张剑云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3号平安大厦106室电话:(010)66219999
传真:(010)66214061联系人:刘彦竹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广晟大厦2202室电话:(020)38350158
传真:(020)38350259联系人:王新光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关正街88号长安国际中心A座706室电话:(029)87651811
传真:(029)87651820联系人:满黎
(5)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12层1211K-1212L电话:(028)85268583
传真:(028)85268827
联系人:强智勇
(6)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59号财富中心E座2103室电话:(024)22522733
传真:(024)22521633联系人:曹瀚
(7)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华安电子交易网站:www.huaan.com.cn
华安电子交易手机网站:wap.huaan.com.cn华安电子交易热线:40088-50099
传真电话:(021)33626962联系人:赵敏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09传真:(010)66594853客户服务电话:95566网址:www.boc.cn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长安兴融中心)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传真:(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57013
传真:(010)65550827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传真:(010)68560661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11185传真:(010)66415194网址:www.psbc.com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585 号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二路 585 号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962888 传真:(021)633707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70888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电话:(0755)82088888传真:(0755)82080714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 4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甲 4 号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传真:(010)58560794网址:www.cmbc.com.cn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 17 号北京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251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14)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9 号平安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传真号码:(0755)25878304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网址:www.18ebank.com
(15)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传真:(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020)38322974 或(020)38322542
网址:ebank.gdb.com.cn
(1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728 号华敏大厦 26 楼法定代表人:李秀仑
电话:(021)62126969传真:(021)62521689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999网址:www.shrcb.com
(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法定代表人: 高建平
电话:(0591)87839338传真:(0591)87841932
客户服务电话:95561网址: www.cib.com.cn
(18) 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沂蒙路 336 号法定代表人: 王傢玉
电话:(0539)8311353
客户服务电话:40069-96588网址:www.lsbchina.com
(1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电话:(010)85238680传真:(010)85238680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 www.hxb.com.cn
(20)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电话:(0571)87659084传真:(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65网址: www.czbank.com
(2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电话:022-58316666传真号码:022-5831625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网址:www.cbhb.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360 号,新上海国际大厦 38 楼法定代表人:俞妙根
电话:(021)38969999传真:(021)33627990联系人:朱永红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50099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传真:(021)31358600联系人:王利民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233 号汇亚大厦 1604-160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传真:(021)61238800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马颖旎、金毅
六、基❹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安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七、基❹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八、基❹的投资目标
通过控制基金投资组合相对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并在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基础上择机实现一定的收益和分配。
九、基❹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以华安上证 180ETF、上证 180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其中投资于华安上证 180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指数衍生金融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十、基❹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华安上证 180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华安上证 180ETF 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申购赎回和买卖华安上证 180ETF 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华安上证 180ETF、上证 18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其中华安上证 180ETF 投资比例不低于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基金投资策略
(1)基金组合的构建原则
本基金对基金的投资仅限于其指定的目标 ETF,现时目标 ETF 仅指华安上证 180ETF。
(2)基金组合的构建方法
①本基金可以以成份股实物形式申购及赎回华安上证 180ETF 基金份额;
②本基金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华安上证 180ETF 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华安上证 180ETF 基金份额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
(3)基金组合的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结合基金的现金头寸管理,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3、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组合的构建原则
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和基金组合的构建情况,基金经理以抽样复制法构建组合。
(2)股票组合的构建方法
本基金以上证 180 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等指标为基础,通过复制和有限度的增强管理方法,构造股票组合。如有因受股票停牌、股票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股票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最终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3)股票组合的调整
①定期调整
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上证 180 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②不定期调整
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变动,基金组合跟踪偏离度情况,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将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等期限在一年期以下的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通过对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和风险溢价等因素的综合评估,合理分配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中投资于国债、金融债、短期金融工具等产品的比例。并灵活地采用收益率曲线方法、市场和品种选择方法等以组建一个有效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力求这些有效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在一定的风险度下能提供最大的预期收益,或者在确定收益率上承担最小的风险。
5、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股票指数期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用于投机交易目的。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但标的指数成份股不受此限;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但标的指数成份股不受此限;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6) 本基金投资于华安上证 180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同时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资于新股(首次发行或增发等)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该部分资产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5%;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14)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标的指数成分股流动性限制、目标 ETF 暂停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和指定的目标 ETF 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是指定的目标 ETF除外;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基❹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上证 180 指数为标的指数。若本基金标的指数发生变更,则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随之改变。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95%×上证 180 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税后活期存款利率。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 180 指数,同时考虑到投资于华安上证 180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因此本基金设定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标的指数不适用于本基金或投资的目标 ETF 变更标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取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后,履行适当的程序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同时变更本基金的基金名称与业绩比较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此项变更应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二、基❹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华安上证 180ETF 的联接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三、基❹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0 年 1 月 1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003,931,239.82 | 93.33 |
其中:股票 | 1,003,931,239.82 | 93.33 | |
2 | 基金投资 | 1,771,000.00 | 0.16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19,654,000.00 | 1.83 |
其中:债券 | 19,654,000.00 | 1.83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1,589,465.11 | 3.87 |
7 | 其他各项资产 | 8,746,308.29 | 0.81 |
8 | 合计 | 1,075,692,013.22 | 100.00 |
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序号 | 基金名称 | 基金类型 | 运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华安上证 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股票型 | 交易型开放式(ETF)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771,000.00 | 0.17 |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5,719,741.00 | 0.54 |
B | 采掘业 | 137,640,185.61 | 12.91 |
C | 制造业 | 193,952,235.32 | 18.19 |
C0 | 食品、饮料 | 25,942,267.23 | 2.43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6,160,840.00 | 0.58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 塑料 | 15,436,194.58 | 1.45 |
C5 | 电子 | 2,686,320.00 | 0.25 |
C6 | 金属、非金属 | 64,622,446.95 | 6.06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58,396,030.56 | 5.48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8,092,574.00 | 1.70 |
C99 | 其他制造业 | 2,615,562.00 | 0.25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9,216,246.39 | 3.68 |
E | 建筑业 | 30,404,333.10 | 2.8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54,600,078.92 | 5.12 |
G | 信息技术业 | 27,738,699.00 | 2.60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26,511,662.69 | 2.49 |
I | 金融、保险业 | 407,194,599.71 | 38.18 |
J | 房地产业 | 47,453,849.38 | 4.45 |
K | 社会服务业 | 5,617,173.50 | 0.53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2,480,412.00 | 0.23 |
M | 综合类 | 25,402,023.20 | 2.38 |
合计 | 1,003,931,239.82 | 94.14 |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2,902,915 | 52,397,615.75 | 4.91 |
2 | 601328 | 交通银行 | 4,654,100 | 43,515,835.00 | 4.08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706,646 | 38,929,128.14 | 3.65 |
4 | 600016 | 民生银行 | 4,796,300 | 37,938,733.00 | 3.56 |
5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153,500 | 36,646,695.00 | 3.44 |
6 | 601166 | 兴业银行 | 876,706 | 35,340,018.86 | 3.31 |
7 | 600000 | 浦发银行 | 1,334,400 | 28,943,136.00 | 2.71 |
8 | 601088 | 中国神华 | 824,331 | 28,703,205.42 | 2.69 |
9 | 601169 | 北京银行 | 1,219,444 | 23,584,046.96 | 2.21 |
10 | 601398 | 工商银行 | 4,200,000 | 22,848,000.00 | 2.14 |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19,654,000.00 | 1.84 |
3 | 金融债券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19,654,000.00 | 1.84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 0901040 | 09央票40 | 200,000 | 19,654,000.00 | 1.84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9.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693,041.17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23,753.83 |
5 | 应收申购款 | 3,929,513.29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8,746,308.29 |
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四、基❹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截止时间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阶段 | 净值 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② |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 2009 年 9 月 29(合同生效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 | 12.30% | 1.62% | 18.01% | 1.77% | -5.71% | -0.15%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十五、费用概览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豁免管理费,其他部分基金资产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该部分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MAX(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0)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中非投资目标 ETF 的部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分豁免托管费,其他部分基金资产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该部分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MAX(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0)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中非投资目标 ETF 的部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1、申购费
本基金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 费率 |
M<100万元 | 1.2% |
100万元≤M<300万元 | 0.8% |
300万元≤M<500万元 | 0.4% |
M≥500万元 | 每笔1000元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
持有期限(Y) | 赎回费率 |
Y<1 年 | 0.5% |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按持有期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1 年≤Y<2 年 | 0.25% | ||
Y≥2 年 | 0 |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3、转换费
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 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T 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转入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
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如为负数则取 0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收费金额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关于转换费用的其他相关条款请详见公司网站的有关临时公告。
(三)其他费用
1、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2、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❹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❹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章节 | 主要更新内容 |
重要提示 | 补充了财务数据相关说明。 |
三、基金管理人 | 更新了“(三)主要人员情况”。 |
四、基金托管人 |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资料。 |
五、相关服务机构 | 更新了直销机构的联系方式; 更新了代销机构的信息。 |
六、基金的募集 | 更新了基金募集的相关信息。 |
八、基金份额的申 购、赎回与转换 | 在“(一)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场所”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 和“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
更新了“(二)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开放日及时间”的相关信息;更新了“(四)日常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程序”中对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的确认和基金转换费用的支付; 更新了“(五)申购与赎回与转换的数额和价格”中对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增加了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增加了“(六)申购与赎回的费用”对特定交易方式费率的规定; 在“(七)申购、赎回与转换的注册登记”部分,增加了基金转换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 更新了“(十二)基金的转托管”的相关信息。 | |
九、基金的投资 | 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
十、基金的业绩 | 增加了本章内容,披露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
十四、基金的费用 与税收 | 更新了“(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
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更新了“(一)持有人注册与过户登记服务”;更新了“(五)基金转换”的规定 ; 更新了“(六)基金电子交易服务”部分的相关信息; 更新了“(七)基金电子查询”“(八)预约交易”“(九)手机短信服务”“(十)资讯服务”的相关信息。 |
二十二、其他应披 露事项 | 披露了自 2009 年 9 月 29 日至 2010 年 3 月 29 日期间本基金的公告信息。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