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发[2001]37 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补充法律 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首都在线)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已于 2023 年 6 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