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7-055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预计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情况概述
为了加快响应并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本着“优势整合、紧密协同、相互促进、发展共赢”的校企合作原则,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同济大学(以下简称“甲方”)基于对中国设施管理和智慧运营整体产业发展前景、市场规模、创新需求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共识,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建立全面的产学研一体化战略合作关系达成一致。
二、协议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同济大学是国家“985 工程”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始终注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四大功能均衡发展,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
上述合作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 、 联合成立同济大学- 雅百特设施管理研究院( Tongji-Yabaite Facility Management Institute), 旨在引领我国设施管理和智慧运营的产业发展, 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国内顶尖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型研究院。
2、双方同意建立由各自单位领导参加的战略合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校企关系、推进资源整合、产学研一体化等相关工作, 以保证研究院的顺利运行并达成双方战略合作目标。研究院设置院长、常务副院长,分别由甲、乙双方委派,负责落实合作具体事宜。
3、结合中国设施管理和智慧运营产业转型发展、结构升级的迫切需要, 以市场为导向, 以研发自主知识产权的设施管理和智慧运营产品、技术、系统平台和服务方案、标准体系、商业模式等为主要任务, 构建起覆盖“ 成果转化一代、储备领先一代、研究超越一代” 三个层次的科研创新体系,双方通力合作,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双方及时沟通、交流, 发挥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活力, 积极组织联合研发力量, 挖掘创新课题, 共同申报国家和地方的各种科研攻关项目、应用技术项目、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创新基金等, 联合开发、联合攻关、联合完成,以促进和保证双方在行业的领先性为核心诉求。
5、根据乙方发展要求,双方可联合申报国家级、省市级的工程技术中心、产学研一体化基地、国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相关平台, 可共同推动设施管理行业机构的建设, 以对国家和区域的社会经济建设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6、乙方投入资金用于研究院的科研合作, 科研资金实现专款专用,以保障顺利实现双方的战略合作。乙方有权根据国家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了解所投入科研资金的使用情况。双方共同申请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如获得经费资助, 该费用应专项使用在所申请的课题及相关产学研合作方面,并由双方共同确认支配。
7、双方联合举办产业论坛、学术讲座、行业年会、国际交流等, 利用各种推广渠道和媒体资源,努力提高对方的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
四、合作期限
x协议有效期为五年, 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期满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我国建筑设施市场全球第一、总体量占全球市场的一半以上,随着我国经济 结构升级转型,“十三五”期间全面提高建筑设施运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推动 建筑产业现代化,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及产业链各参与方之间的良好协同,已成为今后发展的主要任务。基于双方对中国设施管理和智慧运营整体产业发展 前景、市场规模、创新需求和科研成果转化的共识,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公司 将围绕国内外市场需求、把握转型发展的巨大历史机遇,落实校企共建、专业与 产业协同共进的战略思路,进一步推进产学研一体化与资源的有限配置,创新整 合,向全球客户提供设施管理和智慧运营的先进技术与服务,把公司打造为行业 龙头、并占据较大市场份额。本次合作对加快公司战略升级,对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具有积极的意义。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风险揭示
1、上述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披露时间 | 披露索引 | 主要内容 | 截 至 目 前 执行情况 | 是否和预期 存在差异 |
2016 年 2 月 27 日 |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6-007) | 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详 见已披露公告) | 按 计 划 执 行 | 否 |
截止目前,公司未接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