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ZZB-22-156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用地腾退服务公司-拆除
项目编号:BZZB-22-156
采 购 人: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ZB-22-156
2.项目名称: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用地腾退服务公司-拆除
3.项目预算金额:160 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60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中国长城博物 | 拆除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 |||
馆改造提升工 | 将渣土清运完毕,现场没有突起的建筑基 | |||
01 | 程建设用地腾 | 160 | 1 | 础及建筑垃圾,做到室外自然地坪,场光 |
退服务公司- | 地净,达到甲方验收的要求,确保拆除工 | |||
拆除 | 作及时、安全完成。 |
5. 工期:在本项目拆迁范围内最后一户搬离现场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甲方要求的全部拆除及清运工作。
6.质量标准:合格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 B 本);
(4)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住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
(5)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2 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xxxx://xxxx.xxxx.xxx.xx:00/xxxxxx/xx dex.jhtml)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home)
3.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关注本项目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本项目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如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未按以下方式在上述两个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1)办理 CA 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证书驱动下载: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5511,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
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线上注册并关注本项目:进入延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x://000.000.000.0:0000/xxxxxx/)政府采购专区,根据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注册并关注本项目。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8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 0 xxxx(xxxxxxxxx 60 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
[2008]248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人民政府地 址: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
联系方式:xx 010-69129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华腾世纪总部公园 F 座 11 层联系方式:xx 13501378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电 话:1350137878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x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 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 。 |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 。 | ||||
4.1.5 | 标的所属行业 | x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 | ||||
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 建设用地腾退服务公司-拆除 | 建筑业 | ||||
10.2 | 招标控制价 | 人民币 160 万元 | |||
10.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 | |||
1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 |||
11.7.2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 | ||||
12.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
13.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的形式为 U 盘(电子版文件须包括 word 文档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的 PDF 文档) | |||
13.2 | 签署、盖章 | 在招标文件明确标明签字或盖章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可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 |||
17.1 | 开标代表需携带的资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适用于授权代表 |
条款 号 | 条目 | 内容 |
参加开标会) | ||
19.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技术专家 3 人,经济专家 1 人,招标人评标代表 1 人。 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北京市评标专家库或财政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1.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
24.5 | 分包 | x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 (3)其他要求: 。 |
25.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 |
25.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x X x 00 x 0000 x。 |
26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合同约定; 缴纳时间:招标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4.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1.1 中小企业定义:
4.1.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1.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1.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1.1.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小微企业。
4.1.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
(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1.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1.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4.1.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1.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1.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
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1.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1.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1.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4.1.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1.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2.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2.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4.2.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4.2.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
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4.3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4.3.1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4.4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4.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 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 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 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 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7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
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9.2 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9.3 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xx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本项目设置投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的金额为:人民币 160 万元。
10.3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3.1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4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5 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 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11.4 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1.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11.6.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11.6.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1.6.4 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
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1.7.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1.7.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盖章
13.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的形式为 U 盘(电子版文件须包括 word 文档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的 PDF 文档)
13.2 在招标文件明确标明签字或盖章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可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密封袋或密封箱中。
14.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不适用)
14.4 为方便核查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明 “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5 所有密封袋或密封箱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密封袋或密封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单位公章可以只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14.6 所有密封袋或密封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
“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7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无效,并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是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投标人撤回投标的通知,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并明确“撤回投标”的授权。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补充或修改。
16.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期间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 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
17 开标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开标时应出示和递交的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2 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3 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7.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
17.5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8 资格审查
18.1 见第三章《资格审查》。
19 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人数为 5 人,其中技术专家 3 人,经济专家 1 人,招标人评标代表 1 人,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9.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
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0 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0.1 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六 确定中标
21 确定中标人
21.1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 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 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22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后,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2.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3 废标
23.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2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4 签订合同
24.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4.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4.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 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 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5 询问与质疑
25.1 询问
25.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5.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5.2 质疑
25.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 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5.2.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25.2.3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25.2.4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25.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代理费
26.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一、资格审查程序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
2 《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二、资格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 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 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 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 明书》。 | 格式见《投标 文件格式》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的实际查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其投标无效。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1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 加盖公章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 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分支机构 | 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 式自拟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 B 本) | |||
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住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 | |||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 故 | 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一、评标方法
1.1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2 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8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 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9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 权益情形的; |
10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 |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
11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2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 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
2.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报价组成明显不合理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
2.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 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 2.4.2-2.4.7 项规定修正。
2.4.2 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3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4.4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5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6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5.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5.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5.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5.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5.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5.8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 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
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3.2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2.1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 据。
□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 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 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 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方式,具体要求:
3.2.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3.2.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
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
4.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 2.4、2.5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3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4.4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_3_名中标候选人。
5 报告违法行为
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1.商务部分
二、评标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管理体系 | 3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有 1 个得 1 分,满分 3 分,无认证体系或未提供得 0 分 |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1 分,具有 中级职称得 0.5 分,其他得 0 分 | 提供职称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1 分,专科 学历得 0.5 分,其他得 0 分 | 提供毕业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1 | 在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下的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 1 分,最高 1 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 | 项目部主要人员 | 2 | 人员配备合理,专业齐全得 2 分,基本齐全得 1 分,不齐全得 0 分 | 提供人员名单附相关证书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
4 | 业绩 | 12 |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有一个得 3 分,最高 12 分 |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2.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 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整体方案的组织及关键部位拆除方案 | 12 | 方案完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12 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 9 分; 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得 6 分;方案欠完整、欠合理、欠可操作性,得 3 分; 方案不完整、不合理、无可操作性,得 0 分。 |
2 | 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情况 | 9 |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配置合理,满足工程需要,得 9 分;拟投入的机械设备配置较合理,较满足工程需要,得 6分;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 3 分; 拟投入的机械设备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得 0 分。 |
3 | 进度计划 | 9 | 完全满足用户的要求,工期安排合理、可行,有保障措施,得 9 分; 较满足用户的要求,工期安排较合理、计划基本可行,得 6 分; 基本满足用户的要求,工期安排较合理、计划基本可行,得 3 分; |
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工期安排不合理、计划不可行,得 0 分。 | |||
4 | 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 | 9 | 质量目标明确,具体落实措施详尽可行,得 9 分;质量目标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基本可行,得 6 分;质量目标较明确,具体落实措施一般,得 3 分; 质量目标不明确,没有具体落实措施,得 0 分。 |
5 | 安全防 护、xx施工措施 | 8 | 措施全面合理可行,得 8 分;措施较合理可行,得 6 分; 措施基本可行,得 3 分; 措施不可行,得 0 分。 |
6 | 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 | 8 | 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 8 分; 较合理、可行性一般、细节待完善,得 6 分; 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基本满足工程需要,得 3 分;不合理,得 0 分。 |
7 | 对项目及xx环境的了解程度 | 5 | 对项目的现场及xx交通、垃圾堆放场地情况充分了解,得 5 分; 对项目的现场及xx垃圾堆放场地情况了解不充分,得 3 分; 对项目的现场及xx垃圾堆放场地情况完全不了解,得 0 分。 |
3. 投标报价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得分 | 2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
一、采购标的
1. 项目名称: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用地腾退服务公司-拆除
2. 项目地点:八达岭镇岔道村长城景区西侧入口
3. 项目规模:腾退范围以任务书划定的红线范围为准,具体包括中国长城博物馆及办 公用房、球幕影院、金源隆酒店、景区配电室、景区公厕、中国长城博物馆南侧摊点、西侧摊点和文创礼品店等,其中景区公厕已灭失,不再对地上物进行补偿。总补偿额约 2 亿,评估总额约 1.3 亿,建筑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 2.7 万平方米。
4. 采购内容: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用地腾退项目拆除,负责拆除本项目 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将渣土清运完毕,现场没有突起的建筑基础及建筑垃圾,做到室外自然地坪,场光地净,达到甲方验收的要求,确保拆除工作及时、安全完成。
5. 数量:1 项
6. 工期:在本项目拆迁范围内最后一户搬离现场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甲方要求的全部拆除及清运工作。
二、商务要求
1.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1) 在乙方人员进场后,协助甲方人员开展工作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暂估总额的 20 %启动资金;
(2) 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拆迁范围内拆除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拆除面积结案表后,自项目审计公司验核通过结案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乙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方。
三、技术要求
1. 按甲方和甲方委托服务公司的要求,以随时交房、随时验收、即刻拆除为原则,在指定时间内将每户腾空的房屋及附属物及时拆除,及时将建筑垃圾、渣土运送并消纳或无害化处理;
2. 制定房屋拆除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保障措施等,并建立应急预案;
3. 严格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及环保、环境卫生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拆除xx施工方案。对拆除现场进行围档,拆除作业时必须边拆除边洒水,对渣土进行覆盖并及时清运,防止出现扬尘污染、噪声扰民、渣土堆积等现象。现场派驻专人负责防治扬尘污染监督管理;
4. 严格履行被拆迁人交房验收的清点验核工作。确认被拆迁人已将水、电等费用结清,对拟拆除院落四至、房屋现状外部景观留存影像资料交予甲方;
5. 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不允许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体上访事件,做到集体上访率为零,并坚决防止越级上访的情况出现;
6.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拆除房屋对未拆迁单位和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的不良影响。拆除工作对毗邻未搬迁房屋造成安全隐患或出现险情的,及时通知甲方、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落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 负责维护拆除现场秩序和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看管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一切相关财物。负责受托拆迁拆除项目在验收前,对已拆除完地块的看护工作;
8. 负责对本项目拆除范围内的被拆除情况进行调查、核定等工作,及时向甲方反馈拆除现场各类信息,接受甲方的检查并按甲方要求改进工作;
9.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文物古迹、古树及地下埋藏物。发现地下障碍及文物时,及时报告甲方及相关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损毁。对涉及在古树周围进行房屋拆除时,要首先制定古树防护方案,在经甲方上报园林部门批准后,在园林部门及甲方的现场监督下,按照方案完成古树xx房屋的拆除工作。
10.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协议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11. 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保留使用被拆迁房屋时,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办理使用被拆除房屋承诺函,待甲方批准后方可保留使用,基于保留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12. 确因促拆迁等原因安排,在甲方对拟被拆除房屋做出他项拆除选择方案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协助甲方做好验收及清理场地工作,并不再收取相应拆除服务费;
13. 办理城管、交通、渣土消纳等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用地腾退服务公司拆除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中国 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用地腾退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拆除工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范围、期限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1.范围暂定为延庆区八达岭镇中国长城博物馆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等。
2.最终委托范围以项目拆迁服务结案表为准。
(二)工作期限
在本项目拆迁范围内最后一户搬离现场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甲方要求的全部拆除及清运工作。
(三)工作内容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拆除本项目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包括林木及苗
木等),将渣土清运完毕,现场没有突起的建筑基础及建筑垃圾,做到室外自然地坪,场光地净,达到甲方验收的要求,确保拆除工作及时、安全完成。
二、责任及协作事项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依法实施拆除进行全面有效管理,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审核,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报区住建委;
2.向乙方提交项目范围、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
3.确定拆除范围;
4.负责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拆除事宜;
5.甲方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并据此最终确认乙方完成受托项目内实际拆除工作量;
6.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拆除服务费。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和甲方委托服务公司的要求,以随时交房、随时验收、即刻拆除为原则,在指定时间内将每户腾空的房屋及附属物及时拆除,及时将建筑垃圾、渣土运送并消纳 或无害化处理;
2.制定房屋拆除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消防保障措施等,并建立应急预案;
3.严格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及环保、环境卫生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拆除xx施工方案。对拆除现场进行围档,拆除作业时必须边拆除边洒水,对渣土进行覆盖并及时清运,防止出现扬尘污染、噪声扰民、渣土堆积等现象。现场派驻专人负责防治扬尘污染监督管理;
4.严格履行被拆迁人交房验收的清点验核工作。确认被拆迁人已将水、电等费用结清,对拟拆除院落四至、房屋现状外部景观留存影像资料交予甲方;
5.严禁采用不正当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不允许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体上访事件,做到集体上访率为零,并坚决防止越级上访的情况出现;
6.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拆除房屋对未拆迁单位和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的不良影响。拆除工作对毗邻未搬迁房屋造成安全隐患或出现险情的,及时通知甲方、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落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7.负责维护拆除现场秩序和治安保卫等工作。负责看管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一
切相关财物。负责受托拆迁拆除项目在验收前,对已拆除完地块的看护工作;
8.负责对本项目拆除范围内的被拆除情况进行调查、核定等工作,及时向甲方反馈拆除现场各类信息,接受甲方的检查并按甲方要求改进工作;
9.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护文物古迹、古 树及地下埋藏物。发现地下障碍及文物时,及时报告甲方及相关部门,不得随意移动、损毁。对涉及在古树周围进行房屋拆除时,要首先制定古树防护方案,在经甲方上报园 林部门批准后,在园林部门及甲方的现场监督下,按照方案完成古树xx房屋的拆除工 作。
10.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协议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11.乙方人员因工作需要保留使用被拆迁房屋时,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办理使用被拆除房屋承诺函,待甲方批准后方可保留使用,基于保留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支出均由乙方承担;
12.确因促拆迁等原因安排,在甲方对拟被拆除房屋做出他项拆除选择方案时,乙 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协助甲方做好验收及清理场地工作,并不再收取相应拆除服务费;
13.办理城管、交通、渣土消纳等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拆除服务费的计取与支付
(一)费用计取
1.拆除服务费的计算方式为拆除服务费用=已拆除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拆除单价。其中,拆除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以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正式房屋建筑面积为准(在补偿协 议认定面积的基础上增加的未认定房屋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拆除单价以乙 方中标通知书明示单价为准,即拆除房屋费用单价为 元/平方米,暂估数量为 平方米。服务费暂估总额为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以 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拆除服务费涵盖乙方为履行本协议约定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费用,渣土运输、消纳、清理、无害化处理费用,场地硬围挡、绿网覆盖费用等支出,乙方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3.当有关部门对建筑物拆除另有安排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统一调配,除上述情况外,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回收价值归乙方所有。
(二)费用支付
1.在乙方人员进场后,协助甲方人员开展工作 3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暂估总额的 20 %启动资金;
2.乙方按要求完成全部拆迁范围内拆除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拆除面积结案表后,自项目审计公司验核通过结案后 10 个工作日内,在乙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支付给乙方;
3.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缴纳。
4.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为准。
5.具体付款时间视甲方资金到位情况确定。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向乙方支付拆除服务费,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违约,未能如期支付的,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按 2000 元支付违约金。
2.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预见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暂停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告知进行顺延,双方应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3.由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相关事宜可根据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违约,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任务,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每日两千元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在拆除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冲突等恶性事件、乙方存在违法行为等造成的损失及第三方索赔,均由乙方负责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3.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集体上访或其他严重后果,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拒绝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4.xxx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转让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拒绝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5.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缺陷给甲方带来损失,则该项缺陷造成的损失金额由乙方赔偿。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担保;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如出现违约,甲方可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去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3.乙方圆满完成拆除工作且无违约责任 15 个工作日后,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争议解决
x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协议生效及其他事宜
1.鉴于拆迁工作的特殊性,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政府方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展发生变化或者项目停止实施的情况,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发生的费用双方按照审计公司的审计意见进行结算。
2.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
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 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投 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包括因 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
2-1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
3-1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 B 本)
建造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 B 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经营状态承诺格式自拟
4 其他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投 标 文 件
(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1 投标书(实质性格式)
投标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 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
《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
日期: 年 月 日
3 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投标总价 | 大写(人民币): |
小写(元): | ||
3 | 工期 | 日历天 |
4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注册编号: | ||
5 | 质量标准 | |
6 | 备注 |
注:1.此表中,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分项名称 | 拆除面积 (平方米) | 单价 (元/平方米) | 合价 (元) | 备注/说明 |
1 | 16000 | ||||
2 | |||||
3 | … | ||||
总价(元) |
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 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注:
1. 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 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万元 ,属于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1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8 拟分包情况说明(类型二)(实质性格式)(不适用)
拟分包情况说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 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 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 占投标报价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 □其他类型 | |||||
2 | □小微企业 □其他类型 | |||||
… | ||||||
合计: |
注:
1.本表仅在投标人非因“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分包时填写;投标人“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而向中小企业分包时请按照《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要求填写。
2.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本项目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在本表中列明分包承担主体的资质等级,并后附资质证书电子件,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9 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 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 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 年 龄 | 身 份 证 | |||
学 历 | 职 称 | 职 务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附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 |
附 3:承诺书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0 近三年(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身份证号 | ||
技术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总监理工程师 | 联系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11 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 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台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12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