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于2021年 月 日公开竟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信息南路以西、横一路以北地块宗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宗地),《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编号为佛山2021000738号,面积为 13712.86 平方米,用地红线图编号YDCR44060500602042,成交地价款(以下简称“地价款”)总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信息南路以西、横一路以北地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开发利用监管协议
甲方:xxxxxxxxxxxxxxxx
xx:(xxxxx)
x方于2021年 月 日公开竟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信息南路以西、横一路以北地块宗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宗地),《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编号为佛山2021000738号,面积为 13712.86 平方米,用地红线图编号YDCR44060500602042,成交地价款(以下简称“地价款”)总款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乙方参与本宗地的竞买,视为乙方(乙方及乙方成立的开发本宗地的全资法人项目公司,以下统称“乙方”)已认同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引入项目要求
(一)产业类型。乙方自项目竣工验收后10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必须从事或引进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符合佛山xx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导向和佛山xx区政策鼓励的科技型企业为主的项目。引入项目必须在本宗地内办理独立法人注册登记。
(二)科技指标。
(1)本宗地项目竣工验收5年内,在本宗地至少设立1个以上世界排名前200强海外、港澳台高等学府或国内双一流高等学府或境内外高等研发机构共建产学研合作分支机构。
(2)本宗地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起6年内,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在本协议项下宗地上建筑物内企业应包括:不少于2家数字经济领域的国家xx技术企业。
(三)税收标准。乙方承诺以本宗地为注册地的公司,自本宗地项目整体竣工备案后第3个会计年度开始,连续5个会计年度的每年纳税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纳税额主要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税收,不包括房屋产权的转让税、股权转让税(纳税证明材料包括由税务部门开具的以本宗地为注册地的企业纳税证明或项目方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对应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投资强度。乙方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至第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宗地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折合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每亩1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但不包括出让地价款。乙方在考核期内完成本条款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提交关于投资强度的履约申请,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申请核定本宗地的实际开发总额。实际开发总额以甲乙双方双方共同确认的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报告为准(例如会计师事务所报告、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
乙方按照本须知约定支付全部出让地价款,办理不动产权证。在本宗地开发建设竣工前,乙方不得转让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所有建筑物需登记在乙方名下,乙方有自主处分所持除配套用房(配套用房不得独立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或抵押)以外物业的权利,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层作为基本单元(最小分割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抵押;分割转让后乙方自留的工业功能的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分割转让前工业功能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的40%,分割转让的受让方5年内不得再次转让。分割销售及再次转让或出租后的实际物业使用人都必须为经甲方审核同意且符合产业类型要求的入驻企业,不能为自然人。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产业类型。自乙方项目竣工验收后,甲方每年对乙方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款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在甲方书面确定违约之日起18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千万元整(小写:¥1000万元),逾期缴纳违约金的,每延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金的0.3%作为滞纳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约。
(二)科技指标。乙方所投资的本宗地项目不按时实现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约定内容的,视为违约,乙方应按本宗地出让金总额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限期1年内进行整改,若1年内未能完成整改,则由市自然资源部门无偿收回本宗地。
(三)税收标准。自宗地项目整体竣工备案后第3个会计年度开始,甲方每年依据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对乙方进行考核,乙方纳税总额未达到本协议约定要求的,须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纳税总额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比例成交地价款的违约金,地价款以市自然资源部门与乙方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准。xxx在甲方书面确定违约之日起18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缴纳违约金的,每延期一日须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违约金0.3%的滞纳金。
(四)投资强度。乙方开发投资总额未能按期实现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内容的,须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比例成交地价款的违约金,地价款以市自然资源部门与乙方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准。其中,外资在本宗地的投资总额未能按期实现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内容的,须按照外资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外资投资总额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比例成交地价款的违约金,地价款以市自然资源部门与乙方签订的《出让合同》为准。xxx在甲方书面确定违约之日起180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缴纳违约金的,每延期一日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约金0.3%的滞纳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约。
第四条 适用法律
x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五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均同意,尽管甲方作为行政机关或具有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但本合同性质为民事合同,而不应被视为行政合同,甲方不应以其具有某种行政职权或属于行政机关为由拖延或拒绝履行本合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负责对本协议约定事项进行监管,并联合本宗地出让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监管。
第七条 x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补充。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市自然资源局贰份,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建(构)筑物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收件编号:佛山2021000738)
2.用地红线图(地块编号:YDCR44060500602042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