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登记编号: CXZFCG[2021]330282122332 号
合同登记编号: CXZFCG[2021]330282122332 号
技术咨询合同书
项目名称: 慈溪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五年行动规划
(2021-2025)
委 托 方: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承 接 方: 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浙江省慈溪市签订日期: 2021 年 月 日
甲方:慈溪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咨城建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慈溪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五年行动规划 2021-2025)》公开招标的
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形式及要求
x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慈溪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五年行动规划 2021-2025)》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的研究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研究服务的内容如下:
项目研究和建设服务的要求:主要内容为《慈溪市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五年行动规划
2021-2025)》,包含对“十三五”治堵工作的评估、现状交通拥堵现象的分析诊断、“十四五”
期间治堵方案规划、详细治堵目标分解,以及建设治堵信息化评价系统,开展年度实施情况
评估,提供当年度“十四五”治堵规划年度执行报告及下年度计划。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研究服务工作:
1. 研究服务地点:慈溪市全域(不含杭州湾);
2. 研究服务进度:2021 年 6 月,完成基础调查研究;0000 x 0 x,xxxx;0000
年 8 月完成各部门意见征集并修改;2021 年 9 月,中期汇报修改;2021 年 10 月,形成审查
稿,提交审查。
3. 研究服务质量要求:项目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
规范。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研究服务工作,甲方应当根据本条约定或双方认可的基础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
(1)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 (2)其他基础资料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3) /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研究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研究服务费总额为:大写:伍拾万元整 小写:500000 元;
2.研究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 30%;形成成果稿后并通过专家组审查后支付合同款的 60%,通过相关评审后支付合同款的 10%。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税务发票之日起二十天内支付,若乙方未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视为违约。
注:每年年底:具体时间以甲方工作进度为准。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南方支行
地 址:广州市xxxxxxx 000 xxxxxx X xx 0 xx x:3602041709320280093
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项目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
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资料、文件、工作成果以及从甲方处获得的其他讯息提供给与本项目无
关的第三方知晓或使用。
第六条 x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未按时提交成果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甲方合同价的 10%的违约金。若乙方未按协议约定的进度交付相应工作成果资料且逾期时间超过十五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合同金额向甲方支付 10%的违约金。
2.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技术标准或者有关部门评审要求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金额不超本合同总价。
3.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逾期支付款项的,按逾期支付款项金额向乙方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x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招标代理壹份,财政壹份。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款清后失效。
第十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 方: (盖章) 乙 方: (xx)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