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歐力士間接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約 14.34%的權益,並因此為主要股東。投資組合顧問為歐力士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並因此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 章,投顧協議項下提供服務構成了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