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2021-2023 年自
来水供水运营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芜湖市湾沚区花桥镇人民政府乙方(受托方):苏州德楷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花桥镇供水运营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及目标
1、运营管理主要内容:全供水范围内约 1.35 万户(含居民、企事业、单位、工商贸用户)抄表、水费催(收),3 座加圧泵房的日常运营管理,所有新旧管网抢修维护等。
2、供水服务范围:花桥镇咸定村、黄池村、城东村、横岗社区、永兴村、九十殿村、复兴村、五四村、花桥村、朱桥社区、红光村、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双马村部分村民组。
3、人员:管理人员 2 名,会计 1 名,维修维护人员 13 名(含加圧泵房值班人员),所有人员购买社保,所有人员劳动合同在花桥镇供水站备案。
4、供水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全力降低水损率,水损率不得高于 50%。
(2)、每次抄表率为 100%,前三季度水费收缴率不低于 85%,合同期满水费收缴率不低于 90%。
5、服从业主运营管理,接受业主考核(考核办法后期提供)。二、合同金额、付款方式、维修补贴及奖励
1、合同价款总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小写:1900000.00 元),其中:管理服务费为 120 万元,绩效考核 70 万元。
2、付款方式:
⑴、管理服务费(核定 16 人):按每 3 个月支付一次,分
四次支付,每次支付 15 万元。具体为乙方完成服务范围内全部
用户的抄表及水费催缴后,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⑵、绩效考核根据《花桥镇供水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分四次支付,第一次 2022 年春节前支付,
第二次 2022 年 8 月底支付,第三次 2023 年春节前支付,第四次服务期满支付。所有资料移交花桥镇供水站后支付。(资料包括全部用户的一户一档资料、花名册、收费票据、管网管线图、维修维护纪录、电子支付系统资料等)
⑶、奖励资金:服务期满,按照考核情况,审计完成后一次性结算到位。
三、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自 2021 年 09 月 01 日起至 2023 年 08 月
31 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花桥镇供水运营管理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⑷、如合同一方遇到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正常履约时,合同终止,但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恢复生产。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花桥镇供水运营管理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完成后,及时公布考核成绩,按时发放绩效。
(2)、甲方有权了解掌握乙方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督查乙方按时足额将工资发放到位,工资发放表报供水站备案。
(3)、甲方负责管道维修维护材料的供应、及供水设施、厂房、管道的更新改造等。
2、乙方权利、义务:
(1)、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花桥镇供水运营管理考核办法》。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
(3)、乙方应按甲方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落实清洗消毒等,确保饮用水安全。
⑷、乙方应科学制定恶劣天气等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并按应急方案处理到位。
⑸、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范围内区域加强管网巡查、保养、维护,杜绝偷、漏水现象,确保维修及时。
(6)、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五、 合同履约金
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95000 元(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收受人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芜湖县分中心。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合同履约金。
2、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六、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争议的处理
x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湾沚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代表(签字):
乙方(xx): 代表(签字):
_2021 年 8 月 31 日 _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