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片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查通过,乙方提供成片给甲方并交付 张成品DVD光盘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总额度的 %)的制作经费,即人民币 元。
广告视频拍摄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经友好协商,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作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和制作/广告:《 》(以下简称“本广告片”)。具体内容以附件一为标准。
(1)片长总时长 ;
(2)语言要求:中文配音;
(3)字幕要求: 文字幕。(字幕包含两种,一种为解说唱词,一种为标题字幕。)
(4)拍摄格式要求: 。
(5)拍摄地点: 。
(6)拍摄时间: 。
(7)视频输出格式: 。
费用及支出
x广告片制作经费总计人民币 元(含税),甲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
(1)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前期拍摄制作经费(总额度的 %)即人民币 元。
(2)在乙方提交拍摄脚本给到甲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后期制作经费(总额度的 %)即人民币 元。
(3)本片制作完成经甲方审查通过,乙方提供成片给甲方并交付 张成品DVD光盘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余款(总额度的 %)的制作经费,即人民币 元。
(4)乙方应与每次收到甲方支付款项的三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给到甲方。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素材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作品素材及协作事项如下:
(1)素材清单: 。
(2)提供时间和方式: 。
(3)其他协作事项: 。
甲方对以上广告素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广告素材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乙方在收到广告素材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作品素材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在 日内向甲方说明理由并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因甲方拒绝提供素材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没有及时通知更换素材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拍摄计划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拍摄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设计工作:
(1)第一阶段 ;
(2)第二阶段 ;
(3)第三阶段 ;
(4)其他: 。
在拍摄工作计划的各个阶段中,双方均应在约定的拍摄周期内,完成的提交拍摄成果、回复确认意见或修改意见、按修改意见修改拍摄作品的义务。
甲方在各阶段整体拍摄方案确定后,有权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应超出上次提出的原则性修改意见。如甲方对该阶段的拍摄成果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按修改意见进行调整拍摄。
在拍摄工作计划的各个阶段中,如甲方不能在约定的周期内向乙方回复确认意见或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延误。则后续的工作依甲方延迟的时间做相应顺延。
在拍摄工作计划中,甲方不能在审稿周期内向乙方回复确认意见或修改意见的延长时间最长为 个工作日。
超过上述期限甲方未回复的,则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视为甲方认可该阶段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成果。
(2)视为甲方对以后的合同约定拒绝履行。
交付时间
摄像成品的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知识产权及保密约定
乙方保证其为本项目提供的文字、图像及影音作品均为乙方独立创作或已经购买相应版权,不存在剽窃、抄袭、拷贝或其他任何侵犯他人作品的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和/或其他知识产权,亦不会使甲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若乙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并有权保留随时终止合同的权利。
双方承诺对对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本合同所涉及拍摄成果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所有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该作品无任何权利。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出售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超过约定付款期限 日,未支付第一期应付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甲方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 %计付。
甲方超过约定的付款期限 日之内支付服务报酬的,应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 计付。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向甲方返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违约金按服务报酬的 %计付;乙方在约定拍摄起始时间前七日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本合同约定服务报酬的 倍,即人民币 元。
乙方所摄制的成品缺少约定的必拍场景,应按每个场景 元进行赔偿。
合同约定的摄像师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完成摄像服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推荐职业等级或技术水平相当的其他摄像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乙方在处理加工拍摄影像时,造成影像全部灭失,则由乙方负责退还全部服务报酬,并向甲方支付 倍于服务报酬的赔偿金,即人民币 元;如影像部分灭失,应退还灭失部分的报酬,并按前述赔偿金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仲裁而产生的律师x、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失败方承担。
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受理费等维权成本由败诉方承担。
其他
x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补充合同、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位于合同首页的双方联系方式,系双方沟通联络、发送通知的指定信息送达方式;涉及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通知方式和邮寄纸质版通知方式送达,方为有效送达。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